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价核算及水价制度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蔡威熙[1](2021)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文中研究表明1985年以来的农业水价改革虽取得明显成效,但始终面临“两难”问题:水价偏低会造成水资源浪费和农田水利设施运营维护成本不足,水价提高会带来农户收入的减少,甚至影响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相较于传统农业水价改革单纯提高农业水价,2016年起全面推行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调综合施策,试图通过综合运用“一提一补”、“水权交易”等举措破解“两难”问题。本文综合运用资源配置理论、农户行为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廓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效应机理,解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理论参照点,揭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激励约束效应;回顾农业水价改革历程和成效,梳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动因,构建水资源所有者、供水方、用水方三方行为互动分析模型,探析各利益相关者激励相容机理;以山东省的实践为例,运用综合评价法、聚类分析法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现状进行评价;综合运用Meta方法、PSM方法测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农户行为响应情况;构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系统仿真模型,评估改革的效应,识别关键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进程是在水资源所有者和供水方、用水方等利益相关者相互博弈的过程中推进的,各主体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完善的制度安排是农业水价改革成功的前提,只有各相关主体的利益都能够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得到相应保障,改革才得以顺利进行。当前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践,较好地保障了供水方和水资源所有者的利益,但是,用水方的利益只在改革试点的局部地域和短时期内有一定保障,构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广泛推行和长久实施的潜在阻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容激励机制的实现,有赖于终端用水户节余水权交易机制的支持,通过将农业节水高价转入工业和城市用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社会和经济利益,形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性循环。目前农业水权终端交易既面临市场机制不健全、交易途径有限、计量设施不完善等制度和技术难题,也受到小农户分散经营的限制。应构建终端用水户节余水权交易机制,重点在严重缺水区、农业规模经营区等改革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探索水权的分解确认、交易形式、交易程序等,逐步形成能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对于大部分区域,在农业节水分散于众多的农业用水户的情形下,为了节约水权转换成本,提升农业节余水权转换效率,重点探索实行水权回购制度。第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状况存在区域差异。各地市的改革进展在资金投入、政策实施、以及奖励机制等方面存在差异,反映了各个地区农业发展状况和地方财政支持能力的差异。粮食主产区农业用水量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经费缺口大,改革任务普遍较重,但农业县区一般经济能力有限,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的地方支持能力不足,改革面积和经费投入失衡。依靠农业水价提升收入补偿水利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成本和筹集精准奖补资金目前还难以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经费来源主要依赖于财政支持,数量有限、来源不稳定,资金短缺成为许多地区农业水价改革开展的制约因素。国家层面应增加财政投入力度,明确各级财政投入比例,为基层推进改革提供制度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应完善粮食主产区专项财政支持政策,在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予以适当政策倾斜,并探索经济发达区域在政策、资金、工程等方面对口支援。第三,尽管目前改革执行者和承受者均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措施总体评价较高,但是对于其核心环节“水价形成机制”和“水权制度”的认可度并不高,普遍认为在现有条件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效应依然主要依赖于工程设施建设和国家加大农田水利财政投入,市场机制能够发挥的作用有限。因而必须继续明确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维护的公益性定位,加大对节水灌溉工程的投入,同步配套与改革区域任务、财力相适应的终端计量设施,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合理核定供水成本、科学制定供水价格,构建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户责任明确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经费分担制度,逐步落实农业供水价格调整到位,从而保障农田水利设施的长期良性运行。第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能够促进农户节水行为响应。提高水价能够激励农户减少灌溉次数、采用节水技术、改种抗旱品种等节水行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一提一补”、“水权交易”、“节水奖励”的制度设计,能够在提高农户节水技术采用意愿的同时降低弃灌风险。文化程度、节水技术培训对农户节水技术采用具有正向影响。相较于水价调整和奖补激励,增加农户收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预期效果有更为显着的影响。运用“一提一补”机制引导规模化与专业化节水,一方面,优先支持规模农户发展节水灌溉、参与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农业灌溉集约化、规模化,提升用水效率与产出效益,另一方面,提供灌溉服务补贴,鼓励规模农户为小农户提供灌溉服务,提高灌溉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从而有效应对小农经济结构对节水农业发展的现实约束。推进农地健康流转,增加农业收益,逐步创造农业水价水权交易机制能够发挥有效激励的制度环境。
冯欣,姜文来,刘洋,栗欣如[2](2021)在《水资源价值模糊数学模型研究进展》文中研究说明强化水资源管理、推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支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都需要以水资源价值研究为基础。作为应用较为广泛的水价值研究方法,对于水资源价值模糊数学模型的研究进展尚未形成综述报告,显然不利于模型的发展和应用。本文通过对1995—2019年发表文献的统计和归纳,分别从研究目的、指标选择、赋权方法、评价标准确定、价值计算等多个角度,梳理分析了水资源价值模糊数学模型的研究进展。结果发现:模型应用与水资源政策发布表现出密切的关联性;指标系统愈渐丰富,但水质、人均水资源量、人均GDP和人口密度仍为应用最广泛的指标;赋权方法上,组合赋权法是模型的重要发展方向;评价标准的确定依据,包含国际标准和国内现状2类,各有优劣但要及时更新和调整;受低水价政策影响,评价结果与现行水价存在一定差距,但为中国水价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撑。该模型应用案例较多、实用性较强,并在应用和发展中不断优化,是水资源价值研究的重要方法,未来研究中应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深化研究尺度、加强实践应用。
