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进一步调整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论文文献综述)
曹夏天,漆彤[1](2021)在《制度型开放视阈下《外商投资法》的革新与实施》文中提出外商投资法律变革是实现制度型开放的客观要求。沿循开放的脉搏,外商投资立法经历了以引资规模为导向、以引资效率为导向与以引资质量为导向的三个发展阶段。与"外资三法"和《外国投资法(草案)》相比,《外商投资法》在立法宗旨、调整对象和主要内容上变化较大,是对改革开放40多年来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变革和创新。基本范畴不明晰、衔接不足和投资政策的干扰是掣肘《外商投资法》良性运行的三大重要因素。为更好发挥《外商投资法》对于促进制度型开放转型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需要厘清外商投资的认定标准,统筹三个维度的协调衔接,推动以《外商投资法》为基础的投资法治建设。
张墨竹[2](2021)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研究 ——基于SVM支持向量机模型》文中指出国际化经营是世界银行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中资银行转型发展的必要环节。对于银行国际化发展来说,无论是海外业务改革、国际并购或重组,都需要通过海外布局作为载体得以实施,而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加强区域布局是国际化最直接的表现方式,也是成就一流跨国银行的基本路径。发达国家老牌跨国银行在过去几十年间,通过海外布局大幅推动了自身的国际化进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金融危机、欧债危机使得发达国家老牌跨国银行国际化发展进入瓶颈期,前期的业务优势、区位优势不复存在,甚至部分老牌跨国银行选择退出次要区域市场以保存竞争实力。这对于新兴经济体来说,无疑是一个抢占国际市场的机遇窗口。世界银行业的彼消此涨,使中资银行不得不思考,在经历了国际化初期的快速发展后,今天要如何进一步深化海外市场布局、强化业务管理,实现由“走出去”到“沉下去”、由“做大”到“做强”的转变?中资银行正处于谋求战略发展和国际化转型的关键阶段。然而,当前世界经济低迷,疫情影响持续,逆全球化思潮抬头,中资银行的国际化发展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但中国坚挺的经济金融市场,以及“一带一路”倡议、RECP自由贸易区等国际经济合作平台的逆势表现,仍为中资银行提供了足够的发展空间。特别是我国主张的“一带一路”倡议的高质量发展,更是为中资银行国际化开辟了崭新路径。于是,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中资银行国际化发展与“一带一路”倡议的相关课题研究也变得愈发关注和重视。梳理众多关于中资银行国际化发展与“一带一路”倡议的相关课题研究,我们发现,宏观研究多于微观研究、务虚探索多于务实研判,有许多问题值得思考:一是银行国际化问题的主流研究重点仍集中在如何提高银行国际化竞争力、银行国际化发展影响因子分析等课题上,而忽视了非常重要的区位选择布局及环境背景研究;二是对于中资银行作为“一带一路”倡议资金融通的中坚力量,关注两者之间勾稽推动关系的研究成果却比较少;三是少有研究者会从“一带一路”沿线整体角度切入,对区位选择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探索建立系统数据模型,提供可量化的对策建议。基于上述问题,本文认为,对于中资银行来说,充分利用好“一带一路”倡议平台,抢占银行国际化发展机遇,区位选择布局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因此,对“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的研究是一项充满挑战性的工作,这不仅是对“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整体情况的广泛整理,是对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路径的深入挖掘,更是对两者间关联匹配度的创新研究。本文通过构建“一带一路”倡议与中资银行国际化合作评估体系(以下简称“中资银行国际化合作评估体系”),选取“一带一路”倡议沿线69个国家2015年至2019年政治、经济、金融、贸易、营商数据作为样本,借助SVM支持向量机模型(以下简称“SVM模型”)进行分类评估,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否适合中资银行发展进行实证分析。同时,结合银行国际化动因涉及的指标与实证结果进行差异化对标对比,对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给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在面对选择“一带一路”倡议沿线目标国家进行国际化布局时,中资银行可以借助研究结果,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做具有针对性的差异化选择,降低区位选择布局成本。同时,研究结论也能为不同性质、或处于不同国际化发展阶段的中资银行,提供可量化的区位选择建议,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整体研究分为六个部分:第1章,介绍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主要创新点与不足。第2章,梳理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理论研究脉络,说明相关理论基本概念,形成文献综述,并对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评述。同时,为进一步探究理论运作机理,引入国内外大型银行国际化优秀案例,提炼可供借鉴的国际化区位选择经验。第3章,对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进行区位选择的具体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梳理中资银行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合作现状,判断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优势和劣势。第4章,介绍中资银行国际化合作评估体系的构建思路和方法,数据库的建立和指标选取等,并进一步阐释SVM模型原理和指标内涵。第5章,运用SVM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并基于SVM模型实验结果,回归银行国际化动因理论,结合差异化指标给出有针对性的判断建议。第6章,“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的主要结论和下一步建议。通过理论演绎和实证研究,本文的主要结论为:首先,“一带一路”倡议与中资银行国际化发展脉络吻合,两者发展相互助推;SVM模型实验具有较高的准确率,且结果显示实验样本集中有47个国家适合中资银行开办分支机构或进一步发展国际化业务。其次,从实证结果分析来看,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东盟、中欧、东欧三个区域最适合中资银行开拓发展。第三,结合实证分析结论,中资银行可以综合考虑税收法律、文化维度、环境绩效等附加因素,进一步优化区位选择结果。最后,SVM模型可实现进一步延展,待“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数据进一步完善,发展更为成熟时,可在现有模型基础上直接增加指标参数,实现模型结果的实时测度,及时帮助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实现国际化区位最优选择。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和巩固“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区位优势,中资银行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安排:(1)统筹规划国际化区位选择布局战略;(2)做好自身区位选择布局阶段化安排,实现对“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网格化辐射;(3)强化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化合作意识,加强公司治理,提升服务管理效率;(4)进一步践行可持续发展责任,以服务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经济健康发展。
张驰,浦正宁,伊娜[3](2021)在《税收是否挤出了企业研发投入——以苏浙粤三省为例》文中指出在降低企业税负和激励技术创新背景下,明晰企业税收负担与研发投入的关系对于减税措施的制定及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选取2016—2018年江苏、浙江、广东三个省份的企业税收数据,运用面板回归方法就企业税收负担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总体上,税收负担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具有负向效应,税收减免有利于增加企业研发投入。分组回归情况下,税收负担对企业创新投入的抑制作用受产权因素的影响产生不确定性,具体表现为税收负担对非国有企业影响更大,对国有企业影响不显着。不同税种的税收负担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具有差异性,增值税税负的负向效应要高于所得税税负。本研究对于制定针对性税收优惠政策及调整税收结构具有指导意义。
