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道德服从的发生条件(论文文献综述)
唐锦锋[1](2021)在《王阳明的“良知”与康德的“自由意志”之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中西伦理思想史上,王阳明和康德无疑是极具代表性的两位思想家。王阳明真正地实现了儒者“内圣外王”的理想追求,集“立德、立功、立言”的“三达德”于一身,是现实化的儒家理想人格形象,他开创的“阳明学”是继“程朱理学”之后深刻影响中国社会精神面貌的重大学术流派。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他开启了德国唯心主义和康德主义哲学流派,深刻地影响了近现代西方哲学,他是继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之后,西方思想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以王阳明的“良知”和康德的“自由意志”为题的中西伦理思想的比较研究有助于我们认识这两位具有代表性思想家伦理思想的异同,有助于我们认识中西伦理精神之间的差异与相似之处,乃至促进我们在更加广阔的时空范围内开展对自我文明的反思与批判,增进对自我文明的认知,促进中西文明之间的认识与了解,进而促进中西文明之间的互学与互鉴,增进中西文明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共同发展。这种伦理思想上的比较研究将立足于全球化交往实践纵深发展的客观实际,以中国文明的现代化转型和当代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为现实诉求,通过比较的研究,认知与交流、反思与批判、解构与建构,建设既有中国文明特色的,又能面向世界与未来的现代化的中国伦理精神。本论文拟将全文分为七个部分(绪论除外),具体章节内容如下:第一章,“良知论”与“自由意志说”。内容主要从两个方面来概述王阳明与康德的生平及其伦理思想。首先,论文考察了王阳明与“良知论”,内容侧重于王阳明的家世,以及个人的成长经历,其中比较突出地阐述了发生在他思想形成过程中的三次重大的转折,并具体研究了促成这种重大转折过程中的个人际遇、学术因缘与社会因素的影响。在介绍王阳明的“良知论”时,主要从本体、工夫、境界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全面展示王阳明道德思想的全貌与具体内涵。其次,论文考察了康德的生平及其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在概述的过程中,按照时间顺序简单地介绍了他的重要哲学着作,并重点分析了康德的道德哲学与其时代哲学背景之间的深层次的关联,通过“唯理论与经验论的争端”、“休谟的怀疑”、“卢梭的批评”的论述,展示了康德的道德哲学所要回答的时代之问。在介绍康德的“自由意志说”时,主要从“自由意志”之界定、“自由意志”之法则、“自由意志”之实现的三个方面进行论述,揭示康德道德哲学思想的全貌与具体内涵。第二章,道德的先天根据。本章内容分别考察了“良知”与“自由意志”的先天性,辨明论证“良知”是先天而内在的,“自由意志”是先验而超验的观点,并考察了这种差异性的产生原因,“天人合一”与“主客二分”的中西思维方式。第三章内容分别考察了王阳明与康德在道德修养与教育问题上的主张。王阳明的道德修养是通过工夫的修炼完成的,康德的道德修养则要求认识道德律,认识绝对命令的三个公式。王阳明的道德教育立基于“良知”的普遍性,积极引导社会大众“致良知”,培养具有圣贤气象的道德人格。康德的道德教育主张对社会大众进行理性思维训练,使他们认识到“自由意志”的纯粹性,感受到道德的崇高,激发他们对道德的敬重感,促进大众道德行为的实践。在充分地对比研究的基础上,论文研究了王阳明重视实践的历练而康德则强调理性的训练的深层原因,“重践履”与“重知识”的不同中西伦理传统。第四章内容分别考察了王阳明的“良知论”和康德的“自由意志”说所指向的道德的至高目标。王阳明的道德理想是成就圣贤人格,实现“万物一体之仁”,而康德认为有道德的人有理由去追求“德福一致”的实现,它是理性赋予人生的最高价值目标。在比较“万物一体之仁”和“德福一致”的基础上,论证王阳明的“良知论”和康德的“自由意志说”所共同具有的德性优先性以及禁欲主义的特征,并辨析这些特征在程度上的差异性。第五章道德哲学的“人性论”,内容分别考察了王阳明“良知论”和康德“自由意志说”中的有关“人性”的主张,比较他们有关“人性”的结构、本质的论述。第六章道德哲学的“动机论”,内容分别考察了王阳明“良知论”和康德“自由意志说”的“动机论”特征,并指明“动机论”的道德学说存在着动机检验上的困难,根本无法判断一个人的行为的动机是否出自“良知”或“自由意志”。最后,围绕着道德的“自律”与“他律”问题在王阳明的“良知论”与康德的“自由意志说”之间进行了比较,论证了王阳明的“良知论”是不完全的道德自律学说,而康德的“自由意志说”是完全的道德自律理论。结语,“良知”与“自由意志”的“和合”。结语部分主要探讨王阳明的“良知论”与康德的“自由意志说”可能的“和合”。这也是本论文进行比较哲学研究的一个最终的理论成果。本论文认为王阳明的“良知论”与康德的“自由意志说”至少能够在五个方面进行“和合”,从而为能够开创出既具有民族性又具有现代性的,既能立足当下又能面向未来的,属于中国新时代的伦理与道德精神提供助力。
宋梦洁[2](2021)在《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文中研究表明作为主体的人的道德之形成与发展无法脱离理性的规约与牵导。康德以其严谨邃密的理性主义哲学,揭示并阐释了道德的理性基础、理性本质、理性过程与理性指向,从而形成了独具康德特色的理性主义道德观。康德的理性主义道德观蕴含着、流溢着深刻的道德教育价值,并开辟了理性主义道德教育的研究范式,催生了层出不穷的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谋划。康德的理性范畴是其全部道德哲学的核心,所折射的是道德教育的理性光芒,蕴含着对道德教育应然价值的理性期待。康德的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不囿于外在理性道德规范的构建,更意在推究自由意志范导下人之理性道德的生成逻辑与发展脉络,并着力思考如何促使作为理性个体的人之善良意志的形成。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的这一进路,为当代社会实效不佳的学校道德教育改革提供了深刻而重要的启示。本文旨在辩证剖析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及其之于学校德育变革的启示与路径。基于文献法和比较分析法,本文界定了理性与理性主义、理性道德和道德教育的基本概念,分析了康德理性主义道德哲学的基本内涵,揭示了支撑这一内涵的纯粹性、范导性、普适性、顺应性特征,意在剖析康德理性主义道德哲学的基础上,揭示其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在研究过程中,本文以康德实践理性批判的内容体系为参照,从其理性存在者、自由意志、定言命令等概念入手进行道德性分析,试图推究并揆度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体系,包括理性主义道德教育目的观、主体观、内容观和方法论。无论世界如何变幻,只要人之理性生活以及道德教育的理性追求不变,康德的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就仍然具有时代价值,这一时代价值表现为:对学校道德价值的重塑;对学校道德教育责任的澄明;对学校道德教育偏误的某些修正。康德的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并非完全与时代发展相契合,其内在限度表现在:过于浓烈的先验理性;理性道德诉求对道德个性价值的遮蔽;与现代道德教育方法相抵牾的道德教育方法以及对道德教育效果的忽视。
