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新闻发布会综述(论文文献综述)
袁博[1](2021)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作用研究 ——以陕西省杨凌示范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的乡村振兴战略推行于十九大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为了全面推进战略部署,下发了一系列意见性文件,在这些文件中,就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指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但是随着城乡发展融合的加快,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发展呈现出综合生产成本上升、农产品阶段性供给矛盾突出即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农产品质量要求提高的态势。这就意味着传统意义上农业投入已经不能满足农业抗风险能力与农产品供给能力增长的需要。特别是对于中小城市,在资金财力紧张情况下,如何保障农业长期稳定的有效投入成为了农业产业发展的主要困难。本文以陕西省杨凌示范区为研究对象,从招商引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角度出发,通过分析杨凌示范区政府招商引资和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互关系,探讨了杨凌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杨凌示范区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面临的内外环境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效果的思路和策略。本文首先从整体上对本文的大致情况加以介绍,涉及到研究意义、内容等,围绕研究主体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分析、总结、述评。其次对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进行介绍。然后再对杨凌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的现状进行分析,并从中得出存在的问题。结合问题,对杨凌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所处内外环境进行分析,包括国家政策、示范区资源禀赋、体制机制等各方面。最后是基于问题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提升杨凌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效果的对策。研究结果表明:今年来杨凌示范区通过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加大对农业产业企业及相关项目的吸引力度,引入了一批相关项目,培育出了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有力促进了区内农业产业化发展。但是因为土地制约、产业集群规模不足、招商力量薄弱等问题,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招商引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为此,政府需要做到:一是提高对涉农类招商引资工作的方向把握,明确政府职能定位;二是加强招商引资队伍的建设,提升招商引资人员的综合能力;三是改变招商引资理念,培育新型招商引资主体;四是科学制定农业产业招商引资策略,聚焦产业链精准招商;五是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招商服务水平;六是加大对新型农业产业的培育力度;七是招商引资模式转换,招商引资与招商引智双轮驱动。通过以上七条对策建议,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领域招商引资效果,促进杨凌示范农业产业化全面发展,助力打造乡村振兴的杨凌模式。
王倩[2](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历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黑龙江垦区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原理出发,探索社会主义农业建设发展道路的“先行者”,在中国农业建设中始终占据着重要地位,对中国农业建设贡献巨大。基于新时代这一全新历史方位,在改革全面深化的历史背景下,研究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建设历程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纵观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历程,基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原理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是其中一脉相承的逻辑主线。本文从这一逻辑主线出发,结合历史文献研究法、依据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实际情况与特点,分阶段梳理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历程,从中总结历史经验与现实启示。改革开放以前(1945-1978年),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围绕“集体化”和“机械化”初步解放和发展黑龙江垦区的农业生产力,揭开了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序幕。改革初探阶段(1979-1995年),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一靠政策,二靠科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黑龙江垦区的农业生产力,加强了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建设。改革深化阶段(1996-2012年),江泽民和胡锦涛等党的中央领导围绕“规模化”、“产业化”和“科教兴农”,立足垦区农业实现第一次飞跃后的新发展实际,深入推进了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建设。改革全面深化阶段(2013-至今),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规模化”与“科技兴农”为重点领导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开创了黑龙江垦区农业发展的新局面。在历届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集体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指导思想下,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建设在取得瞩目成就的同时积累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农业建设;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坚持实事求是,立足垦区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利益。基于对历史的梳理得出现实启示,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必须加强党对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领导,推动垦区现代农业的发展;坚守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主线,把握改革全面深化的导向;依靠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提升黑龙江垦区农业生产力水平。相比于既往研究,本文着重在研究视角上有所创新,从中国共产党基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原理解放和发展黑龙江垦区农业生产力的逻辑主线出发,梳理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历程。其次,在研究内容上,丰富了新世纪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实践的内容。
裴蒙[3](2020)在《方正县水稻产业发展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水稻作为我国居民的主要粮食之一,在满足消费者需求与保障粮食安全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稻米产品提出更高的诉求,成为水稻产业发展的重要机遇。黑龙江省是我国水稻的重要产区,同时方正县是黑龙江省水稻的主产区之一,水稻产业发展基础好,拥有着生产水稻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社会化服务以及技术优势。方正县被称为“中国富硒大米之乡”,已建设省级富硒水稻高标准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其生产的稻米产品销往全国多地甚至海外一些国家。方正县水稻产业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和社会发展环境,产业发展态势良好,2019年方正大米品牌价值已实现114.18亿元,全县范围内种植富硒水稻60万亩,超过全县水稻种植面积的一半以上。本研究从生产现状、加工现状、销售现状、服务体系现状对方正县水稻产业展开全方位的详细介绍,通过研究发现方正县水稻产业存在稻米加工业遭遇困境、电商平台发展缓慢、科研能力欠缺、机械化水平较低及水稻种植人才缺乏等问题。本研究采用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展开方正县稻米产业竞争力评价,从生产要素、规模效率、需求要素及政府机制四个维度展开分析,最后发现方正县稻米产业竞争力总体得分为77.11分,处于良好态势,但是仍然与五常大米、庆安大米等存在一定的差距。