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监会公布证券业开放进程(论文文献综述)
朱珊珊[1](2021)在《证券业开放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国际经验与实证分析》文中认为
张璇[2](2020)在《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制度是规范个人行为的各种规则和约束,制度的主要作用是通过提供有效信息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形成对经济人的激励与制约。因此,制度是否有效对于制度相关人来说至关重要。股票市场的规范发展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01年3月,中国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度;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顶层规划重构概念以及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度改革;2019年11月,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2020年3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建设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在此背景下,分析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发现制度设计与执行缺陷,构建高效、合理、被相关人普遍认同和遵守的制度,已经显得越来越迫切。本文选取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研究这一选题,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进行分析与客观评价,并提出提升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建议。本文的主要内容为:第一,界定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并分析相关的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由于尚未有学者对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进行界定,因此,本文在借鉴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对于制度有效性理解的基础上,提出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包含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从应然性理解,指价值意义上的制度有效性,即股票市场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另一层含义是从实然性理解,指结果意义上的制度有效性,即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效率。通过分析制度、交易费用、制度变迁及包容性制度等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形成了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两个评价标准:第一是股票市场制度应然有效性,主要评价股票市场制度的合理性,重点考察制度设计、制度实施机制及制度参与主体三个维度;第二是股票市场制度实然有效性,主要评价制度成本既定下股票市场制度功能效率。第二,比较分析中国股票市场制度与美国股票市场制度。诱致性制度变迁引致中国股票市场制度的产生,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推动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发展。在中国股票市场发展过程中,随着相关制度的完善,股票市场制度功能的发挥也由以本源功能、基本功能为主逐步发展到本源功能、基本功能、衍生功能共同作用。在阐述美国股票市场制度发展基础上,通过对比分析中美两国股票发行制度、退市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保护制度等制度的基本规定及实际运行效果,发现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建设的优势与不足,为评价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打好实践基础。第三,分析及评价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应然有效性。运用定性分析方法从三个方面分析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安排的合理性,评价标准包括:股票市场制度安排的普适性与包容性、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的有效性、股票市场制度对参与主体的约束力。中国股票市场在中央政府将区域性股票市场推向全国的过程中,将其作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主要场所,政府成为上市公司和中介服务机构的“隐性担保人”,政府主导与市场均衡、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冲突导致股票市场制度安排缺乏一定的稳定性与包容性,并未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监管层监管职能错位、监管方式行政化、监管制约机制匮乏导致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低效;上市公司违规频发、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缺失、投资者行为偏差导致股票市场制度软约束。因此,在应然性方面,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安排不尽合理,制度是低效的。第四,分析及评价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实然有效性。运用定量分析方法评价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效率,即股票市场基本功能和衍生功能效率。对于筹资-投资功能效率的分析,选取筹资总额、投资者收益率、IPO公司数量、退市公司数量、直接融资比率、国内生产总值、股票流通市值、平均换手率、居民储蓄存款增加额等指标构建DEA模型,结果表明,中国股票市场筹资-投资功能效率整体为“弱有效”,投资功能是缺失的,但2015年以后筹资功能效率经过测算为“有效”,说明中国股票市场自2015年以来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筹资功能效率得到较大提升。对于资本定价功能效率的分析包括股票发行市场和股票交易市场两个方面,结果表明中国股票市场资本定价功能整体效率较低,上证综合指数、深圳成分指数和创业板综合指数三种代表性股票指数呈现均值回避特征,股票交易市场资本定价功能缺失;股票发行市场虽然资本定价功能效率不高,但从分阶段来看,发行定价机制是日趋合理的,定价效率也在逐步提高,进一步说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建设方向的合理性。对于资本配置功能效率分析,在资本配置效率经典模型基础上构建以净资产融资率为被解释变量、净资产收益率为解释变量的回归模型,从行业和地区两个维度分析中国股票市场资本配置效率,结果表明,中国股票市场资本配置行业间、地区间差异较大,资本未能实现向高报酬率行业或地区的流入,反而流向了低报酬率行业或地区,资本未被有效使用,资本配置功能效率较低。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功能效率的分析,选取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管理层激励、信息披露以及财务绩效等方面的指标构建DEA模型,经过测算,188家上市公司中仅有23家公司的公司治理效率为“有效”,占比为12.23%,股票市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对于分散风险功能效率的分析,选用Va R方法和GARCH模型测度沪深300指数风险并与标准普尔500指数进行比较,结果表明,沪深300指数的日Va R值偏高且波动性较大,中国股票市场承担较高风险,分散风险能力较弱,分散风险功能效率较低。对于信息传递功能效率的分析,选取上证综合指数月度收益率、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CPI指数变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进口增长率、出口增长率、M0增长率、M1增长率、M2增长率等构建多因素回归模型,结果表明股票市场与宏观经济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但Granger因果关系并不显着,股票市场信息传递功能尚未充分发挥其效用。第五,提出提升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建议。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无论是从应然性方面还是实然性方面都能够看出,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整体是低效的。因此,提升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主要建议包括: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变迁应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以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全面推行为突破口进行“市场化”取向的制度创新;通过重新定位监管层监管职能、构建市场化监管机制、形成国家层面和全社会范围内的外部监督机制以提高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的执行力度;通过控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诚信制度建设以及培育理性投资者强化股票市场制度约束力。