徐正旭[3](2020)在《法哲学视角下当代“体育成人”的研究》文中提出在“学以成人”成为全球共同关注话题的背景下,聚焦当代中国体育成人实践,挖掘中国哲学中的经典修身理论资源,借鉴西方法哲学中的成人论证方法,以“我注六经”与“六经注我”文化互鉴之方式,探索当代体育成人“何以可能、如何可能”两个基本问题,旨在回应如何在当代体育实践中培养合格的国家公民,为贯彻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提供理论向导。为此,以当代体育成人症结为反思标靶,以培养完善的人格为目标,借鉴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的教化理论,围绕黑格尔所秉持的“伦理收回道德”观点,紧扣当代中国成人之特质,坚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通过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探索体育成人的实现机制与现实化路径,研究认为:第一、当代中国体育成人的突出问题是“道德-伦理悖论”,它是现代性病症。一方面,“无伦理的道德”导致体育成人的原子化,难以避免“平庸之恶”;另一方面,“无道德的伦理”破坏平等交往关系,由此形成扭曲人格。通过“伦理回收道德”的方式回避“道德-伦理悖论”,从过去“以行动为中心”转向“以人为中心”,实现体育道德向体育美德转变,这归因于:一方面,中国文化属于伦理型文化,在全球化进程中优良文化传统不能中断;另一方面,这源于对西方自由主义导向下体育成人的原子化问题之反思。第二、体育成人机制就是通过体育实践把普遍意志转化为自我意志。在体育实践中,普遍意志与单个意志之间“为承认而斗争”,在斗争中实现和解,普遍意志被内化为自我行动要求,以此形成美德,并固化为人格,最终实现“从心所欲不逾矩”目标。从法哲学角度讲,体育成人需要三个条件:(一)实践理性的奠基,保障体育实践中的道德规范推理所依赖的依据具有客观性;(二)实践理性的情景诠释,确保在具体情境中道德规范能够被合理的解释与应用;(三)实践理性的动机推动,引导道德观念向道德行动转化,实现“知行合一”。因此,基于条件(一),对体育成人“何以可能”证成;基于条件(二)(三),对体育成人“如何可能”进行分析。第三、体育之法具有客观普遍性。客观有效的体育之法能够为体育成人提供前提条件。从整体上讲,自然法为体育规范提供了理性基础与道德基础。从历时角度讲,体育之法经历了从伦理到道德、从外在到内在的转变;从体育之法的来源,可以划分为:(1)外在主义:体育之法源于外在社会诉求;(2)内在主义:内在主义又分为习俗内在主义与建构内在主义,前者认为体育之法属于“约定俗成”,后者认为体育之法源于实践者的道德反思;(3)诠释主义:体育之法源于平等交往过程中所形成的共识。基于对体育之法来源的分析,确立了体育成人的三个序阶:成物、成己与成人:体育成物旨在实现人与万物的统一;体育成己旨在实现个体与内在世界的统一;体育成人旨在实现自我与普遍他我的统一。第四、实践理性诠释与动机促成有赖于法权秩序、心灵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内在统一。体育法权属于一种新型人权,通过维护个人体育权利,为成人提供基础性保障;道德法促进个体形成善良意志,同时分化出正义与良知;但是道德具有主观性,容易生发道德虚无主义,滋生伪善;伦理法体现了主观与客观统一,体育成人就是履行伦理实体对个体的规定性,把外在普遍意志转化为自我意志,以自我方式把普遍意志呈现出来。在抽象法与道德法环节中,成人皆是以自我为中心。在伦理法环节中,“我”在他者中成人,两个或更多的自由意志之间通过爱、法、团结的联合形成普遍意志:在家庭伦理中,体育维持了家庭伦理实体的存在;在伦理社会中,体育培养维系社会交往赖以所需的自由平等、竞争观念;在国家伦理中,体育塑造健康公民意识,培养爱国情操,形成国家认同观念。最后,从培养实践理性三个条件及当代体育成人特质角度,提出了体育成人的现实化路径:其一,重启体育启蒙,传授科学的健康知识,培育健康的生活观念;其二,对体育进行道德化改造,既要对传统体育进行现代化改造,还要对西方体育进行本土化改造,实现从知识论意义上的体育向生存论意义上的体育之转化;其三,倡导体育正义:首先,不断完善“举国体制”,培养爱国主义精神,为体育成人提供精神动力;其次,国家要履行体育道德责任,实现分配正义与实质正义,为弘扬体育精神提供信仰力量。由此建议:要把体育之法融入家风、家教、教训之中,形成家庭美德;要把体育之法嵌入公序良俗之中,形成社会公德;要把体育之法所蕴含的理性精神构筑为认同与信仰的力量,让体育成为当代中国人的一种日常生活方式。
王蕾[4](2020)在《论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功能》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我国乡村自治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与治理经验,并在治理实践中得以丰富与创新,是乡村治理的基础;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乡村治理的应有之义,其既是乡村治理的结构性要素,也是乡村社会处于一种良好秩序状态的制度基石,是乡村治理的法律保障;德治是建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上的道德治理方式,贯穿于乡村治理的全过程,并成为新时代乡村践行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乡村治理的价值支撑。在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中,“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要求三者有机融合与协同治理,而并非各行其道。法治与德治要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为基础践行落实;自治与德治要以法治为根本遵循,将乡村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自治与法治要以道德规范、道德精神等良善的道德元素维系与引领乡村治理。因此,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仅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应然性需求,更是实现乡村治理有效性与追求善治目标的实然性路径。毋庸置疑,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结构中,法治与德治均是围绕提升自治水平与自治能力而深入展开的,正确认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及其在乡村治理中的实践逻辑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在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中,应形成德治与法治的良性互补关系,应用道德等“软性”或“隐性”规范有效支撑“硬性”或“显性”的法律制度。乡村治理法治化是法治要素在乡村治理领域的实践路径与运行机制,同时需要道德的滋润与支撑。在理论层面,道德为乡村治理法治化提供正当性证成;在实践层面,道德为乡村治理法治化奠定价值基础。从客体满足主体价值需求的角度来说,德治是解决乡村治理法治化实际问题的道德需要,而道德教育、道德激励、道德约束、道德引领、道德融合、道德评价等道德功能是实现这一“道德需要”的载体形式或具体方法。本文围绕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善治要求,将德治的价值性要素嵌入乡村治理的法治化进程中,在分析乡村治理道德现状的基础上,以道德价值、道德建构为向度,探讨道德引领、道德融合、道德评价之于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基本功能。因此,通过丰富乡村道德内涵,培育优良道德文化,形成充满时代新意的乡村道德规范,为乡村治理法治化奠定价值基础。通过德治与法治的融合发展,将法律规范的具体调整与道德规范的价值指引有机结合,完善乡村治理法治化。以道德需要作为切入点,通过道德的“利他性”评价机制,树立法治信仰并强化法治认同,将法治价值转化为乡村治理的道德力量,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保障作用。
