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环境下的传统图书馆(论文文献综述)
师美然[1](2021)在《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工作的转变》文中指出在网络环境下,随着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图书馆也实现了信息化、数字化的服务管理。给高校图书馆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革新了高校图书馆的服务工作理念。高校图书馆要想适应时代发展,满足现代学生的阅读需求,就必须抓住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的服务特点,创新服务模式,才能提升高校图书馆的服务水平,满足现代读者的阅读需求,促进高校图书馆的可持续发展。
刘艳花[2](2020)在《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问题研究 ——以公共领域保留为视角》文中指出网络技术的发展深刻地改变了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模式,对于传统的着作权制度发起了猛烈冲击。网络环境不仅激发了大众作为创作主体的创作热情,为社会公众带来了文化狂欢,也加剧了着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失衡。一方面,作者面对网络环境下的作品传播方式的变革,要求更高水平、更加全面的着作权保护;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对于知识和信息的文化需求对于作品传播的及时与广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者之间的利益需求在网络环境中呈现拉锯战的形势。虽然目前我国《着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针对网络传播特点作出了针对性的立法,但未从根本上缓解着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冲突,而且变相地扩张了作者的着作权。此外,立法的滞后性也无法全面解决技术发展所引发的新型作品使用行为带来的着作权问题。要想彻底解决网络环境中着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冲突,有效发挥着作权制度在维护作者合法权益和公众文化权利方面的作用,必须确立着作权保护的清晰边界,而这依赖于着作权法中的公共领域。从理论和制度层面剖析公共领域对于着作权制度的意义与价值,有利于将公共领域作为遏制网络环境中着作权扩张的有力武器,消除着作权因立法滞后所导致的无法有效应对新型作品使用行为的困境,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的文化权利,促进社会发展与文化繁荣。本文总共分为四个章:第一章探讨公共领域的起源、发展,明确公共领域的内涵——公共领域与着作权之间呈现非此即彼的关系,作品不受着作权保护的部分,即落入公共领域的范畴。公共领域与着作权保护具有内在联系,公共领域是着作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着作权的最终目的和归宿。本章的研究为下文从公共领域视角划定网络环境中的着作权保护边界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二章分析网络技术发展对于传统作品传播模式下的“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所产生的影响,明确网络环境下着作权制度的特殊性。其次,阐述我国现行的网络环境中着作权保护边界的表现、缺陷以及所产生的现实问题,论证从公共领域视角划定网络着作权保护边界的必要性。第三章从公共领域保留视角分析了网络环境中着作权保护边界模糊不清的成因,包括理论上的公共领域未在网络环境中受到重视以及制度上的公共领域在网络环境中不够完善。通过深入探讨作品的独创性标准与思想表达二分法、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制度的不完善,为下文从公共领域保留视角构建符合我国现实需要的网络环境中着作权保护边界打下基础。第四章从保留公共领域视角提出构建我国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的划定思路。主张我国应当在坚持利益平衡理论的前提下,从制度层面引入公共领域,并且完善独创性界定标准与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完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制度,增设技术措施合理限制制度和作品的默示许可制度,以更加有效地保障公共领域的繁荣。结论部分,笔者再次从网络环境中作品创作与传播的特点出发,阐述了网络环境下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的不同需求,重申了现有着作权制度并不适应网络环境下作品创作与传播的现实需要,并从公共领域保留视角出发提出完善我国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的建议,以构建一个更清晰的着作权保护边界,更好地平衡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实现着作权法促进社会主义科学和文化事业繁荣的制度目的。
沈则君[3](2019)在《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网络环境下的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诞生于信息大爆炸时代,区别于传统的明示授权许可,其优势在于减少作品传播的时间成本,提高授权许可的效益,实现海量作品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满足社会公众对文化知识日益强烈的需求。目前,我国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建设仍有可供完善之处。因此,主要从完善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角度出发,对互联网中的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进行研究。文章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阐述互联网环境中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内涵及其历史发展。网络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即使未取得着作权人明示许可或明确授权,但着作权人存在可以使他人推知其进行了授权许可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足以推定着作权人已经默示许可大众使用其作品。