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在部分林场改变烧材结构的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袁继安[1](2019)在《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文明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已成为国家的长期发展规划,并于2015年再度提出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党的十九大更明确指出,要“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可以看出,国家近年正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监管进行新一轮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5年多来,围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一新领域开展的科研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部分省市也开展了试点工作,获得初步经验。论文以湖南省森林资源中的优势树种为研究对象,在《环境经济核算体系》(《System of Environmental-Economic Accounting 2012》,以下简称SEEA-2012)框架内,以《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 1721-2008)及相关标准为依据,核算了2013年至2016年优势树种森林资源的林地、林木资产价值与主要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在此基础上,按年份试编了2014-2016年连续3年的湖南省优势树种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并对各有关要素及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作了分析;研究了湖南省在资产负债表试编阶段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尝试提出了相应解决办法,研究结果如下。(1)2013-2016年,湖南省优势树种林地面积累计增幅1.64%,各年度间同比增幅分别为0.76%、0.53%和0.34%,各年度间平均增幅为0.61%;各年林地资产价值分别为3702.05×108元、3823.18×108元、4332.59×108元和4889.11×108元。因价格上涨因素,林地资产价值各年度间同比增幅分别为3.72%、13.32%和12.84%,年度间平均增幅达到9.96%。(2)2013-2016年,湖南省优势树种森林资源林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028.17×108元、3127.20×108元、3279.76×108元和3351.54×108元。年平均为3196.67×108元·a-1,单位面积林木账面价值为36300元·hm-2(不含利润、税金和运输费用等)。(3)湖南省优势树种林分生态服务功能实物量在2013-2016年间,年均为340.68×108t·a-1,单位面积年均3805.46 t·hm-2·a-1。其中,在实物总量上贡献最大者为森林的涵养水源功能,单位面积涵养水源量年均为3730.11 t·hm-2·a-1。除涵养水源功能外,其他各项服务功能从4年平均来看,所提供的实物量由高到低依次为固土保肥、净化大气、固碳释氧、积累营养物质,分别为34463.03×104t、22343.62×104t、10710.55×104t和31.14×104t,单位面积年均提供实物量依次为38.44 t·hm-2·a-1、24.92 t·hm-2·a-1、11.94 t·hm-2·a-1和0.035 t·hm-2·a-1。优势树种年均提供生态服务总价值近3200×108元,4年间累计增幅5.74%;在生态服务的各项目方面,以2016年为例,6大服务功能创造的价值总计为3304.4×108元,单项价值在60.30×108~848.55×108元之间,最高者为涵养水源功能848.55×108元,最低为积累营养物质功能60.30×108元,大小排序依次为,涵养水源>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保护>固土保肥>净化大气>积累营养物质>。各功能创造的价值在全部生态服务价值中所占比重处于2%-26%之间,(4)2013-2016年优势树种森林资源资产总价值分别为9855.23×108元、10090.77×108元、10840.51×108元和11545.04×108元,4年累计增长17.15%。其中,从4年平均观察,在优势树种森林资源资产总价值中,所占比重由高到低依次为,林地资产39.44%,林木资产30.25%,生态服务30.31%。(5)2013-2016年间,森林年均被侵害面积1.595×104hm2·a-1,被侵害蓄积71.53×104m3·a-1。因毁林开荒等森林资源侵害因素造成的优势树种森林资源综合负债各年分别为19.82×108元、28.86×108元、27.41×108元和30.64×108元,各年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0.201%、0.286%、0.253%和0.265%。2013-2016年,每1元的森林资源负债,有高达377元的可控森林资源资产来偿还(2016年)。湖南省优势树种森林资源净资产比重连续4年平均保持在99.7%以上。各年的森林资源资本积累率分别为5.42%、2.30%、7.47%和6.49%。(6)根据森林资源资产存量、价值、森林资源负债和净资产核算结果,结合生态学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与财务会计学下的“科目汇总表法”,经由科目汇总表和总账平衡表2个基础表,运用“资产=负债+净资产”平衡原理,可以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7)森林资源质量方面,2013-2016年的4年间,湖南省优势树种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累计上升10.9%,达到55.51 m3·hm-2,但相比于全国及国际平均值,仍有明显差距。研究该选题,可以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之间的一般规律;综合利用生态学、管理学和经济学知识,通过学科交叉研究方法等,寻求创新自然资源监管制度,加强资源保护,最终达到服务于生态可持续发展事业的目的。研究发现,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在国内的研究与试点相当有限,相关报表的设计与编制亦在探索过程当中。对森林资源负债的项目设计与科学核算仍然相当不足,具有较大的研究空间。对编制资产负债表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之间的关联性和协调性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加强资源管护和生态的可持续性,是我国的一项制度创新,国际社会上并无成法可依,未来可进一步依据国情,科学设计与细化报表考核指标,重点研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演变与生态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科学规律等问题。
李博[2](2018)在《保护和发展的双重规制:县一级林业治理的转型与变革 ——以阳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本研究从政府治理理论出发对其所实施的林业治理从保护一发展的二重维度进行了考查,旨在回答县一级林业治理在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过程中所遭受的规制以及背后的动因。在研究过程中以陕西省西南部一个县林业治理中的转型与变革为微观个案,主要通过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的方式来获取资料。阳县的林业治理经历了从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林业治理到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的林业治理的转型,同时林业治理的转型集中反映了县一级在面临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时秉持的治理逻辑。在县一级林业治理中,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始终是其面临的主要治理目标,而从这二者之中的任何一个目标来看,均不构成对县一级林业治理的制约,但是从目前林业治理的基本路径来看,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重目标已经成为县一级林业治理的一大困境。本研究发现,在县一级的林业治理中,地方政府在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而地方政府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治理目标在很大程度上规制了国家生态保护的有效实施。具体而言,从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林业治理向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的林业治理转型过程中,受自然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转型倒逼,以保护为主导的林业治理并没有实现其治理方式的转型,在县一级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的林业治理中仍然采用经济发展的治理方式,主要表现为项目制的治理方式和从生态保护中所追求的县域经济的发展、条块部门利益的最大化、农民增收和地方的脱贫,即县一级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的林业治理仍然遵从着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林业治理方式,而形成这种治理逻辑的原因客观上是由于国家对于县一级考核的不合理以及治理机制的不健全;主观上是由于县一级财政、贫困和林业所针对的治理对象所造成的。与此同时,本研究认为,在政府的林业治理过程中,农民已经成为除政府之外的另一大治理主体,并且成为了政府的新的“代理人”,这种代理主要表现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农民代替国家和集体对于森林资源进行管护。而在此过程中,作为政府新的“代理人”的农民又通过各种方式试图改变政府对林业的治理方式,在此过程中政府和农民的博弈从一定程度上形塑和纠正了政府的治理逻辑。林业治理作为当前国家治理体系中部门治理的典型代表,在其治理过程中所遭遇的保护和发展的双重规制也集中的反映了部门治理中部门与地方政府,部门与国家之间的张力,这种张力的存在从一定程度上导致林业治理在保护和发展二者之间来回摇摆,从而使林业治理走上了一条钟摆式的治理模式。林业作为县一级治理中的一个条,集中反映了其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重规制中所经历的转型与变革,而这种转型与变革并没有实现治理方式和治理逻辑的适时调整和完善。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林业治理有必要从治理目标、治理方式等方面来转型。