曾允[5](2020)在《休谟同情理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同情既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又是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对象。在西方哲学中,休谟曾对同情进行系统而深入地探讨,这不仅使他在西方的同情研究史上居于一种承上启下的位置,而且使他的同情理论在当代产生深远影响。本文旨在从休谟的文本出发,系统地梳理和构建休谟的同情理论,在回应对它的相关质疑的同时,也阐明它在休谟人性科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休谟同情理论的历史定位以及它在当代产生的巨大效应。首先,本文在梳理同情概念的历史演变的基础上,厘清同情概念的不同含义,并明确休谟的历史定位。按照“古代——近代——现当代”的阶段划分,本文将首先考察同情概念的历史演变,然后再根据历史上不同哲学家对同情概念的使用,将同情概念划分出两个层面上的三种使用:首先是同情概念在(自然)形而上学层面上的使用,即将同情概念用于解释自然界与精神界、身体与心灵之间的协调作用与和谐状态;其次是同情概念在伦理学层面上的使用,并在此层面下再具体地划分出两种使用,即将同情广义地理解为人们普遍具有的、使各种心理内容得以相互传递的一种心理机制,以及狭义地将同情理解对他人的怜悯和关爱的特定情感。最后,在这种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本文也联系休谟所处的时代背景,分别从社会文化和哲学研究两个角度分析时代因素对休谟产生的影响,明确休谟是在伦理学层面上对同情持一种广义理解,并分析这种理解如何使休谟区别于其他哲学家,从而最终揭示休谟在同情概念的历史发展中的承上启下的独特地位。其次,本文以休谟的文本为依据,对他的同情理论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构建。这种构建以澄清休谟的同情概念为基础,首先指出休谟的同情概念包括作为心理机制的同情和作为心理活动的同情,然后再根据这两个层面而分别进行构建:在同情机制的层面中,本文根据休谟对同情的定义指出他所理解的同情是广义的,即一种传递他人各种心理内容的一般心理机制,并对这一机制的运作过程、基础和作用进行具体阐述;而在同情活动的层面中,本文根据休谟的相关说明区分出两种同情活动,即狭隘的同情与广泛的同情,并在说明两种同情活动间的关系、尤其是狭隘同情到广泛同情的扩展的同时,着重考察同情与理性和想象力等其他人性原则或能力之间的关系,进而更深入而准确把握同情的本质。最后,在上述考察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还对休谟同情理论的特征做出系统性总结,指出它表现出经验主义、人性主义、联想主义、情感主义和自然主义等显着特征,然后再从这些特征出发来回应针对休谟的同情理论的根基和有效性的相关质疑,从而维护其合理性。再次,本文从休谟同情理论的系统性出发,详细考察了它在休谟的整个哲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这种考察以休谟对他的人性科学研究计划中的考察和运用这两个层面的区分为基础。在人性科学的考察层面上,本文首先考察同情机制与人性中的理智成分和情感成分的关系,指出由于同情与想象力和观念与印象的双重关系之间存在紧密关联,这使它可以在理智领域和情感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即同情不仅对理智领域中的特定信念起着补充性的确证作用,并使想象力的根基作用由理智领域扩展到情感领域和具体实践中,而且在情感领域中,同情可以说明一系列的具体情感的产生、转移和改变,并构成情感领域中的比较原则等其他的人性原则得以发挥作用的基础。在人性科学的运用层面上,同情不仅构成我们区分道德上的善与恶并做出道德判断的来源、是正义等人为之德以及仁爱等自然之德得以产生并成为德性的根据,而且由于共同利益感的形成和发挥作用离不开同情活动,因此政治领域中的正义规则的确立、实施和维系也要以同情为基础,此外,美感的产生、审美判断的做出、审美趣味标准的建立、以及对悲剧等艺术作品的鉴赏,也同样依赖作为感受和情感的传递手段的同情。最后,本文从心理学和伦理学两个方面上分析了休谟同情理论的当代效应。在心理学方面,本文不仅指出由于休谟把同情视为一种指向他人并传递他人心理内容的心理机制,因此他的同情理论与当代的他心问题相关,并为相关研究提供了一种极具启发意义的独特的读心机制,而且,由于休谟也在行动心理学层面上强调同情作为情感传递的手段在影响意志和激发道德行为上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他的同情理论也深刻影响启迪当代道德心理学。而在伦理学方面,休谟所建立的同情伦理学不仅构成斯洛特等人在当代复兴情感主义伦理学、反思规范伦理学和德性伦理学的重要理论来源,而且,休谟的同情伦理学还被积极运用于动物伦理、中西方伦理学比较研究、普世伦理等一系列热点问题中,这使它在推进相关研究的同时也在当代焕发出新的活力。
张力伟[6](2020)在《论责任政治:政治生活的责任逻辑》文中研究表明责任是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过好负责任的生活既是人类生活的基本命题,也是实现美好生活的一个条件。无论是人类起源之始还是现代的繁华世界,责任始终伴随着人类生活与制度建设。自现代性成为社会基本性征之后,责任对于社会、国家乃至社会的意义更为凸出,成为连接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以至全球结构的纽带。可以说,没有责任就没有稳定的政治秩序,更没有社会生活的良善和谐。责任是一个受到多学科的关注概念或者价值,从责任的政治学视角出发,政治责任、责任政府、政治问责等理论成为责任的政治学研究中的主要内容。这些研究虽然很好地涵盖了政治生活中有关责任的不同侧面,但是有关责任的政治学研究仍然需要体系化、综合化的整合,从一种宏观的立场去思考责任与政治的关系、责任对政治生活的建构。有鉴于此,我们应该探讨一种“责任政治”,分析责任在政治生活中的基本逻辑,回答责任在政治生活中的一系列问题。本文的核心任务就是站在责任之重要性的立场上,以责任为线索去分析政治生活,探讨一种由责任串联起来的政治形态,旨在以政治学为视角丰富对责任的认识。如此,不仅可以拓展政治学的理论视野,也能为实现一种负责任的生活提供可能的路径。作为日常生活中的常见词汇,责任不言自明。然而作为严谨的学术研究,对于责任的理解却充满分歧。政治学、哲学、伦理学与法学等诸学科都对责任提出了不同侧面的见解,体现了责任研究的多学科视角与多维度重点。社会科学是相互包容的,对于责任的理解不可能站在纯粹的立场上,或者也不存在完全独立的责任内涵。所以,在多学科责任研究的基础上,可以抽象出责任的一般性概念框架。无论从何种角度分析责任,都不能回避责任的主体、原因、对象与保证四个要素,可以认为,这四个要素构成了责任的基本框架。责任是责任政治的概念基石,责任政治的诠释必然要紧扣责任的概念框架。为了清晰地说明责任对于政治社会的作用,本文运用社会学研究的理论工具,将责任政治理解为以责任为“中轴”的政治形态。细致地看,责任政治就是不同主体之间以责任为互动中所秉持的价值与态度的政治形态,强调政治中的责任关系与责任形式,并以此建构出特定的权力结构、制度设计与行动方式。其一,责任政治中的各主体在彼此联系的状态中,各个主体能够负责任地行动;其二,政治的运作依靠责任实现,责任是政治生活中制度化的行为方式。再明确责任政治基本概念的同时,我们需要对责任政治进行辨析,理解责任政治究竟何其所是。结合责任政治的结构、特点与运作场域,本研究提出,责任政治是一种形态,而不仅仅代表某种制度;责任政治不具有终极形态,而是处于不断地演变与发展之中,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责任政治不仅指涉国家内部关系,也适用于描绘国际关系与国际秩序;责任政治虽然价值中立,但是一个褒义的概念。