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部开发中的法治环境建设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文正邦[1](2014)在《法治中国视阈下的区域法治研究试论》文中提出党的十八以来,建设法治中国被党和国家提到了更加重要的战略高度,这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无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开展区域法治研究和建设,是深化依法治国方略、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从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的必须举措。那么,怎样从法治中国的视野高度来开展区域法治研究和建设,就是一个很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本文愿作一探讨。
张军驰[2](2012)在《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研究》文中指出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西部地区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整个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已大为改观,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也更为稳固。由于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复杂,区域差异性大,加之本身极度脆弱,虽然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得到局部改善、但是整体不断恶化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有关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从调整的范围、手段、内容和取得的实效上看,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需要。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等诸多要素,加快推动和实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创新,是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西部地区资源和环境现实而迫切的需要,对整个国家的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以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为研究内容,对我国三十多年来环境政策的演变与实践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做了客观评价,深入剖析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行环境政策内容不够全面、相互之间缺乏协调、调整方法和手段单一、执法不严;退耕还林政策、天然林保护政策和水土保持政策等强化行政命令、忽视市场作用、多头管理出现部门冲突、政策缺乏激励措施、公众参与热情不高等。上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在政策理念、政策体系、调节手段和范围等方面的不足和缺陷,在实践中集中表现为政策理念相对滞后、政策体系不够完整、政策执行环节薄弱、市场机制不够完善、公众参与不足等方面。针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存在的诸多问题,本文立足当前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和实践的分析考察,提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应在战略层面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人与资源、环境和谐相处;在观念层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道路方面走生态文明之路、可持续发展之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生态文明为理念,遵循协调统一、环境民主、制度创新和本土化原则,构建政府主导、市场推动、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治理网络,实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全面创新,实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根本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的宏伟目标。
王楠[3](2011)在《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99年,中央政府正式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西部地区大力支持,将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内蒙古等十二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纳入西部大开发范围。在西部大开发提出之初,我国领导人就指出应该将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不能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子,不仅如此,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整体脆弱,有些地区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甚至永久性无法恢复。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地区的经济取得了显着的进步。但是,我们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各种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出现。如何在经济发展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取得适度的平衡,成为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在导论部分,笔者在对“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等概念的内涵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对当前学界有关“生态法”、“环境法”等概念的使用问题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从我国目前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法》中的界定来看,没有必要以“生态法”、“生态环境法”等概念来代替现在广泛使用的“环境法”、“环境保护法”等类似概念。之后,笔者对国内有关西部大开发法治环境建设、生态环境问题的资料做了一个大致的梳理。本文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规范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实地调查法为主要研究方法,对近些年来西部地区出现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分析,并试图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第一章主要介绍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基本状况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生态环境重要,二是生态环境脆弱,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如何既实现经济社会全而发展,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又较好的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为全国的生态环境改善做出应有的贡献,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问题。近些年来,我国主要领导人先后在不同场合都不断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事实上,近些年来,随着各级政府重视程度的不断增强、投入的不断增加、技术的进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西部地区在生态环境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是,即便如此,包括西部地区在内的全国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局部好转、整体恶化”的趋势之下。西部地区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森林资源减少、冰川消融迅速等问题仍然形势严峻。第二章在前一章梳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这种安排是基于这样的思路: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大致如何?