马相东,张文魁,刘丁一[4](2021)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变迁历程与取向观察:1978—2021年》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历经外资为主、外资内资并重、"双招双引"三大阶段,其现行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收优惠、土地保障、财政奖励、金融支持等十大方面,共同特征是"惠强惠大惠新",其中,"惠强惠大"正面临国内国际公平竞争原则的新挑战。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也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甚至有政府补贴。不过,其优惠"标的物",更加倾向于支持新增就业、中小微企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即"惠民惠小惠新"。借鉴国际经验,未来我国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调整和优化路径包括:进一步优化所有企业的投资环境,由"特惠"逐步向"普惠"转向;加强平等竞争意识,由"惠强惠大"逐步向"惠民惠小"转向;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继续保留和进一步加大"惠新"力度。
施庆[5](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资政策的演进及启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得益于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我国逐步形成了适合本国国情的外资政策,为外资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适宜的政策环境。外资政策的演进既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要求,又是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外资政策演进历经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成功召开、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2001年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成功召开等标志性阶段。在演进的历程中呈现出动态的特征,外资政策的引导从排斥外资到吸收外资、投资区域从沿海地区到内地深入、利用外资方式从“引资”——“择资”——“导资”的趋势转变。外资政策的演进,有益于进一步引导国内经济的高速增长朝着高质量发展的趋势推进,有助于彰显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显着优势,更有利于我国向世界贡献“中国方案”,展示我国的智慧经验。在这个进程中,我国积极利用外资政策引导外资经济服务于国内经济大局;通过净化外资政策话语环境,从而有效治理错误认知;推动外资政策与时俱进。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全新的国际国内环境,必须立足十四五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进一步完善我国外资政策。外资政策的调整应与优化营商环境和新发展理念相适应,在对待内外资一视同仁的问题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外资政策进一步适应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外资产业结构升级。
刘明[6](2020)在《面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中国创新政策研究》文中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近年来,世界各国都深刻认识到创新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提升国家经济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关键。在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上,我国首次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随后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2016年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科技创新“三步走”战略,为进一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指明了方向。从理论上来讲,创新不仅仅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也是政府政策影响、支持和引导的结果。从现实情况来看,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不参与创新活动,不出台创新政策。创新政策是近年来各国为促进创新发展而普遍采用的政策工具。创新政策及其相关体制机制与战略是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抓手和路径,也是政府弥补市场失灵、合理配置创新资源、提高创新效率、实现创新激励和引导的重要手段。根据新时代国际竞争形势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在吸收借鉴其他国家通过创新政策促进创新发展成功经验基础上,对面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创新政策进行总结,并探讨创新政策乃至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中国方案、中国特色与模式,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对指导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基于此,本文以2006年中国提出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国家层面的创新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深入总结中国创新政策及其体系的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其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及效果,进而参考借鉴典型创新型国家经验,提出完善中国创新政策的方向及提高其有效性的对策建议。明晰创新政策的概念,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创新发展中的作用,而明确创新政策的体系结构,有助于理解创新政策的目标、对象及不同创新政策工具之间的关系。本文的研究对象,即广义的创新政策是指为营造有益创新的环境,引导创新主体的创新行为,激励其进行创新投入、提高创新水平与绩效,从而以创新驱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应对重大挑战的政策与措施的总和。其政策体系主要由六个政策集构成:创新要素政策、创新主体政策、产业创新政策、区域创新政策、创新网络政策及创新环境政策。创新政策是与创新理论及创新实践协同发展的。创新理论的迭代会驱动创新政策的演进,创新政策的演进会影响创新实践的发展,而创新实践的发展又会为理论和政策的完善提供反馈。因此,研究中国创新政策的演进发展有助于丰富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创新理论,提炼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中国模式。中国创新政策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1978-1994年为科技政策向创新政策的过渡期,即以科技政策重构国家科研体系与科技体制的阶段;1995-2005年为中国创新政策的探索期,即以创新政策打通创新链、酝酿国家创新体系的阶段;2006-2015年为中国创新政策的发展期,即以创新政策建设与发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阶段;2016年至今为中国创新政策的成熟期,即以创新政策构建创新生态系统、加速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阶段。从国家层面来看,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主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政策以保障其有效推进。考察其是否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发挥了作用,哪类创新政策的效果更好,将为进一步提升创新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与针对性提供参考。本文对2006年以来中国创新政策对城市与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进行了考察,并对比了创新政策作用于不同类型城市与企业的效果差异,主要得出如下结论:在城市层面,创新政策的实施显着促进了城市创新水平提升,并且创新政策对中心城市创新水平的促进作用弱于非中心城市。