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WTO与两岸经贸研讨会在京召开(论文文献综述)
谭晓玲[1](2017)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实施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简称“工程”)是站在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实施的一项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实施工程十多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力量的坚持和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得到普遍的认可,巩固了马克思主义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进一步繁荣发展了哲学社会科学,有力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和可靠的保障。本论文以工程实施为研究对象,系统考察工程实施的历史过程,详细阐述工程实施所涉及的主要内容,整体客观评价工程实施状况,从中总结经验与不足,以期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工程实施有所启示。论文共分10个部分。绪论部分主要阐述本选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本选题的研究述评,论文的相关概念界定、研究思路、方法及基本框架,并对论文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做了说明。第一章主要分析工程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分析工程实施的社会历史背景基础上,重点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指导地位巩固,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等方面阐述工程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二章主要是整体介绍实施工程建立的组织机构和形成的运行机制情况。具体从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宣传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办公室、工程咨询委员会的设立及成员的确定、课题组等四个层面阐述组织机构的建立,并从项目、基地、团队这三方面的建设揭示工程所形成的运行机制。第三章主要考察工程实施的历史进程。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党中央召开的具有标志性的相关会议,着重从实施工程的提出部署、全面展开、全面推进及深入推进四个阶段对其历程进行系统梳理。第四章至第八章全面系统具体阐述实施工程所包括的主要内容。其中,第四章从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的编译、研究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成果及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两方面,阐述了实施工程中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第五章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设立、学科建设依托机构、学科建设情况调研、学科高端学术平台、学科领航与支撑等五个方面,全面阐述具有时代特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科建设;第六章从总体部署、编写成果、出版及使用、编写特点四个方面阐述工程立体化教材体系的形成;第七章从举办高层次报告会、开展学术研讨会、开展国情调研、进行国外考察、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的开办、“四个一批”理论人才的纳入、“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培养、教育部工程重点教材专业师资队伍培训等方面阐述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交流和人才队伍培养;第八章从理论读物和主流媒体平台两方面阐述工程实施的宣传。第九章论述了十多年来工程实施的整体评价。本章主要通过调查问卷中所体现出来的信息,在总结实施工程的成效及经验的基础上,客观分析工程实施中存在的转化运用、宣传普及不够等不足及原因,为下一步深入推进工程工作提供借鉴。结束语部分主要是对进一步推进工程应当探讨的若干问题进行探索性思考,即从保持工程的常态化、大力开展工程的宣传推介、引领“四大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教材体系、人才体系等四个方面提出建设性思考。
周弘[2](2017)在《基于知识图谱的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研究》文中指出1987年“戒严”解除后,两岸高教领域的交流合作从尝试交流、曲折发展,逐步走向正轨,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也不断深化。但是,在整体趋向繁荣的表象下,各时期两岸关注的重点、热点与前沿仍存在较大差异,有时是一头热另一头冷,一些热点问题无疾而终,一些前沿问题无法深入。为此,如何透过繁荣的表象来真实反映各时期两岸高教交流合作的研究状况,确实需要寻求新的视角与方法。鉴于传统文献综述方法的主观性大,不适用于文献的大规模客观分析。本文将尝试以知识图谱方法为工具,以中国知网和台湾核心数据库刊载的文献为依据,以两岸高教交流合作的相关研究为考察对象,通过对台湾岛内不同政党执政时期两岸相关研究文献的分析和比较,来客观、形象、真实地呈现两岸高教交流合作研究的基本概况、研究热点和研究前沿,再透过整体的发展态势揭示影响其走势的政治、经济和教育原因。本文主要内容包含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理论基础和研究设计,主要说明知识图谱方法对本研究的适切性,并从中选择四个维度:基本概况、研究热点、研究前沿和发展动态作为本研究的分析维度。第二部分为文本分析,利用知识图谱工具形象、逼真的特点,借助CiteSpace软件,绘制各时期两岸高教交流合作的知识图谱,以客观呈现相关研究的基本概况、研究热点、研究前沿及其差异状况。第三部分为比较分析和研究展望,先是对各时期研究的异同、两岸研究的差异进行比较分析,然后再通过对整体发展动态的分析和展望,来揭示影响其走势的内外部原因。研究表明:在台湾岛内不同政党执政时期,两岸学者对双方高教交流合作的关注点既有重叠又有差异,有些问题在大陆是热点,在台湾则是冰点。在李登辉时期,相关文献仅有47篇,且大多聚焦于学生交流和学术交流,虽提及两岸“学历采认”问题,但因“戒急用忍”政策而被雪藏。在陈水扁时期,两岸关系虽然紧张,但由于双方均加入WTO,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属于两岸交流合作范畴,因此相关研究仍需拓展和加强,此时文献数量增至117篇,其中学生交流与两岸学历互认议题有所深化,校际合作与职教合作初露端倪,高教合作与两岸关系问题也日益引起学者的重视。到了马英九时期,两岸关系逐渐缓和、经贸往来日益密切,两岸高教交流合作的相关研究也呈井喷式发展态势,相关文献竟达到773篇,研究内容愈加丰富,除重点研究陆生赴台就读和两岸相互招生制度外,还涉及闽台合作、联合培养、合作办学等多个议题。通过对各时期研究现状的知识图谱进行分析发现,两岸高教交流合作明显受到外部政治、经济因素的显着影响。台湾政党轮替和执政理念差异,都会影响到两岸高教的交流合作,进而影响到对相关问题的研究。经济全球化、两岸加入WTO以及双方签署ECFA,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两岸高教交流合作的进程与内容。除了政治经济的影响外,两岸高教交流合作的发展还受到来自内驱力的推动,比如两岸学术交流、学历采认、相互招生、合作培养、科研合作等,这些领域的交流合作有着自身的发展逻辑、价值取向与运行规律,相关研究可以在WTO架构内动态发展,即使有政治因素的干扰,依然可以曲折前行。