这种现状是在何种制度环境下形成的?因此,本章第一节对我国整体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本章第二节重点对西部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生生态环境保护的自治立法,包括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立法和变通规定,做了一个大致的梳理。西部地区作为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为集中的地方,也是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最为集中的地方,有着大量的自治立法,这些自治立法中有许多足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对它们进行个初步梳理分析,对了解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是十分必要的。经过分析,笔者基本认为,我国广大西部民族自治地方并没有充分发挥自治立法的优势,做好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三章的主要研究内容是我国生态环境执法问题。第一节对生态环境执法体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当前环境执法面临着这样一些困难:地方政府注重经济增长,忽视环境问题;企业违法成本低;违法处罚手段少,力度弱;政府部门上下配合、部门联动难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第二节对《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发展历程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认为该法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完善该法的建议。第四章对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情况进行了梳理。第一节对美国西进运动、苏联的西伯利亚开发和其它国家的欠发达地区开发背景、基本过程进行了梳理,认为这些欠发达地区的开发有一些共同的成功经验,包括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建立权威性的开发组织机构;制定科学的开发政策和法规,并以其为导向;中央政府积极扶持,进行大规模投资等。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教训值得吸取,如开发过程中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忽视对开发地传统文化的保护;忽视轻重工业均衡发展;忽视开发地区的内部发展动力等。这些经验教训可以为我国西部大开发提供有益的借鉴,避免重蹈覆辙。第五章主要论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问题。当前学界所说的生态效益补偿,不是强调生态学意义上的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而主要是强调为了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或生态价值,针对生态环境进行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行为,以及基于环境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而对可能因此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居民承担的给予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等行为。笔者认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设将对森林资源、水资源、草场资源等环境要素的保护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章首先从现实需要、经济学原理、生态正义等角度分析了对西部地区实施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在对我国当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促进我国整体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是全文结语。对于如何切实加强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有学者提出了建设西部生态经济特区,也有许多学者提出了应该实行“绿色GDP”制度。目前,已经有个别重要生态保护区开始实行“绿色GDP”制度,这是一个良好的实践开端。此外,笔者认为,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最主要的一点是加强现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实施。目前,在应对传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方面,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基本的法律体系,应该将着重点放到法律的执行上来。在应对不断出现的新型生态环境问题方面,我们当然还需要不断加强立法工作。此外,我们应该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应该逐步走出单环境要素保护的思维模式,在制度设计、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等各方而都应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整体观。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本文的研究还远远不能囊括西部地区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对于一些论文尚未涉及的问题,只能留待今后的学习中进一步关注、研究。
文正邦[4](2009)在《区域法治研究纵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区域法治是深化依法治国方略和建构世界法治秩序中的一种崭新的法治形态,开展区域法治建设和研究,既是区域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深入实施西部开发等发展战略以及我国加强国际交往和合作的必然要求,从而
文正邦[5](2008)在《区域法治研究纵论》文中研究表明区域法治是深化依法治国方略和建构世界法治秩序中的一种崭新的法治形态,开展区域法治建设和研究,既是区域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深入实施西部开发等发展战略以及我国加强国际交往和合作的必然要求,从而可以使依法治国方略、地区开发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发展观以及中国和平崛起战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提供切实的法治保障。开展区域法治研究和建设既有国外的经
文正邦[6](2009)在《区域法治研究纵论》文中研究指明区域法治是深化依法治国方略和建构世界法治秩序中的一种崭新的法治形态,开展区域法治建设和研究,既是区域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深入实施西部开发等发展战略以及我国加强国际交往和合作的必然要求,从而
文正邦[7](2008)在《区域法治研究纵论》文中研究说明区域法治是深化依法治国方略和建构世界法治秩序中的一种崭新的法治形态,开展区域法治建设和研究,既是区域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深入实施西部开发等发展战略以及我国加强国际交往和合作的必然要求,从而可以使依法治国方略、地区开发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发展观以及中国和平崛起战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提供切实的法治保障。开展区域法治研究和建设既有国外的经
马玉祥[8](2009)在《西部开发促进法及其内容》文中研究说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把握全局,提出的一项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战略决策,是造福中华民族子孙万代的一项战略部署。早在1999年6月江泽民同志就提出:"现在我们正处在世纪之交,应该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明确提出,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特别是抓紧研究西部地区大开发。"
马玉祥[9](2008)在《西部开发促进法及其内容》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把握全局,提出的一项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战略决策,是造福中华民族子孙万代的一项战略部署。早在1999年6月江泽民同志就提出:"现在我们正处在世纪之交,应该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明确提出,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特别是抓紧研究西部地区大开发。"
