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世界贸易组织(WTO)(论文文献综述)
王彩霞[1](2021)在《国家需求视角下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研究》文中认为如何在国际发展合作中实现不同需求层次的内外协调?本研究围绕这一核心问题展开论述。在当前时代条件下,这项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就发展战略而言,成为现代化强国是中国预计于2050年实现的目标。中国取得的发展成就增强了海内外华人对中国实现该目标的信心,然而,中国当前发展仍面临多重挑战。有鉴于此,明确现代化的引领性地位是中国今后坚定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基础与方向,这也为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理论研究提供框架与目标。为此,本文化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搭建国家需求层次分析框架,分析中国自建国以来的国际发展合作历程,探讨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面临的挑战与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可行性路径。在分析框架创建方面,本文以人为标准,衡量国家建构,分别结合历史、时代与文化三种情境,推演出国家具备权力、利益与道德三类人格。由这一多元人格属性可见,国家是包含主权象征、利益集成与人本关切的复合体。因此,国家行为受多重因素制约,具有一定可观察性,可外化国家基本需求。考虑到,人的需求与国家需求具有通约性,故此,可借助人的需求类比国家需求,这构成跨学科应用马斯洛“需求层次论”的前提。据此,国家需求分为主权需求、发展需求、国际责任需求、国际地位需求与现代化需求,不同需求层次的内涵因时因事因国别因形势而异。在需求正向转化上,后一需求以前一需求的实现为前提;在个别情况下,可能出现由较高层次需求向较低层次需求的逆转。在国际社会化情境中,国家对自身需求的调节以及国家间需求的调和,同属国家间互动与需求协调的研究议题,这构成本文的基本架构与主要内容。具体至案例选择,本文以中国自建国至今的国际发展合作进程与转型为研究重点。改革开放是分析中国国际发展合作演化的时间分界线,受时代认知、路径抉择与规范扩散影响,自改革开放后,国家优先需求发生调整,由主权需求优先调整为发展需求优先。当前,在中美大国竞争升级、新冠疫情全球爆发、发展格局亟需重塑等背景下,中国进入不同层次需求均需兼顾的新时期。由此,中国国际发展合作亟待转型。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面临多重压力。新冠疫情引发全球公共危机,百年变局变数增多,全球化逆潮与民粹主义叠加。受此冲击,新多边主义秩序重塑难度加大。面对这一外部环境变化,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处境相同,既遭受外界对于发展中国家身份的质疑,也承受来自国际竞争的压力。除环境不确定性、身份被质疑以及竞争多元化的外部挑战外,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外界过度关注特定经济发展指标,这会干扰国家对现代化目标的理性认识;历史已存的发展失衡程度与时剧增,这不仅阻碍国家发展模式调整,也会制约国际发展合作水平提升;国内与海外利益人为划界,这会固化国家对长远利益的统筹布局。总之,诸多因素导致国家发展需求界定滞后。其次,国家自身需求认知失调。受主客观因素所限,国内与国际需求的分化大于整合;受国内外舆论影响,国际责任与国际地位需求所获关注不均;因目标宽泛,现代化需求与其他需求关联不足。再次,国际社会对国家需求的认可不足。外界在关注中国发展的同时,对多边发展倡议存疑;制度性话语不足是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外交在由双边互动向多边参与拓展的进程中,缺乏社会基础。最后,国家多元需求实现存在制度建设欠缺,长期延续的优惠型国际发展合作原则、实践与主流国际发展话语体系存在张力,尚无应对全策;在管理上,专业机构尚待加强能力建设;多边合作的路径选择受到既有经验的制约。为推进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的稳慎转型,本文提出四个方面的具体应对举措。其一,为明确发展需求,基于科学了解的实际,创新发展质量评估;基于可持续发展目标,提高不同区域人力资源积累;基于海内外利益关联性,增拓中国利益;基于对内生性需求的关注,培养随时而动的定力。其二,为整合需求层次,将国际责任需求及时适度纳入可持续发展范畴;将维护主权完整与坚定发展需求作为追求大国地位的前提;将国民理性培育与大国崛起难度,用于协调内外对发展中国家身份的认知。其三,为提升国家需求的国际认可,以切实的合作成效,破除外界疑虑;以运用话语扩散规律为前提,提升多边参与话语效能;以实际互动,消除各方假想,通过国际组织积累正向互动资源;以应对气候变化与疫情为契机,开展国际公共外交。其四,为完善国家需求实现机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性采纳国际发展规范;结合已有条件,开展国际发展合作全面评估;结合能力与时机,推进三方合作制度化;结合内外机制现状,提高国际竞争抗风险能力。综上,这些路径有助于中国通过国际发展合作转型向现代化目标稳健迈进。
徐乾宇[2](2021)在《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价值链的深入发展,为了适应WTO不同经济体成员国的发展诉求,WTO改革势在必行。然而,在特殊与差别待遇等议题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争议不断。主要的争议点集中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适用性、适用对象,以及如何界定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的发展中国家。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认为,WTO框架内,把自我认定(self-declaration)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方式是存在质疑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部分国家借由自我认定的方式来获得发展中国家地位,并利用这一地位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这种自我认定方式可能造成滥用,使得发达国家面临不公平竞争,也使得在WTO框架下的多边贸易谈判难以顺利进行。其中备受指责的是中国。美国认为,中国不应继续被认定为发展中国家。WTO应该明确界定特殊与差别待遇所能享受的对象,不能允许部分国家借由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毋庸置疑的是,过去几十年中国在贸易、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自入世以来,确实取得了卓越的经济成就,但是,在其它一些指标上,仍与发达成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人均GDP、人均收入、科技发展、经济结构等方面与发达成员存在较大差距。中国与发达成员的经济发展鸿沟,仍然悬殊。因此,美国选择性的使用个别总体指标夸大发展水平,并借此反对中国运用SDT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说,美国看法是存在偏颇的。因此,对中国而言,如何回应欧美发达国家的质疑,是本文期望解答的问题之一。从中国的角度来说,在面对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问题时,是否有更为恰当的解决方案?是否能够避开争论不休又无法短期内有结论的发展中国家身份?是否能够在WTO谈判中提出更切实的、更具体的且行之有效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方案,为中国乃至更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提出可行的解决设想?这将是本文分析的重点。现有的文献对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享有的特殊与差别待遇都有所论述及研究,但是在解答特殊与差别待遇是否合理性上的观点较为模糊,且带有明显的负面倾向(Ornelas,2016)。那么,发展中国家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适用基础仍需进一步的梳理。此外,作为中美关于WTO改革中较为聚焦的发展中国家身份问题以及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适用范围等,有关文献都有所提及,但没有清晰阐述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理论依据。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这一身份存在质疑。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一再的重申中方立场:“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基石,是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那么,阐释清楚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及适用性等内容,则显得十分必要性也具有现实的迫切性。自中国加入WTO后,经济获得高速发展,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不断质疑中国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那究其根本,中国是否确因此权利而受益,就成为亟待回答的重要议题。已有文献从协议利用率角度指出,中国主要在农业协定下使用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但诸如此类的宽泛表达,并未涉及具体的产品层面。也就是,中国究竟在哪些产品上使用了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尚不明确。在现有的国内外文献中,相关研究也非常缺乏。为此,本文拟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分析中国农产品部门和非农产品部门下不同产品的出口水平,从而探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对中国的实际受益情况。本文主要包含了七章节内容。在第一章绪论部分,本文提出待研究的议题,分析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简述了本文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并指出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梳理了已有的针对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问题的研究文献。从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积极作用、有限性和反面作用以及其更新与完善三方面对文献进行评述,并指出已有研究的不足之处,提出本文的待研究议题。第三章通过历史发展脉络的梳理,介绍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并阐释发展中国家自我认定方式的沿革、适用基础及其存在的争议。