李仲裕[3](2021)在《基于降雨量预测的八五九灌区动态水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郭晓婷[4](2021)在《蛤蟆通灌区农业灌溉合理水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冯欣[5](2021)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研究》文中提出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也是农业生产的必须要素。面对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和农业用水浪费严重的现状,农业水价改革势在必行。但农业用水提价与农民承载力间的矛盾,制约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开展。因此,进行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研究,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出发,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对于推动改革开展、优化水资源配置和破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用加权Topsis法、Micthell评分法、模糊数学模型等研究方法,在分析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特征和问题的基础上,评价了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识别了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分析了其利益诉求和影响水价的机理,确定了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及其分担水价,提出了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主要结论如下:(1)划分了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阶段,阐明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将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划分为初始、深入试点、全面推进和分类施策四个阶段,归纳了各阶段特性。分析了改革中制度变迁和机制形成的过程,任务分配和改革进展的空间特征,以及机制落实和节水增效的改革成效。总结了改革创新、多样化的做法和明显的分类特征。(2)构建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根据改革特征和文献研究,确定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的指标体系;利用文献分析法和加权Topsis法,分别从指导政府决策和客观定量评价两个角度出发,对31省(区)改革进展进行综合评价。结果显示,各省改革进展评价得分在43.332-99.97分之间,呈现南方>北方,东部>西部>中部的区域特征。粮食主产区受改革任务重、难度大、承载力低等因素影响,改革进展普遍偏慢,需要建立改革激励和农业水价分担机制。(3)明确了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判定和评价方法,丰富了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研究理论。对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进行定义、识别和分类,分析了利益相关者在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诉求和影响农业水价的机理。利用专家咨询法进行利益相关者评价,得分在1.55-7.243,呈现农业用水供给方>农业用水使用方>支援保障方,政府>农户>社会。从利益评价和利益诉求出发,提出了利益相关者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分担方式,明确了政府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政府、农户在农业水价分担中的主体地位。(4)提出了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评估方法,明确了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的评估方法包含定性评估、定量评估、综合分析及修正4个部分: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定性的利益评价;利用C-D生产函数、单位效益和模糊数学模型等方法,从粮食安全、灌溉效益和生态价值3个角度出发,对主要利益相关者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进行定量评估;对定性和定量研究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从激励地方改革和扶持粮食主产区农户的目标出发进行修正,最终确定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研究结果显示,中央、地方政府和农户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分别在0.302-0.399,0.292-0.472和0.21-0.395;中央、地方和农户承担的农业水价分别在0.011-0.204元/m3,0.010-0.236元/m3,0.009-0.217元/m3;根据2018年粮食播种和灌溉情况,确定当年粮食灌溉共产生水费496.82亿元,其中中央政府172.1亿元,地方政府165.19亿元,农户159.54亿元。(5)建立了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提供了破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困境的途径。在改革进展、利益相关者和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核心,四个服务”的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对于破解改革困境、推动改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创新点:(1)提出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进行了评价;(2)提出了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判定和评价方法,丰富了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研究的理论;(3)提出了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确定方法,确定了各省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
何冰晶[6](2021)在《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评估及水价分担补贴研究》文中指出农田灌溉效益的评估是制定农业水价相关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传统的农田灌溉效益估算只考虑经济效益,不利于处理好农田灌溉与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因此构建现代化农田灌溉体系时应充分考虑农田灌溉生态效益。为了建立科学的农田灌溉用水价格体系,需将农田灌溉效益的外部性纳入其中,对其价值进行量化并合理分担,可协调水价和农户之间的矛盾,实现科学合理的补贴制度。本文以陕西省为研究区域,采用能值分析方法对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进行评估分析,在此基础上以宝鸡峡灌区为研究对象,对其现行农业供水成本水价分担补贴进行了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和结果如下:(1)农田灌溉效益评估模型及农业水价分担补贴模型研究。从生态经济学的思想、外部性理论、灌溉水利用角度出发,界定农田灌溉效益,将其分为内部效益(直接效益)和外部效益(间接效益)两部分。并分析了农田灌溉外部效益的组成及表现形式,将其具体划分为:气候调节效益、涵养水源效益、土壤熟化效益、削减扬尘效益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效益。以能值理论分析方法为指导,构建了农田灌溉内部效益和外部效益评估模型。从农田灌溉相关利益者角度出发,确定农田灌溉直接受益方(农户)和间接受益方(公众),采用内外部效益分摊法,构建了农业水价分担模型。在此基础上,考虑农户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和支付意愿等因素,构建了农业水价补贴模型。(2)研究区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评估。采用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评估模型,对陕西省关中、陕北和陕南三大区域2008~2018年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进行评估。结果表明:从时间序列看,陕西省各区域农田灌溉总外部效益价值整体呈增长趋势,陕南地区增长速率最大。从空间分布看,各区域的农田灌溉各项外部效益大小排序情况基本一致,但在数值上存在差异性。其中关中和陕北各项外部效益大小排序相同,即由大到小排序:涵养水源效益>保护生物多样性效益>气候调节效益>土壤熟化效益>削减扬尘效益;陕南各项外部效益由大到小排序:保护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效益>气候调节效益>土壤熟化效益>削减扬尘效益。依据2008~2018年的各区域农田灌溉外部效益数值,得到陕南、关中、陕北农田灌溉平均外部效益分别为2138.59×106元、953.96×106元、78.80×106元。(3)典型灌区农田灌溉内外部效益评估。