在企业层面,创新政策的实施显着提升了企业创新水平,并且相比于非国有企业,创新政策对国有企业创新投入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但从产出水平来看,创新政策对国有企业创新水平的促进作用相对较弱。同时,本文使用2019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对不同创新政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进行了异质性分析。总体而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吸引和培养人才的相关政策对企业作用效果最为突出。技术开发与转让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与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效果较弱。本文还对各类创新政策作用效果进行了异质性分析,并进行了可视化处理。其结论将为我国各类创新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提供有益参考。另外,本文对典型创新型国家的相关创新政策进行了分析借鉴。具体而言,本文分析了美国创新战略与德国高技术战略,并对其顶层设计下的创新政策体系进行了比对和参考。其后,对以色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与科技金融政策进行了梳理,明确了高校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作用以及政府在构建科技金融环境中应该扮演的角色。本文还对日本创新政策评价体系与评价方法进行了详述,并总结了创新政策评价体系的构建方法。最后,基于对中国创新政策实践的总结与体系的梳理以及实证测度下中国创新政策有效性的结论,本文提出了中国创新政策的完善方向与对策。本文论证了创新政策在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描绘了其演化与发展的轨迹,并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考察了其作用效果。本文的结论肯定了创新政策在推动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作用,并为其后续的调整与完善提供了理论依据与方向上的参考。
蔡罗丰[7](2020)在《税负水平对外商直接投资影响的研究 ——基于各省市面板数据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上世纪以来,随着科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入,国际间的对外贸易和外资投资的水平不断提高,据《世界投资报告》公布的全球外商投资总量不断翻新新的记录。据统计,我国1993年-2013年期间外商直接投资流入总量连续21年高居发展中国家首位,个别年份甚至超过美国,成为了外资投资的时代宠儿。但受2007年的次贷危机影响,全球贸易增速不断放缓,而全球外商直接投资的总量甚至出现了负增长,各国均采取了一定的减税措施以期进一步吸引投资,以促进外商投资流入增长。面对新的经济形势,我国也出台了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结合以上实际,探讨如何更合理的降低企业实际税负,进而更大程度地刺激投资增长,特别是进一步吸引外资来华,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时代背景下显得尤为及时和必要。本文首先分析税负水平在税收营商环境整体中发挥的作用;其次分析外资企业承担的税负与直接使用的外资投资额间的关系进行研究,主要研究外资投资企业宏观税负及外资投资额的关系;再次,分析外商投资中出现的区域分布不均衡问题的成因,就区位间税收竞争对外资投资额的影响进行阐述,并通过实证分析进行进一步验证;最后就实证结果和税负现状提出自己的建议。通过研究发现,税负水平对吸引外资存在负向影响作用,但在整个税收营商环境当中的影响力并不突出,特别是相比于一国或某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基础设施水平而言,影响程度处于较低区间。因此,我国要在下步加大对外资投资的吸引力,应当综合施策,致力于提升企业的综合获得感,以保持高质量投资流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里玛达[8](2014)在《中国与老挝外资法比较研究》文中指出当今世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渐深入,各国经济之间日益趋向融合,投资自由化发展迅猛,成为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从理论上讲,外商投资于另-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必然涉及到法律。在法律问题中,既有外资法,又有其他法律。在市场成为人类社会调节经济活动的主导方式以来,资本就已成为经济增长和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筹码和要素。经济学家在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大量实证分析后认为,资本短缺是出现贫困和恶性循环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在今天全球的经济竞争中,资本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世界各国都在争夺有限的国际资本,如何在这场经济竞争中争得有限的国际资本的投入,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要课题。而要想大力吸收外资投入,必须切实改善环境,这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在全球化的浪潮中,老挝也自然不甘落后,利用自身的地理位置优势、自然资源条件,自从1988年颁布第一部外国投资法至今,老挝政府不断加大开放力度,完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总额不断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老挝的对外开放与投资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东盟一体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与老挝是三水相连的友好邻邦,两国人民自古以来和睦相处关系密切,而且中国奉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和“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外交政策。近几年来,中国与东盟启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致力于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但从整体上看,老挝仍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速度缓慢,技术不发达,依然存在法制环境不够完善,投资范围不够广泛等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中国外资立法与老挝外资立法的比较,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深入剖析老挝和中国外资法的异同。中、老两国外资法在不同的国际国内背景下,经历了从单一到丰富、由浅到深、不断适应经济发展和逐步世界接轨的演变历程。从投资条件上来看,中国逐步放宽投资准入的门槛,降低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尤其是新修订的公司法更是体现出这一变化。从投资领域上看,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放宽外资限制,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从外资准入的审批程序上来看,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到省一级或者省下的市级机构,审批程序更加简便,政府效能进一步得到提升。中国在服务贸易、货物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领域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逐渐实行与WTO中的国民待遇原则相一致。税收待遇方面,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种类繁多且幅度较大的税收减免优惠。在外资保护方面,中国不仅在宪法中明确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还制度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制度,而且完善了诉讼和仲裁选择式的争端解决的机制,仲裁机构的不断壮大和发展,也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对中国、老挝外资立法具体法律制度进行剖析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来建设和完善老挝的外资立法。首先,加强老挝外资立法的体系化建设,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同时也是完善老挝整体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老挝政府可以逐步放宽投资领域,加强对外商投资的鼓励性引导,降低投资准入的门槛,降低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其次,必须根据国内经济发展情况,适时修订老挝的外资立法,不能墨守成规,一成不变,以便能够适应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在经济条件成熟的时候,也应当大胆尝试建议经济自由贸易区,带动国内经济的快速增长。再次,在东盟一体化的进程中,老挝要注重同周边国家,尤其是与中国积极展开双边经贸合作,签订一系列有利于双方共赢的条约、协议等。最后,老挝政府应该紧紧抓住加入世贸组织这一有利机遇,修改和废除一系列与世贸组织原则中不相适应的部分,为自身的经济发展扫清障碍,也进一步发挥在亚洲地区,乃至整个世界经济中的作用。
