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迎接挑战:中国的公共财政改革(论文文献综述)
韩美琳[1](2021)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文中研究指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这是我国备受关注、持续多年、任重道远的经济话题。近些年,关于“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文章虽然很多,大多都是从产业经济学视角,应用西方经济学理论,阐释产业结构演进的过程和规律。也有部分学者应用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和列宁的生产资料生产优先增长理论,解析产业结构变迁,但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对其进行全面而系统分析并不多见。本文则以“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题,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原理进行系统研究,不仅有助于加深对“高质量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相关概念的认识和理解,更是对研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理论的应用和补充。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这一话题,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引出的。此前的通常提法都是“产业结构的合理化、高度化”或“产业结构调整”。几种不同的提法虽然在含义上彼此相似,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被提上日程却意味着结构性矛盾已经相当突出,解决问题的期盼也十分紧迫。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冲击使中国经济的短板暴露无遗。资源的掠夺式开发、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大量的过剩产能,说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在眉睫。因此,中共十九大报告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基础上,又提出了“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目前,我国的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一要经济增长稳定、区域城乡发展均衡、以创新为动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二要产业布局优化、结构合理,不断实现转型升级,并显着提升产业发展的效益;三要具有一流竞争力、质量的可靠性与品牌影响力,以及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方法。“高质量发展”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系是统一的。一方面,“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至关重要一环,能够加速“高质量发展”进程;另一方面,“高质量发展”对“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具有促进作用,“高质量发展”势必会倒逼产业结构进行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把重点放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上,把实体经济做强做优”。(1)可见,“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是经济工作的牛鼻子,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原理是理解和指导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理论依据。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阐释的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之间、部类内部不同生产部门(行业)之间,必须保持相互协调的比例关系。这种相互协调的比例关系一旦遭到破坏,产业结构就会出现失衡,供需关系扭曲,我国经济出现的大量过剩产能,就是违背社会资本再生产原理的结果。马克思资本有机构成学说,是诠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钥匙。科技进步条件下,资本积累不断追加,必然导致资本有机构成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资本有机构成提高过程,就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资本有机构成提高总是以技术的进步、创新为前提;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意味着产业资本的配置方式必然会由原来的劳动密集型,逐步向更高层次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转变,这既是资本构成向高度化演变的必然趋势,也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一个固有特征。马克思的产业竞争理论,阐释了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机制,对资源的优化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竞争结果优胜劣汰,不仅不是资源的浪费,而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实现途径。产业竞争理论启示我们,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2)是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性条件。习近平总书记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原理和“高质量发展”学说,为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了实现途径和原则。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在全面分析国内经济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治本良方;是培育增长新动力、形成先发新优势、实现创新引领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主线。“高质量发展”是统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目标和原则。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质的飞跃。纵观我国产业结构演进历程,经过几个阶段的调整、优化,转型升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而言任重道远。现存的结构性问题是:比例关系失调,结构层次不高;供需结构扭曲,产销矛盾突出;技术含量较低,创新能力不强;产品附加值偏低,资源能源消耗过高;受区域屏障制约,产业联动效应太小。究其问题成因可从七个方面概括:一是经济发展政策存在导向偏误;二是国际市场需求萎缩;三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制度环境不佳;四是企业获利能力偏低,生产方式过于粗放;五是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六是要素价格上涨,比较优势丧失;七是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上不够到位。存在的问题成因说明,以往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只注重数量不注重质量、忽视效率和效益的发展方式和理念,有悖于马克思主义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原理和要求。因此,痛定思痛,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才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开阔视野,本文在借鉴美、日、德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验基础上,针对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及成因,遵循“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理念,从五个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一是从宏观制度层面营造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良好环境;二是从中观产业技术层面强调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三是从微观企业层面呼吁提升自主创新和科技研发能力;四是从企业运营机制角度要求转变经营管理模式;五是从市场供给端发力,强调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文认为,决定和影响产业结构如何变迁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而思考“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对策也是综合性的。它不仅涉及到政府、企业、个人不同的市场主体,而且还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仅能够收获提高产业竞争力的积极效应,而且还要承受企业破产员工下岗的负面效应。因此,我们必须要求深化财税、金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项制度改革配套跟进,为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扫清障碍。总之,只要我们坚定改革信心,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主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将会迈出更快步伐。
陈辉[2](2021)在《美国国情咨文演说的话语合法化策略:语类分析视角》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90年代初,冷战结束。美国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成为一个主导世界格局并具有话语霸权的国家。国情咨文演说代表了美国政府的政治议程,本文探讨了其话语策略,旨在揭示美国政治话语策略的合法化本质以及隐藏在合法化话语中的价值体系和意识形态。作为重要的政治话语,国情咨文演说的政治本质和交际意图是使美国政府的政治议程合法化,以获得国会议员和公众的认可和支持。然而,迄今为止,很少有学者对国情咨文演说的话语合法化策略1进行过系统研究。而且,关于政治话语合法化策略的现有研究主要是从批评话语分析视角展开,在研究视角、研究理论、研究方法和研究深度方面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本文将悉尼学派的语类分析视角运用于国情咨文演说的合法化策略研究中,提出了四个各有侧重但又相互关联的研究问题:1)作为政府工作报告,国情咨文演说关注的优先事项是什么?优先事项的历年变化折射出哪些政策变迁轨迹?2)演说者如何在独白式语篇中与受众进行对话以获得期待的对话空间和协商空间?3)为了实现既定的交际意图,国情咨文演说的语类结构由哪些部分组成并具有哪些突出特征?4)国情咨文演说作为政治话语语类,其语类特征具有哪些合法化功能?语类特征的合法化功能与传统的话语合法化策略之间的联系是什么?前三个问题从语类分析视角全面分析了国情咨文演说的语类特征,为回答第四个问题提供了实证依据;第四个问题以语类分析为主导视角探讨了语类特征的合法化功能及其表现形式,并结合批评话语分析视角识别了传统的合法化策略(van Leeuwen,2007;2008)在文本中的实现方式和作用。本文选择了 1989年至2020年期间五届政府的国情咨文演说作为分析语料。根据不同的研究问题,本文运用相关的理论框架对语料进行标注和编码,对语料文本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从演说者阐述的优先事项、与受众互动表现出的对话性以及演说语篇呈现的高度规约化的语类结构这三个维度对国情咨文演说的语类特征进行了系统分析,旨在探究隐藏在这些语类特征背后的话语合法化功能和策略。首先,本文通过语料库分析软件PowerConc提取了在分析语料库中能凸显话题特征的前50个主题词,归纳了美国五届政府共同关注的十类优先事项:国土安全、经济、社会保障、教育、家庭、就业、科技、犯罪、能源和价值观。上述议题体现了美国历届政府在优先事项上的延续性。然后,以同样的方式提取主题词,本文将在每届政府的语料文本中能凸显话题特征的前10个主题词,分别和在分析语料库中能凸显话题特征的前10个主题词进行比较。分析语料库中的这10个主题词涵盖了就业、家庭、社会保障、教育、国土安全(反恐)和经济六类优先事项,是五届政府共同关注的优先事项。结果显示,除开克林顿政府,其他四届政府都有除了这六类优先事项之外特别重视的工作事项,体现了这四届不同政府在优先事项上的时代性。具体表现为,乔治·布什政府重视推行“自由”价值观和打击毒品犯罪;乔治·沃克·布什政府同样强调“自由”价值观的重要性;奥巴马政府视能源问题为影响国家利益和安全的重要因素;特朗普政府将打击毒品犯罪、推行移民新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妇女地位列为其政治议程中的重要事项。其次,基于评价理论的介入系统框架,本文探究了演说者运用不同的介入方式和介入资源在独白式语篇中和受众进行互动并为自己赢得协商空间的对话过程。国情咨文演说的对话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二个对话模式,即对话性压缩和对话性扩展;二个主要介入方式,即“否认”和“接纳”;三个核心话题,即“计划”、“问题”和“处事风格/价值观”;二个关键因素,即话语主体责任和对话空间。随后,基于Martin(1992)提出的“语类图式结构”概念,本文在宏观和微观层面还原了国情咨文演说的语类结构,即由一系列可识别的五个“阶段”组成:问候^序曲^政府工作报告^宣言^致谢,其中阶段3“政府工作报告”是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由12个核心“步骤”组成:社会问题、优先事项、新政策、成就、民族自豪感、团结、挑战、价值观、政府责任、嘉宾、故事、国际担当2。国情咨文演说的语类结构在整体上呈现出规律性、灵活性和递归性。最后,基于前三个研究问题的发现,本文解构了演说者运用一系列话语合法化策略来证明其政治议程的合法性的过程。结果显示,国情咨文演说的语类特征本身就具有合法化功能,包括优先事项的意识形态本质、构建理想受众以及高度规约化的语类结构所蕴涵的传统的合法化策略(包括“授权”、“合理化”、“道德评价”、“叙事化”和“情感诉求”)。语类特征的合法化功能占据着主导地位,而传统的合法化策略(van Leeuwen,2007;2008)作为更具体的方式来辅助和提升语类特征的合法化功能,其中“道德评价”、“授权”和“情感诉求”成为贯穿演说始终的主要话语合法化策略。本文是针对政治话语合法化策略进行的一次具有创新性的探索。本文剖析了语类特征的合法化功能,并将语类特征的合法化功能与传统的话语合法化策略联系起来,还扩展了具有开创性意义的van Leeuwen(2007;2008)的分析框架,增添了属于“授权”类别的“机构权威”和“宗教权威”子类别、属于“神话虚构”3类别的“叙事故事”子类别和独立的“情感诉求”类别。另外,本文以语类分析视角为主导视角,并结合批评话语分析视角,原创性地构建了一个专门用于分析政治话语合法化策略的研究路径,弥补了传统的话语合法化策略研究在研究视角、研究理论、研究方法和研究深度上的不足。