以宝鸡峡灌区为典型灌区,利用农田灌溉投入能值占农田生产系统总投入能值比例,确定2008~2018年农田灌溉平均内部效益分摊系数为0.10,结合灌溉内部效益分摊系数和农田产出的农产品能值,从而得到该灌区农田灌溉平均内部效益为17.13×108元,即单方水产生的内部效益为2.79元。灌区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评估采用灌溉用水量比例法,对关中区域外部效益进行分摊,其结果为0.66×108元,单方水产生的外部效益为0.355元。(4)典型灌区农业水价分担分析计算。结合灌区农田灌溉产生的内外部效益和农业供水成本水价数据确定了灌区受益者分担系数及分担份额,由于间接受益方难以细化,本文在实际分担过程中,由政府承担外部效益这部分水价。其结果为:直接受益方和间接受益方分担系数分别为0.89和0.11;对于灌区当前农业完全供水成本水价,农户和政府分别需分担0.902元/m3和0.111元/m3;对于灌区当前农业供水运行成本水价,农户和政府分别需分担0.674元/m3和0.083元/m3。(5)典型灌区农户可承受水价分析计算。采用水费承受指数法对不同作物可承受水价范围进行计算,并将农户需分担的水价与此范围进行比较,得出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户可承受水价范围为0.017元/m3~0.517元/m3,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户可承受水价范围为0.217元/m3~1.850元/m3;比较结果显示农户分担水价超过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户可承受水价范围,但在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户可承受水价的范围内。通过比较现行水价与可承受水价,确定灌区现行粮食作物水价0.326元/m3和经济作物水价0.365元/m3为合理水价。(6)典型灌区农业水价补贴分析计算。根据灌区农户可承受水价和农户分担水价,进一步得出了灌区农业水价补贴份额范围。若实行完全成本水价时,粮食作物水价和经济作物水价分别需补贴0.385元/m3~0.885元/m3和0元/m3~0.685元/m3;若实行运行成本水价时,粮食作物水价和经济作物水价分别需补贴0.157元/m3~0.657元/m3和0元/m3~0.457元/m3。根据现行水价和农户分担水价,确定粮食作物水价和经济作物水价补贴额度。为达到完全成本水价,粮食作物水价和经济作物水价分别需补贴0.576元/m3和0.537元/m3;为达到运行成本水价,粮食作物水价和经济作物水价分别需补贴0.348元/m3和0.309元/m3。
王蕾[7](2021)在《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水资源短缺,农业作为基础产业,灌溉用水消耗巨大,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使得原本水资源短缺及浪费的问题更加严峻,尤其是对干旱区水资源的影响愈发深刻。因此,必须寻求切实可行的应对机制缓解水资源日益突出的用水供需矛盾,价格能够反映产品的稀缺程度,水价偏低会导致农业水资源浪费严重,而科学合理的制定农业灌溉水价,借助价格的杠杆作用,对于调节农户的决策行为,促进农业节水的实现,以及干旱区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本文就制约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主要经济手段水价为研究目的,以艾比湖流域的农户调研数据及相关统计资料为基础,基于对所研究区域的自然地理位置、气候特征、河流水系与湖泊面积情况、社会经济及农业发展条件的分析,首先系统地探讨了当前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研农户的基本情况及农业灌溉水价现状,发现艾比湖流域水资源使用及水价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入湖水量不足、水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水价制定不合理,以及水价改革管理不科学。其次以农户作为第一视角,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评估农户对于水价上涨的心理承受能力,再运用ELES模型与水价承受能力指数法,探究农户对于水价改革的经济承受能力,试图找出适宜的水价范围标准;并基于农户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的确定,借助随机前沿分析模型与Tobit回归模型,分析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利用系数及其影响因素;最后对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及节水灌溉的博弈进行梳理和探讨,并提出适宜流域水价改革管理的对策建议。主要得出的结论如下:(1)64%的农户在水价上涨较大时的决策行为难以改善水资源的使用效率。艾比湖流域农户对于水价上涨100%时的响应可看出,39%的农户选择了不再种地,转换到其他产业,20%的农户选择了打井,选择改变种植业结构及调整灌溉方式的农户分别占到17%和14%,选择优化农业管理模式和什么都不做,继续种地的农户分别占到6%和5%。影响农户进行决策的主要因素有年龄、位置、教育水平及是否打井,其中年龄较大、有一定教育水平的农户在水价上涨时更倾向于采取打井措施。可见,农户在水价上涨时所表现出的支付意愿较小,提高水价的幅度较大会降低农户种植的积极性。(2)农户对于水价改革的经济承受范围为600-1082元/hm2,可提升空间为482元/hm2。艾比湖流域农户年人均纯收入在4845元以下的农户家庭所占比例为3%,其对灌溉水价无支付能力;年人均纯收入在4845-13780元之间的农户家庭所占比例为11%,其有一定的灌溉水价支付能力;年人均纯收入在13780元以上的农户家庭所占比例为86%,其对灌溉水价具有支付能力。水价的界限值为1950元/hm2,调整空间的平均值为960元/hm2;单位水价可调整范围在0.11-0.32元/m3之间,平均值为0.18元/m3。结果表明,水价尚有上涨的余地,且农户对于水价改革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3)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利用系数为0.425。艾比湖流域的农业生产技术效率较高,其中种植玉米的均值为0.78,种植棉花的均值为0.85,而灌溉用水效率均值较低,其中种植玉米的均值仅为0.44,种植棉花的均值仅为0.41,且均存在较大的节水潜力。灌溉水费、水资源短缺与否及灌溉方式对流域的灌溉用水效率产生的正向影响较为显着,而农户年龄、农业劳动力、灌溉面积、非农业收入比例、受教育程度、是否打井及是否为村干部与灌溉用水效率不具有明显相关性。可见,流域的灌溉用水效率具有一定的提升空间,且影响用水效率的主要因素与灌溉管理方面有关。(4)政府在水价制定改革中应纳入农户参与式管理模式。灌溉水价改革作为灌溉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范围较为广泛,其中各个参与者间的产权制度及角色安排较为复杂,会对灌溉水价改革的进程产生影响,且农户对灌溉水价改革政策的实施起主导作用。参与节水灌溉博弈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政府、水资源管理组织和用水农户,其中是否采取节水灌溉技术的关键仍然是用水农户。这说明,艾比湖流域水价改革管理应当重视传统利益相关者间水权制度的完善、利益相关者各自的职责分配、节水灌溉技术的实施,以及农户用水协会组织的建立。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总结出本研究适宜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改革管理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保证充足的水源,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提升农户自主节水意识,保障水价在农户的可承受范围;强化农业用水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水价调节的功能;改善灌溉管理制度,明确区分不同参与者的职责;建立健全水权制度,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构建良好的农户用水协会运行环境,加强协会支持体系的建设。
张司锋[8](2020)在《灌区农业用水价格改革问题研究 ——以南阳引丹灌区孟楼试点为例》文中研究表明现行灌区农业用水价格制度已成为制约灌区农业良性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长期以来,由于农业用水价格市场化改革滞后,导致灌区管理收支不平衡、水资源浪费严重。2017年,南阳引丹灌区以孟楼镇为试点,开始尝试推行农业用水价格改革。改革中陆续在试点安装了量水设备,确立了初始水权,核定了农业用水价格,实行了水票制来进行供水并对节水进行了补贴,历时三年初步完成了水价改革。在改革中,遇到了各参与方的执行难如行政方参与方节奏异步、用水户利益纠纷、农协发挥作用难、资金不足及技术落后等问题,分析出了孟楼镇试点改革中沟通机制不健全、高峰用水困难及缴费压力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及资金来源不足的影响因素,结合了发达国家美国、日本、以色列的水价收费政策措施、资金来源机制、灌溉技术开发经验,对灌区全面水价改革提出了建立科学协作机制,差异化收取水费,引入技术人才及设备,多元化水价收入来源、进行生态农业生产、规范土地流转等建议来解决上述改革中问题,最后对试点水价改革的过程进行了总结,并对灌区全面推行水价改革进行展望,为其他地区进行灌区水价改革提供了参考案例。