为了解决方正县水稻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水稻产业竞争力水平,本研究从改良种植环节、提高稻米加工水平、整顿市场环境、加大稻米产业投入、依赖科技力量等角度提出水稻产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达到提升水稻产业发展的目的。同时,作为对县级水稻产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对其他地区水稻产业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刘方慧[4](2020)在《秦皇岛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研究》文中认为农业品牌效应已经成为21世纪农产品贸易的主要竞争力,着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成为转变地方农业经济增长的新方式,是各个地方政府争相推进的重要工作。秦皇岛是中国北方最适宜居住的城市,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资源环境,造就了一批独具特色的农产品,近些年秦皇岛市为做大做强特色农产品品牌行业做出了许多努力,例如出台了许多品牌发展指导政策,鼓励行业协会积极发展,推行“农户+龙头企业+公司+政府”的推广经营模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施行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吸引高端媒体对本地特色农产品品牌进行报道等,取得了一些成果,特色农产品品牌行业初具规模。在秦皇岛市农业品牌蓬勃发展的过程中农技人员缺乏农民文化水平不高、企业政府品牌意识不足、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强等问题阻碍了品牌发展进程,导致秦皇岛市特色农产品品牌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无法提高。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实地调研法和个案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秦皇岛市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现状进行分析,从政策环境、地理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以及各产业品牌建设情况等五个方面系统研究秦皇岛市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分析借鉴秦皇岛市“青龙北苍术”公用区域品牌的发展经验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品牌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等涉及品牌建设的各个环节提出具有现实意义的对策,助力秦皇岛市特色农产品品牌健康高质发展,为其他相似海滨城市特色农产品品牌发展提供经验。
刘芮[5](2019)在《“三权分置”模式下土地经营权的法构造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对于农民而言,享有一项具有真正“财产属性”的农地权利,是一直以来的愿望。民间对于开放农地市场的呼声日益高涨,这些都在中央立法以及相关政策中及时予以反映。自2014年中央正式提出土地经营权的概念以来,法学界系统研究土地经营权的学术成果并不多。“三权分置”模式下的土地经营权是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核心。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根据既有的法律规范与现行立法政策,从权利的法理定位、权利的静态构造、权利的动态构造三大维度系统研究土地经营权的法构造,对于落实“三权分置”模式的改革,推进物权法理论研究,具有突出的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围绕“三权分置”模式下土地经营权的法构造问题展开,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土地经营权的法理定位。内容包括土地经营权的概念界定、土地经营权的法律属性界定、土地经营权与已有农地权利的关系界定。通过论述土地经营权概念的原则、对象、关键与核心,分解土地经营权概念在法律层面上的含义,土地经营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取得的、在农村土地上以农业产业化生产为目的的一项不动产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的属性可以从权利的私权性质和物权性质分别展开分析。就私权性质而言,建构私权性质的土地经营权,是在集体土地领域里建立商品经济体制的最关键举措,为解决我国农地利用效率低下提供方案,为清晰化国家与集体组织、农户之间的土地关系提供依据;就物权性质而言,土地经营权具有直接支配性、受物权保护的绝对性与完整性。将土地经营权设定为一项不动产用益物权,可以发挥集体土地的使用价值,应对农业生产主体弃耕抛荒的困境、有助于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多项制度功能。土地经营权与已有农地权利的关系,包括土地经营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系、土地经营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关系。就土地经营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系而言,以用益物权属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构建土地经营权的基础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就土地经营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关系而言,为用益物权与所有权的关系。第二部分,土地经营权的主体。包括定名、定位、定型三个方面的内容。从一般法律概念的角度、民事主体意义的角度、物权主体意义的角度分层次论述土地经营权主体的定名问题,并探讨土地经营权主体的价值目标与功能定位,以及系统论述土地经营权主体的构成资格、土地经营权主体的属性与范围,认为包括承包农户在内的、所有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为目的的民事主体,均可为土地经营权主体。第三部分,土地经营权的客体。土地经营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不动产用益物权,没有违反“一物一权”原则,以“权利行使理论”界定土地经营权客体具有合理性。同时,结合我国农地权利分置的法权结构与农地用益物权客体构成的一般要件、我国农地制度变迁对土地经营权客体界定的启示,从客体的定性、定量方面,提出并论证土地经营权客体的法构造,即集体所有的可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村土地。第四部分,土地经营权的内容。就承包型土地经营权而言,承包型土地经营权的基本权能与转让型土地经营权的基本权能大体一致,但不同之处在于,承包型土地经营权原则上不具有处分权能,有关主体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应尊重其约定,满足特定的条件时可转为转让型土地经营权。承包型土地经营权人的权利主要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互换权、入股权、补偿请求权。承包型土地经营权人的义务主要有合理使用土地的义务、不得弃耕抛荒等义务。就转让型土地经营权而言,转让型土地经营权的基本权能包括占有(直接占有农村土地)、使用(经营自主性、用途限制性)、收益(天然孳息、法定孳息)和处分(权利处分权)。转让型土地经营权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地上物所有权、依约使用土地的权利、流转转让型土地经营权的权利、物权请求权、续期请求权。转让型土地经营权人享有的义务有支付土地使用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保持与优化地力。同时,从物权法理论、民法平等性价值以及法律公平理念入手,认为在土地经营权之上设定权利负担且该负担有可能减损承包农户之既有权利时,才需要采“经过承包方的(书面)同意”的做法。第五部分,土地经营权的设立。依据物权法理论,从土地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的设立的一般概念和特征出发,并以权利设立方式的不同,区分“承包型土地经营权”与“转让型土地经营权”两种类型。其中,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为承包型土地经营权的设立根据,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是转让型土地经营权的设立根据。此种“二分法”对于土地经营权法构造的设计具有核心意义,能够使土地经营权制度真正承载中央提出的“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目标。两种类型的土地经营权的物权设立规则有所区别:承包型土地经营权可采形式主义登记,即当事人在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发生对外转让其权利的,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成立时,承包型土地经营权随之设立;转让型土地经营权应采实质主义登记,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属于物权合同,该合同成立后,需进行登记才可设立转让型土地经营权。第六部分,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我国新时代农地制度改革的落脚点,其关键在于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包括:转让、抵押、入股、出租、赠与和继承。其中,土地经营权转让为一种不动产物权变动,成立要件包括主体要件与意思要件两方面,生效要件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土地经营权抵押不存在法律障碍,通过抵押土地经营权,可以有效缓解权利人融资困难等资本层面的困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于设立土地经营权抵押具有必要性;土地经营权入股是土地经营权资本化最重要的模式。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制度设计需要考量的是,入股的形式、股份组织的运行机制、入股风险防范措施等。土地经营权出租是土地经营权债权性流转方式,应当从五层涵义上分析理解此种流转方式。土地经营权赠与在现行法上为诺成性法律行为,未来立法可以采用国际通行的公证的方式,将土地经营权赠与合同纳入要式合同范畴。土地经营权继承属于权利继承,是土地经营权作为一项纯粹财产权利的必然要求,具有成为继承权客体的正当性基础。第七部分,土地经营权的变更与终止。土地经营权的变更包括内容变更和客体变更。土地经营权内容变更应严格遵循物权法定原则,在法律规定的典型内容的范围内进行变更;土地经营权客体变更包括“土地经营权客体变更之增加”和“土地经营权客体变更之减少”两种情形。前者指的是“原土地范围内的客体增加”,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后,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后者包含“农村土地的部分灭失”和“农村土地的分割”两类情形。土地经营权变更的程序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物权变更登记手续、向集体组织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土地经营权终止的原因有:权利期限届满、违反法定义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解除、土地被征收、权利人死亡后不发生继承、土地灭失等。土地经营权终止的法律效果是:承包农户或集体组织产生原物返还请求权、原土地经营权人具有注销登记义务、原土地经营权人享有地上物取回请求权、原土地经营权人享有补偿请求权。