李湘玲[3](2013)在《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模式研究》文中提出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国有林区管理体制必须随经济、社会和技术等环境变化而调整。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模式进行绩效比较研究,有利于制定有效的改革政策和经营战略,促进国有林区的可持续性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兴起。本文从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出发,以林业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为基础,通过大量文献研究和实地调查,对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定性和定量比较研究,用因子分析法评价了大小兴安岭地区及吉林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经济绩效,以深化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并得出结论如下:(1)通过对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管理体制现状的研究,发现林管局是现有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条块结合”的集中体现。它是一个介于林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和林业企业三者之间,与区域行政机构共享管理权,而又没有受到明确法律、法规约束的林区管理机构。在“条块结合”特色下,国有林区管理体制存在管理机构与管理职能重叠,专业化程度不高,效率低下,企业与地方责任不清、利益不明,企业与林业主管部门产权不分等问题。(2)通过三省(自治区)林业管理体制改革定性比较,进一步提出存在多元“条块”组合模式。黑龙江省实行的是省政府管理下的林业厅管理地方林业与森工总局管理国有林区的“地方与国有分置”,管理体制最复杂;吉林省实行的是林业厅管理下的“营林与森工分置”,管理体制较为简单;内蒙古自治区采取的是林业厅管理下的地方林业与国有林区分置,管理体制复杂程度介于两者之间。(3)运用《中国林业统计年鉴》数据,基于跨水平和跨层次视角分析,采用因子分析法,将反映林业经济绩效的七项主要评价指标转化为评价的四个主要因子,对2010年八个典型林管局(集团)经济绩效进行排名。发现八个林管局(集团)经济发展不平衡,提高资产和人力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是目前经济绩效提升的重点。(4)在因子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以“内部政企分开”为特色的龙江模式并不是在集团内部能够解决的,而应在国家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整体性改革基础上进行。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伊春模式,在国有林权制度上所进行的改革是在经营机制上的改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林区“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难题。(5)在定性和定量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森林资源将面临更大的市场冲击和压力,提出了改革建议:第一,推行和深化“政企分开”管理体制改革;第二,探索和创新森林资源经营权改革;第三,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政策体系。
刘以[4](2013)在《我国森林资源管制政策的效果分析》文中研究表明自从我国1987年实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以来,以其为核心内容的森林资源管制政策逐年全面铺开。森林资源管制政策是保护森林资源免于破坏,保障森林生态供给的一系列公共政策的统称。政策的初衷是保护森林资源、恢复林区生态环境、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但是,自政策实施以来,从来就没有杜绝过森林资源超限额采伐的情况,根本没有达到政策所预期的理想效果,部分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森林遭到破坏、湿地萎缩、河湖干涸、水土流失、荒漠化和草原退化情况十分严重。不仅如此,以森林采伐限额管制为核心内容的森林资源管制政策打破了以林业为支柱产业林区的传统经济模式,绝大多数林区经济在转型过程中困难重重,林区剩余职工无法得到妥善的安置,再就业困难,林区职工生活水平持续下降,管制政策的负效应尽显无疑。近年来,学界对我国森林资源管制政策存在问题的论述相当频繁,对森林资源管制政策效果进行全面评价的文章也时有出现,但是缺乏从约束激励机制角度出发构建合理有效地森林资源管制制度的政策建议。针对这种情况,首先,本文对森林资源管制政策的演进和现状进行了必要的汇总;其次,结合公共产品理论与森林资源的公共产品属性、外部性理论、效率、市场失灵、政府管制等相关概念和理论评价我国现行森林资源管制政策实施以来的成效和失效进行评价;再次,结合博弈论分析我国森林资源管制政策失效的具体原因;最后,构建完善我国森林资源管制政策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在对森林资源管制政策进行评价的时候,本文既肯定了该项政策自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又指出了该政策在某些方面出现的失效,比如超限额采伐现象难以得到根治、森林资源质量下降、森林资源增长速度缓慢、林区生态服务功能退化等。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剖析了我国森林资源管制政策失效的原因。本文认为森林资源管制政策本身存在的问题是管制政策失效的根本原因。森林资源管制政策的设计不仅没有协调好政策与当地林业产业发展的问题,反而加剧了二者之间的矛盾。采伐限额方面也存在着编制指标不够严谨、事后监管执行不利、缺乏可行的限额指标动态优化体系、技术手段落后等问题。森林资源管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寻租行为泛滥、委托代理关系扭曲是导致森林资源管制政策失效的核心原因。本文运用鲁宾斯坦博弈模型和序贯博弈模型对森林资源管制政策执行过程中产生寻租行为和委托代理关系扭曲的根源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指出缺乏社会监督、政府处罚力度不足必然导致上述两种现象的发生。除此之外,国家经济转型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也给森林资源管制带来诸多实际困难。在解决问题环节,本文创造性地引入了激励约束机制构建我国森林资源管制政策。约束激励机制中的约束方面可以有效地解决森林资源市场失灵的问题,通过建立动态的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指标设定和监督体系、与经营者成本相适应的约束体系、引入广泛的群众监督机制等方式对森林资源进行有效的管护。而激励方面则能够积极地引导森林经营者对森林资源进行开发和管护,通过补偿经营者在经营森林经营过程中无法得到回报的那部分外溢生态和社会效益,从根本上约束经营者超限额采伐、盗采的行为。
赵金龙[5](2012)在《丰满水电站治理工程陆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发展水电事业,高速发展的水电工程不但缓解了电力供需矛盾,而且改善了人们的生产及生活条件,促进了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在水电工程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地区也随之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水库下游地区河段减水、其对上下游的生态、河道景观及经济生活造成了不利的影响。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加强,水电工程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已经越来越广泛的受到人们的关注。如何协调水电工程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本文在大量中外文献及实例研究的基础上,以丰满水电站治理工程为实例,对陆生生态环影响评价与进行了分析研究,通过本文研究得出以下几方面结论:(1)水电工程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主要是要协调水电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水电工程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是实现水电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的有效途径,本文在水电工程生态环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水电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在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基础之上,以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作为判断标志,对土地利用、野生动植物、植被等重要内容进行水电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3)在遥感解译、路线调查、样方调查与专家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评价区域陆生生态环境现状特征,进而分析了丰满水电站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4)工程建设对植物造成的影响主要是破坏了坝址、料场、弃渣场及临时工程占地界内的植物,但不会对该区域的物种多样性和分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施工对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待施工结束后不利影响将会消失。工程运行期基本与原丰满大坝的运行方式保持不变,主要特征水位不发生变化,不新增水库淹没,不会给陆生生态环境带来新的影响