戴婧[3](2020)在《贸易开放对我国金融发展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对外贸易是经济发展的“发动机”,金融业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二者紧密依存,相互渗透。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经济蓬勃发展,实现了由“封闭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的完美转身,对国际贸易和资源流动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日益加强,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由于中国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最初构思是优先发展对外贸易、积累贸易顺差,这使得金融的发展滞后于贸易开放的进程。与其他贸易强国相比,我国的金融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劣势,发展不平衡,区域化差距明显,制度设计滞后于市场发展变化,贸易与金融没有很好地相互协调配合。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日益密切的经贸交往需要强大完善的金融体系的支撑,贸易与金融的协调发展对一国的经济实力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审慎分析贸易开放条件下我国金融发展的情况以及贸易开放对金融发展的影响,以期为制定针对性的经济发展政策建议提供依据。本文旨在通过分析银行、保险、证券这三大金融行业的规模、效率以及绩效指标,分别考察它们和我国贸易开放度的关系。首先分析1993—2017年贸易开放如何影响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规模和效率,总体来看,贸易开放显着促进银行业的规模增长,但与其效率提升则呈负相关;进一步将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划分为东、中、西三部分进行考察,结果表明,东中部地区贸易开放显着促进银行业发展,而与西部地区则关系不显着。其次,由于全国证券业数据缺失较多,因而只分析2007—2018年证券业发展规模和绩效指标,发现证券业规模和绩效的发展是导致贸易开放水平提高的原因;再次,鉴于保险业数据的可得性,分析1998—2017年全国保险业发展的规模和效率,发现贸易开放虽然与其关系不显着,但它是导致保险规模与效率发展的原因。最后,综合以上实证分析结果,得出结论,立足我国发展国情,分别基于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的贸易和金融发展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王运金[4](2020)在《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发展与稳定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十世纪中叶,基于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刺激国内经济增长的考虑,发达国家纷纷开始启动金融自由化进程。进入80年代,发展中国家开始不同程度地放开跨境资本的流动限制。资本账户开放所带来的全球资本配置效率的提高、金融技术的革新、监管体系的升级、国际资本的流入等众多优势,更好地弥补了发展中国家经济迅速增长所产生的资金缺口,同时也刺激了其国内的金融发展。但是在放松金融抑制,加快金融开放步伐的同时,资本账户开放也为一些发展中国家带来了众多问题。资本账户开放扩大了“热钱”的迅速涌入与迅速撤离、发达国家货币政策的溢出效应、其他国家经济危机的传染效应等的影响,给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与金融发展带来了巨大冲击。“激进式”的资本账户开放增加了发展中国家金融系统与金融市场的脆弱性,降低其抵御负面外部冲击的能力,国内宏观调控措施的实际效果受到影响,货币政策独立性受到挑战。虽然金融开放是未来的全球各国都要面临的重大任务,是一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未来趋势,但历史表明资本账户开放并不一直都是“好事”,甚至在特定历史时期完全开放资本流动意味着“任人宰割”。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拉丁美洲国家的经济危机、2008年美国次级贷款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欧洲债务危机等事件带来的全球性或地区性危害,提醒了世界各国政府要谨慎对待资本开放。泰国、巴西、印度尼西亚等国“激进式”的资本开放在强大的负面外部冲击下带来经济增速下滑,金融系统瘫痪,政府失去信任,政策无法实施,失业率上升,甚至国内局势动荡等问题。印度等国“渐进式”资本开放也容易错过参与国际金融规则制定、吸纳国际资金发展经济、实现金融发展等契机,降低金融发展活力,经济增长缺乏动力。如何根据本国的国内经济、政治、科技、金融等方面的发展水平决定何时启动金融开放,如何加快金融改革,如何防范金融风险,缓解金融冲击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都是一个急于迈入发达国家行列的发展中国家需要考虑的问题,一个关系到国家与民族富强的问题。与资本账户开放对经济增长的潜在推动作用相比,本文更为关注资本开放对金融发展的推动作用和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为此,本篇文章从发展与稳定两个维度考察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的影响。(1)以研究的现实背景出发,针对以往的国际金融发展状况,寻找问题,并提出论点,即资本账户开放在促进金融发展的同时,也可能影响原本金融系统的稳定。为此本文整理了整篇文章的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确定了目标与论证步骤。(2)本文从金融开放、金融发展与金融稳定的概念界定着手,分析了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的对立关系,金融自由化与资本账户开放关系,并梳理了金融开放、金融发展与金融稳定的相关文献研究。其中,本文还考虑了金融开放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及其产生重要影响的绩效条件的两个方面:资本账户开放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及其产生重要影响的绩效条件,金融业开放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及其产生影响的绩效条件。本文还对金融开放(资本账户开放与金融业开放)的衡量指标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在文献综述部分,本文着重对资本账户开放与金融发展关系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也整理了资本账户开放与金融发展关系的相关文献,其中还包括金融发展的测度、金融深度的测度、金融安全的测度、金融稳定的测度。(3)本文对中国资本账户开放进程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包括历史回顾与未来展望,政策措施与实施效果。2018年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上的讲话更是向世界明确表达了中国不断对外开放的意愿,将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创造更优、更具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中国资本账户开放进程,虽尚未完成,但有张有弛,总体上较为稳健。(4)本文研究了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发展的影响,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两个角度展开讨论。其中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实证分析了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发展的影响,利用事件分析法将资本账户开放政策与金融市场的发展联系起来,通过企业的融资约束指标衡量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深度与宽度的影响。