诚然,责任政治不仅仅是一种纯粹的理论建构,责任政治必然有其显示的逻辑基础。由于责任贯穿于整个政治发展史,而且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所以从时间的维度出发,责任政治可以进一步诠释为三个方面:(1)基于责任的政治;(2)为了责任的政治与(3)负责任的政治。分别用于概况社会发展进程中,责任与政治的三种不同的亲缘关系。在提炼了责任政治的基本内涵之后,本文通过回顾中西方思想史来梳理历史上责任政治相关的理论与学说。西方政治思想史中,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与西塞罗的思想可以总结出伦理政治观中的责任政治观念。伦理政治观解体之后,马基雅维里以及社会契约论思想家对责任政治观念进行了的重构。随着时代的发展,面对现代社会的基本事实,责任政治又得到了新的阐发。在这些思想的不断演变中,责任政治观念分别构建了其“道德基础”“民主基调”与“联结作用”。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儒家学说中的责任政治思想是根据“仁”“礼”构建出的等级秩序,表现出“各安其位”的内涵。除了儒家之外,法家、道家与墨家责任政治思想的各具特色。近代以来,责任政治观念出现了分流。对比来看,中西责任政治思想的逻辑在于,西方构建出“权利优先于责任”的责任政治思想逻辑;中国政治文化传统则构建出了“责任优先于权利”的责任政治思想逻辑。国家建构的历程深刻地反映出责任政治形态的演变。在西方国家建构中,从古希腊古罗马、西欧封建社会到现代国家非成熟期以及成熟期的责任政治形态,责任政治形态基本遵循着从“人际化关系”到“非人际化关系”的跃迁。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经历了分封制与郡县制两种政治模式,那么,不同形态也就对应着不同的责任政治形态。周代分封制下,“家国同构”的政治结构决定了责任政治完全基于伦理;郡县制下,责任政治形态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纯粹伦理的特征。在中国传统社会责任政治运作存在两大困局——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以及“吏治”问题,这两大问题为研究当代官僚政治提供了良好的镜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并走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的责任政治形态也演变出了新的形式,并且责任政治也成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动力。对比之下,西方责任政治形态立足于“社会契约”,而中国传统社会的责任政治形态基于“伦理契约”。最后,本研究借鉴了社会学的分析框架,分别从观念、结构、行动的视角探讨责任政治的建构路径。观念维度中,观念层面的负责是一种“心灵的习性”。观念构成了责任行动的原因,是规导责任行为的价值或者文化要素。在政治生活中,行政人员应该以行政伦理为责任观念;公民应该以公共精神为责任观念。人类社会中的“道德金规则”可以被视为一种理想的责任观念。责任政治的结构可以分为“定责”“履责”“究责”三个方面:所谓定责结构,就是厘清责任如何被赋予;履责结构主要关注责任主体如何履行责任、如何实现责任的问题;究责结构是从惩戒制度入手分析责任的保障机制。行动维度的分析从行动本身入手剖析责任主体的能动性,强调了责任的意义是由责任主体主动赋予的,责任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构成了社会世界中有意义的责任关系。与此同时,主体应将反思性监控整合其中,以控制责任过程中的非预期结果,使得责任更能够符合主体之预期。总之,责任政治不仅会随着时代与国家的发展展现出新的形式,责任政治理论也尚留有许多问题需要补充与阐释,作为一项抛砖引玉的研究,希望责任政治理论能够丰富政治学的理论森林。
张政[7](2020)在《家庭环境中的道德绑架现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现代生活中,“道德绑架”这一行为经常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逼捐”等道德绑架事件的讨论程度也较高。和一般意义的道德绑架相比,家庭,作为社会的一个基本单元,其中发生的道德绑架行为以及行为背后的家庭伦理观念冲突也值得我们深思与探究。不可否认的是,于家庭这个普遍而特殊的环境下,道德绑架的危害是隐蔽而深远、值得关注的。从理论和概念上来说,家庭环境中的道德绑架的定义和一般意义上的道德绑架并无大的不同,均是指“以道德善的名义,利用自身的身份威权、日常伦理秩序或舆论压力等手段胁迫其他人履行某种行为,或中止某种与道德相冲突的行为”。但在表现形式上,相对来说,可以集中表现在家庭教育冲突、代际矛盾和两性关系不和谐三个方面,具有捆绑性、弱强制性、个体性较强等特征。而产生这些特征的原因,既有传统家庭伦理的消极影响,也有现实社会道德环境的“帮凶”作用,亦有家庭本身的伦理冲突、家庭成员个人的不完善的伦理道德观念等等。这里会碰触到很多现实的社会因素,例如愈加紧张的两性关系,但将其放在家庭环境里、夫妻关系之间,则会出现更加具有指向性和具体化的内涵。当前,社会高速发展、女性生产力巨变、伦理道德观念多元共生;但另一方面,由于家庭伦理体系的不合时宜,人们道德焦虑感油然而生,潜意识的道德绑架行为侵害了很多家庭成员、尤其是弱势一方的权益,甚至让年轻人对家庭关系、婚姻关系产生了畏惧排斥心理。除了情绪的表达外,更要从源头出发,分析消解道德绑架现象的路径。用开放的也是批判的态度去对待传统伦理观念,革故鼎新,赋予传统伦理道德以崭新的时代含义;营造良好的社会伦理道德环境,不论是法治社会的构建、引导教育以明晰道德边界,还是对媒体舆论的规范约束,均具有重要意义;在家庭环境内部,每个成员都应深刻反省自己的伦理认知,确保家庭可以既注重个人的发展,也强调关怀和责任本性。总而言之,对这一课题的研究,有助于个体和家庭提高幸福指数,也鼓励了平等、开放、明确的道德伦理观,很大程度上帮助协调社会关系,并减轻社会中的道德绑架现象,实现家庭本真。
王蒙蒙[8](2020)在《菲律宾阿基诺夫人道德资本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道德资本”和“领导力”研究是学术界较为关注的焦点。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后,越来越多的亚洲女政治领袖活跃在世界政治舞台上,如英国的撒切尔夫人和特蕾莎·梅、德国的默克尔、印度的英迪拉·甘地、巴基斯坦的贝·布托、印度尼西亚的梅加瓦蒂·苏加诺、泰国的英拉·西那瓦、马来西亚的旺·阿兹沙、菲律宾的科拉松·阿基诺和格洛丽亚·阿罗约、缅甸的昂山素季、韩国的朴槿惠等,其中科拉松·阿基诺是东南亚第一位女总统。目前学界在研究亚洲女性政治领袖方面主要有四种研究范式与分析工具,包括父权制(patriarchy)、社会性别(gender)、双重困扰(double trouble)和道德资本(moral capital),前三种尤为常见。外国学界对昂山素季的道德资本分析最多,也最深入,但对其他女领袖的道德资本分析较为薄弱,①而从道德资本视角研究菲律宾女总统科拉松·阿基诺更是寥寥无几。本文从科拉松·阿基诺道德资本的形成、运用、流失表现及原因四个方面试图分析女政治领袖执政的困境及障碍,同时也加深对菲律宾政治生态和社会文化的了解。科拉松·阿基诺作为着名政治家尼诺·阿基诺的替代者和继承人,受命于危危难之际,其背后的庞大的家族势力和家族政治是她成功当选菲律宾第一位女总统的政治基石;民主选举方式是其崛起的重要条件;长期独裁专制的桎梏是其上台的有利契机;充满神性的女性特质和形象制造是其成功重要因素。在多种因素作用下,其道德资本在不断形成并将其推上权力顶峰。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后马科斯时代的科拉松·阿基诺始终无法突破精英政治和庇护政党的束缚;在家庭成员的贪污腐败中名望下滑,其光辉形象不再;在推进民主化改革进程中亦步亦趋。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失信于民,从而失去支持与执政的合法性,道德资本不断削弱,直至完全流失。科拉松·阿基诺的道德资本承担的是推翻独裁统治的崇高使命,同时打破了女性在政治领域的“顶层天花板”,使得菲律宾女性得以问鼎总统宝座,到达权力顶端,也为菲律宾及世界其他国家女政治领袖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范式与分析工具。