追溯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历史发展,从一开始用于探索合同双方的潜在意思,进而发展为解释与补充合同条款的具体内涵,直到现在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第二部分,探讨目前互联网环境中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现有的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主要散落在单个法条之中,未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默示许可行为相匹配,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法定适用领域远小于实践中已经涉及的领域。第三部分,考察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域外情况并从中获得启示。英美法系以判例法的形式确立了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而大陆法系通过成文法确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也存在相似点,二者都旨在平衡多方利益。通过借鉴域外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归纳合理之处,结合实际,完善我国互联网环境中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第四部分,完善互联网环境中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适用。第一,明确适用领域。网络共享平台上可默示转载作品;搜索引擎中作者未作明示否定,则可通过抓取的方式复制网页内容;在公益性图书馆作品的数字化使用中,作者未作禁止性声明,推定为默示许可与出版社有合作关系的公益性图书馆扫描其作品。第二,规范适用标准。尊重作者意愿,遵循交易习惯、行业惯例,平衡多方利益。第三,改进权利人保障机制。保障着作权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和获得报酬权。
陈佳俐[4](2019)在《网络环境下着作权许可制度的困境与出路》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着作权的私权性质决定了,任何人使用作品都必须经过权利人的许可。在网络环境下,这个原则也不会有任何改变。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接收信息的机会频繁,创造力大大增强,现实中出现了“海量”的作品。网络上海量作品的出现势必伴随着使用者的海量需求,根据着作权法规定,任何人使用作品需获授权,那么面对海量授权,如何在立法上制定出一套合理授权机制,给予公众能够获得合法使用作品的机会目前是个难题。由于网络环境开放、共享的特点,着作权秩序混乱,各种侵权现象普遍发生,调查发现,这种现象的发生归根结底是因为没有良好的授权机制。有学者提出,着作权产业要想与盗版抗衡,则需向公众提供与盗版作品一样质量的服务。只要着作权主体能够提供种类丰富且成本较低的作品,使用者绝大部分会选择从合法途径获取作品的使用权利。文章就是为了解决在网络环境下面对海量作品如何授权问题。文章是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最后解决问题的思路来写的。首先提出网络环境下着作权许可制度面临的困境,许可模式的不适应。再通过从制度原因与权利体系内部矛盾两个方面来分析困境的根源。最后在分析的基础上寻找最适合我国网络环境下的着作权许可模式。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网络环境下着作权许可制度的困境。网络与数字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传统作品的数量、表现形式、传播方式,导致传统的着作权许可模式无法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即许可效率并没有跟上传播技术的发展。而正因为新兴技术的发展,各利益主体都想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分一杯羹,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收益。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各利益主体在着作权许可制度应对数字技术的变革上互不相让,原有着作权保护与信息传播之间利益平衡被打破。第二部分困境的原因分析。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面临的困境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制度成因问题,分析了传统的着作权授权机制在面对网络环境下海量作品的授权效率低下且交易成本高昂。另一方面,从权利体系与市场紧张关系上分析,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着作权本身的权利体系复杂多样,且各利益主体互不相让,从而着作权在立法上也停滞不前。通过从制度与着作权权利体系上分析困境形成的原因,得出着作权不能解决大量授权的原因在于没有畅通的授权许可模式。第三部分是对“数字环境下”大量着作权许可模式评价。本部分是文章的重点。首先,从产生的时间先后对我国着作权许可模式进行分析。分为传统着作权许可模式、实践中出现的几种新的着作权许可模式。前者包括法定许可、集体管理组织许可,对他们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及在网络环境下是否能够进行大量授权。后者主要是论证他们的产生来源及合理性。其次,对国外集体管理模式及知识共享模式在网络环境下进行分析,论证其合理性。第四部分探索我国着作权许可制度的出路。由于单一的许可模式是不可能解决网络环境下的海量授权问题,文章立足于我国着作权许可的现状,在把握动态平衡的前提下完善以集体管理为中心,同时构建起多元许可模式。本部分主要是对集体管理制度在立法上进行完善,对实践中的多种许可模式在立法上确立其合法性并进行规范。
毛昕雅[5](2019)在《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搜寻行为评价体系构建研究》文中认为科技的进步引领了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高校图书馆不再仅仅局限于向用户提供图书资料的借还,还承担着学校教学任务、服务学术科研等工作。网络环境下用户搜寻信息方式、图书馆提供服务形式、馆藏模式等都处在变革的时代环境中,这也使得高校图书馆的办馆理念也必须时刻保持与时俱进。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用户获取相关信息时,资源的缺乏对于用户而言不再是主要障碍,如何有效地在海量信息中搜寻出所需信息已成为图书馆用户关注的重点。本研究试图对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搜寻行为评价体系进行研究,构建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搜寻行为的评价体系。基于扎根理论这-质性研究方法,结合文献资料和深度访谈两种方法,通过开放性编码、轴心编码、选择性编码三级编码过程,得到影响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搜寻行为的4个主范畴因素和18个次范畴因素。在获得的影响因素理论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信息搜寻行为评价指标体系基本框架。