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亚的区域性金融合作概况(论文文献综述)
蔡琬琳[1](2021)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人民币的货币锚效应研究》文中认为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结构性缺陷,是全球经济危机频发的根源所在。因此,国际社会纷纷主张对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进行改革,推动国际货币的多元化发展,这为人民币的崛起创造了条件。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开放水平的提升、人民币汇率弹性的增强,人民币逐渐在世界经济及国际货币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自2009年我国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以来,人民币的崛起态势十分瞩目。但是,人民币国际化绝非一日之功,需要经历一个漫长、渐进的过程。货币锚的本质是货币合作框架下的汇率协调机制,在一国货币向国际货币发展的过程中,通常会成为其他国家货币的参照标准。因此,促进人民币在更广的区域范围发挥货币锚效应,能够为未来深化区域货币合作创造条件,是我国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环节。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作为我国塑造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内容,自2013年提出以来逐渐发展成为全球共识。“一带一路”所覆盖的地理范围以亚欧大陆为核心,已经进一步延伸至大洋洲、非洲及美洲等地区。“一带一路”所引领的国际合作新格局,之于人民币崛起具有重要意义,故而被视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平台。在此背景下,本文旨在从“一带一路”建设的角度出发,以人民币的货币锚效应为切入点,探究我国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路径。既能够拓展人民币国际化相关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又能够为我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把握重点方向,提升人民币的货币锚地位、推动区域货币合作、加速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提供一定的实践启示。本文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实现了一定的边际创新。第一,研究视角的创新。本文遵循“提升货币锚地位、深化区域货币合作、加速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这一逻辑主线,从“一带一路”建设的角度出发,以人民币的货币锚效应为切入点,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弥补了人民币国际化深层次研究的不足。第二,研究范围的拓展。本文将研究样本从东亚或者亚洲一隅扩展到“一带一路”区域,使得研究范围更加广泛,同时,也能够对空间分布特征有更加全面的把握。第三,研究方法的适度突破。本文在第4章、第5章、第6章的实证研究中,对研究方法进行了一定的优化和创新,使得研究结果更加稳健有效。本文按照“研究的出发点、研究的基础、研究的核心、研究的落脚点”这一思想脉络展开,全文共由八章构成。从研究的出发点来看,本文第1章对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进行了重点阐述,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中人民币的货币锚效应这一研究主题,提出了四个关键问题,即人民币是否具备发挥货币锚效应的条件?人民币是否在“一带一路”国家发挥了货币锚效应?如何进一步提升人民币的货币锚地位?以及我国是否具备以人民币为货币锚主导区域货币合作的现实基础?从研究的基础来看,本文第2章对最优货币区理论、货币替代理论和计价货币选择理论进行梳理,为后文研究的展开提供理论支撑。同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总结和评述,从而更好地把握国内外研究动向,明确已有研究的局限以及可拓展的方向。从研究的核心来看,本文第3章、第4章、第5章、第6章分别对提出的四个核心问题进行了逐一回答与分析。首先,本文对人民币成为货币锚的现实背景进行了探究。一方面,对货币锚的演进历程进行总结。从中发现,货币锚随着国际货币体系的变迁而发生改变,而信用锚需要以货币发行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坚实的贸易基础作为支撑。在牙买加体系下,虽然美元仍是主导货币锚,但世界各国对于货币锚的选择已出现多元化的趋势。这为我国推动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发挥货币锚效应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分别对人民币成为货币锚的内部基础、外部机遇以及制约因素进行了研判。结果发现,虽然机遇与挑战并存,但人民币成为货币锚的前景依然明朗。我国应在经济实力提升、对外开放程度深化、汇率制度灵活性增强、以及人民币国际化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抓住大好国际机遇,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推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以更加乐观的心态发展新型经济全球化,以更加合作的态度共建“一带一路”。同时,通过积极拓宽人民币的流通渠道、完善金融体系建设、推动人民币成为石油等大宗商品的计价货币等,破除资本账户不完全开放的限制、消除内部短板、突破美元霸权的外部制约。其次,为了更加直观地把握人民币在“一带一路”区域作为隐性货币锚的现状,本文通过使用改进的外部货币锚模型,分阶段对人民币在“一带一路”国家的货币锚效应进行测度,并与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四大国际货币进行对比。结果显示,从整体变化趋势来看,人民币在“一带一路”国家的货币锚地位得到了显着提升,美元的主导货币锚地位始终十分稳固,欧元的货币锚地位有明显的削弱。自“8.11汇改”以来,人民币的货币锚地位,虽然仍不及美元,但已可以与欧元相较。对于样本国家来说,美元和人民币的辐射范围明显高于其他三种货币,而欧元则更多地表现出区域性货币的性质。从空间分布特征来看,虽然人民币在某些国家的货币锚效应仍然较弱,但其影响范围已覆盖五大洲,不存在真空区域。伴随着人民币的崛起,国际货币体系的外部驻锚正从美元和欧元的“二极系统”,朝着美元、人民币和欧元的三极化方向发展,且货币锚的选择具有明显的多样化和区域异质性特征。再次,鉴于人民币在“一带一路”不同国家的货币锚效应存在差异,本文使用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相结合的方法对人民币锚效应的影响因素进行考察。首先,通过对“一带一路”建设中,影响人民币货币锚地位的因素及作用机制进行分析可知,政府合作、贸易、投资、金融四个层面对人民币发挥货币锚效应存在较为重要的影响。为了验证理论分析所提出的实证研究假设,本文通过构建影响因素的计量模型,应用面板有序Logit模型进行检验。通过基础回归分析和进一步分析发现,在政府合作层面,一国与中国的政府合作越紧密,其选择人民币作为货币锚的可能性越大。在贸易层面,贸易依赖度对人民币锚效应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且影响主要来源于样本国家从中国的进口贸易。在投资层面,双向投资依存度均对促进人民币锚效应的发挥有积极作用,说明建立人民币良性“流出-回流”机制,对提升人民币在“一带一路”国家的货币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从金融层面来看,当前人民币“走出去”的推进阶段,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扩大金融开放,并不能显着提升人民币成为其货币锚的可能性,而人民币国际化基础设施建设才是提升人民币货币锚地位的重要保障。最后,本文进一步探讨了以人民币为货币锚主导区域货币合作的可行性。遵循“经济融合、到金融合作、最终到货币合作”这一推动区域货币合作的渐进式路径,本文先后从经贸合作现状、金融合作进展,对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货币合作的基础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结果显示,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态势较好,并且致力于寻求经贸合作的新突破,未来的合作潜力巨大。同时,贸易和投资的良好发展势头催生了金融合作需求,双方进行了一系列的有益探索,为开展深层次区域货币合作创造了条件。考虑到东盟所具有的最坚实的贸易与投资基本面支持,是我国开展区域货币合作的优先方向和突破口。因此,本文基于最优货币区理论,使用OCA指数法,实证检验了“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开展区域货币合作的潜力。结论显示,中国及东盟各国开展区域货币合作的可行性逐渐提升,且中国具有主导区域货币合作的潜力。目前,最适合与中国开展区域货币合作的国家为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而缅甸和文莱是潜力最小的国家。从研究的落脚点看,本文第7章基于全文的研究,为我国走出一条平衡本国国情与国际标准,统筹发展效益与风险防范,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币国际化之路,提出政策建议。本文认为,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行稳而致远,我国应遵循如下路径:在政策上依托“‘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和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战略协同,按照“短期、中期、长期”的时间路径,在模式上采取“政府作用与市场需求”的共同驱动,在空间上完成“东盟、‘一带一路’、全球”的分区域拓展,在程度上实现“探索、加强、突破”的分层次推进,在目标上达成“提高货币锚地位、深化区域货币合作、加速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阶段性提升。具体来看,一方面,可通过政府合作渠道为人民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贸易和投资渠道培育人民币的真实需求,通过金融渠道促进人民币的良性循环,以实现人民币在“一带一路”货币锚地位的提升。另一方面,应在与我国合作基础较好的区域,如东盟区域,优先开展深层次货币合作,同时遵循经济合作先行的渐进式发展路径,在其他区域,根据不同国家的资源禀赋和合作现状,夯实经济合作基础。最后,第8章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并作出未来的研究展望。
张彬,胡晓珊[2](2020)在《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的中国供给:缘起、问题与对策》文中指出中国供给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为解决区域性金融问题提供了新的选择,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际金融公共产品供给不足,而研究中国供给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对于完善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的理论与实践都有重要价值。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的供给目标是合理配置区域金融资源和有效防范金融危机,成本、收益和外部性是供给国进行供给决策的主要考虑因素。中国供给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经历了被动供给、主动参与和倡导供给三个阶段,目前面临需求偏好匹配困难、稳定供给与金融风险防范的两难选择,以及国内金融发展水平与对外金融合作水平非同步性等现实问题。依据供给原因的分析选择合适的供给路径,采取对策有效对接供给和需求,是中国未来持续供给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的关键。
丁伟航[3](2020)在《区域共识的制度化 ——多案例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长期以来,对区域制度和区域治理的研究在国际关系理论中一直都占有一席之地。区域作为沟通国家和全球的桥梁,这一桥梁的实质性作用是“建构”。而区域和国家、区域和全球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相互建构的。国家作为行动者通过国际互动建构区域性社会结构,区域性社会结构反过来也约束并建构着国家的利益和认同。区域可以理解为一种由观念建构的制度化结构。观念往往是行动的理由,而非行动的原因,由于存在这一理由,所以因果性因素才会产生具体的作用。如果没有这类“前提理由”,同样的“因素”就无法产生同样的因果性效应。因此,强调观念或共有观念在建构区域制度中的作用是本文的理论基础,研究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是本文的核心。为研究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本文主要采用了以社会学为主体的建构主义方法,强调主体间性和社会事实等概念。此外,考虑到建构主义的理论局限,还借鉴了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历史比较制度分析等方法。为深入剖析这一过程,研究选取了危机管理、共同利益、国际协调和集体意向四个变量,并就这四个变量间的建构或因果关系进行了充分论证。其中,与“危机管理”相关的概念如“临界点、决定性事件、外部刺激、共同威胁与共同命运”等;“国际协调”一般包括“国际谈判、多边会议”等;与“集体意向”相关的概念如“主体间性、共有观念、集体承诺、集体理性与互信”等。基于这四个变量,本文提出以下假设:1.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主要发生在由霍布斯无政府文化向洛克式无政府文化和康德式无政府文化转化的过程中,也可以理解为从“对抗性”共识走向“竞争性”或“合作性”共识,这一过程是国际实践与互动建构的结果。2.区域内各行为主体就某一问题达成合作的集体意向,才能进一步建构区域制度性事实。3.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是指在区域国际社会中,各国基于共同利益和危机管理的需要,通过国际协调建构集体意向;在达成集体意向后,继续经国际协调建构为国际制度,国际协调贯穿整个制度化进程。4.