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征地农民聚群行为的心理机制及其治理(论文文献综述)
刘林涵,刘伟[1](2021)在《能动者视角下的县域治理研究:检视与反思全文替换》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国内部分学者从能动者视角对县域治理问题展开了一些研究,开启了一个比较新颖的研究视角。能动者是指具备独立意念并能自主行动的主体,即能够采取行动的个人或组织。从能动者角度分析县域治理有两大优势:一是部分改进和弥补了既有的新制度主义理论缺陷;二是适用于中国基层治理中"行无定则"的现实政治环境。基于这种新视角,已有研究主要讨论了县域治理中能动者观念动机的多样性、行为方式的适宜性及其治理能力的现代性等问题。能动者视角下的县域治理研究进一步贴近了中国基层政治运作的现实,但也存在简单套用概念、对不同能动者主体研究不充分以及研究方法尚需深化等不足。
赵毅[2](2020)在《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的部门协同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的频繁暴发严重威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给地方政府治理带来重大挑战。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需要国土、财政、人社等多个职能部门协调合作,若协同不足则可能导致征地流程混乱、风险信息流动不畅、违法征地行为约束力弱化等一系列问题,最终诱发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具体来看,由于缺乏有效的协同平台对各部门的防范资源进行高效组织;地方政府对部门协同防范征地冲突的运行规律认识不足而无法选择适合的运行方式和建立完善的运行规则;实现部门协同的路径不明因而造成执行困难等。有鉴于此,本文以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的部门协同机理为研究的科学问题,重点研究三个具体问题:组织载体促进地方政府部门协同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的作用与其结构的关系;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部门协同运行机理的内涵,以及协同运行效果的影响因素;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部门协同实现路径的阶段和实施要点,以及协同路径优化的方法。本文通过系统化的深入研究,以期为地方政府防范实践提供指导价值。以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的部门协同为研究对象,本文借助协同理论、社会冲突理论和系统动力学理论,遵循表象到本质逐步深入的学术逻辑,按照“理论演绎→实证分析→政策提升”的研究进路,研究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部门协同的三大核心内容:组织载体、运行机理和实现路径。首先,本文将组织载体分为征地拆迁办公室、征地维稳领导小组和人民调解中心,阐述三类组织载体促进征地预警信息流动、推动征地实施中部门行为协调、形成协同部署为纲的激励与约束三大协同功能的具体内容,分析影响组织载体功能的结构性因素,包括组织架构的层次结构、依法行政的权力结构和实施征地的行动结构,并利用有序Probit回归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其次,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部门协同的运行机理可以解构为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运行原理三个维度,其中运行方式包括征地项目制、专项事务制和区域防范制;运行规则是由部门实施征地的职能权限、防范征地冲突的行政依据和社会规范等诸多要素有机形成的动态体系;运行原理是以政治压力和维稳需求为协同动力,以实现防范协同效应为目标,以平等协商和农民权益保障为原则,遵循部门互动的行动逻辑,在征地技术能力催化下,形成稳定的防范能力,并最终获取协同防范征地冲突效果的过程。从以上三方面识别部门协同防范能力和效果的影响因素,并利用结构方程模型刻画诸多因子相互影响的作用方向、程度和交互路径。最后,从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部门协同一般过程出发,将部门协同的实现路径提炼为三个阶段:协同防范条件准备、协同防范过程调控和协同防范效果保障。协同防范条件准备需要从监测征地部门的内外部环境、建设适应地方实际的协同制度和制定具体征地项目的协同策略三方面着手;协同防范过程调控的重点是防范征地冲突政策协调、征地部门组织行为把控和防范征地冲突资源调配;征地领导小组调动、部门相互制约和长效机制建设是过程调控的主要手段,而防范资源调配的重要内容是对征地人员、补偿资金、征地冲突风险信息等资源的优化配置。协同防范效果保障包括征地冲突防范目标统一与分解、部门对措施和风险的响应与反馈、部门防范绩效考核与监督。通过理论深入分析确定地方政府部门协同防范的完整逻辑,并依据武汉市的具体案例构建指标体系和相关参数,利用系统动力学模型实证检验实现路径的复杂关系,探索路径优化的方法。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可概括为:(1)组织结构—功能视角下,不同的组织载体类型协同作用差异较大,且结构性因素对组织载体的功能有显着影响。建议通过科学选择组织载体类型,合理调节组织的结构层次、优化组织载体的成立审批程序;通过新媒体沟通平台,借助非正式会议等灵活组织征地工作,提高对职能范围外事务的积极态度;通过领导兼任等方式纳入更多部门负责人加强跨部门组织协调能力,不断提高组织载体促进部门之间信息流动、推动部门行为协调和形成以征地部署为纲的部门约束与激励的功能。(2)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部门协同的运行方式、运行动力、运行目标和运行规则对协同运行能力和协同运行效果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协同运行能力是运行方式、运行动力、运行目标和运行规则与协同运行效果的中介变量。建议通过学习机制以及本地化改进、借助乡村精英动员等方式完善协同运行规则体系;利用信息技术平台推动信息共享和流动,提高协同技术能力水平;通过层层分解目标,建立定期上报机制,加强协同运行能力监测等。(3)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部门协同实现路径的系统动力学仿真结果显示,协同路径实现经历50周的筑基,在75周以后加速成型;同时,协同效应在前期经历较为剧烈的震荡后在50周以后趋于稳定并缓慢上升,最终协同效应增加20%左右。从路径优化情况来看,对武汉市的案例研究表明,通过适当提升协同防范策略适宜性、征地考核制度建设水平、防范资源调配合理性、防范目标分解合理性、征地政策部际互补性、征地冲突跟踪回访质量等方面,能够优化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部门协同实现路径,形成常态化的防范体系。到60周以后路径优化效果开始显着增加,表明路径优化的后期提升幅度更为显着,通过加大信息透明度、建设预警机制等,做好长期的防范投入规划保持政策连续性和战略定力,持续推动协同路径实现。
李春晖[3](2020)在《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被征地农民问题事关国家发展战略,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不仅涉及农民群体的生存,而且与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等息息相关。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政府需征收大量农地用于城镇化建设,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也随之出现并日趋凸显。如何科学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关乎社会稳定和国家公平正义。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存在密切关联的辩证关系。社会保障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但如果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得以解决,其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可以解决,且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从而享有较高的生活水平,可以因为从事某项工作而获得更多的社会存在感和荣誉感,可以因为有价值的工作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认为,就业就是最好的社会保障。然而,并不是所有被征地农民都适合就业,都能就业,也不是就业之后就不再失业,因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仍然是最后一道保障,起着保障的基础性作用。本研究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关联起来研究,就业作为优选项,社会保障作为基础项。