第四章从理论上阐述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并分析其理论逻辑脉络,再借由Saggi和Sengul(2009)构建的博弈模型,阐述特殊与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及世界的意义。第五章分析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具体使用情况,介绍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分类、总体使用情况以及WTO部分协定中的SDT条款。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具体情况,并提出中国在WTO中的角色定位。第六章介绍了中国部分产品的税率分布情况以及总体增长趋势,针对中国在特殊与差别待遇中的受益情况予以实证分析,通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分析中国在哪些产品、部门享有了 SDT。根据实证结果做了更进一步的分析,得出中国SDT受益情况的总体分析。第七章依据SDT的改革困境和各国主张,提出保留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意义,并提出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建议,进而合理回应了发达国家的诉求。本文基于现实背景和以往文献研究成果,提出:在WTO框架内发展中国家自我认定方式是有其适用基础,继续保留WTO框架内的自我认定方式;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是发展权,发展中成员适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基础仍未改变,发展中国家应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中国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具体适用上,应采取产品差异化策略;同时积极推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毕业”条款的制定,并且积极推动WTO与其它国际组织就发展问题加强合作。此外,本文还指出:中国在WTO中的身份应该是超大型新兴经济体,但由于存在地区和部门的差异性,这一特性进而决定了中国在WTO中的地位与角色。因此为作出更大贡献,中国可考虑放弃或减少一些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中国应该把坚持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战略与维持WTO发展中国家地位视为两回事,也就是,由于中国发展差异性特性的存在,在具体的WTO谈判中,中国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适当改变策略,具体化为在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范围上构建产品差异性,从而形成产品差异化特殊与差别待遇的谈判策略,这是更为现实的做法。进一步的,中国应从一般意义上的坚持发展中国家地位,转变为争取各个产品下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性的谈判差异化目标。显然,这一实证结论应该也可以拓展到区域、双边和多边协定谈判中;通过测量产品的关税敏感性等,构建从产品角度出发的差异化谈判目标。中国作为WTO核心大国,积极推动SDT改革,将有利于打破WTO改革僵局,从而令这一贸易组织焕发新的活力。
李宗芳[3](2021)在《机制复杂性背景下国际制度设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为什么特定议题领域内新建(或转移)的国际制度却沿用了已有制度的规则与设计?随着国际制度扩散,很多议题领域国际机制间形成部分重叠,且不存在等级关系的“机制复合体”,已有研究认为新建重叠的制度是在对现有制度不满的条件下,通过新建或机制转移挑战现有规则、规范,追求实现与现有制度不同的目标。这一视角夸大了制度间竞争,本文发现新建(转移)制度延续了已有制度的规则与设计,并尝试提出分析框架解释这一问题。新旧制度间延续制度设计,主要指延续制度规则、成员资格和决策机制设计。特定议题领域内,现有制度安排会引导和限制新制度规则和设计。本文假定行为体是有限理性和损失规避的,一方面,行为体决策时面临诸多不确定,往往会选择较为满意的结果,而非最优结果;另一方面,相比较未来收益,行为体更在意失去现有收益,因此会冒险规避损失。议题领域内既有制度弹性和制度竞争促成了新旧制度间延续制度设计。制度弹性指制度规则多大程度上可以被新行为体重新解释和执行,或者说制度改革者在解释和运用旧规则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大小。制度竞争是指由国家推动发起的,旨在改变制度现状,且与现有制度在制度规则和具体实践方面存在冲突的制度新建或制度转移形式。本文提出了三个假设:当既有国际制度弹性高,新建(转移)制度接受现有规则的可能性高,既有制度弹性低的情况下,新建(转移)制度更可能提出新的规则和设计特征;当既有制度弹性高,议题领域内制度竞争程度激烈的情况下,新制度更倾向于提出新规则;在既有制度弹性高,议题领域内制度竞争程度低的情况下,新建或转移的制度会延续已有制度设计,接受主要规则。因为既有制度弹性高低决定了制度规则可解释性和包容性的强弱,以及能否容纳新制度行为体偏好;制度间竞争程度影响制度“后入者”的竞争成本。在国际发展融资领域,由中国主导倡建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接受了世界银行的主要制度规则,成员资格、决策机制也与世界银行相似。一方面,世界银行规则弹性高。世界银行规则可以被亚投行解释、运用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虽然世行没有设置灵活性条款,但其专业权威保证了政策规则的中立性。另一方面,致力于发展融资领域的制度竞争程度低,世界银行享有焦点权威,不利于新制度规则的发展,反而通过与世界银行建立正式的联系,有助于亚投行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使其成为一个真正的全球性国际组织。《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知识产权领域重要的国际机制,提高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但严格的规则也引起了发展中国家对药品相关专利保护规则的不满,通过将与公共卫生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推上世界卫生组织的议程,发展中国家推动了机制转移,但世界卫生组织依旧在TRIPs规则体系内运行。本文发现,TRIPs设置了灵活性条款,并在发展中国家与非政府组织推动下,TRIPs规则灵活性进一步提高,发展中国家可以根据需要来解释和使用这些条款,保障药品获得;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虽然机制复杂,但由于议题涉及范围广泛,新出现的机制无法挑战TRIPs的优先地位,且TRIPs拥有保障其规则不被挑战的物质资源,对于推动机制转移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在既有制度体系内,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收益和进一步议价权力。基于理论分析和实证验证,本文认为议题领域内,行为体新倡建或推动转移的机制与已有制度间并不一定是竞争的,可能在制度设计过程和结果方面产生协调,有利于双方避免规则冲突,形成专业分工。中国作为当前国际制度领域的“后来者”,在一个高度制度化的环境中推动制度变革与发展,需要认清当前制度背景现状,通过制度内和制度间适应促成国际制度的渐进变革,维持制度变迁过程平稳、缓和发生,避免与现存国际秩序发生重大断裂或冲突。
孙舒[4](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指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孙伟杰[5](2020)在《酝酿中的世贸组织改革 ——关切比较与逻辑剖视》文中研究表明世界贸易组织(WTO,简称:世贸组织)成立于1995年,截止目前,已有164个成员,贸易总额达全球98%,拥有“经济联合国”之称,是当今全球唯一一个能够处理各成员之间贸易关系的多边国际组织,对全球经济和贸易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1999年西雅图部长会议以来,对多边贸易体制改革逐渐成为一种共识,关乎改革的声音不断涌现,尤其近年来,世贸组织改革几乎成为各成员最集中关注讨论的话题之一,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及中国等世贸成员通过各种方式提交或发布了对世贸组织的设想、立场及系统性方案,表达各自的方向性诉求。此外,还有部分成员采取行动,就世贸组织改革相关工作进行合作,不断协调立场,如美欧日之间、中欧之间等。目前,国际经贸大环境并不宽松,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作为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唯一全球体系,世贸组织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其权威性面临重大挑战。本文从国际机制视角出发,综合运用文献、历史、比较分析方法,在世贸组织机制性及改革现实性的基础上,对世贸组织改革的提出及多国的主张进行了细致梳理,从关注议题入手,比较分析了有关世贸组织改革的共识与差异,主要就争端解决机制、监督和透明度、贸易规则现代化,“特殊与差异化”数字贸易和电子商务规则、非市场政策措施和行为等问题进行了讨论。这些问题反映了目前国际上围绕世贸组织改革的各方关切,而比较各方关切正是本研究的重点之一。研究发现,世贸组织改革主张有几大特点:居优势地位的西方国家率先倡导;新兴经济体中国与某些议题相关;主张改革的阵营模糊依议题而异。而对世贸组织改革实质的逻辑剖视,不难得出:国际机制建构从来与大国取向相关;WTO改革事关国际贸易体制规则重构;规则涉及利益和权力资源的再分配。然而,世贸组织改革的难度和复杂性也不可回避,不仅因为多边贸易体系合法性面临挑战,触及主权与国际机制间的界限,而且WTO成员多元众口难调,大国博弈增加改革的难度。因此,世贸组织改革能否成行乃至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谋求合作、力避“囚徒困境”,兼顾各方利益诉求的大致平衡。