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一般从小规模的成员国为代表的次区域共识开始,逐渐由核心扩散至边缘。或曰,次区域性国际制度可以通过某种方式扩展为区域/跨区域性国际制度。为便于观察区域共识的制度化进程,以及四个变量在不同案例中的异同,我们在充分综述各类区域性/全球性国际制度案例的基础上,将依据“次区域–区域/跨区域–全球”分三个维度。首先,在“跨区域”扩展至“全球”这一维度,我们分别选取了“欧洲协调–国际联盟–联合国”和“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这两组案例进行比较分析。其次,在“次区域”扩展至“区域”这一维度,我们重点以“法德煤钢联营–西欧联盟–欧共体–欧洲联盟”这一典型的区域制度化进程为样本。第三,在“次区域”维度,分别选取了三个制度化空间较大的案例,即维谢格拉德集团,上合组织和“东盟+”制度群。这三个维度不仅用于验证研究变量和假设,还将为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提供多种可能性。通过对变量的论证和案例的考察,得出结论如下:首先,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之一般经验基本上是与研究假定一致的。其中,共同利益是区域共识形成与发展的前提;危机管理为区域共识的形成创造了条件,为制度化进程提供了机遇;国际协调是区域共识的形成与制度化之必要途径;集体意向是制度化的初始状态。若要实现制度化,各行为主体间必须先形成集体意向。其次,区域共识是区域社会在三种无政府文化(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间转换的产物,是国家互动建构的结果,是区域内国家间共有的观念结构;区域共识是国家间在相互依赖条件下形成的共识,并以此为基础推动区域共识的制度化。第三,关于区域共识的制度化,还有以下影响因素如区域大国、行为体的数目、功能外溢、相互依赖程度等。最后,区域层面比全球层面更容易达成共识,也更容易制度化。研究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有助于丰富区域主义理论,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一带一路”倡议推进过程中的国际制度建设,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制度化建设提供制度“接口”。
王爽[4](2020)在《“一带一路”视域下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贸易保护主义和国际援助“碎片化”问题的加深,全球经济发展面临倒退形势,这导致国际合作愈发困难,全球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在这一国际环境下,中国主动提出“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向国际社会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援助,发挥区域性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正外部性,激发国家间的内生信任,创设良好的合作环境。基于此,本文先从“一带一路”倡议的区域性公共产品属性出发,梳理“一带一路”、区域性公共产品等相关核心概念,厘清“一带一路”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发展情况,夯实本文概念基础;进而以公共产品理论、资源配置理论、外部性理论作为理论支撑,构建文章整体的分析框架。其次,本文立足于中国开展“一带一路”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的现实基础,剖析“一带一路”视域下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国家内部发展动因和国际外部协调动因,充分挖掘“一带一路”在当前状况下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和产生原因。最后,本文通过借鉴欧盟和日本关于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的成功经验,结合“一带一路”供给的实际情况,加快形成解决“一带一路”区域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优化机制,优化机制具体包括自由贸易、长效合作、文化互动以及风险应对四个方面。总之,分析“一带一路”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出现的关键问题对区域合作的经验积累具有重要价值,研究“一带一路”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化体制对区域国家的互利共赢具有启示作用。本文也希望通过对“一带一路”视域下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的概括和总结,进一步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的战略目标。
秦卫波[5](2018)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及中国参与路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6年10月,人民币正式加入特别提款权,标志着人民币得到国际社会和金融组织及机构的正式承认。但是,这种承认的背景是基于以美元为主导的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一旦现行国际货币体系出现危机,人民币将不可避免遭受巨大的外部冲击。尤其是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重新引发了人们对于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担忧,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呼声日渐高涨。事实上,随着中国宏观经济长期稳定发展,人民币的经济基础较之美元、欧元和日元等货币更加坚实,人民币参与下的新的国际货币体系对于世界经济平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以经济危机和世界经济失衡为研究背景,以世界多极化的发展现实为依托,深入探讨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方案等理论问题。第一章梳理了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相关理论和已有研究。本文首先从国际经济失衡、金融危机与国际货币体系的视角,探讨了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缘由;其次梳理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特里芬悖论和货币危机理论;第三部分对本论文涉及的概念进行界定,并明确本文研究的国际货币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国际储备货币体系、国际汇率体系以及国际金融合作与监管体系;在此基础上,从国际储备货币及其发行的内在缺陷、汇率制度的失效及国际收支调节、国际金融监管的缺陷及治理、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可持续性,以及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方案等角度,梳理近年来国内外学者针对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相关研究,为后续分析提供理论和文献基础。第二章回顾和总结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历史演进。首先梳理了国际储备货币体系从“黄金-英镑本位”到“黄金-美元本位”再到“美元本位”的历史背景及运行机制,探索从“黄金货币化”到“黄金非货币化”变革的决定因素;第二部分分析了国际汇率体系从“固定汇率制”到“浮动汇率制”历史循环的背景,以及“固定汇率制”、“浮动汇率制”和“中间汇率制”的运行机制,给出本文对各种汇率制度的价值判断;第三部分对国际货币体系各阶段的国际金融合作形式进行总结和分析。第三章在历史回顾的基础上,探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可持续性问题。本文认为,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尽管存在诸多弊端,但短期乃至中期内,现有格局仍将得以维持。本章从两个维度、四个方面探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可持续的合理性。第一个维度主要针对美国公共债务状况展开分析,尤其着重探讨美国公共债务的可持续性,这是由于美国公共债务的可持续性关乎美元国际货币地位的稳定性,本文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得出了美国公共债务可持续的结论;第二个维度根据美元充当国际货币的三个职能,分别探讨了美元作为国际储备货币、国际结算货币以及国际计价货币的可持续性,通过这三方面的分析,进一步验证了现行国际货币体系可持续的合理性。第四章进一步讨论了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运行现状与主要问题,尤其是从国际储备货币体系、国际汇率制度和国际金融合作机制三个视角对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运行缺陷进行了剖析。具体的,国际储备货币的运行缺陷主要体现在美元作为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其本身导致了全球流动性过剩、全球金融动荡和全球经济外部失衡等不良影响;其他主要的储备货币的运行机制也不健全以及SDR的设计缺陷等。国际汇率体系的运行缺陷则主要体现为每种汇率制度均经历过严重的危机,汇率制度在“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之间循环往复,“中间汇率制度”也因为诸多经济危机而不断崩溃。国际金融合作机制的运行缺陷体现在目前国际上最重要的国际金融合作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治理结构和救援机制等方面均备受质疑;另外,在国际金融监管层面,对国际保险业、新兴金融产业等缺乏统一有效的监管规则;区域金融合作的另外两种典型模式,欧元区模式和拉美美元化模式也都不同程度出现了危机。本章的分析为进一步分析并研判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提供了详实的现实依据。第五章为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构想。具体从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分别是国际储备货币体系的改革构想、国际汇率制度体系的改革构想、国际基金组织的改革构想以及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构想。国际储备货币体系改革的众多构想包括维持主权信用货币体系、建立实物储备货币体系、建立超主权货币体系等,本文认为运用合理手段弥补现行储备货币体制不足是现阶段最好的改革模式。在国际汇率制度体系改革的构想中,本文认为未来应该鼓励更具灵活性的汇率制度安排,发挥更具代表性国际合作机制如二十国集团(G20)的作用,积极推动各国汇率政策的相互协调。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改革构想,本文认为对IMF的改革应该遵循的原则是使得IMF更大程度地发挥其作为国际金融合作平台的作用,实现发达国家、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共商共建共享”。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则体现在重视对金融体系资本的监管、严格监管大型商业银行、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完善对保险业的国际监管。本文最后一章探讨了中国参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途径。中国参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途径,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中国参与国际储备货币体系改革的途径,体现在人民币成为区域储备货币以及人民币加入SDR均有助于推动国际储备货币体系改革;中国参与国际汇率体系改革的途径体现在推进区域性汇率合作机制建设和人民币加入SDR对超主权货币汇率稳定机制的完善;中国参与国际监管体系改革途径包括助推成立新的国际金融机构、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动双边金融监管合作以及利用G20平台发出中国声音等。
郑凡[6](2016)在《半闭海的海洋区域合作 ——法律基础与实践》文中认为本文的核心观点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摘要中以下简称《公约》)第九部分可以作为海洋区域合作的基础,“闭海或半闭海”既是地理上的基础,也是法律上的基础。并且,由于中国周边海域都是半闭海,这对中国尤其重要。《公约》第九部分的规定十分笼统,只有两个条文,即第122条“定义”以及第123条“闭海或半闭海沿岸国的合作”,虽然第123条设立了鼓励闭海或半闭海沿海国在生物资源管理与养护、海洋环境保护以及海洋科考方面进行区域合作的框架性制度,但如何适用成为了一个问题。为此,本文作了四个方面的努力。首先,本文回顾了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闭海或半闭海”议题的形成以及为之展开的谈判。指出为此类海域作出特殊规定的理由一方面在于其地理特征:(1)此类面积较小且出口较少的海域中航行的复杂性;(2)此类海域易遭受各类污染;(3)在养护、开发生物资源方面采取预警措施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在于适用海洋法一般规定(尤其是专属经济区制度)可能产生的划界与航行困难。《公约》第123条的意图是以功能路径的区域合作缓解由沿海国以海域路径扩展管辖海域造成的张力。其次,本文分析了《公约》中关于海洋区域合作的其他规定,以《21世纪议程》和1995年《鱼类种群协定》为代表的国际法相关发展,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粮农组织为推进区域路径所作的工作。指出《公约》第九部分在适用时需结合其他的国际法渊源,并结合此类海域各自的特殊情况。然后,作为本文的核心部分,本文以《公约》第123条为框架对地中海与波罗的海的海洋区域合作实践进行了考察。通过探究这两个半闭海区域在海洋环境保护及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两个领域区域合作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半闭海的地理条件是需要合作的原因之一,而相关国际法的发展推动了区域合作法律框架的演进,此外,不同性质的国际组织也在合作的不同阶段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进一步的比较,本文还提取了可供中国周边海域区域合作实践参考的经验。最后,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对中国的海洋政策提出了建议。一方面指出海洋法的内在张力仍旧存在,即海洋大国与沿海国之间的张力、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张力、以及由地理条件形成的分野,灵活处理这些张力应是中国以建设海洋强国为目标的海洋政策的重点。基于中国是“半闭海国家”的地理条件,应对周边海域的海洋问题应以“半闭海”作为出发点。另一方面还以半闭海为视角通观了南海的海洋问题,结合南海已有的海洋区域合作实践,对我国参与并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以及其他领域的区域合作提出具体建议。
