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墙材革新迎来发展新阶段——访国家发改委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李静(论文文献综述)
王全辉[1](2017)在《节能砖与农村节能建筑市场转化项目总结报告》文中研究指明1项目介绍1.1项目起始及项目期由全球环境基金(GEF)资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农业部(Mo A)作为项目执行机构,共同开展的"节能砖与农村节能建筑市场转化"项目,在2010年5月正式启动。1.2背景及全球意义
梁存宁[2](2014)在《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规制研究 ——以重大措施类决策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危机日益引起重视,合法性危机主要表现在决策缺乏形式合法性,决策过程神秘、封闭,缺乏公开、参与,决策结果缺乏理性、决策结果不能真正地代表公众利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缺失严重影响法治政府的建设、社会秩序的稳定、健康公民社会的形成。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规制在于通过实体性及程序性的规制提升决策的合法性,进而提升实质意义上的正当性,减少决策过程中裁量权行使的恣意,同时,保障决策形塑未来公共秩序的积极功能。与实践中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广泛关注不同,行政法学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相对不足,对重大行政决策与传统行政行为的理论关系及其法律性质缺乏了解。以行政学科对行政决策的界定为基础,结合规范和实践层面上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描述来分析,可以认为,重大行政决策呈现了“动态过程”和“外在结果”的结构,本质上表现为利益衡量的政治化过程。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性质模糊不清,通过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后的决策事项的具体考察,重大行政决策并不能直接等同于传统行政法学上的行政行为。传统行政行为理论也并不足以对实践中多样性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理论解释。为了更好的认识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性质,需要将传统行政行为理论的“抽象和具体行政行为两分法”、“行政过程论”、“行政法律关系论”三个方法论结合起来,从综合的视角丰富对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性质的认识。将研究对象聚焦在重大措施类决策上,对实践中典型的重大措施类决策事例的具体描述和分析揭示了存在的问题,诸如过程性信息公开的缺失、决策程序的封闭、决策形式合法性缺失、决策方案理性不足、决策监督和责任机制的缺失等等。之所以产生上述问题,原因在于决策机关特殊的利益、盲目的管制自信、政治思维主导决策过程、决策裁量缺乏实体控制标准、体制上的监督障碍等等。为此,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规制的目标则在于解决以上问题,实现合法化,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正当性。而正当性则包含了若干不可或缺的价值品质。首先,要实现最低限度上决策的形式主义法治;其次,通过议程设置的法律规制将重大行政决策的权力事项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在此基础上,保障决策机关尽可能选择实现决策目标的最好方案,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的积极功能。归根结底,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规制旨在实现决策的正当化,正当化则最终可以归结为可接受性,即社会公众对决策过程和结果衷心的认可和接收,可接受性也不仅仅限于社会公众,还包括行政系统内部的可接受性。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规制的难点在于对裁量权的规制,重大行政决策“手段目的”式法规范构造与传统“要件效果”式法规范构造的不同决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所包含的裁量性质不同于传统行政裁量的性质,且决策裁量权具有同传统行政裁量不同的规制思路。裁量权行使正义与否与决策理性程度的高低紧密相关,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民主正当性的缺失、裁量目标的模糊、系统性偏见以及传统裁量基准的不适用性均说明了重大行政决策裁量接受规制的必要性。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裁量权规制总体上可从程序性规制和实体性规制两个层面展开,程序性裁量规制从重大行政决策议程设置的角度进行,实体性裁量规制则从重大行政决策目标设置以及决策方案选择两个方面来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的议程设置、目标设定、决策手段选择三个环节恰恰也构成了决策的核心内容,通过对过程中裁量的规制可以达到控制决策结果的目的。在实体性裁量的规制中,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作为规制基准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从司法审查视角运用比例原则来审视重大行政决策方案选择中的裁量问题,对于发现什么是科学、理性以及正当的重大行政决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除了从实体上对裁量权的控制外,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规制还体现在对于决策的过程性规制上,为了实现决策的正当化,决策往往要经由专家咨询、民主参与、合法性审查的步骤,规范文本中的这些步骤旨在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这三者的结合体现了重大行政决策复合型的正当化逻辑。同规范文本中体现的逻辑不同,规制实践中正当化逻辑的实现却有多种因素掣肘,诸如行政体制改革的滞后、行政理性的严重不足、专家功能发挥的障碍、公众参与缺乏有效性、结果导向的决策对正当程序的排斥、规制程序设计缺乏针对性等。