陈敏[9](2020)在《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村饮水安全是世界性难题,联合国及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等和各个国家都高度重视。我国也不例外:近40年来先后投资1.5万亿元、新建1100多万处农村饮水工程、覆盖近10亿农村居民。从工程覆盖面看,我国应已全面解决了农村居民饮水问题。但调查和统计显示,情况并不乐观,农村饮水数量上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价格上供高于求、质量上供低于求等矛盾问题处处存在(陈敏,2020)。一方面是有水供给但无人使用,农村地区尤其是南方农村存在大量饮水工程被抛荒,供能闲置50%以上,水利部暗访统计也证实有50%左右的农村饮水工程表现为不可持续;长江水利科学院对重庆试点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评价,只有38.5%达到可持续标准。另一方面是有部分农村居民没有水用或者有人乱用水、浪费水的情况并存,大量农村居民依旧过着喝望天水的生活,包括部分工程覆盖范围的居民,也有居民挥霍着政府提供的福利水、免费水。可见,有工程覆盖≠有产品供给,有供给≠有效供给,百姓有需要≠市场有需求。农村饮水为什么会大量出现“有供有需但非有效”的情况?这是国内外众多专家持久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什么是有效的农村饮水制度安排?为什么要进行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创新?如何进行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创新?研究目标有三:一是把握农村饮水供给的变动规律、本质属性、现实需求和阶段性特征;二是明确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安排及其内在机理;三是揭示制约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具体制度因素及其形成机理,并提出相应的制度创新思路和具体建议。研究思路是: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从农村饮水的产品属性入手,以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明确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安排的总体思路和现实条件为切入点,试图通过构建农村饮水市场供给有效性分析模型,对农村饮水市场供给有效性进行检验,对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创新重要性和制度创新内容进行探究。在此基础上,从农村饮水制度设计冲突、农村饮水供给主体制度落地矛盾、农村饮水融资投入制度困境等维度,分析相关制度的缺陷及其内在机理,并提出相应制度创新的方向和建议,以期为更好地调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发挥市场和政府两个作用、克服“泛市场化”“泛公益化”两种错误认识,进而构建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提供理论依据。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得出主要结论有:(1)农村饮水安全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应具有优先保障地位(第3章)。通过追溯农村饮水安全的发展历程,并与其他类似公共产品比较分析,可得到农村饮水安全具有基础性和致命性、垄断性和群体性、阶段性和反复性、区域性和差异性、资源性和流动性等本质属性和公益性和经营性杂糅、规模效益和规模不经济并存、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混合、建设不标准和运行不规范叠加、社会供给和自我供给交叉、供过于求与供不应求交织等阶段性特征,其需求具有钢性强、受众宽、空间大等特点,在农村所有公共产品供给中具有优先地位。(2)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制度安排的关键是厘清政府和市场的权责范围并充分发挥两者的作用(第4章)。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百姓饮水中市场需求部分和基本需求的市场有效部分由市场主体按照市场法则进行供给;又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兜底保基本民生中作用,对基本需求中的市场失灵部分,应该由政府兜底保障,政府既不能越位,更不能错位、缺位。(3)市场失灵是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市场的主体表现(第5章)。通过构建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市场分析模型,推导当前1100多万处农村供水工程可能存在的360种市场供需情形中,只有72种市场有效,这意味着理论上农村饮水市场80%会失灵,为政府参与农村饮水供给提供了理论依据。(4)改进和创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是政府当前破解农村饮水有效供给难题的有效途径(第6、7、8章)。当前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建设时期已经结束,饮水供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已发生深刻变化,通过考察搜集到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的38个农村饮水制度,发现之前以工程为中心、以投资为中心、以管理为中心的农村饮水制度难以适应新矛盾、新任务,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改进和创新,通过创新建立以分区定性、分段定责、分量计价的农村饮水安全制度体系,包括总供给-总销售制度(CS-CS制度)、阶段水价制度、城乡联动联调水价制度、“双通道”决策制度、专用水票“需求侧”直补制度、内部交叉补贴制度等,释放制度红利、巩固建设成果,既可提高投资效益,又可增强百姓福祉。本文可能的创新点:(1)提出农村公共产品和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按照覆盖范围和缺失危害程度标准,提出了农村公共产品分区(ABCD)设计理论,并发现农村饮水处于A区的优先地位。并按照供需关系和市场原则,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进行分区,划分了市场和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职责界限,发现农村饮水刚需部分(ac C)在农村公共产品保障中的特殊地位。农村公共产品和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有助于回答“农村饮水安全是不是公共产品”“农村饮水为何需要优先供给”“如何厘清市场和政府在供给农村饮水职责的界限”等基本问题。(2)构建融合“价格控制”和“供求干预”为一体的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基于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本文构建了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市场分析模型,把农村饮水需求分解为基本需求(公益品)和非基本需求(市场产品),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在农村饮水有效供给中的职责边界。这一研究结论可为在减轻政府负担中压实政府责任、在增加企业责任中促进企业发展,把原来解决农村饮水问题的“独木桥”路径变成“双通道”提供依据。(3)基于“卡尔-希克斯标准”构建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本文从定性制度、责任制度、融资制度等9个方面,考察了3个层面、38个农村饮水制度的效率,剖析了制度失灵的内在机理,并按照“卡尔-希克斯标准”进行制度改进,创新了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回答了“农民可用多少水、交多少费”“政府该尽什么责、补多少钱”等长期困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的基本问题。
蔡威熙,周玉玺,胡继连[10](2020)在《农业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容政策研究——基于山东省的案例分析》文中认为中国的农业水价改革困难重重,历经数十年艰难前行仍不得善终。从农业水价改革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来看,保障供水方、用水方和水资源所有者在农业水价改革中的各自利益最大化,是农业水价改革的重要前提条件。现有的农业水价改革政策较好地保障了供水方和水资源所有者的利益,但是,用水方的利益只在改革试点的局部地域和短时期内有一定保障,其收益来源的外生性和不确定性衍生出了农业水价改革政策存在的利益不相容缺陷。为了保障农业水价改革的顺利实施,建议农业水价改革的政策设计朝着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容的方向进行完善,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消除用水方的农业水价改革收益的外生性和不确定性,保障用水方在农业水价改革中能够获得可靠、对等、稳定、持久的收益。具体的政策完善建议包括,供水方让利补贴用水方、水资源所有者奖励节约用水者、保护价收购农业节余水权等。