再运用层次分析法从整体的角度,对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搜寻行为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从而构建了4个一级指标和18个二级指标的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搜寻行为的评价指标体系。接着采用方根法计算得出各评价指标的相应权重。本研究评价指标及其相应权重表述如下:4项一级指标及其权重:用户个体因素(0.1365)、图书馆环境因素(0.5673)、情境因素(0.1145)、信息因素(0.1817)。18项二级指标及其权重:人口统计学特征(0.0084)、个性心理特征(0.0175)、用户身份(0.0130)、自身知识背景(0.0485)、信息素养(0.0492)、馆藏资源(0.2885)、馆内网络环境(0.1412)、馆内服务(0.1002)、用户培训(0.0374)、信息需求(0.0160)、搜寻意识(0.0139)、人际网络(0.0295)、系统使用度(0.0551)、信息类型(0.0067)、信息相关性(0.0457)、信息完整性(0.0381)、信息可靠性(0.0188)、信息可获取性(0.0724)。本研究通过对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搜寻行为评价体系的构建,以期有针对性的合理提出突出资源内容,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立信息互助,促进社交类平台整合;聚焦个性需求,扩大数据库覆盖领域;加强教育推广,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创新服务功能,优化创新型服务资源等建议。
安东霞[6](2018)在《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管理的创新探讨》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信息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目前到了网络时代,网络环境之下传统图书馆管理模式已经难以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传统高校图书馆管理模式相对落后,同时呈现出了诸多问题,工作人员应当对图书馆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本文主要是关于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管理创新探讨,以供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参考和借鉴。
寸淑梅,翁晓华[7](2018)在《网络环境下图书馆情报服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知识经济、信息时代的到来,使人们的生产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现代网络环境下,图书馆也迎来改革新浪潮。如何顺应时代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的转型,如何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实现信息服务的延伸,如何真正实现网络环境下知识服务模式的转变等,都是图书馆转型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而图书馆情报服务研究作为信息化转型的重点理应得到关注,这也是文章研究的重点问题。
张晶晶[8](2017)在《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今的时代是一个网络的时代、信息的时代、创新的时代,如何更好地为用户提供创新服务,是高校图书馆在网络环境下发展的重要课题。高校图书馆普遍认识到服务创新的重要性,都在开展内容和形式更加多样化的服务。图书馆的服务创新不但是高校图书馆服务工作的客观要求,对于提高高校图书馆的服务水平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使用文献研究法、网络调查法、问卷调查法等对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的服务进行了相应的研究,叙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简述了国内外高校图书馆服务的研究现状,对高校图书馆服务创新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了概述。首先,本文通过网络调查法对15所高校图书馆的网站进行了调查,研究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现有的服务内容有哪些,指出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在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次,为了解用户对信息的需求,采用问卷调查法,以东北农业大学在校的学生和教师为调查对象,总结出用户新需求给高校图书馆服务带来的挑战:服务方式个性化、多样化;空间服务由单一功能向多功能转变;信息检索方面提供一站式检索服务。再次,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以东北农业大学图书馆为例,通过对东北农业大学图书馆服务现状的调查,探究东北农业大学图书馆的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在管理机制上,图书馆没有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缺少服务标准和监督机制,管理手段和方法缺乏活力;在资源建设上,计算机、网络设备老化,软件水平落后,限制了图书馆的服务发展水平;在服务人员方面,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缺少高层次的服务人员;在资金支持上,与省内相同水平的高校相比有明显的差距。最后,本文从四个方面给出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创新的对策:在服务理念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以用户的需求为首位;在服务内容方面,加快数字资源建设,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加强信息共建共享;在服务方式上,大力开展移动图书馆服务,开展基于云计算的服务,开展多样的个性化服务,开展智能化的自助服务,积极拓展数字体验服务和空间服务;在创新人才的培养方面,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加强用户需求研究和培训,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为保障服务创新的顺利实施,还需要政策的引领、资金的支撑、制度的约束和目标的驱动。