贺艺成[9](2020)在《论道德自由》文中研究说明道德自由是道德意愿的生成、抉择和实现的过程。若欲正确认识此概念,则必须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人在观念领域中道德自由的生成活动,二是人在实在领域中道德自由的实现活动。前者属于道德观念自由(道德精神自由),是人在精神上产生的道德主体的意愿生成活动;后者属于道德行动自由,是人在实在领域克服外在阻碍的道德意愿现实化活动。人的道德需要和道德意愿,影响支配着道德行动;道德行动的自由度又反过来影响着人的道德抉择,是道德意愿的满足的基本方式。二者有着逻辑上的先后顺序,即先有道德观念自由,后有道德行动自由,二者不可分割。道德自由是道德观念自由和道德行动自由的统合。一般来讲,普通人们的道德自由往往强调的是观念领域中的道德自由。这既没有考虑到人在面对自然与社会时所遇到的阻碍,也把人看成了能达到完全受理性支配的存在物。而要确证一个人是否实现了道德自由,就必须考察道德意愿的生成、抉择、实现等每一个环节的活动状况。道德自由不是彼岸世界的空想,其实现需要社会条件和个体条件的支持。道德自由实现的社会条件包括社会经济条件和道德文化条件等,个体条件包括个体的道德心理状况和个体的道德实践能力。社会经济条件是道德自由实现的必要条件,优良的道德文化条件推动个体道德意愿和行为自愿与自觉的生成;个体的道德心理状况的好坏以及道德实践能力的高低则是不同个体道德自由实现程度的重要因素。道德自由的存在特征包括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观念性与行动性的统一、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等。道德自由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塑造道德人格、提高人生价值、促进社会和谐等三个方面。
王海明[10](2019)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价值标准体系的哲学思考》文中研究说明正义——特别是平等——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根本价值标准;人道——主要是自由——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最高价值标准;"增减每个人利益总量"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终极价值标准。这三大系列价值标准结合起来,便构成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价值标准体系。当这些价值标准发生冲突时,无疑应该诉诸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终极价值标准。按照这一标准,应该保全和遵循价值较大的价值标准,而牺牲和违背价值较小的价值标准。根本的东西的价值无疑最大。因此,"正义与平等"大于"人道与自由"的价值,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应该牺牲人道和自由而保全正义和平等:正义和平等对于人道和自由具有优先性。
二、论道德服从的发生条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道德服从的发生条件(论文提纲范文)
(1)王阳明的“良知”与康德的“自由意志”之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创新 |
第一章 “良知论”与“自由意志说” |
第一节 王阳明与“良知论” |
一、“良知论”的形成 |
二、“良知论” |
第二节 康德与“自由意志说” |
一、“自由意志说”的形成 |
二、“自由意志说” |
第二章 道德的先天根据 |
第一节 道德的先天根据 |
一、“良知”的先天性 |
二、“自由意志”的先天性 |
第二节 “良知”的内在性与“自由意志”的超验性 |
一、“良知”的先天而内在,“自由意志”的先验而超验 |
二、“天人合一”的“良知”,“主客二分”的“自由意志” |
第三章 道德的修养与教育 |
第一节 道德的修养与教育 |
一、道德的修养 |
二、道德教育 |
第二节 实践的历练与理性的训练 |
一、多维的方式与单向度的理性 |
二、实践的历练与理性的训练 |
第四章 道德的至善境界 |
第一节 道德的至善境界 |
一、“万物一体之仁” |
二、“德福一致” |
第二节 德性与幸福 |
一、德性优先 |
二、禁欲主义的倾向 |
第三节 德性与幸福的和谐 |
第五章 道德哲学的“人性论” |
第一节 王阳明论人性 |
第二节 康德论人性 |
第三节 人性论的辨证 |
一、人性的结构:善恶同体或善恶共居 |
二、人性的本质:自然的善与自由的善 |
第六章 道德哲学的“动机论” |
第一节 “动机论”的道德学说 |
第二节 “动机论”的困难 |
第三节 道德的自律与他律 |
一、社会性的责任与理性的责任 |
二、完全的自律与不完全的自律 |
结语“良知”与“自由意志”的“和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1.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是体现康德“人是目的”理念的教育选择 |
2.关于康德之道德教育理性内涵及限度的系统研究尚需加强 |
3.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仍然是当代道德教育无法规避的理论范式 |
(二)选题意义 |
1.探究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的理论价值 |
2.探讨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的实践价值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1.理性与理性主义 |
2.理性道德 |
3.道德教育 |
(四)国内外文献综述 |
1.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哲学领域对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的相关研究 |
(2)教育领域对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的相关研究 |
2.国外文献综述 |
(1)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的先验合理性批判 |
(2)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的实践可行性批判 |
(3)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的主体价值性批判 |
(4)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的情感依存性批判 |
(五)研究重点及创新点 |
1.研究重点和难点 |
(1)研究重点 |
(2)研究难点 |
2.研究创新点 |
(六)研究方法 |
1.文献法 |
2.比较分析法 |
一、康德理性主义道德哲学的内涵 |
(一)康德理性主义的基本内涵 |
1.思辨理性:纯粹道德的先验构建 |
2.实践理性:理性立法的普遍法则 |
(二)康德理性主义道德哲学的基本特征 |
1.纯粹性:至善的最终旨归 |
2.范导性:普遍的道德法则 |
3.普适性:实践的统一建构 |
4.顺应性:科学的形而上学 |
二、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的思想体系 |