叶正国[3](2015)在《海峡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机制研究》文中认为海洋是两岸联结的地理纽带,海洋事务是两岸合作的重要领域,两岸海洋事务具有整体性和复合依赖关系,必须合作才能增进双赢。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可以整合两岸海洋资源,维护海上秩序,保障国家的海洋主权和主权权益,推动两岸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进程,增进两岸政治互信和国家认同。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下,两岸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海洋事务领域的制度化协商,很多两岸协议涉及海洋事务,在各自海洋事务立法也有很多涉对方的规定。然而,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在政治层面面临着结构化政治困境,在法律层面也存在着规范缺失难题,二者交互影响,致使海洋事务合作产生范围不广、深度不够和前进乏力等问题,亟需解决。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必须镶嵌在两岸关系的背景中,以善意、诚意和同理心进行建设性对话和良性互动,相关法律机制的建构既要符合两岸关系的现状,又要坚持海洋事务的特性,更要满足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发展的需要。为此,本文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制度化协商作为研究背景,以“一个中国”框架作为研究前提,以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及其法律机制为主要研究对象,在总结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相关两岸海洋立法和两岸协议,并探讨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实践轨迹,引入其他社会科学的理论资源对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治理转向、法理基础和法制建构等问题进行系统研究,从而建构起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律机制研究的基本框架。本文共为六章,分为五部分。第一章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政治结构化困境,主要通过梳理和分析两岸海洋合作的历史、实践和问题,提出“一中争议”及其造成的政治结构化困境是海洋事务合作及其法律建构的根本问题。同时,海洋事务合作对两岸来说都非常重要,存在着机会结构来超越政治困境实现两岸合作,并可以两岸累积政治互信的突破口。根据关系标准,两岸海洋事务可以两岸间与两岸外海洋事务,两岸在二者方面的合作模式和法律机制并不完全相同。由于两岸关系的特殊性和海洋事务的交互性,两岸海洋事务合作迄今先后经过了倡议期、接触期、波折期和制度化时期。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涉及两岸关系的诸多重大复杂问题,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并存.外部的机会与威胁同存。第二章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治理转向,通过对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政治难题和泛政治化以及海洋合作的实践趋向的分析,认为如果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想要超越政治结构化困境,必须转向合作治理,并建构与之相应的法律机制,即“合作治理——法律机制”框架。目前,两岸合作面临着理论上的“主权——治权”难题和实践中的议题政治化的双重困境,应通过两岸合作治理来避免政治纷争。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治理在本质上是两岸公权力机关和私人主体共同参与海洋事务合作的制度安排,有效性与合法性是基石。这需要构建以内部机制为核心的开放式多层复合治理结构,包括治理框架的双轨制、治理进程的差序化、治理模式的多元化和治理主体的网络化。法律机制与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治理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和交互依赖的关系。第三章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治建构,探讨合作治理为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治化带来的思维转向、价值导向和规范架构,以及何种法治化才能推进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治理等问题。这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理内涵的宏观论述。由于两岸关系的特殊性和海洋事务的复杂性,功能主义法治观、回应型法治模式和交涉性法治关系使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律机制实现规范依据的封闭性和价值认知的开放性。因此,两岸应在“一个中国”的宪制基础上依据近程法制、中程法制和远程法制的思路不断进行体制整合、制度整合和平台整合,通过规范两岸公权力机关与私人主体的关系、公权力机关的关系以及两岸与国际社会的关系,进而达到维护海洋权益和增进两岸互信的双重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完善法制建构的政治约束、民意整合机制的规范化以及政策和法律的交融互动等互嵌机制。第四章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制体系,在整体上分析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律机制在法规范体系层面的基本框架,包括法律原则、法律形式、法律规制、法律程序和争端法律解决机制等问题。这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律机制的规范体系。由于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治理的多中心和过程的协商性,权威和权力具有多极性,在坚持平等互惠、弹性透明、预防风险和权益导向等法律原则基础上,只要符合权威授权、规范载体和规制意图生成的规范性文件都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形式,总体上分为硬法和软法。虽然各种法律形式的位阶不同,只要符合实体有效性和程序有效性的要件都具有法律效力。由此,两岸法律规制共同体逐渐扁平化,规制工具不断组合和规制过程趋向平等协商,法律规制过程从“制度——精英”逐渐转向“制度——社会”模式。基于此,两岸应不断完善公权力机关的利益诉求表达——协商谈判——达成共识——实施推动和公众参与等法律程序机制,并建构类型化多元的争端法律解决机制。第五章是两岸间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治理,探寻只涉及两岸的海洋事务合作法律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制度完善的路径。这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律机制的重点。以往,两岸间海洋事务合作治理往往采用各自推动与协议衔接、法制建构的政策导向和发挥私人主体的中介功能等方式推进,具有一定的生成机理,也面临诸多现实困境。因此,两岸应该重塑基于“关系法”的两岸共治、基于作用法的社会协同和基于组织法的共识形成的法律治理框架,并通过完善各自域内海洋事务立法、健全两岸协议体系、创新行政规制手段、审视两岸司法机关角色和建构海洋事务合作组织等法律治理路径,但须由核心制度、支持性制度和技术性制度组成的法律治理体系配套。第六章是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协调,讨论了两岸在共同涉及其他主体的海洋事务合作中双方及与国际法相关机制的协调问题,主要包括法律基础、法律关系和法律模式。这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律机制的热点和难点。由于受国际政治的影响,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处于多重复合博弈结构中,必须对主权海洋事务和非主权海洋事务分轨做出合情合理的规范安排。基于国际法特别法理,台湾享有一定的对外交往权能,并可以通过法律技术解决相应的法律障碍,在此基础上可以“两岸”模式来解决相关身份、名义和地位的问题,并建构与之相应的法律归因的二阶构造确定行为归属及其责任承担,并在先行协商机制上基于选择策略渐讲式进路和采用灵活多样的法律方式。