(5)本文还实证分析了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稳定的影响。首先从宏观层面分析全球主要国家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然后分别从证券市场稳定与外汇市场稳定的角度,以构建证券市场压力指数和外汇市场压力指数为主要方法,分析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子市场稳定的影响。(6)本文针对以上的研究结论,结合中国资本账户开放历程与中国经济与金融发展水平,提出了中国未来资本账户开放的政策选择。大体从三个角度出发,即设计科学合理的资本账户进一步开放的方案、构建金融开放成熟度评估系统、加强金融开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表现为事前的方案设计与模拟评估,事中的安全与风险管理,事后的政策调整。本文得出的结论主要为以下几点:(1)宏观实证分析发现,一国的资本账户开放能够有效地促进金融发展,提高资金配置效率,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刺激信贷与投资。(2)通过对微观企业的实证分析,本文发现资本账户开放有利于提高资本在企业层面的配置效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题。尤其是对于那些拥有较高融资约束的企业,资本账户开放政策能够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更有效地实现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配置。资本账户开放政策向市场释放了强有力的利好预期,有利于金融发展与企业增长。(3)经过实证分析,本文发现资本账户开放并没有对金融不稳定性产生较为显着的影响。(4)为了进一步考量资本账户开放对不同金融子市场的稳定性影响,本文经过实证分析发现,资本账户开放在股票市场的稳定性上呈现出较大的负面影响,增大了股票市场的压力,降低了防御风险的能力。(5)同样的,实证结果发现资本账户开放对外汇市场的稳定性并没有产生较为显着的负面影响。对于金融体制尚未发展完善的国家来说,资本账户开放容易激活金融发展过程中诸多不稳定性因素,道德风险、系统性风险、技术风险等将更加难以监控与管理。只有在国内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制度、法律、民众素质、政府能力等方面都具备较好的基础,才能加快推进资本账户开放进程。而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资本账户开放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存,需发展与稳定并重,只有规划出科学的金融开放方案,才能监控好潜在风险,实现金融的稳步发展。
刘何[5](2020)在《外资参股券商对IPO定价效率的影响路径研究》文中认为证监会宣布将于2020年取消我国证券业对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限制,我国证券市场即将迎来全面对外开放的新篇章。券商作为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市场中生产财务信息和认证新股发行企业质量的重要中介机构,外资机构的进入会直接影响我国券商的声誉、执业水平与监管力度,而券商的声誉、执业水平以及对IPO公司监管力度均会影响IPO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继而对IPO市场的效率产生差异化影响。基于此,本文拟从外资参股我国券商的视角出发,探讨外资参股券商对IPO定价效率的影响机制与作用路径,以期为我国证券市场引进外资提供政策参考。首先,本文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与信息不对称理论,创新性地从制度嵌入效应、技术溢出效应、券商声誉机制三方面对外资参股券商、IPO公司盈余管理与IPO定价效率三者间的相关性展开讨论,以此探索外资参股券商影响IPO定价效率的机制与路径;其次,以2007-2018年A股IPO公司为研究样本,选择修正的琼斯模型估计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衡量盈余管理,将其作为解释变量,以新股发行价与首日收盘价的偏离程度衡量IPO定价效率,并将其作为被解释变量,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均值差异检验、OLS回归分析、PSM分析法检验外资参股券商、IPO公司盈余管理与IPO定价效率三者间的相关性,研究表明:(1)我国发行公司在首次公开募股前普遍存在盈余管理的行为,且外资参股券商能够显着降低IPO企业盈余管理程度;(2)外资参股券商所承销的企业IPO定价效率显着高于境内券商,且券商的外资持股比例对外资参股券商的IPO定价效率存在差异化影响;(3)发行公司IPO前的盈余管理行为会引起新股发行价偏离新股发行公司内在价值,影响IPO定价效率,进一步研究发现,盈余管理在外资参股券商与IPO定价效率之间存在完全中介效应,即外资参股券商是通过抑制IPO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继而提升IPO定价效率,验证了外资参股券商影响IPO定价效率的具体路径,本文控制了券商层面的自选择问题与替代性解释,实施稳健性观察后,实证结论依旧成立;最后,本文的研究结论填补了目前外资参股券商与IPO市场效率研究的盲区,对发行公司挑选券商以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具有参考价值,从促进IPO定价效率提升的角度,为检验我国证券市场放开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政策的有效性提供了实证依据。
余洋[6](2019)在《JH证券机构业务竞争战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证券行业进入扩容发展新时期,随着资本对外开放进程加快和行业竞争加剧,收入结构中主要依赖于传统经纪业务和通道业务的中小型证券公司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战略管理能力将是决定证券公司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本文研究目的是为JH证券制定机构业务竞争战略。首先,对研究所依据的竞争战略理论以及战略分析方法等进行了综述回顾;其次,通过对JH证券机构业务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归纳出机会和威胁;结合公司内部资源和能力分析,阐述公司机构业务发展具备的优势与劣势;进而通过SWOT分析法进行提炼,并结合战略管理和竞争战略相关理论,为JH证券机构业务选择差异化聚焦战略,提出致力成为证券市场细分领域行业内数一数二的精品券商,成为最值得客户信赖的合作伙伴的战略意图;最后,为保证JH证券机构业务竞争战略顺利实施,分别从组建境外财富管理团队、构建证券互动直播平台、实行客户专属服务顾问制度、搭建智能化运营和服务平台、建立机构业务客户数据库、完善机构业务管理组织架构、建立机构业务差别化风控体系、实施机构业务模块人才平台搭建策略等八个方面进行策略制定,并从组织、人力资源和财务三个方面进行保障机制安排。通过研究本文认为,面对国内证券行业扩容发展和竞争加剧的新时期,JH证券发展机构业务,应正视自身净资本规模有限、人才储备不足等现状,通过市场细分进行目标客户定位,实施差异化聚焦战略,集中有限的资源,针对中型客户群体通过提供专业的、高质量的定制化服务,打造独特的竞争优势,致力于成为证券市场细分领域行业内数一数二的精品券商,成为最值得客户信赖的合作伙伴。
李其成[7](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陈帆[8](2019)在《新监管形势下A证券公司四板市场业务拓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A证券公司成立于2002年,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从区域性证券公司成长为一家全国性综合金融服务机构。尽管公司近些年发展相对迅猛,但作为一家中小型券商,A证券公司存在同类机构共同的问题,如业务基础薄弱、内部治理水平偏低、机制与人才缺失等等。随着国家“去杠杆”、“去通道”的要求愈发严峻,金融行业监管形势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资管新规”、“资管细则”等一系列监管文件的出台让证券行业蒙上一层巨大的阴影。新监管形势之下,A证券公司必将面临十分严峻的市场形势,与大型券商之间的竞争劣势也更加明显,如何在当今金融形势下寻求发展机会,是公司必须解决的问题。本文将资本市场理论研究与金融市场实际业务相结合,旨在研究A证券公司在新监管形势下如何通过拓展四板市场业务解决公司的业务发展问题。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进程中,四板市场作为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要一环,始终没能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用。但随着近些年四板市场政策监管体系的逐渐完善,四板市场的业务发展必将成为资本市场业务新的增长点。本文通过对新监管形势进行分析,梳理出监管形势改变对A证券公司业务发展的冲击和影响。再对A证券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分解剖析,运用PEST分析工具找出公司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影响,分析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遇到的问题及相应影响因素,从而提出A证券公司通过开展四板市场业务解决公司现有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本文提出的单一资金债权融资、四板市场“类投行”业务、真实股权投资及可转板企业辅导等业务方式力求解决A证券公司在新监管形势之下存量业务受损,新增业务开发困难的问题。基于证券公司四板市场的业务拓展研究,是本文的特色,希望能够对金融形势低迷的情况下苦苦挣扎的证券公司机构业务发展有所贡献。