郭欢欢[6](2019)在《精准扶贫视域下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化扶贫研究》文中指出精准扶贫作为我国当前贫困治理的指导性思想,为解决中国贫困问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距离2020年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不到两年的时间,如何更好地利用精准扶贫加快减贫速度,如期进入全面建成小康,这是当前扶贫工作的关键。因此,在各项扶贫工作中,要以精准扶贫思想为核心进行分批分类实现精准脱贫的目标,结合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扶贫方式来推动各地区的发展,做到“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在分批分类中通过“五个一批”来保障扶贫的精准度,其中产业扶贫作为重要的扶贫方式,是实现脱贫致富最持久、最稳定、最根本的路径。而农业产业化扶贫方式作为产业扶贫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保障贫困地区“产业脱贫”精准化,实现“一村一品”的精准模式,并且是提高贫困农户经济水平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能够实现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是脱贫攻坚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发展方式。云南作为全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拥有着丰富的资源,但贫困程度却很深。为更好的解决云南的贫困问题,需要在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扶贫思想的指导下,对云南少数民族地区致贫的原因和扶贫发展历程有一定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发现农业产业化扶贫是云南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突出短板,而农业产业化扶贫是促进发展的根本所在,它能够解决就业问题,拓宽增收渠道,是实现贫困地区稳定长效脱贫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保障精准扶贫实行的重要扶贫模式。因此,研究农业产业化扶贫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显得尤为的重要。通过从扶贫做法、扶贫模式以及扶贫取得的成效来了解现阶段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化扶贫的发展现状。虽然通过农业产业化扶贫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脱贫效果明显,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贫困农户脱贫意识薄弱、龙头企业科技水平较低,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并且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存在矛盾、帮扶主体对农产品的选择缺乏独特性等。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农业产业化扶贫中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从贫困者、龙头企业和政府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目的是为了推动农业产业化扶贫方式的更好发展,解决云南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的问题,保障云南能够如期进入小康社会。
余莉[7](2019)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湖北省利川市茶产业发展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茶产业作为利川市的第二大农业支柱产业,在利川市域经济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党的十九大首次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以产业兴旺为实施重点,茶产业兴旺是利川市政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利川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让利川的茶叶产业发展逐渐走向规模化,但是保持利川茶产业的高质量、持续、稳定发展,政府需要进一步优化其政策,并给茶产业更多的政策指导。本文立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从理论上阐述了政府公共政策在茶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具体作用,旨在为优化产业政策提供理论支撑。利川市政府为推动茶产业的振兴,从茶叶品牌的扶持、茶园改造、茶业人才扶持、金融支持、市场营销、茶旅融合等多方面进行了政策扶持。笔者通过对利川市现有茶产业发展政策的深入分析,得出政策带来的正面效益,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政策制定科学性不足、政策执行机制不健全、政策评估体系不完善。基于上述研究,及参考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文章最后总结出了乡村振兴背景下利川市茶产业发展政策的优化路径:一方面,要完善政策内容制定,因地制宜的制定人才扶持、品牌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内容;另一方面,要健全政策执行的考评、宣传、监督机制;最后,要完善政策评估体系,保障政策有效运行。本文的研究得出:区域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支持与关注,政府产业政策是避免市场失灵的需要,也是更好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的需要。利川市政府出台的产业政策、管理措施引导着茶产业的走势和发展,是茶产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政府在茶产业的发展过程中,要抓住当前的机遇,创新管理方式,结合市情现状,适时优化政策措施。
王锦雁[8](2019)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研究 ——以贵州省N校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大量的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学习和就业,大幅减少了农村务农劳动力,农村呈现出“兼业化、老龄化、低文化”的现象,影响着乡村的繁荣发展。为积极应对农村“人才荒”的问题,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两会”四川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就地培养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2017年10月,在十九大报告中,他再次指出新时代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培养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必须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8年1月9日,农业部出台了《“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对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进行了详细规划。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再次强调,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以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显然,培育高素质、会经营、懂技术、有文化的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了新时代农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乡村振兴和全面决胜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基于此,本文首先立足于乡村需要大量新型职业农民的这一基本国情下,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为切入点,梳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采用政策文本分析法,梳理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国家要求,即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评价、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进行政策梳理。