王立斌[9](2012)在《外商直接投资影响东道国对外贸易结构的机理及对策研究 ——以中国为例》文中提出本文首先从比较优势的视角,结合经典模型和实践验证结论,对影响对外贸易结构变动的要素从理论角度进行了定性分析,通过分析发现,要素禀赋、生产技术、人力资本和制度因素对一国外贸结构的变化有重要影响。本文进一步对外商直接投资影响东道国对外贸易结构变化的机理进行了研究。本文认为,FDI流入会引致资金积累效应、技术进步效应、人力资本提升效应和制度变迁效应,并最终推动东道国比较优势转变和贸易结构优化。FDI流入引致的资金积累效应既为东道国产业结构优化提供了资金保证,也使得东道国能够对产业结构进行增量改善和存量调整,进而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与比较优势转变。FDI流入引致的技术进步效应会提高现有要素的生产率并推动新产品或新品种问世,进而影响各国要素禀赋比率与贸易相对优势发生变化。FDI流入引致的人力资本水平提升效应在刺激东道国人力资本结构优化进而影响东道国优势主导产业形成的同时,也会促进东道国对新技术的采用或实施,最终会体现为东道国产业结构转变与贸易结构优化。FDI流入引致的制度变迁效应主要体现在推动金融市场发展和改善合约实施环境方面,这最终将会促进产业比较优势和国际贸易比较优势的形成。进一步地,本文以中国为考察对象,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历程、特点与发展趋势、外贸结构的变化与特点进行了详实分析和实证考察,结果发现,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中国在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上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中国出口产品结构逐步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过渡,且可保持出口商品结构持续升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逐渐成为中国主要进口商品,中国资本品替代生产能力逐步增强;中国对外贸易出口国别和地区集中度较高,外部区域结构极不平衡;进料加工出口比重逐年增加,中国加工贸易竞争力增强的同时,中国出口行业包括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对国外技术、装备以及研发能力存在高度依赖;外商投资企业具有在越来越大程度上主导贸易结构的趋势。在此基础上,本文以中国大陆1985-2009年30省份(重庆并入四川)的地区面板数据为样本,分别利用Difference GMM和System GMM方法,就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出口贸易结构的影响进行了模型检验。检验结果表明,伴随着外资的流入,中国的出口贸易结构得到了优化,但FDI与出口贸易之间及国内产出之间存在复杂的交错影响关系,若能进一步通过政策措施调整FDI的流入规模与方向,FDI对贸易结构的影响会更显着。依据上述分析,本文建议,为有效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以推动对外贸易结构的优化与升级,中国政府应进一步合理制定外商直接投资的引进和利用政策,以更有效率地推动技术进步、人力资本水平提升和改善制度环境,同时,政府还应推动外资与外贸政策的协调发展。
刘爱明[10](2012)在《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企业是“经济人”,具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企业避税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直至今天仍然极为普遍的现象,这其中尤其以外商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的企业所得税避税为甚。避税行为侵害国家财政收入、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危害极大。为此,在总结我国多年反避税经验和借鉴国外成功做法的基础上,2008年我国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建立起了我国反避税的法律体系。本文需要研究,常见的各种企业所得税避税方式有什么理论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反避税法理基础是什么?我国反避税立法体系有何创新及不完备性?当前企业避税的基本状况及其对当前税务机关特别纳税调整反避税的整体认知、基本看法等情况如何?“合理性原则”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及特别纳税调整中,客观性不完备和策略性或主观性不完备的典型代表,在税收征管实务中应如何分析其合理性程度?基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特别纳税调整规则的创新及不完备性,其对我国企业常见避税方式将产生哪些影响?应如何健全、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特别纳税调整规则?对这些问题,本文做了以下研究:(1)企业所得税的各常见避税方式均有其理论根据支持,而特别纳税调整反避税的法理基础,则是不完备契约理论、法律不完备理论和实质课税原则。在企业所得税法及特别纳税调整办法不完备,不可能堵塞所有避税漏洞的条件下,国家制定特别纳税调整办法这种授权性规范,授予税务机关为反避税而进行纳税调整的执法权。由于税法的不完备,税务机关行使选择性执法的剩余执法权,按照实质课税原则,抛开法律形式的束缚而直接针对经济实质课税,从而有效地规制企业的避税行为。(2)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特别纳税调整规则既有鲜明的亮点,按照不完备契约和法律不完备理论分析,其在立法和执法上又存在较大的不完备性。这体现在许多反避税的措施均为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移植而来,往往比较原则抽象,在实务中弹性较大、模糊空间较多,不利于税企双方执行该反避税规则。对特别纳税调整现状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表明,企业对降低税负有强烈的要求,但其所采用的税务筹划方法包含许多避税的手法,而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措施正是针对企业的避税手段而制定的。当前税务机关开展的特别纳税调整措施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反避税成效,但在完善法规、宣传推广、加强可操作性及执行力度等方面均有待加强。(3)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特别纳税调整规则的不完备性有很多方面,尽可能地降低其不完备程度是税收立法和执法的要求。就“合理性原则”的应用而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对“合理的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合理的利息费用”以及特别纳税调整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规则中对“合理的经营需要”的规定,属客观性不完备;而特别纳税调整一般反避税规则中“合理的商业目的”的规定则为策略性或主观性不完备,本文结合社会常识、相关法规及会计、税务人员职业判断等为判断其合理性提供一些基本标准和实务案例。(4)基于前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特别纳税调整规则的创新及不完备性,其对我国企业常见避税方式将产生重大影响。对宏观经济和企业财务数据的分析表明,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超国民待遇的取消使得假借外资身份避税方式不再有税收上的意义;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政策使企业利用特定地区登记注册的筹划方式不再有效。关联交易管理措施对转让定价避税产生了一定影响,但由于转让定价方式多样且手段隐蔽,其仍然具有一定避税空间。资本弱化管理无法对非关联方的市场化的债务融资情况进行限制,所以资本弱化仍然是企业可能选择的重要避税方式。在国际避税地设立特殊目的公司间接持股中国境内合资公司股权,以便在股权转让时获取税收收益的方式曾被广为采用,但国税总局近期公布的多个案例表明,一般反避税规则将认为其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而否认其存在。(5)本文利用2008~2009两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验证特别纳税调整规则的反避税效应。