二、水价核算及水价制度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水价核算及水价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英文缩略词对照表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动因的研究 |
1.2.2 关于农业水价改革对农户用水行为影响的研究 |
1.2.3 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的研究 |
1.2.4 简要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概念界定 |
2.1.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2.1.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 |
2.2 理论基础 |
2.2.1 资源配置理论 |
2.2.2 农户行为理论 |
2.2.3 制度变迁理论 |
2.3 理论分析 |
2.3.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制度框架 |
2.3.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效应机理 |
2.4 本章小结 |
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动因与利益相关者分析 |
3.1 农业水价改革的历史演进 |
3.1.1 无偿和低价供水阶段(1949-1984 年) |
3.1.2 农业水价改革起步阶段(1985-2005 年) |
3.1.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阶段(2006 年以来) |
3.2 农业水价改革的成效与困境 |
3.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动因 |
3.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的行为互动分析 |
3.4.1 农业水价改革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 |
3.4.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目标差异 |
3.4.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激励相容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现状分析 |
4.1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分析 |
4.1.1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 |
4.1.2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 |
4.2 项目区主要改革举措及利益保障分析 |
4.2.1 项目区主要改革举措 |
4.2.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障分析 |
4.2.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利益相容性缺陷 |
4.3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效果评价 |
4.3.1 数据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2 相关主体评价方法 |
4.3.3 相关主体评价结果 |
4.4 本章小结 |
5 农户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响应行为分析 |
5.1 理论分析 |
5.2 农户节水技术采用的驱动因素 |
5.2.1 Meta分析的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5.2.2 Meta分析结果 |
5.3 农户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响应行为偏好分析 |
5.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农户节水技术采用行为的影响 |
5.4.1 研究方法 |
5.4.2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
5.4.3 实证分析 |
5.4.4 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的仿真模拟 |
6.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仿真模型构建 |
6.1.1 确定系统边界及结构 |
6.1.2 建构系统因果关系图 |
6.1.3 绘制存量流量图 |
6.2 变量方程赋值 |
6.2.1 变量描述性统计 |
6.2.2 指标权重确定及变量方程赋值 |
6.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评价结果分析 |
6.4 情景模拟及仿真结果分析 |
6.4.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仿真模拟 |
6.4.2 各子系统效应仿真模拟 |
6.4.3 模型检验 |
6.4.4 参数情景设置 |
6.5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构建终端用水户节余水权交易机制 |
7.2.2 完善粮食主产区专项财政支持政策 |
7.2.3 明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分担机制 |
7.2.4 完善“一提一补”机制,提升灌溉规模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2)水资源价值模糊数学模型研究进展(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模型简介 |
2.1 水资源价值模糊综合评价 |
2.2 水资源价值核算 |
3 应用热度及原因 |
3.1 应用热度 |
3.2 应用热度与政策的关系 |
4 模型研究进展 |
4.1 指标选择进展 |
4.1.1 研究中指标的选择 |
4.1.2 现有文献指标选择存在的问题 |
4.2 模型指标评价标准进展 |
4.2.1 评价标准确立 |
4.2.2 指标评价标准参考依据的选择和优化 |
4.3 水资源价值模糊评价 |
4.3.1 数据来源 |
4.3.2 评价方式 |
4.4 权重确定 |
4.4.1 水质评价确权方法 |
4.4.2 综合评价确权方法 |
4.4.3 几种典型确权方法的对比分析 |
4.5 价值核算研究进展 |
4.5.1 计算方法 |
4.5.2 最大水费承受指数 |
5 与其他模型的对比 |
5.1 其他模型 |
5.2 模糊数学模型的优缺点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6.2.1 正确处理主观和客观因素对核算结果的影响 |
6.2.2 加强研究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 |
(5)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及目的 |
1.2 研究进展 |
1.2.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1.2.2 农业水价分担 |
1.2.3 农业水价补贴(补偿) |
1.2.4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 |
1.2.5 农业水价和灌溉价值计算 |
1.2.6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名词解释 |
2.1.1 农业水价 |
2.1.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2.1.3 农业水价合理分担 |
2.1.4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 |
2.1.5 农业水价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关系辨析 |
2.2 理论基础 |
2.2.1 准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3 社会分工理论 |
2.2.4 效用价值论 |
第三章 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程研究 |
3.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历程和制度变迁 |
3.1.1 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历程 |
3.1.2 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制度变迁 |
3.2 改革任务和进度分析 |
3.2.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
3.2.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进度 |
3.2.3 与2019 年相比2020 年改革进程变化趋势 |
3.3 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
3.3.1 农业执行水价对运营维护成本弥补情况 |
3.3.2 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落实情况 |
3.3.3 供水计量、定额管理和管护机制配套情况 |
3.4 改革成效 |