张玉玲[3](2021)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历经百年而初心如始,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始终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全党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如何破解“历史周期律”,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拒腐防变的新路,一直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就是中国共产党成功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总结和理论概括。它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本源、传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和显着优势的监督体系,是能够保持拥有90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始终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在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以宏观的历史视野,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整体性研究,仍是该领域研究的薄弱环节。本文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基本的理论基础,以逐一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应该完善和发展的短板是什么等基本问题为逻辑主线,渐次展开本文的研究与论述。本文总体结构包括三部分:引言、正文、结语。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依据与研究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论文正文部分由六章内容构成,分别概述如下:第一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和结构模式。分别从基本概念界定、十大要素的梳理整合和“多维立体协同”监督模式及其特点三个方面,从宏观上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二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分别阐释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厘清监督主体、强化问责——“谁来监督”,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从内容逻辑视角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三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本文认为对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的坚守、对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精神内核的继承创新、对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的秉承、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思想的域外借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重要的思想来源。分别从理论维度、实践维度、历史维度、世界维度,分析回答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第四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首先,依据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脉络,分三个阶段梳理其发展历程:一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初期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二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全面恢复与发展(1978-2012);三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2012——)。其次,总结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体系建设的五个方面的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分别从发展历程和基本经验两个方面,阐释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第五章主要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与现实贡献。首先,通过古今中外权力监督体系的比较,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显着优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优势,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其次,基于显着优势分析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方面的现实贡献: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从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第六章主要剖析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本文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成果颇丰,但当前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逐渐成熟定型,仍然面临三个方面的现实挑战:一是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二是党内监督的短板——“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有待加强;三是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基于对现实挑战的剖析,本文提出新时代应对现实挑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三条对策:一是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增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协同性;二是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三是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分别从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完善和发展的薄弱环节是什么。结语部分是对全文观点的宏观提炼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的未来展望。本文基于以上六章内容的研究,得出如下三点结论:第一,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彻底胜利的必由之路。第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的“制度密码”。第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管住公权力”的“中国智慧”。笔者认为,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研究,协同监督机制研究,权力配置、运行和制约机制研究,以及关于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理论阐释,将成为该领域研究的重点方向。
周笑梅[4](2021)在《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智库是国家软实力的表征。自国家启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以来,新型智库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智库的政策咨询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与现阶段国家的综合国力及国际地位仍明显不相称。制约智库发展的突出困境在于:在新型智库最重要的关系中,智库与政府双向维度同时存在深层体制改革的阻滞,且彼此复杂纠缠。一方面,这种制约呈现为相应的国家制度供给不足与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滞后,另一方面,新型智库在对自我重塑的能动把握上也存在观念滞后、行动迟滞、内部机制创新不足。内外部因素的复杂交错,致使新型智库依然受制于传统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难以支持智库转型所需要的决策研究范式及运营模式的现代跃迁,因而也难以全面达成自身应有的职责担当,在整体上呈现深层结构性矛盾。如果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单纯指向智库内部机制,或单纯指向政府制度供给,都难以有效解释问题的深层归因和回应问题的复杂性。本文试图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总体背景中,对其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以期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与认知新型智库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并从中探寻其发展的深层结构性影响因素,进而系统探索对其发展优化更具应用价值的实践对策。这是本文研究的基本问题。新型智库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即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决策效率,关系到由国家决策体制改革、国家治理体系创新等因素共同构成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当前在国内国际复杂局势中,同时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而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对人类经济社会结构及运行模式深刻复杂的改变与形塑,则使这种机遇与挑战空前放大,进而使智库对国家及政府决策能力的重大影响进一步突显,作为决策体制改革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新型智库的良性发展成为意义重大的现实与理论问题。在国家治理总体架构下,存在三个对新型智库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本维度:国家的制度供给、智库的内部治理、智库的外部关系。这三个维度既决定着智库的发展模式与发展空间,同时也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与重要环节。本文主要依据国家治理、参与式治理、网络化治理、决策过程参与等理论,基于“国家制度供给-智库内部治理-智库外部关系”的研究框架,通过对国内外智库发展经验较为系统的考察,以31个省市自治区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分别在三个基本维度下展开深入系统研究,以剖析新型智库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并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优化路径及对策。