赵玥[9](2017)在《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法经济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是当今着作权保护制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整个知识产权制度在网络时代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之一。在以数字化技术为核心的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中的着作权的形式、内容、具体制度、法律保护呈现出一系列独特的相互关联的新表现、新内容、新特征、新问题、新发展、新机遇和新挑战。本文在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法学基本原理基础上,从法学与经济学相互结合的法经济学研究视角,运用供给与需求分析、成本与收益分析、效率与激励分析、利益博弈与平衡分析等一系列原理与方法,对于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国内法、比较法和国际法等多个层面的立法、执法、司法的现状、经济合理性、存在的问题、制度的改进和完善等一系列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深入且系统的法经济学分析、解释、预测并提出制度设计建议,对于完善我国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第一部分为绪论。绪论部分精炼地陈述了本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价值、创新与写作难点、研究方法,尤其是提出了本文所要分析和解决的核心问题。具体而言,数字化技术给作品的创作、存储、复制、传播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给着作权的侵权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也给着作权的法律保护、侵权防范、侵权救济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这都对理论解释和实践应对提出了新需求。本部分综述了国内外学者对于互联网环境下包括着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学研究成果和法经济学研究成果,并且指出,现有研究从不同视角运用不同的法经济学理论得出了诸多有意义的结论。但是,我国现有研究尚未充分阐释互联网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经济理论,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尚不能充分平衡着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因此,面对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领域前所未有的新发展和着作权保护所面临的的新挑战,运用法经济学原理与方法研究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具有独特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部分提出了本文所要应用法经济学原理与方法解释和研究的核心问题,即网络环境下如何更好地平衡着作权人和其他利害相关者利益,尤其是社会公共利益,进而指出,厘清网络环境下着作权所保护的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冲突的根源,探究其实质矛盾,通过经济分析可以找到切合实际、合理合法的方式,以促进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中利益平衡的真正实现。第二部分论述了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法学基本原理。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研究的起点和归宿都在于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因此,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法学基本原理构成了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法经济学分析的前提和基础。本部分从信息网络传播方式给着作权保护带来的冲击与挑战入手,对网络环境下着作权的表现形式、概念、主体、客体和内容等法学基本原理问题进行了分析和阐述。首先,探讨了网络环境下着作权和网络作品的界定,分析了网络环境下着作权的表现形式,指出网络作品应该采取广义的界定,其范围包括传统作品的网络呈现(数字化作品)、网络平台上直接发表的作品(数字式作品)以及网络环境下衍生的作品(例如网页等)。其次,探讨了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问题所涉及的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网络内容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用户)及其各自与网络着作权保护有关的法律行为和法律责任问题。这些不同主体在网络环境下承担了不同的着作权保护的法律义务,也会因违反各自应承担的法律义务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探讨了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与传统着作权的不同,主要包括着作权主体身份确认的复杂性、表现形式特殊性、权利内容特殊性(尤其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专有性难以规范、时间性难以确定、无国界性的挑战。最后,分析了网络环境下着作权内容即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特殊性,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着作权人身权具有容易被侵犯性和侵权的难以防范性,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复制权等财产权具有容易被侵犯性和需要平衡着作权人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特殊性,指出了其对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提出的新要求。第三部分论述了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经济学基本原理。现代经济学者很早就运用经济学原理解释和分析传统非网络环境下的着作权保护问题了,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需要运用经济学原理对其做出进一步有针对性的解释和分析。首先,网络环境下一般知识产权保护的经济学原理同样适用于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分析。本部分分析了知识经济、网络与着作权保护相互影响的经济原理,指出网络环境下着作权纠纷特殊性的根本原因在于互联网改变了相关主体传统的利益格局与利益关系。