杨欣[6](2020)在《《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文中研究说明贸易自由化的长期发展取得丰硕成果,全球关税降低,非关税壁垒得到有效控制,传统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力式微。全球市场最终形成,全球价值链不断整合升级的时代使得货物的跨境流动更加频繁。在此情形下国际贸易中的程序性事项对货物流通造成的阻滞逐渐引起关注。贸易便利化旨在为国际贸易活动创造简便、协调和透明的环境,从而形成贸易程序简化、文件简单化和信息透明化的新型贸易关系。推行贸易便利化、减少进出口和过境的时间成本和规费将带来全球红利几乎成为世界共识。此前其他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推行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存在局限性,《关税及贸易总协定》针对此问题的条款又过于简略。全球贸易环境的改变和现有国际法框架的局限呼唤一部约束力更为广泛的、更有针对性的条约,《贸易便利化协定》应运而生。经过世界贸易组织艰苦谈判与多方角逐,《贸易便利化协定》于2013年通过并最终于2017年2月正式生效。作为多哈回合目前仅有的实质性成果,其拥有不同于此前世界贸易组织其他协定的显着特征,专注于国际贸易中的“非效率性”问题,旨在克服国际贸易中的程序性障碍。《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理论基础和条款内容值得深入研究,而针对其履行的研究则更具现实意义。本文针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问题进行研究,旨在从条约冲突与协调的角度探究其履行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其顺利履行。全文分为五章,首先对《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基础理论进行研究,继而探究《贸易便利化协定》与其他条约冲突的缘由、特征,再而研究《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具体表现及其协调路径,最终从中国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关联出发提出中国的应对策略。全文按照此逻辑结构,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展开论证。本文第一章探讨了《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基础理论,界定贸易便利化的概念,根据各国际组织对贸易便利化的定义及其侧重点归纳贸易便利化概念及其特征。厘清其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贸易便利化脱胎于贸易自由化,与之有着千丝万缕联系,在具体内容和国际实践上有与其有诸多不同之处,分析两者区别与联系有利于探讨贸易便利化独有特征并进一步探析《贸易便利化协定》独特之处。同时对贸易便利化的相关理论——全球价值链理论及其与贸易便利化的内在联系进行阐述。此外,第一章还对《贸易便利化协定》对贸易便利化理论的运用进行了研究。《贸易便利化协定》作为贸易便利化理论的新发展,其内容体现出贸易便利化理论体系的内容。第二章从条约冲突与协调视角研究《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理论基础。通过条约冲突及协调理论的基础研究,提出协调《贸易便利化协定》与其他条约冲突的一般方式。同时,从宏观和具体两个角度指出《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缘由,从宏观来讲,主要是由于国际法的碎片化导致的。从具体原因来讲,进出口环节《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主要是由于贸易便利与贸易安全价值目标之间对立引发的。过境环节《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主要是由于贸易目标与非贸易目标的分歧导致的。在此基础上,指出《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特征,即冲突表现的多样性、冲突原因的复杂性以及协调方式的差异性。第三、四章是论文的核心部分,通过理论阐述以及比较分析,集中研究《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具体表现及对应协调路径,根据国际贸易程序的主要环节,主要包含:《贸易便利化协定》进出口程序的便利化规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以及《贸易便利化协定》过境环节的规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其中,进出口程序的便利化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主要是由于《贸易便利化协定》所标榜的贸易便利的价值目标与其他条约中蕴含的贸易安全价值目标的冲突而引发。具体而言,主要包括《贸易便利化协定》与世界海关组织体系中的《SAFE框架》以及与世界贸易组织体系中《SPS协议》《TBT协议》之间的冲突。针对前者,主要运用比例原则以及通过国际组织进行协调,而对于后者,主要通过冲突条款优先原则、后法优于先法原则以及比例原则进行协调,同时发挥条约解释的作用。在过境环节,主要表现为《贸易便利化协定》的过境自由规定与《海洋法公约》第十部分过境自由以及《反假冒贸易协定》对过境货物知识产权执法措施之间的冲突。对于前者,应当运用后法优于先法原则以及比例原则进行协调,针对后者主要运用比例原则以及条约解释进行协调。本文第五章是中国对策研究部分,论述的是面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中国的应对策略。中国作为协定的缔约国,负有履行协定的义务,中国面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问题,在国内层面,应当促进国内立法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相协调,在国际层面,应当提高在相关条约修改上的话语权,促使相关条约的修改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相衔接。
刘爽[7](2020)在《WTO改革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贸易不平衡问题日渐突出,出现了逆全球化的现象,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另外,WTO体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一部分是在设立之时就存在的制度性问题,还有一部分是随着世界经济力量变化而产生的问题。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多边贸易体制,如不进行改革,只能给全球的经济发展带来不能承受的灾难性后果。中国是贸易大国,并且改革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如果WTO组织一直停滞不前,长期处于矛盾之中,那么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将极为不利。通过分析WTO内在与外在两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WTO的危机,阐述了WTO现存的缺陷,比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两大阵营对WTO改革的主张,提出WTO改革的方向以及中国关于WTO改革的立场和对策,以切实保障我国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地位以及贸易安全。
许琛琛[8](2019)在《世界贸易组织内发展中国家制度性话语权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国际制度在国际关系史上具有悠久的历史。随着各类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的大量涌现,国际制度建设成为新的话题。而在国际制度的构建过程中,制度性话语权成为包括发达国家在内普遍争夺的新兴对象。经济实力的提高促进了发展中国家国际地位的提升,相应地开始希冀在国际机制建设领域有所作为。本文在国际制度与国际机制的理论框架基础上,界定制度性话语权的内涵以及作用,分析其影响因素,为提升发展中国家的制度性话语权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国际机制与国际组织的物质实体,前文的理论研究为后文分析其功能与局限性提供了理论支撑。另外,分析世界贸易组织面临的不平衡性与曲折性等现状,揭示世界贸易组织需要改革的事实,发展中国家可借此机会大力提高在世贸组织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再者,发展中国家在世界贸易组织内的制度性话语权在积极推动多哈回合谈判、提高在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话语权重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表现为议题谈判形式与决策方式不民主、缺乏规则制定权与内容选择权、争端解决机制利用度不够。结合制度性话语权的成就与局限性,并由此进一步得出局限性存在的原因。最后,在综合分析发展中国家在世贸组织内的话语权局限性以及原因的基础上,希冀为提升发展中国家整体的制度性话语权提供有效对策,主要有增强国家综合实力、融入全球经济治理、提升制度构建能力、参与世贸组织改革、构建新型国际制度、发展中国家加强团结合作等六个方面。发展中国家在世贸组织内的制度性话语权的增强,有利于推进经济全球化进程,改善国际经济贸易环境,完善世贸组织相关程序,促进广泛经济交流与合作。
周艳云[9](2019)在《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研究》文中提出美国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的“232条款”展开“232调查”,美国商务部于2018年公布《钢铝进口对美国国家安全影响的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中得出钢铝进口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结论。美国总统依据调查报告颁布总统令,决定对中国、欧盟、俄罗斯等多国进口到美国的钢铝产品分别加征25%与10%的进口关税。此后,中国、欧盟、加拿大、墨西哥、土耳其、印度等国采取反制措施以对抗美国“232措施”。至此,美国“232措施”导致贸易战的全面爆发。美国“232措施”引发美国与被征“232关税”的国家之间双方互将对方诉至WTO争端解决机构。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是各方争议的焦点问题。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的廓清对232贸易争端的解决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美国企图凭借1962年《美国贸易扩展法》中的“232条款”规避WTO《保障措施协定》的规定,使之成为美国对外贸易中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推行单边贸易保护主义、实施其贸易霸凌主义的有利工具。因此,对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进行全面和深入的研究极具必要性和紧迫性。由于中国是美国“232措施”的主要针对国和受害国,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的研究对中国而言更具重要理论价值和重大现实意义。在美国“232措施”的WTO争端中,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争议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下方面:美国“232措施”的法律性质的认定问题;美国“232措施”与WTO保障措施规则的相符性问题;美国“232措施”与GATT1994规则的相符性问题;美国“232措施”与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的相符性问题;“232措施”的反制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美国“232措施”的正确定性是解决“232措施”合法性问题的前提。美国“232措施”在措施的构成、特征、功能、核心要素方面均与保障措施相一致。美国的232措施无论是在措施的外在形式方面还是措施的内在实质方面,均与保障措施均极度契合。因而,美国的232措施应定性为保障措施。然而,美国“232措施”并不符合WTO保障措施规则所规定的国家合法实施保障措施的标准。