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论文文献综述)
张守文[1](2018)在《税制改革与税收立法的完善——以烟叶税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我国的烟叶税制经历了从"烟叶收入税"到"烟叶收购税"的演变,这是国家整体税制改革的一个缩影;无论是具体的烟叶税制变革还是整体的税制改革,都要体现合法性与合理性、公平性与效率性的要求,这"四项要求"与税法基本原则是内在一致的,是衡量税制优劣的重要标尺。依据上述要求,在完善烟叶税立法的过程中,应关注税种存续的必要性、立法宗旨的界定、课税要素的明确、相关制度的协调等具有普遍意义的共通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展开,否则,仅在形式上把所有的税收暂行条例都上升为税收法律,也只是税收法定原则在形式上的"落实",但其真正的精髓却可能"落空",因而难以真正推进税收法治的进步。
郭慧丽[2](2012)在《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本文旨在阐述工业化进程中农业税收制度的演进规律,探讨中国工业化进程中农业经济变化对农业税收制度的影响,分析中国农业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导论。新中国成立后,为尽快实现工业化,国家实行了牺牲农业优先发展工业的战略。长期以来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利用农业剩余哺育工业成长,这种模式阻碍了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削弱了农业。尤其是“城乡二元”税收制度成为农民负担沉重的原因之一。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战略决策。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思想落实到行动上,农业税收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突破口。200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标志着农业税成为历史。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明确提出“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也就是说,改变城乡二元税制的格局,公平城乡居民税收负担,构建一个统一的城乡税制体系是未来税制的发展方向。因此,取消农业税后,在工业化过程中,政府应该如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大背景下重新构建农业税制?如何总体设计农业税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这些问题都值得探讨,基于此,本文以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作为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二章阐述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农业社会的课税对象主要是人口和土地。对人口课税一般以人口数量为计税依据,尽管各国的叫法不尽相同,但从性质上都可归于所谓的“人头税”。对农业土地的课税按计税依据的不同有多种类型,除了以土地面积征税外,还以土地收益额为计税标准征收土贡,有的国家把土地视为所有者的财产而课税。中国古代先后建立了夏商周的劳役税制,秦汉的田租口赋力役税制、魏晋南北朝隋至中唐的租庸调税制、中唐以后至明中后期的两税法、明后期至清代的一条鞭法等5个相对稳定、实行时间较长的农业税制,在中国数千年的农业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第三章评述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发达国家工业化的实现是逐渐完善、逐渐成熟的过程。这期间要经历若干阶段,在每一个阶段各国都确定了不同的经济发展目标,为实现目标均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同样,在农业税收政策选择上也有所区别。在工业化前期,各国农业税收政策的重点是通过征收高额农业税来汲取农业剩余扶持工业的发展。在工业化的中期,各个国家对农业实行支持政策,采取了逐步削减农业税措施。在工业化后期,各国政府对农业采取了保护性农业税收政策。不仅对农业减税,而且利用关税手段保护本国农业,通过设置较高的农产品进口关税,提高进口农产品价格,来削弱进口农产品的竞争力,从而保护国内同类农产品的生产。工业化国家对农业的征税散布于城乡统一税制下的各相关税种之间,大体可划分为:进行农业生产和销售农产品,需要缴纳流转类税收;有了农业所得,需要缴纳所得类税收;拥有农业土地和其他资产的所有权,需要缴纳财产类税收。同时,工业化国家的税收制度大多地体现涉农优惠,对凡是涉及农业生产经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的税收规定一些优惠政策。第四章阐述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与农业经济、农业税收制度。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实行优先发展工业战略,逐步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在这一过程中也确立了城市征收制度和农村征收制度城乡分离的二元税制结构,即对工商业和城市居民实行以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的税收制度,而对农业和农村居民实行以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为核心的税收制度。中国农业税制是特定政治经济背景下的产物,曾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将从事农业生产、取得农业收入的农民与城市居民区别对待,单独征收农业税呈现出很多缺陷和弊端。历史地看,《农业税条例》施行以来,对于贯彻国家的农村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保证基层政权运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农业税条例》实施已近50年,中国经济社会状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取消农业税是必要的。废止《农业税条例》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第五章分析中国现行农业税收制度。取消农业税以后,相关税制体系的配套改革并没有及时跟进,这就造成了目前农业税收管理“真空现象”。农业税收真空所引发的现实问题不容忽视:农业税收真空,税收财政职能缺位;农业税收真空,削弱了税收经济职能;农业税收真空,违反税收公平原则;农业税收真空,违反税收经济效率原则。