杨树基[6](2011)在《山西兰奇林场项目商业计划书》文中研究说明从重视经济利益逐步转向重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世界林业发展的共同趋势,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所必须面对的问题。山西省是目前批准的唯一一家在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进行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区域。作为山西兰奇林场重要组成部分的林业资源开发,更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国家的低碳环保目标、城市的绿化装饰以及土木工程建设均离不开林业资源。由此可见,林场开发在我国尤其是山西吕梁地区大有可为。本论文以山西兰奇林场项目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商业计划书的形式,运用战略管理学和财务管理学等方面的理论,对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体规划。本文首先对项目背景、战略规划、林场设计与运营管理和产品及盈利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归纳。接着,运用PEST模型和五力模型分别对宏观环境和行业竞争环境进行了分析,并运用SWOT分析法对项目的优劣势以及外部的机会与威胁进行了分析,由此可知,项目面临的外部环境十分有利,而且内部优势远大于劣势。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项目的经营策略,并进行投融资计划与退出方式说明、收入和支出预测、现金流预测和项目效益评价等方面的工作。本项目初始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的970万元计划向风险投资者融资;项目资本成本为10.19%;项目前七年的净现值(NPV)为3755.32万元,远大于零;前七年的内部收益率(IRR)为29%,大于项目资本成本;动态投资回收期为3.79年,低于投资者期望的5年投资回收期,可见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十分显着。最后,风险分析表明,本项目的风险较小。
王丽媛[7](2011)在《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南方省区逐渐向全国推行,在全国范围内掀起新一轮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国现有集体林面积占全国林业总面积的一半以上,并且主要分布在西南等少数民族地区,集体林是我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我国的主要林区自然条件差异较大,历史遗留情况复杂,在配套改革阶段探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对策尤为重要。集体林在其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面临着一系列的制度问题:林地权属多变、权能边界不清、林农的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配套机制缺乏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民族地区由于其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和复杂的社会历史背景以及多元的民族风俗习惯,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着不少困难,存在着不少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南方主要省市主体改革任务已经完成,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地域性、差异性、特殊性,在客观上决定了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林农对政策的信心,影响了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族地区林业的建设。在林业改革的进行中,产权制度改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明晰产权对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积极的影响。本文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探讨村级林权改革制度的转化和演变过程,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考察国家与农民之间关系的建构问题。为了更细致地探查社会变革和法律演进的关系,笔者将在本文中描述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的演化过程,并且试图展示已有制度框架、法律内部的逻辑以及价值判断如何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现有的制度创新。本研究从民族地区林业发展需求的视角着眼,分析民族地区林权制度历史演进和发展过程,力求把握影响民族地区林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提出促进民族地区林业良性发展的建议及对策。本研究运用制度变迁和产权理论,考察了民族地区林权制度变迁过程,分析了集体林权制度变迁的机理及制度缺陷,梳理了影响集体林权制度安排的因素,提出了构建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保障机制的措施和建议。论文在结构上分为导论与正文和结语。导论部分主要介绍文章的选题意义、研究动态、研究内容及方法等等,正文部分主要内容有:第二章主要从我国民族地区林业分布及特点、资源状况等方面入手,阐述了产权制度、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对民族地区的林业概况、林权制度等基本概念进行清晰界定,通过对国内各学者观点的比较和总结,对林权等主要概念进行论证后得出本文观点,得出本文的行文基础。第三章本章分析了我国集体林权制度的历史沿革,分析了集体林权的演变和变迁过程是怎么样的?在分析的基础上,本章试图探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变迁可以为民族地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哪些启示。第四章主要结合调研实际,以西南云南、贵州两省的改革实践参照,对改革的绩效进行了定量、定性的评价和分析,剖析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第五章对我国民族地区的林权现状进行了总体分析,对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的法制现状进行了分析,对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法律冲突和问题加以剖析,并找出形成的原因。结合我国当前集体林权制度的法制现状以及集体林权制度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探索了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法律保障的新思路。第六章本文认为对于民族地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当从现实入手,主张仅从法制环节对民族地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予以关注是不够的,对现有的集体林权制度应当进行多角度分析,而不是像目前的多数研究那样仅做简单化的处理,基于以上立场,本章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学科角度对现有集体林权制度进行较为细致的分析,为后文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持。第七章本章在遵循现阶段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民族地区集体林权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合理化对策和建议,提出我国民族地区林权制度设计的基本思路是:优化现有林地承包经营制度;完善林地流转制度;强化国家法的地位和作用的同时,将民族习惯法中的有益内容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认可;创建多元化的林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林权制度安排创新的配套制度建设等等。最后是结语部分。主要是在前述各章研究的基础上,对本文的主要观点进行简要概括和提炼,并总结和检讨研究中存在的局限与不足。诚然,集体林权的制度安排并不能解决当前森林资源配置的所有问题,产权制度的变迁需要配套制度的相应变革。本论文的目的并非仅在于提出某种比较合理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造方案,更是为了讨论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造提供一种比较新的视角和思路,进而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李顺龙,王静[8](2011)在《基于低碳经济林场生活用能方式的转变》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以低碳经济发展为切入点,对东北国有林区林场生活用能方式进行了剖析,提出林场生活用能方式向"生物质能源集中、高效气化"方式转变。