马玉祥[10](2008)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法制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实施西部大开发是党和国家面向21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战略决策,也是西部民族地区和各族人民在世纪之交面临的一次历史性的挑战和机遇。缩小东西部地区日益拉大的差距,加快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帮助西部各族人民早日脱贫致富,进一步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基本出发点所应遵循的目的宗旨和根本性的归宿。
二、西部开发中的法治环境建设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西部开发中的法治环境建设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2)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概况 |
1.3.2 国内研究进展 |
1.3.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可能创新之处 |
第二章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现实考量 |
2.1 生态环境状况 |
2.1.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2 西部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 |
2.2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内容 |
2.2.1 法律法规 |
2.2.2 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政策 |
2.2.3 政策性文件 |
2.3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分析 |
2.3.1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成效 |
2.3.2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问题 |
第三章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演变与国外经验借鉴 |
3.1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变迁与实践 |
3.1.1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演变 |
3.1.2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实践 |
3.1.3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评价 |
3.2 国外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主要内容 |
3.2.1 美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主要内容 |
3.2.2 德国的环境治理模式 |
3.2.3 日本环境治理的主要政策 |
3.2.4 巴西环境治理政策的主要参考 |
3.3 国外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借鉴 |
3.3.1 完善的政策体系 |
3.3.2 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 |
3.3.3 政府作用的合理发挥 |
3.3.4 健全的管理机构 |
3.3.5 广泛的公众参与 |
第四章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基本构架 |
4.1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创新的背景 |
4.1.1 时代背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 |
4.1.2 法治背景——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 |
4.1.3 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
4.2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创新的理论基础 |
4.2.1 公共治理理论 |
4.2.2 区域法治理论 |
4.2.3 公共产品理论 |
4.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4.3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理念创新 |
4.3.1 生态文明思想的兴起 |
4.3.2 生态文明理念下的生态环境治理 |
4.4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原则创新 |
4.4.1 协调统一原则 |
4.4.2 制度创新原则 |
4.4.3 环境民主原则 |
4.4.4 本土化原则 |
4.5 构建多元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体系 |
第五章 政府主导型的西部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构建 |
5.1 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作用 |
5.1.1 生态环境治理——政府管理的题中之义 |
5.1.2 政府生态环境治理的主要特征 |
5.2 政府环境政策工具的应用 |
5.2.1 环境政策工具的一般理论 |
5.2.2 环境政策工具的选择 |
5.3 政府主导型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路径 |
5.3.1 完善生态环境立法 |
5.3.2 优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
5.3.3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 |
5.3.4 开展生态环境教育 |
5.3.5 加强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 |
5.3.6 建立政府主导的多方合作机制 |
第六章 市场推动型的西部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优化 |
6.1 市场机制引入的必要 |
6.2 市场机制在环境政策中的运用 |
6.2.1 国外对市场机制的应用 |
6.2.2 市场化环境政策工具的应用 |
6.3 完善西部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途径 |
6.3.1 完善资源产权制度 |
6.3.2 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
6.3.3 健全生态补偿制度 |
第七章 公众参与型的西部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形成 |
7.1 生态环境治理和公众参与 |
7.1.1 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
7.1.2 公众参与的理论依据 |
7.1.3 公众参与的界定 |
7.2 公众参与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
7.2.1 公众参与的状况 |
7.2.2 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
7.3 西部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 |
7.3.1 提高西部公众环境意识 |
7.3.2 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法规 |
7.3.3 建立环境信息制度 |
7.3.4 健全西部公众的表达机制 |
7.3.5 培育西部社会团体的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 环境、生态、生态环境 |
(二) 环境法、生态法 |
(三)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的概念使用 |
(四) 几个意义上的"西部" |
三、相关研究动态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本文主要观点 |
六、本文的创新之处 |
七、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 |
第一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特点 |
一、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总体特点 |
二、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困难 |
第二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规划 |
一、中央政府规划 |
二、地方政府规划 |
第三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
一、森林覆盖率提高较快 |
二、防沙治沙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
三、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
第四节 西部地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
一、水土流失严重 |
二、土地沙化和荒漠化形势严峻 |
三、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