第六章探讨中国现行农业税收制度的发展方向。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可以概括为收费形式、价格分配形式、税收形式和地租形式。从国家有效得取得财政收入,参与宏观经济调控,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国家参与农业部门的国民收入分配理想形式是税收。但是,无论财产税形式的农业税制、流转税形式的农业税制,还是所得税形式的农业税制,均不能在财政、公平和效率等方面达到兼顾和统一。对农业实行单一的税收制度,不可能满足地方政府的财政需求,也不可能完全发挥国家运用税收来调节农民收入、调整产业结构的经济职能,实行城乡统一税制下的复合税制则是最佳选择。农业税制改革应遵循如下原则:减轻农民负担与保证税收相结合;税收制度规范化与农业特殊性相结合;公平税负与区别对待相结合。目前,全面取消农业税只能算是农业税制改革的前奏,农业税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应是统一城乡税制。农业税收体系的重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分阶段、循序渐进地推进,并辅之以一系列配套措施。改革的近期目标:微调现行涉农税制,调整和完善支持农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消除农业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扶持农业产业化合作的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随着中国农业基础地位夯实,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尤其是传统农业与现代工商业、农村自然经济与城市现代商品经济的二元经济特征弱化,城乡得到统筹发展的情形下,中国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建立起各产业统一适用的税收体系。在一体化税制具体内容的选择上,应当采取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走以所得税为主、多税种并存的道路,在现有税制的基础上,将征税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相应税目,按其经济活动属性分别并入相应的增值税、所得税,并废止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城乡统一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开征遗产税等。另外,考虑到农业的基础性、弱质性、高风险性等情况,应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要坚持对农业的倾斜,对农业和农民给予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此作为政府对农业扶持的一个重要手段。完善涉农税收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并不只是单纯税收制度上的调整。其改革的进程和改革的效果与农村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设、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布局的调整及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等问题密切相关,必须同步推进与之相关的各项制度改革,从而形成与新税制相适应的外部整体环境。
刘金玲[3](2010)在《中国农业税收法律制度改革构想》文中研究表明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废止,在中国延续2600多年的农业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中国农民进入了后农业税时代。事实上,农业税的废止只是党和政府从减轻农民负担的层面出发,做出的政治意义远大于经济意义的战略性举措。农业要发展,农村要稳定,农民要富裕,必须发挥农业税收的财政功能、经济调节和社会功能。文章的总体结构为:第1章明确了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然后简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重点与创新点、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第2章辨析了与农业税收法律制度有关的基本概念和农业税的历史沿革;第3章分别对我国农业税停征后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进行了分析;第4章结合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模式,对国外农业税收法律制度进行了相应的比较和借鉴;第5章首先探讨了我国农业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然后重点阐述了农业土地使用税的开征必要性和基本框架,并附带提出了一些配套的农业税收优惠政策;第6章,得出了本文的结论,并对一些不足之处进行总结。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在于:笔者立足于我国农业正处于向现代农业过渡阶段、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多重性和生产模式的多样性的实际特点出发,提出我国农业税收法律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以公平原则为指导,现阶段开征农业土地使用税,并逐步向城乡统一税制过渡的,适时开征流转税和所得税。本文重点阐述了开征农业土地使用税的必要性和基本框架。
广东省财政厅[4](2006)在《建国后广东省农业税变革历程》文中认为