马学礼[7](2016)在《东亚经济合作中的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研究 ——以贸易投资合作为例》文中认为东亚经济合作一直处于理想与现实之间,是一个充满了矛盾的进程,本文仅是对这一进程的技术性解释。区域经济合作原本是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但由于未能考虑到政治因素的重要性,因而难以刻画其全貌。事实上,各国在制定区域经济合作战略时不仅要权衡经济得失,也要权衡政治得失,不仅遵循市场逻辑,也遵循权力逻辑,可见,区域经济合作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不仅是一个政治经济学问题,更是一个国际政治经济学问题,而区域公共产品理论正是国际政治经济学解读区域经济合作的新视点。依循这一思路,本文首先从供给的角度完善了区域公共产品理论的分析框架,进而鉴于东亚经济合作的“危机驱动型”特点,将东亚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历程分为亚洲金融危机后的起步期(19972009年)和全球金融危机后的深化期(2009年以来)两大阶段,分阶段地考察了东亚经济合作中的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并对其发展前景进行了预测。本文的根本目的旨在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思考区内外博弈约束下区域公共产品得到有效供给的条件;第二,思考两次金融危机后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同结果及其成因;第三,思考地区实力格局转换背景下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前景及其影响因素。全文共分为7章。第1章“绪论”,对本文的选题立意、已有研究及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研究方法、结构安排、创新及不足进行了概括性介绍。第2章“区域经济合作的相关概念与理论解释”,对全文的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首先,本文中的“东亚经济合作”并非泛指东亚地区内任何时期、任何形态的合作,而是一个专有名词,特指20世纪90年代后期正式启动、以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理想目标的经济外交实践。其次,论文对区域经济合作已有的理论解释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并发现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解释力明显强于国际经济学和国际政治学,区域公共产品理论正是国际政治经济学在区域层次的拓展和应用。最后,论文对区域公共产品理论的渊源、脉络和局限性进行了简单介绍。第3章“区域经济合作的公共产品理论分析框架”,构建了贯穿全文的理论主线。首先,论文阐述了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公共产品的关系,通过剖析“区域公共产品”的逻辑内涵界定了产品的供给模式、扩展了产品公共性的判断标准、明确了产品的形态和内容,进而将上述概念操作化,使其适用于东亚经济合作的实践。其次,论文用“预期收益”、“供给成本”和“外部性”三个要素刻画出单个国家参与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决策变量,并赋予它们新的理论含义。在此基础上,论文以国家异质性和利益相关性为切入点,强调非平等的成本分担、非均衡的收益分配和域外大国介入的阶段性,从根本动力、内部约束和外部约束等方面尽可能地完善了区域公共产品理论,论证了各国实现合作供给的条件,即:在厘清不同国家收益敏感性和成本敏感性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供给机制重塑各国的成本-收益结构;承认区域公共产品供给与域外大国的利益相关性,妥善应对其介入。第4章“亚洲金融危机后的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进展及成效”,是对1997年后十余年间东亚经济合作历史的理论解读。首先,论文分析了东亚公共产品供给的起因,指出这是区域公共产品需求不断“发酵”的必然结果。其次,考察了本阶段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内容和特点,即:贸易类区域公共产品是供给重点,投资类区域公共产品是其“副产品”,两者都呈现出明显的“质次价廉”特征。随后,论文用引力模型实证分析了本阶段东亚公共产品供给的成效,结果表明:尽管存在较为严重的“面条碗效应”,但东亚公共产品供给确实较大地促进了区域内贸易的发展,因而是相对成功的。最后,论文分析了实现相对成功供给的三条原因:各供给方都以绝对收益为主要关注点;供给的总体成本较低,且大国的选择性激励降低了小国的个体成本;外部性较小,且“开放的区域主义”和美国的有限介入较好地实现了外部性的内在化。第5章“全球金融危机后的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困境及突破”,是对2008年后东亚经济合作困境的理论解释。首先,论文考察了全球金融危机后东亚经济合作的深度经济一体化趋势,以及该趋势对高质量区域公共产品的需求,进而区分了东亚对高质量区域公共产品的一般需求和重点需求。然而,现实问题是,东亚各类区域公共产品的“优质化”进程都陷入了困境,导致这一困境的成因有三个方面:各国对相对收益的竞争削弱了供给的根本动力,高昂的供给成本强化了供给的内部约束,美国的全面介入强化了供给的外部约束。最后,论文考察了东亚各国为突破“优质化”困境所采取的策略:RCEP已经成为东盟主导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新尝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正在成为中国引领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新模式,二者都对突破困境有一定帮助,但相比之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作用更为积极。第6章“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前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是对未来东亚经济合作趋势的理论预测。论文首先明确了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前景的确定性,即:供给主体的范围已不可避免地泛化到东亚之外,实现“纯粹东亚”供给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各类区域公共产品将形成多层次共存且无法相互替代的局面;供给机制将更加多元化且长期并进。但我们不能确定的是:东盟能否继续充当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中心,中日之间的供给竞争将走向何方,美国主导的“亚太化”供给发展前景如何。最后,要实现区域公共产品的可持续供给,就必须将已然分化的预期收益再整合,促使主要大国承担更多的供给成本,在TPP、RCEP和“海上丝路”三大供给平台的竞争与互融中将外部性内在化。第7章“我国参与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战略选择”,是对我国今后区域经济合作战略的理论思考。在崛起大国和发展中大国的双重身份下,我国能否有效提升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取决于三个方面,即:是否有着清晰明确的战略定位以解决供给意图和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能否选择合乎实际的供给策略以协调手段与目标之间的关系,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化解现实中的具体风险。但无论如何,“大周边”地区已经成为我国走向强国之路的战略依托带,我国应更加积极主动地承担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从而为我国多层次、全方位的经济外交提供新的动力和空间。最后是“结论”部分,对本文的主要观点进行了总结。
席桂桂[8](2015)在《制度成员国选择行为与亚太多边贸易制度构建 ——区域性公共物品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论文的研究问题主要基于两项观测:首先,东亚多边贸易制度的多个大国成员国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改变了参与角色。其次,这些成员国表现出一些相似的行为模式,它们同时积极参与或者漠视背离某项制度,特别是在一些关键的制度建设节点,则更明显。论文据此提出研究问题:在东亚多边贸易制度建设过程中,为什么大国成员国存在类似的参与模式?一般对国家参与行为转变问题的回答是从制度建设者与制度操纵者间的关系开展,论文则试图通过“内选择行为”这一概念,借助分析成员国的制度内选择行为,回答成员国存在近似参与模式的原因,以及这一参与模式下东亚经济一体化的演化路径。论文引入“制度是东亚区域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这一解释框架,论文假设成员国选择支持或背离某一制度,取决于制度是否有效提供区域性公共物品,自由贸易被认为是区域性公用物品,制度是否降低关税是判断制度能否有效推动东亚自由贸易的关键依据。当制度能够有效降低关税,促进东亚自由贸易时,成员国采取支持行为;当制度难以有效推动东亚自由贸易时,成员国选择漠视,甚至另辟蹊径,建立新的多边贸易制度。论文借助日本、中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四个案例,对成员国参与行为进行分析。这四个案例同时兼顾了成员国身份来源的多样性,涵盖东亚体系中的超级大国如美国,同时美国和澳大利亚一样,也是东亚经济一体化重要的域外国家,以及东亚地区大国如中国、日本。论文分析制度成员国参与模式变化时,认为东亚经济一体化制度建设是研究的载体,东亚自由贸易的内容和形式是研究的主要对象。借助历史制度主义视角,论文探讨了东亚经济一体化制度建设的未来形式问题。论文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当多边贸易制度能有效削减关税,降低市场准入,推动东亚自由贸易时,成员国积极推动该项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第二,当成员国出于对东亚自由贸易的预期,认为多边贸易制度无法有效降低关税时,则采取漠视态度,转而寻求建立其他替代性的贸易制度。第三,当成员国认为新的贸易规则能有效推动自由贸易时,则积极推动该规则指导下的多边贸易制度建设。第四,在制度演化过程中,存在主导国因素。主导国家对制度表现出的支持、漠视或者背离,强化了东亚经济一体化的路径依赖。第四,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跨地区性的巨型自贸区(Mega-FTA)将是东亚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形式。
张大凯[9](2012)在《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东北亚各国相互间经济联系的渐趋密切、贸易和金融自由化的不断发展,近年来,东北亚区域金融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货币金融合作逐渐被提上了各国的议事日程。在这一背景下,研究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这一课题,对于东北亚区域货币金融合作以及促进中国的金融发展和国际化均具有推动作用。从东北亚角度看,由于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是金融合作的基础性环节,因此,探讨如何通过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来推动区域内货币金融合作的更进一步发展并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成为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从中国的角度来看,在区域金融一体化的情势下,研究如何通过加强与区域内其他国家的金融监管合作这一课题,对于我国防止金融传染的冲击、维护金融稳定、循序渐进地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自由化以及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地位等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虽然,在亚洲金融危机后,学术界和政策界对东北亚货币金融合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和讨论,而且在实践中,东北亚货币金融合作也初步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对于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目前学术界尚没有专题性的系统研究,本文的选题,旨在填补这一学术研究的空白。本文运用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将金融监管的一般理论与东北亚区域金融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分析了东北亚区域金融一体化、区域金融合作以及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现状,并根据区域金融监管合作的相关理论以及欧盟所提供的国际经验,力图探讨并解决有关东北亚区域金融监管合作的两个问题:(一)“为什么,,的问题,即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的背景和原因;(二)“怎么样”的问题,即东北亚地区应该在哪些方面、如何进行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首先,本文在概括和评析金融监管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东北亚区域货币金融合作与金融一体化的实际情形,分析了东北亚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背景和原因。