在形成对新型智库发展状况及问题判断时,本文做了一定数量国内外实践案例的实证分析,特别是以31个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详细开展了相关研究。结合学术文献研读及理论资源支撑,基于以上综合考察与研究,提出了相应的新型智库发展优化对策:第一,在政府维度,加大力度扭转突出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加强对新型智库发展的制度供给和赋权。新型智库发展制度供给体系应包括:决策过程参与保障制度、机构主体重塑保障制度、智库市场化运行保障制度、智库现代传播保障机制等内容。第二,在智库内部治理维度,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并在清晰战略目标定位前提下,对智库的研究机制、管理机制、运营机制等进行系统创新。第三,在智库外部关系维度,围绕新型智库发展所形成的重要外部关系,以激活主体能量与活力为前提,建构政府主导、智库发挥重要作用的网络化治理合作伙伴关系。在三个基本维度分别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些整体性政策建议:优化国家对新型智库建设的总体布局,持续培育现代政治文明;在秉持稳步渐进改革原则的同时,加快提升新型智库发展相关立法层次,以强大的国家立法保障并规范新型智库发展;合理布局新型智库发展体系,以建立和形成有效保障各类智库均衡而充满活力发展的资源配置模式,维护不同类型智库共同构成的整体国家知识资源及决策智慧宝库;积极回应大数据时代要求,推动新型智库信息平台基础设施整体升级,制定并实施涵盖政府、智库、企业及社会的互联互通、共建共治共享的知识管理及数据库网络,为建立国家智慧决策模式做足准备,以提高国家治理效能,进一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顾娇妮[5](2020)在《指向改进的英国学校督导研究》文中认为在英国,教育督导被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视为最优先考虑的事项,因为它是教育治理的重要手段,是教育改进的动力源头,也是衡量国家教育先进性的主要标杆。本研究聚焦于英国教育标准局(the 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Children’s Services and Skills,为了论述方便,下文中简称为Ofsted)的学校督导制度,并建立起学校督导制度的分析框架,对学校督导制度的发展轨迹、形态特征、功能作用展开了深入研究。本研究涉及到三个核心概念,分别是教育督导、学校督导和学校改进。对三个概念的界定和相互之间逻辑关系的解释,是本研究首先要阐释的基本问题。本研究的理论线索有两条,一条线索是宏观的理论思潮,另一条线索是微观的理论基础。宏观的理论思潮主要是指对督导实施的主体——Ofsted的组建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家和社会的背景思潮,其中新公共管理运动和教育监管改革浪潮是推动英国督导制度变革的最核心的两大因素。另一条微观的理论基础是影响Ofsted学校督导政策制定和体系建设的背景理念,以CIPP模式评价理论和发展性评价理论为核心,作用于督导的流程设计、指标框架和现场实施等环节,成为学校督导制度的灵魂。本研究的主要研究内容是Ofsted的指向改进的学校督导制度,围绕这一内容研究者设计了两条研究主线:一是对Ofsted的研究,它是制定政策和实施督导的主体;二是对英国学校督导制度的研究,它的目标设定、内容发展和实施策略都会影响到学校改进的过程和结果。对Ofsted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它的发展历程和当代形态。Ofsted的当代形态包含了宏观职能与愿景、组织任务、内部构架和各类督学的管理等几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是保证一个非内阁组织有效运作的主要元件。研究者通过对Ofsted职能与愿景的解读,从教育哲学的角度更加深层次的分析了Ofsted存在的价值。研究者从系统论的角度阐释了Ofsted为学校改进服务的运作机制。督学的质量是保证督导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Ofsted十分注重对督学的遴选和培训。研究者对这六类督学的任职资格、职责内容、在职培训等方面做了较全面地分析,尤其是督学在新时期不断变换的角色定位,正是决定了指向学校改进的督导能顺利发挥作用的时代特征。研究者对Ofsted学校督导系统的剖析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分别是督导流程、框架指标和学校自评,三元素构成了学校督导的核心内容。在CIPP督导模式框架下,深入分析引领学校变革改进的督导流程,督导前、督导中和督导后几个阶段的任务与CIPP模式的背景评价、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理念一一对应,充分说明了督导流程的合理性。在对Ofsted的框架指标分析中,研究者使用了因素分析法,深入探究指标框架的逻辑体系、指标内容、观测手段等。不仅阐明学校督导指标体系“是什么”的问题,更探究它之所以呈现出这种样态的背后机理,解释“为什么”的问题。学校自我评价作为Ofsted外部督导的补充形式,具有一套完整的自洽的运行机制。研究者从原则、要素和改进逻辑三个方面切入,阐释了它的自循环逻辑以及发挥的改进学校的作用和效果。最后,研究者深入分析了Ofsted学校督导经验与启示。这是对Ofsted学校督导的再次解剖和重构。在分析中,研究者反思了前文中所描述的督导涉及到的组织、人员、技能、财物、对象、方法等各个要素,这些要素通过合理的组织与科学的实践,达到了改进学校的效果,为中国的督导工作找到新的思路和方法,加强督导的实效性提供了借鉴和参考价值。
黄蓝紫[6](2020)在《二战后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变迁研究 ——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文中研究指明二战后至今是英国职前教师教育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经过20世纪上半叶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此前建立起来支撑大英帝国的殖民体系开始瓦解,英国职前教师教育也在各种社会压力下开始转型。通过相关政策的推动,英国职前教师教育历经强调规模扩张、突出质量与能力、注重标准与专业、追求卓越四个发展阶段,在培养目标、模式、标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成效显着。同时,战后英国独特的两党交替执政模式,以及政党、政府、职前教师教育机构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也导致职前教师教育政策的变迁彰显着政治和利益属性。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切入视角,研究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推动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的变迁,一方面可以丰富对英国教师教育史的研究,另一方面也拓宽了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的研究视野,这对我国职前教师教育的改革具有一定借鉴意义。鉴于此,本研究力求在充分占有史料的基础上,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理论视角,以政党交替为纵向划分依据,结合公共政策学的横向分析框架,对不同历史时期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文本进行剖析,以探究政策的阶段性议题和影响政策形成的内外动因。同时,通过梳理政策变迁的轨迹与总结其特征,分析导致政策变迁的利益博弈,进而归纳出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变迁的特点,提出对我国的启示。具体而言,本研究基本观点如下。第一,战后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经历了强调数量扩张、突出质量与能力、注重标准与专业、追求卓越四个阶段。二战后至1979年的“共识政治”时期,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的主题是强调数量扩张。英国政府通过颁布《麦克奈尔报告》、《罗宾斯报告》和《詹姆斯报告》扩大了职前教师教育规模,提高了职前教师教育学术地位,确立了职前、入职和在职教育一体化的培养路径。20世纪70年代保守党上台执政,受撒切尔主义意识形态和教师专业化运动的影响,英国政府通过颁布多个政策,拓宽注重实践的师资培训途径,制定能力本位的职前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设立多个职前教师教育督查机构,进而确立了质量与能力的职前教师教育政策主题。同时,中央政府逐渐加强对职前教师教育的控制,鼓励职前教师教育机构之间的市场化竞争。1997年新工党执政后,处于世纪之交的英国在“第三条道路”的指导下致力于提高基础教育标准与质量。为此,新工党政府通过不断完善合格教师标准、拓展合格教师准入途径等政策确立了注重标准与专业的职前教师教育政策主题。2010年后,联合政府确立了培养“卓越教师”的发展方向,通过《培养下一代卓越教师》白皮书、《2012教师标准》和《卓越教师标准》的颁布实现了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的卓越化。第二,1944至2015年,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内容从注重理论和数量转向注重实践和能力;从教师教育自治转向中央问责制;从注重能力转向基于标准;从基于标准转向追求卓越。导致政策发生上述变化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职前教师教育的掌控者:政府;职前教师培训权的争夺者:高等教育机构、中小学;自身利益的维护者:教师。此外,不同执政党、教师与中央政府,以及高等教育机构与中小学之间的利益博弈直接导致了战后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的变迁。第三,通过探讨战后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变迁过程中的利益冲突与博弈,不难发现,实现职前教师教育整体利益最大化的途径即构建职前教师教育领域多元平衡的发展格局。首先,应当倡导职前教师教育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政府、中介机构、职前教师教育机构和中小学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协同配合。其次,追求职前教师教育培养模式的多元化,持续开发针对不同生源、多机构共同参与的教师培养模式。最后,实行职前教师教育生源选拔的多元化。
于娣[7](2020)在《中国特色残联组织功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发展来到新时代的历史方位,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多发期,政府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任务艰巨而繁重,需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做文章、下功夫。残疾人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特殊困难群体。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亦是彰显以人民为中心,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制度优势的生动体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残疾人事业获得了全方位的发展。在探索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的过程中,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在各个行政层次上的分支组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残联组织以“亦官亦民”的组织性质与“代表、服务、管理”的功能定位,成为建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中最为活跃的组织因素。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事业建设得到进一步重视与发展,政府各部门在残疾人工作中的职能逐渐回归。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地加强兜底性民生建设。群团改革对残联组织改进和加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来自社会组织的竞争与合作使残联组织面临着动员社会化力量的新挑战。本研究围绕新时代群团改革背景下残联组织的运行情况,坚持逻辑与历史相一致,遵循“理论—历史—现实”的研究进路。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群团组织的具体实践为依据,以西方国家社会组织发展理论为参考,针对残联组织的功能定位及发挥成效,围绕组织全貌、发展以及变化的全过程进行深入的描述和分析,深刻了解组织变迁的背景和影响因素,总结发展经验,解析当前组织发展当中出现的问题、原因和组织功能提升的策略。按照行文逻辑的谋篇布局,全文由绪论、正文、结语三个部分构成。绪论部分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总结了当前研究的特点、不足与深化研究的重点,概括了研究的内容、思路及方法,简要介绍了论文的创新点。正文部分由第2至6章构成。每章的具体内容是:第2章,从残联组织功能研究的思想渊源与理论基础进行梳理分析。厘清了群团组织与残联组织的概念,总结了从中国传统慈善文化到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思想渊源和实践传统,从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群团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成果方面进行系统归纳和总结,建构了本文的理论基础。第3章,从残联组织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回望组织功能的塑造过程。组织的功能由其根本属性及现实任务两个维度决定,在组织的发展历程中不断生成并获得巩固。