围绕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本研究基于多地区、大样本的实际调查,对其就业和社会保障现状、存在困境、主要原因进行了归纳分析,利用调查数据,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对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主要客观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运用扎根理论、博弈理论对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及其与政府的博弈进行了分析,借鉴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东、中、西部分别选取了山东省济南市、安徽省当涂县和凤台县、四川省郫都区和彭山区作为调研区域,分别抽样了480、400、210个被征地农民样本,基于调查数据,对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社会保障状况进行了深入的统计分析。调查显示:不论东、中、西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均大量存在被征地农民群体,东部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状况好于中西部,但社会保障状况却低于中西部。被征地农民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期望较高,但由于教育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职业技能水平低下、创业意识和能力低下、对政府安置存在依赖、政府就业培训工作相对欠缺、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的可及性较差等原因,致使就业率不高,就业层次主要集中在非正规就业领域,由于社会保障政策、体制、机制及农民自身问题等原因,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参保率参差不齐、保障水平偏低。归纳起来,政府与民众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中央与地方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执行部门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等这些政府层面的问题是造成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主要原因。除政府层面的原因外,被征地农民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等也影响着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本研究利用抽样调查数据,运用方差分析、多变量Logistic回归、主成分分析等方法,探讨了在既定政策背景下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如何影响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在就业影响因素方面,研究发现:被征地农民的年龄和教育程度对其就业有重要影响,其中教育程度的影响程度明显高于年龄的影响;居住在主城区的被征地农民具有更大的就业机会,与就业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培训具有正向影响,而且显着高于其他变量;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就业的正向影响最高,起到基本“安全网”的作用;公共安置途径有积极作用,但作用较小。在被征地农民工作关系认同度(满意度)影响因素方面,不同地区的影响因素存在着地区差异:受教育程度在东部地区具有显着正向影响;家庭就业人口比例在中部地区有显着正向影响;东部和中部地区虽然具有共同的影响因素,如年龄、对未来工作的信心和就业培训,但影响程度存在显着差异。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方面,研究发现:当被征地农民年龄相对较小、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家庭子女数量相对较多时,更不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健康状况相对较差、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时,更加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对政府养老保险补贴预期相对较高、对养老保险政策了解相对较深时,更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的个人缴费金额相对较高、认为参保程序相对较为复杂时,更不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此外,性别也对被征地农民养老意愿的选择具有显着影响。在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影响因素方面,家庭成员的构成及健康状况、新农合的规定报销水平和缴费水平、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与农民的参合行为显着相关,收入水平、性别等因素对农民参合意愿的影响并不显着。除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客观因素外,本文还通过扎根理论深入讨论了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主观因素。结合深度访谈和对访谈资料的三级编码发现: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需求来自于利益状况的改变,现有的利益分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该群体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依赖被放大,但是无论是其群体自身的心态转换困局还是外部政策设计都制约了其实际行动。在此过程中,被征地农民所面临和经历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土崩瓦解以及社会结构的急剧变迁都使得其对社会支撑体系的诉求异常强烈。因此,本研究构造出“利益重塑-心态转换-政策优化-社会支撑”的问题解决模型。另外,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既离不开政府,也离不开被征地农民本身,双方存在复杂的博弈关系。基于博弈论,本文对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中的博弈进行了分析,发现:在就业博弈中,当“政府进行就业安置,被征地农民找工作”时实现长期均衡;在社会保障博弈中,当“政府提供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不进行抵抗”时实现长期均衡。为更好地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应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研究发现: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是所有国家在城镇化的进程中都会面临的问题,并不单单是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确保被征地农民权利的关键;政府和被征地农民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应根据实际采取多种补偿形式;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培训是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举措。基于以上研究,本研究提出了针对性政策建议: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优化征地补偿制度、构建项目齐全公平合理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和被征地农民间信息沟通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和第三方组织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的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住所位置、就业环境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加强管理服务以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环境,加强宣传教育以增强被征地农民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了解程度,充分发挥公众安置途径;通过提高被征地农民工资水平和政府的社会保障金,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工作能力,减少被征地农民缴纳的社会保障比例等措施实现被征地农民和政府博弈的长期均衡。