董赤[4](2010)在《新时期30年室内设计艺术历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新时期30年室内设计艺术历程研究”是对20世纪30年代以来,我国室内设计艺术发展历程、主要思潮与对人们审美价值取向进行系统性探究的史论性命题。对于社会现代转型过程中的室内设计艺术的发展演变,室内设计文化的形成规律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探索,重点考察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室内设计艺术的文化特征、艺术规律和文化特征,并对我国室内设计艺术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前瞻性研究。在我国设计艺术现代性的转型过程中,设计艺术的价值追求经历了由功能至上到功能与审美大体均衡,再到审美逐渐压倒功能的发展阶段。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和行业,在步入21世纪时,设计艺术在社会经济和大众生活中的支撑发展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在这一发展历程中,我国设计艺术有了长足的进步,应当说成就卓着,尤其在室内设计方面。但从学界的研究来看,整体上仍停留在总体的历史性框架内,重复性研究较多,亟需立足于发展的视角,对新时期室内设计艺术进行历史性反思。本课题正是在这一视角和背景下对新时期室内设计艺术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梳理和反思,它是一种对过去30年来室内设计艺术发展的把脉,既是一种建设性的批判,也是一种指向未来的探讨。本文在开篇对所选题题目的有关概念、现实记忆、史学思考进行了系统性分析与介绍。并从八个方面深入研究室内设计艺术的本质规律。第一章,重点阐述了室内设计自觉意识于新时期初始,其室内设计参与我国对外开放需要和设计师们的思考,也包括作为工艺美术概念下的设计艺术在经济建设中得到的确认。第二章,从中国室内设计教育内容入手,以改革开放的设计理念,分析室内设计教育较早适应社会所需专门人才的培养模式,并在改革发展的背景下,以“走出去、请进来”为理念,研究确立专业概念,调整艺术教育结构,加强与国际设计教育交流,向社会输送设计人才,传播设计文化,完善室内设计教育模式。第三章,分析了西方艺术思潮的传入,传播的主要途径和对对我国室内设计的影响与冲击,以及国内设计界精英们的思考与行动。第四章,主要阐述新时期以来,设计艺术的室内设计在学术上的种种努力,介绍其研究成果,“人的主题”作为设计的本质提出,营建“室内设计”并发展到“室内环境设计”,及竞赛和评价机制的导入对专业发展的影响。使我国新时期以来,室内设计理论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呈现出清晰的思路。第五章,介绍了作为艺术设计中的室内设计艺术在市场运作中,行业组织、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并深入分析了多年来这一行业所存在的诸多现实问题。第六章,就室内设计中行业与其它行业之间的联系、影响以及室内设计本身技术层面的支持所带来的产业化进行把脉,以便于我们从中了解室内设计作为“艺术设计”传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所呈现的引领力量和自身的现代性特征。第七章,重点阐释室内设计由为少数人来享用的艺术走向民间生活,成为大众消费的一种方式。专业的室内设计推动了设计文化,从而影响了大众审美取向。政府与行业组织也积极地指导室内设计,充分体现出的人文关怀,也使得设计与消费、健康与审美,规范与标准等方面健康有序地发展。第八章,着重探讨了新时期中国室内设计专业进入成熟期后的种种反思和营建的努力。在立足于现实的背景下,拓展新的本土化的思考基础和室内设计发展途径,迎接新的世纪“中国设计”、“中国智造”的到来。第九章,着重探讨了新时期中国室内设计专业进入发展期后的种种反思和营建的努力。在立足于现实的背景下,拓展新的本土化的思考基础和室内设计发展途径,迎接新的世纪“中国设计”、“中国智造”的到来。论文的最后结论部分,对我国室内设计学科发展进行总结,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温故而知新”,正是因为这段历史的研究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我们应当从中可以获得不少的历史的经验和启示,为推动中国的室内实际进一步发展而追求和探索新的方向。
陈清龙[5](2010)在《两岸旅游发展政策的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海峡两岸在中国近代政治史上,是一个相当特殊的关系,从政治、军事的敌对状态到中国改革开放之后之密切交流、相互依存,但在政治上却仍处于完全不同体制。中国大陆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功能。在旅游交流上,2007年台湾同胞赴大陆人数近达400万人次,大陆赴台人次仅有23万人次,单向发展趋势明显,台湾成为是中国重要的入境客源区域之一。2008年两岸直航与全面大三通并开放大陆人士来台观光旅游,让两岸的关系气氛达到前所未有的和谐。旅游的平衡交流与合作发展成为促进两岸交流的先驱角色与平台。在台湾全面开放陆客来台旅游之际及两岸旅游密切的往来之下,旅游的课题,尤其对旅游的政策研究、分析并比较两岸旅游政策之差异,寻求两岸共同发展利基,互为截长补短,在两岸皆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会员及两岸共同的血脉文化渊源下,共同携手合作,于全球化的世界旅游市场,建立起强且深具影响力的华人地位,乃成为一有意义的研究课题。本论文以“两岸旅游发展政策的比较研究”为题,以质性的研究方法,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宏观面向切入解析研究两岸旅游政策。并计以:研究的背景与目的、研究方法与程序、两岸研究之参考文献及立论依据、两岸的政经社会文化背景、两岸的旅游发展历程、两岸旅游政策的发展与变迁、两岸旅游的行政组织与旅游行政法制比较、两岸旅游政策的异同比较与优劣势探讨、两岸旅游合作与健康发展的新关系等共概分为十个章节予以详述,并以两岸特色的旅游政策为例,进行说明与比较,进而提出优势互补经验分享的建议。最后,经由本研究的比较分析结果,确认两岸旅游交流合作,可以促进两岸关系的改善,进而是促使两岸和平的基础建立。且研究发现在两岸和平的基础上,两岸旅游的合作发展的两个重要面向,一为历史的脉络,二为海洋的轨迹,可以共同构建两岸旅游未来的健康合作发展模式,亦即从海洋和平公园建立到两岸旅游一体链,拓展至两岸四地的区域旅游合作链,最终建构亚洲华人旅游圈,进而在世界旅游市场拥有华人话语权的研究建议。
何其生,杨泽伟,张辉,许威[6](2008)在《中国国际法学三十年(1978—2008)》文中研究表明第一部分中国国际公法学三十年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的国际法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由于国际法学内涵丰富,内容庞大,难以统一尽述。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国际法学主要由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三部分构成,因此,本报告分别从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三个方面加以述评。