知识财产本身具有公开性和公共物品属性,如果不加保护,知识产品生产者就会失去创造激励,因此必须通过法定垄断权界定产权、激励创新、减少交易成本、促进知识生产,但与此同时还必须保障公众可知性和他人合理使用,才能促进更大范围的知识传播、应用和创新。针对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特殊复杂性,经济学可以为我们提供诸多深刻洞见。例如,网络环境下作品可能受到过度技术措施限制,作品不能合理开放给公众使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或打破了着作权人、传播者、使用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网络环境使着作权的侵权成本更低,侵权更不容易被发现,着作权保护难度更大。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成本显着提高,着作权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化,相互利益均衡更难达成,着作权保护的技术成本也更高。其次,经济学原理揭示了着作权国际保护不对称的成本与收益效果。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知识产权立法规则相对完善,履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义务经济成本不高;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知识产权立法不够完善,履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义务成本很高。TRIPS协议、TPP以及其他区域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章节在不断扩大包括着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标准和执法措施要求。面对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现实,面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竞争力不对等的现实,面对国际知识产权贸易规则有了最新变化的情形,我们必须通过成本和效益的分析,找到一个最佳的利益平衡点,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同时又符合国际义务的知识产权对策。第四部分对于网络环境下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进行了法经济学分析。首先,论述了传统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起源、概念、构成要件,指出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体现了作者、传播者、使用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原理。其次,分析了网络环境对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带来的冲击与挑战,包括侵权风险促使合理使用权趋于萎缩,假借合理使用实施侵权行为,技术措施的采用压缩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合理使用权在着作权冲突中法律地位逐步弱化。与此同时,从私人效率和公众福利公正平衡的角度来看,暂时复制与合理使用、链接与合理使用、数字图书馆、远程教育等网络环境下着作权的新型使用方式的兴起和扩散,都需要对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进行合理调整。第三,探讨了着作权在网络环境下权利限制的问题。本部分探讨了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如何实现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指出对于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调整不外乎两种可能,即扩大或者限缩合理使用的范围,这需要在着作权人、使用人、传播人等多方利益参与者之间达成合理的利益平衡。为了解决网络环境下我国着作权保护中利益失衡的问题,应完善我国合理使用中“合理性”的判断标准,适度扩大合理使用的范围,处理好技术保护措施与合理使用的关系,兼采规则主义和因素主义各自的合理因素,将原有的制度概括为合理使用权与限制,细化合理使用制度的法律规则和衡量标准,增加一般性、原则性的规定,同时增加着作权人阻碍使用人合理使用的法律后果,使得着作权的立法更加合理和科学。第五部分对于网络环境下计算机软件着作权保护进行了法经济学分析。计算机软件是重要的知识财产,从侵权和保护角度来说,计算机软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其具有可复制性。无论从知识产权正当性理论还是从激励创新等理论来看,通过知识产权方式对计算机软件给予合理保护,都是协调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现实需要。首先,以我国现实为例,计算机软件在网络环境下极易被侵权复制,计算机软件面临严重的侵权法律风险,计算机软件急需防范法律风险和加强法律保护。其次,从计算机软件自身内在的属性和特征来看,计算机软件具有可版权性、可专利性、可商业保密性等三个法律表征,这使得计算机软件可以通过着作权法、专利法和商业秘密法等三种不同模式予以保护。这三种模式正是目前各国对于计算机软件所采取的法律保护模式。其中,从着作权法角度来看,软件的内容就是逻辑的指令序列或者语句序列所构成的程序,可以用数字、文字以及符号作为计算机软件的表现形式,并且通过技术将计算机软件固定在磁带、磁盘以及光盘等介质上。然而,计算机软件具有容易被复制的特点,因为固定技术要求具有容易复制的特点,否则固定成本过高和应用性较差,但也因此而容易被复制、抄袭和侵权,因此有必要在未经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用法律加以禁止。可见,计算机软件具有版权的法律表征,可以纳入版权法客体的保护范围。着作权法保护的优点在于,它采取自动保护原则,符合软件产品生命周期短、更新换代快的性质,但是着作权法并不保护软件最需要保护的核心技术与设计构想。最后,在网络环境下,我国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风险防范不足,对于使用者的利益平衡不足,都需要做出法律上的改善。在网络环境下,我国企业对于计算机软件保护严重不足,亟待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就我国加强计算机软件保护而言,我国应确立以着作权保护为主并且辅之以商业秘密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的综合法律保护模式,应适当扩大计算机软件合理使用的范围,将反向编译纳入合理使用范围,对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期限应当有区别地缩短。第六部分对于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及其救济进行了法经济学分析。首先,分析了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探讨了侵权客体的无形性与侵权行为的隐蔽性,指出该种侵权具有一定意义上的群体性侵权和非商业目的侵权,以及法院管辖的不确定性增强与准据法选择难度增大等新特点。