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全国首例医保纠纷案(论文文献综述)
宋小金[1](2021)在《网络公益众筹信任危机生成机理研究 ——基于20个案例的定性比较分析》文中研究说明
王美琳[2](2021)在《社会信任视角下个人求助众筹监管问题研究 ——以水滴筹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个人求助众筹借助网络的便利性和交互性而诞生,从2014年开始,轻松筹、水滴筹等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纷纷成立,开创了一种社会救助的新模式。该模式的本质是通过网络将原本存在于线下的民间互助行为线上化,即通过社交平台、移动支付等工具来进行求助或捐赠。这种依托于网络的众筹模式,在操作流程、放款速度、流程审核方面都具有先天优越性,它弥补了现阶段医疗保障体系覆盖范围尚不够广、重大疾病治疗费用高、医疗救助程序复杂的不足之处。但是,该模式在运行中也伴随许多质疑的声音,媒体不断披露的骗捐、诈捐、“扫楼筹款”等负面事件引发了一些公众的不满情绪,这也表明个人求助众筹在快速发展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基于以上思考,本文立足于个人求助众筹的发展概况和现状,以该行业内典型平台——水滴筹及相关负面事件为切入点,结合问卷调查结果来分析社会公众对于个人求助众筹的社会信任现状。为深化理论分析,本文通过整合信任文化理论与回应性监管理论中的关联性要素,构建起“信任—监管”分析框架,并将其贯穿于研究论述始终。本研究主要采用了案例分析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本文研究发现,个人求助众筹的社会信任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个人求助众筹的合法性受到质疑、主体间道德风险增加、关键环节信任水平偏低、救助情绪及参与行为弱化。这背后有着多元化的原因,既有复杂的技术原因和文化原因,又有相关制度规范不健全、相关主体行为失范、监管乏力等现实原因。信任必须建立在监管的基础上,个人求助众筹也需要通过有效监管来实现长久规范发展。因此,基于社会信任视角,本文剖析了个人求助众筹在监管依据、监管主体、监管手段与策略、监管期待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来提升个人求助众筹的社会信任。监管对策包括:建立健全个人求助众筹法律体系、推动建立多元主体的合作监管模式、确定灵活多元的监管手段与策略、及时回应公众监管期待。
丁顺生[3](2021)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文中提出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2020年主要工作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各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
陈正豪[4](2021)在《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监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开始走进公众视野,其作为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有益补充,彰显出巨大发展潜力和社会效益。平台因其监管身份的双重性,需要履行对个人求助的监督义务,接受政府主导的外部监管,但平台却不时被曝光个人求助诈捐骗捐丑闻,消耗公众爱心,加大隐性社会风险,表明现实平台监管未达到应有效果。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还处于萌芽生长阶段,如何选择适当监管策略,推动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规范发展,值得深入研究。本文以社会性规制理论和回应性监管理论为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监管的理论基础,探讨其应用于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监管的适用性和必要性。从法律、政府和社会的角度切入,阐述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的现实监管途径。由于平台是监管不可回避的重点,本文选取“水滴筹”和“轻松筹”两大知名度高的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对比分析两家平台个人求助项目运作模式、典型个人求助案例和现有自律措施,以便更好地探讨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监管存在的问题。研究发现,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监管存在问题主要是众筹平台存在义务和责任不清、模糊公益属性和审核流于形式;多元主体间信息不对称、不畅通;社会监督乏力,效果不甚理想等。并分析平台监管存在问题的成因。本文提出加强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监管的策略:健全众筹平台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众筹平台政府监管机制;建立众筹平台行业规则和自律准则;强化众筹平台的自我规制;提升众筹平台社会监督能力,构建合作监管体系等。
班靖波[5](2020)在《公益众筹监管碎片化与整体性救治策略研究》文中指出公益众筹是网络众筹融资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内在的互联网金融属性在融入公益概念之后,跨界性质更加突显,从而衍生的交叉性风险愈加复杂且难以预测,具体表现为近年来该领域频发的乱象、丑闻及公共舆论危机。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消耗着社会信任,更将进一步削减社会公益资源。如何加强对公益众筹领域的监管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由于公益众筹的跨界特性,其监管问题呈现一定棘手性,以政府为主导的监管体系存在理念、结构、政策、信息资讯的碎片化问题,严重影响其监管目标的达成和实现。本文尝试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对公益众筹监管的碎片化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阐释,进而构建整体性的救治策略,实现公益众筹整体性监管。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绪论部分主要介绍研究缘起和选题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论文框架。第二章,概念界定和理论阐释部分。首先对众筹、公益众筹、网络公益等概念进行分析比较,用以明确研究对象。其次,从兴起缘由和分析框架两部分对整体性治理理论进行梳理和阐释。最后,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整体性治理理论与公益众筹监管之间的契合性进行分析,说明应用该理论的可行性。第三章,现状和案例回顾评述部分。本章先介绍了当前公益众筹监管的现状,之后回顾该领域两个典型案例——水滴筹“扫楼风波”和“腾讯99公益日”套捐事件。第四章,问题检视部分。包括对公益众筹监管问题棘手性和碎片化困境的解读。基于碎片化概念阐释,分别从监管理念、监管主体结构、监管政策、信息资讯、协调整合机制五个方面对公益众筹监管碎片化问题进行分析。第五章,策略建构部分。本章将基于前述分析得出的问题,分别从理念整合、结构整合、政策整合、信息技术整合、机制整合五个层面建构整体性救治策略,建立公益众筹整体性监管体系。最后是结论与展望部分,对全文研究主题进行总结概括,指出本研究的不足和有待拓展延伸之处。