鲍颖焱[9](2019)在《中国证券监管权配置、运行及监督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证券市场是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也是顺应历史需要而产生的。各国政府以及国际证券监管组织都已经阐明了证券监管的基本价值理念。实践中,关于证券监管本身的正当性分析更多被现实发展经验所取代。尽管各国法律制度具有可复制性,但没有因此减少证券监管法学研究的必要性。因为证券市场的发达程度并没有随着相关证券法律制度的移植而一同转移。即使在全球监管趋同的情况下,证券监管制度的运行效果仍取决于本国的国情。在证券监管研究领域,金融学研究起步较早,主要对金融监管制度的体系、内容、方法等进行研究。但金融监管制度本身却属于法律规则体系。通过研究法律制度的运行实效来探讨法治变革的具体方向,是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在证券监管制度中,国家作为最终的责任主体,拥有监督、管理证券市场中经济活动的权力,也对此负有义务。被监管对象享有合法参与证券市场活动的权利。证券监管者拥有的权力该如何行使,是否存在限制或者剥夺被监管对象权利的情形,是证券市场法治化、市场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根本问题。证券市场作为国家重要的金融市场之一,关系到国家整体经济的健康和稳定。证券市场的治理也必须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和要求。第一章是关于证券监管权的一般理论。第一节介绍了证券监管的定义和历史。我国法制和实践语境中的证券监管,既包括政府行为,也包括自律管理组织的行为。国外对于监管的解释更广义。现代意义上的证券监管制度出现在证券市场发达的美国,美国国会在罗斯福新政中通过立法建立了SEC,以期加强对证券市场的规范。证券监管制度随着市场发展在数次经济危机中进一步体系化。围绕证券监管有众多的理论假说和研究,这些争议代表着或放松或加强监管的立场。无论是放松监管,还是加强监管,都涉及国家权力的行使,最终表现有关证券监管权的法律问题,因为权力才是证券监管体制的核心。第二节介绍了本文研究对象——证券监管权。证券监管权是在有关证券的经济活动中来源于国家的具有强制作用的影响力,具有权力主体与权力内容上的综合性。阐明证券监管权设定的因由以及权力制约与权力保障的内在关系,作为研究证券监管权的基础。第三节探讨了证券监管权的性质及特征,证券监管权是一个包括多权能的综合性权力。围绕证券监管权形成了证券监管体制,从属于金融监管体制,自身也存在诸多的权力主体。制度安排中,需要具有深化普遍联系的系统思维,形成统筹协调的意识,也要求证券监管权的配置、运行、监督的各个环节体现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理念,从而实现更好的监管。第二章是关于证券监管权的配置问题。第一节是阐述证券监管权配置的理论。证券监管权的配置始终要从两个维度考虑:一是权力如何在政府、社会与市场关系中确定边界,即表现为政府证券监管权与自律管理权之间的分配;二是权力如何在政府主体之间排布,即政府证券监管权在国家金融监管体制内的安排,包括与其他行业金融监管权之间或统或分的横向配置关系,也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金融事权上的纵向配置关系。第二节是借鉴国外经验。金融监管体制主要分为统一化监管体制和多元化监管体制,世界各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分为机构型、功能型以及目标型三类,不同程度适应了社会分工。早期社会功能分化体现为具体产品形式的差异,分业监管体制因此曾占据主流;当社会分工深入体现为产品的功能差异时,功能监管体制更适应现实需要,目标监管则更加反映了证券监管者的主观价值追求。功能型和目标型都比分业型更强调加深现有机构之间的协作,金融监管体制呈现由分业向统一发展的趋势。不同国家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决定了政府监管与市场主体自治之间的基本关系,各国因此形成了不同的分配策略。第三节是以中国证监会系统为中心展开分析我国证券监管权力配置的现状,总结了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1)政府与市场关系处理不当。(2)政府证券监管权横向配置不当。(3)政府证券监管权的纵向配置不当。对此提出针对性的建议:(1)科学处理政府、社会与市场的关系。(2)统筹政府证券监管权的横向配置。(3)协调政府证券监管权的纵向配置。第三章是关于证券监管权的运行问题。第一节是对证券监管权运行的介绍。确定证券监管权运行指的是证券监管者行使权力对市场主体等被监管对象产生的作用。政府证券监管权分为准立法、行政、准司法权,每一种权力都有自己运行的原则。第二节是结合证券监管权运行机制的域外经验进行中外比较。我国证券监管权的主要运行机制有:(1)检查机制,(2)稽查机制;(3)行政处罚及复议机制;(4)自律管理机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通过比较中外证券监管权运行机制,发现政府证券监管权和自律管理权监管功能上逐步统一,发生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融合。各国证券监管权所受的制约是不同的;证券监管权行使的公开程度不同,所受制约不同;各国对公民权利的保障程度也不同。第三节是整理我国证券监管权运行的现状、总结问题,并提出建议。我国证券监管权的现状包括,规则制定权的内容时常越位;行政许可权收缩集中;监管措施实施权繁杂、与行政处罚效果作用重复、行政复议作用不明显等等现象。除此之外,政府证券监管者还采用其他经济行政管理手段,实际上扩大了自己的权力。自律管理权运用较少,但在相关新规出台后,可能会改变这一情况。政府证券监管权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运动式、选择性监管;以及工作机制不合理,无法发挥作用。自律管理权存在的问题则是权力运行的法律责任不明确,与之有关的争议未被纳入行政诉讼,导致自律管理权运行内部化,难以直接观察,也缺乏制约。第四章是关于对证券监管权的监督问题。第一节是对证券监管权的监督的一般理论。监督证券监管权的意义在于肯定和保护证券监管权的运行,防止证券监管权的滥用。我国现行的监督体系分为三大类:政府内部监督、国家机关外部监督以及社会监督。本文主要研究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机关监督,即权力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的监督活动。第二节是具体介绍权力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提出相关建议。权力机关重点对政府证券监管权中的规则制定权发挥作用,而纪检监察机关则发挥全面专门监督的作用,对政府证券监管权以及自律管理权都进行监督。第三节是重点分析了司法机关监督。针对证券监管权的监督只有狭义的司法监督,也是狭义的司法审查,即通过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监督。司法机关在个案审查中发现了证券监管权运行不公开、不合理、不合法的种种情形,但大多数情况下都没有及时通过判决将其纠正,目前司法监督功能实际上较弱。这种情况也体现在与证券活动有关的其他司法领域。但是,以苏嘉鸿案件为示范,显示出对于个案的深入审理往往能够真正指出证券监管权运行的问题原因,并树立正确运行的规则,是较好的能够普遍促进证券市场法治化的方式。应当全面加强司法者的能力建设,构建金融法院,并以司法审查为主导建立“三审合一”审判机制,逐步强化司法监督的作用。最后,从证券监管的法治化方向看来,权力配置的合理化问题、权利义务平衡问题、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问题都是要继续深入研究的问题。只要权力、权利主体都能积极参与多元治理,就能促进证券市场法治化、市场化发展的实现。
薄萍萍[10](2019)在《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研究》文中认为资本市场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证券市场制度又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中的关键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资本市场是中国改革的方向,因此完善证券市场治理体制成为发展资本市场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是解决我国目前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因素,因此必须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要注重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证券服务机构在证券市场中的制度设计初衷是负责核查、验证、审核公司信息,保证上市公司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勤勉尽责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于公司价值准确定位、公司风险防控及治理以及证券市场的整体风险把控具有不可小觑的作用。但是,实践中由于其约束机制及权责划分的缺陷,导致其作用发挥不甚理想。因此,作为功能发挥的外在保证,对证券服务机构监管则显得尤其重要,如何通过监管外强约束、内生动力是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重要目标。