残联组织的成立是历史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自成立以来残联组织通过组织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基层组织的充实与提高、干部队伍的塑造与建设,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机构,选优配强残健融合的人员队伍,稳定增长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奠定了残联组织兼具政治性与社会性的双重属性,保障了其组织功能得到逐步明确和有效发挥。第4章,从残联组织的功能定位及发挥成效进行归纳总结。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功能定位具有统一性和联合性特征,便于获得体制支持、保证运作网络、获取稳定资源、建立社会信任,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残联组织通过行使代表功能,塑造残疾人群体形象、表达残疾人群体要求、维护残疾人群体利益;通过服务功能,满足残疾人的生存以及发展需要;通过管理功能,实现广泛参政议政、担当政府助手、积极开展对外交往。第5章,从残联组织功能发挥的机遇与挑战进行分析研判。残联组织功能提升的机遇体现在残疾人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期待、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群团改革的新要求。残联组织功能创新亦是破解自身发展瓶颈的需要,表现为角色模糊导致功能定位偏差,属性配置导致功能行使失衡,自主性匮乏导致功能运转低效。这些共同构成了残联组织功能调适转型的外在动力与内生需求。第6章,从残联组织功能发挥的发展与完善提出对策建议。从改革的基本原则来讲,须遵循党的领导、服务大局、群众观点以及问题导向。就路径选择而言,主张残联组织功能均衡化的发展路径。具体的改革举措包括,回归残疾人本位,增强代表性功能;以服务谋得实效,拓展服务性功能;聚焦事业发展主责,调适管理性功能。同时,残联组织的功能改革需要从加强党和政府领导、培育残疾人组织积极作为的共治格局方面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结语中就本文的研究内容进行总结,对本文尝试解决的问题做出了回答,指出了研究的不足和有待深入思考的问题,并对进一步的研究提出了展望。
陈文林[8](2019)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重要地位、发展规律及其实现方式等的认识不断深化,在理论形态上形成了比较系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这一重大理论成果是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性应对社会公正新情况、新问题的行动指南。它对于有效解决目前中国社会存在的不公正现象和有力克服在公正问题上的错误观念,进一步形成新时代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开创和谐文明公平正义发展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公正观、马克思主义公正观、毛泽东公正观以及西方社会公正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民族文化渊源、理论基石、理论准备和有益借鉴。中国传统公正观的整体主义思维方式、防止两极的中庸思维方法、“民本,”、“均平”、“抑高举下”等重要思想,有许多值得吸取的科学合理成分,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文化因子和宝贵的精神财富。马克思主义公正观强调要从生产方式本源来认识社会公正,应当把保障人民平等权利、促进人的发展作为公平正义的根本目的,把社会公正问题的解决建立在科学基础上,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理论根基。毛泽东公正观所确立的社会主义方向、道路和制度及其在权利和经济利益上的平等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奠定了坚实基础并提供了理论准备。西方社会公正观重视个人权利,尊重和保障人的自由,在实现个人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方面也有不少合理成分,可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有益借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制度、文化和社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依据。从不同发展阶段的主题与理论内容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经历了从形成到丰富、再到新发展的历史过程。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党人一脉相承,不断推进公平正义理论创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与时俱进的基本特征。邓小平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四重基本内涵,即发展是前提,共同富裕是目标,人民民主、按劳分配和适度平衡是基本原则,制度建设是保障,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基本形成。江泽民、胡锦涛逐步把公平正义提升到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历史任务和本质要求层面,指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主张通过建设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科学发展、反腐败、治党、保护人权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极大丰富。习近平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纳入到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既从理论上深刻阐释了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这一矛盾统一体的性质和结构,又在实践中通过整体性战略谋划提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路径和方案,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实现了新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公平正义理论创新主要体现在对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理论认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它主要由六大板块构成:即社会公平正义的地位论;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论;社会公平正义的规则论;社会公平正义的领域全覆盖论;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机制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途径论,它们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内在理论系统。从公平正义的地位看,中国共产党在认识的高度和深度上均超越了西方对公平正义的定位,提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体现,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中国共产党自身的执政责任。从公平正义的目标看,依据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提出了公平正义的远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从公平正义的规则看,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发展经济视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将效率与公平相统一作为处理发展经济与促进社会公平这两个社会主义重大任务关系的基本原则;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的“三位一体”视为公平正义的运行性规则;并以共享规则、短板规则和兜底规则的相互补充和密切配合,促进平等和实现共同富裕。从公平正义的覆盖领域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观念和政策已经全面覆盖社会各个领域和群体,领域全覆盖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指导思想。从公平正义的保障机制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条件和组织保障;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社会主义法治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体制机制。从公平正义的实现途径看,引导人民形成公平正义共识,以改革为手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理性、有序、渐进追求公平正义的良好社会氛围,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是马克思主义公正观中国化的科学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价值支撑。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凝心聚力,为迎接改革开放新阶段的到来、为实现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也为走出公平正义困境指明了方向。
张金艳[9](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王通[10](2019)在《中国社会流动的特殊性:表现、成因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社会流动是指社会成员在地理空间结构(人口流动)和社会阶层结构(阶层流动)中的位置变化。从社会整体来看,社会流动是阶层结构优化的重要形式;从成员个体来看,社会流动是社会成员改善阶层状况或改变阶层类型的关键机制。兼具公共和个人双重属性的社会流动构成社会发展的基本面之一,是解读政治生活的关键视角。根据FJH假设的基本原理,社会流动模式是由社会的分工结构和发展阶段所决定的。在“两化叠加”(现代化和后现代化两个历史阶段近乎于嵌套在一起的时代特征)的时代背景下,描述和解释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流动的特征和规律具有理论和实践等双重价值。对于社会阶层关系的解读,马克思主义阶级范式和韦伯主义阶级范式是两种不同的理论逻辑。具体到社会流动分析,前者以阶层类型转变为聚焦,侧重于解读社会成员在城乡结构和产业结构等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变化,是一种结构性社会流动逻辑;后者偏重于阶层状况的升降变化,是对社会成员在高低有序的地位体系中位置变化的分析,是一种指标性社会流动逻辑。在社会转型期,结构性社会流动逻辑更适合形成对中国社会基本面变迁的有效解读。从历史变迁来看,中国的结构性社会流动模式经历了限制性阶段、区别性阶段和赋能性阶段等转变。这一历史进程是制度性阻滞作用不断弱化,而制度性支持作用日渐显示,同时,社会成员的个人能动作用日益强化的变化过程;并且,呈现出社会流动路径的多元化和社会流动机会的非农化等发展趋势。中国社会流动的特殊性是指中国社会流动的基本特征和内在规律。其中,社会转型是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形成的基础性因素;城乡关系变迁是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成因的基本线索;乡城社会流动为主要形式是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典型表现。这种特殊性具体表现为宏观、中观和微观等三个层次。在宏观层面,从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梳理和对比来看,中国社会流动突显社会转型和政府主导等发展性特征,同时,城乡关系变迁和能动作用强化是社会流动模式变迁的重要线索。在中观层面,从社会成员在城乡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中的流动来看,人口流动与阶层流动的含义重合、结构性社会流动与指标性社会流动的结果重合以及乡城社会流动与城城社会流动的时代重合等是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的重要特征。在微观层面,乡城社会流动作为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的主流形式,可以分为联根式社会流动、脱嵌式社会流动和发展式社会流动等三种结果;以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5)相关数据来看,三种乡城社会流动形式的比重分为为45.15%、39.87%和11.54%(其他形式占比为3.43%)。这构成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基本涵义。形成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基础性成因在于中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成员从农村向城市迁移,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等是现代化进程中必然的伴生性现象。但是,农村人口基数大以及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上述转型过程的长期性;发展性城乡二元结构和制度性城乡二元结构并存增加了上述转型过程的复杂性;地区间产业布局差异以及公共服务水平梯度格局使得人口流动具备了阶层流动的属性。这构成中国社会流动格局的结构性成因。