李冬生[9](2010)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后续发展管理与政策研究》文中认为1998年实施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国家为加强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所进行的国内“林业六大工程”之一。论文将天然林保护工程作为国有林区发展的影响因素,以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后续发展为对象,通过对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的相关研究现状的系统回顾和总结,基于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理论,运用统计分析方法,比较系统地研究了天保工程的意义及其与林区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天然林保护工程第一阶段实施过程的相关问题、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机制与体制等管理问题、天保工程后继产业发展、国有林权制度及伊春国有林区改革实验和天然林的家庭管护模式等问题。从目前关于国有林区及其天保工程相关问题的研究来看,虽然有大量的研究文献,但主要集中于对天保工程本身的研究,并侧重于天保工程实施以后出现的具体问题。研究发现,国有林区的“两危”问题由来已久。从根本上来说是由观念、体制、政策、管理等诸多方面原因所导致的对森林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方式引起的。从简单的采伐天然林资源获取木材产品和经济利益,到多种经营和发展旅游,乃至限制(或禁止)对于天然林资源的采伐等,能够从外部迫使林区和企业改变资源开发和利用方式,但从根本上来说,企业和社会试图从开发和利用公共资源上获得经济利益的出发点是引发所有问题的主要根源。天保工程的设置恰恰是根据国有林区长期采伐公共森林资源所造成的资源枯竭和经济危困问题所采取的必要措施。限制继续采伐天然林资源是解决国有林区问题的第一步和关键一步,但并不能彻底解决国有林区和林业企业的全部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还是必须从体制、政策、管理措施上解决资源管理和利用的主体、客体和方式。研究认为,半个多世纪的国有林区和林业企业发展进程具有显着的特点:一是国有林区开发利用的主体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林业企业单一主题开发利用转变为林业企业、地方和私人多种主体;二是开发利用的客体—资源也从单纯的天然林地和森林转变为在土地公有,森林和林木的天然更新、企业经营的人工林、社会拥有的农业、牧业用地,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用地等,甚至部分林区还存在有个人营林活动形成的私有林木资源;三是开发利用方式从单纯的天然林采伐发展到农业、木业、林业生产等丰富的生产利用内容。但是,无论问题如何复杂,研究分析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后续管理问题必须围绕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这个核心,紧紧抓住林区公共产品生产与私人产品生产这两种资源利用和开发方式过程而展开。最后,在深入分析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国有林业企业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工程实施背景的基础上,以国有森林资源的科学保护、开发与利用,以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生产这两种社会生产过程为基本视角,提出了目前在国有林区形成的森林资源增长、林区发展、林业企业经营的“三林问题”。对于国有林区存在的“三林问题”的成因、范畴等内容进行分析,探索性分析了影响“三林”关系的林业企业和地方政府“双重管理体制”。提出了林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应因地制宜,林业职工采取灵活就业,林业企业在保护天然林资源,发挥森林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借助科技手段和改革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实现集约经营的发展思路。要进一步推进国有林区事业和企业两种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林区土地资源管理的公共森林及林地、企业商用林地、林区社会的林用地三种资源管理有机结合。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论文研究建立了林区公共森林资源的增长—林业事业管理、林区社会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指标、林业企业经营效益评价三种效益评价机制等。
姜洋[10](2010)在《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对新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视,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结构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发展生物质能源能够缓解能源危机,改善能源结构不合理状况,保护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是调节经济发展与能源短缺矛盾的必由之路。国有林区蕴藏着丰富的林业生物质能源,顺应形势的变化,发展生物质能源是国有林区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本文以国有林区发展林业生质物质能源为切入点,以制订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战略为手段,探索林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实现国有林区节约利用现有森林资源,增加职工群众收入,调节林区能源消耗结构,实现新的烧柴革命,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林区的目标。本文在分析国内外相关生物质能源研究现状基础上,确立了以黑龙江省国有林区为研究对象,以国有林区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为研究核心的研究思路。论文以战略管理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学理论等为理论支撑,首先剖析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并运用灰色关联度分析法和灰色数列GM(1,1)模型对生物质能源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结果表明生物质能源在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发展前景良好。在定性分析基础上,运用SWOT分析法,对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发展生物质能源的战略环境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从战略目标、战略思路、战略原则、战略规模、战略重点、战略步骤等方面构建了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发展生物质能源的战略体系。其中,运用超效率DEA模型确定了发展战略的二元梯度发展模式;运用QSPM矩阵法对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重点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目前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正处于成长阶段,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和林业剩余物的可持续利用系重点发展方向。第三,提出了油料能源林基地建设和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生产这两大战略重点的具体举措。提出了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生产和生物质油料能源林基地建设的战略实施方案。在阐述两个方案的实施过程基础之上,以铁力林业局生产固体成型燃料发展生物质能源为实例,以双丰林业局文冠果能源林基地建设为实例,进一步阐述和分析了生物质能源的发展给林区经济和林区职工生活质量所带来的改变。论文最后分析了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过程中将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在此基础上从政策保障、技术保障、社会环境保障、人才支撑体系和完善信息化服务平台等几个主要方面构建发展战略的保障措施。本文中战略体系的构建从理论意义上拓展了国有林区发展林业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从实践意义上推动了国有林区寻求新绿色革命的发展之路。同时保障措施的构建,保证了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了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总之,林业生物质能源的研究才刚刚起步,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的科学持续发展需要构建科学的发展战略体系。构建一套完整的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体系,给科学和生产企业提供一个理论与实践参考,同时为国有林区发展生物质能源提供理论借鉴,以期促进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科学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在部分林场改变烧材结构的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在部分林场改变烧材结构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现状 |
1.2.1 森林资源核算 |
1.2.2 自然资源账户与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 |
1.2.3 国外环境审计与中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创新 |
1.2.4 国内外研究述评与待解决的科学问题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及重点与难点 |
1.4.2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2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森林资源与森林资源核算 |
2.1.1 森林资源的内涵、分类与特征 |
2.1.2 森林资源核算的内涵与原则 |
2.1.3 森林资源核算的指标体系 |
2.2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与净资产 |
2.2.1 森林资源资产的确认与分类 |
2.2.2 森林资源负债的核算必要性以及分类与特征 |
2.2.3 森林资源净资产的确认及意义 |
2.3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基本理论 |
2.3.1 森林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2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理论 |
2.3.3 森林资源核算理论 |
2.3.4 委托代理理论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
3 研究区概况 |
3.1 湖南省自然地理概况 |
3.2 湖南省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
3.3 湖南省森林资源概况 |
4 森林资源核算方法 |
4.1 森林资源资产核算方法 |
4.1.1 森林资源的计量属性与评估方法 |