巴志鹏[5](2005)在《土地家庭承包制下的农民负担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 世纪 80 年代末以后,我国农民负担渐趋沉重。农民负担过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当前,我国广大农村正在积极进行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农村税费改革。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在改革中会不断产生新问题。所以,对土地家庭承包制下农民负担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了解农民过重负担产生的原因、演变的规律,并积极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新途径,具有特别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篇论文除了导言和结语之外,共分 8 章。第一章是对中国历史上农民负担问题进行回顾。在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饱受封建地租、徭役、兵役等沉重负担之苦。即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农民负担问题仍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是历代政权更迭的主要导火索之一。 第二章写土地家庭承包制下我国农民的负担状况,从整体上介绍 20 世纪 80年代以来我国农民诸多负担的全貌和演变情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土地家庭承包制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然而,新的土地经营模式也使得农民负担问题逐步显现,20 世纪 80 年代末以后,农民的税内税外负担到了难以承受的程度,农民负担遂演变成一个重大的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 第三章剖析农民负担过重带来的不良后果。农民负担过重,不但影响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影响他们生产和再生产的能力。农民收入低,负担重,广大农村市场就启动不起来,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就会乏力。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导致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因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事件时有发生,对社会稳定构成了威胁。 第四章分析对土地家庭承包制下农民负担过重的经济、政治原因。农业税制的缺陷和弊端、分税制的不完善、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过多等等都对农民负担造成很大影响,但农民负担过重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二元经济社会结构。 第五章写中国共产党减轻农民负担的种种努力。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制订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要求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邓联繁[6](2004)在《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层障碍及其克服》文中提出该文首先论述了自己的问题意识与基本观点,接着从四个不同的角度对农村税费改革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这四个角度是理论支持的乏力及其纠正、改革性质的模糊及其厘清、人文关怀的缺失及其弥补、改革支柱的弊病及其消除。该文文字优美,让人在领略学术殿堂的高雅的同时也让人感受到了文学美的意境,是一篇非常值得一读的文章。
邓联繁[7](2004)在《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层障碍及其克服》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该文首先论述了自己的问题意识与基本观点,接着从四个不同的角度对农村税费改革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这四个角度是理论支持的乏力及其纠正、改革性质的模糊及其厘清、人文关怀的缺失及其弥补、改革支柱的弊病及其消除。该文文字优美,让人在领略学术殿堂的高雅的同时也让人感受到了文学美的意境,是一篇非常值得一读的文章。
崔树银[8](2002)在《对征收农业特产税的思考》文中研究指明
徐怡红[9](2002)在《我国林业税费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林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林业对国民经济的资本贡献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国有林业企业上缴国家财政的各种利税,一部分是乡村集体林场、农户及各种林业经营实体通过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缴给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各项税收。当前,林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一是森林资源增长缓慢与社会日益增长的对生态环境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二是发展不足仍是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原因,通过改善农民的生存和经济状况,减轻他们对森林资源的压力,关系到林业生态建设的成效和持久性;三是受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改革进程的影响,民间林业投资难以大规模启动,林业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因此,在当前森林资源总量和结构均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情况下,通过政策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林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保持长期、适度的林业建设规模,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增加并优化林业环境和经济产出的总员与质量,是林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经济决定财政,决定税收。税收服从于、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林业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必然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市场经济越发展,要求完善税制越紧迫。目前林业税收制度不尽合理、税费负担过重问题,是制约林业可持续发展、阻碍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因素。 基于此,本文试图运用税收与经济发展理论,研究促进林业经济发展的税费政策,构建科学合理的林业税费体系。 首先对国外有关国家的林业税费政策和我国林业税费的改革历程进行了综述,分析了林业税费改革的重要意义。在分析我国现行林业税费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剖析了造成林业税费负担过重的深层次原因,以揭示我国林业税费改革势在必行。 在此基础上,运用税收与经济发展理论,阐明了税收对林业资本投入、劳动力供给、技术进步和林业产业结构的影响。并按照林业分类经营理论,探讨了运用税收手段调控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的机理。 通过以上林业税费改革的现实要求和理论支撑的研究,确立了我国林业税费改革的日标、模式,提出了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对林业税费改革的方案提出设想。 最后,指出进行林业税费改革要有一系列的前提条件和各项制度保证,必须统筹安排,做好全面改革。