刘佳荣[6](2020)在《跨性别媒体形象构建研究 ——以澎湃新闻的跨性别主题报道为例》文中指出当今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包容度不断提高,跨性别群体的媒体形象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呈现。媒体能否客观公正地构建跨性别媒介形象,对跨性别者自我审视与认同、与其他社会群体沟通交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本研究旨在从框架理论的角度出发,通过审视跨性别群体形象进入公众视野的历史发展,选取澎湃新闻为研究样本,分析跨性别媒介形象及其背后呈现的认知原理和传播机制,揭示从客观现实、到媒介现实、再到心理现实过程中人们的认知偏差,从而提出重塑形象的对策。本文选取澎湃新闻跨性别主题报道,收集并梳理2014年至2020年的182篇报道样本及108个人物形象样本,导入框架理论范式,运用内容分析与话语分析的研究方法,考察新闻文本的来源、主题、词汇、修辞和叙事等方面,探究跨性别媒介形象、建构框架及形象再现中出现的认知偏差。研究发现,澎湃新闻中跨性别的媒介形象可分为四种典型形象,其中最为频繁再现的是“受难者”和“正面典型”形象,“维权”形象出现,负面形象被淡化。相较于以往报道,在减少歧视与污名上有了较大改善,是以出现对跨性别媒介形象塑造的转向。进而,研究针对跨性别媒介形象的“再现”,对传者与受众出现的认知偏差进行分析,探讨了社会认知偏差可能造成对跨性别媒介形象重塑的不利影响。最后,提出改进跨性别主题报道、重塑跨性别媒介形象针对性的对策。
陈曦[7](2020)在《网络“众筹”模式下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网络“众筹”模式下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案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但与之高关注度相反的是,个人求助制度所涉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在学界上尚未达成共识,个人求助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责任构成在司法实践中尚处探索状态。求助人虚假陈述行为应作何认定、认定标准为何、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责任承担形式等问题都亟待解决。网络“众筹”模式下个人求助制度在民法上是一个新兴制度。其一,个人求助制度与传统慈善募捐存在区别。个人求助与慈善募捐在主体、主体结构、发起主体取得的财产所有权以及所受调整的法律上存在明显不同,因此个人求助不适用原先关于慈善募捐的规范;其二,个人求助制度涉及了多类型合同法律关系。既有的研究仅将个人求助制度限于赠与关系领域的探讨,但实际上个人求助制度包括了求助人与网络募捐平台之间的网络服务合同、赠与人与求助人之间的目的性赠与合同以及赠与人与网络募捐平台之间的网络服务合同。在此过程中,求助人的虚假陈述行为可能引发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以及侵权责任等不同类型的民事责任;其三,法官在民事裁判中寻求规范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新路径。我们对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案例进行梳理之后,可知目前个人求助虚假陈述存在民事责任认定依据不明确、民事责任形态与归责原则不清晰、过度倚重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困境。2019年11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案做出了民事判决。法官在裁判中充分体现了对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但对个人求助制度所涉合同法律关系的定性存在商榷之处。网络募捐平台实际上介入了求助人与赠与人的合同法律关系,不宜将此种网络服务合同认定为居间合同。求助人与赠与人的合同法律关系则宜定性为目的性赠与而非附义务赠与;其四,虚假陈述行为应以求助人是否尽到告知义务为判断标准。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意定和法定的告知义务为核心构建求助人虚假陈述行为的判断标准。实践中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约定告知义务体系。约定告知义务存在不足之时则可以法定告知义务为补充。对于求助人的告知义务体系,可以从方式、内容、范围、形式四个方面进行考量与完善;其五,个人求助虚假陈述可能引发民事责任的竞合。虚假陈述行为可能导致侵权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竞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在责任竞合的处理方法上,应以现行法为准,赠与人得择其一主张,由于个人求助涉及赠与人精神利益,在必要时候法院应当支持赠与人的精神损害赔偿。第三方网络募捐平台在明知求助人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或者是违约责任。
廖琳如[8](2020)在《信任视阈下完善个人大病救助众筹模式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迄今为止,我国已经建成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为主体,其他保障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制度筑起了群众生命保障的防线,但是在实践中依旧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困难。医疗救助的报销范围、报销额度的限制成为一道阻碍家庭获得医疗服务的无形障碍,而且在相当一段长的时间里,这种障碍不会消失。所以,在大病救助机制尚未真正完善、公益组织还不能惠及每个角落的时候,个人在遇到困难时公开求助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只有当社会力量真正参与到医疗救助中来,个人求助的呼声才能被更好地响应。个人大病救助众筹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互助模式,能够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医疗救助等互助行动中来,对于完善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有重要意义。自2014年以来,个人大病救助众筹迅速发展的同时,虚假信息、“随意”审核和善款挪用等事件的频发,致使大众质疑声从未停止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信任是架接情感触发和实际转发捐款行为之间的桥梁,因此本研究选取了信任作为理论视角,结合社会资本、社会福利偏好和有限理性信任理论,研究个人大病救助众筹模式的完善问题。首先对个人大病救助众筹运作主体、运作环境、运作流程进行梳理,以便于理清其运作机理;其次结合案例对个人大病救助众筹四个阶段的实践分别进行考察,探讨了在不同信任感知条件下的个人大病救助众筹效果;最后从制度信任、人际信任和失信追责三个维度,提出改善制度环境、提升平台审核有效性和规范求助双方行为等的可操作策略。