4.1.2 林地资产核算方法 |
4.1.3 林木资产核算方法 |
4.1.4 生态服务核算方法 |
4.2 森林资源负债与净资产核算方法 |
4.2.1 森林资源负债的核算方法 |
4.2.2 森林资源净资产核算方法 |
5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构建 |
5.1 传统资产负债表的结构与作用 |
5.2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内涵及其定位 |
5.3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建议结构 |
5.3.1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结构的国际经验 |
5.3.2 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结构设想 |
5.4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作用 |
5.5 现阶段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困难 |
5.5.1 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一般性困难 |
5.5.2 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在业务与技术上的困难 |
5.5.3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在干部离任审计中的局限性 |
6 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与净资产的核算 |
6.1 林地资产的核算 |
6.1.1 林地资产核算结果 |
6.1.2 林地资产核算结果分析 |
6.2 林木资产账面价值的核算 |
6.2.1 林木资产账面价值核算结果 |
6.2.2 林木资产账面价值核算结果分析 |
6.3 森林生态服务的核算 |
6.3.1 涵养水源的核算 |
6.3.2 固土保肥的核算 |
6.3.3 固碳释氧的核算 |
6.3.4 净化大气的核算 |
6.3.5 积累营养物质的核算 |
6.3.6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算 |
6.3.7 生态服务功能汇总核算 |
6.4 森林资源综合负债与净资产的核算 |
6.4.1 森林资源负债的核算 |
6.4.2 森林资源净资产的核算与分析 |
7 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与分析 |
7.1 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探索编制 |
7.1.1 编制资产负债表前的年终清理与账务准备 |
7.1.2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步骤 |
7.1.3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结果 |
7.2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分析 |
7.2.1 森林资源资产结构变化的动态分析 |
7.2.2 森林资源质量变化分析 |
7.2.3 有林地、防护林地及其他林地增长率分析 |
7.2.4 公益林和商品林面积结构变化动态分析 |
7.2.5 林业与非林业经营活动减少森林资源分析 |
7.2.6 资产负债率与资本积累率分析 |
8 讨论与结论 |
8.1 讨论 |
8.1.1 优先解决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一般性困难 |
8.1.2 统一标准,集中克服业务与技术上的困难 |
8.1.3 充分发挥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在离任审计中的作用 |
8.1.4 研究展望 |
8.2 创新与不足 |
8.2.1 研究创新 |
8.2.2 研究的不足 |
8.3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林木资源分类 |
附录 B 计算森林资源预计负债用的年金现值系数表(部分) |
附录 C SNA-2008国家资产负债表 |
附录 D SEEA-2012价值型资源账户概念格式 |
附录 E 中国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价值量)核算表 |
附录 F 林地租赁合同书 |
附录 G IPCC推荐使用的木材密度(D) |
附录 H (按龄组)2014-2016湖南省优势树种调节水量 |
附录 I 长沙市城区供水用户分类 |
附录 J (按龄组)2014-2016湖南省优势树种涵养水源价值 |
附录 K 大气污染物当量值(部分) |
附录 L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保护和发展的双重规制:县一级林业治理的转型与变革 ——以阳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3 理论基础和研究路径 |
1.4 研究方法 |
1.5 田野调查点介绍 |
1.6 核心概念界定 |
1.7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研究综述 |
2.1 治理理论的产生与演化 |
2.2 林业治理的机制和体制研究 |
2.3 中国林业治理的变迁史 |
第三章 发展中木材资源的获取与林业治理目标的转型 |
3.1 木材生产与林业治理 |
3.2 县域经济发展与政府林业治理 |
3.3 林业治理与资源型经济 |
3.4 林业治理目标转型的动因 |
3.5 小结 |
第四章 保护与发展双重规制中林业治理的机制 |
4.1 退耕还林中部门之间的关系平衡 |
4.2 林业治理中的项目制 |
4.3 林业治理中的扶贫开发 |
4.4 以社区发展为主导的林业治理 |
4.5 小结 |
第五章 保护和发展双重规制中国有林场的集权与分权 |
5.1 以林场为单位的林业治理模式 |
5.2 林业治理改革中的人权与财权 |
5.3 县一级林业治理改革中的约束 |
5.4 小结 |
第六章 保护和发展双重规制中的政府与农民 |
6.1 林业治理中的政府和农民 |
6.2 基层治理对林业治理的影响 |
6.3 政府林业治理中林业部门的两面性 |
6.4 林业治理中基层政府的“共谋”和农户的应对 |
6.5 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附录 |
个人简历 |
(3)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目标 |
1.2.3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主要方法 |
1.3.2 数据 |
1.3.3 技术路线 |
2 理论基础和文献述评 |
2.1 国有林区重要概念界定 |
2.1.1 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特点 |
2.1.2 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生产两重性 |
2.1.3 国有林区的生产组织多样化 |
2.1.4 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产权 |
2.1.5 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矛盾 |
2.2 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思路梳理 |
2.2.1 国有林区定位及政企合一内涵 |
2.2.2 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思想 |
2.2.3 吉林省林业管理体制改革样本经验 |
2.3 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述评 |
2.3.1 国有林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 |
2.3.2 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模式实践研究 |
2.3.3 天然林保护工程与国有林区发展研究 |
2.3.4 以往研究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
2.4 本章小结 |
3 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管理体制现状及问题 |
3.1 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概况 |
3.1.1 地理状况 |
3.1.2 行政概况 |
3.1.3 社会经济发展基础 |
3.2 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管理体制现状 |
3.2.1 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政企合一”历史沿革 |
3.2.2 “条”与“块”相结合的国有林区管理体制特色 |
3.2.3 大小兴安岭国有森工企业改革进程 |
3.3 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现状 |
3.3.1 国家森林资源管理体制 |
3.3.2 森工企业的森林资源管理 |
3.3.3 其他森林资源管理与监督机构 |
3.4 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四种典型管理体制改革模式 |
3.4.1 黑龙江大兴安岭模式 |
3.4.2 伊春模式 |
3.4.3 “龙江”模式 |
3.4.4 内蒙古模式 |
3.5 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3.5.1 国有林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3.5.2 国有林区管理体制问题的根源 |
3.6 本章小结 |
4 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模式的比较分析 |
4.1 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社会经济发展及森林资源比较 |
4.1.1 社会经济发展程度比较 |
4.1.2 按照行政区划的森林资源比较 |
4.2 三省(自治区)林业管理体制比较 |
4.2.1 三省(自治区)林业管理体制差异 |
4.2.2 三省(自治区)林业产业和森林资源管理比较 |
4.3 管理体制改革不同模式经济绩效评价 |
4.3.1 研究对象选择 |
4.3.2 经济绩效排名实证分析 |
4.3.3 分析与结论 |
4.4 大小兴安岭与全国其他国有林区经济绩效的比较和评价 |
4.4.1 方法、数据及指标选取 |
4.4.2 实证分析 |
4.4.3 国有林区经济绩效综合评价及结论 |
4.5 本章小结 |
5 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研究 |
5.1 管理体制改革影响因素 |
5.1.1 林业企业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
5.1.2 林区的社会稳定问题 |
5.1.3 国有森林资源管理的认识问题 |