本文借鉴国内外学者经验,以实际所得税率ETR指标来判断企业对税收筹划的倾向。实证结果表明,税制改革的初步成果已经显现。表现为:①对纳税人身份认定的统一,部分消除了以往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税收待遇的差异,体现在以国有或民营为最终控制人的上市公司实际所得税税负ETR在统计上没有显着差异;②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政策导向的转变,将使用资金更多投入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和地区,体现在上市公司实际所得税税负ETR在西部地区企业和农林牧渔行业显着低于其他地区和行业;③对企业避税倾向有了一定的遏制作用。对比郑红霞等2005年前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有较强税收筹划倾向的研究结论,2008年后国有或民营为最终控制人的上市公司实际所得税税负ETR在统计上没有显着差异,显示新税制改革及其特别纳税调整措施的出台,压缩了以往常见企业避税方式的应用空间,尤其对民营和外资企业大规模避税现象有一定限制作用。(6)为促进我国特别纳税调整反避税工作,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①加强反避税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提高监管人员专业化程度。应分行业培养专业监管人员,建立经济分析师团队,全面实施案件调查和磋商的“专家小组会审制度”;②提高反避税机构层次,将目前的国际税收司反避税处提升为司局级单位,以加强对反避税工作的领导。③以点带面,逐步拓展反避税工作的纵深。着力从沿海地区向内地、从外资企业向民营、国有、股份制等企业、从加工制造行业向服务贸易行业、从关联交易避税向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和特殊目的公司避税、从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管理到成本分摊、预先裁定等措施拓展,实现“区域”、“行业”、“企业”、“交易”、和“措施”五个方面的进步。④以电子化手段为依托,评估避税线索、强化部门间联系;⑤培育高素质、有操守的税务代理机构;⑥设立避税港名单,加强与避税港国家税收合作;⑦开展有效的国际合作,打击跨国避税行为;⑧设立预先裁定制度,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指引。⑨适当减轻税负,降低纳税人的避税倾向。
二、应进一步调整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应进一步调整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论文提纲范文)
(1)制度型开放视阈下《外商投资法》的革新与实施(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开放背景下外商投资法律的演进 |
(一)1979—1991:规模导向与初步发展 |
(二)1992—2011:效率导向与迅速发展 |
(三)2012年以来:质量导向与转型发展 |
二、《外商投资法》的变革和创新 |
(一)外商投资法律的变革 |
1.从“外资三法”到《外商投资法》 |
(1)立法宗旨的变化 |
(2)调整对象的变化 |
2.《外国投资法(草案)》与《外商投资法》④(10) |
(二)《外商投资法》的创新 |
1.贯彻以平等为基础的内外资一致原则 |
2.突出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的立法目标 |
3.以三大制度规范外商投资管理 |
三、掣肘《外商投资法》实施的重要因素 |
(一)基本范畴不明晰导致适用争议 |
(二)衔接不足影响投资法治的统一性 |
(三)违规投资政策干扰投资法治运行 |
四、推动《外商投资法》良性运转的建议 |
(一)厘清外商投资的认定标准 |
(二)统筹三个维度的协调衔接 |
(三)以投资法治推动制度型开放 |
五、结语 |
(2)“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研究 ——基于SVM支持向量机模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背景 |
1.1.3 研究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
1.3.1 主要创新 |
1.3.2 不足之处 |
第2章 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文献综述及经验借鉴 |
2.1 相关概念与文献综述 |
2.1.1 银行国际化概念及内涵 |
2.1.2 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问题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3 “一带一路”下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文献综述 |
2.2 外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实践经验借鉴 |
2.2.1 西班牙桑坦德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实践借鉴 |
2.2.2 美国花旗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实践借鉴 |
2.3 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实践经验借鉴 |
2.3.1 中国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实践借鉴 |
2.3.2 中国工商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实践借鉴 |
第3章 “一带一路”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影响因素及合作现状 |
3.1 “一带一路”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影响因素识别 |
3.1.1 宏观政治因素 |
3.1.2 贸易发展因素 |
3.1.3 投资发展因素 |
3.1.4 绿色金融因素 |
3.2 “一带一路”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发展环境与现状 |
3.2.1 “一带一路”下的金融环境情况 |
3.2.2 中资银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情况 |
3.3 “一带一路”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发展的优势与劣势 |
3.3.1 国际化发展的优势 |
3.3.2 国际化发展的劣势 |
第4章 “一带一路”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合作评估体系构建 |
4.1 合作评估体系构建方法 |
4.1.1 合作评估体系构建的总体思路 |
4.1.2 数据指标总库选取的基本原则 |
4.1.3 最高关联度指标主成分分析 |
4.2 合作评估体系的指标内涵 |
4.2.1 政府管理指标 |
4.2.2 经济投资指标 |
4.2.3 金融发展指标 |
4.2.4 贸易水平指标 |
4.2.5 营商开放指标 |
4.3 合作评估体系SVM模型选择 |
4.3.1 线性SVM模型 |
4.3.2 非线性可分SVM模型 |
4.3.3 支持向量机SVM模型优势 |
第5章 评估体系SVM模型实证结果及差异化结论分析 |
5.1 合作评估体系呈现的SVM模型实验结果 |
5.1.1 综合角度SVM模型实验结果 |
5.1.2 引入时序角度的实验结果 |
5.1.3 引入地理角度的实验结果 |
5.2 基于比较优势理论的结论分析 |
5.2.1 沿线各国比较优势情况汇总 |
5.2.2 比较优势理论的差异化结论分析 |
5.3 基于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的结论分析 |
5.3.1 沿线各国文化维度情况汇总 |
5.3.2 文化维度的差异化结论分析 |
5.4 基于可持续发展角度的结论分析 |
5.4.1 社会责任视角的差异化结论分析 |
5.4.2 绿色金融视角的差异化结论分析 |
第6章 结论及相关建议 |
6.1 主要结论 |
6.2 相关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致谢 |
(3)税收是否挤出了企业研发投入——以苏浙粤三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
三、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设定与变量定义 |
四、实证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面板数据分析 |
(三)稳健性检验 |
(四)进一步分析 |
五、结论与启示 |
(4)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变迁历程与取向观察:1978—2021年(论文提纲范文)
一、从以外资为主到“双招双引”:我国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变迁历程 |
(一)以外资为主阶段(1978—2000年):从税收优惠到“超国民待遇” |
(二)外资、内资并重阶段(2001—2012年):从“超国民待遇”到国民待遇 |
(三)“双招双引”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从规范管理到“再加码” |
二、“惠强惠大惠新”:我国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现行优惠政策及其挑战 |