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释放了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潜力;伴随社会流动,农村社会流动人口由“进城诉求”向“融城需求”转变,产生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需求。在中国社会流动格局的形成过程中,城市社会的人口容量和流动机会等现实制约并没有降低中国社会流动的规模,以非正规就业等形式进行流动成为中国流动人口的能动性选择。在具体的社会流动过程中,贫富差距扩大以及社会资本差距等对不同社会群体的流动能力产生了实质性影响。但是,贫富差距的相对合理水平以及信任文化的可塑属性等则为社会成员的能动精神提供了作用空间。然而,基础教育资源的城乡配置差距弱化了农村社会成员获得优质流动机会的能力,这对政府强化社会公平职能提出了实质需求。对当前的社会流动格局进行综合归纳是学术研究的基本任务。对此,部分媒体和学者偏向于进行阶层固化的解读,并使得阶层固化成为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状况的“热门标签”。作为对当前社会流动问题的集中揭露,这一命题具有一定价值,但也存在夸大社会风险或放大社会问题的偏向,同时,具有理论和事实等双重缺陷。这启示我们对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状况进行更加准确和全面的概括。以社会流动成本变迁作为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状况的综合概括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因为,伴随户籍制度等政治经济改革进程,社会成员跨越制度阻隔的成本降低;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为社会流动增加了权利保障,同时也增加了政府及其他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单位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扩招等降低了传统流动路径的实际效能,这意味着社会流动群体个人成本的增加。从社会流动成本变迁的视角看,保障畅通且公平的社会流动机制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分担社会流动成本。这成为流动社会治理的题中之义。政府职能转变是中国社会流动机制变迁的重要线索。比如,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与社会关系以及政府与个人关系等政府职能范围的变迁产生了社会流动机会和流动路径效能等方面的变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优化流动社会的治理机制也应该以政府职能转变为着力主线:从政府职能体系维度强化社会职能和优化职责体系;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维度确立政府边界和建设有为政府;从城乡关系变迁维度突出政府责任和推进城乡融合。
二、迎接挑战:中国的公共财政改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迎接挑战:中国的公共财政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1)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 |
第2章 研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内涵界定 |
2.1.1 高质量发展 |
2.1.2 产业结构调整 |
2.1.3 产业结构转型 |
2.1.4 产业结构升级 |
2.2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涉及的主要内容 |
2.2.1 方向动力 |
2.2.2 政策导向 |
2.2.3 模式选择 |
2.2.4 可行路径 |
2.2.5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 |
2.3 研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理论应用 |
2.3.1 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
2.3.2 资本有机构成学说 |
2.3.3 产业竞争原理 |
2.3.4 产业结构优化理论 |
2.3.5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原理 |
2.3.6 高质量发展学说 |
第3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纵览 |
3.1 产业结构构成状况 |
3.1.1 产业部门分布 |
3.1.2 主导产业选择 |
3.1.3 规模水平测度 |
3.2 产业结构的演进历程 |
3.2.1 以重工业为主导的初步工业化阶段(1952-1977) |
3.2.2 产业结构重型化的纠偏阶段(1978-1991) |
3.2.3 产业结构趋向合理的深入改革阶段(1992-2008) |
3.2.4 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全面转型升级阶段(2009-至今) |
3.3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取得的初步成效 |
3.3.1 三次产业比例关系有所改善 |
3.3.2 产业层次在缓慢提升 |
3.3.3 产业核心竞争力有所提高 |
3.3.4 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新格局正在形成 |
第4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4.1 问题表现 |
4.1.1 比例关系失调,结构层级不高 |
4.1.2 供需结构扭曲,产销矛盾突出 |
4.1.3 技术含量较低,创新能力不强 |
4.1.4 产品附加值偏低,资源能源消耗过高 |
4.1.5 受区域屏障制约,产业联动效应太小 |
4.2 症因探析 |
4.2.1 经济发展政策存在导向偏误 |
4.2.2 国际市场需求萎缩 |
4.2.3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制度环境欠佳 |
4.2.4 企业获利能力偏低,生产方式过于粗放 |
4.2.5 经济运行机制与管理体制尚不健全 |
4.2.6 要素价格上涨,比较优势丧失 |
4.2.7 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不够到位 |
第5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国际经验借鉴 |
5.1 美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做法与经验 |
5.1.1 制定、调整与完善产业政策 |
5.1.2 致力于不断推进科学技术创新 |
5.1.3 积极推动产业国际转移 |
5.1.4 提出并实施“再工业化”战略 |
5.2 日本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做法与经验 |
5.2.1 适时制定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战略 |
5.2.2 重点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 |
5.2.3 对外直接投资生产兼扩大内需 |
5.2.4 提升产业结构的信息化和服务化水平 |
5.3 德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做法与经验 |
5.3.1 推行积极的产业政策 |
5.3.2 鼓励支持产业技术创新 |
5.3.3 培养产业发展所需人才 |
5.3.4 稳步推进工业4.0 战略 |
5.4 国外经验对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启示 |
5.4.1 完善产业政策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
5.4.2 加快技术创新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动力 |
5.4.3 培养人才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撑 |
5.4.4 实施中国制造2025 战略,助力制造强国建设 |
第6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促进对策 |
6.1 营造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良好环境 |
6.1.1 建立健全现代化产业发展体系 |
6.1.2 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6.1.3 提升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公共服务管理能力 |
6.1.4 创新产业发展思路 |
6.2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
6.2.1 提升三次产业层级质量 |
6.2.2 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转变 |
6.2.3 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
6.2.4 促进各产业间的融合发展 |
6.3 提升自主创新与科技研发能力 |
6.3.1 积极构建科技创新体系 |
6.3.2 培育健康的创新环境 |
6.3.3 实现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的有机结合 |
6.3.4 重视人才的战略作用 |
6.4 转变企业经营管理模式 |
6.4.1 提升品牌建设能力 |
6.4.2 以内涵型扩大再生产为主要方式 |
6.4.3 实行现代化企业管理机制 |
6.4.4 改变经营发展理念 |
6.5 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6.5.1 继续推进结构性改革 |
6.5.2 进一步优化供给结构 |
6.5.3 完善要素市场配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美国国情咨文演说的话语合法化策略:语类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意义 |
1.2 理论背景 |
1.3 研究意义 |
1.4 章节安排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美国国情咨文演说的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研究现状 |
2.1.1.1 国情咨文演说与媒体议程 |
2.1.1.2 国情咨文演说与公众议程 |
2.1.1.3 国情咨文演说与国会议程 |
2.1.1.4 国情咨文演说与语言修辞 |
2.1.1.5 国情咨文演说与其他 |
2.1.2 国内研究现状 |
2.1.3 对本研究的启示 |
2.2 话语合法化策略的文献综述 |
2.2.1 合法化的内涵 |
2.2.2 话语合法化策略研究概述 |
2.2.3 van Leeuwen的合法化策略的具体应用 |
2.2.3.1 政治话语 |
2.2.3.2 媒体话语 |
2.2.4 对本研究的启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话语合法化策略研究的理论脉络 |
3.1 语类分析的理论脉络 |
3.1.1 “语类”概念的来源与发展 |
3.1.2 “语类”概念的界定 |
3.1.3 语类分析的三大学派 |
3.1.3.1 专门用途英语学派 |
3.1.3.2 北美新修辞学派 |
3.1.3.3 澳大利亚悉尼学派 |
3.1.4 语类分析的理论基础 |
3.1.4.1 语类与语境 |
3.1.4.2 语域与语言元功能 |
3.1.4.3 语域的三个语境变量 |
3.2 van Leeuwen的合法化策略体系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研究方法 |
4.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4.2 语料库研究方法 |
4.2.1 语料库研究方法的优势 |
4.2.2 语料库多功能分析软件的选取 |
4.3 专用语料库的建立 |
4.3.1 语料文本规模的标准 |
4.3.2 语料的基本介绍 |
4.3.3 语料来源的时限范围 |
4.3.4 语料文本的清理 |
4.3.5 专用语料文本的基本信息 |
4.4 语料标注的方法与步骤 |
4.5 语料分析的方法与步骤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美国国情咨文演说的优先事项 |
5.1 主题词的意义和提取方法 |
5.2 国情咨文演说的主题词分析 |
5.3 国情咨文演说优先事项的延续性 |
5.3.1 国土安全 |
5.3.1.1 乔治·布什政府 |
5.3.1.2 克林顿政府 |
5.3.1.3 乔治·沃克·布什政府 |
5.3.1.4 奥巴马政府 |
5.3.1.5 特朗普政府 |
5.3.2 经济发展 |
5.3.2.1 乔治·布什政府 |
5.3.2.2 克林顿政府 |
5.3.2.3 乔治·沃克·布什政府 |
5.3.2.4 奥巴马政府 |
5.3.2.5 特朗普政府 |
5.4 国情咨文演说优先事项的时代性 |
5.4.1 乔治·布什政府 |
5.4.1.1 推行自由价值观 |
5.4.1.2 打击毒品犯罪 |
5.4.2 乔治·沃克·布什政府 |
5.4.3 奥巴马政府 |
5.4.4 特朗普政府 |
5.4.4.1 打击毒品犯罪 |
5.4.4.2 推行移民新政 |
5.4.4.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
5.4.4.4 提高妇女地位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美国国情咨文演说的对话性 |
6.1 语篇的对话性特征 |
6.2 评价理论的适用性 |
6.3 评价理论的介入系统 |
6.3.1 自言 |
6.3.2 借言 |
6.3.2.1 对话性压缩 |
6.3.2.2 对话性扩展 |
6.4 国情咨文演说的对话性 |
6.4.1 语料的标注 |
6.4.2 国情咨文演说的介入资源 |
6.4.3 国情咨文演说的对话性特征 |
6.4.3.1 二个对话模式: 对话性压缩和对话性扩展 |
6.4.3.2 二个主要介入方式: 否认和接纳 |
6.4.3.3 三个核心话题: 计划、问题和处事风格/价值观 |