首先,美国“232措施”不符合WTO保障措施的实体性规则。美国“232措施”违反WTO保障措施实施条件规则,违反保障措施的对应性原则、违反禁止采用“灰色区域措施”规则,违反保障措施实施限度规则。其次,美国“232措施”不符合WTO保障措施实施程序规则,美国违反保障措施调查、通知和磋商中的必为性义务。美国“232措施”不但不符合WTO保障措施的货物贸易的特定规则,也不符合GATT1994中货物贸易的一般规则。美国在实施“232措施”的过程中违反GATT1994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中的必为性义务,违反关税减让义务,违反贸易条例实施中的透明度义务,违反不得采用数量限制措施的禁止性义务。美国违反上述WTO义务的责任不能基于GATT1994第21条国家基本安全例外条款而免除。因为美国“232措施”与GATT1994第21条国家基本安全例外条款的诸多标准相背离,美国“232措施”不符“国家基本安全利益”标准,美国“232措施”保护的利益并非“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美国“232措施”不符“必需”基准,美国“232措施”实施情形不属“国际关系的紧急情况”,美国“232措施”悖逆安全例外条款的善意援引义务。美国不能基于GATT1994第21条而享有安全例外免责的权利。此外,232反制措施的合法性问题亦是美国“232措施”争端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232反制措施具有WTO合规性,无需DSB事先授权,符合WTO《保障措施协定》中止减让规则的规定。在WTO外部国际法视域中,232反制措施实质为反措施,反制符合国际习惯法中的反措施规则。同时,反制措施实施时应遵循措施实施前提、程度和目的上的限定和边界。在政府应对方面,中国政府应采用WTO争端解决等多种救济方式,如合法适当的反制、积极推动国家间磋商与合作、利用WTO贸易政策审评机制对美国施加舆论压力、争取掌握世贸组织反制规则和国家安全例外规则修订的话语权,建立针对美国“232措施”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在企业应对方面,我国企业应积极参与232调查及其听证会,有效利用产品排除规则,必要时诉诸美国国内法院以维护本企业合法利益。在立法应对方面,我国应尽快制定《中国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设置国家经济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则。同时,我国应制定中国贸易救济的综合性专门法,并优化和完善我国出口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美国推行“232措施”等单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终极目的是维护美国在世界经济领域的霸主地位,借由“232措施”等单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攻击和排挤对美国经济和政治霸主地位存有威胁的任何国家。希望世界友善、各国团结一致共同抵制美国的不公平和歧视性的“232措施”,共同致力于维护世界自由贸易体制的稳健,增进国际社会的永续繁荣与良性发展。
晋乐[10](2018)在《国际规则约束下中国粮食“国内支持”政策选择研究 ——基于WTO和OECD指标评价视角》文中研究指明入世以来,中国逐渐形成以增产为导向的粮食国内支持体系。然而,随着中国开放步伐的加快,这种国内支持方式正面临较大国内外压力。国内方面,粮食生产成本上涨、国际竞争力不足,在缺乏有效边境保护条件下,以增产为导向的国内支持面临生产、进口、库存“三量齐增”的尴尬局面。国际方面,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越来越多的受到国际贸易规则的约束与影响。美国于2016年向世界贸易组织(Wto)起诉,声称中国在2012-2015年间粮食国内支持水平已超过“入世承诺”规定上限。同时,作为Wto贸易谈判重要参考的世界经济与合作组织(Oecd)每年向全球发布、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农业“国内支持”指标也显示出中国粮食生产者支持水平处于历史高位。贸易规则的“天花板”已开始对中国粮食国内支持政策构成实质性约束。面对国内外双重挑战,粮食国内支持政策急需调整,如何调整国内支持政策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本文研究目标是甄别出既符合国际贸易规则与国际公认的农业政策评价体系,又能缓解国内粮食产业“三量齐增”现实压力的最优政策,以期为今后粮食国内支持政策调整提供参考。根据国际惯例,“国内支持”政策主要分为三大类,即市场价格支持、收入支持和农业综合服务支持。三种政策选择中,哪种政策将是今后符合国际规则的调整重点?作为选择之一的市场价格支持政策,对保障国内粮食生产具有显着效果,但同时具有较强的贸易扭曲效果,故属于Wto限制的“黄箱”政策,受到多边贸易规则约束,同时使用该政策还会导致Oecd生产者支持这一国际主流农业政策评价指标上涨,带来较大Wto、Oecd农业政策评估压力。作为选择之二的收入支持政策,对保障农民收入具有一定效果,但以目标价格补贴为代表的挂钩收入支持,具备较强贸易扭曲效果,会增大Wto、Oecd农业政策指标评价压力;以直接补贴为代表的脱钩收入支持,虽然贸易扭曲效果较小,但仍会增大Oecd农业政策指标评价的压力。作为选择之三的农业综合服务支持政策,属于Wto与Oecd均允许并倡导的农业支持方式,但是这种政策不针对特定品种,通常短期内无法使得产量与农户收入显着增长,往往被认为“支持效果相对较弱”、“投资效率不高”。为此,本文将对市场价格支持、收入支持与农业综合服务支持这三种“国内支持”政策缓解国内外压力的效果进行评估与比较。通过构建中国主粮局部均衡模型、政策评估模型、超越对数生产函数模型,实证量化比较生产成本上涨条件下,三种政策对Wto、Oecd这两种国际主流农业“国内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及对国内压力的缓解效果,以期甄别出符合国际规则的中国粮食国内支持最优政策选择。本研究得出的初步结论如下:第一,市场价格支持政策面临较大Wto、Oecd指标评价压力。政府干预价格收购政策会增大Wto、Oecd市场价格支持指标评价压力,尤其在生产成本上涨时期,生产成本与干预收购价格的螺旋式上升,将加剧政策面临的两种国际主流农业“国内支持”指标评价压力。一国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由边境政策与国内支持政策共同组成,两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彼此替代,因此提升关税水平或是缓解“市场价格支持”政策压力的路径之一。但本研究发现,增加关税只能缓解Wto指标评价压力,不能缓解Oecd指标评价压力。不仅如此,模拟结果显示中国与日本、韩国不同,在国内外价格差不断扩大条件下,65%的最高配额外关税水平仍不足以让粮食产业免受进口冲击,一旦叠加政府干预价格收购政策,Wto“国内支持”指标水平会进一步提高,给我国市场价格支持政策使用带来更大的国际压力。根据通货膨胀水平,调整基期参考价格是缓解Wto指标评价压力的另一路径。测度显示,对1996~1998年基期价格进行平减后,中国三种主粮2011~2015年Wto“国内支持”水平均不超过8.5%的微量允许上限。但是,此次中美主粮的“国内支持”贸易争端能否调整基期参考价格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第二,收入支持政策仍将面临Wto、Oecd指标评价上涨压力。目标价格、直接补贴是两种典型的“收入支持”政策。现阶段目标价格政策采用“生产成本+合理利润”的方式制定目标价格,但理论分析与美国经验数据均表明,在生产成本上涨阶段,根据生产成本制定目标价格将会使补贴陷入扩张式增长,增加Wto、Oecd指标评估压力。直接补贴政策虽不计入Wto综合支持总量指标,但仍将计入Oecd生产者支持指标,生产成本越高,为达到相同的激励效果直接补贴数量也会增加,随之Oecd生产者支持评估压力增大。模拟结果表明,增加“收入支持”政策并不能缓解中国面临的农业“国内支持”指标评价压力。基于土地给付的“收入支持”增加,会导致土地要素价格上涨,带动产品生产成本上涨。以玉米为例,单位玉米收入支持增加1%,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将上升0.6%。生产成本上升会触发更加强劲的“国内支持”投入需求,增加国际指标评估压力。政策评估模型显示,即使考虑在减少“市场价格支持”政策的同时增加“收入支持”政策,在边境保护水平较低、生产成本高涨的条件下,Wto与Oecd“收入支持”指标评价仍可能面临一定的上涨压力。第三,农业综合服务支持政策能够降低生产成本,缓解Wto、Oecd指标评价压力。“农业综合服务”不针对特定产品与特定生产者,不增加Wto、Oecd指标评价压力,但也往往被认为支持效果不直接。对比发现,现实中生产成本较高的国家“农业综合服务”水平普遍低于具有竞争优势国家、甚至呈现下降趋势(如印尼、越南、中国等)。但实证结果表明,有针对性地选择“农业综合服务”支持方式,能通过直接替代私人投入、优化投入要素结构两种效应降低中国粮食生产成本,从根本上缓解两种国际主流的农业“国内支持”指标评价压力。以农业基础设施为例,总体上农业基础设施存量增加1%,粮食生产成本降低0.4%。其中,着力改善水土条件的Wto新增“绿箱”政策更倾向节约劳动投入,传统“绿箱”政策(电力、道路)更倾向节约资本与物质资料投入;Wto新增“绿箱”政策中,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能显着降低三种主粮生产成本;改善水利条件的新“绿箱”对玉米的节本效应更为突出。故结合Wto规则变化、根据不同粮食主产区地域特征、成本结构特征,有针对性的增加农业公共投资,可更高效地发挥政策效果,缓解主粮“国内支持”指标评估压力。根据上述研究成果,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逐步优化中国粮食“国内支持”水平与结构。依据市场规律,适度调减“市场价格支持”政策;根据国际贸易规则与国内政策需求,更谨慎地论证使用农民从事粮食种植的收入保障政策;以提升国际竞争力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增加“农业综合服务支持”投资。第二,有的放矢提升农业综合服务投资力度。在考虑国际规则变化、种植成本结构差异、主产地域差异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粮食主产区制定相区别的农业公共投资方案。第三,持续关注、积极融入国际农业“国内支持”规则构建。在全球贸易谈判中立足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异,呼吁将关税水平、通货膨胀等“非国内支持”因素纳入政策评价体系,并通过国际协商谈判寻求改善。
二、资料:世界贸易组织(WTO)(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资料:世界贸易组织(WTO)(论文提纲范文)
(1)国家需求视角下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述评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与不足 |
(一)主要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国家需求层次的理论建构 |
一、国家人格化:以人的视角建构国家 |
(一)国家建构的多维逻辑 |
(二)国家行为与动机的人格属性 |
二、人与国家的需求通约性 |
(一)人与国家的多元需求 |
(二)人与国家需求相通约的依据 |
三、马斯洛“需求层次论”的国家应用 |
(一)“需求层次论”的理论内涵 |
(二)“需求层次论”的应用考量 |
(三)国家需求视角下的国际合作 |
(四)国际发展合作中的国家需求 |
四、国家需求层次的分析框架 |
(一)国家需求的界定与层次 |
(二)多层需求的平衡与均衡 |
第二章 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进展与方向 |