陶榕[10](1999)在《论中国农业税收制度的非法律主义特征》文中研究表明 中国农业税收制度之非法律主义特征,意指中国农业税收制度安排和运作对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的违背,即违背了税收课赋征收必须基于法律根据进行的原则。而税收法律主义原则被认为是近现代税收法律制度之基本原则,是法治根据之宪政规则之一,更
二、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论文提纲范文)
(1)税制改革与税收立法的完善——以烟叶税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背景与问题 |
二、税制改革:从“烟叶收入税”到“烟叶收购税” |
三、税制改革的周期与基本要求 |
四、完善税收立法需关注的重要问题 |
(一) 税种的存续问题 |
(二) 立法宗旨问题 |
(三) 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问题 |
(四) 课税要素的规定问题 |
(五) 税收收入的分配问题 |
(六) 与相关税收制度的协调问题 |
五、结论 |
(2)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1.4 研究结论及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 |
2 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 |
2.1 农业社会的基本特点 |
2.2 西方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 |
2.2.1 西方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 |
2.2.2 西方农业社会的农业税收制度 |
2.3 中国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 |
2.3.1 中国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 |
2.3.2 中国农业社会的农业税收制度 |
3 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 |
3.1 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 |
3.1.1 工业化必然趋势 |
3.1.2 发达国家工业化的确立 |
3.2 发达国家工业化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
3.2.1 促进土地集中,实现土地制度变革 |
3.2.2 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进程 |
3.2.3 形成大农场与中小农场并存格局,优化农业组织结构 |
3.3 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 |
3.3.1 工业化前期的农业税收制度 |
3.3.2 工业化中期的农业税收制度 |
3.3.3 工业化后期的农业税收制度 |
3.4 现代工业化国家的农业税收制度 |
3.4.1 工业化国家的界定 |
3.4.2 现代工业化国家的农业经济 |
3.4.3 现代工业化国家的农业税收制度 |
3.5 工业化进程中农业税收制度演变的规律性 |
4 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与农业经济、农业税收制度 |
4.1 中国的工业化进程 |
4.1.1 早期工业化阶段 |
4.1.2 社会主义初期工业化阶段 |
4.1.3 改革开放后的工业化阶段 |
4.2 中国工业化进程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
4.2.1 推动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
4.2.2 推动了农业的产业化经营 |
4.2.3 促进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
4.2.4 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 |
4.2.5 农业就业人口的比重逐渐下降 |
4.2.6 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 |
4.3 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 |
4.3.1 中国近代农业税收制度 |
4.3.2 建国后至1978年的农业税收制度 |
4.3.3 改革开放后农业税制度的调整 |
4.3.4 农村税费改革从启动到全面推进 |
4.3.5 2005年以来农业税收制度:全面取消农业税 |
5 中国现行农业税收制度分析 |
5.1 现行农业税收制度的基本特征 |
5.2 现行农业税收制度的主要问题 |
5.2.1 收入原则分析 |
5.2.2 公平原则分析 |
5.2.3 效率原则分析 |
6 中国农业税收制度发展方向 |
6.1 中国现代农业发展前景 |
6.1.1 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
6.1.2 农业产业化经营 |
6.1.3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
6.1.4 发展农村第三产业 |
6.1.5 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安置和转移 |
6.2 中国现代农业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理论基础 |
6.2.1 国家参与农业收入分配的基本形式 |
6.2.2 价格分配分析 |
6.2.3 收费分析 |
6.2.4 地租分析 |
6.2.5 税收分析 |
6.3 中国现代农业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税种设置 |
6.3.1 农业财产税 |
6.3.2 农业产品税 |
6.3.3 农业所得税 |
6.4 中国现代农业税收制度的建立:应当遵循的原则与阶段性 |