6.4.3.4 二个关键因素: 话语主体责任和对话空间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美国国情咨文演说的语类结构 |
7.1 语类结构的表现形式 |
7.2 国情咨文演说的话语模式 |
7.3 国情咨文演说的分析单位 |
7.4 国情咨文演说的语类结构 |
7.4.1 开始部分 |
7.4.2 主体部分 |
7.4.3 结束部分 |
7.5 国情咨文演说语类结构的特征 |
7.5.1 国情咨文演说语类结构的突出特征 |
7.5.2 国情咨文演说作为混合型语类的特征 |
7.5.3 国情咨文演说语类结构的原型公式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美国国情咨文演说的合法化策略 |
8.1 国情咨文演说语类特征的合法化功能 |
8.1.1 优先事项的合法化功能: 意识形态本质 |
8.1.2 介入方式的合法化功能: 理想受众的构建 |
8.1.3 语类结构的合法化功能: 授权、合理化、道德评价、叙事化、情感诉求 |
8.2 国情咨文演说的三大合法化策略: 道德评价、授权、情感诉求 |
8.2.1 道德评价 |
8.2.2 授权 |
8.2.3 情感诉求 |
8.3 语类特征的合法化功能与仪式化机构话语的特征 |
8.4 政治话语合法化策略的研究路径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 |
9.1 研究发现概述 |
9.2 研究意义 |
9.2.1 理论意义 |
9.2.2 现实意义 |
9.3 研究贡献 |
9.4 研究局限性和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1 SOUA分析语料库的基本信息 |
附录2 主要术语英汉对照表 |
附录3 SOUA分析语料库和语料库子库核心主题词的统计情况 |
附录4 对话性压缩和对话性扩展的语言表现形式 |
附录5 总统用于问候的称呼语使用情况(1989年—2020年) |
附录6 “序曲”阶段构成要素的语言表现形式实例和总体分布情况 |
附录7 主体部分的构成情况 |
附录8 “宣言”阶段构成要素的语言表现形式实例和总体分布情况 |
附录9 众议院长廊嘉宾的背景信息 |
(3)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和研究价值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一)国内外文献研究现状 |
(二)主要研究领域及代表性观点简介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与结构模式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一)权力、政治权力、国家权力、公权力与腐败 |
(二)监督、监督制度、监督体系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认识的不断深化 |
(二)学界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的探讨 |
(三)梳理与整合:党和国监督体系的“十大要素”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结构模式 |
(一)“多维立体协同”监督结构模式及其结构分析 |
(二)“多维立体协同”结构模式的特点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 |
一、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 |
(一)党内监督坚守“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不断推进自我革命 |
(二)国家监督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打造廉政为民政府 |
(三)社会监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构筑人民监督网 |
二、厘清监督主体——“谁来监督” |
(一)厘清党内监督多元主体 |
(二)厘清国家监督多元主体 |
(三)厘清社会监督主体 |
三、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 |
(一)党内监督对象始终坚持全覆盖和抓“关键少数”相结合 |
(二)国家监督逐步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 |
(三)社会监督对象的统一性和全覆盖 |
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 |
(一)压实责任,党内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二)强化责任担当,国家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三)依法有序监督,社会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 |
一、始终坚守马列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 |
(一)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监督思想内核的坚守 |
(二)对列宁社会主义监督思想的继承 |
二、始终继承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的精神内核 |
(一)学习借鉴苏联的党政监督模式 |
(二)党政监督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
(三)重视党政监督法规建设 |
(四)建立局部政权条件下的行政监察制度体系 |
三、始终秉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 |
(一)对我国传统法治监察思想的传承 |
(二)对我国传统监察制度体系建设思想的借鉴 |
(三)对我国传统廉政文化教育的扬弃 |
四、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思想的借鉴 |
(一)各国应在共同反腐中交流互鉴 |
(二)对资产阶级权力监督思想的批判吸收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 |
(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制度框架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 |
(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恢复发展(1978-2012) |
(三)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发展(2012——)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
(二)必须坚持紧扣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 |
(三)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 |
(四)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 |
(五)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 |
一、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 |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 |
(二)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 |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优势 |
(四)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 |
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贡献 |
(一)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 |
(二)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 |
(三)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 |
(四)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 |
第六章 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与完善对策 |
一、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 |
(一)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 |
(二) “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仍是党内监督的短板 |
(三)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
二、健全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善对策 |
(一)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协同监督机制 |
(二)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难题 |
(三)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4)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研究现状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思路 |
(二)论文结构 |
四、研究的方法 |
(一)案例研究法与网络调研法 |
(二)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有待改善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智库与新型智库 |
(二)社科院与地方社科院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公共政策理论 |
(三)制度供给理论 |
(四)知识管理理论 |
第二章 新型智库发展的实践逻辑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与战略目标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 |
(二)新型智库发展的战略目标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三个基本维度 |
(一)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三个基本维度的关系 |
(一)三个基本维度的内在关系 |
(二)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关系 |
(三)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关系 |
第三章 新型智库发展成效、困境及归因:地方社科院案例研究 |
一、案例选择的典型意义 |
(一)五种主要智库类型比较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特殊性与代表性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历史演进 |
(一)地方社科院智库初步发展阶段(1949-1979年)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稳步探索阶段(1980-1999年) |
(三)地方社科院智库快速发展阶段(2000 年至今)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基本成效 |
(一)地方社学院新型智库决策影响力提升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传播影响力提升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社会影响力提升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深层困境 |
(一)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身份困境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政困境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金困境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人才困境 |
五、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影响因素 |
(一)制度供给维度的制约 |
(二)内部治理维度的制约 |
(三)外部关系维度的制约 |
第四章 智库发展的国内外实践经验镜鉴 |
一、国外智库发展经验 |
(一)国外智库的国家制度供给 |
(二)国外智库的内部治理机制 |
(三)国外智库的外部关系建构 |
二、国内智库发展经验(地方社科院以外的案例研究) |
(一)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中的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二)国经中心——理事会模式的智库内部治理探索 |
(三)人大国发院——跨学科研究中的智库组织结构创新 |
第五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体系 |
(一)政治环境根本支撑 |
(二)决策参与保障制度 |
(三)机构体制改革制度 |
(四)市场运行保障制度 |
(五)舆论引导保障机制 |
二、加强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 |
(一)优化国家总体战略布局 |
(二)健全决策参与制度保障 |
(三)加强机构重塑制度保障 |
(四)强化市场运行制度保障 |
(五)提升舆论引导机制保障 |
第六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一、探索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 |