为此,需从行政体制改革、公众参与的内外环境等多个面向入手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正当性。合法性最终可归结为政治意义上的正当性,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化还应关注到合法性本身的多层次性,对合法性有关法律、原则、价值多层次内容的分析有助于加深对重大行政决策正当性命题的理解。除多层次的合法性内涵外,重大行政决策的正当性还包括决策方案的“最佳性”,对最佳性的追求意味着行政法学的关注面除了在司法面向上关注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外,还在实体政策面向上关注行政活动的合理性。所谓最佳性是相对意义上经由广泛共识产生的,具有广泛可接受性的方案。行政法学对决策最佳性的关注将促进政府设计最佳的治理结构来应对公共领域的治理难题,如行政任务、政策目标与组织形态的匹配,政策工具的选择与政策目标的匹配等等,行政法学将在促进积极行政的角度发挥作用。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化还依赖于有力的监督,当前宪法和法律框架下的监督体制并不是专门针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的设计,在实际的监督功能发挥上也并不理想。同一般的行政活动不同,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还存在特殊性,除促成合法性外,能否促成决策的正当性也是应该考虑的因素。立足于现有的监督体制,应从人大监督和法院监督两个角度进行监督完善。有必要将决策前向人大报告的提法落实和制度化,提升人大监督的效力。也应探讨法院从合法性、合理性以及信息公开诉讼的角度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当前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制设计虽体现了复合的正当化逻辑结构,但是目前的设计总体上并未区分不同的重大行政决策类型,尚未针对不同的决策事项进行特别的设计,未能顾及到不同决类型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规制的特点。为使得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规制更具针对性,需要对重大行政决策做类型化的观察,勾勒出重大行政决策的谱系,发现谱系中不同决策所展现出的特别规律,用多样化的规制思路来应对现实中复杂的重大行政决策实践。遵循从具体到一般的归纳逻辑,结合具体行政部门的决策实务,不断总结特色性的重大行政决策规制经验,并对之进行提炼、升华,从而寻求重大行政决策有效规制的成功路径。
王元成[3](2013)在《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当代中国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是当代中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实际运行状况,是当代中国各项民主制度建立、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基础和条件,体现着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本质和发展水平。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性环节。本项研究主要以政治角色理论为分析工具,以全国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为研究对象,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研究者本人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的若干履职行为和相关亲身经历进行研究。本文试图以对全国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行为描述为研究进路,通过展现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产生和角色扮演的全过程,分析全国人大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及其与相应角色规范和角色期望之间的联系,从而描述和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运行情况,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制度规定及其运转情况,为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功能、认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某些特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本项研究认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是全国人大代表这一角色产生的基础,也是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和动力。作为个体的全国人大代表对代表角色期望的领悟以及代表再社会化过程对代表个体履职能力的影响使不同的代表在角色扮演过程中呈现出一定个性特点。代表角色所担当的其他角色,特别是代表所担当的其他政治角色对代表的角色扮演行为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代表在角色扮演过程中,其行为与角色期望的一致性程度、角色冲突、角色错位、角色超载等角色行为特征既与代表个体特征有内在联系,但从更深层次的原因看,其行为特征更多地反映了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在某些方面存在的欠缺。要使人大代表角色行为与角色期望实现更高程度的一致,解决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的角色冲突、角色错位、角色超载等问题,必须通过改革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相关政治体制。本文内容安排除导言和结论部分外,正文部分共分五章。导言部分的内容主要是介绍本选题的缘由和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对本文的主要分析概念进行解释,说明本研究的目的、研究思路、主要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等。第一章主要是介绍相关政治主体对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可以分为社会期望和角色自我期望。社会期望包括制度性期望和道德性期望。