王帆[7](2008)在《大中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区域贸易的快速发展,作为经贸争端救济手段的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也成为国际经济法领域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两岸四地在WTO中“一国四席”的独特地位、血脉相连的历史事实以及贸易互补的现实需求,使构建大中华自由贸易区成为中国区域贸易整合的战略化目标。争端解决机制是大中华自由贸易区法律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的研究有助于这一法律框架的完善,同时对两岸四地经贸争端的更好解决有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从区域性争端入手,对其涵义和特点作了简单的阐述,指出和平解决方法是目前国际上解决区域性争端的主要方法。为了构建大中华自由贸易区的争端解决机制,介绍了当前国际上几种相对成熟的区域争端解决机制,包括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亚太经合组织以及东盟的争端解决机制,同时介绍了WTO的争端解决机制,评析了这些争端解决机制的利弊。通过分析大中华自由贸易争端的产生原因和特点,指出大中华自由贸易区的争端目前无法依靠两岸四地原有的司法协助模式解决,出于维护中华民族的合法权益也不适合将区域内的贸易争端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处理,由此得出结论:大中华自由贸易区应建立适合自己的争端解决机制。最后着重研究了大中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这是本文的核心和创新之处。通过剖析大中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笔者发现其与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有相似之处。笔者虽不主张将区内争端提交WTO解决,但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以其诸多的优点确实为两地间经贸争端的解决提供了可资参考的法律。因此在借鉴北美自由贸易区和WTO的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笔者详细阐述了对大中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设想。
《生产力研究》编辑部[8](2007)在《中国经济学大事记(2007年4月)》文中研究说明4月4日“大使论坛”阿登纳——复旦论坛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新大楼八楼多功能厅举行。此次论坛由复旦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国际问题研究院和德国阿登纳基金会上海办公室联合举办。此次论坛邀请了多名来自德国的欧盟议员和资深政治家进行主题演讲。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主任陈志敏教授和华东师范大学地缘政治与能源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成键教授对演讲进行了点评。
陈燕[9](2007)在《世纪之交的中国艺术产业 ——关于历史、系统、管理、空间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世纪之交的中国艺术产业是中国艺术产业发展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进入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历史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艺术产业得以不断扩展和延伸。演出产业,音像产业,电影产业,艺术品业等等各行业市场迅速发展。中国加入WTO之后,国内艺术产业竞争将更加趋于激烈。我国艺术产业经营者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又面临着发展的机遇。与发达国家的艺术产业相比,我们在生产方式、经营理念、营运资本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尤其是在市场化运作方面,人家积累了上百年的历史经验,我们所经历的艺术市场实践不过十来年时间。我国艺术产业的优势在于,拥有丰富的艺术资源、低廉的人力资源和巨大的消费市场。我国的艺术产业要虚心学习人家的先进技术手段、生产方式和市场经验。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博采众长、勇于进取,才能创造辉煌的未来。本文主要以世纪之交中国艺术产业的发展状况为资料,从发展轨迹、产业结构、产业政策、产业地位等方面进行研究,呈现其发展的具体面貌,也希望为中国艺术产业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工作,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周兰香[10](2006)在《CEPA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是区域贸易安排的一种表述方式,是在“一国两制”与无损于对其他WTO成员所作的承诺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国在WTO中“一国四席”的有利条件,利用WTO关于自由贸易协定的例外规定,缔结的一个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国内区际法律安排。CEPA的签署及生效对于WTO体制的完善,对于“一国四席”下两岸四地经贸法律框架的构建都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本文以CEPA的两个法律文本及其附件内容为主线,结合WTO规则、中国入世承诺、中国内地与港澳现行法律制度,深刻挖掘了CEPA的法律属性与CEPA生效的法律基础,并梳理了CEPA的产生历程,分析了其目标、法律原则,揭示了CEPA产生的法律意义,并探讨了现存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
二、WTO与两岸经贸研讨会在京召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WTO与两岸经贸研讨会在京召开(论文提纲范文)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主要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本选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拟创新之处 |
六、主要内容和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一、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重大举措 |
(一) 抵御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渗透 |
(二)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
二、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中之重 |
(一) 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地位 |
(二) 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三) 坚持马克思主义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 |
三、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基石 |
(一)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 |
(二) 实施工程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 |
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迫切需要 |
(一) 实践发展的成就与问题 |
(二) 最新理论成果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 |
五、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 |
(一) 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根本所在 |
(二) 实施工程是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必然 |
第二章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
一、组织机构 |
(一) 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 |
(二) 中央宣传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办公室 |
(三) 工程咨询委员会的设立及成员的确定 |
(四) 课题组 |
二、运行机制 |
(一) 项目建设 |
(二) 基地建设 |
(三) 团队建设 |
第三章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历史考察 |
一、工程的提出和部署 |
(一) 实施工程的提出 |