5.2 管理体制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
5.2.1 林区开发时期的利益相关者 |
5.2.2 目前管理体制下的利益相关者 |
5.2.3 林区内部森林资源改革涉及的利益相关者 |
5.3 管理体制改革具体对策 |
5.3.1 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方针和原则 |
5.3.2 “政企分开”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行与深化 |
5.3.3 森林资源经营权改革的探索和创新 |
5.3.4 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政策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 |
6.1 主要结论 |
6.2 主要创新点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4)我国森林资源管制政策的效果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第四节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 主要内容和逻辑框架 |
二、 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创新点和不足 |
一、 创新点 |
二、 不足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公共产品理论 |
一、 公共产品的属性与分类 |
二、 森林的公共产品性质 |
第二节 外部性理论 |
一、 外部性的定义 |
二、 森林管制政策的外部性 |
第三节 效率、市场与政府 |
一、 资源利用的规范评价:效率标准 |
二、 市场失灵与政府规制 |
第三章 我国森林资源管制的政策演进 |
第一节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政策的演进及其现状 |
第二节 公益林禁(限)伐政策的演进及其现状 |
第三节 天然林资源保护政策的演进及其现状 |
第四章 森林资源管制政策效果评价 |
第一节 森林资源管制政策的成效 |
一、 森林生态状况得到改善 |
二、 林区经济和社会生活朝着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
第二节 森林资源管制政策的失效 |
一、 森林超限额采伐现象难以得到根治 |
二、 森林质量下降,森林资源增长速度缓慢 |
三、 林区生态服务功能退化 |
第五章 森林资源管制政策失效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政策实施前的问题积淀 |
第二节 政策设计的缺陷 |
一、 森林资源采伐管制政策与林业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 |
二、 采伐限额编制的科学性存在争议 |
三、 政策设计繁琐、可执行性差 |
第三节 森林管制过程中的寻租行为 |
一、 木材供求关系失衡与寻租行为的现状分析 |
二、 森林管制政策失效引致寻租行为的博弈论分析 |
第四节 森林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 |
一、 国有林区委托代理关系的现状分析 |
二、 森林资源管制委托代理关系的博弈论分析 |
第六章 解决森林资源管制政策失效的对策分析 |
第一节 有效发挥政府约束的主体地位 |
一、 构建动态的森林资源动态监督和约束机制 |
二、 建立与森林经营者经营成本相适应的约束机制 |
第二节 建立积极的森林管制激励机制 |
一、 妥善安置林业产业剩余劳动力,减轻企业成本负担 |
二、 鼓励企业开展合理的森林经营 |
三、 加大财政投入合理补偿经营者的外部效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5)丰满水电站治理工程陆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2 水电工程陆生生态环境评价内容及相关方法 |
2.1 相关概述 |
2.1.1 陆生生态系统的形成 |
2.1.2 陆生生态系统的分类 |
2.1.3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
2.2 水电站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原则 |
2.3 水电站工程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
2.4 陆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内容 |
2.5 陆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及预测和评价的方法 |
2.5.1 生态现状调查的方法 |
2.5.2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的方法 |
2.5.3 生态影响评价和预测的方法 |
2.6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
2.7 本章小结 |
3 丰满水电工程陆生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
3.1 项目概况 |
3.2 工程区陆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3.2.1 陆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范围 |
3.2.2 陆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方法 |
3.2.3 植被现状调查与评价 |
3.2.4 植被生物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3.2.5 陆生动物现状调查与评价 |
3.2.6 生态完整性调查与评价 |
3.2.7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评价 |
3.2.8 景观生态体系现状调查与评价 |
3.2.9 水土流失环境现状评价 |
3.3 本章小结 |
4 丰满水电站陆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
4.1 工程分析 |
4.2 工程陆生生态环境影响因素筛选 |
4.2.1 陆生生态环境影响范围分析 |
4.2.2 陆生生态环境影响重点评价因子确定 |
4.3 丰满水电站治理工程陆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
4.3.1 陆生植被及保护植物的影响分析 |
4.3.2 陆生动物及保护动物的影响分析 |
4.3.3 景观生态体系的影响分析 |
4.3.4 生态完整性的影响分析 |
4.3.5 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丰满水电站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5.1 陆生植被保护措施 |
5.1.1 陆生保护植物补偿恢复措施 |
5.1.2 永久占地生态保护措施 |
5.1.3 临时占地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
5.2 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
5.3 水电站水土保持措施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6)山西兰奇林场项目商业计划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商业计划书编制方面 |
1.2.2 战略管理方面 |
1.2.3 财务管理方面 |
1.2.4 林场开发项目方面 |
1.3 研究的方法与内容 |
第二章 项目概况 |
2.1 项目简介 |
2.1.1 项目的发起 |
2.1.2 项目的选址 |
2.2 林区设计与经营管理概述 |
2.3 产品及盈利模式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环境分析 |
3.1 外部环境分析 |
3.1.1 政策环境 |
3.1.2 经济环境 |
3.1.3 社会环境 |
3.1.4 技术环境 |
3.2 园林行业分析 |
3.2.1 行业概况 |
3.2.2 行业竞争五力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兰奇林场的战略规划 |
4.1 公司使命和目标 |
4.2 项目总体发展战略 |
4.3 项目市场战略 |
4.4 项目经营战略 |
4.4.1 生态公益型的经营管理 |
4.4.2 生态公益型林场可持续经营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项目经营及财务计划 |
5.1 经营策略 |
5.2 项目投融资计划 |
5.2.1 投资计划 |
5.2.2 融资计划 |
5.2.3 退出方式 |
5.3 项目经营预测 |
5.3.1 财务预测假定与前提 |
5.3.2 收入预测 |
5.3.3 支出预测 |
5.3.4 现金流预测 |
5.4 项目效益评价 |
5.4.1 项目资本成本的确定 |
5.4.2 项目的净现值 |
5.4.3 项目的内部收益率 |
5.4.4 项目的投资回收期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风险管理 |
6.1 风险定性分析 |
6.2 风险定量分析 |
6.2.1 单因素敏感性分析 |
6.2.2 多因素敏感性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动态 |
三、主要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可能出现的问题 |
六、论文预期目标 |
第二章 集体林权制度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相关概念内涵及外延界定 |
一、林权概念诸说及其界定 |
二、林权性质的界说—公权抑或私权 |
三、林权的权利体系构造 |
第二节 民族地区林业资源的特点 |
一、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 |
二、蕴涵巨大商业价值 |
三、森林文化多样 |
第三节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 |
一、产权理论 |
二、制度变迁理论 |
三、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理论 |
四、社会综合影响评价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的历史分析 |
第一节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的正式制度变迁 |
一、民国时期至解放前—多种所有并存 |
二、土改时期—所有权、经营权归农户阶段 |
三、初级农业合作化时期—所有权归农户、经营权归集体 |
四、高级农业合作化时期和人民公社时期—集体所有、统一经营 |
五、林业"三定"时期—个人、集体混合所有 |
六、集体林权市场化改革时期—林权主体多元化、产权界定细分 |