制度性期望对全国人大代表这一角色在履职过程中有明确的规范要求,这是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道德性期望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规范要求,主要靠社会舆论以及角色扮演者本人的内心信念发挥作用。角色自我期望是角色对自己行为模式的设想。角色期望最终要通过角色承担者本人对角色的领悟发挥作用,人大代表对角色期望的领悟是代表角色扮演的动力和主观前提。第二章主要是描述全国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挑选和确定过程,分析这一过程的主要特点及其对人大代表角色扮演可能产生的影响。人大代表的产生过程是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角色期望具体化为一个个代表的过程,当选代表是政治角色的具体承担者和扮演者。第三章主要是描述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角色扮演行为,并总结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第四章主要是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角色扮演行为,并分析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行为模式的特点。第五章主要是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再社会化的内容、主要途径、特点及其对代表角色扮演行为的影响等。本文最后概括了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并对如何更好地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进行了探讨。
王启东[4](2010)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研究》文中提出由于全球气候异常天灾频传,威胁人类的生存环境,于是联合国在1992年签署《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又在1997年于日本签署《京都议定书》,订立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规范发达国家,必须在2008-2012年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量低于1990年的5.2%。该议定书为具有温室气体约束力的国际公约,并于2005年2月6日正式生效,开启进入全球合作抗暖化的实践阶段。随着中国的“增长”、“崛起”和“发展”作为全球化最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是国际焦点,不仅受到世界各国和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的关注,而且受到各方的重视和讨论。全球问题必须以宏观面来检视,本文从全球治理出发,以国际关系及国际法的视角考察,从历次主要国际环境会议和多方立场。中国为发展中国家,依议定书的规定有共同的责任,但不承当减量的义务。美国曾以中国没有承当义务为由退出公约,后虽然签下巴里岛路径图,但在哥本哈根会议依然掣肘中国。欧盟也软硬兼施,加上原本和中国同盟的小岛国联盟,因国土即将淹没,面临生存问题,与中国也渐生芥蒂。且中国的环境生态脆弱,近年来天灾不断,面临国内外的压力,必须严肃正视。中国高经济成长带来高污染,污染排放量跃登世界第一。然而国内还有很多人的生活落后,脱离贫穷必须经济发展。在环保与经济成长冲突下,本文检视国际合作及法律规范,国内对环境治理全面检视实践面,以及未来的走向。考察中国目前成就,展望未来以达成可持续发展成为目的。这是工业革命后,人类生活的大革命,势必无可回避。
谭建军[5](2009)在《记忆的浪花——墙改20年往事回顾》文中认为仿佛昨天我们还在讨论,如何对毁田耗能的黏土实心砖来一场改革,今天,历史的车轮已碾过20个春秋,祖国大地已被无数的新型墙材与节能建筑所点缀。站在这历史的节点,展望墙改与建筑节能的明天,
李蒙蒙[6](2008)在《行业的盛会 展商的舞台 贸易的平台——第二届中国国际墙材展在广州成功举办》文中研究说明秋风送爽,硕果飘香。9月20日,第二届中国国际新型墙体材料技术装备及产品展览会在广州圆满落下帷幕。在为期4天的展期中,海内外数万客商齐聚羊城,齐推新型墙材行业发展,共享行业发展无限商机。
李庆繁[7](2008)在《将“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纳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值得商榷》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首先就行业标准《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技术水平低下进行了讨论;并就其粉煤灰用量,以及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所进行的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水化机理试验研究生成的水化产物,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说明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与"免烧砖"同属耐久性能低劣的非蒸压粉煤灰硅酸盐制品,不能满足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需要,将给建筑工程留下隐患。因此,将"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纳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值得商榷。
李庆繁[8](2008)在《将粉煤灰“免烧砖”的同类制品“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纳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值得商榷》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就行业标准《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技术水平低下进行了讨论;根据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所进行的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水化机理试验研究生成的水化产物,对照相关国家标准说明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与"免烧砖"同属耐久性能低劣的非蒸压粉煤灰硅酸盐制品,不能满足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需要,将给建筑工程留下隐患。因此,将"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纳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值得商榷。