安然[4](2020)在《公共治理视角下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研究 ——以L区L镇为例》文中指出伴随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与日俱增,通过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以缓解土地供给矛盾,成为许多地方的普遍做法。然而土地不仅是支撑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更是失地农民的核心利益。在实际征地工作中,鉴于土地利益分配不公、征地程序失范等因素,在农村土地由农用地征收转为建设用地后,失地农民既得利益受损,导致政府和失地农民冲突不断,因征地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因征地型群体性事件呈现组织性、目的性、计划性等特点,参与人数增多、规模扩大、对立性增强,抗衡方式逐级升级,日益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危害社会稳定、损害政府形象的负面事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作为探讨农村地区矛盾和冲突解决的典型案例,不仅事关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新形势下基层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考验。因此,正确认识、积极预防、有效治理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社会环境的同时,更是探索社会治理创新路径的重要选题。基于此,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以L区L镇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作为基础研究案例,进而以点带面,探讨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发生一般性的原因和普遍解决路径。在第一章引言中,立足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结合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从学术层面参考借鉴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的概念、发生原因和对策,在此基础,明晰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的研究路径。在第二章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中,厘清了群体性事件、农村群体性事件等相关概念,重点阐述了本文研究运用的公共治理、社会冲突、应急管理等三大理论内容,并就理论和本文的结合点做了详实的阐述。在第三章L区L镇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简介中,紧扣本文研究案例L区L镇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通过文献研究、案例研究、调查法、定量和定性分析等方法,介绍了事件发生的背景、起因、发展和处置,对调查结果和访谈内容予以分析,为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的研究提供数据支持。在第四章L区L镇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原因剖析中,基于前三章节的理论和案例研究,探讨L镇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基于源头预防、利益协调制度、舆情管理、应急处置等四方面原因,为一般性对策研究提供借鉴。在第五章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中,基于前述研究,从坚持源头预防为先、完善利益协调制度、强化网络舆情管理、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等四方面对策,为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的解决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建议。在最后一章结论与研究展望中,结合前文研究成果,总结提炼本文结论,并且对未来的研究提供方向。
林彩云[5](2020)在《经济发达地区征地冲突风险因素评估及防范策略研究 ——以福建省晋江市为例》文中提出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国家征收农村土地的数量、规模不断上升,由此引起征地冲突事件的频发,典型案例有上海闵村征地冲突事件、广东乌坎事件、苏州通安事件等。征地冲突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损害了农民的切身权益,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而在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预防征地冲突的发生、从源头上治理征地冲突事件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以风险管理理论为视角,选取经济发达地区晋江市作为研究区域,结合经济发达地区的特征分析征地冲突风险因素,构建征地冲突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以晋江市G征地项目作为晋江市征地冲突风险评估的样本,应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评估晋江市G征地项目征地冲突风险水平,然后结合被征地农民的满意度测度结果和调研访谈进一步分析征地冲突风险的产生,由此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策略。研究发现,晋江市G征地项目总的风险等级处于中警级别,对征地冲突有一定的影响。首先,经济补偿因素中补偿合理性和补偿方式多样性具有较高的风险水平,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的满意度较低。其次,程序规范因素整体处于较高的风险水平,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谈判权受到损害。然后,在矛盾调解因素中,矛盾调解公正性和矛盾调解渠道多样性处于较高的风险水平,反映了晋江市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较薄弱。最后,社会特征因素中的宗族势力和村庄复杂性都具有比较严重的影响,这体现了晋江市作为闽南侨乡所具有的独特的人文历史因素,同时农户异质化的特征加大了土地征收的分歧。因此,应从科学设定征地补偿价值和范围、构建以公众参与为中心的土地征收程序和建立健全征地冲突预警和矛盾调解机制等方面制定征地冲突风险防范策略。研究结果为经济发达地区预防征地冲突事件发生、维护农户切身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和谐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价值。
朱晨[6](2020)在《智慧城市背景下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的困境和对策研究 ——公共信息服务接纳视角》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城郊农业用地被大量征收,被征地农民人数不断增加。然而在我国城乡二元制度的背景下,被征地农民在转入城市生活过程中会面临融入障碍。尤其是在智慧城市建设大力推进的背景下,智慧公共信息服务快速发展,逐渐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被征地农民作为智慧公共信息服务的服务对象之一,接受和采纳相关服务内容已成为其融入城市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影响城市管理和城市发展的重要问题。基于此,本文以公共信息服务接纳视角,探讨智慧城市背景下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的困境,了解被征地农民对公共信息服务接纳的现状,探究公共信息服务接纳以及个人的信息素养对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的影响机制,分析在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过程中产生影响的关键信息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促进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的相关对策,对于推进智慧城市的建设有重要意义。由于既往文献大多数聚焦于城市融入的研究,鲜少有探究公共信息服务接纳与城市融入的研究。本文通过梳理相关文献首先对智慧城市与智慧公共信息服务、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等相关概念界定,结合社会融入理论、网络治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等相关理论。其次,对智慧公共信息服务的兴起进行阐述并对被征地农民的公共信息服务接纳现状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分析被征地农民个人因素对公共信息服务接纳的影响。而后,结合城市融入的评价维度与信息素养的评价维度,分析智慧公共信息服务接纳现状对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的影响。通过构建信息素养与公共信息服务接纳对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的影响分析模型,以湖北省武汉市被征地农民为样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取数据,通过结构方程模型,分析被征地农民信息素养以及公共信息服务接纳对其城市融入的影响,得出信息素养与公共信息服务接纳对城市融入的作用关系以及信息素养各维度的影响程度,为后文策略研究提供依据。通过现状调查与实证结果表明,与普通市民相比,被征地农民在公共信息服务接纳方面存在显着差异,被征地时间越长的农民对公共信息服务接纳程度越低,并且不同年龄、学历与工作状态的被征地农民对公共信息服务接纳程度表现出差异化,年龄小、学历高与在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对公共信息服务接纳程度更高。结构方程模型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在个人信息素养中,信息能力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尤其要重视信息能力的培养;逐步推进信息意识、知识、道德方面的培养;公共信息服务接纳对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具有正向的显着作用。最后,结合实证分析结果,基于网络化治理理论,在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过程中积极引入多元主体参与,尤其是社区的组织协调作用不可忽视,参考相关领域促进城市融入的策略研究,提出合理的对策,以期为有关部门在城市融入的决策制定上提供一定的参考。