(二) 实施工程的全面部署 |
二、工程的全面展开 |
(一) 工程多项具体工作先后启动 |
(二) 深化对工程的认识 |
(三) 工程实施取得实质性进展 |
三、工程的全面推进 |
(一) 工程实施四年的工作总结和随后五年工作设想 |
(二) 工程成果丰硕 |
(三) 工程实施八年的工作总结和继续推进 |
四、十八大以来工程深入推进 |
(一) 深入实施工程的战略部署 |
(二) 深入实施工程的重要举措 |
第四章 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的编译和研究 |
(一) 经典着作编译 |
(二) 经典着作基本观点研究 |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 |
(一)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成果研究 |
(二)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
第五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设立 |
(一)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初步设立和逐步完善 |
(二)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二级学科简介 |
(三)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二级学科点布局 |
(四) 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后流动站建设 |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
(一) 建设概况 |
(二) 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情况调研 |
(一) 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调研 |
(二)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发展年度报告 |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高端学术平台 |
(一) 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论坛 |
(二) 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导论坛 |
(三) 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论坛 |
(四) 全国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论坛 |
(五)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协同创新中心 |
(六)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刊 |
五、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和支撑 |
(一)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发展 |
(二) 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其他学科的支撑作用 |
第六章 立体化教材体系建设 |
一、总体部署 |
(一) 工程教材编写总要求 |
(二) 成立教材编写课题组 |
(三) 工程教材编写规划 |
二、工程教材编写成果 |
(一) 基础理论教材 |
(二) 重点学科教材 |
(三)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 |
(四) 其他重点教材 |
三、工程教材出版及使用 |
(一) 统一规范工程教材编辑出版 |
(二) 重点规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的出版和使用 |
四、工程教材编写特点 |
(一) 教材编写按照意识形态强弱先后顺序进行 |
(二) 工程教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 |
第七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交流和人才队伍培养 |
一、学术交流 |
(一) 举办高层次报告会 |
(二) 开展学术研讨会 |
二、人才培养 |
(一) 开展国情调研 |
(二) 进行国外考察 |
(三) 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的开办 |
(四) “四个一批”理论人才的纳入 |
(五) “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
(六)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培养 |
(七) 教育部工程重点教材专业师资队伍培训 |
第八章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宣传普及 |
一、理论读物 |
(一) 学习读本 |
(二) 编写通俗理论读物 |
二、主流媒体平台宣传 |
(一) 报刊 |
(二) 电视 |
(三) 网络 |
(四) 微式宣传 |
第九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的整体评价 |
一、实施工程的成效及经验 |
(一) 工程实施取得突出成绩,达到预期效果 |
(二) 工程实施十多年的基本经验 |
二、工程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 |
(一) 工程实施中存在的不足 |
(二) 工程实施中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
结束语 进一步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应当探讨的若干问题 |
一、保持工程的常态化,重点推进工程成果的学习转化运用 |
(一) 加强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大众化 |
(二) 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深度融合 |
(三) 加快教材优势向教学优势发展 |
(四) 加强高端人才与教学一线教师深度培养 |
二、大力开展工程的宣传推介,进一步扩大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 |
(一) 扩大宣传范围 |
(二) 丰富宣传形式 |
(三) 加强理论宣传力度 |
三、引领“四大平台”建设,形成工程工作合力 |
(一) “四大平台”建设 |
(二) 充分发挥工程在思想理论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
四、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教材体系、人才体系 |
(一) 健全学科体系 |
(二) 完善教材体系 |
(三) 构建人才体系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2012年——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入选教师名单及课题立项表 |
附录二 《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以来情况认识》调查问卷(教师卷)(学生卷)(宣传部门卷)(共同卷) |
附录三 《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以来情况认识》调查问卷分析表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2)基于知识图谱的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及目的 |
三、研究现状及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核心概念界定 |
第一章 知识图谱理论及其应用 |
第一节 知识图谱的理论缘起 |
一、知识图谱的内涵与特点 |
二、知识图谱的演化过程 |
三、知识图谱的应用 |
第二节 知识图谱的研究方法 |
一、词频分析法 |
二、引文分析法 |
三、多元统计分析法 |
四、社会网络分析法 |
第三节 知识图谱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 |