第一章: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理论框架。本章主要是从证券服务机构自身出发进行界定剖析,目的是为提升监管机制的针对性与有效性。首先从理论上界定证券服务机构的范畴与特征,其所具备的信息传递性、专业性、独立性、可责性以及集群性特征,是界定证券服务机构权责的基础,也是监管的重要标准与目标,对其内在特性的分析是展开证券服务机构权责分析的前提,也是最终监管实现的目标追求。其次,对证券服务机构作用发挥的历史成因进行分析。证券服务机构的产生及发展是各种因素结合的结果,从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特征出发其需要证券服务机构发挥信息的传输作用,而从交易成本降低的角度来看,证券服务机构可充分利用自身能够连接交易各方以及决策制定者的优势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最后从公司监管挑战的角度来看,证券服务机构作为外部监督,是对目前广泛采用的公司内部监督策略的一种创新,通过对监管与被监管这一关系本质的改变,提升公司监督效率。这些都是证券服务机构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样也是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重要依据。反之,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从本质上来讲,就是要保证其能够充分发挥传递信息、降低成本以及带动创新的作用。最后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约束机制进行分析。有效监管的前提是对监管对象自身的约束机制进行全面把握,这是实现监管“有牙齿”的重要方面。证券服务机构的约束机制主要有声誉约束机制、责任约束机制,各项约束机制各自发挥作用的前提与方式各不相同,声誉约束机制主要是在证券服务机构行业内部,是一种具有内生性、自发力量的约束形式。而责任约束机制则是一种通过外在力量实现总体平衡的约束方式。两种不同的约束机制,分别代表市场与国家两种不同的约束力量。第二章:证券服务机构之功能定位及责任厘清。本章主要是对证券服务机构的功能与责任进行界定,分别从宏观的功能定位与微观的义务类型两个层面进行分析。监管虽是常态化的,但是不同的监管措施采取的标准却不尽相同,具体则要根据证券服务机构的义务履行情况也即“勤勉尽责”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把握,证券服务机构作为证券市场的第三方执行机制,是交易双方的中介,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交易双方各自所承担的义务具有一定重叠性,并且在各证券服务机构间亦有重叠,那么证券服务机构作为第三方侵入的程度需要严格考量,需要在内部监督失效的前提下才能发挥其监督职责。同时从证券服务机构最大效用发挥的角度考虑,职责分担的目标应当是震慑与引导作用兼顾,以此为前提设定不同的监管要求。所以,这就决定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性质,从执业角度分析,具有明显的服务性,但是从其策略选择角度来讲,则具有明显的被动性。但是证券服务机构在职责配置方面的存有各种困境,宏观层面是市场与政府之间的职责混淆导致证券服务机构作用发挥过程中对市场与政府力量的控制调节不到位;中观层面是机构之间由于自利本性以及竞争缺乏导致的共谋问题;微观层面则是机构自身职责设定的层层矛盾。实践中对证券服务机构的义务内容主要是勤勉尽责的义务,进行类型化分析,则包括忠实义务、注意义务及谨慎义务。第三章: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实证检视与现状反思。本章的思路逻辑遵循从微观现状到宏观设计对当前的监管进行抽丝剥茧式的分析。首先从目前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处罚案件情况入手,对现行的监管处罚手段进行整体分析。其次对目前有关监管的现状进行反思,主要从立法与执法两个层面进行分析。最后,由微观的现状分析上升到当前监管失范的原因分析,主要包括法律关系错位、市场化秩序扭曲、自律监管缺失以及责任机制不到位四个方面。法律关系错位从证券服务机构所处法律地位与其所承担的投资者保护义务之间的矛盾境地出发进行分析,而市场化秩序扭曲主要从目前证券服务机构行业市场竞争不充分,导致行业垄断产生,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声誉机制作用的发挥。自律监管缺失主要是针对目前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过于注重行政监管,而缺乏对自律监管的运用现状,而无论是从证券服务机构自身的机构特性还是目前存在的监管问题来看,我国证券服务机构加强自律监管都具有必要性。最后从违法成本的角度考虑,目前的责任约束机制导致违法成本过低,因此很多证券服务机构选择铤而走险。第四章: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理念选择。对于制度建设来说,最为重要的是制度的建设理念,即一个制度为实现何种目标而建立,为实现该目标的制度应当具有何种功能,以及这些功能通过何种机制来实现。对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理念定位的基础是政府管制与市场约束之间的力量博弈,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理念需要在考察现有监管基础、监管对象特征以及监管目标定位的基础上确定政府与市场的力量界限,同时还要在综合公司能力、融资标准等因素的情况下满足监管适应性的要求。而证券服务机构良好监管的标准则需同时满足前瞻性、灵活性以及强制性的特征,以“成本—收益”为核心进行监管合理局限的划分。同时在新时代背景下,注重市场与政府作用的平衡是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方面,在市场化前提下,政府如何发挥最大效用是监管效果实现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要注重政府的角色定位,另一方面则要注重市场监管方式的扩大。从目前政府与市场的替代性来看,市场仍不具有取代政府的前提,政府作用发挥更大程度应当定位于市场裁判者地位。而对于市场监管的扩大则主要依赖于自律监管的扩大,通过行业自律增强监管有效性,这是与市场要求相契合的。第五章: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的完善。从理论与实证两个角度出发,目前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既要注重基础法律关系的处理,同时要注重制度机制的构建,首先针对委托关系错位的问题,要从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本意出发,实现证券服务机构委托由私人性向公共性的转变。其次,从现有监管模式类型考虑,行政监管在模式构建上几乎已经穷尽其能,可以考虑扩大发挥自律监管的效用发挥,设立专门的证券服务机构协会作为自律组织,有效避免现行自律监管的缺陷,保障自律监管的效果。最后,责任约束机制应当是监管中最具有惩戒性的部分,但是事实是目前的责任机制根本不具有威慑性,一方面要建立全面的责任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优化现行的过错责任原则,尤其是在交叉引用情况下的责任进行区分,同时要注重免责情形的适用。
二、证监会公布证券业开放进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证监会公布证券业开放进程(论文提纲范文)
(2)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制度有效性的衡量标准研究 |
1.2.2 制度有效性的影响因素研究 |
1.2.3 股票市场制度研究 |
1.2.4 国内外研究评析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股票与股票市场 |
2.1.2 股票市场制度 |
2.1.3 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2.2 新制度经济学对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理论分析 |
2.2.1 制度的基本理论与股票市场制度功能界定 |
2.2.2 交易费用理论与股票市场制度成本测度 |
2.2.3 制度变迁理论与股票市场制度演变的路径依赖 |
2.2.4 包容性制度理论与股票市场制度创新的包容性 |
2.3 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评价标准 |
2.3.1 股票市场制度应然有效性评价 |
2.3.2 股票市场制度实然有效性评价 |
第3章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与美国股票市场制度比较 |
3.1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产生与发展 |
3.1.1 诱致性制度变迁引致中国股票市场的产生 |
3.1.2 强制性制度变迁推动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 |
3.2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功能定位 |
3.2.1 股票市场制度功能的一般论述 |
3.2.2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功能演进 |
3.3 美国股票市场制度与中美股票市场制度比较 |
3.3.1 美国股票市场制度 |
3.3.2 中美股票市场制度比较 |