其次,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的各个结构进行拆解、分析、检验和重组,形成能够良好测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问卷和访谈提纲。运用调查研究的方法,获得更加详细深入的资料,在此基础上进行记录,反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表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着培育主体单一、培育内容保守、培育方式形式化、培育对象层次偏低、评价机制不完善和培育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最后,结合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现实问题,结合国外的经验,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探讨和反思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解析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提升的实现路径,即:加快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共同培育的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更新机制、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式、拓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建立完整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评价体系和深入拓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制度。总之,本文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入手分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国家诉求,结合学术资料,对分析政策文本得到的结论进行分析;结合贵州省N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获得更加客观的一手资料,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改善提供切实有效的参考意见。然而,由于该研究较为复杂、庞大,既有大量的文献研究工作,也有复杂的实践工作。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他们文化程度不尽相同,他们在回答问卷时对问题的理解有所偏差或者就“敏感”问题的回答采取了防御机制,使回答失真。因此,本研究在后期完善中一方面要努力扩大样本量,获得更广泛的资料,使研究结果更加具有可靠性。另一方面要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每个环节进行更加精准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国情形成更加系统的且针对性更强的对策。
倪旭[9](2018)在《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研究》文中认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融资难题日益凸显,而科学有效的信用评价机制将成为破题之道。本文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信用概况和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探究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风险的生成机理,系统构建了家庭经营类、合作经营类、企业经营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信息采集标准。最后,运用信用评分卡法、模糊综合评价法、Logistic以及BP神经网络、SVM、随机森林、XGBoost等机器学习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进行了实证研究。(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概况。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概况、信用发展概况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特征,概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风险的生成机理。利用非合作博弈模型探究自愿性信用风险的生成机理,从内源性、外源性影响因素两个方面探究非自愿信用风险的生成机理,并在此基础之上总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的作用。(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信息采集标准。根据不同特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为家庭经营类、合作经营类和企业经营类三种类型,并分别构建评价指标体系;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一套完整、科学、有效的信用信息采集标准。(4)传统信用评价方法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中的应用。以家庭农场作为研究对象,引入商业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常用的信用评分卡法,构建动态信用评价模型,改善原有静态评价模型的不足;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研究对象,研究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应用。(5)机器学习法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中的应用。以上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研究对象,利用Logistic以及BP神经网络、SVM、随机森林、XGBoost等算法,研究基于数据挖掘的动态自适应信用评价模型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中的应用。论文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了家庭经营类、合作经营类和企业经营类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信用信息采集标准;(2)构建信用评分卡模型,将静态的信用评价优化改进为动态模式;(3)将机器学习法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构建基于数据挖掘的动态自适应信用评价模型,提出以XGBoost为代表的组合机器学习法将在信用评价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孙瑞[10](2018)在《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关键,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对于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农村经济繁荣、优化农业产业化结构、促进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程度与发达国家之间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且面临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挑战,因此,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一项不容忽视的重大课题。本文从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出发,进一步深入分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对策。全文分为五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评述,介绍本研究的目的、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第二章介绍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内涵与特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存在的几种形式及其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应用到的基础理论包括规模经济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制度创新理论。第三章从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显着成就三个方面阐述了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现状。第四章分析了吉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企业经营制度不健全,法制建设与规范化管理不相适应,缺乏持续有效地创新能力,龙头企业品牌建设滞后,利益分配机制与联结机制不完善,政府扶持力度小,融资渠道不健全等问题。第五章得出结论,并提出促进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二、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新闻发布会综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新闻发布会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1)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作用研究 ——以陕西省杨凌示范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简要评述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招商引资概念 |