根据早期的金融监管理论,政府之所以要实施金融监管,主要是因为金融领域广泛存在的市场失灵,例如,信息不对称、金融负外部性、金融传染、金融垄断等。金融领域的市场失灵造成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严重的时候甚至导致金融危机,鉴于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该理论主张政府应该介入金融领域,实施金融监管,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金融监管理论后来的发展,便是出现了“监管失灵论”,该理论认为,政府金融监管的目的并非完全是维护金融体系之稳定,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护相关利益集团的私人利益。金融监管不但会导致市场效率的损失,而且不当的监管往往成为金融体系不稳定的根源之一。因而,该理论主张放松金融监管的同时,强调市场纪律在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中的作用。区域金融一体化导致了市场失灵和监管失灵的区域化,主要表现为:(一)信息不对称更为突出;(二)金融负外部性的区域化,如金融危机的区域性传染;(三)各国监管者之间的利益和激励冲突,例如监管竞争和监管“争下游”;(四)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在现实的金融世界中,市场失灵和监管失灵的区域化已经成为导致区域金融不稳定的主要因素,自1990年代以来发生的一些主要金融危机,都具有金融传染的特征。与此同时,市场失灵和监管失灵的区域化,也是阻碍区域金融一体化进一步深化的重要因素。尽管随着经贸联系的密切和各国金融自由化改革,出现了金融一体化的趋势,但是,诸如重复监管、各国监管者之间利益冲突、监管标准的千差万别等因素将极大地妨碍着区域金融一体化和区域资源优化配置的实现。由此,在区域经济和金融一体化的趋势下,区域内各国非常有必要进行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以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深化区域金融合作、推进区域金融一体化。欧盟是当今世界区域金融一体化的一个典型例子,欧盟的实践表明了在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过程中进行金融监管区域性协调与合作的必要性。近年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货币金融领域的一些合作,使得在东北亚地区也萌生了金融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在此背景下,一般意义上的市场失灵和监管失灵的区域化在该地区也开始表现了出来,成为东北亚地区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具体原因:(一)金融危机的区域性传染,例如1997年的东亚金融危机;(二)不同的监管标准妨碍着区域内金融机构的跨国进入;(三)东北亚地区业已开始的货币金融合作的推进,离不开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其次,本文重点分析了东北亚地区应该在哪些方面、如何进行区域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问题。鉴于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推进区域金融合作及一体化发展的目标,本文认为,东北亚区域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东北亚区域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机制构建;(二)东北亚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路径,包括银行业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证券业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在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机制的构建与创新方面,基于对东北亚主要国家中国、日本和韩国的监管体制及当前东北亚金融合作进展的分析,比照欧盟的实践,本为提出,东北亚区域监管协作机制构建与创新过程中,需要注意:双边机制与区域性多边机制的相互结合、正式机制与非正式机制的相互补充、分阶段循序渐进地深化、区域内的机制与区域外的机制的相辅相成。更具体地,可以考虑,分三个阶段逐步确立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区域合作机制。在第一阶段,应继续完善已有的双边监管协作机制,包括实施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签订双边金融监管合作协议等。在第二阶段,逐步形成区域性金融监管合作机制的基础,包括就构建东北亚区域监管合作机制各国所达成的共识、构筑各国监管者之间交流与合作的平台等。第三阶段是区域性多边金融监管合作机制的形成和完善阶段,包括建立东北亚金融监管区域性合作的组织机构,发展适合东北亚实际情况的有效监管标准和规则,最终确立东北亚区域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在银行业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方面,本文首先对中国、日本和韩国的银行业监管、特别是对外资银行监管进行了实证比较。在此基础上,本文分析并指出了东北亚银行业监管协调与合作的路径。特别地,东北亚国家需要继续完善本国的银行业监管,并且逐步引入《巴塞尔协议》等国际银行监管标准,在这个过程中,相互之间扩大金融市场对区域内其他国家金融机构的开放,从而形成东北亚国家银行业监管协调与合作的基础。然后结合欧盟的成功经验,确立东北亚银行监管协调与合作的原则,例如最低一致原则、相互承认原则、母国监管原则等,最终,在市场准入、资本金要求、资本充足率等方面实现东北亚银行业监管的协调和统一。在证券业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方面,本文从证券机构监管、证券交易监管、上市公司监管尤其是信息披露三个方面对东北亚各国证券业监管进行了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以东北亚债券市场发展和股票市场一体化为背景,探讨了东北亚证券业监管的协调与合作问题。当前,东北亚各国证券监管协调与合作表现两个层面,其一是证券监管当局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例如,区域内各国证券监管当局之间通过签署“证券监管合作备忘录”形式进行的合作。其二,近年来,东北亚各国尤其是中日韩的证券交易所积极开展合作,相互加强了信息的交换和技术的交流。根据东北亚证券市场一体化发展的趋势,本文认为,东北亚区域证券监管协调与合作的努力方向包括下面三个方面:(一)继续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深化双边监管合作;(二)在上述基础上,逐渐实现区域内的证券监管的协调和统一;(三)区域内各个交易所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二。第一,本文将金融监管相关理论与区域金融一体化相结合,提出了市场失灵区域化和监管失灵区域化概念,并认为,表现为区域金融传染、重复监管、监管真空以及监管者利益与激励冲突的市场失灵和监管失灵的区域化,为区域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二,本文在东北亚区域经济、金融渐趋一体化的背景下,首次提出并系统研究了东北亚区域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问题,从而填补了国内在该领域研究的一个空白。当然,由于主客观的原因,本文的不足之处也是显见的。其中特别需要提出的是,因为东北亚金融合作才刚刚起步,金融监管方面的合作尚处于学术探讨层面,相关的合作行动十分鲜见,因而,本文在实证研究方面略有不足,当然,这也为今后就此课题进行更深入研究提供了一个方向。
张恒[10](2012)在《两岸金融合作与交流深化的制度创新研究-ECFA的论述》文中认为1956年Solow运用新古典成长模型预测了区域内与区域间各国或地区的经济成长在长期内会达到收敛(convergence)的效果。这是指区域内会有一个自动化生产的机制与经济政策使区域内的偏离减少。因此,开发中的区域经济成长会比已开发区域经济成长的要快,直到两个区域达到相同的成长状况为止。更甚者Solow预测了长期的区域金融将造成区域内的国家金融体系会归于一体化。1988年Lucas也提出区域金融会增进区域内国民福祉的成长。Lucus(1988)认为区域性政策对国民福祉有深远的影响,区域性政策的不同会造成经济成长的差异,因此,每人人均所得就会不同。2002年Sapienza&Luigi Zingales提出了区域金融理论中有关区域性合作达到区域内的国家经济成长的可能性。综规上述研究可以看出区域性的经济与金融的合作可以达到区域内国家经济成长与国民福祉的上升,区域间的国家的经济与金融的合作也可到达国家间的和谐发展。然而,区域经济与金融的合作也可能有负面的效果的存在,例如欧元区近年来的崩解不只带来区域内国家的伤害也带给区域外国家的困窘,欧元国家的问题主要来自欧元区没有统一的财政部对欧元区内的国家在政策分配上达到均衡的发展,图利少数国家的结果造成非重点国家的发展产生畸形的成长,所谓畸形是在于欧元区经济发展较慢、财政问题较大的国家如希腊、爱尔兰、西班牙等国,因为成为欧元区的一员而享受到欧元区同样的待遇既低利率与无汇率调动自主权,低利率与无汇率调动自主权这两个因素造成希腊、爱尔兰、西班牙等这些国家可以较低的资金成本运用财务杠杆以国家主权对欧元区经济发展较好的国家如德国、法国或欧元区以外的国家融资,低利率也造成了希腊、爱尔兰、西班牙等国家在进入欧元区的初期区域内、外投资人对区域内的高度经济成长的预期而造成的高度通货膨胀的同时,无法借由利率的调整降低高度通货膨胀。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这些国家因为持续低利率所造成的房地产泡沫化。因此,区域内的经济与金融合作不只有正面的经济成长的功能也是区域内产业泡沫化的根源。刘斌(2011)认为区域内的金融资源各国有差异,因此,在区域内进行金融与经济合作的同时要对各国金融资源的差异有所了解,他认为金融资源的差异造成金融资本的差异,而金融资本又是推动经济成长的主要因子,因此,当我们研究区域金融合作时就必须考虑区域内各国或地区在金融资源的差异。否则,就会造成区域内的不均衡发展,进而造成区域内合作的崩解。过去的国际文献多有提及区域金融合作,例如像是提及欧元区与东盟10+3的区域金融合作的成与败的文献,但很少有文献提及海峡两岸的经贸合作的文献,少数文献有提及两岸的经贸合作,例如Lee and Wu(2011),但他们只论及ECFA对海运与港口产业的冲击。过去的文献有论及两岸金融合作者更少出现在国际期刊上。据我们所知,我们是第一个对两岸整体金融制度深化与创新提出看法的作者,也是第一个提出关于两岸的中华经济圈自由贸易区的架构的作者。我们提及这些是因为两岸非关官方的互通已经二十年以上了,而无论官方或非官方任何形式的互通都涉及到钱的问题,可是在国际收支帐的计算上非官方的互通无法做最有效的控管,而货币上的兑换与资金互通也相当受限于法律,造成实质的不方便,如果两岸非官方实质的互通所得到的交易量占对其它所有国家官方的交易量达到一定的比重时,那么就应该对两岸关系进一步讨论金融与经济的合作以利使实质的交易,同时促进两岸经济的成长。目前海峡两岸已经进行ECFA两岸经贸合作的会谈,在这个框架下两岸隔置了多年来的政治与外交的争议并进行和谐的经济与金融的合作。这是世界应该观注的焦点,因为世界的经济重心在经历近十年的金融风暴的催化下已经由欧、美转移到亚洲,而亚洲的经济重心也由日本移转到中国大陆,而在更深化的研究下中国大陆的经济重心又在于两岸经济与金融的关系发展和谐与否。然而,两岸在经历过这么多次的会谈背景下,在实质上并没有具体的进步可言,两岸在谈OBU的同时,两岸台币与人民币的兑换与汇款,却因为两造的货币非国际储备货币而交易又涉及跨境交易所以依然非常复杂,其中包括高额的交易成本与交叉汇率的转换的成本。目前大陆已经是台湾实质上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可以说台湾当局实质上离不开与大陆的贸易联结,但对陆资与大陆人才又不断以法律限制了最适的资源配置。两岸多年的谈判在好不容易隔置多年争议背景下却没有实质的进展与确定的行程表,实在至为可惜。在区域金融合作的过程中投资环境与区域内的绩效也有直接的关联性,Wang and Yung(2011)提出了中国大陆国有事业私有化后的二十年间国有事业的绩效与盈余质量依然没有提升主要就在于大陆的国有企业或私有化的半国有企业仍然绩效不张,而其源由来自于大陆的投资环境中对于投资人保护的主张不多也就是说大陆的投资环境与企业一半以上还是政策导向而非市场导向,这对区域内的金融合作机会与成长机会是一大阻碍。当投资国的环境对投资人有利时会造成投资绩效的提升,La Porta, Lopez-de-Silanes, Shleifer andVishny(2000)暗示国家改变法规与加强的机制以保障投资人朝向成功的标准,这个过程称为法律的收敛(Legal Convergence)。La Porta, Lopez-de-Silanes,Shleifer and Vishny(2002)也证实了投资人保护的环境越好,在此环境下的公司价值会越大。有鉴于此,我们在谈及区域内的金融与经济的合作时就不能不对区域性金融机构合作的环境做规划。再者,我们也要对区域内因为金融机构合作所产生的盈余质量做监管的动作,因为大陆企业特别是国有或私有化的国有企业盈余表现虽好,但其好的表现多来自于旗下的子公司或孙公司对其所做的补贴,因此盈余质量往往不佳。公司的盈余质量与长期绩效成绝对正相关,而区域金融机构能有长期合作的契机也是来自于区域内各国或地区所属的公司能有较佳的盈余质量。Chen,Chen, Lobo and Wang(2011)认为国际上一般对于盈余质量的衡量采用自由裁决的应计项目对于中国大陆是不够的,因为大陆的信息透明度太低,因此公司与投资人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严重。有鉴于此,对大陆金融机构在衡量盈余质量时还要加入关系人交易这个项目。我们对此深感认同,要规划区域性的金融合作就应该跨越国度,在合作的区域内各国公司经营都必须聘请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进驻,以便对区域内合作的公司做统一与公平的稽核。并且,有鉴于欧元区整合的失败我们认为区域内金融合作应该定订成长率的标准并对此标准进行监管。身为台湾人也是中国人我们期望的是两岸和解带给我们与我下一代美好的未来,让二十一世纪成为中国人的世纪,然而近年来我看到台湾的发展无论是在经济或在教育上都设定一些虚幻的空包弹,与虚幻的目标,在子弹没打出前就已经知到结果了,这是台湾当局的耻辱,却由全民概括承受。因此,我们希望借由本文的发展给予两岸特别是台湾当局一个良心的建议与规划。特别的,在参股制度与税制上我们认为应该还有改善的空间,例如在参股比率与合资参股的设计上。再者,我们对于分行的设置不只要求速率,也大胆提出两岸平权,大陆金融机构也可来台设立分行以增加就业率与人源配置的最适化。