苏冬冬[9](2020)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医药技术、医药经济和公共健康备受关注的当下,如何有效对医药发明进行专利保护,既可以激励医药技术创新和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又可以满足药品可及性和保障公众健康权益的实现,已成为国内外学界和产业界讨论的重点话题。目前,我国药品注册审批环节不审查拟上市药品的专利状况,导致上市后的药品面临着专利侵权和退市的双重风险。药品注册审批环节缺乏有效的专利争议解决机制,难以有效保护药品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制度上需要引入一种机制将药品的注册审批与专利权的保护相联系。美国1984年的《Hatch-Maxman法案》首创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并在2003年的《医疗保险处方药改进和现代化法案》(MMA)中得到优化和完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是一个复杂的制度体系,包括程序链接和职能机构链接,涵盖简化新药申请程序、专利信息公示、专利声明、暂缓审批期、专利挑战机制、首仿药市场独占期等内容。我国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仅是对药品的审评审批与专利的权属状态之间的联系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尚未建立实质意义上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我国既有规定过于简单宽泛,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实际运行效果不佳,难以满足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此,国家从宏观政策和立法层面提出要探索构建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这引起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广泛讨论。为了保障医药创新政策的有效部署落实和立法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必要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设计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建构方案。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进行全方位和体系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本文通过全面梳理和分析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产生的缘由、创立的背景、发展历程、基本内容、发挥的功效,挖掘该制度所蕴含的宗旨和价值理念,剖析制度的内在运行机理及其缺陷,探寻该制度建立、实施过程中的关键和重要影响因素,发现和解决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协调与衔接问题,剖析制度运行中产生的竞争法问题,在对比分析美国、加拿大、韩国等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国家的立法实践、实际运行状况及其实施效果、所进行的革新举措的基础上,总结分析不同立法模式的优缺点,吸收、合理借鉴这些国家在药品专利保护与药品监管制度改革方面所进行的有益尝试、探索和经验,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医药创新政策和制度环境,确立我国的药品专利链接立法模式和构建出科学、合理、健全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完善我国药品专利保护与药品监管制度体系。本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由六章构成,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解读。本章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涵出发,厘清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含义及其适用范围,明晰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建立的判断标准,梳理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产生缘由与演变过程,剖析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在运行机制及其缺陷,确定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功能及作用,分析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基本内容。本章的内容为全文探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奠定了基础。就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本身而言,其是一把“双刃剑”,在发挥促进新药研发和及时确定专利法律状态的正效应时,也具有阻碍仿制药竞争和危及药品可及性的负效应。第二章,我国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本章通过深入剖析药品专利链接的制度逻辑及其合理内核,挖掘出该制度建立的正当性基础和基本价值取向,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医药产业政策的演变过程,探寻该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为药品专利权人提供了在药品上市前解决专利纠纷的途径,是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得以实现的手段之一。该制度遵循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的宪法原则、契合利益平衡的立法旨趣、合乎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符合最优资源配置的要求和我国的知识产权政策立场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政策目标。该制度有助于强化药品专利权的保护,激励药品创新;有利于促进仿制药与创新药的充分竞争,实现医药产业的良性发展;有助于解决公民健康需求与药品供给不足的矛盾。该制度是解决我国药品专利保护不力、医药产业创新不足和高质量药品紧缺问题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国家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创新政策和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制度设计。第三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比较法考察。本章主要考察了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同时结合近年来签订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有关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规定,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和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国家,其后得到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的响应和仿效实施。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国家基于本国实际和政策目标采取了不同的链接模式,且产生了不同的实施效果。美国将国内立法中的药品专利链接机制通过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方式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推行。