梁靖愉[7](2020)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受贿犯罪及防治对策研究 ——基于306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进入快速推进阶段,城市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也急剧增加。政府征收大量农村集体土地,通过改变农业用地的用途和性质实现城市建设用地的有效供给。然而,随着土地价值不断攀升和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持续推进,土地征收中的腐败问题尤为突出,不仅侵害了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还不断吞噬国家资产,给地方政治、经济和社会治理造成严重破坏。本文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受贿犯罪及防治对策为研究主题,结合制度反腐败理论和新公共治理理论构建分析框架,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306份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受贿犯罪的裁判文书为研究对象。通过文本阅读,笔者对每一份有效样本的信息进行编码。本文首先对相应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发现2007年—2015年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受贿犯罪高发时期,受贿罪犯多为男性,犯罪年龄集中在31—50岁,多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其中编外人员尤其是村中国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严重程度更高。受贿罪犯人均受贿金额高,潜伏期长。接着从受贿罪犯身份特征、经济社会因素两方面探索其对受贿犯罪严重程度的影响,从受贿罪犯身份特征来看,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受贿犯罪,受贿犯罪严重程度越高;潜伏期越长,受贿犯罪严重程度越高;编外人员相较于编内人员,受贿犯罪严重程度更高。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人员是征地领域受贿犯罪的“主力军”。结合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受贿犯罪现状,通过对我国反腐败体制机制运行逻辑的梳理及306份裁判文书内容的深入分析,从制度因素、权力体系因素、文化因素、罪犯个体因素等维度揭示造成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受贿犯罪高发的原因。为了有效遏制土地征收腐败,本文借鉴了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经验,结合公共治理理论,从创新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完善土地征收体系、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分区域精准施策、推动大数据反腐、健全保障激励体制、加强廉政教育培训力度、推动公众参与廉政建设等方面提出防治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受贿犯罪的政策建议。
刘豪[8](2019)在《农地征收补偿的制度困境及其治理研究 ——基于烟台市福山区农地征收的调查》文中提出土地征收制度就是国家在特定历史背景下,根据某种行为准则,通过补偿的方式征收土地,用于满足公共利益需求的行为,这种政府行为以国家法定程序为依据,行为实施之后土地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即从集体转移到了国家。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农地流转的核心内容之一,同时亦是乡村振兴战略实践的重要一环,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土地利益的实现。国内学者系统地论证了征地制度、手段以及相关的赔偿标准,目的就是为征地实践做好理论铺垫,但结合实际调研数据的研究不多。国外学者大都是围绕产权制度展开征地补偿的研究,其侧重点在于构建能够对征地补偿绩效进行验证的实证和定量模型,并改良现有政策。本文在对现有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补偿原则等概念进行了辨析,简述了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梳理了发达国家和地区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透析其内在优秀经验与启示,回顾了我国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及新形势背景下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发展历程,并从补偿的原则、方式、标准、范围、程序等多维度,阐释了其发展逻辑。针对当前农地征收补偿的制度困境及其治理问题,设计了调查问卷,并通过对烟台市福山区近几年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地问卷调查,主要围绕征地情况、补偿款分配、住房安置、生活保障这几个方面,调查发现存在征地政策不透明、农民满意度低、补偿款分配不公以及司法救济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基于调查结论,从人本主义视角出发,提出了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改革原则和治理措施,即:一要健全主动关心弱势群体的相关法律法规,设计合理的征地程序;二要主动为农民提供保障,切实尊重他们在土地征收补偿过程中的收益权、参与权、知情权、财产权;三要营造良好的《土地征收补偿法》的出台环境,构建参与和监督土地征收补偿的机制,健全土地产权制度、收益分配制度,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孟妍辰[9](2019)在《徐州市新城区土地征收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经济进入飞速发展时期,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城市扩张愈演愈烈,征收的农村土地规模也随着不断扩大。不过,我国现行的土地征收的制度内容仍有待完善,且执行力度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由此也引发政府和失地农民之间的巨大矛盾,因土地征收问题引发的公共事件甚至是暴力冲突频繁发生,不但影响了社会的和谐,更是阻碍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政府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同时也是征地工作的主导者,在落实国家政策、推进地区经济发展以及保障公民利益方面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探究集体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挖掘问题原因,找出破题方案,成为眼下征地工作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本文围绕徐州市新城区土地征收情况展开论述,探究新城区土地征收的现存问题并分析根本原因,同时结合该地区的现实情况,并汲取国内外在土地征收方面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成果,为徐州市新城区土地征收问题的解决提出相应的可行意见与方法。研究表明,目前徐州市新城区产生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政策不完善、机制不顺畅、执行不到位以及保障不合理等问题,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是政策的制定者没有充分考虑和了解失地农民的诉求、土地征收相关部门在行使职能方面存在疏忽、失地农民的保障方面缺失有效的监督监管等等。笔者根据发现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以下解决对策,如:不断探索、创新和完善土地征收政策;进一步缕清各部门工作职能、协调各部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项程序执行到位;完善征地保障制度等等。本论文有图6幅,表13个,参考文献73篇。