(一)培育世界公民: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目的观 |
1.他律道德与自律道德 |
2.合法则性与合道德性 |
3.教育至善与完满的善 |
4.世界公民与终极目的 |
(二)理性存在者: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主体观 |
1.何谓“有理性的存在者” |
2.人何以成为理性道德教育的“主体” |
(三)定言命令: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内容观 |
1.自由:理性道德的重新定义 |
2.自律:理性道德的最高原则 |
3.善良意志:理性道德的实然法则 |
4.绝对命令:理性道德的定言命令 |
(四)道德陶冶: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方法论 |
1.道德问答手册:理性主义道德教育的助产士 |
2.榜样与训诫:理性主义道德教育的人文关怀 |
3.道德情感:理性主义道德教育的伦理关涉 |
三、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 |
(一)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有助于重塑学校道德教育的地位 |
1.人是目的:彰显学校道德教育的主体 |
2.自由意志:明确学校道德教育的内涵 |
3.实践指向:唤醒学校道德教育的初心 |
(二)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有益于澄明学校道德教育的职责 |
1.善与恶的理性判断 |
2.道德性的理性规约 |
3.德性与幸福的勾连 |
(三)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有利于修正学校道德教育的偏误 |
1.当前学校道德教育的偏误 |
2.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对学校道德教育偏误的修正 |
(四)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有益于提升学校道德教育的质量 |
1.出于道德的定言命令为学校道德教育提供理性规则 |
2.基于理性的道德教育方法有益于学校德育实践的变革 |
四、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的内在限度 |
(一)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的先验理性过于浓烈 |
1.至善论:空中楼阁的道德悬设 |
2.宗教论:上帝即道德的先验倾向 |
3.幸福论:经验匮乏的道德应然 |
(二)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遮蔽了道德个性的价值 |
1.绝对命令的隐性矛盾 |
2.自律道德的假我之思 |
3.圣贤坯墣的理性塑造 |
(三)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与现代道德教育方法相抵牾 |
1.问答手册的时代冲突尤为凸显 |
2.榜样与训诫的范式冲突无法克服 |
3.道德情感的超理性运用难以实现 |
(四)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忽视了道德教育的效果 |
1.空泛的理性概念难以落地 |
2.道德动机与德育效果相分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法哲学视角下当代“体育成人”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对象、方法与框架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框架 |
1.4 研究重点与难点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5 概念界定与研究限制 |
1.5.1 核心概念界定 |
1.5.2 研究视角说明 |
1.6 中外研究现状 |
1.6.1 中西“学以成人”的研究综述 |
1.6.2 中西“体育成人”的研究综述 |
1.6.3 中西“规则成人”的研究综述 |
2.法与成人:体育成人基本原理分析 |
2.1 体育成人目标:健全人格 |
2.1.1 法与成人二者之间关系分析 |
2.1.2 中国哲学视角下的体育成人分析 |
2.1.3 西方哲学视角下的体育成人分析 |
2.1.4 殊途同归:中西体育成人比照 |
2.2 体育成人机制与特殊性 |
2.2.1 体育成人机制:为承认而斗争 |
2.2.2 体育成人特征:在实践中成人 |
2.3 规则推理:静态体育成人分析 |
2.3.1 实践理性奠基问题 |
2.3.2 实践理性情景诠释 |
2.3.3 实践理性动机促成 |
2.3.4 规则推理中的“道德-伦理悖论”的回应 |
2.4 人格生成:动态体育成人分析 |
2.4.1 从法哲学到道德心理学 |
2.4.2 从道德心理学到后习俗责任伦理学 |
2.4.3 人格生成中的“道德-伦理悖论”的回应 |
3.法的证成:体育成人的依据 |
3.1 体育之法的概述 |
3.1.1 体育之法的解析 |
3.1.2 体育之法的意义 |
3.1.3 体育之法的嬗变 |
3.1.4 体育之法的分类 |
3.2 体育之法的外在主义 |
3.2.1 外在主义学术观点梳理 |
3.2.2 外在主义不足之处 |
3.3 体育之法的内在主义 |
3.3.1 习俗内在主义学术观点梳理 |
3.3.2 建构内在主义学术观点梳理 |
3.4 体育之法的诠释主义 |
3.4.1 体育规范诠释主义学理基础 |
3.4.2 体育规范诠释主义学术观点 |
3.5 四种体育规范理论比较分析 |
4.法的实现:体育成人的现实化 |
4.1 体育成人的序阶 |
4.1.1 从行动规则到体育规则 |
4.1.2 从体育规则到成人序阶 |
4.2 体育成人的实现 |
4.2.1 教化思想与体育成人 |
4.2.2 体育成物:抽象法与体育成人 |
4.2.3 体育成己:道德法与体育成人 |
4.2.4 体育成人:伦理法与体育成人 |
4.3 “道德-伦理悖论”的回应与化解 |
4.3.1 悖论的回应:从体育道德到体育美德 |
4.3.2 悖论的化解:从体育启蒙到体育正义 |
5.研究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论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功能(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选题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学术史梳理 |
二、国内研究学术史梳理 |
三、学术史的简要评述 |
第三节 研究的思路、方法、创新之处及重难点 |
一、研究的基本思路 |
二、主要研究方法 |
三、研究的创新之处 |
四、研究的重点难点 |
第二章 相关基本概念的梳理分析 |
第一节 社会治理与乡村治理 |
一、社会治理的概念 |
二、乡村治理的概念 |
第二节 自治、法治、德治的概念 |
一、自治的概念 |
二、法治的概念 |
三、德治的概念 |
第三节 善治、法治化、乡村治理法治化的概念 |
一、善治的概念 |
二、法治化的概念 |
三、乡村治理法治化的概念 |
第四节 道德需要与道德功能 |
一、道德需要的内涵 |
二、道德功能的内涵 |
三、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功能 |
第三章 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引领功能 |
第一节 道德观念与乡村治理法治化 |
一、道德观念的内涵 |
二、乡村的消极道德观念 |
第二节 道德规范与乡村治理法治化 |
一、道德规范的内涵 |
二、乡村道德规范的演变发展 |
第三节 道德文化与乡村治理法治化 |
一、道德文化与法治文化 |
二、乡村道德文化的现况 |