第二节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的非正式制度安排 |
一、习惯法中的产权观 |
二、村规民约对林业产权的保护 |
三、传统的社区自我管理方式 |
第三节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路径分析 |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规范 |
二、集体林权的正式制度与强制性变迁 |
三、集体林权的非正式制度与诱致性变迁 |
四、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规范的调适与互补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研究方法与调研点概况 |
一、研究目标及过程 |
二、案例调研的主要做法 |
三、调研点概况 |
四、三个调研点的林业情况概述 |
第二节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林农权益的影响 |
一、村民对集体林权制度正式变迁的理解 |
二、林地调整:文本与实践的差距 |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林农权益实证研究 |
四、后林改时代林权纠纷及其原因——转换的语境 |
五、三个调研点的比较分析 |
第三节 "单一物种"的生态安全危机 |
一、"单一的经济作物"去替换"多样性资源" |
二、生态危机亦是社会危机 |
第四节 改革实践的反思与理性选择 |
一、制度应当契合乡土社会的需要 |
二、充分重视本土知识的不可替代性 |
三、均衡发展理念下的策略性应对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改革的制度分析 |
第一节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的特点 |
一、集体林权属复杂 |
二、集体林公共管理的传统性较强 |
三、森林资源传统管理方式受到冲击 |
四、传统民族文化正逐步流失 |
第二节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的现状 |
一、集体林权制度立法层面 |
二、集体林权制度实施层面 |
三、集体林权制度运行层面 |
第三节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困境、悖论及权利冲突 |
一、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困境 |
二、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悖论 |
三、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权利冲突 |
第四节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耕地制度改革的比较与借鉴 |
一、改革背景之比较—模式能否复制 |
二、改革诉求之比较—耕者有其地 |
三、改革实施过程之比较—改革不能匆匆忙忙 |
四、改革社会绩效之比较—被"误读"的数字 |
五、启示与反思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社会分析 |
第一节 政治因素分析 |
一、林农理性发展中的国家职能错位 |
二、民主参与机制有待健全 |
三、民族地区的林业政策倾斜力度不够 |
第二节 经济因素分析 |
一、森林资源的稀缺与森林资源的价值上涨 |
二、交易规则模糊与激励机制供给不足 |
三、林地小规模经营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 |
第三节 文化因素分析 |
一、保守、排他的山区文化 |
二、乡土知识发生断裂 |
三、宗族主义意识复苏 |
第四节 其它因素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法律保障机制的完善 |
第一节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应然价值目标 |
一、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
二、充分地赋权与参与 |
三、生态优先 |
四、坚持本土化的制度安排 |
第二节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保障机制之完善 |
一、立法规则之完善 |
二、管理机制之完善 |
三、配套机制之完善 |
四、评价体系之完善 |
第三节 习惯法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功能及其考量 |
一、少数民族习惯法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价值提升 |
二、习惯法与国家法在改革过程中的冲突与调适 |
第四节 完善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的纠纷解决机制 |
一、路径选择—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
二、乡土资源—传统规则的力量 |
三、他山之石—域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启示和借鉴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访谈提纲 |
附录三 田野调研材料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后记 |
(8)基于低碳经济林场生活用能方式的转变(论文提纲范文)
1 黑龙江森工林场生活用能现状及问题 |
1.1 生活用能现状 |
1.2 现有生活用能方式带来的问题 |
(1) 林场现有生活用能方式不利于森林资源的恢复和管理。 |
(2) “木材直接燃烧”方式造成能源利用率低, 而且不利于环境保护。 |
(3) 林场现有生活用能方式具有很大的火灾隐患。 |
(4) 林场现有生活用能方式阻碍了林区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 |
2 林场生活用能方式转变的综合考量 |
2.1 方向性 |
2.2 必要性 |
2.3 可行性 |
(1) 林场生活用能方式转变, 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要求。 |
(2) 林场生活用能方式转变, 符合林场实际情况。 |
(3) 林场生活用能方式转变, 具有可靠的技术保障。 |
3 林场生物质能源气化案例经济分析 |
3.1 基本数据测算 |
3.2 生物质气化站主要建设内容 |
3.3 生物质气化站投资—成本—效益分析 |
3.4 综合评价 |
4 林场生物质能源集中、高效气化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
4.1 项目建设选址问题 |
4.2 项目建设资金问题 |
4.3 项目原料供应问题 |
4.4 项目安全问题 |
5 结语 |
(9)天然林保护工程后续发展管理与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管理与政策研究进展 |
1.2.1 初期研究 |
1.2.2 第二阶段研究 |
1.2.3 第三阶段研究 |
第二章 研究目的、内容与方法 |
2.1 研究目的 |
2.2 研究内容 |
2.3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2.3.1 研究方法 |
2.3.2 研究思路 |
第三章 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现状、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 |
3.1 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的背景和目标回顾 |
3.1.1 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历史背景 |
3.1.2 天然林工程的主体框架 |
3.2 天然林保护工程对我国天然林资源恢复的历史贡献 |
3.2.1 近 10 年我国天然林资源的基本变化 |
3.2.2 森林资源恢复性增长 |
3.3 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社会经济目标与贡献分析 |
3.3.1 职工就业与社会保障初见成效 |
3.3.2 林区经济恢复性发展 |
3.4 天保工程后林区及林业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
3.4.1 商用森林资源危机 |
3.4.2 林区基础设施依然落后 |
3.4.3 森工企业发展问题 |
3.4.4 天保工程区集体林农利益仍未解决好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天保工程后续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 |
4.1 理论基础 |
4.1.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4.1.2 可持续发展能力 |
4.1.3 区域协调发展理论 |
4.1.4 公共产品的生产与供给 |
4.1.5 公共财政理论 |
4.1.6 资源经济学理论 |
4.2 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的改革发展实践研究 |
4.2.1 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和发展案例研究 |
4.2.2 西北、西南国有林区天保工程的实施的实践 |
4.2.3 关于各地实施天保工程实践的小结 |
4.2.4 来自林业发达国家的经验 |
4.3 天然林保护地区后续可持续发展的几个基本问题 |
4.3.1 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
4.3.2 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 |
4.4 天然林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三林问题” |
4.4.1 “三林问题”的基本内涵 |
4.4.2 林区存在的两种生产系统和社会生产过程 |
4.4.3 天保工程后国有林业企业经营管理的经营循环框架 |
4.5 重点国有林区的“林改”与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
4.5.1 问题的提出 |
4.5.2 国有林区改革与发展的现状分析 |
4.5.3 重点国有林区改革与发展的管理基础与改革路径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有林区改革与发展的管理制度探讨 |
5.1 林区土地资源管理 |
5.1.1 建立和完善公共森林及林地管理机构和制度 |
5.1.2 企业商用林地管理 |
5.1.3 林区社会用地管理 |
5.2 林区可持续发展评价 |
5.2.1 林区森林资源的变化——林业事业管理的基础 |
5.2.2 林区社会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指标 |
5.2.3 林业企业经营效益评价 |
5.3 关于国有林业企业的双重管理体制 |
5.3.1 “双重管理体制”的基本含义 |
5.3.2 “双重管理体制”的管理与操作 |