(一)“惠强惠大惠新”:现行十大优惠政策的三大特征 |
1.提供税收优惠 |
2.强化土地保障 |
3.加大财政奖励 |
4.加大金融支持 |
5.加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配套建设支持 |
6.征地拆迁、厂区建设方面的支持 |
7.帮助招工和培训员工 |
8.地方国资注入或地方国企的支持性合作 |
9.帮助重点企业引入配套企业、补齐产业链供应链 |
1 0.对引进的研发人员等高端人才进行奖励 |
(二)“惠强惠大”政策所面临的挑战和压力 |
1. 平等竞争将成为我国企业发展政策的长期性主题 |
2. 公平竞争体现了全球经贸规则变化的大潮流 |
三、“惠民惠小惠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国际经验 |
(一)“惠民惠小惠新”:美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三大特征 |
(二)“惠民惠新”:日本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两大特征 |
(三)“惠小”:德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最大特征 |
四、未来我国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优化取向 |
(一)进一步优化所有企业的投资环境,由“特惠”逐步转向“普惠” |
(二)加强平等竞争意识,由“惠强惠大”逐步向“惠民惠小”转变 |
(三)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继续保留和进一步加大“惠新”力度 |
(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资政策的演进及启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概述 |
(一) 国内研究成果 |
(二) 国外研究成果 |
(三) 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 研究方法 |
(二)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资政策的内涵与渊源 |
一、外资政策的内涵 |
(一) 外资政策的含义 |
(二) 外资政策的类型 |
(三) 外资政策的目标与手段 |
二、我国外资政策的理论来源 |
(一) 马克思恩格斯的世界历史观 |
(二) 列宁关于外资的论述与苏联的实践经验 |
(三) 毛泽东利用外资的设想与实践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资政策的演化进程 |
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外资政策的转变阶段(1978-1991) |
(一) 初步制定相关外资法规 |
(二) 对经济特区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实行特殊灵活的政策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后外资政策的转变阶段(1992-2000) |
(一)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二) 政策实施领域拓宽 |
三、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政策的转变阶段(2001-2012) |
(一) 修订完善相关外资政策并继续颁布新的法规 |
(二) 推进产业升级进程,政策指向对吸收外资提出更高要求 |
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外资政策的转变阶段(2013-至今) |
(一)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相关政策措施的完善 |
(二) 全国范围内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完善外资区域政策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资政策演进的基本特征和经验 |
一、我国外资政策演进的基本特征 |
(一) 从排斥外资到主动利用外资 |
(二) 引导外商投资范围从沿海地区转向内地 |
(三) 引导招商引资转向招商导资 |
二、我国外资政策演进的基本经验 |
(一) 外资政策调整要引导外资服务于国内经济大局 |
(二) 净化外资政策话语环境,有效治理错误认知 |
(三) 推动外资政策与时俱进 |
第四章 新时代进一步完善我国外资政策的思考 |
一、以优化外资营商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我国外资政策 |
(一) 完善外资政策,塑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
(二) 完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落实内外资一视同仁 |
二、更好促进外资政策与新发展理念的结合 |
(一) 引导“共享”发展理念融入外资政策 |
(二) 引导“协调”发展理念融入外资政策 |
(三) 引导“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外资政策 |
三、以优化外资结构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外资政策 |
(一) 外资政策应更好成为鼓励外资企业参股转型的保障 |
(二) 实施适度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面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中国创新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与文献评述 |
2.1 创新理论的思想渊源与发展 |
2.1.1 马克思关于创新的思想 |
2.1.2 熊彼特与波特的创新理论 |
2.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理论 |
2.2 创新政策的相关理论 |
2.2.1 创新政策产生的理论根源 |
2.2.2 创新政策实践的理论依据 |
2.2.3 中国创新政策的相关理论 |
2.3 创新政策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创新政策概念研究 |
2.3.2 创新政策分类与体系研究 |
2.3.3 创新政策有效性评价研究 |
2.3.4 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现状与问题研究 |
第3章 中国创新政策的演进与发展 |
3.1 创新政策的内涵及体系结构 |
3.1.1 创新政策的内涵 |
3.1.2 创新政策的体系结构 |
3.2 中国创新政策的历史沿革 |
3.2.1 中国科技政策向创新政策的过渡期 |
3.2.2 中国创新政策的探索期 |
3.2.3 中国创新政策的发展期 |
3.2.4 中国创新政策的成熟期 |
3.3 中国创新政策的体系特点及存在问题 |
3.3.1 中国创新政策的体系 |
3.3.2 中国创新政策的特点 |
3.3.3 中国特色创新政策及其工具 |
3.3.4 中国创新政策的实施环境及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中国创新政策有效性的实证分析与评价 |
4.1 中国创新政策对创新水平影响的机制分析 |
4.1.1 问题的提出 |
4.1.2 创新政策对城市创新水平的作用机制分析 |
4.1.3 创新政策对企业创新水平的作用机制分析 |
4.2 中国创新政策对城市创新水平影响的实证检验 |
4.2.1 研究设计 |
4.2.2 实证分析 |
4.2.3 结论与启示 |
4.3 中国创新政策对企业创新水平影响的实证检验 |
4.3.1 研究设计 |
4.3.2 实证分析 |
4.3.3 结论与启示 |
4.4 不同创新政策对企业创新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4.4.1 中国创新政策对不同规模企业作用效果评价 |
4.4.2 中国创新政策对不同类型企业作用效果评价 |
4.4.3 中国创新政策对不同行业企业作用效果评价 |
4.4.4 中国创新政策对不同区域企业作用效果评价 |
4.4.5 结论与启示 |
第5章 典型创新型国家创新政策的实践及其借鉴 |
5.1 美国与德国创新政策的体系 |
5.1.1 美国创新战略下的创新政策体系 |
5.1.2 德国高技术战略下的创新政策体系 |
5.1.3 中国对美国与德国创新政策体系的借鉴 |
5.2 以色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与科技金融政策 |
5.2.1 以色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
5.2.2 以色列科技金融政策 |
5.2.3 中国对以色列成果转化与科技金融政策的借鉴 |
5.3 日本创新政策的评价体系与评价方法 |
5.3.1 日本创新政策的评价体系 |
5.3.2 日本创新政策的评价方法 |
5.3.3 中国对日本创新政策评价体系与方法的借鉴 |
第6章 中国创新政策的完善方向与对策 |
6.1 健全科技人才发展机制 |
6.1.1 加强科技人才培养的全链条支持 |
6.1.2 促进科技人才的引进与交流 |
6.1.3 完善创业人才培养与智库机制 |
6.2 完善支持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 |
6.2.1 健全科技管理体制 |
6.2.2 促进基础设施条件的开放共享 |
6.3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