2.1.2 农业产业化概念 |
2.2 基础理论 |
2.2.1 比较优势理论 |
2.2.2 区域经济增长理论 |
2.2.3 产业结构演进理论 |
2.2.4 “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理论 |
2.2.5 招商引资中政府作用理论 |
第三章 杨凌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作用现状及问题 |
3.1 杨凌示范区情况简介 |
3.1.1 自然条件 |
3.1.2 历史文化条件 |
3.1.3 社会经济条件 |
3.1.4 农业概况 |
3.2 杨凌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现状 |
3.2.1 招商引资力量配置 |
3.2.2 农业产业化项目包装情况 |
3.2.3 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政策支持 |
3.2.4 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主要措施 |
3.2.5 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促进作用的成效 |
3.3 杨凌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促进作用案例 |
3.3.1 典型案例 |
3.3.2 案例分析 |
3.4 杨凌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存在的问题 |
3.4.1 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方向与实际需要有偏差 |
3.4.2 农业产业集群发展不足,缺乏竞争力 |
3.4.3 土地制约影响企业发展 |
3.4.4 投资环境短板突出 |
3.4.5 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培育不足 |
3.4.6 招商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够 |
第四章 杨凌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面临的环境分析 |
4.1 外部环境分析 |
4.1.1 国家发展战略 |
4.1.2 国家产业政策 |
4.1.3 国家财政政策 |
4.1.4 国家土地政策 |
4.2 内部环境分析 |
4.2.1 体制机制 |
4.2.2 区位交通 |
4.2.3 资源禀赋 |
4.2.4 产业服务建设 |
第五章 杨凌示范区招商引资助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提升对策 |
5.1 注重涉农类招商引资长远谋划,明确政府职能定位 |
5.2 加强招商引资队伍的建设,提升招商引资素养 |
5.3 改变招商理念,培育新型招商主体 |
5.4 科学制定农业产业招商引资策略,聚焦产业链精准招商 |
5.5 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招商服务水平 |
5.6 加大旅游、电商等新型农业产业培育力度 |
5.7 招商引资模式转换,招商引资与招商引智双轮驱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
一、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二、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个体化”到“集体化”、“机械化”:改革开放前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开发与建设(1945-1978)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开发与建设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前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 |
第三章 “一靠政策,二靠科学”:改革初探阶段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建设(1979-1995) |
第一节 改革农业生产关系实现农业“第一次飞跃” |
一、“包、定、奖”责任制的恢复与改进 |
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与推广 |
三、家庭农场掀起农业生产关系改革高潮 |
第二节 依靠科学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力 |
一、第一批农业现代化试点的建立 |
二、垦区科研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
三、一百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的开展 |
第三节 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探析及新挑战 |
一、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探析 |
二、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面临的新挑战 |
第四章 “规模化”、“产业化”与“科教兴农”:改革深化阶段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建设(1996-2012) |
第一节 调整农业生产关系探索农业“第二次飞跃” |
一、土地规模化经营的稳步推进 |
二、新的土地承包制度的陆续出台 |
三、农业产业化局面的逐渐形成 |
第二节 科技引领下农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 |
一、农业现代化战略部署的提出 |
二、黑龙江垦区农业装备工程的实施 |
三、“科教兴农”战略的纵深发展 |
第三节 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探析及新挑战 |
一、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探析 |
二、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面临的新挑战 |
第五章 以“规模化”和“科技兴农”为核心:改革全面深化阶段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建设(2013-至今) |
第一节 改革农业生产关系冲刺农业“第二次飞跃” |
一、“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部署 |
二、农工(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 |
三、土地承包制度的逐渐完善 |
第二节 “农业要振兴,就要插上科技的翅膀” |
一、“藏粮于技”战略的不断落实 |
二、“藏粮于地”战略的有序实施 |
三、数字农业的迅速兴起 |
第三节 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探析及展望 |
一、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探析 |
二、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新时期展望 |
第六章 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历史经验与现实启示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历史经验 |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农业建设 |
二、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 |
三、坚持实事求是,立足垦区实际 |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利益 |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现实启示 |
一、加强党对垦区农业建设的领导,推动垦区现代农业的发展 |
二、坚守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主线,把握改革全面深化的导向 |
三、依靠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提升垦区农业生产力水平 |
第七章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方正县水稻产业发展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及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现有研究评述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产业 |
2.1.2 水稻产业 |
2.1.3 产业竞争力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业组织理论 |
2.2.2 规模经济理论 |
2.2.3 粮食安全理论 |
2.2.4 比较优势理论 |
3 方正县水稻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方正县水稻产业的发展环境 |
3.1.1 自然环境 |
3.1.2 经济社会环境 |
3.2 方正县水稻生产现状 |
3.2.1 水稻生产基本情况 |
3.2.2 产业园区状况 |
3.2.3 水稻合作社 |
3.3 方正县水稻加工现状 |
3.3.1 稻米加工企业 |
3.3.2 稻米加工产品 |
3.4 方正县稻米销售现状 |
3.4.1 稻米市场开发现状 |
3.4.2 稻米品牌建设现状 |
3.5 方正县水稻产业服务体系现状 |
3.5.1 水稻产业基础设施得到完善 |
3.5.2 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强化 |
3.5.3 水稻产业科技含量不断提高 |
3.6 方正县水稻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
3.6.1 有机稻米种植面积有限 |
3.6.2 稻米加工业遭遇困境 |