两岸应该扩大经济与金融的深化合作,这个工程可以从两岸合作做起,但区域性金融合作必然因为大陆与台湾原来合作的金融食物链中达成区域性多国家与地区的金融合作,中华经济圈自由贸易区就是我们扩大金融合作的一个深化的构想,透过多国的交流与共同监管才能达到区域内资源的最佳配适。我们的文章分做七部份,第一部分叙述选题的背景与研究的思路、目前待解决的现状、本文思路与我们预计达成的创新。经济学家与商人所关心的是自由贸易协议(FTA)运作下对商业的冲击。而台湾目前面临对外贸易必须扩张,但却无充足的扩张的谈判筹码的问题。再者,扩张速度的缓急与台湾本身的经济发展又有不可分离的关系。扩张速度过快,资金大量流入,长期会造成通货膨胀。然而,在台湾对外生存空间不断紧缩与台币连续升值下,与出口商面临生存严重的挑战下,又必须快速的寻找贸易出口并与周边国家达成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大陆因为面对国际竞争,从1990年代开始将国有事业释股给私有公司并在2000年的时候设定三条保护投资人的条款1使大陆经济朝向市场化时国有事业释股能有较好的股价,同时好的投资人保障环境也能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大陆市场。我们的思路就站在两岸所缺乏的条件上,借由两岸合作扩大为中华经济圈的合作将两岸与中华经济圈的个别优点弭补彼此的缺点,并且以中国政府为中华经济圈的领头羊,借由台湾这块中介点扩大全中国经济与金融和谐成长。因此,我们拟突破的是两岸在经济与金融合作上的速度与范围,将经济与金融合作上的速度与范围扩大,对于台湾陷入国际边缘化的速度才能有缓解的现象,另外,对于大陆扩大内需也找到适当的出口。因此,在本章节希望能够在不久的将来借由两岸金融与经济合作,对于目前ECFA与MOU建立的陆资参股台湾与台资到大陆驻点设分行与其所产生的税制能等议题有所改革。而为了避免政治问题干扰两岸金融合作的进程,我们提出两造双方与第三国合资进入对方国度与地区的方式,如此,可以扩充进入对方市场的持股数上限也可造成国家层级(第三国或第三地)外部公司治理或外部监管的效果。再者,借由两岸合作的契机将金融与经济的合作形式与范围扩大为对大中华自由贸易区的金融与经济的合作。第二个部分我们叙述区域性金融合作的理论包括其合作的条件、区域金融合作的必要性、目的、形式与背景。区域金融的理论源自于区域性经济学与货币银行学,由于区域内的国家或地区的合作需求必然源自于经济民生的需求,同时在经济合作的同时也会有区域内的通货膨胀与紧缩的外溢效果产生,因此,区域金融的合作离不开区域内的货币政策的协调。而区域内的经济与金融的合作在于区域内国家或地区原本的联动性,本章就两岸的经济与金融的联动性分析两岸经济与金融的合作对于两岸国民福祉既消费能力实质上是有增加的效果存在的。本章同时就人民币的国际化对于台湾当局与中国政府长久以来对美国的金融帐的赤字与美国不断要求人民币升值的要求找到适当的解释与对策。区域性金融合作的内容可以推论到利率与汇率。关于利率,我们有鉴于欧元区的失败案例所以在两岸进行金融合作的同时就要防止因为合作所造成的经济过热与利率过低所造成的通货膨胀与产业泡沫化。关于汇率,我们希望能在进行金融合作的同时进行能维持稳定的汇率,因为两岸金融机构的交流必然涉及货币的交换,如何在货币清算机制上让两岸的金融机构交流能够达到效益极大化是我们要讨论的议题也是延伸后续发展系统创新的起始。第三部分我们叙述两岸经贸交流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包括台湾与大陆经济、两岸金融合作存在的问题、目前取得的成就与金融发展的历程。本章就台湾当局与中国政府在过去经济与金融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与地位做一个剖析,台湾经济从二战后的发展沿革是从绿色金融也就是发展农业经济的农业信合社或地方贷款的信合社开始做起的,接着后续的十大建设与经济发展计划将台湾当局转向高科技产业的方向,然而随着国际劳动市场的转移,台湾当局面临不得不变的境界。对于大陆来说中国政府在1979年开始进行改革开放,按邓小平的说法是摸着石子过河,然而大陆在经历1990年代三次的宏观调控后,除了1996年发生了通货紧缩的现象外,大陆实质上发展速度已经超越西方国家,但大陆的内部依然存在许多不均衡的现象,其中包括国有事业的解体与中国政府不再对教育等民生事业做全额的补贴等,造成大陆民众实质消费能力的下降,也就是说大陆的成长有很多数字来源并不能很清楚的解释。因此,在中国崛起之时中国政府仍免不了要为内需去做考虑。两岸金融合作就是在这种基础下产生的。但对于区域性的金融合作来说,光是目前的合作范围与速度与合作的对象其实是不够的,在证券与期货的发展上台湾就比大陆要早也要深化,大陆可以从台湾方面借鉴的也应该是从这一方面着手,所以应该要扩大这方面合作的范围。再者,深入的合作涉及原先两造双方的金融机构上下游的交易食物链,特别台湾与日本与新加坡的关系因为战略上的需求与过去历史的沿革上都有密切的经贸交流经验,而大陆在收回香港与澳门前在金融合作上就已经有多方的合作,而目前大陆因为地位上的优势与需求也与东盟国家与韩国、日本等多有交流,当两岸在作金融合作的同时无法不把这些已交流的国家列入考虑。因此,我们主张两岸深化的合作除了就范围与比率上放宽外还要将原本合作的对象扩大到中华经济圈或其它国家以加速合作的进行。第四部分我们叙述两岸在ECFA前后金融与经济的交流史。在ECFA前两岸实质上已有非官方的交易,但就金融机构的交流方面来说,ECFA之前台湾与大陆的金融交流集中于台资银行到大陆设立办事处,其即非分行也非子行,加上台银资本额少。因此,台资银行在大陆与外资银行几乎无法竞争。ECFA后截至目前为止,已经完成台银登陆与陆资参股台湾金融机构的制度。对两岸金融机构合作的发展虽然已经在ECFA的架构进行中,但仍有不足的部分。在两岸金融机构的必较中虽然大陆的金融机构无论是银行业、证券业或保险业都是台湾资本额的六倍以上,但就证券业来说特别是期货、融资、融券与财富管理等事业,台湾都做的比大陆要来的深入,大陆真正要借鉴台湾的是这一块,然碍于法令却不能行,使金融合作成畸形发展。台湾当局惧怕产业外移与被陆资吸收的结果就是裹足不前,市场导向的金融应该是让市场机制决定供需,当然要在两岸对于金融监管更进一步的协议下进行。第五部分我们叙述以欧盟区与东盟区的区域性金融合作与两岸金融合作做比较与对照,其中包括中国政府与新加坡的金融合作经验,特别的还提及中华经济圈中的中国政府与新加坡的合作历程,希望借他山之石以攻错。由于欧元区的整合曾被喻为世界上最成功的金融一体化模式,随着欧元区的崩解我们了解到欧元区设置进入条件的缺点在于他给予所有的会员国在进入欧元区门坎后的待遇都在统一平均的经济状况下,以统一的财政政策达成区域性金融一体化的整合。造成欧洲多国房地产泡沫化与债务危机,因此知往鉴来,我们从欧元区得到最大的启示就是对利率的控管。而与中国与东盟的经验中我们也可以知道短期国际资本的移动会影响汇率的波动,而东盟金融资源并非属于同一个机制因此还须设立一个由东盟十国与中国、日本与韩国共同设立的安全基金才能使区域内的货币价值到达一个稳定的状态。目前台币有强化的情况因此,随之而来的就是国际上的炒汇的现象,台湾当局央行总裁彭怀南就提出了以清迈多边换汇机制(Chiang Mai InitiativeMultilateralization, CMIM)与东盟十加三的总体经济监控办公室(ASEAN PlusThree Macroeconomic Research Office, AMRO)的机制成立亚洲货币基金,因此,区域内的货币价值稳定也是需要我们加以规划设计的机制。第六部分我们叙述ECFA下的金融合作框架为何,协议的意义与评价的方法。协议实施的效果需要的评鉴原则为何。由于过去在评价一个自由贸易区的功能往往在这个自由贸易区开展多年以后才做,这也是失败导因。因此,在两岸提出ECFA的架构下谈金融合作初期,我们就应该对合作的区域金融模式中加入监管的模式,首先要对盈余的计算在自由裁决的应计项目外加上信息揭露与关系人交易的监管,盈余质量的监管也是重点之一,同时对于一个投资人保护不好的国家要达到盈余与成长也着实不易,两岸在谈金融监管备忘录时应该就法规层面协议并签署时程表才有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以往在谈区域合作时都不会论及区域内的经济成长与区域内各国的个别成长,最终造成很多区域性合作的崩解。因此我们在金融监管项下特别提及区域成长的监管,其功能由区域内会员都聘请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稽核的动作以彰显其功效。最后我们对金融的制度提出我们设计上的改革的看法其中包含了台银登陆与陆资参股与金融监管制度的看法,甚或包含了不动产投资防治泡沫化等可能性方式。对于陆资参股台湾与台资进入大陆我们都认为其范围与数量不符市场化的数量与速度。因此,我们主张为避开政治争议与产业外移的顾虑,无论台资进入大陆与陆资进来台湾都可以与外资合进的方式进行以增加两造参股的幅度,并提升与区域内其它国家的金融与经济合作的经验。另外,有获利就有税务的问题,因此,我们就税务与获利结合进行控管制度的改革。对于不动产这个易造成市场混乱的根源我们也加以验证并提出对策。再者,我们就过去几章提出的纲要列出了扩大金融合作的国家与范围成立中华经济圈自由贸易区的理想,此贸易区的地点为台湾,原因在于台湾有相较于大陆或东亚有较好的财富管理能力,而台湾对投资人保护的环境也较大陆要好。我们在这个自由贸易区内准许陆资上市,根据Berkman, Cole and Fu(2010)的说法跨境上市的公司如果到另一个投资人保护较好的地区,则市场对其股票的评价也会上升,对于2012年到目前为止比起全球表现不佳的大陆股市来说也是一个提升内需的方式。希望借由我们的规划与催促能让台海两岸甚至于中华经济圈自由贸易区内的国民福祉都能提升,给我们稳定成长的生活与稳定成长的亚洲。
二、东亚的区域性金融合作概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东亚的区域性金融合作概况(论文提纲范文)
(1)“一带一路”建设中人民币的货币锚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结构安排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的创新 |
1.4.2 研究的不足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最优货币区理论 |
2.1.2 货币替代理论 |
2.1.3 计价货币选择理论 |
2.2 相关文献综述 |
2.2.1 货币锚的概念及特性 |
2.2.2 货币锚效应测度的实证方法 |
2.2.3 人民币的货币锚效应 |
2.2.4 货币锚效应的影响因素 |
2.2.5 文献述评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人民币成为货币锚的现实背景 |
3.1 货币锚的演进历程 |
3.1.1 金本位时期:黄金锚 |
3.1.2 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黄金-美元锚 |
3.1.3 牙买加体系时期:以美元为主导的货币锚 |
3.2 人民币成为货币锚的内部基础 |
3.2.1 经济实力的显着增强 |
3.2.2 对外开放程度的持续深化 |
3.2.3 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市场化改革 |
3.2.4 人民币国际化的有序推进 |
3.3 人民币成为货币锚的外部机遇 |
3.3.1 国际货币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 |
3.3.2 全球经济格局面临多元化调整 |
3.3.3 “一带一路”引领国际合作新格局 |
3.4 人民币成为货币锚的制约因素 |
3.4.1 资本账户的不完全开放 |
3.4.2 金融体系的不完善 |
3.4.3 美元强大的计价货币惯性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人民币在“一带一路”国家的货币锚效应测度 |
4.1 基础分析框架 |
4.1.1 模型的设定 |
4.1.2 样本的选取及数据来源 |
4.2 模型的扩展与改进 |
4.2.1 多重共线性问题的处理:辅助回归 |
4.2.2 样本区间的划分:基于Bai-Perron方法的多重结构突变检验 |
4.2.3 回归方法的选择:似不相关模型 |
4.3 实证结果分析 |
4.3.1 平稳性检验及结果说明 |
4.3.2 回归结果与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一带一路”建设中人民币锚效应的影响因素 |
5.1 “一带一路”建设中影响人民币锚效应的因素及作用机制 |
5.1.1 政府合作渠道 |
5.1.2 贸易渠道 |
5.1.3 投资渠道 |
5.1.4 金融渠道 |
5.2 变量的选取及模型设定 |
5.2.1 变量及数据来源 |
5.2.2 模型设定及回归方法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3.1 基础回归结果 |
5.3.2 稳健性检验 |
5.3.3 进一步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以人民币为货币锚主导区域货币合作的可行性 |
6.1 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经贸合作基础 |
6.1.1 贸易和投资的合作现状 |
6.1.2 贸易和投资的发展潜力 |
6.2 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货币金融合作进展 |
6.2.1 货币合作的初步成果 |
6.2.2 金融服务的网络化布局 |
6.2.3 资本市场合作的有益尝试 |
6.2.4 开发性金融合作的突破进展 |
6.3 基于OCA指数的区域货币合作潜力分析:以东盟为例 |
6.3.1 中国与东盟货币合作的背景 |
6.3.2 模型设定、变量与数据 |
6.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 区域货币合作推动欧元国际化的经验借鉴 |
6.4.1 欧元国际化的发展历程 |
6.4.2 欧元国际化模式的启示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政策建议 |
7.1 继续提升人民币在“一带一路”的货币锚地位 |
7.1.1 在政府合作层面为人民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
7.1.2 在贸易和投资层面培育人民币的真实需求 |
7.1.3 在金融层面促进人民币的良性循环 |
7.2 分区域、分层次推进区域货币合作 |
7.2.1 东盟区域:开展深层次货币合作 |
7.2.2 其他区域:夯实经济合作基础 |
第8章 总结及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致谢 |
(2)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的中国供给:缘起、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供给的理论缘起 |
1.1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的理论渊源 |
(1)新区域主义 |
(2)区域性国际公共产品理论 |
1.2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的内涵 |
1.3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的类型划分 |
二、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的中国供给实践及问题 |
2.1中国供给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的历程 |
2.2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的中国供给模式 |