刘浩然[10](2019)在《农村征地利益冲突中的农民抗争行为演化机理研究 ——基于福建省两个案例分析》文中指出农村征地利益冲突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亟需解决的突出社会问题。因农村征地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波及范围广、破坏性大,其扰乱正常社会秩序,阻碍经济发展,影响村民生活和心理,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失地农民作为冲突的主体,分析其抗争行为是破解征地冲突问题的重中之重。本文基于有限理性理论,结合“结构—制度”分析和“过程—事件”分析两种社会研究模式,建立“过程—环境”分析框架。通过案例分析和实地调研对福建地区两起征地类农民抗争事件进行分析。研究表明:首先,导致征地冲突中农民抗争行为发生的根源是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农民抗争事件产生的背后往往是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其次,外部环境影响着征地冲突中农民抗争行为。现阶段我国土地征收存在着征收目的的模糊、征地程序的不正规、征地补偿费分配不公和农民的政策认知程度较低等问题。另外,非正式制度即征地的文化因素,如征地地区的价值观、风俗习惯等往往隐藏在事件发展之下的常常被政府所忽略。再次,农民抗争具有两种类型——维权型和谋利型。在特定的环境下,农民会结合具体情况做出行为选择,开始推动冲突进程,而随着冲突进程的不断演进,会影响抗争集团内部环境,进一步的改变其行为选择。最后,对于征地利益冲突中农民抗争行为的协调,应综合各主体的协同治理,强调冲突各阶段不同治理主体的分工。在冲突预热阶段,中央政府需要改革制度和完善法规,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此次征地冲突风险做出评估,中立第三方进行社会监督和冲突研究等活动;在冲突爆发阶段,省级政府需要控制事态发展,地方政府要落实应急预案,倾听失地农民诉求,而中立第三方需要扮演缓解社会矛盾和干群压力的角色;在冲突平息与延续时期,地方各级政府要以恢复社会关系为主要任务,农民自治组织的目标是增加认可程度,中立第三方应承担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修复和社会救济等任务。研究结果可为农村区域治理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
二、被征地农民聚群行为的心理机制及其治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被征地农民聚群行为的心理机制及其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1)能动者视角下的县域治理研究:检视与反思全文替换(论文提纲范文)
一、能动者:概念内涵 |
二、能动者视角:方法论优势 |
三、能动者观念动机的多样性 |
1. 领导干部的心理动机 |
2.“钉子户”和“上访户”的心理动机 |
四、能动者行为方式的适宜性 |
1. 制度性行为 |
2. 非制度性行为 |
五、能动者治理能力的现代性 |
六、对既有研究的反思 |
(2)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的部门协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2 研究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2 相关理论及其应用 |
2.3 分析框架 |
3 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部门协同的组织载体 |
3.1 组织载体类型 |
3.2 组织载体结构 |
3.3 组织载体功能 |
3.4 组织载体功能的结构性影响因素实证检验 |
4 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部门协同的运行机理 |
4.1 部门协同的运行方式 |
4.2 部门协同的运行规则 |
4.3 部门协同的运行原理 |
4.4 地方政府部门协同运行机理的实证检验 |
5 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部门协同的实现路径 |
5.1 总体分析 |
5.2 协同防范条件准备 |
5.3 协同防范过程调控 |
5.4 协同防范效果保障 |
5.5 实现路径系统动力学检验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创新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1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附件2 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部门协同调查问卷(工作人员篇) |
附件3 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的部门协同实现路径调查问卷(专家篇) |
附件4 全国成立组织载体的情况一览表(部分) |
(3)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逻辑结构和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逻辑结构 |
1.2.3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相关理论和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被征地农民 |
2.1.2 就业与被征地农民就业 |
2.1.3 社会保障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
2.2 相关理论 |
2.2.1 就业领域中的基本理论 |
2.2.2 社会保障领域的基本理论 |
2.2.3 扎根理论和博弈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政策 |
2.3.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研究 |
2.3.3 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的博弈研究 |
2.3.4 对国内外研究的简要评述 |
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现状调查与分析 |
3.1 样本地区基本情况与农民被征地情况 |
3.1.1 样本地区基本情况 |
3.1.2 样本地区农民被征地情况 |
3.2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现状 |
3.2.1 东部地区 |
3.2.2 中部地区 |
3.2.3 西部地区 |
3.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归纳 |
3.3.1 政策因素 |
3.3.2 市场因素 |
3.3.3 农民自身因素 |
3.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 |
3.4.1 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
3.4.2 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
3.4.3 其他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
3.5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
3.5.1 征地补偿方面 |
3.5.2 保障体系方面 |
3.5.3 被征地农民自身问题 |
3.5.4 农民土地所有权的缺失 |
3.6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主要原因分析 |
3.6.1 政府与民众认识和考虑偏差 |
3.6.2 中央与地方在认识和考虑方面的偏差 |
3.6.3 执行部门认识和考虑偏差 |
3.7 本章小结 |
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客观影响因素分析 |
4.1 样本基本情况 |
4.2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2.1 数据来源、变量和模型选择 |
4.2.2 单变量Logit回归分析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 |
4.2.3 多变量Logistic回归建模与结果分析 |
4.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工作关系认同度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3.1 数据来源、样本选取和变量 |
4.3.2 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
4.3.3 实证研究结论 |
4.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的地区差异与影响因素分析 |
4.4.1 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的地区差异分析 |
4.4.2 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地区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