第四章 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融合功能 |
第一节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概述 |
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理论 |
二、法律与道德的融合关系 |
第二节 法律与道德的融合治理机制 |
一、法律与道德的价值融合机制 |
二、法律与道德的实践融合机制 |
第三节 乡村法治与德治的融合发展 |
一、乡村法治与德治融合的内在逻辑 |
二、乡村法治与德治融合的实践路径 |
第五章 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评价功能 |
第一节 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道德评价概述 |
一、道德评价 |
二、乡村治理法治化中的道德评价 |
第二节 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道德评价成因 |
一、彰显法治价值的需要 |
二、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 |
第三节 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道德评价内容 |
一、基础内容:法治认同与自觉守法 |
二、核心内容:涉及纠纷解决的公正司法 |
三、目标内容:实现乡村善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 |
(5)休谟同情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休谟同情理论的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本文的研究目标、主要观点和结构安排 |
第一章 同情概念的历史演变与休谟的历史定位 |
第一节 同情概念及其历史演变 |
一、同情是什么? |
二、同情概念的诞生与早期发展 |
三、同情概念在近代哲学中的发展 |
四、从同情到移情:同情概念的当代发展 |
五、同情概念的多面性 |
第二节 休谟同情理论的历史背景与定位 |
一、休谟同情理论的历史背景 |
二、休谟同情理论的时代特征与历史定位 |
第二章 休谟的同情理论 |
第一节 休谟的同情概念 |
一、有关休谟的同情概念的争论 |
二、对休谟的同情概念的澄清 |
第二节 作为心理机制的同情 |
一、休谟的同情机制 |
二、同情机制的运作基础 |
三、同情机制的作用范围 |
第三节 作为心理活动的同情 |
一、同情活动及其分类 |
二、同情活动与理性能力 |
三、同情活动与想象力 |
第四节 休谟同情理论的特征及其合理性 |
一、休谟同情理论的特征 |
二、休谟同情理论的合理性 |
第三章 同情理论与休谟的人性科学 |
第一节 休谟的人性科学 |
一、人性与人的科学 |
二、人性科学的两个面向 |
第二节 同情与休谟的信念理论 |
一、信念的地位与作用 |
二、他心信念及其有效性 |
三、同情对他心信念的补充作用 |
第三节 同情与休谟的情感谱系 |
一、情感的分类与产生原因 |
二、同情对情感的影响 |
三、同情与比较 |
第四章 同情理论在休谟人性科学中的运用 |
第一节 同情与休谟的道德学 |
一、休谟的道德学及其构成 |
二、同情与道德判断 |
三、同情与德性 |
四、第二《研究》之“谜”:同情地位的前后期一致性问题 |
第二节 同情与休谟的政治学 |
一、休谟的政治学及其核心 |
二、同情与正义规则的确立 |
三、同情与正义规则的具体内容 |
四、同情与正义规则的实施和保障 |
第三节 同情与休谟的美学 |
一、休谟的美学思想 |
二、同情与审美理论 |
三、同情与悲剧鉴赏 |
第五章 休谟同情理论的当代效应 |
第一节 休谟同情理论与当代心理学研究 |
一、休谟同情理论与他心问题研究 |
二、休谟同情理论与道德心理学 |
第二节 休谟同情理论与当代伦理学的新发展 |
一、休谟同情理论与当代道德情感主义 |
二、休谟的同情理论与当代伦理学的热点议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论责任政治:政治生活的责任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对象 |
二、责任政治的相关研究述评 |
(一)国内责任政治相关研究述评 |
(二)国外责任政治相关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与论证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证思路 |
四、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责任政治的内涵阐释 |
一、责任的概念框架 |
(一)责任的词源考释 |
(二)责任研究的诸学科视角 |
(三)责任的概念框架与基本关系 |
二、责任政治的基本内涵 |
(一)责任政治的构词法与基本界定 |
(二)责任政治涵义的辨析 |
(三)责任政治的逻辑基础 |
第二章 责任政治的思想脉络 |
一、西方责任政治观念的演进 |
(一)伦理政治观中的责任政治观念 |
(二)伦理政治观的解体与社会契约论的诞生 |
(三)走向现代社会的责任政治观念 |
二、中国责任政治观念的源流 |
(一)儒家思想中的责任政治观念 |
(二)其他思想流派中的责任政治观念 |
(三)近现代责任政治观念的嬗变与分流 |
三、中西责任政治观念的比较 |
(一)中西思想传统与政治认知模式 |
(二)“权利优先”抑或“责任优先” |
第三章 责任政治的历史演变 |
一、西方国家建构中责任政治形态的变迁 |
(一)城邦与共和时代的责任政治形态 |
(二)“前现代国家”中责任政治的逻辑 |
(三)早期现代国家进程中责任政治形态的发展 |
(四)成熟现代国家中责任政治的塑造 |
二、中国政治发展中责任政治形态的发展与嬗变 |
(一)中国古代分封制的责任政治形态 |
(二)“大一统”社会中的责任政治形态 |
(三)中国古代责任政治运作之困局 |
(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责任政治形态 |
三、责任政治形态的中西比较 |
(一)西方“社会契约”下的责任政治形态 |
(二)中国“伦理契约”下的责任政治形态 |
第四章 责任政治的建构路径 |
一、观念维度下责任政治的建构 |
(一)观念的解释力 |
(二)作为行动原因的观念 |
(三)道德金规则:一种理想的责任观念辨析 |
二、结构维度下责任政治的建构 |
(一)责任政治中的定责结构 |
(二)责任政治中的履责结构 |
(三)责任政治中的究责机制 |
三、行动维度下责任政治的建构 |
(一)建构社会世界意义的责任行动 |
(二)反思性监控对责任行动的修正 |
(三)行动理论重思与责任行动的核心 |
结语:责任政治的未来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7)家庭环境中的道德绑架现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缘由及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选题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已有研究的不足 |
第三节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拟创新之处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拟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家庭环境中“道德绑架”的概念 |
第一节 “道德绑架”的涵义 |
一、“道德绑架”的哲学溯源与特征 |
二、“道德绑架”的概念 |
三、非权义务与道德绑架 |
第二节 家庭环境中的“道德绑架” |
一、家庭环境中的“道德绑架”及其特征 |
二、“道德绑架”在家庭环境中的表现形式 |
三、家庭环境中“道德绑架”现象的消极影响 |