一、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历程 |
(一)主权需求优先的阶段(1949-1978年) |
(二)发展需求优先的阶段(1979-2018年) |
(三)多层需求兼顾的新时期(2019年至今) |
二、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动因 |
(一)时代主题判断 |
(二)改革开放实践 |
(三)国际规范内化 |
三、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方向 |
(一)由选择自立走向逐步开放 |
(二)由被动适应转向主动倡导 |
(三)由双边互动趋向多方参与 |
第三章 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面临的挑战 |
一、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增强 |
(一)后疫情时代百年变局变数增多 |
(二)逆全球化下疫情民粹主义兴起 |
(三)新多边主义秩序重塑尚需时间 |
二、发展中国家身份引发质疑 |
(一)中国的身份定位存在分歧 |
(二)外界混淆中国的需求层次 |
(三)身份质疑导致行为的误判 |
三、新发展格局面临多重国际竞争压力 |
(一)权力转移下的大国竞争 |
(二)新兴崛起国群体内竞争 |
(三)区域强国间的机制竞争 |
第四章 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存在的问题 |
一、国家发展需求界定滞后 |
(一)过度聚焦规模与速度 |
(二)地域差距的不断扩大 |
(三)跨国利益边界模糊化 |
二、国家需求层次的认知失调 |
(一)国内需求与国际需求相分隔 |
(二)国际不同层次需求关注不均 |
(三)现代化需求与其他需求疏离 |
三、国家需求的国际认可不足 |
(一)战略设计引发外界疑惑 |
(二)国际制度话语处于劣势 |
(三)国际社会交往基础薄弱 |
四、实现国家需求缺乏制度保障 |
(一)国际发展体系规范压力 |
(二)专业机构管理经验欠缺 |
(三)多边合作路径选择受限 |
第五章 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路径抉择 |
一、明确发展需求优先方针 |
(一)重视发展质量创新评估 |
(二)均衡各区域可持续发展 |
(三)全方位调和海内外利益 |
(四)增强环境变化中的定力 |
二、统合国内外需求层次 |
(一)发展与国际责任适度关联 |
(二)国际地位基于主权与发展 |
(三)现代化需求贯穿于其他需求 |
(四)坚定发展中国家身份立场 |
三、增进国家需求的国际认可 |
(一)提升发展战略释疑成效 |
(二)提高多边外交话语效能 |
(三)积累国际社会互动资源 |
(四)长效争取国际舆论支持 |
四、完善国家需求的实现机制 |
(一)善用国际体系部分规范 |
(二)健全机构建设全面评估 |
(三)推进三方合作机制建设 |
(四)夯实国际竞争的制度基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致谢 |
(2)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符号表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意义 |
1.3 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框架 |
1.3.2 本文主要内容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 |
1.4.2 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积极作用 |
2.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有限性和反面作用 |
2.3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更新与完善 |
2.4 现有文献的不足和本文待研究议题 |
3 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与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 |
3.1 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含义 |
3.1.1 对发展中国家无专门明确规定:1947-1954年 |
3.1.2 对发展中国家概念有了初步界定:1954-1985年 |
3.1.3 发展中国家区别的引入:1986-1994年 |
3.1.4 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1995-2008年 |
3.1.5 发展中国家的再界定:2009年 |
3.2 WTO框架内发展中国家的自我认定模式 |
3.2.1 自我认定方式的沿革 |
3.2.2 自我认定的适用基础 |
3.2.3 自我认定方式的争议 |
3.3 WTO框架内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含义及渊源 |
3.3.1 WTO框架内的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 |
3.3.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沿革 |
3.3.3 特殊与差别待遇内容 |
4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依据 |
4.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 |
4.1.1 SDT的适用对象:发展中国家 |
4.1.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 |
4.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逻辑脉络 |
4.2.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意义 |
4.2.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内涵 |
4.3 理论模型构建 |
4.3.1 开放会员的MFN俱乐部(Open membership,OM博弈) |
4.3.2 排他性MFN俱乐部(Exclusive membership, EM博弈) |
4.3.3 将关税优惠纳入模型中 |
4.3.4 模型结论 |
5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具体使用情况分析 |
5.1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分类 |
5.1.1 特殊与差别条款具体分类 |
5.1.2 类别简介 |
5.1.3 简单评价 |
5.1.4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使用总体分析 |
5.2 WTO协定具体使用分析 |
5.2.1 1994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2 《服务贸易总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3 《贸易便利化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4 农业协定SDT条款分析 |
5.3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具体情况分析 |
5.3.1 中国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
5.3.2 中国入世的承诺水平远高于其它发展中国家 |
5.3.3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情况 |
6 中国因特殊与差别待遇受益的实证分析 |
6.1 背景 |
6.2 贸易特征性事实 |
6.2.1 中国部分产品的税率分布情况 |
6.2.2 中国部分产品的总体增长分析 |
6.3 理论机制和研究假说 |
6.4 实证方法和数据说明 |
6.4.1 计量模型设定 |
6.4.2 数据处理 |
6.5 实证结果分析 |
6.5.1 单变量分析 |
6.5.2 DID估计结果:基准回归 |
6.5.3 内生性问题:工具变量法 |
6.6 稳健性检验 |
6.6.1 平行趋势检验 |
6.6.2 安慰剂检验 |
6.7 扩展性分析 |
6.7.1 考虑出口国所在洲 |
6.7.2 考虑产品组影响程度差异 |
6.8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受益情况分析 |
6.8.1 SDT受益规模较小 |
6.8.2 SDT受益结构不均衡 |
6.8.3 可考虑“毕业”条款 |
6.9 中国受益产品的个别分析 |
6.10 实证分析意义 |
7 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研究 |
7.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改革困境 |
7.1.1 如何界定“特殊性” |
7.1.2 如何界定“差异性” |
7.1.3 特殊与差别待遇具体问题 |
7.2 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的影响因素和各国主张 |
7.2.1 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的影响因素 |
7.2.2 发达国家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看法 |
7.2.3 发展中国家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立场 |
7.3 保留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理由 |
7.3.1 SDT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 |
7.3.2 SDT对发达国家的重要性 |
7.3.3 SDT对世界贸易水平的重要性 |
7.4 科学合理应对发达国家诉求 |
7.4.1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不应采取自我认定的方式 |
7.4.2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应该取消特殊与差别待遇 |
7.4.3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被滥用 |
7.5 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建议 |
7.5.1 保留WTO框架内的自我认定方式 |
7.5.2 发展中国家应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 |
7.5.3 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
7.5.4 鼓励非线性的评估,采取产品差异化策略 |
7.5.5 “毕业”的主动承诺 |
7.5.6 推动WTO与其它国际组织就发展问题加强合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中国实际享受的SDT条款细则 |
附录2 WTO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名单 |
附录3 贸易便利化协定承诺情况 |
附录4 农业协定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 |
附录5 水果组产品代号说明 |