现阶段,由于各成员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结构不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尚无法在国际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标准。未来将会成为国际药品专利保护领域的一项基本准则。第四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配套法律制度。本章详细介绍了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相配套的药品试验例外、药品专利期限延长、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制度内容,分析了这三个制度的功能及作用、制度本身的利与弊,以及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之间的关系。这几个制度实质上是围绕着药品专利保护与创新药研发之间的矛盾和药品专利权人的私人利益与和社会福利的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而展开。药品试验例外制度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药品专利期限延长制度的并行实施,起到了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作用。药品试验数据保护是药品专利链接的基础,药品专利链接是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延伸。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相关的各个制度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平衡,能够起到共同激励创新药物的开发和加快仿制药及时上市的作用。第五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探讨了美国和加拿大在应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问题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同时也考察了欧盟在应对相关问题上的经验做法。从微观的角度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施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挖掘法院对同类案件作不同处理的法理依据,总结归纳相关行为的违法性判定要件。针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医药产业发展实际、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提出了我国应对相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滥用主要表现为药品专利常青(药品专利不当登记)和反向支付协议两类典型行为。药品领域的专利常青、反向支付协议问题本质上反映了药品创新激励保护和市场自由竞争之间的冲突与平衡问题。运用反垄断法规制药品专利常青行为和反向支付协议行为具有正当性基础,对这些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应遵循合理分析原则,综合衡量其垄断行为对竞争的正负效应,以判定是否落入反垄断法的规制范畴。第六章,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构建的体系化思考。本章在梳理及评析现有药品专利链接模式,分析我国与药品专利链接相关的现行立法规定、实施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参考借鉴其他国家相关立法与实践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和法制环境,提出该制度在我国建构的基本设想和具体实施方案。我国与药品专利链接相关的现行立法规定主要存在规定缺乏上位法依据、规定不具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突出问题。在药品注册审批实践中因药品注册申报引发的专利纠纷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因而,在我国构建药品专利链接制度需要补充制度创设的依据和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专利链接方案。同时,在具体制度设计时,需要立足我国实际、注重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与衔接,并建立相应的配套法律机制。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合理内核在于利益平衡,其通过一系列精巧的平衡设计,激励原研药企业继续研发新药并推向市场,鼓励仿制药企业挑战原研药企业的专利,使原研药行业与仿制药行业保持良性协调发展。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有效实施及其所追求的利益平衡价值目标的实现,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制约、配合和支撑,构建起一套较为完整的促进原研药与仿制药协调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在中国语境下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应当警惕该制度滥用可能带来的反竞争风险。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应科学评估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利弊,克服制度本身的内在缺陷,消解该制度对药品可及性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冯冉[10](2020)在《大病网络募捐的识别机制研究》文中指出互联网和社会保障体系均具有“链接/连接”属性,两者的结合推动了社会信息高效传递,社会风险互济共担。大病网络募捐是网络时代一种新型的募捐模式,有效地弥补了传统募捐和医疗保障制度的不足,为困难群体寻医治病提供了资金支持,是社会公益的主要输出渠道。大病网络募捐的便捷性和低成本使得大量求助项目上线筹款,一套有效运行的识别机制,及时拦截和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募捐秩序,保障募捐事业健康发展显得尤为必要。本文梳理大病网络募捐的发展概况发现,大病募捐主要依托于三种类型的网络平台,不同平台上的募捐项目的法律特征又有所区别,构成了募捐模式上关于公益募捐和私益募捐的分化,最终直接影响到适用的法律规范,也影响到了识别机制的运行效果。既有的识别机制是以网络平台方和社会舆论为主体建立起来的,在识别不合格募捐项目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目前各类网络诈捐事件频发也宣告着识别机制存在着一定的漏洞。识别机制受限于募捐项目本身,不仅对既有项目存在识别失灵,而且也没有在募捐环节前后作合理延伸,导致了前后环节的识别缺失,无法充分发挥出网络募捐的技术优势。为应对识别机制出现的问题,本文以社会权利、契约精神和福利污名等理论为指导,提出“资格-资质-分类”三阶段的识别分析框架。资格层面要加强主动识别,确保全民资格得以实现;资质层面是对既有识别机制的加强,强调要契约精神来引导法治理念贯穿识别过程;分类层面强调发挥网络技术的优势,进行精准识别。在路径优化构想的基础上,从募捐参与主体的角度出发,分别给出具体的对策建议:监管方需要提供良好的规制环境,平台方要积极承担直接的识别责任,发起方要培养履行义务意识,捐赠方则要积极行使监督权利。
二、聚焦全国首例医保纠纷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聚焦全国首例医保纠纷案(论文提纲范文)