一、应用于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状况 |
二、应用于高等教育的某个学科领域 |
三、应用于高等教育热点问题的探讨 |
第四节 知识图谱方法对本研究的适切性 |
一、知识图谱方法应用于本研究的适切性 |
二、运用知识图谱分析维度搭建本研究的分析框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研究设计及文献处理 |
第一节 方案设计与研究路径 |
一、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文献的梳理 |
二、研究时间段的选择与划分 |
三、知识图谱的绘制与分析 |
第二节 统计软件的选择与应用 |
一、知识图谱的应用软件 |
二、CiteSpace软件的应用 |
第三节 文献来源及处理说明 |
一、基于大陆中国知网的文献搜集与整理 |
二、基于台湾核心数据库的文献搜集与整理 |
三、文献处理与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李登辉执政时期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研究 |
第一节 两岸相关研究的基本概况 |
一、文献发表数量及年代分布 |
二、研究专家图谱分析 |
三、研究机构分布 |
第二节 研究热点的分析 |
一、高频关键词的提取 |
二、两岸学生交流研究十分热络 |
三、两岸学术交流合作研究比较活跃 |
第三节 研究前沿的分析 |
一、文献被引的整体情况 |
二、以高校体育交流为桥梁的研究兴起 |
三、大陆学历采认研究开始萌芽 |
四、以高校科技交流为纽带的研究突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陈水扁执政时期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研究 |
第一节 两岸相关研究的基本概况 |
一、文献发表数量及年代分布 |
二、研究专家图谱分析 |
三、研究机构分布 |
第二节 研究热点的分析 |
一、高频关键词的提取 |
二、两岸校际合作研究尤其火热 |
三、两岸学生交流研究比较突出 |
第三节 研究前沿的分析 |
一、文献被引的整体情况 |
二、两岸职业教育合作研究初露头角 |
三、两岸高等教育交流与政经关系的研究开始萌芽 |
四、两岸学历互认研究继续深化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马英九执政时期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研究 |
第一节 两岸相关研究的基本概况 |
一、文献发表数量及年代分布 |
二、研究专家图谱分析 |
三、研究机构分布 |
第二节 研究热点的分析 |
一、高频关键词的提取 |
二、陆生赴台就读和相互招生制度的研究十分热门 |
三、闽台高等教育合作研究尤其突出 |
四、两岸联合培养人才模式研究比较活跃 |
第三节 研究前沿的分析 |
一、闽台职业合作研究具有开创性 |
二、两岸合作办学的研究开始萌芽 |
三、以“两岸关系”为中心的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研究突出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各时期相关研究的比较分析 |
第一节 各时期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研究的共性与差异分析 |
一、两岸学者研究的异同 |
二、不同执政时期研究的异同 |
第二节 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研究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政治因素:两岸关系是高教交流合作不可规避的问题 |
二、经济因素:经济发展推动两岸高教交流合作 |
三、教育因素:学生是两岸高等教育交流的主体 |
四、福建“五缘”优势的充分体现 |
第三节 学术研究与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关系 |
一、学术研究推动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发展 |
二、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发展促进学术研究的深入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的主要结论 |
二、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海峡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图目次 |
表目次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方法 |
六、基本概念 |
第一章 政治困境中的两岸海洋事务合作 |
第一节 趋向合作的两岸海洋事务 |
一、作为描述类型的两岸海洋事务 |
二、两岸海洋事务的分类 |
三、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及其类型 |
第二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发展回顾 |
一、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倡议期(1949-1990.9) |
二、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接触期(1990.9-2000.5) |
三、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波折期(2000.5-2008.5) |
四、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制度化时期(2008.5-) |
第三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争议性议题 |
一、基于政治互信的两岸海洋事务合作 |
二、争议性议题及其政治结构化问题 |
第四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SWOT分析 |
一、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优势分析 |
二、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劣势分析 |
三、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机会分析 |
四、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威胁分析 |
第二章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治理转向 |
第一节 两岸合作治理的生成机制 |
一、两岸合作的政治难题 |
二、两岸合作的泛政治化 |
三、两岸合作治理的趋向与生成 |
第二节 形成中的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治理 |
一、海洋治理的提出及应用 |
二、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治理的实践逻辑 |
第三节 两岸海洋事务的合作治理结构 |
一、合作治理模式的二元化 |
二、合作治理进程的差序化 |
三、合作治理方式的多样化 |
四、合作治理主体的网络化 |
第四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治理与法律机制的互动融合 |
一、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治理的制度地位——场域理论的视角 |
二、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制度化的政策空间及其实践趋向 |
三、作为制度核心的法律机制:界定及构成 |
第三章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治建构 |
第一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治化路径 |
一、功能主义法治观 |
二、回应型法治模式 |
三、交涉性法治关系 |
第二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治化的内在构造 |
一、宪制基础:两岸同属一个中国 |
二、目标导向:从权益到互信 |
三、内容要素:整合机制 |
四、路径策略:阶段化 |
五、结构面相:非对称均衡 |