附录6 寡头垄断贸易模式的关税建立 |
附录7 特殊与差别待遇效应的实证分析 |
1. 背景 |
2. 对发展中国家的效应模型 |
2.1 模型说明 |
2.2 计量模型设定 |
2.3 数据说明 |
3. 实证分析及检验 |
3.1 回归结果分析 |
3.2 识别假设检验 |
3.3 稳定性检验 |
3.4 结论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机制复杂性背景下国际制度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Abbreviations)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问题与选题意义 |
三、概念界定 |
四、理论框架和案例设计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国际制度设计理论回顾 |
第一节 中国与国际制度关系研究 |
第二节 国际制度设计理论视角 |
第三节 相似制度设计的理论视角 |
第二章 制度弹性、制度竞争与相似国际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国际制度设计相似性 |
第二节 理论假定 |
第三节 理论分析框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建制度与亚投行制度设计 |
第一节 亚洲地区多边开发银行现状 |
第二节 新建国际制度与影响 |
第三节 制度弹性、制度竞争与亚投行制度设计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机制转移与公共卫生相关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规则设计 |
第一节 知识产权保护兴起与演进 |
第二节 机制转移与影响 |
第三节 制度弹性、制度竞争与规则延续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际制度竞争与合作 |
一、国际制度间竞争与合作 |
二、反思制度竞争研究议程 |
三、国际制度间关系的前景 |
四、本文创新与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4)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5)酝酿中的世贸组织改革 ——关切比较与逻辑剖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思路 |
1、研究方法 |
2、研究思路 |
(四)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1、重点和难点 |
2、创新点 |
二、WTO的国际机制性及改革的现实性 |
(一)WTO的机制性与功能 |
1、WTO的建立及其原则 |
2、WTO的机制安排和功能 |
3、WTO对全球经济发展的作用 |
(二)WTO遭遇的外来挑战 |
1、关键国家扬言“退群”削弱WTO向心力 |
2、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盛行冲击全球贸易机制 |
3、贸易保护主义频发损害WTO贸易规则 |
(三)WTO改革的内在动因 |
1、WTO争端解决机制“瘫痪” |
2、WTO谈判机制缺乏效率 |
3、WTO规则体系需要与时俱进 |
三、WTO改革的酝酿与多国的主张 |
(一)WTO改革问题的提出与回应 |
1、发达国家首先发声 |
2、多国回应和联合行动 |
3、部分发展中国家发表立场 |
(二)主要国家关于WTO改革的主张 |
1、美国的主张 |
2、欧盟、加拿大和日本的主张 |
3、中国的主张 |
四、对WTO改革的关切比较 |
(一)WTO改革的关切议题 |
1、争端解决机制 |
2、监督功能和透明度的问题 |
3、贸易规则现代化问题 |
(二)对改革主张的共识和差异比较 |
1、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问题 |
2、WTO监督和透明度问题 |
3、数字贸易和电子商务规则方面 |
4、非市场政策措施和行为问题 |
五、WTO改革的逻辑剖视和前景展望 |
(一)WTO改革主张的特点 |
1、居优势地位的西方国家率先倡导 |
2、新兴经济体中国与某些议题相关 |
3、主张改革的阵营模糊依议题而异 |
(二)WTO改革实质的逻辑剖视 |
1、国际机制建构从来与大国取向相关 |
2、WTO改革事关国际贸易体制规则重构 |
3、规则涉及利益和权力资源的再分配 |
(三)WTO改革的复杂性和难度 |
1、多边贸易体系合法性面临挑战 |
2、改革触及主权与国际机制间的界限 |
3、WTO成员多元众口难调 |
4、大国博弈增加改革的难度 |
(四)谋求合作改革才有出路 |
1、力避“囚徒困境” |
2、兼顾各方利益诉求的大致平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参加的科研活动与发表的学位论文 |
致谢 |
(6)《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中外研究现状评析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贸易便利化协定》理论基础及新发展 |
第一节 贸易便利化基础理论探究 |
一、贸易便利化的基本涵义解析 |
二、贸易便利化与贸易自由化的辨识 |
三、全球价值链理论与贸易便利化内在联系 |
第二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对贸易便利化理论的运用 |
一、《贸易便利化协定》对贸易自由化理论的运用 |
二、全球价值链下的《贸易便利化协定》措施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缘由与特征 |
第一节 条约的冲突与协调 |
一、条约冲突的界定 |
二、条约冲突协调途径 |
三、《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类型 |
第二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产生的缘由 |
一、《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产生的宏观原因 |
二、《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具体原因 |
第三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特征 |
一、《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表现的多样性 |
二、《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原因的复杂性 |
三、《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协调方式的差异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贸易便利化协定》关于进出口环节的便利化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 |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安全与便利关系辨析 |
一、贸易安全 |
二、贸易安全与便利的对立统一关系 |
三、贸易安全与便利是否存在优先问题 |
四、妥善处理两者关系 |
第二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进出口环节的条款与世界海关组织条约的冲突 |
一、世界海关组织在《贸易便利化协定》中的参与 |
二、《SAFE框架》与《贸易便利化协定》产生冲突的原因 |
三、《贸易便利化协定》与《SAFE框架》的冲突 |
第三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检验检疫协定的冲突 |
一、“异化”的TBT、SPS措施与《贸易便利化协定》价值取向之间的矛盾 |
二、《贸易便利化协定》与《TBT协议》《SPS协议》具体条款之间的冲突 |
第四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进出口环节规定与相关条约的协调路径 |
一、《贸易便利化协定》与世界海关组织安全规则之间的冲突协调 |
二、协调《贸易便利化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进出口安全监管规则冲突的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贸易便利化协定》关于过境环节的便利化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 |
第一节 国际法中过境自由制度阐释 |
一、过境自由国际习惯法属性分析 |
二、过境自由属性辨析 |
三、过境自由争议的实证研究 |
四、《贸易便利化协定》与过境自由国际条约的承接 |
五、过境自由国际法保障的发展趋势评析 |
第二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海洋法公约》过境自由的冲突 |
一、《海洋法公约》过境自由制度安排及其评析 |
二、《贸易便利化协定》对《海洋法公约》过境自由制度继承 |
三、《海洋法公约》与《贸易便利化协定》过境自由制度差异及对其桎梏 |
第三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反假冒贸易协定》过境货物知识产权执法措施的冲突 |
一、知识产权边境措施相关国际条约沿革 |
二、《反假冒贸易协定》知识产权边境措施对《贸易便利化协定》的阻碍 |
第四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过境程序规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协调路径 |
一、《贸易便利化协定》与《海洋法公约》过境自由规则的冲突协调 |
二、《贸易便利化协定》与《反假冒贸易协定》过境货物知识产权执法规定的冲突协调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应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策略 |
第一节 中国应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必要性 |
一、应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是中国履约必由之路 |
二、应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是发挥大国作用必要举措 |
第二节 中国应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路径 |
一、促进中国国内法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衔接 |
二、增加中国在相关国际条约修订工作的话语权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WTO改革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WTO改革概述 |
第一节 WTO概述 |
一、WTO的产生与发展 |
二、WTO的运行机制 |
第二节 WTO改革的背景 |
一、WTO改革的必要性 |
二、WTO改革已逐渐形成共识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一节 WTO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一、多边谈判模式效率低下 |
二、发展中国家地位缺失 |
三、WTO的组织机构支持自由贸易乏力 |
第二节 WTO规则存在的问题 |
一、决策机制中成员方地位失衡 |