第4章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应然有效性分析 |
4.1 股票市场制度安排的普适性与包容性分析 |
4.1.1 政府主导与市场均衡的冲突 |
4.1.2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 |
4.2 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有效性分析 |
4.2.1 监管层与被监管者博弈模型 |
4.2.2 监管职能弱化导致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低效 |
4.3 股票市场制度对参与主体的约束力分析 |
4.3.1 信息不对称与上市公司违规行为频发 |
4.3.2 短期利益效应与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缺失 |
4.3.3 先验信念与投资者投资行为偏差 |
4.4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应然有效性分析小结 |
第5章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实然有效性检验——股票市场基本功能效率评价 |
5.1 筹资-投资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5.1.1 股票市场筹资-投资功能效率评价方法 |
5.1.2 中国股票市场筹资功能效率评价 |
5.1.3 中国股票市场投资功能效率评价 |
5.2 资本定价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5.2.1 中国股票发行市场资本定价功能效率评价 |
5.2.2 中国股票交易市场资本定价功能效率评价 |
5.3 资本配置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5.3.1 股票市场资本配置功能效率衡量标准 |
5.3.2 中国股票市场行业维度资本配置效率评价 |
5.3.3 中国股票市场地区维度资本配置效率评价 |
5.4 中国股票市场基本功能效率评价小结 |
第6章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实然有效性检验——股票市场衍生功能效率评价 |
6.1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6.1.1 指标选择与数据来源 |
6.1.2 中国股票市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功能效率评价 |
6.2 分散风险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6.2.1 研究方法 |
6.2.2 中国股票市场分散风险功能效率评价 |
6.3 信息传递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6.3.1 指标选取与模型设定 |
6.3.2 中国股票市场信息传递功能效率评价 |
6.4 中国股票市场衍生功能效率评价小结 |
第7章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评价与提升建议 |
7.1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评价 |
7.2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提升建议 |
7.2.1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
7.2.2 提高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执行力度 |
7.2.3 强化中国股票市场制度约束力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研究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贸易开放对我国金融发展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贸易开放的基本概念 |
1.3.2 金融发展的基本概念 |
1.3.3 金融业的基本涵义及范围 |
1.4 文献综述 |
1.4.1 金融发展对贸易开放的影响研究 |
1.4.2 贸易开放对金融发展的影响研究 |
1.4.3 文献述评 |
1.5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6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2 贸易开放影响金融发展的作用机制 |
2.1 贸易开放影响金融发展的一般性原理 |
2.2 贸易开放影响金融发展的理论模型 |
2.3 贸易开放影响金融发展的途径 |
2.4 小结 |
3 中国贸易开放和金融行业的发展现状 |
3.1 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现状 |
3.1.1 对外贸易额稳步增长 |
3.1.2 对外贸易结构日趋合理 |
3.1.3 对外贸易发展的区域差异明显 |
3.2 中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 |
3.2.1 银行业发展状况 |
3.2.2 证券业发展状况 |
3.2.3 保险业发展状况 |
3.2.4 中国金融业整体发展的区域差异 |
3.3 小结 |
4 中国贸易开放对金融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基于全国层面 |
4.1 相关衡量指标 |
4.1.1 一般性指标 |
4.1.2 指标说明与数据来源 |
4.2 贸易开放对金融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 |
4.2.1 贸易开放对银行业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
4.2.2 贸易开放对证券业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
4.2.3 贸易开放对保险业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
4.3 小结 |
5 中国贸易开放对金融发展影响的区域差异分析——基于银行业角度 |
5.1 东、中、西部地区银行业发展情况差异显着 |
5.2 指标说明与数据来源 |
5.3 东、中、西部地区银行业差异的实证研究 |
5.4 小结 |
6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东部地区的贸易开放与金融发展 |
6.2.2 中、西部地区的贸易开放与金融发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发展与稳定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研究目的 |
2、研究意义 |
第三节 相关概念界定 |
1、资本账户开放 |
2、金融发展 |
3、金融稳定 |
4、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的关系 |
5、金融自由化、金融开放与资本账户开放的关系 |
第四节 本文的主要内容与研究思路 |
第五节 本文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第六节 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1、可能存在的创新之处 |
2、不足之处 |
第七节 文章结构与章节安排 |
第二章 金融开放、金融发展与金融稳定的文献综述 |
第一节 金融开放与经济增长的相关研究 |
1、金融开放的度量 |
2、金融开放作用于经济增长的路径 |
3、金融开放的经济绩效条件 |
第二节 资本账户开放与经济增长的相关研究 |
1、资本账户开放的度量 |
2、资本账户开放促进经济增长 |
3、资本账户开放不利于经济增长 |
4、资本账户开放作用于经济增长的绩效条件 |
第三节 金融业开放与实体经济增长的相关研究 |
1、金融业开放的度量 |
2、对实体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 |
3、对本土银行经营效率的影响 |
4、对东道国制度建设的影响 |
第四节 金融开放与金融发展的相关研究 |
1、金融发展的测度 |
2、金融深度的测度 |
3、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
第五节 金融开放与金融稳定的相关研究 |
1、金融稳定指标的测度 |
2、金融安全的测度 |
3、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
4、金融业开放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
第六节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的政策演变、措施及实施效果 |
第一节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政策的历史回顾 |
1、二十世纪末:开启资本账户开放进程 |
2、二十一世纪初期:政策试点与加速 |
3、“后危机”时代:加速推进对外开放步伐 |
第二节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的政策分类及其相应效果 |
1、一级市场的开放措施 |
2、二级市场的开放措施 |
3、资本市场相关服务业的开放措施 |
第三节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的未来展望 |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
2、加快投资开放便利 |