(一)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国家相关政策 |
(二)国外法人治理结构发展脉络溯源 |
(三)国内事业单位相关改革基本经验 |
(四)法人治理结构的智库适应性探讨 |
(五)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对策 |
二、创新新型智库内部治理机制 |
(一)新型智库战略目标清晰定位 |
(二)新型智库决策研究机制优化 |
(三)新型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四)新型智库知识管理机制拓新 |
(五)新型智库现代运营机制强化 |
第七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一、新型智库与政府的关系 |
(一)共同培育智库与政府协同研究机制 |
(二)共同营造智库与政府沟通交流平台 |
(三)共同打造智库与政府人员互动通道 |
二、新型智库与媒体的关系 |
(一)积极支撑新闻媒体深度政策宣传 |
(二)紧密结合网络媒体推动品牌传播 |
(三)完善自身媒体建设拓展潜在关系 |
三、新型智库与公众的关系 |
(一)以公众为智库营养源泉 |
(二)恰当参与公共舆论引导 |
(三)成为政府与公众的纽带 |
四、新型智库与同行的关系 |
(一)拓展国内同行合作关系 |
(二)拓展国际同行合作关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5)指向改进的英国学校督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缘起 |
1.1.1 教育督导是教育治理的重要手段 |
1.1.2 教育督导是学校改进的动力源头 |
1.1.3 英国教育督导是保障教育质量与标准的标杆示范 |
1.1.4 指向学校改进的督导模式是我国学校督导改革的必然趋势 |
1.2 研究价值及意义 |
1.2.1 理论与实践价值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设计 |
1.3.1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核心概念界定及相关研究述评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教育督导 |
2.1.2 学校督导 |
2.1.3 学校改进 |
2.2 相关研究述评 |
2.2.1 国内对英国教育督导的研究 |
2.2.2 国外对英国教育督导的研究 |
2.2.3 国内外对英国Ofsted的研究 |
2.2.4 国内对英国学校改进的研究 |
2.2.5 国外对英国学校改进的研究 |
第3章 Ofsted督导改革的背景思潮及理论基础 |
3.1 教育督导制度变革的背景思潮 |
3.1.1 新公共管理运动 |
3.1.2 教育监管改革浪潮 |
3.2 教育督导模式发展的理论基础 |
3.2.1 CIPP模式 |
3.2.2 发展性评价模式 |
3.2.3 理论运用浅析 |
第4章 Ofsted发展历程审视与当代形态 |
4.1 Ofsted的成立 |
4.1.1 成立背景 |
4.1.2 改革举措 |
4.2 Ofsted的历史沿革 |
4.2.1 正规化与统一化:保守党政府时期的学校督导 |
4.2.2 精致化与完善化:工党政府时期的学校督导 |
4.2.3 多样化与简洁化:联合政府时期的学校督导 |
4.3 Ofsted的当代形态 |
4.3.1 宏观职能与愿景 |
4.3.2 具体任务及内容 |
4.3.3 内部组织与架构 |
4.3.4 督学遴选与职责 |
4.4 发展特征与流变规律 |
4.4.1 从权威走向合作:学校改进的合伙人 |
4.4.2 从问责走向改善:学校改进的协助者 |
4.4.3 从他评走向自评:学校改进的助推者 |
第5章 Ofsted学校督导系统剖析 |
5.1 督导系统和流程引领学校改进方向 |
5.1.1 督导前的准备——CIPP模式的背景评价 |
5.1.2 督导实施阶段——CIPP模式的过程评价 |
5.1.3 督导反馈阶段——CIPP模式的结果评价 |
5.1.4 对Ofsted督导流程的评价 |
5.2 督导框架和指标体系聚焦学校改进要件 |
5.2.1 贴近教育本质的指导思想 |
5.2.2 构建分级分类的指标体系 |
5.2.3 对框架和指标的深度反思 |
5.3 Ofsted指导下的自我评价开拓学校改进手段 |
5.3.1 自我评价的基本原则 |
5.3.2 自我评价的核心要素 |
5.3.3 自我评价的主要特点 |
第6章 指向改进的英国学校督导经验与启示 |
6.1 指向改进的英国学校督导经验分析 |
6.1.1 督导人员的专业性是助力学校改进的灵魂 |
6.1.2 督导设计的合理性是推动学校改进的支柱 |
6.1.3 督导实践的科学性是推动学校改进的航标 |
6.1.4 督导循证的有效性是推动学校改进的关键 |
6.1.5 督导研究的近地性是推动学校改进的保障 |
6.2 对我国学校督导的启示 |
6.2.1 强调循证原则,为教育研究建立督导的大数据库 |
6.2.2 注重服务功能,为社会和民众提供信息 |
6.2.3 加强改进职能,从以督政为主向督政与督学并重转变 |
6.2.4 增进指导功能,推动学校自评体制建设 |
6.2.5 加强公正客观,尝试第三方评估机构建设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二战后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变迁研究 ——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职前教师教育政策研究的重要性 |
二、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的独特性 |
三、我国职前教师教育改革的必然性 |
第二节 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概念界定 |
一、教育政策 |
二、职前教师教育政策 |
三、利益相关者 |
四、英国 |
第四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英国教师教育的历史研究 |
二、关于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的研究 |
三、关于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影响因素的研究 |
四、关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 |
五、研究述评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历史研究法 |
三、政策分析法 |
第六节 研究视角及思路 |
一、研究视角 |
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战后“共识政治”时期的职前教师教育政策 |
第一节 “共识政治”时期职前教师教育政策的背景 |
一、凯恩斯主义指导下的国家干预 |
二、英国基础教育的广泛普及 |
三、中小学师资数量和质量的欠缺 |
第二节 强调数量扩张的职前教师教育政策 |
一、《麦克奈尔报告》:扩大职前教师教育办学规模 |
二、《罗宾斯报告》:提高职前教师教育学术地位 |
三、《詹姆斯报告》:职前、入职与在职教师教育一体化 |
第三节 “共识政治”时期职前教师教育政策中的利益博弈 |
一、大学与教育学院的利益博弈 |
二、不同执政党之间的利益冲突 |
第二章 保守党政府时期的职前教师教育政策 |
第一节 保守党政府职前教师教育政策的背景 |
一、撒切尔主义与新右派意识形态的影响 |
二、经济危机爆发对职前教师教育改革提出新诉求 |
三、职前教师教育扩张与教师专业化运动的矛盾 |
第二节 撒切尔执政时期:加强对职前教师教育课标的控制 |
一、3/84通告:突出实践倾向的课程标准 |
二、24/89通告:注重能力导向的课程标准 |
第三节 梅杰执政时期:加强对职前教师教育的全面控制 |
一、ATS、LTS与 SCITT计划:拓宽师资供给途径 |
二、9/92和14/93通告:强化职前课程标准监管 |
三、《1992教育法》与《1994教育法》:设立师资培训监督机构 |
第四节 保守党政府职前教师教育政策中的利益博弈 |
一、新右派与教师意识形态的冲突 |
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 |
三、大学与中小学之间的利益博弈 |
第三章 新工党政府时期的职前教师教育政策 |
第一节 新工党政府职前教师教育政策的背景 |
一、“第三条道路”指导下的新工党改革 |
二、“教育优先”对基础教育质量的要求 |
三、全球化与现代化发展对教师教育的影响 |
第二节 基于标准的职前教师教育政策 |
一、不断完善合格教师标准 |
二、拓宽合格教师准入途径 |
三、保障合格教师标准实施 |
第三节 新工党政府职前教师教育政策中的利益博弈 |
一、新自由主义与教师意识形态的冲突 |
二、教师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 |
第四章 联合政府时期的职前教师教育政策 |
第一节 联合政府时期职前教师教育政策的背景 |
一、联合政府的执政理念 |
二、基础教育质量的持续下降 |
三、经济危机导致高等教育财政补助紧缩 |
第二节 追求卓越的职前教师教育政策 |
一、《培养下一代卓越教师》:培养目标卓越化 |
二、《教师标准》和《卓越教师标准》:培养标准卓越化 |
第三节 联合政府职前教师教育政策中的利益博弈 |
一、执政党与教师教育者意识形态的冲突 |
二、教师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 |
第五章 战后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变迁的审思 |
第一节 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变迁的利益相关者 |
一、政府:职前教师教育的掌控者 |
二、教育机构:职前教师培训权的争夺者 |
三、教师:自身利益的维护者 |
第二节 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变迁的特征 |
一、从注重理论和数量转向注重实践与能力 |
二、从教师教育自治转向中央问责制 |
三、从注重能力转向基于标准 |
四、从基于标准转向追求卓越 |
第三节 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变迁中的利益博弈 |
一、执政党意识形态的博弈 |
二、教师与中央政府的利益博弈 |
三、教育机构之间的利益博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Ⅰ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7)中国特色残联组织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及缘起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1.4.1 研究视角的创新 |
1.4.2 研究内容的拓展 |
1.4.3 研究观点的立异 |
第2章 中国特色残联组织功能研究的思想渊源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群团组织的概念界定 |
2.1.2 残联组织的概念界定 |
2.2 残联组织功能研究的思想渊源 |
2.2.1 理论契合:从中国慈善文化到社会主义人道主义 |
2.2.2 传统追溯:自古以来扶残助残实践活动的丰富传统 |
2.3 残联组织功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2.3.1 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论述 |
2.3.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相关论述 |
第3章 中国特色残联组织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
3.1 残联组织的发展历程 |
3.1.1 残联组织成立的历史必然性 |
3.1.2 残联组织的组建成立 |
3.1.3 残联组织的发展历程 |
3.2 残联组织的发展现状 |
3.2.1 组织机构:纵向到底与横向到边 |
3.2.2 人力资源:选优配强与残健融合 |
3.2.3 组织运作:功能定位与业务进展 |
3.2.4 经费保障:稳定增长与多元投入 |
第4章 中国特色残联组织的功能及发挥实效 |
4.1 残联组织的功能与角色定位 |
4.1.1 残联组织的角色定位与基本属性 |
4.1.2 残联组织的功能定位特征 |
4.1.3 残联组织的功能定位优势 |
4.2 残联组织功能发挥实绩 |
4.2.1 代表:残疾人利益代表和权利代言 |
4.2.2 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与自我服务为一体 |
4.2.3 管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 |
第5章 中国特色残联组织功能发挥的机遇与挑战 |
5.1 残联组织功能提升的机遇 |
5.1.1 残疾人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期待 |
5.1.2 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改革的新形势 |
5.1.3 群团改革对残联组织发展的新要求 |
5.2 残联组织功能发挥的挑战 |
5.2.1 残联组织角色模糊导致功能定位偏差 |
5.2.2 残联组织属性配置导致功能行使失衡 |
5.2.3 残联组织的自主性匮乏导致功能运转低效 |
5.2.4 民间残疾人社会组织的竞争与合作 |
第6章 中国特色残联组织功能提升的对策建议 |
6.1 残联组织功能提升的转型目标 |
6.1.1 残联组织改革的基本原则 |
6.1.2 残联组织改革的目标要求 |
6.2 残联组织功能均衡化发展的路径选择 |
6.2.1 两种既有的改革观点:行政化与非行政化 |
6.2.2 残联组织的可行改革路径:功能的均衡化发展 |
6.3 残联组织功能均衡化发展的改革举措 |
6.3.1 回归残疾人本位,增强代表性功能 |
6.3.2 以服务谋得实效,拓展服务性功能 |
6.3.3 聚焦事业发展主责,调适管理性职能 |
6.4 残联组织功能均衡化发展的制度保障 |
6.4.1 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
6.4.2 培育残疾人组织积极作为的共治格局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参加的科研项目 |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理由及意义 |
1.1.1 选题理由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1.4 研究的基本方法 |
1.4.1 历史的方法 |
1.4.2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
1.4.3 多学科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 |