四、森林资源破坏严重 |
五、湖泊萎缩 |
六、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的冰川加速消融 |
七、三江源地区的生态意义及其生态问题的产生 |
本章结语 |
第二章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 |
一、宪法 |
二、法律和行政法规 |
三、部门规章 |
四、地方法规 |
五、国际条约 |
第二节 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自治立法现状 |
一、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现状 |
(一) 自治条例 |
(二) 单行条例 |
(三) 变通规定和补充规定 |
二、西部民族自治地方生态环境立法存在问题 |
(一) 内容重复、结构相似 |
(二) 立法价值观念错位 |
(三) 立法内容不全面 |
(四) 立法内容政策化,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三、完善西部民族自治地方生态环境立法的途径 |
(一) 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环境立法体系 |
(二) 突出地方特色、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三) 积极吸收优秀的少数民族习惯法内容 |
第三章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问题研究 |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现状 |
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制现状 |
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的主要问题 |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建议 |
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现状分析 |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
二、《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存在的问题 |
三、云南怒江开发中的环境影响评价问题 |
四、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建议 |
本章结语 |
第四章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主要措施 |
一、美国的西进运动 |
二、苏联的西伯利亚开发 |
三、其它国家的欠发达地区开发项目 |
第二节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中的经验教训 |
一、经验总结 |
二、教训总结 |
三、外国欠发达地区开发经验借鉴 |
本章结语 |
第五章 西部地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 |
第一节 对西部地区实行生态效益补偿的依据 |
一、生态效益补偿的现实需要 |
二、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依据 |
三、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依据 |
(一) 经济外部性理论 |
(二) 机会成本 |
(三) 其他理论依据 |
第二节 我国当前的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一、各类文件中的相关阐述 |
二、我国的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一) 我国早期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二) 当前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第三节 现有生态效益补偿实践中的问题及制度完善 |
一、现有生态效益补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二、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议 |
本文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统计表 |
(4)区域法治研究纵论(论文提纲范文)
上编开展区域法治研究的时代和学术背景解析 |
一、开展区域法治研究是区域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
二、“区域经济”及“区域经济学”对开展区域法治研究和建设的重要启迪 |
三、“区域政治”、“区域行政”理论研究对开展区域法治研究的重要示例 |
四、国外开展区域法治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注意 |
五、我国区域法治研究的起步和刍型 |
下编区域法治研究和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探析 |
一、需要深切认识开展区域法治建设和研究的必要性和深远意义 |
二、我国开展区域法治研究的战略设想和建议 |
三、区域法治的宪政基础剖析 |
(一)“民有、民享、民治”的人民国家 |
(二)共和政体和共和精神 |
(三)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
四、区域法治的法理依据和要素分析 |
(一)区域开发和发展战略中的发展权探析 |
(二)区域开发和发展战略中的环境权探析 |
(三)区域开发和发展战略中的自治权探析 |
《四)区域开发和发展的法律关系及法律行为剖析 |
五、区域开发和发展法治保障体系探究 |
(一)建立和健全区域开发和发展法律体系 |
(二)多方面地营造区域开发和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社会环境、投资环境① |
1.健全开发机制,将政府的开发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
2.加强法律的实施及其监督,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
3.健全市场经济法律机制,实现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 |
4.依法调整各方利益关系,形成统一领导、协同发展、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 |
5.依法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
6.依法实施科教兴国和兴区战略,通过制度创新,培育各地方各区域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 |
(10)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法制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一个把握规律、统揽全局的宏伟决策 |
二、西部大开发战略及其内容 |
三、推进西部大开发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
四、建立和完善西部大开发法律体系, 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进行 |
(—) 制定有关西部开发的法律: |
(二) 关于西部开发基本法或西部开发促进法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三) 西部开发的基本法的体系和结构要适应西部开发的需要, 要保障国家给予西部的各项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 同时切忌照抄照搬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内容, 要保障这部法律的可操作性。实践证明, 对西部开发战略及其法制建设的设计应当从国家全局出发, 找到切实推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点, 我们认为, 只有坚持科学的发展观, 有效的协调区域发展, 把西部开发同振兴东北、中部崛起和东部持续优先发展结合起来, 只有如此才能盘活国家的资源, 才能按照扬长避短、优势互补、抓住重点难点, 实现西部经济社会的发展。 |
四、西部开发中的法治环境建设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法治中国视阈下的区域法治研究试论[J]. 文正邦. 法制现代化研究, 2014(00)
- [2]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研究[D]. 张军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2(02)
- [3]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王楠. 中央民族大学, 2011(10)
- [4]区域法治研究纵论[J]. 文正邦. 法制现代化研究, 2009(00)
- [5]区域法治研究纵论[J]. 文正邦. 法制现代化研究, 2008(00)
- [6]区域法治研究纵论[J]. 文正邦. 法制现代化研究, 2009(00)
- [7]区域法治研究纵论[J]. 文正邦. 法制现代化研究, 2008(00)
- [8]西部开发促进法及其内容[J]. 马玉祥. 民族法学评论, 2009(06)
- [9]西部开发促进法及其内容[A]. 马玉祥. 民族法学评论(第6卷·2008年), 2008
- [10]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法制建设研究[J]. 马玉祥. 未来与发展, 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