3.6.3 市场监管不到位 |
3.6.4 电商平台发展缓慢 |
3.6.5 机械化水平较低 |
3.6.6 科研能力欠缺 |
3.6.7 水稻种植人才缺乏 |
3.7 本章小结 |
4 方正县稻米产业竞争力评价分析 |
4.1 评价指标的原则及来源 |
4.1.1 评价指标的原则 |
4.1.2 评价指标的来源 |
4.2 稻米产业竞争力的影响因素 |
4.2.1 生产要素 |
4.2.2 规模效率 |
4.2.3 需求因素 |
4.2.4 政府机制 |
4.3 方正县稻米产业竞争力综合评价 |
4.3.1 数据的获取 |
4.3.2 确定指标权重与一致性 |
4.3.3 计算评价指标得分 |
4.3.4 计算各单项得分 |
4.3.5 综合评价 |
4.4 本章小结 |
5 促进方正县水稻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
5.1 改良种植环节 |
5.1.1 加强水稻基地标准化建设 |
5.1.2 培育良种及推广栽培技术 |
5.1.3 开展水稻统防统治工作 |
5.2 提高稻米加工水平 |
5.2.1 整合培育稻米加工企业 |
5.2.2 延长稻米产业链 |
5.3 整顿市场环境及打造大米品牌 |
5.3.1 健全市场监管体系 |
5.3.2 加强大米品牌建设 |
5.3.3 建设电商平台 |
5.4 加大水稻产业投入 |
5.4.1 加大资金投入 |
5.4.2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
5.4.3 培育水稻产业人才 |
5.5 完善水稻科技体系 |
5.5.1 加快科研转化速度 |
5.5.2 创新科技服务体系 |
5.6 本章小结 |
6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4)秦皇岛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文献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实地调研法 |
1.3.3 个案分析法 |
1.4 技术路线 |
1.5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产品 |
2.1.2 特色农产品 |
2.1.3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
2.1.4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2.1.5 特色农产品品牌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农业产业化理论 |
2.2.2 产品差异化理论 |
第三章 秦皇岛市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现状及问题 |
3.1 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环境 |
3.1.1 政策环境 |
3.1.2 地理环境 |
3.1.3 经济环境 |
3.1.4 文化环境 |
3.2 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情况 |
3.2.1 畜牧产业 |
3.2.2 杂粮蔬菜产业 |
3.2.3 水产养殖业 |
3.2.4 果品产业 |
3.2.5 中药材产业 |
3.3 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存在的问题 |
3.3.1 品牌意识不强 |
3.3.2 农产品生产标准不完善 |
3.3.3 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 |
3.3.4 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农民文化水平较低 |
第四章 秦皇岛市青龙北苍术品牌建设案例分析 |
4.1 青龙北苍术品牌建设现状 |
4.2 青龙北苍术品牌建设进程 |
4.3 青龙北苍术品牌建设成功经验 |
4.3.1 品牌定位 |
4.3.2 媒介推广 |
4.3.3 品牌保护 |
4.3.4 资金支持 |
4.4 品牌发展的不足 |
第五章 秦皇岛市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对策 |
5.1 政府倡导,提升品牌意识 |
5.2 统一标准,健全特色农产品标准化体系 |
5.3 顺应市场需求,加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 |
5.4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品牌科技含量 |
5.5 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品牌农业发展壮大 |
5.6 提升品牌服务,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进一步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5)“三权分置”模式下土地经营权的法构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本文的研究框架与方法 |
第一章 土地经营权的法理定位 |
第一节 土地经营权的界定 |
一、土地经营权界定概说 |
二、界定的原则:物权法定原则 |
三、土地经营权之“土地”——农村土地 |
四、土地经营权之“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 |
五、土地经营权之“权”——用益物权 |
第二节 土地经营权的法律属性界定 |
一、土地经营权的私权性质 |
二、土地经营权的物权性质 |
三、土地经营权为独立用益物权 |
四、土地经营权为不动产用益物权 |
第三节 土地经营权与已有农地权利的关系界定 |
一、土地经营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系 |
二、土地经营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关系 |
第二章 土地经营权主体的法构造 |
第一节 土地经营权主体的定名 |
一、一般法律概念上的土地经营权主体 |
二、民事主体意义上的土地经营权主体 |
三、物权主体意义上的土地经营权主体 |
第二节 土地经营权主体的价值目标与功能定位 |
一、土地经营权主体之价值目标 |
二、土地经营权主体之功能定位 |
第三节 土地经营权主体的定型 |
一、土地经营权主体之构造的正当性 |
二、土地经营权主体的构成资格 |
三、土地经营权主体的属性与范围 |
第三章 土地经营权客体的法构造 |
第一节 土地经营权客体的立法问题及其研究价值 |
一、土地经营权客体的立法问题 |
二、土地经营权客体立法研究的价值 |
第二节 土地经营权与一物一权原则的处理 |
一、一物一权原则的内涵限缩 |
二、一物一权原则的主要适用场景 |
三、土地经营权与现行农地权利互不冲突 |
第三节 以权利客体分层理论界定土地经营权客体之辨析 |
一、权利客体分层理论的传统适用范围 |
二、土地经营权不应被视为我国用益物权体系中的例外 |
三、土地经营权与地上权的不可比性 |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土地经营权客体的悖反性 |
第四节 土地经营权客体的法构造 |
一、农地权利分置的法权结构与农地用益物权客体的构成要件 |
二、我国农地制度变迁与土地经营权的客体界定 |
三、客体定性:不动产之农村土地 |
四、客体定量:农业经营型土地资源 |
第四章 土地经营权内容的法构造 |
第一节 承包型土地经营权内容之法构造 |
一、承包型土地经营权的特征 |
二、承包型土地经营权的基本权能 |
三、承包型土地经营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
第二节 转让型土地经营权内容之法构造 |
一、转让型土地经营权的基本权能 |
二、转让型土地经营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
三、全面采“经过承包方的(书面)同意”的法理检视 |
第五章 土地经营权的设立 |
第一节 土地经营权设立的方式与注意事项 |
一、土地经营权设立的方式 |
二、土地经营权设立的注意事项 |
第二节 承包型土地经营权之设立 |
一、“增人不增地”模式下无地农民的困境 |
二、集体组织中无地农民的发展权 |
三、“增人不增地”模式下无地农民的出路 |
四、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性质与内容 |
第三节 转让型土地经营权之设立 |
一、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性质 |
二、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的主体 |
三、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 |
四、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
第四节 土地经营权的不动产登记规则 |
一、承包型土地经营权的设立可采形式主义登记规则 |
二、转让型土地经营权的设立应采实质主义登记规则 |
三、土地经营权的设立时间节点及风险负担规则 |
第六章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
第一节 土地经营权转让 |
一、土地经营权的转让与出让的关系辨析 |
二、土地经营权转让的性质与特征 |
三、土地经营权转让的条件 |
第二节 土地经营权抵押 |
一、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理辨析 |
二、土地经营权抵押的类型 |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设立土地经营权抵押的作用 |
四、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制度实效 |
第三节 土地经营权入股 |
一、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形式 |
二、土地经营权股份组织的运行机制 |
三、土地经营权入股的风险防范措施 |
第四节 土地经营权出租 |
一、土地经营权出租应属于债权性法律关系范畴 |
二、土地经营权出租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
三、土地经营权出租应属于权利行使方式上的意义 |
四、土地经营权出租应属于权利出租 |
五、土地经营权出租的具体类型 |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的赠与、继承 |
一、土地经营权赠与 |
二、土地经营权继承 |
第七章 土地经营权的变更与终止 |
第一节 土地经营权的变更 |
一、土地经营权的内容变更 |
二、土地经营权的客体变更 |
三、土地经营权变更的程序 |
四、土地经营权其他事项变更 |
第二节 土地经营权的终止 |
一、土地经营权终止的事由 |
二、土地经营权终止的法律效果 |
结论与创新 |