6.3.1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
6.3.2 强化孵化器市场导向运作 |
6.3.3 深化产学研合作与协同创新 |
6.3.4 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
6.4 加快构建包容创新的机制环境 |
6.4.1 优化科技金融与税收环境 |
6.4.2 加强科普与科技奖励 |
6.4.3 激发保护企业家精神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致谢 |
(7)税负水平对外商直接投资影响的研究 ——基于各省市面板数据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目的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研究内容、方法及框架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框架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3.3 文献评述 |
1.4 创新点和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税收负担与外商直接投资基本理论 |
2.1 营商环境有关分析 |
2.1.1 营商环境的定义 |
2.1.2 营商环境的相关测度指标 |
2.2 税收负担有关分析 |
2.2.1 税收负担的定义 |
2.2.2 税收负担的意义 |
2.2.3 税收负担的基本分类 |
2.2.4 税收负担的相关理论 |
2.3 外商直接投资有关分析 |
2.3.1 外商直接投资的定义 |
2.3.2 外商直接投资的特点 |
2.3.3 外商投资的影响因素 |
2.3.4 外商直接投资相关理论 |
2.4 税收负担与外商直接投资相关性分析 |
第3章 税收负担对外商直接投资影响性分析 |
3.1 税负水平在营商环境指标中的影响分析 |
3.1.1 税收营商环境概述 |
3.1.2 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现状 |
3.1.3 税负水平对税收营商环境的影响分析 |
3.2 税负水平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 |
3.2.1 影响外商直接投资流动的税收因素 |
3.2.2 各类税负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 |
3.2.3 我国外商直接投资流入总量的情况 |
3.2.4 企业所得税改革对外商直接投资行业结构的影响 |
3.3 税负水平对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 |
3.3.1 地方税收竞争影响外资资本流动的机理探讨 |
3.3.2 我国当前外资投资区位选择情况 |
3.3.3 税负水平差异性对外商直接投资区域结构的影响 |
第4章 税收负担对外商直接投资影响的实证分析 |
4.1 我国税负对外商直接投资影响实证分析的模型 |
4.1.1 对外商直接投资总量影响实证分析的模型 |
4.1.2 对外商直接投资区位选择影响实证分析的模型 |
4.2 数据检验与实证结果 |
4.2.1 对外商直接投资总量影响实证分析的结果 |
4.2.2 对外商直接投资区位选择影响实证分析的结果 |
第5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对策建议 |
5.2.1 持续营造更高水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
5.2.2 进一步调整税负结构 |
5.2.3 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 |
5.2.4 持续推进内陆地区市场化发展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中国与老挝外资法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论文框架与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中国、老挝外资法概述 |
一、中国外资法概述 |
(一) 中国外资法的立法演变 |
(二) 中国外资法体系 |
(三) 中国外资企业的特点与组织形式 |
(四) 中国外资法特点 |
(五) 中国外资法的立法原则 |
二、老挝外资法概述 |
(一) 老挝外资法的制定背景 |
(二) 老挝外资法体系 |
(三) 老挝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
(四) 老挝外资法的特点 |
(五) 老挝外资法的立法原则 |
第二章 中国与老挝外资准入法律制度比较 |
一、中国的外资准入法律制度 |
(一) 外资准入条件 |
(二) 外资准入领域 |
(三) 外资准入审批 |
二、老挝的外资准入法律制度 |
(一) 外资准入条件 |
(二) 外资准入领域 |
(三) 外资准入审批 |
三、中国、老挝外资准入比较 |
(一) 外资准入的相同之处 |
(二) 外资准入的不同之处 |
第三章 中国与老挝外资待遇法律制度比较 |
一、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待遇 |
(一) 税收待遇 |
(二) 其他待遇 |
二、外国投资者在老挝的待遇 |
(一) 税收待遇 |
(二) 其他待遇 |
三、中国、老挝外资待遇比较 |
(一) 外资待遇的相同之处 |
(二) 外资待遇的不同之处 |
第四章 中国与老挝外资保护法律制度比较 |
一、中国对外资的法律保护 |
(一) 国内法保护 |
(二) 国际协定、条约、公约的保护 |
二、老挝对外资的法律保护 |
(一) 老挝外资保护的法律规定 |
(二) 老挝外资保护的机构 |
(三) 老挝外资保护的方式 |
三、中国与老挝外资保护比较 |
(一) 外资保护的相同点 |
(二) 外资保护的不同之处 |
第五章 中国外资法对老挝外资立法的启示 |
一、中国外资法律体系的启示 |
(一) 立法的发展 |
(二) 外资法立法体系 |
二、中国外资准入法律制度的启示 |
(一) 外资准入的法律发展 |
(二) 准入门槛 |
(三) 准入领域 |
(四) 准入审批 |
三、中国外资待遇法律制度的启示 |
(一) 中国外资待遇的状况 |
(二) 中国外资待遇法律制度的修改 |
(三) 外资待遇原则 |
(四) 税收待遇 |
(五) 其他待遇 |
四、中国外资保护法律制度的启示 |
(一) 外资保护法律制度 |
(二) 保护机构 |
(三) 保护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外商直接投资影响东道国对外贸易结构的机理及对策研究 ——以中国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及意义 |
三、论文的主要内容及结构安排 |
四、主要创新之处 |
五、不足之处与后续研究 第一章 外贸结构变革的影响因素:基于比较优势的理论分析 |
一、要素禀赋对贸易结构的影响 |
(一) 要素原生禀赋对贸易结构的影响 |
(二) 要素积累对贸易结构的影响 |
(三) 要素国际流动对贸易结构的影响 |
二、生产技术对贸易结构变革的影响 |
(一) 技术因素的静态分析 |
(二) 技术进步因素的动态分析 |
三、人力资本对贸易结构的影响 |
(一) 基于人力资本存量的分析 |
(二) 基于人力资本分配的分析 |
四、制度因素对贸易结构的影响 |
(一) 金融发展 |
(二) 合约实施 |
(三) 其它制度因素 第二章 外商直接投资影响东道国对外贸易结构变革的机理分析 |
一、FDI流入、资金积累与东道国贸易结构变革 |
(一) FDI流入引致资金积累效应 |
(二) FDI流入促进东道国贸易结构变革的资金积累渠道 |
二、FDI流入、技术进步与东道国贸易结构变革 |
(一) FDI流入引致技术外溢的经验总结 |
(二) 东道国获得FDI技术外溢的途径 |
(三) FDI流入促进东道国贸易结构变革的技术进步渠道 |
三、FDI流入、人力资本提升与东道国贸易结构变革 |
(一) FDI流入引致人力资本提升效应的途径 |
(二) FDI流入促进东道国贸易结构变革的人力资本渠道 |
四、FDI流入、制度变迁与东道国贸易结构变革 |
(一) FDI流入引致制度变迁效应的途径 |
(二) FDI流入促进东道国贸易结构变革的制度环境渠道 第三章 开放条件下中国外商直接投资与外贸结构的演变 |
一、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历程与特点 |
(一) 中国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演变 |
(二) 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历程 |
(三) 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特点 |
二、中国对外贸易结构的变化与特征 |
(一) 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概况 |
(二) 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 |
(三) 中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变化的特征 |
(四) 中国对外贸易市场结构变化的特征 |
(五) 中国对外贸易方式结构变化的特征 |
三、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对中国贸易结构变革的贡献 |
四、外商投资企业对中国外贸结构变革的不利影响及现存的问题 第四章 外商直接投资影响中国出口贸易结构的实证分析 |
一、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出口贸易结构变革的初步分析 |
二、模型设定及相关说明 |
三、估计方法 |
四、检验结果及分析 |
(一) 弹性系数分析 |
(二) 动态面板分析 |
(三) 模型检验结论与启示 第五章 有效利用外资以优化中国对外贸易结构的政策建议 |