5.3.3 “双重管理体制”管理体制下的林业经济循环框架 |
5.3.4 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体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5.4 公共制度保障 |
5.4.1 建立和完善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相配套的财政体制 |
5.4.2 建立适应国有林管理新体制的事业资金渠道 |
5.4.3 加大林业职工分流安置支持力度 |
5.4.4 加大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创新和不足 |
6.2.1 本研究创新之处 |
6.2.2 本研究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的学术研究 |
致谢 |
(10)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与评价 |
1.3.1 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2 技术路线 |
1.5 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创新之处 |
1.5.1 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2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5.3 研究的边界界定 |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生物质能源的相关概念 |
2.1.1 生物质能源的概念 |
2.1.2 林业生物质能源概述 |
2.2 相关基础理论 |
2.2.1 战略管理理论 |
2.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3 系统理论 |
2.2.4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2.5 循环经济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国外相关经验借鉴 |
3.1 国外发展生物质能源立法的相关经验 |
3.1.1 美国 |
3.1.2 英国 |
3.1.3 荷兰 |
3.1.4 丹麦 |
3.1.5 日本 |
3.2 国外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发展相关经验 |
3.2.1 政府引导、扶持、推动市场化进程 |
3.2.2 注重规范市场发展与制定生物能源产品标准化 |
3.2.3 重视技术研发 |
3.3 欧盟发展生物质能源相关政策经验 |
3.3.1 刺激生物柴油需求 |
3.3.2 更加重视环境效益 |
3.3.3 扩大生物柴油生产 |
3.3.4 确保生物柴油原料供给 |
3.3.5 提升生物柴油国际贸易 |
3.3.6 鼓励生物柴油技术研发 |
3.4 国际经验的借鉴 |
3.4.1 立法经验借鉴 |
3.4.2 产业化发展经验借鉴 |
3.4.3 政策措施经验借鉴 |
3.5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
4.1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现状 |
4.1.1 林业生物质资源现状 |
4.1.2 生物质能源资源利用现状 |
4.1.3 生物质能源开发现状 |
4.2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发展生物质能源开发存在的问题分析 |
4.2.1 思想认识方面 |
4.2.2 体制产权方面 |
4.2.3 技术创新方面 |
4.2.4 政策法规方面 |
4.2.5 生产建设方面 |
4.3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的发展趋势分析 |
4.3.1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趋势的定性分析 |
4.3.2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趋势的定量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发展生物质能源的战略环境分析 |
5.1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发展生物质能源战略环境的定性分析 |
5.1.1 政治环境 |
5.1.2 经济环境 |
5.1.3 自然环境 |
5.1.4 技术环境 |
5.1.5 社会环境 |
5.1.6 市场环境 |
5.2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发展生物质能源战略环境的定量分析 |
5.2.1 SWOT分析法的基本原理 |
5.2.2 发展生物质能源的SWOT分析 |
5.2.3 SWOT分析结论 |
5.3 本章小结 |
6 构建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体系 |
6.1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思路、原则和目标 |
6.1.1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思路 |
6.1.2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原则 |
6.1.3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目标 |
6.2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模式 |
6.2.1 发展战略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的定性分析 |
6.2.2 发展战略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 |
6.2.3 二元梯度发展模式的实现途径 |
6.3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重点 |
6.3.1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重点选择的定性分析 |
6.3.2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重点选择的定量分析 |
6.3.3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的主导产品定位 |
6.4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及战略步骤 |
6.4.1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 |
6.4.2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步骤 |
6.5 本章小结 |
7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方案 |
7.1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实施方案之一——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生产 |
7.1.1 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生产方案实施的可行性 |
7.1.2 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生产方案 |
7.1.3 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生产的效益分析 |
7.1.4 案例分析 |
7.2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实施方案之二——油料能源林基地建设 |
7.2.1 油料能源林基地建设方案实施的可行性 |
7.2.2 油料能源林基地建设方案 |
7.2.3 油料能源林基地建设的效益分析 |
7.2.4 案例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8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风险分析及制定保障措施 |
8.1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风险 |
8.1.1 内部环境风险来源 |
8.1.2 外部环境风险来源 |
8.2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保障措施 |
8.2.1 组织及运营构架措施 |
8.2.2 政策及激励措施 |
8.2.3 技术保障措施 |
8.2.4 构建人才支撑体系 |
8.2.5 完善信息化及服务平台 |
8.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三剩物的发展趋势预测模型分析过程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关于在部分林场改变烧材结构的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D]. 袁继安.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9(05)
- [2]保护和发展的双重规制:县一级林业治理的转型与变革 ——以阳县为例[D]. 李博. 中国农业大学, 2018(12)
- [3]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模式研究[D]. 李湘玲. 北京林业大学, 2013(06)
- [4]我国森林资源管制政策的效果分析[D]. 刘以. 安徽大学, 2013(11)
- [5]丰满水电站治理工程陆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D]. 赵金龙. 东北林业大学, 2012(01)
- [6]山西兰奇林场项目商业计划书[D]. 杨树基. 华南理工大学, 2011(12)
- [7]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研究[D]. 王丽媛. 中央民族大学, 2011(10)
- [8]基于低碳经济林场生活用能方式的转变[J]. 李顺龙,王静. 东北林业大学学报, 2011(02)
- [9]天然林保护工程后续发展管理与政策研究[D]. 李冬生.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2010(04)
- [10]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研究[D]. 姜洋. 东北林业大学, 2010(12)
标签:林业论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论文; 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论文; 生态环境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