一、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 |
二、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精准扶贫视域下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化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主要内容及方法 |
(一)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依据 |
一、相关概念 |
(一)贫困 |
(二)扶贫 |
(三)精准扶贫 |
(四)产业扶贫 |
(五)农业产业化扶贫 |
二、精准扶贫与农业产业化扶贫的关系 |
(一)精准扶贫为农业产业化扶贫提供了方向 |
(二)农业产业化扶贫是实现精准扶贫的内生机制 |
三、理论依据 |
(一)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 |
(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扶贫思想 |
第二章 云南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成因及扶贫发展历程 |
一、云南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的原因 |
(一)自然灾害频繁 |
(二)受教育程度低 |
(三)农业产业发展落后 |
二、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发展历程 |
(一)早期扶贫推动阶段(1986 年以前) |
(二)开发式扶贫阶段(1986 年至1993 年) |
(三)扶贫攻坚阶段(1994 年至2000 年) |
(四)综合性扶贫开发阶段(2001 年至2010 年) |
(五)精准扶贫阶段(2011 年至今) |
第三章 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化扶贫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扶贫的发展现状 |
(一)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化扶贫的主要做法 |
(二)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化扶贫的主要模式 |
(三)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化扶贫取得的成效 |
二、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化扶贫存在的问题 |
(一)贫困农户脱贫意识薄弱 |
(二)农产品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 |
(三)农业基础设施落后 |
(四)利益主体之间联结机制不健全 |
(五)农产品选择缺乏独特性 |
第四章 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化扶贫发展建议 |
一、加强精准扶贫政策保障,增强扶贫内生动力 |
二、提高科技创新,升级农产品 |
三、找准扶贫资金配置方式,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
四、完善扶贫利益联结机制 |
五、农产品选择进一步实现精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乡村振兴背景下湖北省利川市茶产业发展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资料综述 |
1.4 研究思路、框架与方法 |
2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3 乡村振兴背景下利川市茶产业发展政策分析 |
3.1 利川市茶产业发展现状 |
3.2 利川市茶产业发展政策制定现状 |
3.3 利川市茶产业发展政策的有效性分析 |
3.4 利川市茶产业发展政策的失效分析 |
4 利川市茶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政策制定科学性不足 |
4.2 政策执行机制不健全 |
4.3 政策评估体系不完善 |
5 乡村振兴背景下利川市茶产业发展政策的优化路径 |
5.1 完善政策内容制定 |
5.2 完善政策执行机制 |
5.3 完善政策评估体系 |
6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存在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部分科研成果 |
致谢 |
(8)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研究 ——以贵州省N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相关概念界定 |
1.6.1 农民 |
1.6.2 职业农民 |
1.6.3 新型农民 |
1.6.4 新型职业农民 |
1.7 研究创新之处与不足 |
1.7.1 创新之处 |
1.7.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理论基础及政策依据 |
2.1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理论基础 |
2.1.1 人力资本理论 |
2.1.2 乡村教育理论 |
2.2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依据 |
2.2.1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与分析 |
2.2.2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多元化 |
2.2.3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与时俱进 |
2.2.4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式多样化 |
2.2.5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主要来自农村 |
2.2.6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评价涉及培育主体和政府 |
2.2.7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围绕农业和农民 |
第3章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案例分析 |
3.1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调查分析 |
3.1.1 研究样本 |
3.1.2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描述性统计分析 |
3.1.3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测量量表综合信度分析 |
3.1.4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测量量表综合效度分析 |
3.2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多样性不明显 |
3.2.1 官方培育主体占据绝对优势 |
3.2.2 民间机构处于弱势地位 |
3.3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更新机制不足 |
3.3.1 基本能力的培育有所欠缺 |
3.3.2 综合素养的培育重视不够 |
3.4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式针对性较弱 |
3.4.1 培育模式陈旧 |
3.4.2 培育方法缺乏实践与指导 |
3.5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层次不高且范围窄 |
3.5.1 培育对象比重不均 |
3.5.2 培育对象类型单一 |
3.6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评价机制不完善 |
3.6.1 缺乏跟踪评价 |
3.6.2 评价忽视培育质量 |
3.7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不足 |
3.7.1 资源保障不充分 |
3.7.2 人才保障机制欠缺 |
第4章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升建议 |
4.1 加快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共同培育制度 |
4.1.1 官方组织方面 |
4.1.2 民间机构方面 |
4.2 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更新机制 |
4.2.1 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关键能力 |
4.2.2 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核心素养 |
4.3 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式 |
4.3.1 完善和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 |
4.3.2 恰当运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法 |
4.4 拓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范围 |
4.4.1 培育对象身份选择应有侧重 |
4.4.2 拓展培育对象类型 |
4.4.3 关注新生型培育对象 |
4.5 建立完整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评价体系 |
4.5.1 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跟踪评价 |
4.5.2 健全新型职业农民评价反馈机制 |
4.6 深入拓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 |
4.6.1 加大资源保障力度 |
4.6.2 重视人才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调查问卷 |
附录2 访谈提纲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9)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英文缩略表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研究 |
