问:第三方支付的风险,应采取什么监管措施
- 答:一是监管的加码始终随着第三方支付的创新,第三方支付的爆发式增长,行业无论从体量上还是业务上,都正在从银行的一个辅助、补充,走向与银行可以对话的阶段,部分业务甚至出现了春袭“银行化”的趋势。
二是监管央行把第三方支付定位于“小额、便民、银行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但就第三方支付的规模和行业发展趋势来扒缓兄看,第三方支付已经不仅仅是小额便民,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2014年的监管文件虽然很多,整体上还是没有改变以往监管的大方向,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前提下促进相关业务的合规,均是从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去做一些监管。
四是监管部门正在参照银行的标准来对支付企业进行监管,对第三方支付的管理办法已经从原来的草稿进入细则阶段。
目前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发展处于成长期,存在许多不确定性,要采取动态监管的方式,制定弹性政策,在发展中求规范,在规范中求发展。
一是要有一个权威的行业协会和系统的行业规则。这就要求行业协会哪轿能够根据监管部门的原则性要求,制定详细的指导性文件。
二是支付体系内第三方支付机构要具有较强的自我约束和内部控制能力,保证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够自觉遵守行业规范。
三是要有高效的问题查处机制。对部分问题的查处将可能遇到困难,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体系提出充足的依据。
可见,未来防范第三方支付系统性风险的主要方向是加强对其实施宏观审慎监管,将第三方支付的监管纳入宏观审慎监管的框架中。 - 答:过去,聚合支付推动了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提升了服务效率,优化了资源配置,随之迎来了行业的蓬勃发展。在发展过程中,也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聚合支付的旗号,行倒卖通道、混淆商户、助力灰黑产业的违法犯罪之实,严重扰乱行业的健康发展,干扰一贯坚持“阳光支付”原则的聚合支付服务商们的工作开展。
2020年8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后,标志着支付行业协会首次给了察缓聚合支付以“名分”,体现了协会规范聚合支付市场秩序,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系,提升行业风险联逗磨防联控水平的巨大决心和踏实践行。
2020年9月16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正式上线,建立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山没斗备案管理机制,对收单外包机构实行备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致力于推动收单外包服务市场和收单市场健康规范发展。此次,MallBook 以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机构位列新增机构名单中,服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商业银行。
问:第三方支付存在的不足,怎样改进?
- 答:第3方支付,其实我只比较推荐支付宝和微信,当然百度的有钱花和百度金融也是可以推荐的他们存在的不野皮顷足就是说可能会颂陆不太握液方便而已。
问:互联网金融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有哪些监管措施
- 答:目前,我国关于第三方支付的法规主要有:
人民银行《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管理的通知》
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远程开立人民币账户的指导意见基告》(征求意见稿)
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证监会《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人民银行《非银行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最高法并粗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改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有关问搏蔽明题意见>的征求意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