3、构建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发展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发展的影响研究:基于宏观层面 |
1、资本账户开放的测度 |
2、金融发展的衡量指标选择 |
3、实证结果分析 |
第二节 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发展的影响研究:基于公司层面 |
1、事件研究法 |
2、事件选择 |
3、数据来源与指标选择 |
4、融资约束——企业融资能力与金融信贷渠道的衡量 |
5、控制变量的选择 |
6、实证结果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研究:基于国家层面 |
1、构建金融稳定的衡量指标 |
2、实证结果分析 |
第二节 资本开放政策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研究:基于股票市场层面 |
1、构建股票市场压力指数 |
2、实证结果分析 |
第三节 资本开放政策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研究:基于外汇市场层面 |
1、构建外汇市场压力指数 |
2、实证结果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的政策选择 |
第一节 设计科学合理的资本账户开放方案 |
第二节 构建金融开放成熟度评估系统 |
第三节 加强金融开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构成 |
附录 B:AREAER中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外汇安排与管制框架(节选) |
附录 C:IMF的金融稳健指数构成 |
附件 D: 计算融资约束所用到的各项指标说明 |
附录 E:融资约束指标的计算方法 |
附录 F:中国资本账户开放/管制政策汇总(2011-2018) |
附录 G:IMF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5)外资参股券商对IPO定价效率的影响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券商引进外资的研究 |
1.2.2 IPO盈余管理的研究 |
1.2.3 IPO定价效率的研究 |
1.2.4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创新点 |
1.4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券商与外资参股券商 |
2.1.2 盈余管理 |
2.1.3 IPO定价效率 |
2.2 理论基础 |
2.2.1 外资参股券商的基础理论 |
2.2.2 盈余管理的基础理论 |
2.2.3 IPO定价效率的基础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研究设计 |
3.1 我国外资参股券商现状分析 |
3.1.1 我国外资参股券商的基本情况 |
3.1.2 参股我国券商的外资机构与境内券商竞争力对比 |
3.2 研究假设 |
3.2.1 外资参股券商与IPO公司盈余管理 |
3.2.2 外资参股券商与IPO定价效率 |
3.2.3 IPO公司盈余管理与IPO定价效率 |
3.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3.4 变量设计 |
3.4.1 被解释变量 |
3.4.2 解释变量 |
3.4.3 控制变量 |
3.5 模型构建 |
3.5.1 外资参股券商与IPO公司盈余管理 |
3.5.2 外资参股券商与IPO定价效率 |
3.5.3 IPO公司盈余管理与IPO定价效率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实证研究 |
4.1 描述性统计 |
4.1.1 样本公司分布 |
4.1.2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分析 |
4.1.3 IPO前盈余管理的存在性检验 |
4.1.4 IPO定价效率均值差异检验 |
4.2 相关性检验 |
4.3 多元回归分析 |
4.3.1 外资参股券商与IPO公司盈余管理 |
4.3.2 外资参股券商与IPO定价效率 |
4.3.3 IPO公司盈余管理与IPO定价效率 |
4.4 稳健性检验 |
4.4.1 自选择问题 |
4.4.2 替代性解释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研究结论、启示与未来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启示 |
5.2.1 对于监管部门的启示 |
5.2.2 对于券商、IPO公司与投资者的启示 |
5.3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期间已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详细摘要 |
(6)JH证券机构业务竞争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战略管理理论概述 |
1.3.2 竞争战略理论概述 |
1.3.3 聚焦战略概述 |
1.3.4 竞争战略的分析方法与工具 |
1.4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1.5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外部环境分析 |
2.1 宏观环境分析 |
2.1.1 政治环境 |
2.1.2 经济环境 |
2.1.3 社会环境 |
2.1.4 技术环境 |
2.2 证券行业环境分析 |
2.2.1 证券行业发展现状 |
2.2.2 证券行业发展趋势 |
2.2.3 券商机构业务发展现状及趋势 |
2.3 行业竞争结构分析 |
2.3.1 行业内部竞争的特点 |
2.3.2 潜在进入者的威胁 |
2.3.3 替代产品的威胁 |
2.3.4 上游议价权力 |
2.3.5 下游议价权力 |
2.3.6 竞争对手分析 |
2.4 需求环境分析 |
2.4.1 投资需求分析 |
2.4.2 融资需求分析 |
2.4.3 交易需求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内部环境分析 |
3.1 JH证券公司情况 |
3.2 JH证券机构业务情况 |
3.3 资源分析 |
3.3.1 组织资源 |
3.3.2 人力资源 |
3.3.3 技术资源 |
3.4 能力分析 |
3.4.1 管理能力 |
3.4.2 资本能力 |
3.4.3 技术能力 |
3.4.4 营销能力 |
3.4.5 风险控制能力 |
3.4.6 创新能力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竞争战略的选择 |
4.1 SWOT分析 |
4.1.1 机会与威胁分析 |
4.1.2 优势与劣势分析 |
4.1.3 SWOT分析 |
4.2 竞争战略的总体思路 |
4.2.1 战略意图 |
4.2.2 战略宗旨 |
4.2.3 战略目标 |
4.3 客户定位和业务定位 |
4.3.1 围绕投资需求的定位 |
4.3.2 围绕融资需求的定位 |
4.3.3 围绕交易需求的定位 |
4.4 竞争战略方案的选择 |
4.4.1 竞争战略的选择原因 |
4.4.2 竞争战略主要内容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竞争战略实施策略和保障措施 |
5.1 实施策略 |
5.1.1 组建境外财富管理团队 |
5.1.2 构建证券互动直播平台 |
5.1.3 实行客户专属服务顾问制度 |
5.1.4 搭建智能化运营和服务平台 |
5.1.5 建立机构业务客户数据库 |
5.1.6 完善机构业务管理组织架构 |
5.1.7 建立机构业务差别化风控体系 |
5.1.8 实施机构业务模块人才平台搭建策略 |
5.2 保障措施 |
5.2.1 组织保障 |
5.2.2 人力资源保障 |
5.2.3 财务保障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新监管形势下A证券公司四板市场业务拓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相关理论及研究综述 |
1.2.1 多层次资本市场相关理论 |
1.2.2 场外市场相关理论 |
1.2.3 四板市场相关理论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意义 |
1.3.2 研究目的 |
1.4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思路 |
1.5 本研究创新之处 |
第二章 A证券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及面临问题分析 |
2.1 A证券公司业务现状分析 |
2.1.1 A证券公司简介 |
2.1.2 A证券公司经营概况 |
2.1.3 A证券公司主营业务结构性分析 |
2.2 A证券公司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2.2.1 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
2.2.2 原因分析 |
2.3 A证券公司开展四板市场业务的必要性分析 |
2.3.1 我国四板市场发展历程 |
2.3.2 四板市场现有业务状况分析 |
2.3.3 四板市场业务对A证券公司原有业务的替代效应 |
2.3.4 四板市场业务是A证券公司的创新业务途径 |
第三章 A证券公司四板市场业务拓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分析 |
3.1 A证券公司四板市场业务拓展的外部环境分析 |
3.1.1 政治环境 |
3.1.2 经济环境 |
3.1.3 社会环境 |
3.1.4 技术环境 |