2.3中国供给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的实践面临的现实问题 |
三、中国供给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的路径选择 |
3.1供给原因分析 |
3.2供给路径选择 |
四、中国持续供给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的对策建议 |
4.1构建面向未来的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供给路线图 |
4.2围绕周边确定供给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的重点区域 |
4.3构建有效连接供给与需求的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供给机制 |
4.4完善风险评估体系以应对中美贸易争端带来的挑战 |
五、结语 |
(3)区域共识的制度化 ——多案例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渊源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阐释与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的研究 |
二、区域主义理论的研究 |
三、区域共识制度化的变量综述与选择 |
四、区域共识制度化的案例综述与选择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分析思路 |
一、概念诠释与描述性推论 |
二、比较案例分析与因果推论 |
三、过程追踪与历史制度分析 |
第一章 区域共识的形成 |
第一节 共识的内涵 |
一、观念与共享观念 |
二、意向与集体意向 |
三、语言与共同承诺 |
四、认同与集体认同 |
第二节 共识的建构 |
一、利益与共识 |
二、危机与共识 |
三、交往与共识 |
第三节 区域共识的建构 |
一、共同利益与区域共识 |
二、危机管理与区域共识 |
三、国际互动与区域共识 |
第二章 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一般规律 |
第一节 制度与制度化 |
一、制度的构成 |
二、制度化动因 |
第二节 国际制度及其制度化 |
一、国际安全共识的制度化 |
二、国际经济共识的制度化 |
三、国际环境共识的制度化 |
第三节 区域制度及其制度化 |
一、制度化:动态的社会实践过程 |
二、区域共识的制度化变量与假设 |
第三章 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主要变量 |
第一节 共同利益 |
一、利益协调需要制度保障 |
二、共同利益促进制度合作 |
三、利益扩大推动再制度化 |
第二节 危机管理 |
一、危机化解需要制度安排 |
二、危机管理依靠制度协调 |
三、危机管理迫使制度合作 |
第三节 国际协调 |
一、国际协调奠定制度基础 |
二、国际协调促进制度合作 |
三、国际协调推进制度建设 |
第四节 集体意向 |
一、集体意向决定集体行动 |
二、集体意向建构社会实在 |
三、集体意向建构制度事实 |
第四章 国际共识的制度化案例:全球与区域 |
第一节 全球性国际共识的制度化:从跨区域到全球 |
一、国际安全“共识”:从欧洲协调、国际联盟到联合国 |
二、国际经济“共识”:从七国集团到二十国集团 |
第二节 区域性国际共识的制度化:从次区域到区域 |
一、西欧联合:从思想理念到煤钢共同体 |
二、欧洲联合:从“三大共同体”到欧盟的成立 |
第三节 全球和区域共识制度化的关系 |
第五章 国际共识的制度化案例:次区域与区域 |
第一节 “维谢格拉德集团”共识的制度化 |
一、危机管理:东欧剧变推动中欧制度合作 |
二、共同利益:集体安全需要中欧制度安排 |
三、国际协调:维谢格拉德会晤与“V4+N”会晤机制 |
四、集体意向:共同加入欧盟与加强中欧身份 |
五、维谢格拉德共识的制度化思考 |
第二节 “上合组织”共识的制度化 |
一、危机管理:反恐国际合作启动共识的制度化 |
二、共同利益:能源与安全利益奠定制度化基础 |
三、国际协调:从“双边”上海峰会到“多边”杜尚别会晤 |
四、集体意向:《上合宣言》与《打击三股势力公约》 |
五、上合组织共识的制度化思考 |
第三节 “东盟+”共识的制度化 |
一、危机管理:内忧外患推动共识的制度化 |
二、共同利益:利益范围扩大助力制度合作 |
三、国际协调:从邦胜聚会到东亚峰会 |
四、集体意向:从《东盟宣言》到《东盟宪章》 |
五、“东盟+”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思考 |
第四节 区域共识制度化的“接口”:“扩员”与“+N”模式 |
结论 |
一、区域共识制度化的一般经验 |
二、区域共识制度化的理论限定与局限 |
三、区域共识制度化的其他变量与假定 |
四、中国等新兴国家引领的区域共识制度化 |
英文参考文献 |
中文参考文献 |
(4)“一带一路”视域下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难点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难点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阐释 |
一、核心概念 |
(一)“一带一路”内涵 |
(二)区域性公共产品内涵 |
(三)“一带一路”视域下区域性公共产品属性 |
二、理论基础 |
(一)公共产品理论 |
(二)资源配置理论 |
(三)外部性理论 |
第二章 “一带一路”视域下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基础与动因 |
一、“一带一路”视域下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基础 |
(一)国家实力增强供给内部基础 |
(二)国际定位奠定供给外部基础 |
二、“一带一路”视域下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动因 |
(一)国家深化发展与规划动因 |
(二)国际大局协调与互补动因 |
第三章 “一带一路”视域下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分析 |
一、“一带一路”视域下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效 |
(一)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的路径规划 |
(二)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初步成果 |
二、“一带一路”视域下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 |
(一)区域内合作机制缺位,归属认同薄弱 |
(二)区域外多方大国介入,风险把控困难 |
(三)产品供给主体单一,产品面临同质化 |
三、“一带一路”视域下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原因 |
(一)区域内合作基础薄弱,历史情况错综复杂 |
(二)区域外制度环境差异,法律监管体系不力 |
(三)国内认识存在偏差,产品供给经验不足 |
第四章 国外关于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的经验借鉴 |
一、国外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案例 |
(一)欧盟超国家权威供给模式 |
(二)日本联合合作供给模式 |
二、国外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经验 |
(一)应对域外大国:正当合法性和开放的地区主义 |
(二)应对域内问题:良性互动和竞争性合作 |
(三)寻求最佳供给路径:从简单供给到机制构建 |
第五章 “一带一路”视域下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优化机制的构建 |
一、构建供给系统的自由贸易机制 |
(一)优化大国关系和开放态度 |
(二)构建公正合理的争端解决体系 |
(三)创设有效协调的贸易认同体系 |
二、完善供给系统的长效合作机制 |
(一)提供互惠互利的商品贸易支持 |
(二)拓宽可靠便利的投资融资渠道 |
(三)实施持续发展的合作激励政策 |
三、推动供给系统的文化互动机制 |
(一)增加区内对话,实现区域战略对接 |
(二)提升文化理解,强化区域地区认同 |
(三)加强对外合作,发挥区域媒体作用 |
四、形成供给系统的多面风险评估机制 |
(一)加快形成经济风险防范体系 |
(二)合理布局政治风险预警体系 |
(三)积极构建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5)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及中国参与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本文的结构安排 |
三、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理论基础及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缘由 |
一、金融危机引发的思考 |
二、国际经济失衡带来的必然选择 |
第二节 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理论基础 |
一、特里芬悖论 |
二、货币危机理论 |
第三节 国际货币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及界定 |
一、相关研究概念的界定 |
二、国际货币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及其价值判断 |
第四节 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文献综述 |
一、关于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及流动性管理缺陷的研究 |
二、关于汇率制度的失效及国际收支调节的研究 |
三、关于国际金融监管的缺陷及治理的研究 |
四、关于现行国际货币体系可持续的合理性研究 |
五、关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方案的探讨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国际储备货币变革的历史分析 |
一、“黄金-英镑本位” “黄金-美元本位”和 “美元本位”的历史背景 |
二、“黄金-英镑本位”“黄金-美元本位”和“美元本位”的运行机制 |
三、从“黄金货币化”到“黄金非货币化”变革的历史必然 |
第二节 国际汇率制度变革的历史分析 |
一、由“固定汇率制”到“浮动汇率制”历史循环的背景 |
二、“固定汇率制”“浮动汇率制”和“中间汇率制”的运行机制及价值判断 |
第三节 国际金融合作变革的历史分析 |
一、国际货币体系各阶段的国际金融合作的历史描述 |
二、国际金融合作形式变革的历史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可持续性分析 |
第一节 美国公共债务的可持续性 |
一、政府公共债务可持续性的定义及已有相关研究 |
二、美国公共债务可持续的实证分析 |
三、美国公共债务可持续的启示 |
第二节 美元作为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可持续性 |
一、美元成为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历史考察 |
二、美元作为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可持续性分析 |
第三节 美元作为主要国际结算货币的可持续性 |
一、美元成为主要国际结算货币的历史考察 |
二、美元作为主要国际结算货币的可持续性分析 |
第四节 美元作为主要国际计价货币的可持续性 |
一、美元成为主要国际计价货币的历史考察 |
二、美元作为主要国际计价货币的可持续性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运行现状及主要问题 |
第一节 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运行现状 |
一、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储备货币现状 |
二、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汇率制度 |
三、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国际金融合作 |
第二节 现行国际储备货币体系的运行缺陷 |
一、美元本位的不良影响 |
二、其他主要储备货币的运行困境 |
三、SDR的局限 |
第三节 现行国际汇率制度的运行缺陷 |
一、发达国家浮动汇率制调节对国际经济的负面影响 |
二、中间汇率制度的不断崩溃:经济危机的频发 |
第四节 现行国际金融合作机制的缺陷 |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缺陷 |
二、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弊端 |
三、区域金融合作“欧元区”的运行困境 |
四、“拉美美元化”对拉美经济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构想 |
第一节 国际储备货币体系改革的构想 |
一、国际储备货币体系改革构想概述 |
二、多极主权信用货币体系的可行性分析 |
第二节 国际汇率制度体系改革的构想 |
一、1976 年以来的汇率制度安排与评价 |
二、国际汇率制度的选择 |
三、国际汇率制度体系改革的构想 |
第三节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的构想 |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治理结构设计 |
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监管机制设计 |
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救援机制设计 |
第四节 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构想 |
一、国际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的发展现状 |
二、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构想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中国参与路径 |
第一节 人民币国际化现状与发展机遇 |
一、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签署 |
二、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机制的建立 |
三、人民币在跨境直接投资中的使用 |
四、境外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发展 |
第二节 中国参与国际储备货币体系改革的路径 |
一、后危机时期各国对国际储备货币的调整 |