一、有效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推动技术进步 |
(一) 加强择优引资意识,提高外商直接投资质量 |
(二) 引导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投向,优化引资结构 |
(三) 优化产业组织环境,提高技术溢出效应 |
(四) 引导多元的FDI引进渠道,降低技术引进障碍 |
(五) 提升FDI企业的根植性,深化技术联系 |
二、优化外商直接投资结构,促进人力资本水平提升 |
(一) 优化外商投资来源国(地区)结构 |
(二) 调整外商投资产业结构 |
(三) 激励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人力资本投资 |
三、完善制度环境,增强对高质量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 |
(一) 发展证券市场和资本市场,逐步放松金融管制 |
(二) 健全和切实执行法律法规,加强产权保护 |
(三) 降低各种对外贸易壁垒,加强政府廉政建设 |
四、协调外资政策、外贸政策、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发挥政策合力 |
(一) 推动外资政策与外贸政策相协调 |
(二) 推动外资外贸政策与产业政策相协调 |
(三) 推动对外政策、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相协调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10)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回顾及启示 |
1.2.1 国外研究成果综述 |
1.2.2 国内研究成果综述 |
1.2.3 当前研究成果的启示 |
1.3 研究目标、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标与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论文结构安排 |
1.4 重要概念的界定 |
第2章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常见避税行为产生的理论根据 |
2.1.1 关联交易行为的理论基础:内部化理论 |
2.1.2 资本弱化避税的理论基础:MM理论 |
2.1.3 受控外国企业避税的理论基础:税收套利理论 |
2.2 特别纳税调整的法理基础 |
2.2.1 不完备契约理论 |
2.2.2 法律不完备理论 |
2.2.3 实质课税原则 |
2.3 不完备契约视角的特别纳税调整博弈分析 |
2.3.1 纳税人与政府之间的税收契约关系 |
2.3.2 纳税人与税务部门之间的博弈关系 |
2.3.3 税企博弈模型 |
2.3.4 博弈结果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的制度变迁与现状分析 |
3.1 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变迁 |
3.2 我国企业所得税反避税的制度变迁 |
3.2.1 企业所得税统一并轨之前的反避税规定 |
3.2.2 《企业所得税法》反避税制度的主要特点 |
3.2.3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渊源 |
3.3 《企业所得税法》“特别纳税调整”内容解析 |
3.3.1 特别纳税调整税制的逻辑链条 |
3.3.2 特别纳税调整税制对以往规章制度的细化 |
3.3.3 特别纳税调整税制新增的制度 |
3.3.4 特别纳税调整税制对国外先进制度的借鉴 |
3.4 企业所得税法及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反避税特点分析 |
3.5 关于税务筹划和特别纳税调整现状的问卷调查 |
3.5.1 问卷调查背景和目的 |
3.5.2 调查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 |
3.5.3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
3.5.4 问卷调查分析结论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特别纳税调整办法的不完备性研究 |
4.1 关联交易管理的不完备性分析 |
4.1.1 关联申报的不完备性 |
4.1.2 同期资料管理的不完备性 |
4.1.3 成本分摊协议的不完备性 |
4.1.4 预约定价安排的不完备性 |
4.1.5 转让定价方法的不完备性 |
4.2 资本弱化管理的不完备性分析 |
4.3 受控外国企业管理的不完备性分析 |
4.4 一般反避税条款的不完备性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企业所得税“合理性原则”的分析判断与案例研究 |
5.1 “合理性原则”概述 |
5.2 “合理性原则”在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应用 |
5.2.1 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应用“合理性原则”的情况 |
5.2.2 新企业所得税法应用“合理性原则”的情况 |
5.3 税前扣除项目中“合理的支出”的分析判断 |
5.3.1 “合理的支出”的基本判断 |
5.3.2 判断“合理的支出”的一个案例 |
5.4 税前扣除项目中“合理的工资薪金”的分析判断 |
5.4.1 “合理的工资薪金”的基本判断 |
5.4.2 “合理的工资薪金”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5.5 税前扣除项目中“合理的借款费用”的分析判断 |
5.6 受控外国企业管理中“合理的经营需要”的分析判断 |
5.7 一般反避税条款中“合理商业目的”的分析判断 |
5.7.1 “合理商业目的”的基本判断 |
5.7.2 判断“合理商业目的”的一个案例 |
5.8 本章小结 |
第6章 税制改革及特别纳税调整措施对企业常见避税方式的影响 |
6.1 对纳税人利用外资身份避税的影响 |
6.1.1 新税法对利用外资身份避税行为的影响方式 |
6.1.2 我国投资目的地和投资来源地情况分析 |
6.2 对企业登记注册地点避税筹划的影响 |
6.2.1 新税法对企业利用不同投资地点避税行为的影响方式 |
6.2.2 税制变革前后东中西部地区吸收投资情况分析 |
6.3 对转让定价避税方式的影响 |
6.3.1 新税法对转让定价避税行为的影响方式 |
6.3.2 上证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分析 |
6.4 对资本弱化避税方式的影响 |
6.4.1 新税法对资本弱化避税行为的影响方式 |
6.4.2 上证上市公司资本弱化情况分析 |
6.5 对利用特殊目的公司(SPV)方式避税的影响 |
6.5.1 税务机关对特殊目的公司转让居民企业股权的裁定 |
6.5.2 税务机关对特殊目的公司的反避税立法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效应的实证研究 |
7.1 研究目的 |
7.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7.2.1 国有和民营企业ETR描述性统计分析 |
7.2.2 各地区ETR描述性统计分析 |
7.2.3 各行业ETR描述性统计分析 |
7.3 回归分析 |
7.3.1 影响上市公司ETR的各因素 |
7.3.2 各因素与ETR的回归结果 |
7.3.3 各因素与ETR回归结果分析 |
7.4 实证研究结论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对策建议及研究创新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完善特别纳税调整税制促进反避税工作的对策建议 |
8.3 研究创新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四、应进一步调整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论文参考文献)
- [1]制度型开放视阈下《外商投资法》的革新与实施[J]. 曹夏天,漆彤.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6)
- [2]“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研究 ——基于SVM支持向量机模型[D]. 张墨竹. 吉林大学, 2021(01)
- [3]税收是否挤出了企业研发投入——以苏浙粤三省为例[J]. 张驰,浦正宁,伊娜. 税收经济研究, 2021(04)
- [4]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变迁历程与取向观察:1978—2021年[J]. 马相东,张文魁,刘丁一. 改革, 2021(08)
- [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资政策的演进及启示研究[D]. 施庆. 扬州大学, 2021(09)
- [6]面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中国创新政策研究[D]. 刘明. 吉林大学, 2020(01)
- [7]税负水平对外商直接投资影响的研究 ——基于各省市面板数据的研究[D]. 蔡罗丰. 集美大学, 2020(08)
- [8]中国与老挝外资法比较研究[D]. 里玛达. 安徽大学, 2014(08)
- [9]外商直接投资影响东道国对外贸易结构的机理及对策研究 ——以中国为例[D]. 王立斌. 东北师范大学, 2012(10)
- [10]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研究[D]. 刘爱明. 中南大学, 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