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发挥派驻纪检组的"探头"和"哨兵"作用 调研报告
- 答:派驻纪检组要明确岗位职责,解决“干什么”的问题,派驻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庆塌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尺祥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
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监督检查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所赋予的职责。
二是督促检查所辖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对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受理对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查办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
四是在所辖单位及系统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五是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指导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建立誉困圆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机制。
六是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派驻不参与管辖单位及系统的业务分工,但可适当参与个别有关业务工作检查,通过参与检查,了解掌握情况,熟悉业务技能。
问:监察对象的范围是什么?
- 答:所有公职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 机关毁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机关、人民 、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纤悉乱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扩展资料:
临时工再也不是逃避被监察的借口:
”我又不是党员,干嘛要配合你们的工作?”“我又没有正式编制,你们是不是管得有点宽了?”过去,每每遇到“临时工”、非党员、国企老板这些“特殊身份”人员犯错误,不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是一种常态。
“临时工”甚至在一段时间成为推卸责任的代名词。这正是过去监察范围过窄、监察对象范围存在空白所造成的。
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实现了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其中,第十五条规陆毁定了六类监察对象,用法律的形式把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全覆盖固定下来,填补了过去监督对象上的空白。下面让我们通过五个留置案读懂监察对象全覆盖。
参考资料来源:
问:监察对象六大类
- 答:根据《监让芹察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监察对象包括六大类:(一)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键答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六类监察对象涵盖了我国行使公权稿滑慧力公职人员的各种类型,依法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 - 答:一)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猜裤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历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六类监察对象涵盖了我国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各种类型穗烂简,依法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