4.5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5.1 模型设计及变量选取 |
4.5.2 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
4.5.3 实证研究结论与建议 |
4.6 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6.1 模型设计及变量选取 |
4.6.2 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
4.6.3 实证研究结论 |
4.7 实证分析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
4.8 本章小结 |
5 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分析及博弈分析 |
5.1 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分析 |
5.1.1 数据来源和数据描述 |
5.1.2 编码过程和编码结果 |
5.1.3 模型的政策意蕴 |
5.2 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就业中的博弈分析 |
5.2.1 模型假设 |
5.2.2 支付矩阵 |
5.2.3 纳什均衡分析 |
5.3 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博弈分析 |
5.3.1 模型假设 |
5.3.2 支付矩阵 |
5.3.3 纳什均衡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 |
6.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
6.1.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 |
6.1.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国际经验的启示 |
6.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内实践与启示 |
6.2.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内实践 |
6.2.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国内实践的启示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相关政策建议 |
7.2.1 针对性克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
7.2.2 依据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影响因素制定对策 |
7.2.3 采取措施实现被征地农民的主观需求和与政府博弈的长期均衡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4)公共治理视角下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研究 ——以L区L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和可能的创新点 |
1.5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群体性事件 |
2.1.2 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公共治理理论 |
2.2.2 社会冲突理论 |
2.2.3 应急管理理论 |
第3章 L区L镇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简介 |
3.1 事件概况 |
3.1.1 样本简介 |
3.1.2 事件起因 |
3.1.3 事件发展 |
3.2 问卷与访谈 |
3.2.1 问卷调查 |
3.2.2 访谈调查 |
第4章 L区L镇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原因剖析 |
4.1 缺乏源头预防 |
4.1.1 治理理念滞后 |
4.1.2 制度依据不充分 |
4.1.3 征地程序失范 |
4.1.4 权力监督缺位 |
4.2 利益协调制度不健全 |
4.2.1 征地补偿标准偏低 |
4.2.2 诉求表达渠道不畅 |
4.2.3 长远生计欠缺保障 |
4.3 网络舆情管理不善 |
4.3.1 舆情应对意识薄弱 |
4.3.2 舆情应对处置不当 |
4.4 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 |
4.4.1 事前预防不充分 |
4.4.2 善后工作不到位 |
第5章 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 |
5.1 坚持源头预防为先 |
5.1.1 转变治理理念 |
5.1.2 补足制度短板 |
5.1.3 规范征地程序 |
5.1.4 健全监督体系 |
5.2 完善利益协调制度 |
5.2.1 提高利益补偿标准 |
5.2.2 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
5.2.3 加大安置保障力度 |
5.3 强化网络舆情管理 |
5.3.1 增强舆情应对意识 |
5.3.2 提升舆情处置水平 |
5.4 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
5.4.1 加强事前预防 |
5.4.2 加强事中处置 |
5.4.3 加强善后工作 |
第6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6.1 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5)经济发达地区征地冲突风险因素评估及防范策略研究 ——以福建省晋江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进展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评述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五节 论文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研究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征地 |
二、征地冲突 |
三、征地冲突风险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社会冲突理论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三、风险管理理论 |
第三章 征地冲突风险因素识别 |
第一节 风险因素的识别原则 |
一、通用性原则 |
二、综合性原则 |
三、地域性原则 |
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
第二节 风险因素识别方法 |
第三节 征地冲突风险因素 |
一、征地冲突风险因素的分析框架 |
二、征地冲突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建构 |
第四章 晋江市征地冲突风险因素评估的样本分析与方法 |
第一节 晋江市征地冲突风险因素评估的样本统计分析 |
一、研究区概况 |
二、问卷设计 |
三、问卷数据基本特征 |
第二节 征地冲突风险因素的评估方法 |
一、权重确定方法 |
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 |
第五章 晋江市G征地项目征地冲突风险水平评估 |
第一节 风险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第二节 G项目征地冲突风险水平评估 |
一、确定模糊隶属度 |
二、初级模糊综合评价结果 |
三、模糊综合评价结果 |
四、评估结果分析 |
第三节 G项目征地冲突风险产生分析 |
一、经济补偿因素风险水平分析 |
二、程序规范因素风险水平分析 |
三、矛盾调解因素风险水平分析 |
四、社会特征因素风险水平分析 |
第四节 经济发达地区征地冲突风险水平评估的总结 |
一、晋江市G征地项目风险评估总结 |
二、经济发达地区与非经济发达地区征地问题比较 |
第六章 征地冲突风险防范策略 |
第一节 科学设定征地补偿价值和范围 |
一、征地补偿制度与农地产权制度相结合 |
二、征地补偿数量与农户的土地发展权相结合 |
三、探索可持续生计视野下的社会保障体系 |
第二节 构建以公众参与为中心的土地征收程序 |
一、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 |
二、维护被征地农民参与权 |
三、赋予被征地农民监督权 |
第三节 建立健全征地冲突预警和矛盾调解机制 |
一、建立征地冲突预警机制 |
二、提高矛盾调解的中立性 |
三、完善多元化的矛盾调解机制 |
第四节 结合区域社会特征实施土地征收 |
一、根据区域文化特质实施土地征收 |
二、根据项目特征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 |
三、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村民自治力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不足及展望 |
一、研究不足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风险评估问卷调查 |
附录 B 满意度测度及评价问卷调查 |
附录 C 被征地农民访谈提纲 |
附录 D 主要访谈人员信息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智慧城市背景下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的困境和对策研究 ——公共信息服务接纳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由来 |