王霄京[9](2007)在《解振华张人为观看全国墙体材料革新成就展》文中指出本刊讯9月24日,由中国建材联合会和国家建材展贸中心联合主办的"全国墙体材料革新成就展览会暨第一届中国国际新型墙体及设备展览会"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隆重开幕。
白月枝[10](2004)在《墙材革新迎来发展新阶段——访国家发改委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李静》文中研究表明
二、墙材革新迎来发展新阶段——访国家发改委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李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墙材革新迎来发展新阶段——访国家发改委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李静(论文提纲范文)
(1)节能砖与农村节能建筑市场转化项目总结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 项目介绍 |
1.1 项目起始及项目期 |
1.2 背景及全球意义 |
1.2.1 中国农村建筑行业巨大的节能减排前景 |
1.2.2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工作 |
1.2.3 农业部高度重视农村地区节能减排, 努力推动新型墙材与农村地区节能建筑的应用 |
1.3 项目直接目标与发展目标 |
1.4 预期成果 |
1.5 项目组织和机构安排 |
2 项目实施 |
2.1 项目实施/执行的协调与运作 |
2.2 适应性管理 |
2.2.1 项目逻辑框架为适应性调整留足了空间 |
2.2.2 机构安排 |
2.2.3 伙伴关系建立 |
2.2.4 管理与实施策略 |
2.3 伙伴安排 |
2.4 跟踪评估 |
2.4.1 项目日常跟踪评估 |
2.4.2 项目影响及节能减排效果的跟踪评估 (1) 节能砖生产 |
2.4.3 示范推广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及跟踪评估 |
2.4.4 中期评估及项目的反应与行动 |
3 项目成果及产出 |
3.1 项目组成部分1:信息传播和意识提高 |
3.1.1 建立并正式运行了节能砖与农村节能建筑信息传播网络 |
3.1.2 项目多媒体宣传产品的制作与发行 |
3.1.3 项目培训与综合宣传 |
3.1.4 国际交流 |
3.2 项目组成部分2:政策开发和制度支持 |
3.3 项目组成部分3:资金支持和融资能力提高 |
3.3.1 开展项目示范和推广企业的投融资能力评估 |
3.3.2 设计完善了可持续的融资模式 |
3.4 项目组成部分4:示范推广和技术支持 |
3.4.1 示范工程建设 |
3.4.2 推广工程建设 |
3.4.3 技术支持 |
4 项目的总体评价 |
4.1 相关性 |
4.2 有效性及效率 |
4.3 国家驱动 |
4.4 主流化和可持续性 |
4.4.1 信息传播 |
4.4.2 政策 |
4.4.3 金融 |
4.4.4 技术 |
5 经验与体会 |
5.1 整合资源、协调配合是项目成功的根本保证 |
5.2 严格管理、科学决策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 |
5.3 农村居民和农村制砖企业是项目实施的利益主体 |
5.4 有针对性的宣传与知识共享是扩大项目可持续推广的首要途径 |
5.5 适应性调整是项目管理积极有效的重要手段 |
6 未来展望 |
(2)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规制研究 ——以重大措施类决策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本文研究对象界定 |
五、研究的思路和框架 |
第一章 重大行政决策的基本问题 |
第一节 什么是行政决策? |
一、学说上的诠释 |
二、规范上的表现 |
三、本文主张 |
四、周边概念区分 |
第二节 何为“重大”行政决策 |
一、如何理解“重大”? |
二、选择“重大”行政决策作为研究对象的必要性 |
三、怎样认定“重大”的行政决策? |
第三节 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性质 |
一、研究行政决策法律性质的意义 |
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性质的界定——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为分析样本 |
三、重大行政决策理论构造的新基点 |
第二章 重大行政决策实践剖析 |
第一节 实践中的典型重大行政决策事例 |
一、概述 |
二、本文重大行政决策事例选择依据 |
三、补充说明 |
第二节 事例介绍 |
一、国务院房地产调控“限购令”决策事例 |
二、公安部“消防禁令”决策事例 |
三、山西“煤改”决策事例 |
第三节 问题分析 |
一、过程性信息公开缺失 |
二、决策程序封闭 |
三、决策缺失形式合法性 |
四、决策方案理性不足 |
五、决策监督和责任机制缺失 |
第四节 原因归纳 |
一、决策惯性及利益纠葛导致信息不公开 |
二、程序封闭源于管制盲目自信 |
三、政治思维而非法治思维主导决策过程 |
四、裁量缺乏实体控制标准导致理性缺失 |
五、体制上的监督障碍及对决策的消极规避 |
第五节 法律规制目标 |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正当化 |
二、决策正当化应包含的价值目标 |
第三章 重大行政决策的裁量属性 |
第一节 法规范构造 |
一、传统行政法规范的构造模式——“要件-效果” |
二、重大行政决策法规范的构造模式——“目的手段” |
三、两种法规范构造模式之比较 |
第二节 裁量属性 |
一、重大行政决策裁量生成之背景 |
二、重大行政决策裁量的定位 |
第三节 规制动因 |
一、民主正当性的缺失 |
二、裁量目标的模糊 |
三、系统性偏见 |
四、传统裁量基准的不适用性 |
第四节 规制基准 |
一、比例原则的内涵 |
二、比例原则作为决策裁量基准的体现 |
三、简评 |
第四章 重大行政决策裁量的规制 |
第一节 程序性裁量的规制:决策议程设置 |
一、议程设置法律规制的意义 |
二、实践中的规制思路 |
三、议程设置的决定因素 |
四、规制缺陷的法律问题 |
五、议程设置的规制要点 |
第二节 实体性裁量的规制(一):决策目标确定 |
一、决策目标的事实基础 |
二、决策目标的形成 |
第三节 实体性裁量的规制(二):决策手段选择 |
一、决策手段选择——“目标匹配” |
二、决策手段选择——“最小侵害” |
三、决策手段选择——“均衡性” |