(2)社会信任视角下个人求助众筹监管问题研究 ——以水滴筹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个人求助众筹 |
2.1.2 社会信任 |
2.1.3 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任文化理论 |
2.2.2 回应性监管理论 |
第3章 个人求助众筹的发展概况与水滴筹介绍 |
3.1 个人求助众筹的发展概况 |
3.1.1 野蛮生长阶段 |
3.1.2 行业洗牌阶段 |
3.1.3 初步规范阶段 |
3.1.4 发展评价 |
3.2 水滴筹介绍 |
第4章 个人求助众筹的社会信任现状 |
4.1 水滴筹典型案例 |
4.1.1 水滴筹典型案例概述 |
4.1.2 水滴筹典型案例分析 |
4.2 公众对个人求助众筹信任水平的问卷调查 |
4.2.1 问卷设计 |
4.2.2 调查分析 |
4.3 个人求助众筹的社会信任现状——基于案例与调查的总结 |
4.3.1 个人求助众筹的合法性受质疑 |
4.3.2 主体间道德风险增加 |
4.3.3 关键环节信任水平偏低 |
4.3.4 救助情绪及参与行为弱化 |
第5章 社会信任视角下个人求助众筹监管存在的问题 |
5.1 监管依据不甚完善 |
5.1.1 求助者主体资格不受限 |
5.1.2 平台义务与责任认定不明 |
5.2 监管主体行动乏力 |
5.2.1 多元主体的监管权责分配不明 |
5.2.2 主体间合作监管的条件不充分 |
5.3 手段策略运用不足 |
5.3.1 手段策略的回应相对滞后 |
5.3.2 手段策略的多样性不足 |
5.4 监管期待亟待满足 |
第6章 社会信任视角下个人求助众筹的监管对策 |
6.1 建立健全个人求助众筹法律体系 |
6.1.1 明确个人求助众筹的法律地位 |
6.1.2 明确众筹参与方的权利义务 |
6.2 推动建立多元主体的合作监管模式 |
6.2.1 明确各监管主体的权责分配 |
6.2.2 完善基于信任的合作监管条件 |
6.3 确定灵活多元的监管手段与策略 |
6.3.1 采取多样性的监管手段 |
6.3.2 建立分层次的监管策略 |
6.4 及时回应公众监管期待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局限与展望 |
附录1 关于个人求助众筹的调查问卷 |
附录2 访谈提纲 |
附录3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2020年主要工作 |
一、聚焦“六稳”“六保”,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
二、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
三、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根基 |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
(4)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3 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评析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与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网络个人求助 |
2.1.2 网络公益众筹 |
2.1.3 网络众筹平台 |
2.1.4 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社会性规制理论 |
2.2.2 回应性监管理论 |
3 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的现实监管途径 |
3.1 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监管的复杂性 |
3.2 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的法律规制 |
3.2.1 相关法律的原则性规定 |
3.2.2 相关法规的具体性规定 |
3.3 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的政府规制 |
3.3.1 众筹平台的政府规制主体 |
3.3.2 众筹平台的政府规制具体方式 |
3.4 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的社会监督 |
3.4.1 众筹平台的社会监督主体 |
3.4.2 众筹平台的社会监督现有渠道 |
4 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自律措施之比较 |
4.1 “水滴筹”平台的运行过程及典型案例 |
4.1.1 “水滴筹”平台发展状况 |
4.1.2 “水滴筹”平台个人求助项目运作模式 |
4.1.3 “水滴筹”平台个人求助案例分析 |
4.2 “轻松筹”平台的运行过程及典型案例 |
4.2.1 “轻松筹”平台发展状况 |
4.2.2 “轻松筹”平台个人求助项目运作模式 |
4.2.3 “轻松筹”平台个人求助案例分析 |
4.3 “水滴筹”和“轻松筹”平台自律措施比较 |
4.3.1 “水滴筹”和“轻松筹”平台共性自律措施 |
4.3.2 “水滴筹”和“轻松筹”平台个性化自律措施 |
4.3.3 “水滴筹”和“轻松筹”平台自律措施的优缺点 |
5 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监管存在问题及其成因 |
5.1 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监管存在问题 |
5.1.1 众筹平台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不清 |
5.1.2 众筹平台逐利行为,模糊公益属性 |
5.1.3 众筹平台审核机制流于形式 |
5.1.4 多元主体信息不对称、不畅通 |
5.1.5 社会监督力量薄弱,效果不甚理想 |
5.2 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监管存在问题的成因 |
5.2.1 法律和政策规制相对滞后 |
5.2.2 平台公益服务意识不成熟 |
5.2.3 未形成独立行业力量,缺乏自律 |
5.2.4 政府监管主体不明,责任不清 |
5.2.5 多元监管主体协同联动不足 |
6 加强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监管的五个策略 |
6.1 健全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的法律规制 |
6.1.1 完善众筹平台相关法律 |
6.1.2 出台众筹平台配套法规政策 |
6.1.3 规范求助者个人的求助规则 |
6.2 完善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的政府监管机制 |
6.2.1 落实众筹平台归口监管机构 |
6.2.2 明确众筹平台政府规制程序 |
6.2.3 健全多元监管主体协同交流机制 |
6.2.4 规范众筹平台准入和退出机制 |
6.3 建立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的行业规则与自律准则 |
6.3.1 成立众筹平台行业协会 |
6.3.2 制定众筹平台行业自律准则 |
6.3.3 建立众筹平台行业大数据 |
6.4 强化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的自我规制 |
6.4.1 制定众筹平台激励性规制方法 |
6.4.2 培育众筹平台道德和诚信意识 |
6.4.3 完善众筹平台监管内容与方式 |
6.5 增强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的社会监督 |
6.5.1 提升社会力量的监督能力 |
6.5.2 引入第三方专业监管机构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公益众筹监管碎片化与整体性救治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与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创新之处 |