第三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治化的互嵌机制 |
一、法制构建的政治约束 |
二、民意整合的规范化 |
三、政策与法律的交融互动 |
第四章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制体系 |
第一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原则 |
一、平等互惠原则 |
二、弹性透明原则 |
三、预防风险原则 |
四、权益优位原则 |
第二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形式 |
一、法律形式的多样化及其构成要件 |
二、硬法与软法的界分与互融 |
三、法律效力的双重维度 |
第三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规制 |
一、法律规制共同体的扁平化 |
二、法律规制工具的组合运用 |
三、法律规制过程的“制度——社会”模式 |
第四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程序机制 |
一、公权力机关合作的程序机制 |
二、公众参与的程序性机制 |
第五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争端法律解决机制 |
一、争端法律解决机制的界定 |
二、类型化多元模式的构建 |
第五章 两岸间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治理 |
第一节 两岸间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实践 |
一、两岸间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进路 |
二、生成机理的四维面向 |
三、“有组织的无序”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两岸间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治理结构 |
一、基于“关系法”的公权合作 |
二、基于作用法的社会协同 |
三、基于组织法的内部共识 |
第三节 两岸间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治理路径 |
一、完善各自域内海洋事务立法 |
二、健全两岸海洋事务协议体系 |
三、创新行政规制方式 |
四、检视司法机关的角色 |
五、建构海洋事务合作组织 |
第四节 两岸间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治理体系 |
一、核心制度 |
二、支持性制度 |
三、技术性制度 |
第六章 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协调 |
第一节 多重复合结构下的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 |
一、多重复合博弈结构的提出及展开 |
二、按照海洋事务类型分轨处理 |
三、合情合理安排的规范思路 |
第二节 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基础 |
一、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困境 |
二、基于两岸互信的台湾对外交往权能——特别法理的视角 |
三、通过法律技术解决法律冲突问题 |
第三节 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关系 |
一、通过“两岸”模式吸纳政治思虑 |
二、“两岸”模式适用的法理分析 |
三、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归因的二阶构造 |
第四节 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进路 |
一、两岸合作方式的多样化 |
二、策略性渐进的路径选择 |
三、构建先行制度化协商机制 |
结论 |
附件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研究成果 |
后记 |
(4)新时期30年室内设计艺术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概念话语 |
(二) 现实记忆 |
(三) 史学思考 |
一、室内设计的自觉意识 |
(一) “十大建筑”与室内装饰艺术的初生 |
(二) “国际机场壁画”与绘画装饰艺术的发展 |
(三) “广告”对“工艺美术”设计意识的催生 |
二、室内设计业的市场化崛起 |
(一) 思想解放与理性回归 |
(二) 建筑设计的发展与室内设计理念的生成 |
(三) 室内设计行业的生成与市场化 |
三、探索中前进的室内设计教育 |
(一) 从工艺美术到艺术设计教育 |
(二) 设计教育的实践与创新 |
(三) 设计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
四、设计艺术的“西学东渐” |
(一) 渐行渐近的国外设计思潮 |
(二) 室内设计的现实走向 |
(三) 全球化语境下的本土化反思 |
五、设计艺术的学术拓展与反思 |
(一) 概念的确立与演变 |
(二) 在交流中日渐成熟的艺术设计 |
(三) 实践与理论的互促——室内设计的创作与竞赛 |
(四) 室内设计与人的主题 |
六、走向规范化的室内设计业 |
(一) 发展中的行业组织 |
(二) 室内设计业的市场化 |
(三) 走向规范的必然选择 |
七、室内设计的硬件与软件 |
(一) 各类相关行业间的互动与实践 |
(二) 设计表现与设计艺术的重构 |
八、室内设计与大众消费 |
(一) 室内设计走向民众生活 |
(二) 室内设计与大众消费 |
(三) “发烧”、反思与务实 |
九、发展期的设计艺术 |
(一) 外来经验的本土转换 |
(二) 生存的欲求与应对 |
(三) 消费时代的室内设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两岸旅游发展政策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动机 |
1.3 研究问题与目的 |
1.4 研究架构与研究程序 |
1.5 研究方法与研究范围、限制 |
1.6 名词诠释 |
2 相关理论与文献回顾探讨 |
2.1 政策分析理论 |
2.2 观光旅游、行政与法规的关系 |
2.3 观光旅游政策制定与规划 |
2.4 观光旅游政策之执行 |
2.5 观光旅游政策公共部门的角色 |
2.6 旅游政治的政治学分析 |
3 两岸关系与相关文献回顾探讨 |
3.1 两岸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概述 |
3.2 两岸互赖关系 |
3.3 两岸旅游相关文献及研究现况分析 |
4 两岸旅游发展历程与现况概述 |
4.1 中国旅游发展的历程 |
4.2 台湾观光旅游发展历程 |
4.3 中国旅游现况概述 |
4.4 台湾观光旅游现况概述 |
4.5 两岸旅游市场比较分析 |
4.6 两岸旅游交流概述 |
5 两岸旅游政策 |
5.1 中国旅游政策 |
5.2 台湾观光旅游政策 |
5.3 大陆对台旅游政策 |
5.4 台湾开放大陆人士来台旅游政策 |
5.5 两岸旅游政策之进一步解析 |
6 两岸旅游行政组织概述与比较 |
6.1 台湾观光行政组织概述与现况发展 |
6.2 大陆旅游行政组织概述与现况分析 |
6.3 两岸观光旅游行政组织比较分析 |
6.4 两岸旅游民间组织比较分析 |
7 两岸观光旅游行政法制之概况 |
7.1 台湾观光行政法制法规 |
7.2 台湾旅游契约法制 |
7.3 大陆旅游行政法制法规 |
7.4 大陆旅游合同法制 |
7.5 两岸旅游协议概述 |
7.6 两岸旅游法制之比较分析 |
7.7 两岸旅游法律纠纷处理 |
8 两岸特色旅游政策案例概述 |
8.1 中国特色的旅游政策案例 |
8.2 台湾特色的旅游政策案例 |
8.3 两岸旅游特色发展政策案例的合作研析 |
9 研究结论 |
9.1 两岸旅游优劣势差异总结 |
9.2 两岸旅游政策基本比较异同 |
9.3 两岸旅游政策制定规划差异解析 |
9.4 两岸旅游政策开放对中国的影响 |
9.5 两岸旅游政策开放对台湾的影响 |
10 研究发现与研究建议 |
10.1 世界趋势与全球旅游发展新态势 |
10.2 两岸旅游政策健康发展新思维 |
10.3 研究发现与两岸旅游合作模式建议 |
10.4 研究限制与后续研究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大中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区域性经济贸易争端的概述 |
第一节 区域性经济贸易争端的概念 |
第二节 区域性经济贸易争端的解决方法 |
第二章 对几种区域性经济一体化和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模式的评析 |