第四节 公安部消防“禁令”决策裁量的规制—兼谈比例原则的运用 |
一、议题设置正当性 |
二、决策目标的确定——“遏制火灾多发势头,保护生命财产安全”..157三、决策手段的选择——“低等级保温材料的禁止使用” |
第五章 重大行政决策的过程性规制 |
第一节 规制背景 |
一、行政过程政治化的普遍趋势 |
二、参与式治理模式的兴起 |
第二节 过程性规制的构造 |
一、过程性规制的基本环节 |
二、复合的正当化构造——结构与逻辑 |
三、正当化程序构造间的逻辑关系 |
第三节 正当化功能实现的制约因素 |
一、行政体制改革的滞后与自我建构型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机制间的不匹配性 |
二、行政官僚理性严重不足导致重大行政决策偏离公共利益 |
三、专家客观立场的实践困境及专家知识进入决策的障碍 |
四、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依赖于完善的内部机理与外部环境 |
五、结果导向的政府决策实践挤压了法律程序的理性空间 |
六、复杂的政府决策样态决定了统一程序规制的困难 |
第四节 重大行政决策正当化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 |
一、多层次的合法性 |
二、重大行政决策的“最佳性” |
三、正当化的相对性 |
四、在程序共识中实现正当化 |
第六章 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 |
第一节 现行监督体制 |
一、监督框架 |
二、监督标准 |
第二节 监督功能发挥 |
一、当前监督简况 |
二、决策监督的特殊性 |
第三节 监督机制完善 |
一、权力机关的监督 |
二、法院的监督 |
第七章 重大行政决策的谱系及类型化规制 |
第一节 类型化规制的思路 |
第二节 重大行政决策谱系:标准及意义 |
一、以决策领域为标准:经济性规制决策和社会性规制决策 |
二、以决策裁量权大小为标准:技术性决策与准政治性决策 |
三、以决策参与方的相互关系为标准:命令控制型、合意型、引导型重大行政决策 |
第三节 实践领域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划分 |
一、实践面向的重大行政决策类型 |
二、规制设计的专门化 |
三、简评 |
第四节 现实主义的解决方案 |
一、差异化的规制策略 |
二、类型化规制的深入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和选题的意义 |
1. 笔者本人的履职与学习经历是引发本项研究的直接原因 |
2. 本项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
3. 本项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
二、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 |
2. 对人民代表大会运行机制的研究 |
3. 对人民代表大会与执政党关系的研究 |
4. 对人大代表的研究 |
5. 对国外议会和议员的研究 |
三、研究目的、分析工具与研究思路 |
1. 研究目的 |
2. 分析工具和主要概念 |
3. 研究思路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六、篇章结构 |
七、研究个案的相关基本情况 |
第一章 角色期望: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和动力 |
一、制度性期望 |
1. 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制度性期望 |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制度性期望 |
3、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旳制度性保障 |
二、道德性期望 |
1.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
2.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是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
3.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有丰富的法律知识 |
4.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
5.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正确处理党的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之间的关系 |
6.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有为民请命的精神 |
三、自我期望 |
四、角色领悟 |
五、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期望的特点 |
1. 制度性社会期望的法律规范性特点不突出 |
2. 制度性社会期望与道德性社会期望之间无明显界限 |
3. 各种社会期望之间以及角色自我期望与社会期望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 |
第二章 推荐、考察与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角色的选择与确定 |
一、代表候选人名额的确定与分配 |
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提名过程 |
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织考察与初步确定 |
1. 考察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织机构 |
2. 考察内容与过程 |
3. 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初步确定 |
4. 后续材料工作 |
四、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正式确定 |
1. 省委会议讨论 |
2. 各党派和人民团体民主协商 |
五、正式候选人的确定与投票选举 |
1. 正式候选人的确定 |
2. 投票选举 |
六、当选代表的资格审查与确认 |
七、全国人大代表角色产生过程的特点 |
1. 代表产生过程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 |
2. 组织推荐提名是当选代表的重要前提 |
3. 组织推荐和考察过程集中体现了党对代表角色的社会期望 |
4. 投票选举是代表当选的决定性环节 |
5. 代表候选人个人在选举中难以发挥作用 |
6. 代表来源形式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