1.1.1 被征地农民群体增加,城市融入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 |
1.1.2 智慧城市大力发展下智慧公共信息服务大量兴起 |
1.1.3 智慧公共信息服务接纳对市民城市融入提出了新要求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智慧城市发展及智慧公共信息服务的研究 |
1.3.2 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的研究 |
1.3.3 被征地农民信息素养的研究 |
1.3.4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技术路线 |
1.5 主要创新之处 |
1.5.1 研究视角的创新 |
1.5.2 研究内容的创新 |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智慧城市与智慧公共信息服务 |
2.1.2 被征地农民 |
2.1.3 城市融入 |
2.2 理论基础 |
2.2.1 社会融入理论 |
2.2.2 网络治理理论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3 智慧公共信息服务的兴起与被征地农民接纳情况 |
3.1 智慧城市背景下的公共信息服务概述 |
3.1.1 城市信息化视角的智慧城市发展 |
3.1.2 智慧公共信息服务的含义及其主要内容 |
3.2 被征地农民对智慧公共信息服务的接纳及其影响 |
3.2.1 智慧公共信息服务接纳概念提出 |
3.2.2 影响被征地农民对智慧公共信息服务接纳的因素 |
3.2.3 被征地农民对智慧公共信息服务接纳的影响 |
3.3 被征地农民对智慧公共信息服务接纳情况的调查——以武汉市洪山区为例 |
3.3.1 被征地农民对智慧公共信息服务的接纳程度——基于新旧市民的对比 |
3.3.2 征地和个体因素对新旧市民智慧公共信息服务的接纳影响 |
4 智慧公共信息服务接纳程度对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的影响 |
4.1 社会融入视角的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 |
4.1.1 经济融入 |
4.1.2 文化接纳融入 |
4.1.3 行为适应融入 |
4.1.4 心理适应融入 |
4.2 智慧公共信息服务接纳程度对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的影响机制 |
4.2.1 被征地农民信息素养的作用 |
4.2.2 智慧公共信息服务接纳程度的作用 |
4.3 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实证分析 |
4.3.1 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
4.3.2 样本描述与信效度分析 |
4.3.3 模型分析与假设验证 |
5 促进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的对策与建议 |
5.1 提升被征地农民对智慧公共信息服务的接纳水平 |
5.1.1 重点加强公共信息服务中智慧政务的建设 |
5.1.2 与普通市民相比,尤其注重征地时间长的被征地农民信息培训 |
5.1.3 对待不同年龄、学历与工作状态的对象开展分层促进 |
5.2 加大信息素养培育力度,提升被征地农民信息素养 |
5.2.1 重视信息能力的培养,降低对公共信息服务接纳的技术障碍 |
5.2.2 推进信息意识、知识、道德方面的培养 |
5.3 倡导社区管理,促进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 |
5.3.1 积极发挥社区的参与作用,明确相关职责 |
5.3.2 社区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 |
6 研究结论和不足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A:公共信息服务接纳程度现状调查问卷 |
附录 B: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调查问卷 |
附录 C:研究生期间论文发表及课题参与情况 |
致谢 |
(7)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受贿犯罪及防治对策研究 ——基于306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土地征收 |
(二)受贿犯罪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设计 |
一、理论基础 |
(一)制度反腐败理论 |
(二)公共治理理论 |
二、研究设计 |
第三章 研究假设与数据来源 |
一、研究假设 |
(一)市场化与受贿犯罪严重程度 |
(二)城镇化水平与受贿犯罪严重程度 |
(三)人均GDP与受贿犯罪严重程度 |
(四)潜伏期与受贿犯罪严重程度 |
(五)用工类别与受贿犯罪严重程度 |
(六)受教育程度与受贿犯罪严重程度 |
二、数据来源 |
(一)裁判文书收集 |
(二)因变量:受贿犯罪严重程度 |
(三)自变量:经济发展变量及受贿罪犯群体特征 |
第四章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受贿犯罪现状 |
一、受贿犯罪现状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一)受贿罪犯的群体特征 |
(二)受贿犯罪案件的相关信息统计 |
二、经济发展因素、受贿罪犯群体特征与受贿犯罪严重程度 |
第五章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受贿犯罪高发原因分析 |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受贿犯罪高发的制度因素 |
(一)反腐败机构设计存在瑕疵 |
(二)反腐败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缺口 |
(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缺口 |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受贿犯罪高发的权力体系因素 |
(一)村集体组织自治机制异化 |
(二)行政系统内部的有效监督机制欠缺 |
(三)对基层工作人员保障激励机制不足 |
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受贿犯罪高发的文化因素 |
(一)“官本位”思想严重 |
(二)乡村“熟人社会”加剧受贿犯罪 |
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受贿犯罪高发的受贿罪犯个人因素 |
(一)受贿罪犯法治思维的缺失 |
(二)受贿罪犯抱有侥幸心理 |
第六章 中国香港防治土地征收腐败的经验与启示 |
一、香港的土地征收制度 |
二、反腐措施:香港模式 |
(一)机构建设 |
(二)制度建设 |
(三)公众参与 |
三、香港防治土地征收腐败的经验与启示 |
(一)确保机构独立以及相互制衡 |
(二)加强大众参与以及社会监督 |
(三)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
第七章 防治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受贿犯罪的政策建议 |
一、创新农村基层治理机制,促村集体自治组织发展 |
(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
(二)加强村民自治的制度规范与配套机制 |
二、完善土地征收体系建设,加强制度反腐威慑力量 |
(一)建立健全土地征收管理体系 |
(二)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推动科技和大数据反腐 |
(一)制定防治土地征收领域受贿犯罪工作重点 |
(二)树立大数据思维,将权力装进数据的笼子里 |
四、建立健全保障激励机制,加强廉政教育培训力度 |
(一)完善征地工作人员保障激励机制 |
(二)加强廉政教育培训 |
五、多元联动共谋互利合作,携手公众共建廉政文化 |
(一)加强社会公众的反腐败意识 |
(二)将非政府部门纳入到反腐败体系中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发现 |
二、研究存在的不足 |
三、未来研究展望 |
附录:我国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梳理 |
一、党内法规制度 |
二、国家层面法律法规 |
三、地方层面制定的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农地征收补偿的制度困境及其治理研究 ——基于烟台市福山区农地征收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 |
二、国内研究现状及进展 |
三、简要述评 |
第三节 主要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第五节 预期达到的目标和创新点 |
一、预期达到的目标 |
二、本课题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土地征收及其制度 |
一、土地征收的内涵 |
二、土地征收制度 |
第二节 土地征收补偿原则 |
第三节 土地产权理论 |
第三章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及其经验借鉴 |
第一节 欧美发达国家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 |
一、美国 |
二、英国 |
三、德国 |