3.4.1 节水成效显着 |
3.4.2 灌溉和生产效率提升 |
3.5 改革特点及存在问题 |
3.5.1 改革特征 |
3.5.2 存在问题 |
3.6 小结 |
第四章 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研究 |
4.1 指标识别 |
4.1.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评价特点 |
4.1.2 指标选择原则 |
4.1.3 指标确定依据和初步识别 |
4.2 指标体系构建 |
4.2.1 指标体系 |
4.2.2 权重确定 |
4.3 以指导政府决策为目标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 |
4.3.1 指标评价标准 |
4.3.2 模型构建 |
4.3.3 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政策性评价结果 |
4.3.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政策性评价区域差异 |
4.4 基于加权Topsis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定量评价 |
4.4.1 模型介绍 |
4.4.2 基于加权Topsis的改革进展评价结果 |
4.4.3 基于加权Topsis的改革进展评价区域性差异 |
4.5 两种评价方式下结果的差异及综合结果 |
4.5.1 两种评价结果差异 |
4.5.2 综合考虑两种方法的综合评价结果 |
4.5.3 综合评价结果的区域性差异 |
4.6 小结 |
第五章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研究 |
5.1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定义与识别 |
5.1.1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识别 |
5.1.2 Mitchell评分法 |
5.1.3 基于Mitchell评分法的利益相关者确定 |
5.1.4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分类 |
5.2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利益关系和利益诉求分析 |
5.2.1 利益关系 |
5.2.2 利益诉求 |
5.2.3 利益相关者影响农业水价的机理 |
5.3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专家评价 |
5.3.1 指标体系 |
5.3.2 专家评分结果处理方法 |
5.3.3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专家评价结果 |
5.3.4 科研学者与实践工作者评价结果的差异 |
5.4 利益相关者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合理分担 |
5.4.1 分担主体识别 |
5.4.2 利益相关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分担责任 |
5.4.3 政府部门的分担方式 |
5.4.4 用水农户及相关组织的分担方式 |
5.4.5 社会机构的分担方式 |
5.5 小结 |
第六章 基于定量方法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研究 |
6.1 基于灌溉效益的农户粮食作物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研究 |
6.1.1 基于模糊数学模型的农业灌溉水资源价值 |
6.1.2 粮食作物单位水产出与农业单位水产出的关系 |
6.1.3 基于C-D生产函数的灌溉效益分摊系数 |
6.1.4 基于灌溉效益的农户水价分担份额计算 |
6.2 政府内部粮食作物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研究 |
6.2.1 评价体系构建 |
6.2.2 基于粮食安全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评估 |
6.2.3 基于水资源灌溉效益的政府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计算 |
6.2.4 基于生态价值的政府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计算 |
6.2.5 地方及中央政府粮食作物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计算 |
6.3 基于定量方法的粮食作物农业水价分担研究 |
6.3.1 基于定量评价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 |
6.3.2 基于运行维护成本各方分担的农业水价 |
6.3.3 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及局限性分析 |
6.4 小结 |
第七章 农业水价合理分担份额确定和机制建设研究 |
7.1 基于“定性+定量”综合评估的粮食作物农业水价分担研究 |
7.1.1 “定性+定量”综合评估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计算 |
7.1.2 基于运行维护成本各方承担的农业水价 |
7.1.3 农户分担的水价与当前执行水价之间的关系 |
7.1.4 基于“定量+定性”综合评估的各方水费承担额度 |
7.1.5 综合评价结果的区域性特征 |
7.2 基于激励和扶持机制的农业水价合理分担份额修正 |
7.2.1 标准确定 |
7.2.2 修正后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 |
7.2.3 修正后各方承担的农业水价 |
7.2.4 修正后粮食灌溉水费分担情况 |
7.2.5 修正后分担结果的区域性特征 |
7.3 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 |
7.3.1 合理定价机制 |
7.3.2 政策倾斜机制 |
7.3.3 农户参与机制 |
7.3.4 社会参与机制 |
7.3.5 保障机制 |
7.4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 |
8.1 主要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6)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评估及水价分担补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生态效益外部性研究 |
1.2.2 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研究 |
1.2.3 生态外部效益评估方法研究 |
1.2.4 农田灌溉效益研究 |
1.2.5 农业水价分担研究 |
1.2.6 农业水价补贴研究 |
1.3 存在问题 |
1.4 研究区域 |
1.5 研究内容 |
1.6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研究区域特征分析 |
2.1 社会经济发展特征分析 |
2.1.1 社会经济 |
2.1.2 农业发展 |
2.2 农田灌溉特征分析 |
2.2.1 灌溉面积 |
2.2.2 灌溉用水量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基于能值分析的农田灌溉效益评估模型构建 |
3.1 农田灌溉效益类别与组成 |
3.1.1 内部效益 |
3.1.2 外部效益 |
3.2 农田灌溉效益评估方法 |
3.2.1 评估方法比较 |
3.2.2 能值理论分析方法 |
3.2.3 农田灌溉效益能值评估基本框架 |
3.3 农田灌溉内部效益评估模型 |
3.4 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评估模型 |
3.4.1 气候调节效益模型 |
3.4.2 涵养水源效益模型 |
3.4.3 土壤熟化效益模型 |
3.4.4 削减扬尘效益模型 |
3.4.5 保护生物多样性效益模型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研究区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评估 |
4.1 生态经济系统能值分析 |
4.1.1 农田灌溉效益能量系统图 |
4.1.2 能值货币比率指标计算 |
4.2 农田灌溉外部效益估算 |
4.2.1 气候调节效益估算 |
4.2.2 涵养水源效益估算 |
4.2.3 土壤熟化效益估算 |
4.2.4 削减扬尘效益估算 |
4.2.5 保护生物多样性效益估算 |
4.3 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业水价分担及补贴研究 |
5.1 农业水价分担模型 |
5.1.1 农田灌溉相关利益者分析 |
5.1.2 农业水价分担模型构建 |
5.2 农业水价补贴研究 |
5.2.1 农户承受能力分析 |
5.2.2 农业水价补贴模型构建 |
5.3 典型灌区农业水价分担补贴 |
5.3.1 灌区基本概况 |
5.3.2 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水价核算 |
5.3.3 内部效益估算 |
5.3.4 农业水价分担评估 |
5.3.5 农户可承受水价评估 |
5.3.6 农业水价补贴评估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农业灌溉水价现状研究 |
1.2.2 农户承受能力及水价变动的影响研究 |
1.2.3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
1.2.4 农业灌溉水价改革研究 |