6.4.1 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
6.4.2 应当经历的基本阶段 |
6.5 中国现代农业税收制度的建立:应当进行的配套改革 |
6.5.1 农村乡镇机构改革 |
6.5.2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设 |
6.5.3 进行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布局的调整 |
6.5.4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制度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中国农业税收法律制度改革构想(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及目的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赞成取消农业税的观点 |
1.2.2 不赞成取消农业税的观点 |
1.3 创新点、重点及难点 |
1.4 研究方法 |
第2章 农业税制相关理论 |
2.1 农业税制的基本概念 |
2.2 新中国农业税历史沿革 |
2.3 我国农业税性质辨析 |
第3章 农业税停征后的效应分析 |
3.1 农业税停征的正面效应 |
3.1.1 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
3.1.2 有利于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
3.1.3 有利于缓解干群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
3.2 停征的负面效应 |
3.2.1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增多 |
3.2.2 乡村财政运转更加困难 |
3.2.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面临困境 |
3.2.4 政府宏观调控空间越发狭窄 |
3.2.5 农业税取消后农业税收与其他税种衔接问题凸显 |
第4章 国外农业税收法律制度及启示 |
4.1 主要国家农业税收法律制度介绍 |
4.1.1 以农产品销售收入为课税对象,征收流转税 |
4.1.2 以农业收益为课税对象,征收所得税 |
4.1.3 以土地为课税对象,征收土地税或财产税 |
4.1.4 单独开征农业税 |
4.2 国外农业土地和涉农税制的分析与启示 |
4.2.1 大多数国家都对农业课征税收 |
4.2.2 生产力标准是检验农业税制优劣的唯一标尺 |
4.2.3 正确处理取予关系是建立新的农业税收政策的前提 |
第5章 我国新型农业税收制度的构想 |
5.1 我国新型农业税收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
5.2 现阶段开征农业土地使用税的法律分析 |
5.2.1 现阶段开征农业土地使用税的必要性 |
5.2.2 农业土地使用税的基本思路 |
5.3 确定公平的农业税收优惠政策 |
5.3.1 确定合理的免征额、税前扣除额和起征点 |
5.3.2 确定合理的税收减、免、缓政策 |
5.3.3 确定合理的税率 |
第6章 结论 |
6.1 论文的成果 |
6.2 论文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土地家庭承包制下的农民负担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导言 |
一、对土地家庭承包制下农民负担问题研究的重要意义 |
二、国内外关于土地家庭承包制下中国农民负担研究状况述评 |
三、本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研究的主要思路及框架结构 |
第一章 中国农民负担的历史回顾 |
一、秦汉时期的农民负担 |
二、隋唐时期的农民负担 |
三、宋元时期的农民负担 |
四、明清时期的农民负担 |
五、民国时期及革命根据地的农民负担 |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的农民负担 |
第二章 土地家庭承包制下我国农民负担的状况 |
一、土地家庭承包制与农民负担 |
二、土地家庭承包制下我国农民的农业各税负担 |
三、土地家庭承包制推行以后我国农民承担的税外负担 |
四、土地家庭承包制下农民负担发展的几个阶段 |
五、土地家庭承包制下农民负担的区域差别 |
第三章 土地家庭承包制下农民负担过重的现实危害 |
一、农民负担过重对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影响 |
二、农民负担过重对扩大内需政策绩效的影响 |
三、农民负担过重对党和政府在农民心目中形象以及对农村和整个社会稳定的影响 |
第四章 土地家庭承包制下农民负担过重的症结 |
一、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与我国农民负担 |
二、我国的农业税制与农民负担 |
三、分税制对我国农民负担的影响 |
四、乡镇行政、财政体制缺陷对农民负担的影响 |
第五章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减轻农民负担的实践 |
一、20 世纪80 年代和90 年代初期:制止“三乱”、规范农民负担 |
二、20 世纪90 年代中后期:遏制恶性案件发生,强化领导干部责任 |
三、世纪之交:费改税、理顺税费关系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减轻农民负担实践的绩效分析 |
一、“三令五申”减农负绩效不佳现象分析 |
二、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思考 |
第七章 中国历史上及国外涉农税制借鉴 |
一、中国历史上的农业税制考察 |
二、我国历史上农业税制沿革的启示 |
三、国外涉农税制概述 |
四、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
第八章 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路径探讨 |
一、统筹城乡发展,早日完成从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到一元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变 |
二、乡镇机构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绕不过去的坎儿 |
三、增收是减负的关键一环:关于农民增收问题的思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我国林业税费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综述 |
1.1 研究意义 |
1.1.1 林业税费改革是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客观要求 |