二、助推人民币成为区域储备货币 |
三、人民币加入SDR,提升SDR国际储备货币地位 |
第三节 中国参与国际汇率体系改革的路径 |
一、后危机时期各国对货币锚的调整 |
二、人民币汇率的相对稳定 |
三、推动区域汇率合作机制建设 |
四、人民币加入SDR,完善超主权货币的汇率稳定机制 |
第四节 中国参与国际监管体系改革的路径 |
一、助推成立新的国际金融机构 |
二、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立 |
三、推动双边金融监管合作 |
四、借助G20平台发出中国声音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半闭海的海洋区域合作 ——法律基础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对半闭海的认识 |
(二)对海洋区域合作的研究 |
(三)对地中海、波罗的海、南海海洋区域合作实践的研究 |
三、论文框架 |
第一章 海洋秩序的变革与“闭海或半闭海”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海洋认识的转变 |
一、传统的海洋认识与秩序 |
二、对海洋的新认识以及“沿海国运动”的发轫 |
三、需要新的海洋秩序 |
第二节 国际经济新秩序对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影响 |
一、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诉求 |
二、发展中国家的专属经济区主张 |
第三节 地理条件的分野:地理不利国对专属经济区的反应 |
一、内陆国与地理不利国集团的主张 |
二、地理不利国的定义以及与“闭海或半闭海沿岸国”的关系 |
三、通过区域合作参与开发 |
第四节 《公约》第九部分“闭海或半闭海”的形成 |
一、闭海与半闭海的特殊性 |
二、闭海与半闭海的定义 |
三、功能性的区域合作 |
四、其他问题:航行与划界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海洋区域合作法律渊源与实践的发展 |
第一节 《公约》中的海洋区域合作 |
一、《公约》第九部分的可适用性 |
二、《公约》中的其他规定 |
第二节 《公约》之后法律渊源的发展 |
一、《21世纪议程》中的新原则、新路径 |
二、1995 年《鱼类种群协定》对公海捕鱼制度的发展 |
第三节 实践中的发展:区域性公约 |
一、对海洋“区域”的界定 |
二、各主要半闭海的区域性公约与组织 |
第四节 国际组织对海洋区域合作实践的推动 |
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区域海洋项目 |
二、联合国粮农组织与区域渔业组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地中海的海洋区域合作实践 |
第一节 作为半闭海的地中海 |
一、半闭海的地理条件 |
二、地中海沿海国的管辖海域主张 |
三、地中海的划界难题 |
四、功能性区域合作概况 |
第二节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地中海行动计划:第一阶段(1975-1995) |
一、前期准备 |
二、1975 年行动计划:四个构成部分 |
二、框架性公约:1976 年《巴塞罗那公约》 |
三、各议定书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
四、第一阶段的成功经验 |
第三节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地中海行动计划:第二阶段(1995 以来) |
一、新的行动计划及战略 |
二、公约的修订 |
三、议定书的修订与增补 |
四、进一步完善遵约机制 |
五、第二阶段的发展 |
第四节 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的区域合作 |
一、地中海渔业总委员会 |
二、大西洋金枪鱼养护国际委员会 |
三、地中海渔业区域合作实践的特点 |
第四章 波罗的海的海洋区域合作实践 |
第一节 作为半闭海的波罗的海 |
一、波罗的海的独特性 |
二、划界及航行问题 |
三、功能性区域合作概况 |
第二节 波罗的海的海洋环境区域合作实践 |
一、前期准备:从次区域到区域合作 |
二、第一阶段:1974 年《赫尔辛基公约》 |
三、第二阶段:1992 年《赫尔辛基公约》及“波罗的海联合综合环境行动项目” |
四、第三阶段:2004 年欧盟东扩带来的变化 |
五、波罗的海环境合作的特点 |
第二节 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的区域合作 |
一、波罗的海国际渔业委员会 |
二、欧盟2004 年东扩之后波罗的海渔业的养护与管理 |
三、波罗的海渔业合作的特点 |
第五章 小结:地中海与波罗的海海洋区域合作实践的比较与经验 |
第一节 地中海与波罗的海海洋区域合作实践的比较 |
一、海洋环境保护方面 |
二、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方面 |
第二节 地中海与波罗的海经验对中国周边海域区域合作的启示 |
第六章 “半闭海”与中国的海洋政策 |
第一节 中国作为半闭海国家 |
一、中国在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立场 |
二、中国海洋政策的转向 |
第二节 半闭海视角下的南海海洋问题 |
一、划界以及油气资源开发 |
二、航行自由与安全 |
三、功能性区域合作及《公约》第123 条的适用 |
本章小结 |
结论:半闭海概念在海洋区域合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7)东亚经济合作中的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研究 ——以贸易投资合作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立意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文章结构与逻辑框架 |
1.5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区域经济合作的相关概念与理论解释 |
2.1 区域经济合作相关概念:研究范围的界定 |
2.1.1“区域”与“东亚”:概念的界定 |
2.1.2“区域经济合作”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系 |
2.1.3 区域经济合作的四个基本特征 |
2.2 区域经济合作的理论解释 |
2.2.1 国际经济学的解释 |
2.2.2 国际政治学的解释 |
2.2.3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解释 |
2.3 国际政治经济学解释的新发展:区域公共产品理论 |
2.3.1 区域公共产品的理论渊源 |
2.3.2 区域公共产品的理论脉络 |
2.3.3 区域公共产品理论的局限性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区域经济合作的公共产品理论分析框架 |
3.1 区域经济合作与区域公共产品的关系 |
3.1.1 区域经济合作的必要性:区域公共产品需求的产生 |
3.1.2 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区域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
3.1.3 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化:区域公共产品的优质化 |
3.1.4 区域经济合作公共产品分析框架的简要说明 |
3.2 区域公共产品的逻辑内涵 |
3.2.1“区域”的逻辑内涵:供给主体与供给模式的界定 |
3.2.2“公共”的逻辑内涵:产品公共性的三维判断标准 |
3.2.3“产品”的逻辑内涵:供给客体的形态与内容界定 |
3.3 本文对区域公共产品的界定 |
3.3.1 贸易类区域公共产品的界定 |
3.3.2 投资类区域公共产品的界定 |
3.4 国家层面: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动力与约束 |
3.4.1 预期收益: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根本动力 |
3.4.2 供给成本: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内部约束 |
3.4.3 外部性: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外部约束 |
3.5 国际层面:区域公共产品合作供给的实现条件 |
3.5.1 供给机制:连接各供给主体的制度安排 |
3.5.2 从非合作博弈到合作博弈的“跨越” |
3.5.3 实现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收益条件 |
3.5.4 实现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成本条件 |
3.5.5 实现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外部性条件 |
3.6 实现区域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政策建议 |
3.6.1 选择合适的供给模式、创设合理的供给机制 |
3.6.2 国家异质性和利益相关性决定了具体的供给途径 |
3.7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亚洲金融危机后的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进展及成效 |
4.1 亚洲金融危机后东亚公共产品需求的产生 |
4.1.1 东亚经济合作的酝酿、探索与启动 |
4.1.2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需求的产生 |
4.2 亚洲金融危机后的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 |
4.2.1 东亚贸易类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 |
4.2.2 东亚投资类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 |
4.3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特点与成效 |
4.3.1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特点 |
4.3.2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成效的总体评估 |
4.3.3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成效的实证检验 |
4.4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相对成功的实现条件 |
4.4.1 收益条件:稳定的预期收益与绝对收益关注占主导 |
4.4.2 成本条件:总供给成本较低与大国的选择性激励 |
4.4.3 外部性条件:“开放的区域主义”与美国的有限介入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全球金融危机后的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困境及突破 |
5.1 全球金融危机后东亚区域公共产品需求的变化 |
5.1.1 全球金融危机后东亚经济合作深化的动因 |
5.1.2 深度合作趋势与高质量区域公共产品需求的产生 |
5.1.3 高质量区域公共产品的主要内容和判定标准 |
5.1.4 东亚高质量区域公共产品的一般需求和重点需求 |
5.2 东亚高质量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 |
5.2.1 东亚高质量贸易类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 |
5.2.2 东亚高质量投资类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 |
5.3 东亚高质量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成因 |
5.3.1 收益原因:相对收益竞争弱化了供给的根本动力 |
5.3.2 成本原因:供给成本高昂强化了供给的内部制约 |
5.3.3 外部性原因:美国全面介入强化了供给的外部制约 |
5.4 东亚高质量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突破 |
5.4.1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东盟主导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新尝试 |
5.4.2“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引领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新模式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前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
6.1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前景的确定性 |
6.1.1 供给主体广泛化且不可避免 |
6.1.2 供给产品多层次化且无法相互替代 |
6.1.3 供给机制多元化且长期并进 |
6.2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前景的不确定性 |
6.2.1 东盟:供给中心地位的不确定性 |
6.2.2 中日关系:竞争性供给影响的不确定性 |
6.2.3 美国:TPP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 |
6.3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可持续供给的决定因素 |
6.3.1 收益因素:预期收益分化下的再整合 |
6.3.2 成本因素:大国与强国率先支付的重要性 |
6.3.3 外部性因素:竞争与互融中的外部性内在化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我国参与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战略选择 |
7.1 我国参与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战略定位 |
7.1.1 我国参与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双重身份 |
7.1.2 命运共同体建设中的区域公共产品供给 |
7.2 我国参与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路径选择 |
7.2.1 将国内经济转型与引领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结合起来 |