1.2.5 研究评述 |
1.3 研究目标及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拟解决的科学问题 |
1.5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第2章 材料与方法 |
2.1 研究区概况 |
2.1.1 自然地理位置 |
2.1.2 气候环境 |
2.1.3 河流水系及湖面面积 |
2.1.4 土地利用结构 |
2.1.5 社会经济 |
2.1.6 农业发展 |
2.2 研究方法 |
2.2.1 农业灌溉水价现状 |
2.2.2 农户对于水价上涨的心理承受能力 |
2.2.3 农户对于水价改革的经济承受能力 |
2.2.4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及其影响因素 |
2.2.5 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及节水博弈 |
2.3 数据来源 |
2.3.1 数据搜集 |
2.3.2 调查问卷设计 |
第3章 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现状 |
3.1 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
3.1.1 入湖水量分析 |
3.1.2 用水总量分析 |
3.1.3 用水指标分析 |
3.1.4 水质评价分析 |
3.1.5 水库建设分析 |
3.2 农户的基本情况 |
3.2.1 各行政分区基本情况 |
3.2.2 调研农户的基本情况 |
3.3 农业灌溉水价现状 |
3.3.1 农业灌溉水价构成 |
3.3.2 农业灌溉水价定价 |
3.4 农业灌溉水价发展存在的问题 |
3.4.1 入湖水量不足 |
3.4.2 水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 |
3.4.3 农业灌溉水价制定不合理 |
3.4.4 农业灌溉水价改革管理不科学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艾比湖流域农户农业灌溉水价的心理承受能力 |
4.1 水价上涨的响应评估 |
4.2 农户响应的影响因素 |
4.2.1 变量选择的基本情况 |
4.2.2 影响农户决策行为的主要因素 |
4.3 农户对于水价上涨心理承受能力的讨论 |
4.3.1 农户决策行为对于水价改革的影响较为重要 |
4.3.2 水价上涨幅度较大不利于提升农户种植的积极性 |
4.3.3 农户对于水资源的保护意识整体有待提高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艾比湖流域农户农业灌溉水价的经济承受能力 |
5.1 农户整体收支和基本消费需求支出情况 |
5.1.1 农户整体收支情况 |
5.1.2 农户基本消费需求支出情况 |
5.2 农户支付能力水平的界定标准 |
5.3 农户农业灌溉水价经济承受能力的范围 |
5.3.1 水费支出水平情况 |
5.3.2 农户用水户可承受水价范围 |
5.4 水价标准的调整空间 |
5.5 农户对于水价改革经济承受能力的讨论 |
5.5.1 现行农业灌溉水价偏低 |
5.5.2 农户对农业灌溉水价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及其影响因素 |
6.1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测定 |
6.1.1 投入产出变量选取与统计 |
6.1.2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利用系数测算 |
6.2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影响因素 |
6.2.1 影响因子变量选取与统计 |
6.2.2 影响灌溉用水效率的具体因素 |
6.3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的讨论 |
6.3.1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利用系数偏低 |
6.3.2 农业灌溉管理制度有待改善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及节水博弈 |
7.1 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关者 |
7.1.1 传统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情况 |
7.1.2 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区分及界定 |
7.1.3 水价改革前后利益相关者的具体作用 |
7.2 灌溉的节水博弈 |
7.3 水价改革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
7.3.1 传统利益相关者间的水权制度不健全 |
7.3.2 利益相关者各自的职责分配不明确 |
7.3.3 节水灌溉技术有待提升 |
7.3.4 农户用水协会组织的建立有待加强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改革管理的对策建议 |
8.1 保证充足的水源,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 |
8.2 提升农户自主节水意识,保障水价在农户的可承受范围 |
8.3 强化农业用水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水价调节的功能 |
8.4 改善灌溉管理制度,明确区分不同参与者的职责 |
8.5 建立健全水权制度,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
8.6 构建良好的农户用水协会运行环境,加强协会支持体系的建设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本研究可能的特色与创新点 |
9.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问卷调查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8)灌区农业用水价格改革问题研究 ——以南阳引丹灌区孟楼试点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背景与意义 |
(一)背景 |
(二)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理论基础 |
五、概念界定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研究的创新成果 |
(二)本研究的局限性 |
第一章 孟楼镇水价改革概况 |
一、南阳引丹灌区及孟楼镇简介 |
(一)灌区简介 |
(二)孟楼镇简介 |
二、孟楼镇试点水价改革的实施情况 |
(一)水价改革的改革目标 |
(二)孟楼镇试点水价改革的实施方案 |
(三)孟楼镇试点水价改革措施介绍 |
(四)孟楼镇试点水价改革节点 |
(五)孟楼镇水价改革结果 |
第二章 孟楼试点水价改革问题 |
一、各参与方的实施困难的问题 |
(一)行政方的执行慢问题 |
(二)利益相关方的执行难问题 |
二、政策资金方面不足的问题 |
(一)当地政策执行难的问题 |
(二)公共财政匮乏问题 |
(三)民间资本的融入难问题 |
三、技术方面支持乏力的问题 |
(一)灌溉技术不足的问题 |
(二)平台建设困难的问题 |
第三章 孟楼试点水价改革问题分析 |
一、各参与方的实施困难的问题分析 |
(一)行政方的执行慢问题分析 |
(二)利益相关方的执行难问题 |
二、政策资金方面不足的问题分析 |
(一)当地政策执行难的问题分析 |
(二)公共财政匮乏问题的分析 |
(三)民间资本的融入难问题分析 |
三、技术方面支持乏力的问题分析 |
(一)灌溉技术不足问题分析 |
(二)平台建设困难问题分析 |
第四章 国外农业用水价格改革经验 |
一、美国农业用水收费政策 |
二、日本农业用水收费政策及灌溉技术 |
(一)日本农业用水收费政策 |
(二)水价改革后日本灌溉生产模式 |
三、以色列农业用水收费政策及灌溉技术 |
(一)以色列农业用水收费政策 |
(二)水价改革后的以色列灌溉技术 |
第五章 灌区农业用水价格改革建议 |
一、完善水价改革运营机制 |
(一)建立健全行政部门工作协调机制 |
(二)建立促进农民用水者协会发展机制 |
(三)指导种粮大户优化生产机制 |
(四)建立水务公司科学运转机制 |
二、加快资金来源体系建设 |
(一)争取财政扶持 |
(二)鼓励民间资本加入 |
(三)拓展业务,多元化资金来源 |
(四)发展三农促水价改革 |
三、解决技术问题建议 |
(一)培养引进技术人才 |
(二)进行灌溉、量水设备安装 |
(三)考察调研,边改革边纠偏 |
四、以“土地流转”促水务改革的建议 |
结论 |
一、本文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鸣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9)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结构框架 |
1.4 数据来源及处理 |
1.4.1 数据来源 |
1.4.2 数据处理 |
1.5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 |
1.5.1 研究重难点 |
1.5.2 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研究动态、理论基础和相关概念 |
2.1 研究动态 |
2.1.1 文献综述 |
2.1.2 研究述评 |
2.2 基础理论 |
2.2.1 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马斯诺需要层次理论 |
2.3 相关概念 |
2.3.1 农村饮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2.3.2 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 |