1.1.2 林业税费改革是国家实施林业保护政策的重要手段 |
1.1.3 林业税费改革是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
1.1.4 林业税费改革是建立林业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 |
1.1.5 林业税费改革是我国税制建设的内在要求 |
1.2 国外林业税费政策概况 |
1.3 我国林业税费改革的历程 |
1.4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
2 我国林业税费现状分析 |
2.1 现行林业税费体系 |
2.1.1 现行林业主要税收及其优惠政策 |
2.1.2 现行林业主要收费项目 |
2.2 我国林区税费调查实例 |
2.2.1 实例1 |
2.2.2 实例2 |
2.3 我国现行林业税费存在的问题 |
2.3.1 政策方面的问题 |
2.3.2 征管方面的问题 |
2.4 我国林业税费问题的影响及成因分析 |
2.4.1 林业税费问题产生的影响 |
2.4.2 林业税费问题的成因分析 |
2.5 小结 |
3 我国林业税费改革的理论基础 |
3.1 税收与林业经济发展 |
3.1.1 低税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
3.1.2 税收对林业的资本、劳动力、技术进步的影响 |
3.1.3 税收对林业产业结构的影响 |
3.2 税收与林业分类经营 |
3.2.1 税收与公益林业 |
3.2.2 税收与商品林业 |
3.3 税收与收费的合理定位 |
3.3.1 税收与收费是政府收入的两种必要形式 |
3.3.2 关于“费改税” |
3.4 小结 |
4 我国林业税费改革的目标和约束 |
4.1 林业税费改革的目标 |
4.1.1 林业税费改革的理论目标 |
4.1.2 林业税费改革的现实目标 |
4.2 林业税费改革的模式 |
4.2.1 关于税费改革的一般模式 |
4.2.2 林业税费改革的基本模式选择 |
4.3 林业税费改革的约束 |
4.3.1 关于税费改革的一般约束 |
4.3.2 林业税费改革的约束 |
4.4 小结 |
5 我国林业税费改革的基本设想 |
5.1 林业税费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
5.1.1 林业税费改革的总体思路 |
5.1.2 林业税费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 |
5.2 关于农业特产税改革方案的设想 |
5.2.1 农业税制对林业经济发展的制约 |
5.2.2 改革农业税税收制度的远期方案设想 |
5.2.3 改革农业特产税的建议 |
5.3 实施“费改税”的方案设计 |
5.3.1 现行“一金两费”的评价 |
5.3.2 林业收费归位的措施选择 |
5.4 完善林业税收制度 |
5.4.1 增值税 |
5.4.2 企业所得税 |
5.5 开征新税种 |
5.5.1 开征森林生态效益税 |
5.5.2 开征社会保障税 |
5.6 小结 |
6 我国林业税费改革的制度保证 |
6.1 林业税费改革的配套改革 |
6.1.1 林业机构体制的改革 |
6.1.2 林业财政体制的改革 |
6.1.3 农民负担监督机制的健全 |
6.1.4 林业市场化的改革 |
6.2 林业税费改革的相关政策与措施保障 |
6.2.1 多元化投资政策 |
6.2.2 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
6.2.3 加强林业国有资产管理 |
6.2.4 建立林业持续发展核算体系 |
6.2.5 建立新型森林资源管理体制 |
6.2.6 深化农村林业经营体制改革 |
6.3 小结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论中国农业税收制度的非法律主义特征(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导论 |
第一节已有的讨论 |
一、税制分析 |
二、阶级分析 |
三、社会历史分析 |
第二节材料和方法 |
第二章税收法律主义 |
第一节法 |
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 |
第三节税收博弈 |
第四节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
一、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
二、法律主义的税收法律制度 |
第三章中国农业税收法律制度 |
第一节农业税收制度 |
一、税收原则:量人为出的原额主义 |
二、田赋制度 |
三、当代农业税收制度结构 |
(一)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 |
(二)乡统筹和村提留 |
(三)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和乡统筹的稽征 |
第二节农业税收制度的困境 |
一、征税难 |
二、农民负担 |
第四章中国农业税收法律制度的非法律主义特征 |
第一节农业税收法律制度安排的非法律主义特征 |
一、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的推估课征 |
二、非法律主义的附加:乡统筹 |
第二节农业税收制度运作的非法律主义特征 |
第五章非法律主义农业税收制度的根源 |
第一节非法律主义农业税收法律制度的产权结构基础 |
一、农村社会产权结构的变迁 |
二、农村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及特点 |
三、产权制度约束下的税收救济成本 |
第二节小农业生产方式的制约 |
第六章结论:国家、农户与法律主义税收制度 |
四、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论文参考文献)
- [1]税制改革与税收立法的完善——以烟叶税为例[J]. 张守文. 法学杂志, 2018(02)
- [2]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研究[D]. 郭慧丽. 东北财经大学, 2012(06)
- [3]中国农业税收法律制度改革构想[D]. 刘金玲. 东北大学, 2010(04)
- [4]建国后广东省农业税变革历程[J]. 广东省财政厅. 南方农村, 2006(02)
- [5]土地家庭承包制下的农民负担问题研究[D]. 巴志鹏. 中共中央党校, 2005(05)
- [6]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层障碍及其克服[J]. 邓联繁. 财税法论丛, 2004(01)
- [7]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层障碍及其克服[A]. 邓联繁. 财税法论丛(第3卷), 2004
- [8]对征收农业特产税的思考[J]. 崔树银. 农村经济, 2002(12)
- [9]我国林业税费改革研究[D]. 徐怡红. 东北林业大学, 2002(02)
- [10]论中国农业税收制度的非法律主义特征[J]. 陶榕. 北大法律评论, 19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