1.4 研究方法及论文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论文框架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阐释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和诠释 |
2.1.1 众筹 |
2.1.2 公益众筹 |
2.1.3 网络公益 |
2.1.4 碎片化 |
2.2 分析工具:整体性治理理论阐释 |
2.2.1 整体性治理兴起的缘由 |
2.2.2 整体性治理的理论要义 |
2.2.3 公益众筹监管与整体性治理的契合性分析 |
第三章 现状回顾与案例评析:公益众筹监管现状与案例回放 |
3.1 公益众筹监管的现状 |
3.1.1 公益慈善领域的监管——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制度 |
3.1.2 互联网领域的监管——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和备案制度 |
3.1.3 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 |
3.1.4 行业自律管理——平台自律公约及用户协议 |
3.1.5 现状小结 |
3.2 案例回放与评析:基于整体性治理的视角 |
3.2.1 公益和商业携手联欢?——“水滴筹”扫楼风波 |
3.2.2 “腾讯99 公益日”活动——双重依赖格局初显 |
3.2.3 案例评析——基于整体性治理的视角 |
第四章 问题检视:公益众筹监管的棘手性和碎片化困境 |
4.1 公益众筹监管问题的棘手性 |
4.2 公益众筹监管的碎片化困境 |
4.2.1 监管理念碎片化 |
4.2.2 监管主体结构碎片化 |
4.2.3 监管政策碎片化 |
4.2.4 监管信息资讯碎片化 |
4.2.5 监管主体间协调整合机制缺失 |
第五章 策略建构:公益众筹的整体性监管 |
5.1 监管理念整合 |
5.1.1 公益众筹监管的理念诉求 |
5.1.2 公益众筹监管的目标定位 |
5.2 监管结构整合 |
5.2.1 监管机构和职能的整合 |
5.2.2 监管主体合作关系的整合 |
5.3 监管政策整合 |
5.4 监管信息技术整合 |
5.4.1 提供一站式无缝隙的在线服务 |
5.4.2 监管科技创新 |
5.5 机制整合 |
5.5.1 协调机制的整合 |
5.5.2 信任和责任机制的整合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跨性别媒体形象构建研究 ——以澎湃新闻的跨性别主题报道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设计 |
2.跨性别人群的概念与社会认知 |
2.1 跨性别群体及“去病化”过程 |
2.2 性别相关概念 |
2.3 跨性别群体生存现状 |
3.国内跨性别主题报道的历史发展 |
3.1 国内媒体报道的历史演变 |
3.2 国内媒体报道的现状描述 |
3.3 跨性别报道平权意识缺失与问题呈现 |
本章小结 |
4.跨性别群体媒介形象的新闻框架生产 |
4.1 跨性别主题报道的基本情况 |
4.2 取景框架:跨性别主题报道的内容分析 |
4.3 叙事框架:跨性别主题报道的话语分析 |
本章小结 |
5.跨性别群体媒介形象“再现”的认知偏差 |
5.1 从客观现实到媒介现实——话语制作中的传者认知偏差 |
5.2 从媒介现实到心理现实——受众认知偏差 |
5.3 由部分跨性别群体权利意识缺乏引起的认知偏差 |
本章小结 |
6.跨性别报道的转向与形象重建 |
6.1 提升报道质量,减少话语生产偏差 |
6.2 改进报道策略,促使受众认知结构逆向迁移 |
6.3 明确报道意义,实现正确舆论引导 |
结语 |
尾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网络“众筹”模式下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网络“众筹”模式下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相关概念的界定 |
第一节 网络“众筹”模式下个人求助的概念 |
一、网络“众筹”模式下个人求助概念的源起 |
二、网络“众筹”模式下个人求助概念的界定 |
第二节 网络“众筹”模式下个人求助虚假陈述的概念 |
一、个人求助与虚假陈述 |
二、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概念的定义 |
第三节 网络“众筹”模式下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概念 |
一、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概念的定义 |
二、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类型 |
第三章 裁判视野下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民事责任认定的困境与出路 |
第一节 裁判视野下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民事责任认定的困境 |
一、裁判视野下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案例概况 |
二、裁判视野下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案例梳理 |
三、裁判视野下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民事责任认定的困境 |
第二节 裁判视野下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民事责任认定的出路 |
一、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莫春怡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
二、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莫春怡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的裁判思路 |
三、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莫春怡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之我见 |
第四章 个人求助虚假陈述判断标准的构造与适用 |
第一节 个人求助虚假陈述判断标准的构造 |
一、虚假陈述与告知义务 |
二、虚假陈述的认定以尽到告知义务为判断标准 |
第二节 个人求助虚假陈述判断标准的适用 |
一、个人求助意定告知义务的实践 |
二、个人求助法定告知义务的标准 |
三、个人求助告知义务体系的完善 |
第五章 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竞合与第三方平台民事责任 |
第一节 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竞合 |
一、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竞合的原因 |
二、个人求助虚假陈述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竞合 |
三、个人求助虚假陈述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
四、个人求助虚假陈述责任竞合的处理方式 |
第二节 个人求助虚假陈述第三方平台民事责任 |
一、个人求助虚假陈述第三方平台民事责任概述 |
二、个人求助虚假陈述第三方平台的侵权责任 |
三、个人求助虚假陈述第三方平台的违约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8)信任视阈下完善个人大病救助众筹模式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案例分析法 |