1.5 基本概念 |
1.5.1 公正 |
1.5.2 公正观 |
1.5.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 |
1.6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问题指向 |
2.1 改革开放以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巨大成就 |
2.2 社会各领域的不公正问题 |
2.2.1 区域、城乡、行业和居民收入差距问题 |
2.2.2 腐败问题 |
2.2.3 民生问题 |
2.2.4 生态正义问题 |
2.3 思想领域的错误公正观 |
2.3.1 平均主义的公正观 |
2.3.2 效率至上的公正观 |
2.3.3 个人权利至上的公正观 |
第3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思想来源 |
3.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民族文化渊源 |
3.1.1 中国古代公正观 |
3.1.2 中国近代公正观 |
3.1.3 中国传统公正观评析 |
3.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理论基础 |
3.2.1 马克思主义公正观的批判性思维 |
3.2.2 马克思主义公正观的主要内容 |
3.2.3 马克思主义公正观的逻辑进路 |
3.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理论准备 |
3.3.1 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公正的根本保障 |
3.3.2 权利平等是社会公正的主要内容 |
3.3.3 按劳分配、利益兼顾是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 |
3.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重要借鉴 |
3.4.1 批判视域下的新自由主义公正观 |
3.4.2 借鉴视域下的社群主义公正观 |
第4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历史发展 |
4.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形成与发展的依据 |
4.1.1 经济依据 |
4.1.2 制度依据 |
4.1.3 文化依据 |
4.1.4 社会依据 |
4.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发展阶段划分的依据 |
4.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主题的变化 |
4.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理论内容的变化 |
4.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形成 |
4.3.1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公正的根本前提 |
4.3.2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公正的实现过程和目标 |
4.3.3 人民民主、按劳分配、适度平衡是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 |
4.3.4 制度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 |
4.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丰富 |
4.4.1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促进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 |
4.4.2 从严治党、保护人权、民主法制是促进社会公正的重大举措 |
4.4.3 实现科学发展是促进社会公正的重要前提 |
4.4.4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
4.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新发展 |
4.5.1 中国社会公正问题的理论剖析 |
4.5.2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探索 |
4.5.3 习近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 |
第5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内在结构 |
5.1 社会公平正义的地位论 |
5.1.1 社会主义本质体现论 |
5.1.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论 |
5.1.3 中国共产党执政责任论 |
5.2 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论 |
5.2.1 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是党认识公平正义发展阶段的理论武器 |
5.2.2 远期目标论 |
5.2.3 阶段性目标论 |
5.3 社会公平正义的规则论 |
5.3.1 发展经济论 |
5.3.2 效率公平统一论 |
5.3.3 “三位一体”论 |
5.3.4 共享论 |
5.3.5 短板论 |
5.3.6 兜底论 |
5.4 社会公平正义的领域全覆盖论 |
5.4.1 城乡区域公平 |
5.4.2 收入分配公平 |
5.4.3 教育公平 |
5.4.4 社会保障公平 |
5.4.5 公民权利公平 |
5.5 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机制论 |
5.5.1 党的领导保障论 |
5.5.2 制度保障论 |
5.5.3 法治保障论 |
5.6 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途径论 |
5.6.1 共识论 |
5.6.2 改革论 |
5.6.3 环境论 |
第6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价值意蕴 |
6.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理论价值 |
6.1.1 马克思主义公正观中国化的科学理论成果 |
6.1.2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价值支撑 |
6.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实践价值 |
6.2.1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强国凝聚力量 |
6.2.2 为迎接改革开放新阶段的到来奠定思想基础 |
6.2.3 为走出公平正义困境指明方向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9)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中国社会流动的特殊性:表现、成因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及选题价值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价值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二、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
第三节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一、理论基础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框架 |
一、章节结构 |
二、技术路线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相关概念与基本涵义 |
第一节 概念梳理与辨析 |
一、阶级与阶层 |
二、社会阶层与社会分层 |
三、社会流动:结构性社会流动与指标性社会流动 |
第二节 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基本涵义 |
一、中英文研究成果的总体概况及具体比较 |
二、对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涵义的初步总结 |
第二章 新中国社会流动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从二元阻隔到有序推进的政策变迁 |
一、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的限制性社会流动阶段(1949-1984) |
二、经济体制转轨背景下的区别性社会流动阶段(1984-2003) |
三、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的赋能性社会流动阶段(2003至今) |
第二节 制度作用变迁与能动机制强化并存的演变规律 |
一、制度因素:作用机制变迁与新生制度问题 |
二、能动机制:多元选择与非农趋势 |
第三章 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的基本格局 |
第一节 当前社会流动的总体概况 |
一、当前结构性社会流动的基本现状 |
二、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基本特征 |
第二节 当前社会流动的基本类型 |
一、形成背景:从身份到契约的历史演变 |
二、基本类型:联根式流动、脱嵌式流动与发展式流动 |
第四章 中国当前社会流动格局的基本成因 |
第一节 当前社会流动格局的动力机制 |
一、社会流动特殊性的结构性动力成因 |
二、社会流动特殊性的能动性动力成因 |
第二节 当前社会流动格局的制约机制 |
一、先赋性差距:经济收入差距与社会资本差距 |
二、后致性差距:基础教育资源的城乡配置不均 |
第五章 对于阶层固化命题的反思 |
第一节 阶层固化命题的问题指向与理论来源 |
一、阶层固化命题的问题指向 |
二、阶层固化命题的理论来源 |
第二节 对于阶层固化命题事实维度的反思 |
一、贫富差距现状:纵向对比与横向比较 |
二、教育机制影响:农村的社会基本面变迁 |
三、对阶层固化命题基于事实维度反思的总结 |
第三节 对于阶层固化命题的逻辑反思 |
一、问题研判的片面性:形而上,而非辩证性 |
二、现实所指的含混性:局部问题,抑或全局特征 |
三、分析单位的混淆性:阶层分化,还是社会流动 |
四、对阶层固化命题基于逻辑维度反思的总结 |
第六章 对于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状况的综合概括 |
第一节 以社会流动成本变迁为理论总结的原因 |
一、社会转型:社会流动成本变迁的结构性致因 |
二、制度变迁:社会流动成本变迁的生态性致因 |
第二节 社会流动成本的含义及构成 |
一、基本涵义 |
二、基本内容 |
三、主体构成 |
第三节 当前社会流动成本变迁的表现、问题及诉求 |
一、基本表现 |
二、现实问题 |
三、基本诉求 |
第七章 优化流动社会治理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政府职能体系维度:强化社会职能,优化职责体系 |
一、政府职能重心转移:突出公共服务,强化社会职能 |
二、政府间纵向关系调整:治理重心下移,优化职责配置 |
三、政府间横向关系补缺:强化府际合作,构建伙伴关系 |
第二节 国家与社会关系维度:确立政府边界,建设“有为政府” |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维护公平竞争,消除流动障碍 |
二、政府与社会关系:发挥政府主导,推动多元治理 |
三、政府与个人关系:明确责任边界,激励能动精神 |
第三节 城乡关系变迁维度:突出政府责任,推进城乡融合 |
一、城市维度: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增加社会流动容量 |
二、城乡结合部:强化社会治理能力,推动管理机制变迁 |
三、农村维度: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寻求内生增长动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一.个人简历 |
二.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迎接挑战:中国的公共财政改革(论文参考文献)
- [1]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D]. 韩美琳. 吉林大学, 2021(01)
- [2]美国国情咨文演说的话语合法化策略:语类分析视角[D]. 陈辉.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09)
- [3]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D]. 张玉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4]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D]. 周笑梅. 吉林大学, 2021(12)
- [5]指向改进的英国学校督导研究[D]. 顾娇妮.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2)
- [6]二战后英国职前教师教育政策变迁研究 ——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D]. 黄蓝紫.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7]中国特色残联组织功能研究[D]. 于娣.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1)
-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研究[D]. 陈文林.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1)
- [9]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10]中国社会流动的特殊性:表现、成因及对策研究[D]. 王通. 南开大学, 2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