第三章 家庭环境中“道德绑架”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传统家庭伦理的消极影响 |
一、传统伦理道德规范的强约束性 |
二、传统伦理道德规范的一元性 |
第二节 社会道德环境的影响 |
一、道德焦虑的惯性传递 |
二、对家庭道德绑架的“宽容” |
三、道德层次、道德和法律的认知界限不明晰 |
四、非理性的社会舆论 |
第三节 家庭关系中的伦理冲突 |
一、外在压力造成的道德胁迫 |
二、家庭成员自身道德认知不足 |
三、被绑架者不完整的道德观 |
四、家庭关系的历史变化 |
五、功利主义的入侵 |
第四章 家庭环境中“道德绑架”的消解路径 |
第一节 传统家庭伦理文化的推陈出新 |
一、传统家庭伦理文化的扬弃 |
二、新型家庭伦理文化的重建 |
第二节 营造良好的社会伦理道德环境 |
一、自上而下,避免泛道德化 |
二、坚持抵制态度,探索创新家庭问题解决模式 |
三、通过引导与教育,明晰美德与道德边界 |
四、规范话语权,引导理性的社会舆论 |
第三节 构建良好的家庭伦理关系 |
一、转变家庭伦理认知,注重家庭与个人协同发展 |
二、强化道德修养,培养个人自我意识与自立人格 |
三、强调家庭协调责任,关注针对弱势群体的伦理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菲律宾阿基诺夫人道德资本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1. 选题缘由 |
2. 研究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1. 道德资本的含义 |
2.冻南亚女性政治领导人概况 |
三、学术史回顾 |
1. 道德资本的研究现状 |
2. 东南亚女性政治领导人概况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 研究内容 |
2.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科拉松·阿基诺道德资本的形成 |
一、科拉松·阿基诺其人 |
二、道德资本的建立 |
1. 尼诺·阿基诺的遗产 |
2. 马科斯的“缺陷” |
3. 女性特质 |
4. 形象“制造” |
第二章 道德资本的运用 |
一、一呼百应 |
二、名正言顺 |
三、改弦更张 |
四、强化“魅力” |
第三章 掌权之后道德资本流失的表现 |
一、政局不稳 |
二、腐败问题 |
三、人权问题 |
四、土地问题 |
第四章 科拉松·阿基诺道德资本流失的原因分析 |
一、先天畸形 |
二、后天不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论道德自由(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缘起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 |
四、重点难点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传统视野中的道德自由观 |
第一节 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的道德自由观 |
一、孔子的道德自由观 |
二、老子的道德自由观 |
三、佛教的经典道德自由观 |
第二节 西方传统伦理思想中的道德自由观 |
一、古希腊罗马时期的道德自由观 |
二、近代理性主义道德自由观 |
三、近代非理性主义道德自由观 |
第二章 道德自由的解释及其形而上学问题 |
第一节 “自由”的解释 |
一、“自由”的辞源学解释 |
二、“自由”的政治学和哲学解释 |
第二节 “道德自由”的解释 |
一、道德观念自由(道德精神自由)与道德行动自由 |
二、从道德观念自由到道德行动自由:道德自由的三个环节 |
第三节 道德自由与决定论 |
一、决定论与自由意志的相容性问题 |
二、自由意志的存在确证 |
第三章 道德自由的实现条件 |
第一节 道德自由实现的社会条件 |
一、物质经济条件 |
二、道德文化条件 |
第二节 道德自由实现的个体条件 |
一、个体的道德心理状况 |
二、个体的道德实践能力 |
第四章 道德自由的存在特征与现实意义 |
第一节 道德自由的存在特征 |
一、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 |
二、观念性与行动性的统一 |
三、普遍性与独特性的统一 |
第二节 道德自由的现实意义 |
一、道德自由与道德人格的塑造 |
二、道德自由与人生价值的实现 |
三、道德自由与社会和谐的促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价值标准体系的哲学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增减每个人利益总量: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终极价值标准 |
(一)增减每个人利益总量: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终极价值总标准 |
(二)最大利益净余额:利益冲突条件下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终极价值标准 |
(三)最大多数人最大利益标准:优先于最大利益净余额标准 |
(四)无害一人地增进利益总量:利益不相冲突条件下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终极价值标准 |
二正义与平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根本价值标准 |
(一)正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根本价值标准 |
(二)平等:最重要的正义 |
(三)社会正义理论 |
三人道与自由: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最高价值标准 |
(一)人道: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最高价值标准 |
(二)自由:最根本的人道 |
(三)自由主义:关于自由社会的人道主义理论 |
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价值标准体系:发生冲突的取舍原则 |
(一)正义:优先于人道与自由 |
(二)平等:优先于自由 |
(三)增减每个人利益总量:优先于正义与平等 |
四、论道德服从的发生条件(论文参考文献)
- [1]王阳明的“良知”与康德的“自由意志”之比较研究[D]. 唐锦锋. 湖北大学, 2021(01)
- [2]康德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D]. 宋梦洁. 曲阜师范大学, 2021(02)
- [3]法哲学视角下当代“体育成人”的研究[D]. 徐正旭. 上海体育学院, 2020(12)
- [4]论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功能[D]. 王蕾. 江苏大学, 2020(06)
- [5]休谟同情理论研究[D]. 曾允. 武汉大学, 2020(03)
- [6]论责任政治:政治生活的责任逻辑[D]. 张力伟. 吉林大学, 2020(08)
- [7]家庭环境中的道德绑架现象研究[D]. 张政.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8]菲律宾阿基诺夫人道德资本研究[D]. 王蒙蒙.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9]论道德自由[D]. 贺艺成.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10]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价值标准体系的哲学思考[J]. 王海明. 中国治理评论,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