1.3.2 信用内涵、特征和影响因素相关研究 |
1.3.3 信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相关研究 |
1.3.4 文献简要评述 |
1.4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论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的理论基础 |
2.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 |
2.1.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 |
2.1.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类型 |
2.1.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沿革 |
2.2 信用评价理论 |
2.2.1 信用评价的内涵 |
2.2.2 信用评价的思路 |
2.2.3 信用评价的流程 |
2.2.4 信用评价的方法 |
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1 道德风险 |
2.3.2 逆向选择 |
2.4 博弈论 |
2.4.1 博弈论的要素 |
2.4.2 博弈论的类型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概况 |
3.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概况 |
3.1.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 |
3.1.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特征 |
3.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发展概况 |
3.2.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的基本情况 |
3.2.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3.2.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展望 |
3.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的建设概况 |
3.3.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
3.3.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风险的生成机理 |
4.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性信用风险的生成机理博弈分析 |
4.1.1 模型假设 |
4.1.2 模型构建 |
4.1.3 模型分析 |
4.1.4 结论 |
4.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自愿性信用风险的生成机理因素分析 |
4.2.1 非自愿性信用风险形成的内源性影响因素 |
4.2.2 非自愿性信用风险形成的外源性影响因素 |
4.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的作用 |
4.3.1 基于政府视角的信用评价作用 |
4.3.2 基于涉农金融机构视角的信用评价作用 |
4.3.3 基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视角的信用评价作用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信息采集标准研究 |
5.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5.1.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5.1.2 评价指标体系的分类构建说明 |
5.1.3 评价指标的选取及说明 |
5.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采集标准 |
5.2.1 信用信息采集的原则 |
5.2.2 信用信息采集的流程 |
5.2.3 信用信息采集流程图 |
5.2.4 信用信息采集标准评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传统评价方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研究 |
6.1 基于信用评分卡法的家庭经营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 |
6.1.1 信用评分卡法的简介 |
6.1.2 信用评分卡模型的构建 |
6.1.3 信用评分卡模型的应用 |
6.1.4 实证结论 |
6.2 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合作经营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 |
6.2.1 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6.2.2 信用评价指标权重的计算 |
6.2.3 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的构建 |
6.2.4 实证分析 |
6.2.5 实证结论 |
6.3 传统信用评价方法的应用评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基于机器学习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研究 |
7.1 机器学习法相关概述 |
7.1.1 机器学习法的应用背景 |
7.1.2 机器学习的相关算法 |
7.1.3 模型预测能力的评价标准 |
7.2 基于机器学习法的评价模型构建 |
7.2.1 评价指标选取 |
7.2.2 样本数据选取 |
7.2.3 样本指标描述性统计 |
7.2.4 数据预处理 |
7.3 实证分析 |
7.3.1 模型参数设置 |
7.3.2 模型结果输出 |
7.3.3 不同评价模型结果对比分析 |
7.3.4 结论及展望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存在的不足及研究展望 |
8.3.1 存在的不足 |
8.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10)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目的与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理论基础 |
2.1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内涵与特征 |
2.2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形式与作用 |
2.3 理论基础 |
第三章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业发展现状 |
3.1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与龙头企业相关政策 |
3.2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
3.3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成果 |
第四章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4.1 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法制建设不完善 |
4.2 缺乏持续有效的科技创新能力 |
4.3 龙头企业品牌建设滞后 |
4.4 现有利益分配和农企联结机制不完善 |
4.5 政府扶持力度小,融资渠道不畅 |
第五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5.1 结论 |
5.2 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四、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新闻发布会综述(论文参考文献)
- [1]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招商引资作用研究 ——以陕西省杨凌示范区为例[D]. 袁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
- [2]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历程研究[D]. 王倩. 东北农业大学, 2020(05)
- [3]方正县水稻产业发展对策研究[D]. 裴蒙. 东北农业大学, 2020(04)
- [4]秦皇岛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研究[D]. 刘方慧.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20(06)
- [5]“三权分置”模式下土地经营权的法构造研究[D]. 刘芮.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6]精准扶贫视域下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化扶贫研究[D]. 郭欢欢. 大理大学, 2019(01)
- [7]乡村振兴背景下湖北省利川市茶产业发展政策研究[D]. 余莉. 三峡大学, 2019(06)
- [8]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研究 ——以贵州省N校为例[D]. 王锦雁.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7)
- [9]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研究[D]. 倪旭.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8(08)
- [10]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D]. 孙瑞. 吉林农业大学, 2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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