1.4.3 比较研究法 |
1.5 本研究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阐述 |
2.1.1 个人大病救助众筹及相关概念 |
2.1.2 信任及相关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2.1 社会资本理论 |
2.2.2 社会福利偏好理论 |
2.2.3 有限理性信任理论 |
第3章 个人大病救助众筹运作模式的机理分析 |
3.1 个人大病救助众筹模式运作主体 |
3.2 个人大病救助众筹模式运作环境 |
3.2.1 制度环境 |
3.2.2 社会环境 |
3.3 个人大病救助众筹模式运作流程 |
第4章 信任视阈下个人大病救助众筹运作的实践考察 |
4.1 个人大病救助众筹项目申请:诚信道德与信任前提 |
4.1.1 伪装弱者角色,捏造虚假事实 |
4.1.2 主观夸大病情,瞒报医保状况 |
4.1.3 隐瞒家庭财富,诱导错误认知 |
4.2 个人大病救助众筹平台审核:前审规范与制度信任 |
4.2.1 平台责任意识淡化,信息审核标准不明 |
4.2.2 病情真实性难考察,缺乏有效识别机制 |
4.3 个人大病救助众筹项目扩散:求助特征与人际信任 |
4.3.1 求助方社会经济特征对信任资源获取的影响 |
4.3.2 求助项目特征对信任资源获取的影响 |
4.4 个人大病救助众筹项目终止:后审跟踪与信任转移 |
4.4.1 审核机制先松后紧,信任契合时间错位 |
4.4.2 资金流向难以明析,反馈机制有待完善 |
第5章 基于信任视角的个人大病救助众筹模式完善策略 |
5.1 完善制度信任,筑牢个人大病救助众筹保障根基 |
5.1.1 完善病筹相关立法,理清部门监管权责 |
5.1.2 加快行业协会建设,推动准入规则制定 |
5.1.3 创新项目审核技术,建立信度评级系统 |
5.2 增进人际信任,提升个人大病救助众筹运作成效 |
5.2.1 求助方树立正确救济观,优化项目表达质量 |
5.2.2 构筑社会普遍信任感,提升大众项目甄别力 |
5.2.3 求助方提高行为自律,捐赠方增强监督意识 |
5.3 强化失信追责,优化个人大病救助众筹反馈渠道 |
5.3.1 完善筹款跟踪管理系统,保障后续监督渠道畅通 |
5.3.2 推进行业黑名单共享,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追责 |
5.3.3 社会监督允以改正空间,媒体引导舒缓信任焦虑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解读 |
第一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基本内涵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含义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适用范围 |
三、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基本内容 |
第二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溯源与发展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建立的背景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正式确立 |
三、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建立的缘由及标准 |
四、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运行机制及缺陷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在运行机制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在缺陷 |
第四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功能定位及作用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功能定位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作用解析 |
第五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药品可及性 |
一、对药品价格的影响 |
二、对医药产业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一节 提升我国医药行业创新能力与产业发展的需要 |
一、我国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现状分析 |
二、我国医药行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 |
三、我国医药政策的演变 |
四、我国医药产业的总体评价 |
五、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 |
第二节 保障公民健康权与生命权的重要途径 |
一、药品取得是公共健康的重要保障 |
二、利于解决药品短缺这一现实问题 |
第三节 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规则制定的需要 |
一、提升我国医药企业国际竞争力 |
二、我国对药品专利国际规则变革的需求 |
第四节 制度移植可行性的多维分析 |
一、遵循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的宪法原则 |
二、契合利益平衡的立法旨趣 |
三、合乎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 |
四、符合最优资源配置的要求 |
五、因应公共政策价值目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
第一节 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效果 |
三、评价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第二节 加拿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加拿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加拿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效果 |
三、加拿大与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异同 |
四、评价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韩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韩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韩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情况 |
三、评价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第四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 |
一、自由贸易协定下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 |
二、国际药品专利规则的未来走向 |
三、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前景展望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配套法律制度 |
第一节 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例外 |
一、药品试验例外的创立 |