7. 代表产生过程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特点 |
第三章 议案、审议与表决: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角色扮演 |
一、大会前的准备工作 |
1. 会议通知 |
2. 赴京报到 |
3. 建团会议 |
4. 预备会议 |
二、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 |
1. 会议议程 |
2. 会议日程安排 |
三、向大会提交代表议案和建议 |
1. 提交代表议案、建议的具体要求 |
2. 会议提交议案、建议情况 |
四、听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报告和各项议案的说明 |
1. 第一次全体会议 |
2. 第二次全体会议 |
3. 第三次全体会议 |
4. 第四次全体会议 |
五、审议各项议案和工作报告 |
1. 3月5日下午,代表团第一次全体会议 |
2. 3月6日,代表小组第一次会议 |
3. 3月7日上午,代表团第二次全体会议 |
4. 3月7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二次会议 |
5. 3月8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三次会议 |
6. 3月9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四次会议 |
7. 3月10日上午,代表小组第五次会议 |
8. 3月10日下午,代表团第三次全体会议 |
9. 3月11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六次会议 |
10. 3月12日上午,代表小组第七次会议 |
11. 3月12日下午,代表团第四次全体会议 |
12. 3月13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八次会议 |
13. 3月13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九次会议 |
六、会议简报交流 |
1. 印发简报的目的 |
2. 简报的特点 |
七、对工作报告决议案和其他议案决议进行表决 |
1. 大会表决办法 |
2. 大会议程和表决程序 |
八、选举和决定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 |
1. 选举、决定和表决办法 |
2. 会议期间代表对人选的酝酿过程 |
3. 投票选举和表决 |
九、大会期间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 |
1. 规范性一致是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基本取向 |
2. 审议过程客观上成为代表行为实现规范性一致的重要准备 |
3. 角色冲突是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的伴随现象 |
4. 代表在会议期间存在较严重的角色超载现象 |
5. 角色扮演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角色错位现象 |
6. 代表角色行为具有重要的象征性功能 |
7. 提交议案和建议成为代表个体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 |
第四章 视察、执法检查与专题调研: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角色扮演 |
一、代表视察 |
1. 会前集中视察 |
2. 专题性集中视察 |
二、执法检查 |
1. 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 |
2. 参加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 |
三、专题调研 |
1.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 |
2.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 |
四、参加代表小组活动 |
1. 驻泰全国人大代表小组成立情况 |
2. 驻泰全国人大代表小组活动 |
五、列席有关会议 |
1. 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
2. 列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六、联系人民群众 |
1. 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
2. 通过走访联系群众 |
3. 通过新闻媒体及互联网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
4. 向有关专业人士请教 |
5. 应有关部门邀请担任社会监督员 |
七、闭会期间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 |
1. 代表角色行为规范性一致程度明显降低 |
2. 代表角色冲突广泛存在 |
3. 代表角色超载现象更为严重 |
4. 代表角色错位现象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
5. 代表角色行为的象征性功能淡化,制度性功能显现 |
6. 代表角色行为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性空间 |
第五章 培训、研讨与经验交流:全国人大代表角色的再社会化 |
一、专题培训 |
1. 2008年第八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 |
2. 2009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 |
3、2010年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代表培训班 |
4. 2011年第三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 |
5. 2012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 |
二、履职经验交流与专题研讨 |
1. 履职经验交流 |
2、履职专题研讨 |
三、代表再社会化的其他途径 |
1. 有关部门寄送的履职所需资料 |
2. 地方人大常委会及其他相关部门为代表订阅的其他资料 |
3. 代表专用电子信箱 |
四、代表角色再社会化的特点 |
1. 代表再社会化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主体特点 |
2. 代表再社会化内容方面的特点 |