二、争端解决机制的弊端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WTO成员对于WTO改革的主张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对WTO改革的主张 |
一、美国对WTO改革的主张 |
二、欧盟对WTO改革的主张 |
三、日本对WTO改革的主张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对WTO改革的主张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WTO改革的对策及中国的立场 |
第一节 WTO改革的对策 |
一、确保发展中国家实质性融入WTO |
二、改革WTO争端解决机制 |
三、完善WTO决策机制 |
第二节 中国关于WTO改革的原则立场与对策思路 |
一、中国关于WTO改革的原则立场 |
二、中国关于WTO改革的对策思路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世界贸易组织内发展中国家制度性话语权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主要创新 |
第2章 国际制度和制度性话语权相关理论分析 |
2.1 国际制度的含义与功能 |
2.1.1 制度的含义 |
2.1.2 国际制度的含义 |
2.1.3 国际制度的特征 |
2.1.4 国际制度的功能 |
2.2 国际组织与国际机制 |
2.2.1 国际组织的含义 |
2.2.2 国际机制的含义 |
2.2.3 国际组织与国际机制的联系 |
2.3 制度性话语权的内涵与作用 |
2.3.1 话语权的内涵 |
2.3.2 制度性话语权的内涵 |
2.3.3 制度性话语权的作用 |
2.3.4 制度性话语权的影响因素 |
第3章 世界贸易组织的现状与挑战 |
3.1 世界贸易组织的历史演进 |
3.1.1 二战以来世界经济贸易形势 |
3.1.2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产生与发展 |
3.1.3 世界贸易组织的产生与发展 |
3.2 世界贸易组织的发展现状 |
3.2.1 全球化与边缘化 |
3.2.2 协调性与不平衡性 |
3.2.3 前进性与曲折性 |
3.3 世界贸易组织的改革挑战 |
3.3.1 发达国家要求拓展利益空间 |
3.3.2 发展中国家要求改革决策程序 |
第4章 发展中国家在世界贸易组织内制度性话语权现状分析 |
4.1 发展中国家在世界贸易组织内的地位 |
4.2 世界贸易组织内发展中国家制度性话语权的主要表现 |
4.2.1 积极推动多哈回合谈判进程 |
4.2.2 提高在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话语权重 |
4.2.3 提出改革世界贸易组织建议 |
4.3 世界贸易组织内发展中国家制度性话语权的局限性 |
4.3.1 议题谈判形式与决策方式欠民主 |
4.3.2 规则制定权与内容选择权不足 |
4.3.3 争端解决机制利用度不够 |
4.4 世界贸易组织内发展中国家制度性话语权局限性的原因 |
4.4.1 发达国家掌控世界贸易组织话语权 |
4.4.2 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落后与经济结构缺陷 |
4.4.3 制度构建意识与能力不强 |
第5章 提高世界贸易组织内发展中国家制度性话语权的举措 |
5.1 增强国家综合国力 |
5.2 融入全球经济治理 |
5.3 提升制度构建能力 |
5.4 参与世贸组织改革 |
5.5 构建新型国际制度 |
5.6 发展中国家加强团结合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
致谢 |
(9)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价值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框架 |
五、学术创新 |
六、论证方法 |
第一章 贸易战背景下美国“232措施”及其合法性争议 |
第一节 贸易战中的美国“232措施” |
一、美国“232措施”的实施背景 |
二、贸易战中美国的“232措施” |
第二节 美国“232 措施”的WTO典型争端 |
一、中国诉美国钢铝产品特定措施案(DS544) |
二、印度诉美国钢铝产品特定措施案(DS547) |
三、欧盟诉美国钢铝产品特定措施案(DS548) |
四、美国诉五国232 措施的反制措施案(DS557-DS561) |
第三节 WTO争端中美国“232 措施”的合法性问题 |
一、“合法性”解析 |
二、系争措施中的合法性问题 |
三、争端双方诉求中的合法性问题 |
四、诉请中的合法性问题 |
第二章 美国“232 措施”与WTO保障措施规则的相符性问题 |
第一节 美国“232措施”的法律性质的认定问题 |
一、美国“232 措施”的属性之争:保障措施or国家安全措施 |
二、WTO保障措施的构成要件及其认定标准 |
三、美国“232 措施”构成WTO保障措施 |
四、美国“232措施”并非国家安全措施 |
第二节 WTO保障措施实施前提条件相符中的证明问题 |
一、WTO保障措施实施前提条件相符性证明是否合规之争 |
二、WTO保障措施前提条件相符的证明义务及履行基准 |
三、美国在“232措施”中违反相符性证明义务 |
第三节 WTO保障措施实施中禁止性义务的履行问题 |
一、WTO保障措施实施中禁止性义务之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二、WTO保障措施实施规则中禁止性义务及履行基准 |
三、美国在“232 措施”中背离WTO保障措施实施的禁止性义务 |
第四节 WTO保障措施实施的程序正义问题 |
一、美国“232措施”是否符合程序正义之争 |
二、WTO保障措施实施程序规则中必为性义务及履行基准 |
三、美国在“232 措施”中违背WTO保障措施实施程序正义轨范 |
第三章 美国“232 措施”与GATT1994 一般规则的相符性问题 |
第一节 GATT1994 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的给惠国义务问题 |
一、美国的给惠国义务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二、GATT1994 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给惠国义务之履行原则 |
三、GATT1994 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给惠国义务及履行基准 |
四、美国背离GATT1994 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的给惠国义务 |
第二节 GATT1994 关税减让义务的履行问题 |
一、美国关税减让义务之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二、GATT1994 关税减让义务及其履行的必要性 |
三、美国在“232 措施”中未恪守关税减让义务 |
第三节 贸易政策实施中的透明度义务问题 |
一、美国的贸易政策实施透明度义务之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二、GATT1994 贸易政策实施规则中的透明度义务 |
三、贸易政策实施规则中的透明度义务的履行基准 |
四、美国“232 措施”违反贸易政策实施的透明度义务 |
第四节 GATT1994 取消一般数量限制义务的履行问题 |
一、美国的取消一般数量限制义务之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二、取消一般数量限制义务履行之必要 |
三、取消一般数量限制规则中的义务的履行基准 |
四、美国在“232 措施”中背离取消一般数量限制义务 |
第四章 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适用于美国“232 措施”所涉问题 |
第一节 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美国232 措施的抗辩依据 |
一、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在232 措施案中所涉争议 |
二、GATT1994 安全例外条款的设立和特性 |
三、安全例外条款的功能及其罅隙 |
第二节 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问题 |
一、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的博弈 |
二、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的文本解读 |
三、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的司法解读 |
四、美国对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的误解 |
第三节 GATT1994第21 条(b)款中“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的界定问题 |
一、“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的范围之争 |
二、“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的应然范围 |
三、美国“232 措施”保护的并非“国家基本安全利益” |
第四节 GATT1994第21 条(b)款中“必需性”的认定问题 |
一、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中“必需性”之分歧 |
二、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中“必需”的应然解释 |
三、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中“必需性”的检测标准 |
四、美国“232 措施”不具有“必需性” |
第五节 GATT1994第21 条(b)款中“国际关系紧急情况”的认定问题 |
一、“国际关系紧急情况”认定之分歧 |
二、“国际关系紧急情况”的应然认定 |
三、美国“232 措施”实施情形不属“国际关系紧急情况” |
第六节 安全例外条款的善意援引问题 |
一、美国援引安全例外条款是否善意之争 |
二、援引行为与善意原则相符性的审查 |
三、援引动机与善意原则相符性的审查 |
四、美国违反安全例外条款的善意履行义务 |
第五章 美国“232措施”合法性争议之延伸:反制措施及其合法性 |
第一节 贸易战中“232 反制措施”及其合法性的争议 |
一、贸易战中的“232 反制措施” |
二、反制措施合法性的争议 |
第二节 反制的法理依据 |
一、反制的自然法理据 |
二、反制契合WTO法的价值诉求 |
第三节 “232 反制措施”的WTO合规性分析 |
一、DSB事先授权问题 |
二、“232 措施”反制国实施中止减让权合法 |
第四节 反制合法性证成的WTO外部国际法规则 |
一、反制的WTO外法律依据之争议及解决 |
二、WTO外部国际法对反制的界定 |
三、反制符合国际习惯法中的反措施规则 |
第五节 反制合法性的边界 |
一、反制前提的限制 |
二、反制程度的限制 |
三、反制目的的限制 |
第六章 “232 措施”合法性争议下中国的应对 |
第一节 美国“232 措施”对我国的影响 |
一、影响我国对美钢铝的直接出口 |
二、导致我国对第三国钢铝出口量的减缩 |
第二节 中国政府应对“232 措施”的路径 |
一、中国政府的国际应对路径 |
二、中国政府的国内应对路径 |
第三节 我国企业应对“232 措施”的路径 |
一、积极参与232 调查及其听证会 |
二、有效利用产品排除规则 |
三、诉诸美国国内法院 |
第四节 我国应对“232 措施”的立法路向 |
一、中国对外贸易法在应对“232 措施”上的缺陷 |
二、制定《中国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 |
三、优化我国贸易救济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清单 |