二、药品试验例外的正当性及制度功用 |
三、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例外相互制衡 |
四、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例外的冲突与解决 |
第二节 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专利期限延长 |
一、药品专利期限延长制度的创立与发展 |
二、药品专利期限延长的制度评价 |
三、药品专利链接与专利期限延长的关系 |
四、我国的制度因应 |
第三节 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数据保护 |
一、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创立与发展 |
二、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制度评价 |
三、药品试验数据保护与药品专利链接的关系 |
四、我国的制度因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法律规制的理论溯源 |
一、创新激励与自由竞争之间的差异性 |
二、创新激励与自由竞争之间的协调性 |
三、专利法与反垄断法适用的竞合及取舍 |
第二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的表现形式 |
一、药品专利常青 |
二、反向支付协议 |
第三节 药品专利常青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典型国家的规制路径之考察 |
二、我国的规制路径之选择 |
第四节 反向支付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 |
一、典型国家的反垄断执法实践之考察 |
二、我国对典型国家执法经验的现实借鉴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构建的体系化思考 |
第一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的规定及实践之评价 |
一、我国现行药品专利链接规定之梳理 |
二、我国现有实践之考察 |
三、我国现行规定及实践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本质定位与立法选择 |
一、药品专利链接模式梳理与评介 |
二、推行以利益平衡为核心的强保护模式 |
三、制度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规范设计 |
一、补充制度设计的法律依据 |
二、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衔接 |
三、药品专利链接的具体操作流程 |
四、药品专利信息的公示 |
五、暂缓审批期的设定 |
六、专利挑战制度的设计 |
七、首仿药市场独占期制度的设计 |
第四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 |
一、与药品试验例外制度的衔接 |
二、与药品专利期限延长制度的衔接 |
三、与专利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衔接 |
四、与诉前禁令制度的衔接 |
五、与药品专利诉讼制度的衔接 |
六、与专利行政处理制度的衔接 |
第五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机制之完善 |
一、简化药品上市审批程序 |
二、适当提高医药发明可专利性标准 |
三、修改和完善专利无效程序 |
四、建立首仿药替代制度 |
五、完善药品价格管控机制 |
六、健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10)大病网络募捐的识别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网络募捐和网络慈善 |
二、大病网络募捐 |
三、识别机制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社会权利 |
二、契约精神 |
三、福利污名 |
第三章 大病网络募捐的发展概况 |
第一节 基本情况 |
一、募捐规模 |
二、主要平台 |
第二节 募捐模式 |
一、公益募捐 |
二、私益募捐 |
第三节 大病网络募捐的评价 |
一、积极作用 |
二、失范效应 |
第四章 大病网络募捐识别机制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识别机制的运行现状 |
一、识别流程 |
二、识别主体 |
三、识别对象 |
第二节 识别机制的运行特点 |
一、自查自纠与舆论监督结合 |
二、识别责任与募捐平台关系密切 |
三、个案式识别特征突出 |
第三节 识别机制的运行效果 |
一、识别效果分析 |
二、识别效果评价 |
第五章 大病网络募捐识别机制的问题分析 |
第一节 识别机制的问题表现 |
一、前募捐环节的识别遗漏 |
二、募捐环节的识别失灵 |
三、后募捐环节的识别空白 |
第二节 识别机制的问题成因 |
一、政府没有提供充分适当的规制环境 |
二、平台方识别能力和识别意愿不足 |
三、社会公众的捐赠理念有待提升 |
第六章 优化大病网络募捐识别机制的路径构想 |
第一节 “资格-资质-分类”三阶段分析框架的整合 |
第二节 三阶段分析框架的识别运作原理 |
一、资格层面:社会权利赋予全民资格 |
二、资质层面:契约精神构筑资质门槛 |
三、分类层面:福利污名划定分类边界 |
第三节 识别机制的优化路径 |
一、营造良性环境,扩大识别覆盖 |
二、强化法律色彩,震慑潜在风险 |
三、发挥技术优势,提倡精准识别 |
第七章 改进大病网络募捐识别机制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监管方提供规制环境 |
一、优化法律框架,把握适用法律大方向 |
二、加强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运行环境 |
三、合理引导示范,适度参与不越界 |
第二节 平台方承担直接识别责任 |
一、完善运营理念,扩充识别机制的概念 |
二、扩展识别程序,优化识别效果 |
三、密切外部交流,吸收各方力量 |
第三节 发起方强化自我约束 |
一、树立平等理念,正视自身困境 |
二、强化规则意识,用法律进行自我约束 |
三、积极承担责任,坚持诚信公开原则 |
第四节 捐赠方包容评价和合理监督 |
一、积极行使权利,监督募捐流程 |
二、拥抱相容性文化,包容评价求助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聚焦全国首例医保纠纷案(论文参考文献)
- [1]网络公益众筹信任危机生成机理研究 ——基于20个案例的定性比较分析[D]. 宋小金. 桂林理工大学, 2021
- [2]社会信任视角下个人求助众筹监管问题研究 ——以水滴筹为例[D]. 王美琳. 山东大学, 2021
- [3]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N]. 丁顺生. 河北日报, 2021
- [4]网络个人求助众筹平台监管研究[D]. 陈正豪. 东华大学, 2021(11)
- [5]公益众筹监管碎片化与整体性救治策略研究[D]. 班靖波. 广西大学, 2020(07)
- [6]跨性别媒体形象构建研究 ——以澎湃新闻的跨性别主题报道为例[D]. 刘佳荣. 暨南大学, 2020(12)
- [7]网络“众筹”模式下个人求助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D]. 陈曦. 广州大学, 2020(07)
- [8]信任视阈下完善个人大病救助众筹模式问题研究[D]. 廖琳如. 南昌大学, 2020(01)
- [9]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研究[D]. 苏冬冬.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10]大病网络募捐的识别机制研究[D]. 冯冉. 南京大学,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