2.3.3 阶梯水价与阶段水价 |
第3章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发展历程及其特征 |
3.1 发展历程 |
3.1.1 安全标准演变历程 |
3.1.2 规划法规完善历程 |
3.1.3 水源管理制度变迁 |
3.2 比较分析 |
3.2.1 与城市饮水比较 |
3.2.2 与农村公路用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供给比较 |
3.2.3 与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类产品供给比较 |
3.3 需求分析 |
3.3.1 基础性需求:刚性强 |
3.3.2 广泛性需求:受众宽 |
3.3.3 发展性需求:空间大 |
3.4 基本特征 |
3.4.1 基础性和致命性 |
3.4.2 垄断性和群体性 |
3.4.3 阶段性和反复性 |
3.4.4 区域性和差异性 |
3.4.5 资源性和流动性 |
3.4.6 分散性和季节性 |
3.5 阶段特征 |
3.5.1 公益性和经营性杂糅 |
3.5.2 规模效益和规模不经济并存 |
3.5.3 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混合 |
3.5.4 建设不标准和运行不规范叠加 |
3.5.5 社会供给和自我供给交叉 |
3.5.6 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交织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创新的总体思路 |
4.1 制度创新的主流目标 |
4.1.1 以居民为中心的制度体系 |
4.1.2 形成闭环的制度体系 |
4.1.3 遵循本质属性、阶段特征和发展规律的制度体系 |
4.2 制度创新的基本方法 |
4.2.1 注重“卡尔多改进”追求效益最大化 |
4.2.2 注重上下结合内外互动体现实用性 |
4.2.3 注重前后比较左右借鉴凸显均衡性 |
4.3 制度创新的外部环境 |
4.3.1 统一的思想认识 |
4.3.2 扎实的经济基础 |
4.3.3 成功的经验借鉴 |
4.3.4 庞大的工程系统 |
4.3.5 归位的政府职能 |
4.4 制度创新的内部条件 |
4.4.1 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
4.4.2 逐步异化的制度目标 |
4.4.3 非均衡的制度效应 |
4.5 制度创新的考核指标 |
4.6 制度创新的基本设想 |
4.6.1 市场有效的判断标准 |
4.6.2 制度有效的制约因素 |
4.6.3 制度创新的关键问题 |
4.6.4 制度创新的现实局限 |
4.7 制度创新的基本逻辑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创新的市场特征 |
5.1 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设计 |
5.1.1 模型选择:三种常见市场分析模型比较 |
5.1.2 模型设计: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 |
5.1.3 模型说明:重要节点和区域 |
5.2 质量要素对市场有效性影响:供给-需求分析 |
5.2.1 基本类型 |
5.2.2 有效性分析 |
5.3 价格要素对市场有效性影响:成本-收益分析 |
5.3.1 基本类型 |
5.3.2 有效性分析 |
5.4 农村饮水安全市场有效性综合分析 |
5.4.1 模型分析及结果 |
5.4.2 主要特点 |
5.5 调查数据分析 |
5.5.1 抽样调查分析 |
5.5.2 典型调查分析 |
5.5.3 居民反馈数据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的设计冲突及创新 |
6.1 制度设计冲突的主要表现 |
6.1.1 产品定性模糊化:混淆不准的定性制度 |
6.1.2 供给质量理想化:高标低配的水质制度 |
6.1.3 供水类型单一化:人畜同饮的供给制度 |
6.2 制度设计失灵的内在机理 |
6.2.1 定性制度失灵分析 |
6.2.2 质量制度失灵分析 |
6.2.3 分类制度失灵分析 |
6.3 制度设计创新的基本思路 |
6.3.1 分区定性制度创新 |
6.3.2 “双通道”决策制度创新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主体制度落地矛盾及创新 |
7.1 制度落地矛盾的主要表现 |
7.1.1 责任落实基层化:“层层下移”的责任制度 |
7.1.2 融资主体空心化:“补助”“配套”的融资制度 |
7.1.3 运行管理公地化:抓大放小的运管制度 |
7.2 制度落地矛盾的内在机理 |
7.2.1 责任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2.2 融资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2.3 运管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3 责任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
7.3.1 分段定责制度创新(CS-CS制度) |
7.3.2 创新绩效评价制度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农村饮水安全融资投入制度的两难困境及创新 |
8.1 融资投入两难的主要表现 |
8.1.1 资金分配均等化:数人头的投入制度 |
8.1.2 产品定价市场化:“以水养水”的定价制度 |
8.1.3 运管补贴低效化:逆向刺激的补贴制度 |
8.2 融资投入两难的内在机理 |
8.2.1 投入制度失灵分析 |
8.2.2 定价制度失灵分析 |
8.2.3 补贴制度失灵分析 |
8.3 融资投入制度创新思路 |
8.3.1 “阶段水价”制度创新 |
8.3.2 “需求侧补贴”制度创新 |
8.4 算例 |
8.4.1 现行制度导致工程荒废 |
8.4.2 实行制度保基本运行 |
8.4.3 创新制度多方受益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1.1 分区治理是破解农村公共产品治理失效的有效方式 |
9.1.2 市场失灵是农村饮水安全市场供给的基本特征 |
9.1.3 统筹推进是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制度的必由之路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和主持(研)课题 |
(10)农业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容政策研究——基于山东省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农业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及其利益诉求分析 |
(一)基于理性经济人假定的一般经济学分析 |
(二)农业水价改革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代理表达 |
三、农业水价改革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障分析 |
(一)供水方在农业水价改革中的利益保障 |
(二)用水方在农业水价改革中的利益保障 |
(三)水资源所有者在农业水价改革中的利益保障 |
四、农业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容性缺陷 |
五、农业水价改革利益相容与收益内生化政策建议 |
(一)农业水价补贴内生化政策建议:供水方让利补贴 |
(二)农业节水奖励内生化政策建议:水资源所有者奖励 |
(三)农业节余水权转换收益内生化政策建议:保护价收购 |
四、水价核算及水价制度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D]. 蔡威熙. 山东农业大学, 2021
- [2]水资源价值模糊数学模型研究进展[J]. 冯欣,姜文来,刘洋,栗欣如. 资源科学, 2021(09)
- [3]基于降雨量预测的八五九灌区动态水价研究[D]. 李仲裕. 东北农业大学, 2021
- [4]蛤蟆通灌区农业灌溉合理水价研究[D]. 郭晓婷. 东北农业大学, 2021
- [5]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研究[D]. 冯欣.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21(01)
- [6]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评估及水价分担补贴研究[D]. 何冰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01)
- [7]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研究[D]. 王蕾. 新疆大学, 2021
- [8]灌区农业用水价格改革问题研究 ——以南阳引丹灌区孟楼试点为例[D]. 张司锋. 河南大学, 2020(06)
- [9]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D]. 陈敏. 西南大学, 2020(05)
- [10]农业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容政策研究——基于山东省的案例分析[J]. 蔡威熙,周玉玺,胡继连. 农业经济问题, 2020(10)
标签:农业论文; 农业灌溉论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论文; 中国水资源论文; 农业发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