3.2 A证券公司四板市场业务拓展的内部条件分析 |
3.2.1 A证券公司四板市场业务拓展的资源条件 |
3.2.2 A证券公司四板市场业务拓展的能力条件 |
3.3 本章小结 |
3.3.1 外部环境影响利大于弊 |
3.3.2 内部条件为公司开展四板市场业务提供有力支撑 |
第四章 A证券公司四板市场业务拓展对策 |
4.1 单一资金债权融资业务模式替代原有资管通道类业务 |
4.1.1 一对一的债权融资业务 |
4.1.2 一对多的债权融资业务 |
4.2 通过四板市场债券承销业务另辟蹊径开展“类投行”业务 |
4.3 开展四板市场股权投资业务积累直接融资经验 |
4.4 通过四板市场挖掘可辅导转板企业 |
4.5 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竞争力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本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中国证券监管权配置、运行及监督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思路及框架 |
五、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证券监管权的一般理论 |
第一节 证券监管的意义 |
一、证券监管的由来 |
二、证券监管的正当性 |
第二节 证券监管权的界定 |
一、证券监管权的解释 |
二、证券监管权的本原 |
第三节 证券监管权与证券监管体制 |
一、证券监管权的内容 |
二、证券监管体制的系统 |
小结 |
第二章 证券监管权的配置问题 |
第一节 证券监管权配置的一般理论 |
一、证券监管权配置的界定 |
二、证券监管权配置的相关理论 |
三、证券监管权配置的具体原则 |
第二节 境外证券监管权配置的经验 |
一、金融监管体制分类比较 |
二、政府证券监管权的配置 |
三、证券监管权的分配 |
第三节 我国证券监管权配置的问题及对策 |
一、我国证券监管权配置的内容 |
二、我国证券监管权配置存在的问题 |
三、关于我国证券监管权配置的建议 |
小结 |
第三章 证券监管权的运行问题 |
第一节 证券监管权运行的一般理论 |
一、证券监管权运行的界定 |
二、证券监管权运行的分类以及原则 |
第二节 证券监管权运行机制的比较 |
一、证券监管权运行机制的国外经验 |
二、我国证券监管权的运行机制 |
三、证券监管权运行机制之比较 |
第三节 我国证券监管权运行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
一、我国证券监管权运行现状 |
二、证券监管权运行的问题及建议 |
小结 |
第四章 对证券监管权的监督问题 |
第一节 对证券监管权监督的一般理论 |
一、对证券监管权监督的界定 |
二、对证券监管权监督的体系 |
三、对证券监管权监督的原则 |
第二节 权力机关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
一、权力机关监督 |
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
第三节 司法机关监督 |
一、司法机关监督的界定 |
二、司法机关关注个案监督 |
三、证券司法的总体表现及对策 |
小结 |
余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变迁史 |
二、证券服务机构监管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及创新 |
第一章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理论框架 |
第一节 证券服务机构的内涵 |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范围界定 |
二、证券服务机构的共性分析 |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作用发挥的历史成因 |
一、中介制度的兴起 |
二、交易成本的降低 |
三、公司治理监管挑战的选择 |
第三节 证券服务机构约束机制分析 |
一、声誉约束机制 |
二、责任约束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证券服务机构之功能定位与责任厘清 |
第一节 证券服务机构责任的功能定位 |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义务前提:内部监督失效 |
二、证券服务机构职责分担目标:震慑与引导兼顾 |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特殊性 |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性质 |
二、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分配困境 |
第三节 证券服务机构的义务内容 |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行为标准 |
二、证券服务机构义务的类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实证检视与现状反思 |
第一节 对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实证检视 |
一、证券服务机构监管处罚案件数量综述 |
二、处罚手段综述 |
第二节 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现状反思 |
一、监管法规立法情况 |
二、监管法规的立法缺陷 |
三、监管的执法漏洞 |
第三节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失范原因分析 |
一、法律关系错位:投资者保护义务的尴尬处境 |
二、市场化秩序扭曲:市场竞争不充分 |
三、自律监管缺失:自律的功能弱化 |
四、责任机制不到位:违法的成本过低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理念选择 |
第一节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理念定位及要求 |
一、证券服务机构理念监管的意义 |
二、政府管制与市场约束的博弈:理念定位的基础 |
三、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适应性要求 |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正当标准 |
一、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良好标准 |
二、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合理局限:以成本-收益为视角 |
三、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模式的选择 |
第三节 市场化前提下政府的最大效用发挥 |
一、政府角色的定位——市场的裁判者 |
二、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式——自律监管的扩大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的完善 |
第一节 委托关系的重构:由私人性向公共性的转变 |
一、公司委托模式的非适当性 |
二、公共介入模式的功能性构建 |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自律治理的扩大: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 |
一、自律监管的框架 |
二、监管职能的自律性 |
三、监管执法的自律性 |
四、自律监管的不确定性展望 |
第三节 责任约束机制的完善:执法与司法的双重要求 |
一、建立全面的责任制度体系 |
二、优化现行过错责任原则 |
三、关于责任机制的反思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四、证监会公布证券业开放进程(论文参考文献)
- [1]证券业开放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国际经验与实证分析[D]. 朱珊珊.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1
- [2]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研究[D]. 张璇. 吉林大学, 2020(03)
- [3]贸易开放对我国金融发展的影响研究[D]. 戴婧. 兰州财经大学, 2020(02)
- [4]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发展与稳定的影响研究[D]. 王运金.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5]外资参股券商对IPO定价效率的影响路径研究[D]. 刘何. 江苏科技大学, 2020(04)
- [6]JH证券机构业务竞争战略研究[D]. 余洋.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6)
- [7]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8]新监管形势下A证券公司四板市场业务拓展研究[D]. 陈帆. 广西大学, 2019(06)
- [9]中国证券监管权配置、运行及监督问题研究[D]. 鲍颖焱.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10]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研究[D]. 薄萍萍.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