3. 代表再社会化过程中接受培训的代表构成方面的特点 |
4. 代表再社会化时间安排方面的特点 |
5. 代表再社会化的作用方面的特点 |
结论与讨论 |
一、本项研究的主要结论 |
1. 角色期望决定着代表角色的选择及其行为特点 |
2. 代表角色的产生过程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能和特性 |
3. 代表角色行为模式反映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特点 |
4. 代表角色行为模式是现行政治体系稳定运行的基础 |
5. 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遭遇的困境反映了现行制度的某些欠缺 |
6. 代表角色再社会化有利于提高代表的政治觉悟和履职能力 |
二、进一步的讨论:如何更好地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 |
1. 更加突出代表角色制度性社会期望的法律规范性特点 |
2. 进一步完善代表选举程序 |
3. 实现代表角色与相关角色的有效分离 |
4. 完善人大会议制度 |
5. 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
6. 创新代表角色再社会化的实现形式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4)后《京都议定书》时代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绪论 |
第一节、研究目的与意义 |
第二节、研究范围 |
第三节、相关文献评析 |
第四节、研究方法及架构 |
注释 |
第一章 全球化治理理论对中国减排义务的影响 |
第一节、全球化之概述 |
第二节、全球治理理论及其对中国减排义务的影响 |
第二节、社会资本理论及其对中国减排义务的影响 |
第三节、全球环境治理的各种组织及其对中国减排义务的影响 |
第四节、全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
第五节、小结 |
注释 |
第二章 温室气体减排国际义务的规范分析 |
第一节、《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项下的减排国际义务 |
第二节、中国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实现立场的国际法分析 |
第三节、《京都议定书》项下的减排国际义务 |
第四节、《京都议定书》项下中国承担的减排义务及展望 |
注释 |
第三章 中国履行《京都议定书》减排义务的障碍与发展 |
第一节、中国关于减排国际义务的国际法理论和现实根据分析 |
第二节、中国履行减排义务的障碍与基本立场 |
第三节、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的发展趋势:从巴里岛路线图到哥本哈根会议 |
第四节、欧盟地区关于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的立场及其国际法分析 |
第五节、美国关于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的立场及其国际法分析 |
第六节、小岛国联盟对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的立场及其国际法分析 |
注释 |
第四章 中国履行《京都议定书》减排义务的制度建构、成就与展望 |
第一节、理论与实践之政策工具 |
第二节、环境税收制度 |
第三节、碳排放交易制度 |
第四节、清洁发展机制 |
第五节、可再生能源制度及其它代表性制度 |
注释 |
结论 |
第一节、潮流与变迁 |
第二节、理论反思与研究发现 |
第三节、前瞻评估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会议历程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
索引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后记 |
(5)记忆的浪花——墙改20年往事回顾(论文提纲范文)
(一) |
(二) |
(三) |
(四) |
(6)行业的盛会 展商的舞台 贸易的平台——第二届中国国际墙材展在广州成功举办(论文提纲范文)
盛装开幕宾朋云集 |
把握时代脉搏把脉节能减排 |
1、新型墙材节能减排及建材工业利废研讨会 |
2、聚焦四川震后建筑废弃物处理利用 |
3、专家聚首畅谈中国新型墙体材料发展 |
4、建材工业利废论坛精彩纷呈 |
海内外观众大欢聚把握商机共享科技 |
相约北京再创辉煌 |
四、墙材革新迎来发展新阶段——访国家发改委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李静(论文参考文献)
- [1]节能砖与农村节能建筑市场转化项目总结报告[J]. 王全辉. 砖瓦世界, 2017(02)
- [2]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规制研究 ——以重大措施类决策为例[D]. 梁存宁. 华东政法大学, 2014(12)
- [3]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D]. 王元成. 华中师范大学, 2013(12)
- [4]后《京都议定书》时代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研究[D]. 王启东. 暨南大学, 2010(09)
- [5]记忆的浪花——墙改20年往事回顾[J]. 谭建军.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 2009(01)
- [6]行业的盛会 展商的舞台 贸易的平台——第二届中国国际墙材展在广州成功举办[J]. 李蒙蒙. 中国建材, 2008(11)
- [7]将“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纳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值得商榷[J]. 李庆繁. 砖瓦世界, 2008(03)
- [8]将粉煤灰“免烧砖”的同类制品“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纳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值得商榷[J]. 李庆繁. 砖瓦, 2008(03)
- [9]解振华张人为观看全国墙体材料革新成就展[J]. 王霄京. 中国建材, 2007(10)
- [10]墙材革新迎来发展新阶段——访国家发改委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李静[J]. 白月枝.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 2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