后记 |
(10)国际规则约束下中国粮食“国内支持”政策选择研究 ——基于WTO和OECD指标评价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问题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数据来源 |
1.4 论文结构安排与技术路线 |
1.4.1 论文结构安排 |
1.4.2 技术路线图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国内支持”政策 |
2.1.2 农业“国内支持”指标评价体系 |
2.1.3 粮食品种的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2.1 自由贸易理论与农业“国内支持”政策 |
2.2.2 贸易保护理论与农业“国内支持”政策 |
2.3 相关文献综述 |
2.3.1 WTO农业“国内支持”测度与评价研究 |
2.3.2 OECD农业“国内支持”测度与评价研究 |
2.3.3 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 |
2.3.4 近期中国粮食“国内支持”政策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第三章 研究背景与分析框架 |
3.1 研究背景 |
3.1.1 中国粮食“国内支持”政策体系面临国际规则的约束与压力 |
3.1.1.1 WTO国际贸易规则的约束 |
3.1.1.2 OECD农业政策评估的压力 |
3.1.2 中国粮食“国内支持”政策体系面临国内的压力与挑战 |
3.1.2.1 国内粮食生产、进口、库存三量齐增压力凸显 |
3.1.2.2 国内粮食生产成本上升、竞争力不足的挑战 |
3.2 分析框架 |
3.2.1 政策选择一: 市场价格支持 |
3.2.2 政策选择二: 收入支持 |
3.2.3 政策选择三: 农业综合服务支持 |
3.2.4 缓解国际、国内压力的政策选择 |
第四章 评价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国际指标体系: WTO与OECD指标体系及测度方法分析 |
4.1 农业“国内支持”政策国际评价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
4.1.1 WTO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评价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
4.1.2 OECD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评价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
4.2 农业“国内支持”政策国际评价体系构成与测度方法 |
4.2.1 WTO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评价体系构成与测度方法 |
4.2.2 OECD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评价体系构成与测度方法 |
4.3 “国内支持”政策选择与WTO、OECD农业“国内支持”指标评价 |
4.3.1 “市场价格支持”政策是两种指标体系的测度重点 |
4.3.2 “收入支持”政策在两种指标体系中占比不断上升 |
4.3.3 “农业综合服务支持”等政策免受两种指标体系约束 |
4.4 “非国内支持”因素与WTO、OECD农业“国内支持”指标评价 |
4.4.1 两种农业“国内支持”指标评价的前提假设比较 |
4.4.2 “非国内支持”因素与两种农业“国内支持”核心指标评价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市场价格支持政策对WTO与OECD“国内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分析 |
5.1 “市场价格支持”政策调整: WTO与OECD指标变化与特征分析 |
5.1.1 市场价格支持政策调整 |
5.1.2 WTO、OECD“市场价格支持”指标变化与特征分析 |
5.1.2.1 “市场价格支持”总量: WTO与OECD指标评价的国际比较 |
5.1.2.2 特定产品“市场价格支持”: WTO与OECD指标评价的国际比较 |
5.2 两种“市场价格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因素与影响机制 |
5.2.1 收购价格对两种“市场价格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 |
5.2.2 收购数量对两种“市场价格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 |
5.2.3 “非国内支持”因素对中国主粮两种“市场价格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 |
5.2.3.1 关税水平对两种“市场价格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机制 |
5.2.3.2 通货膨胀对两种“市场价格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机制 |
5.3 中国主粮干预收购政策对两种“市场价格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分析 |
5.3.1 干预收购政策、“非国内支持”因素与“市场价格支持”指标评价的关系 |
5.3.2 模型构建与参数设定 |
5.3.2.1 模型构建 |
5.3.2.2 参数设定 |
5.3.3 模拟结果与分析 |
5.3.3.1 自由贸易情形 |
5.3.3.2 最高关税情形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收入支持政策对WTO与OECD“国内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分析 |
6.1 “收入支持”政策调整: WTO与OECD指标变化与特征分析 |
6.1.1 收入支持政策调整 |
6.1.2 WTO、OECD“收入支持”指标变化与特征分析 |
6.1.2.1 “收入支持”总量: WTO与OECD的对比分析 |
6.1.2.2 特定产品“收入支持”水平: WTO与OECD的对比分析 |
6.2 两种“收入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因素与影响机制 |
6.2.1 目标价格政策对两种“收入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 |
6.2.2 直接补贴政策对两种“收入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 |
6.2.3 “非国内支持”因素对两种“收入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 |
6.3 中国主粮收入支持政策对两种“国内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分析 |
6.3.1 收入支持政策、粮食生产成本与“国内支持”指标评价的关系 |
6.3.2 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
6.3.2.1 模型构建 |
6.3.2.2 数据说明 |
6.3.3 模拟结果与分析 |
6.3.3.1 中国主粮“收入支持”政策与国际指标评价的关系检验 |
6.3.3.2 中国主粮由“市场价格支持”调整为“收入支持”影响预估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农业综合服务支持政策对WTO与OECD“国内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分析 |
7.1 “农业综合服务支持”政策调整: WTO与OECD指标变化与特征分析 |
7.1.1 农业综合服务支持政策调整 |
7.1.2 WTO、OECD“农业综合服务支持”指标变化与特征分析 |
7.2 两种“农业综合服务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因素与影响机制 |
7.2.1 农业综合服务支持政策对两种“国内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 |
7.2.2 “非国内支持”因素对两种“农业综合服务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 |
7.3 中国农业综合服务政策对主粮产品“国内支持”指标评价的影响分析——以农业基础设施为例 |
7.3.1 农业基础设施、粮食生产成本与“国内支持”指标评价的关系 |
7.3.2 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
7.3.2.1 模型构建 |
7.3.2.2 变量选择 |
7.3.2.3 数据说明 |
7.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3.1 不同种类农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私人成本替代效应 |
7.3.3.2 不同种类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对私人成本结构的调整效应 |
7.3.3.3 不同种类农业基础设施对粮食生产的总成本效应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全文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全文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逐步优化中国粮食国内支持水平结构 |
8.2.2 有的放矢提升农业综合服务投资力度 |
8.2.3 持续关注、积极融入国际农业“国内支持”规则构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资料:世界贸易组织(WTO)(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需求视角下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研究[D]. 王彩霞. 吉林大学, 2021(01)
- [2]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D]. 徐乾宇.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02)
- [3]机制复杂性背景下国际制度设计研究[D]. 李宗芳. 外交学院, 2021(11)
- [4]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5]酝酿中的世贸组织改革 ——关切比较与逻辑剖视[D]. 孙伟杰. 郑州大学, 2020(03)
- [6]《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D]. 杨欣.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7]WTO改革法律问题研究[D]. 刘爽. 黑龙江大学, 2020(04)
- [8]世界贸易组织内发展中国家制度性话语权问题研究[D]. 许琛琛. 湖南大学, 2019(07)
- [9]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研究[D]. 周艳云. 东南大学, 2019(05)
- [10]国际规则约束下中国粮食“国内支持”政策选择研究 ——基于WTO和OECD指标评价视角[D]. 晋乐.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