7.2.2 将深化对外开放与引领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统一起来 |
7.2.3 以重点供给某些产品为突破口,逐步向全面供给拓展 |
7.2.4 以区域公共产品供给为立足点,逐步向全球层次过渡 |
7.3 我国参与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建议 |
7.3.1 加快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合作机制 |
7.3.2 渐进提高供给机制的制度化水平 |
7.3.3 警惕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规则风险 |
7.3.4 全面优化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路径 |
7.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制度成员国选择行为与亚太多边贸易制度构建 ——区域性公共物品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目录 |
缩略词表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既有研究及其不足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第四节 篇章结构 |
第一章 区域公共物品的制度供给与成员国制度内选择行为 |
第一节 区域公共物品理论内容及其流变 |
一 何谓区域?何谓区域性公共物品? |
二 公共物品理论流变 |
三 区域公共物品的制度供给及其效用 |
第二节 成员国制度内选择行为:核心概念与假设 |
一 内选择行为 |
二 主要假设及逻辑推论 |
第三节 案例选择依据 |
一 成员国是东亚经济一体化制度构建的主导国 |
二 成员国来源需考虑到多样性 |
小结 |
第二章 自由贸易作为东亚区域性公共物品 |
第一节 自由贸易作为一种公共物品 |
第二节 自由贸易观念在东亚的传播 |
小结 |
第三章 制度作为东亚区域公共物品的载体 |
第一节 主导国对于区域公共物品有效供给不足 |
第二节 制度作为东亚区域公共物品提供者可行性分析 |
小结 |
第四章 将东亚自由贸易视为一项多边制度建设过程 |
第一节 为什么用历史制度主义分析方法? |
第二节 APEC 建立前东亚经济一体化制度建设回顾 |
第三节 东亚自由贸易的多重路径之争 |
一 APEC 框架下的东亚自由贸易 |
二 东亚金融危机与“ASEAN+N”建设:重叠的自贸区谈判 |
三 全球金融危机下超大型自贸协定(Mega-FTA)之争 |
小结 |
第五章 从倡议者到适应者:日本参与亚太多边贸易制度构建的选择行为 |
第一节 日本是东亚自由贸易积极的倡导者 |
第二节 日本参与东亚经济一体化制度选择:从 APEC 到 JAFTA 到 TPP |
小结 |
第六章 从见证者到驱动者:中国参与亚太多边贸易制度构建的选择行为 |
第一节 东亚金融危机与中国参与东亚自由贸易的路径选择 |
第二节 从 ACFTA 到 CJKFTA:中国作为 FTA 积极建设者 |
第三节 RCEPV.S. TPPV.S FTAAP:新自由贸易规则下中国的选择 |
小结 |
第七章 从安全提供者到贸易规则制定者:美国参与亚太多边贸易制度构建的选择行为 |
第一节 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霸权国 |
第二节 美国早期对东亚经济合作的态度 |
第三节 从 APEC 到“ASEAN+N”:从积极倡导到放任自流 |
第四节 美国主推 TPP:重新规制亚洲国际自由贸易 |
小结 |
第八章 从规范倡导者到搭桥者:澳大利亚参与东亚多边贸易制度的选择行为 |
第一节 东亚经济危机前的澳大利亚:东亚自由贸易规范的倡导者 |
第二节 从 AUFTA 到 TPP:追随强者的制度选择 |
第三节 域外国家间互动对澳大利亚制度选择的影响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9)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东北亚经济、金融一体化趋势及货币金融合作 |
1.1.2 金融监管协作与东北亚金融稳定 |
1.1.3 中国与东北亚区域金融合作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2 对已有研究的评论 |
1.3 创新、不足之处及结构安排 |
1.3.1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3.2 结构安排 |
2 金融监管相关理论综述 |
2.1 基于市场失灵的金融监管理论 |
2.1.1 信息不对称与金融监管 |
2.1.2 金融外部性与金融监管 |
2.1.3 与市场失灵有关的其他金融监管理论 |
2.2 基于政府失灵的金融监管理论 |
2.2.1 金融监管的反思理论 |
2.2.2 自由金融业主张 |
2.3 金融监管理论的新近发展 |
2.3.1 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及政府监管与市场纪律的平衡 |
2.3.2 跨国金融监管的相关理论 |
2.3.3 宏观审慎监管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3 东北亚金融监管区域性协调与合作的背景分析 |
3.1 东北亚经济一体化趋势及区域经济合作 |
3.1.1 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区域经济合作 |
3.1.2 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前景 |
3.2 东北亚金融一体化及货币金融合作 |
3.2.1 区域金融一体化概述 |
3.2.2 东北亚金融一体化发展 |
3.2.3 区域金融一体化和金融监管的区域协调与合作 |
3.3 东北亚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原因分析 |
3.3.1 区域金融传染与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合作 |
3.3.2 监管失灵的区域化与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 |
3.3.3 金融监管协作是东北亚金融合作的基础性环节 |
3.4 本章小结 |
4 区域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经验借鉴:以欧盟为例 |
4.1 欧洲经济一体化及货币金融合作 |
4.1.1 战后欧洲的经济一体化 |
4.1.2 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货币与金融合作 |
4.2 欧盟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 |
4.2.1 欧盟金融一体化及其对金融监管的挑战 |
4.2.2 欧盟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
4.2.3 全球金融危机后欧盟金融监管的新发展 |
4.3 欧盟经验对东北亚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5 东北亚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机制创新 |
5.1 金融监管体制与金融监管区域合作机制 |
5.1.1 金融监管体制概述 |
5.1.2 金融监管体制与区域协作机制 |
5.2 东北亚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与比较分析 |
5.2.1 中、日、韩金融监管体制发展 |
5.2.2 中、日、韩等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
5.3 东北亚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机制构建分析 |
5.3.1 东北亚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机制构建现状 |
5.3.2 东北亚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机制探析 |
5.4 本章小结 |
6 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路径 |
6.1 东北亚银行业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
6.1.1 东北亚银行业监管比较分析 |
6.1.2 东北亚银行业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
6.1.3 东北亚存款保险制度的协调 |
6.2 东北亚证券业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
6.2.1 证券业监管概述 |
6.2.2 东北亚证券业监管的比较分析 |
6.2.3 东北亚证券业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
6.3 本章小结 |
7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两岸金融合作与交流深化的制度创新研究-ECFA的论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本选题要解决之问题 |
1.1.3 议题拟达成的突破 |
1.1.4 国际金融合作的文献 |
1.1.5 合作方向 |
第二节 研究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
1.2.1 两岸金融合作现况 |
1.2.2 过去研究的遗漏 |
第三节 本选题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拟达成的创新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3.3 拟达成的创新 第二章 区域金融合作的一般理论 |
第一节 区域金融的必要性 |
2.1.1 什么是区域金融合作 |
2.1.2 区域金融合作的目的 |
2.1.3 区域金融合作的意义 |
2.1.4 两岸金融机构合作的必要性之证明 |
第二节 金融合作交流的制度形式 |
2.2.1 区域金融合作的内容 |
2.2.2 区域金融合作的方式 |
2.2.3 区域金融合作的社会经济制度与条件 第三章 两岸扩大金融交流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台湾经济发展的状况 |
3.1.1 台湾经济发展的状况 |
3.1.2 台湾在区域经济中的地位 |
3.1.3 台湾经济发展进一步的条件 |
第二节 大陆经济发展状况 |
3.2.1 大陆经济发展状况 |
3.2.2 大陆在区域经济中发展的地位 |
第三节 台湾和大陆之间的经济关系 |
3.3.1 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历史 |
3.3.2 两岸经贸关系的主要形式 |
3.3.3 两岸经贸关系的取得成就 |
3.3.4 两岸经济合作存在的问题 |
3.3.5 两岸发展经贸取得的成就 |
3.3.6 两岸发展经贸合作要求扩大金融合作 第四章 两岸金融合作交流历史 |
第一节 ECFA 之前的发展 |
第二节 ECFA 之后的发展 |
第三节 两岸金融交流的影响与存在的问题 |
4.3.1 对台湾经济和政治发展的影响 |
4.3.2 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区域金融合作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欧盟经验 |
5.1.1 欧盟金融一体化的目的 |
5.1.2 欧盟金融一体化的过程 |
5.1.3 欧盟金融一体化的效果 |
第二节 东盟-中国架构 |
5.2.1 合作的目标 |
5.2.2 合作的进程 |
5.2.3 合作的成效 |
第三节 中新合作 |
5.3.1 中新合作的目标 |
5.3.2 中新合作的过程 |
5.3.3 中新合作的成效 |
第四节 经验与启示 |
5.4.1 国际经验总结:成功与教训 |
5.4.2 国际经验启示 第六章 ECFA 框架下的金融合作 |
第一节 签署协议的目标与意义 |
6.1.1 签署协议的背景 |
6.1.2 签署协议的目标 |
6.1.3 签署协议的意义 |
第二节 协议框架 |
6.2.1 协议的基本内容 |
6.2.2 协议的特点 |
6.2.3 协议的局限 |
第三节 协议的设施效果评价 |
6.3.1 协议的实施状况 |
6.3.2 协议的实施效果评价方法 |
6.3.3 协议的实施效果评价结论 第七章 深化金融合作制度设计 |
第一节 扩大金融合作的目标与原则 |
7.1.1 扩大金融合作的目标 |
7.1.2 扩大金融合作的原则 |
第二节 扩大金融合作的形式 |
7.2.1 台银登陆参股 |
7.2.2 税率制度改革 |
7.2.3 陆资来台 |
7.2.4 不动产投资 |
第三节 加强金融监管 |
7.3.1 加强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
7.3.2 加强金融监管的主要措施 |
第四节 深化金融合作的保障条件 |
7.4.1 扩大经济联系 |
7.4.2 中华经济圈自由贸易区 |
7.4.3 深化政治互信 |
第五节 论文创新之处与不足 |
7.5.1 论文创新之处 |
7.5.2 论文的不足 |
第六节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学术论文发表与研究成果 |
四、东亚的区域性金融合作概况(论文参考文献)
- [1]“一带一路”建设中人民币的货币锚效应研究[D]. 蔡琬琳. 吉林大学, 2021(02)
- [2]区域性国际金融公共产品的中国供给:缘起、问题与对策[J]. 张彬,胡晓珊. 太平洋学报, 2020(06)
- [3]区域共识的制度化 ——多案例比较研究[D]. 丁伟航.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7)
- [4]“一带一路”视域下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研究[D]. 王爽.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7)
- [5]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及中国参与路径[D]. 秦卫波. 东北师范大学, 2018(12)
- [6]半闭海的海洋区域合作 ——法律基础与实践[D]. 郑凡.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6)
- [7]东亚经济合作中的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研究 ——以贸易投资合作为例[D]. 马学礼. 吉林大学, 2016(08)
- [8]制度成员国选择行为与亚太多边贸易制度构建 ——区域性公共物品的视角[D]. 席桂桂. 外交学院, 2015(11)
- [9]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问题研究[D]. 张大凯. 东北财经大学, 2012(06)
- [10]两岸金融合作与交流深化的制度创新研究-ECFA的论述[D]. 张恒. 南开大学, 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