第一节 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评析 |
第二节 欧盟争端解决机制的评析 |
第三节 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争端解决机制的评析 |
第四节 东盟(ASEAN)的争端解决机制 |
第五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的评析 |
第三章 大中华自由贸易区争端的起因、特点以及建立大中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
第一节 大中华自由贸易区争端的起因 |
第二节 两岸四地经贸争端的性质 |
第三节 建立大中华自由贸易区的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
第四章 构建大中华自由贸易区的争端解决机制 |
第一节 未来大中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
第二节 大中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设置应遵循的原则 |
第三节 对大中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设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8)中国经济学大事记(2007年4月)(论文提纲范文)
4 月4日 |
4 月8日~10日 |
4 月9日 |
4 月9日 |
4 月12日 |
4 月17日 |
4 月18日 |
4 月19日~20日 |
4 月20日 |
4 月21日 |
4 月21日 |
4 月22日 |
4 月23日 |
4 月23日 |
4 月24日 |
4 月25日 |
4 月26日 |
4 月26日 |
4 月28日 |
4 月28日 |
4 月28日~29日 |
4 月29日 |
(9)世纪之交的中国艺术产业 ——关于历史、系统、管理、空间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基础 |
1.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角度 |
1.4 研究意义 |
第2章 历史:发展轨迹 |
2.1 中国现当代艺术产业的发展 |
2.2 世纪之交中国艺术产业现状 |
第3章 系统:产业结构 |
3.1 演出产业 |
3.2 音像产业 |
3.3 影视产业 |
3.4 艺术品业 |
3.5 其他艺术服务业 |
第4章 管理:产业政策 |
4.1 文艺体制改革 |
4.2 艺术产业的政策演变 |
4.3 世纪之交的中国主要艺术行业的产业政策 |
第5章 空间:产业地位 |
5.1 艺术产业在国家产业中的地位 |
5.2 艺术产业对国家艺术事业的作用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CEPA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CEPA概述 |
第一节 CEPA产生的背景 |
一、CEPA产生的国际大背景——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勃兴 |
二、CEPA产生的国内背景——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
(一) 两地经贸关系需有新的突破 |
(二) 中国区域经济整合需要全新的尝试 |
第二节 CEPA的订立 |
一、CEPA谈判的启动 |
二、CEPA谈判历程 |
(一) 名称的选择 |
(二) CEPA提法的首次出现及内地与香港就相关问题举行的第一次磋商 |
(三) 第二次磋商 |
(四) 其他几个重要问题 |
三、CEPA的签署 |
第三节 CEPA的目标与主要内容 |
一、CEPA追求的目标 |
(一) CEPA的总体目标 |
(二) CEPA的具体目标 |
二、CEPA的主要内容 |
(一) 货物贸易方面——减免产品关税 |
(二) 服务贸易方面——提前进入中国内地市场 |
(三) 贸易投资方面——更显便捷化 |
第二章 CEPA的法律原则及 CEPA生效的法律意义 |
第一节 CEPA的法律原则 |
一、遵循“一国两制”方针的原则 |
二、符合 WTO基本规则的原则 |
第二节 CEPA生效的法律意义 |
一、CEPA丰富发展了“一国两制”法律原则的理论和实践 |
(一) 进一步明确“一国”的基础 |
(二) 体现“两制”的优势 |
二、CEPA充分利用WTO规则的例外条款,为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提供明确的法律基础 |
三、CEPA丰富和发展了WTO的规则体系 |
四、CEPA为两岸四地经济进一步整合奠定法律基础 |
第三章 CEPA的法律属性与法律效力 |
第一节 CEPA的法律属性 |
一、CEPA的主体 |
(一) CEPA的主体是同一主权国家内的两个单独关税区 |
(二) CEPA的主体同时也是 WTO框架下的两个正式成员 |
二、CEPA的调整对象 |
(一) CEPA调整一国国内不同关税区之间的经济关系 |
(二) CEPA调整 WTO不同成员之间的贸易关系 |
三、CEPA法律属性之归结 |
(一) CEPA是以扩大自由贸易为宗旨,以设立区域一体化组织为内容的经贸安排 |
(二) 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层面上看,CEPA是一种低层次性、宽松性的区域贸易协定形式 |
(三) CEPA是一主权国家内统辖不同单独关税领土的政府间的区际协议 |
(四) CEPA是具有国际法上拘束力的区际协议 |
四、关于 CEPA法律属性需要进一步明确的事项 |
第二节 CEPA的法律效力 |
一、CEPA效力的法律基础 |
(一) 关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法律规定 |
(二) WTO区域经济一体化例外规则 |
二、CEPA法律效力之表现 |
(一) 对人的效力 |
(二) 对事的效力 |
(三) 空间上的效力 |
(四) 时间上的效力 |
第四章 CEPA在实施过程中的几个法律问题及解决 |
第一节 定义“服务提供者”、“香港公司”,防范“溢出效应” |
一、关于界定“服务提供者”、“香港公司”面临的困境 |
(一) 困境之一——现行法制与公司制度的差异 |
(二) 困境之二——界定标准自身存在问题 |
(三) 困境之三——CEPA在适用问题上法律依据的缺位 |
(四) 困境之四——解释权和争议解决方式不明确 |
二、关于界定“服务提供者”、“香港公司”的建议 |
(一) 几种参考标准 |
(二) 笔者的建议 |
第二节 构建 CEPA争端解决机制,促成争议顺利圆满解决 |
一、构建 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
二、内地与香港经贸争端产生的性质及解决原则 |
(一) 内地与香港经贸争端的性质 |
(二) 内地与香港经贸争端的解决原则 |
三、CEPA下争端的解决 |
(一) 几种争端解决模式 |
(二) 构建 CEPA自己的争端解决机制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WTO与两岸经贸研讨会在京召开(论文参考文献)
-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实施研究[D]. 谭晓玲. 武汉大学, 2017(06)
- [2]基于知识图谱的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研究[D]. 周弘. 厦门大学, 2017(07)
- [3]海峡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机制研究[D]. 叶正国. 武汉大学, 2015(07)
- [4]新时期30年室内设计艺术历程研究[D]. 董赤. 东北师范大学, 2010(11)
- [5]两岸旅游发展政策的比较研究[D]. 陈清龙.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0(10)
- [6]中国国际法学三十年(1978—2008)[A]. 何其生,杨泽伟,张辉,许威. 中国法学三十年(1978-2008), 2008
- [7]大中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D]. 王帆. 中国海洋大学, 2008(03)
- [8]中国经济学大事记(2007年4月)[J]. 《生产力研究》编辑部. 生产力研究, 2007(09)
- [9]世纪之交的中国艺术产业 ——关于历史、系统、管理、空间的研究[D]. 陈燕. 福建师范大学, 2007(01)
- [10]CEPA法律问题研究[D]. 周兰香. 南昌大学, 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