第二节 东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 |
一、韩国 |
二、日本 |
三、中国台湾地区 |
第三节 发达国家和地区土地征收补偿的经验对我国的借鉴 |
一、严格界定公共利益,规范政府的征收行为 |
二、应该以市场价格作为征地补偿的标准 |
三、完善征地补偿实施程序 |
四、完善土地纠纷解决的司法机制 |
第四章 中国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历史演变与制度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历史演变 |
一、计划经济时代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 |
二、市场经济时代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 |
三、新形势下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 |
第二节 我国农地征收补偿的制度分析 |
一、补偿原则 |
二、补偿范围 |
三、补偿标准 |
四、补偿方式 |
五、补偿程序 |
第三节 我国各地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混乱性与单调性 |
一、混乱性分析 |
二、单调性分析 |
第五章 农地征收补偿治理困境分析—烟台市福山区实践调查 |
第一节 现行征地补偿相关制度 |
第二节 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实践样态:实地调查数据 |
一、问卷设计和调研方式 |
二、农地征收补偿的认识度、满意度、透明度调查情况 |
第三节 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实践困境 |
一、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立法工作滞后 |
二、“适当补偿原则”有失公平 |
三、补偿标准不科学且范围狭窄 |
四、补偿程序混乱 |
五、司法救济机制的缺位 |
六、监督机制的不健全 |
第六章 农地征收补偿制度改革原则和治理措施 |
第一节 坚持公平正义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改革原则 |
一、坚持农地征收补偿对象的公平正义 |
二、坚持农地征收补偿法治形式的公平正义 |
三、坚持农地征收补偿程序的公平正义 |
第二节 保障农地征收补偿中的农民各项制度权利 |
一、知情权和参与权 |
二、收益权 |
第三节 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治理措施 |
一、有效推动《土地征收补偿法》的制度立法工作 |
二、确定完全补偿原则,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
三、采取多元安置方式,确保农民权益 |
四、规范征地补偿程序 |
五、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司法机制 |
六、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监督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9)徐州市新城区土地征收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与评析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创新点和难点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土地征收相关概念界定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3 徐州市新城区土地征收现状分析 |
3.1 徐州市新城区土地征收概况 |
3.2 徐州市新城区土地征收相关政策及流程 |
3.3 被征收人对徐州市新城区土地征收工作满意度调研 |
3.4 徐州市新城区土地征收产生的信访问题 |
4 徐州市新城区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徐州市新城区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 |
4.2 徐州市新城区土地征收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
5 解决徐州市新城区土地征收问题的对策 |
5.1 完善土地征收政策,逐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
5.2 建立健全合理的土地征收安置保障办法 |
5.3 建立透明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征收人的知情权 |
5.4 进一步缕清各部门工作职能、协调各部门工作机制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农村征地利益冲突中的农民抗争行为演化机理研究 ——基于福建省两个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进展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评述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五节 论文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研究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土地征收 |
二、利益相关者 |
三、失地农民 |
四、农民抗争 |
第二节 理论基础及分析框架 |
一、有限理性理论 |
二、农民抗争行为的“过程—环境”分析框架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征地利益冲突中农民抗争行为的类型及影响因素 |
第一节 征地利益冲突中的农民抗争行为类型 |
一、维权型抗争 |
二、谋利型抗争 |
第二节 征地利益冲突中农民抗争行为的影响因素 |
一、外部环境影响 |
二、其他利益相关者影响 |
三、冲突过程中的农民抗争集团内部环境变化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失地农民抗争行为演化机理的案例分析 |
第一节 案例过程介绍 |
第二节 农民抗争行为的类型判定 |
一、“4—25事件”:“道义小农”主导下的维权抗争 |
二、K村非法聚集事件:“理性小农”主导下的谋利抗争 |
第三节 “4—25聚集事件”的演化机理 |
一、征地程序的失范 |
二、多方利益主体的“欺人”行为 |
三、“宗族观念”下的抗争集团迅速成型 |
第四节 “K村非法聚集事件”的演化机理 |
一、认知缺失与“恋土情结” |
二、多方利益主体的“忽视”行为 |
三、个人谋利意识群体化的形成和消解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征地利益冲突中农民抗争行为演化机理模型 |
第一节 抗争预热阶段 |
第二节 抗争爆发阶段 |
第三节 抗争平息与延续阶段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演化机理模型的阶段应对策略分析 |
第一节 预热阶段的协调 |
第二节 爆发阶段的协调 |
第三节 平息与延续阶段的协调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不足及展望 |
一、研究不足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福建地区征地利益冲突中农民抗争问题调查问卷 |
附录 B 访谈提纲 |
附录 C 主要访谈人员信息 |
个人简介、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被征地农民聚群行为的心理机制及其治理(论文参考文献)
- [1]能动者视角下的县域治理研究:检视与反思全文替换[J]. 刘林涵,刘伟. 领导科学论坛, 2021(09)
- [2]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的部门协同研究[D]. 赵毅. 华中科技大学, 2020
- [3]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春晖.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1)
- [4]公共治理视角下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研究 ——以L区L镇为例[D]. 安然. 湖北工业大学, 2020(12)
- [5]经济发达地区征地冲突风险因素评估及防范策略研究 ——以福建省晋江市为例[D]. 林彩云. 华侨大学, 2020(01)
- [6]智慧城市背景下被征地农民城市融入的困境和对策研究 ——公共信息服务接纳视角[D]. 朱晨. 华中农业大学, 2020(02)
- [7]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受贿犯罪及防治对策研究 ——基于306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D]. 梁靖愉.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1)
- [8]农地征收补偿的制度困境及其治理研究 ——基于烟台市福山区农地征收的调查[D]. 刘豪. 烟台大学, 2019(06)
- [9]徐州市新城区土地征收问题及对策研究[D]. 孟妍辰. 中国矿业大学, 2019(04)
- [10]农村征地利益冲突中的农民抗争行为演化机理研究 ——基于福建省两个案例分析[D]. 刘浩然. 华侨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