其次,对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分析。在网络迅速发展的同时,网络侵权技术也在同步更新。在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的具体表现主要包括:网络非法下载和非法上传行为、网络抄袭和剽窃行为、非法转载行为、非法链接行为、侵犯技术措施的行为和侵犯权利管理信息的行为。这其中,无意识侵权与有意识侵权并存,网络上传者、下载者、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行为并存。第三,对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的要件和归责原则进行了分析。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责任是指将他人作品上传到网上进行传播的行为并未得到着作权人许可,行为人因此应依法承担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具体来说,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为加强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和侵权救济,我国应尽快完善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建立网上作品法定许可制度和建立健全技术性保护措施制度。最后,结合中国现有国情,比较美国、欧盟、日本、国际条约等域外法及其经验,对完善我国网络环境下着作权法律保护提出了具体建议。在网络环境下,我国现行着作权法律保护的不足之处主要包括:立法语言模糊;侵权救济执法难度大,网络着作权归属难以确定;管辖权难以确定,被告住所地的难以判断,被告身份的难以确认,侵权行为地的多重出现,均导致了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管辖权难以认定问题;侵权取证较为困难;侵权损害赔偿数额难以确定。比较而言,美国、欧盟及其成员国、日本在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方面,尤其在加强保护着作权人利益、合理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和平衡各方利益、不断严格惩罚着作权侵权等方面,都有许多好的立法和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本文建议我国应在立法中将相关定义明确化、完善合理使用等制度,加大网络着作权侵权的处罚力度,将侵权导致的权利人的损失内化为侵权人的私人成本,在司法保护中加强管辖权的确认和证据规则的完善等。最后,结语部分对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出了本文的主要观点,并提出了未来研究展望。在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人的作品的传播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社会公众及相关主体对于作品通过网络的利用也更加便捷和多样化,传统的着作权法律保护模式必须适时调整,才能在网络变化日新月异的今天,最大限度地保护社会公众利用网络得到权利,同时更好地保护着作权人的利益。根据本文对于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国内法、比较法和国际法的法经济学分析得出的观点和结论,在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方面,我国应在立法中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有关法律规则、完善着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在执法中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大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的处罚力度;在司法保护中进一步加强管辖权的确认和证据规则的完善,从而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各个环节都更加合理地平衡着作权人利益和其他利害相关人利益乃至整体的社会公共利益。
金晚成[10](2015)在《试论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管理变革及其创新》文中提出相对于传统图书馆管理,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管理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必须调整图书馆的发展策略和组织结构;在管理思想、管理机制、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管理人才智能和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出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管理新模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网络环境下的传统图书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网络环境下的传统图书馆(论文提纲范文)
(1)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工作的转变(论文提纲范文)
一、网络环境下的高校图书馆特点分析 |
1.更加多元的信息资源 |
2.读者个性化的阅读需求 |
3.服务模式的转变 |
二、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读者对服务工作需求的转变 |
1.服务内容需求 |
2.服务方式需求 |
三、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工作面临的压力 |
1.社会激烈的竞争压力 |
2.信息技术压力 |
3.读者多种服务需求的压力 |
四、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工作模式的转变策略 |
1.转变图书馆服务工作理念,提升服务工作质量 |
2.强化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促进服务工作质量的有效提升 |
3.注重高校图书馆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地提升 |
五、结束语 |
(2)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问题研究 ——以公共领域保留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内容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着作权法中的公共领域概述 |
一、公共领域的概念 |
二、公共领域与着作权的关系 |
(一)公共领域是着作权存在的前提与基础 |
(二)公共领域是着作权的最终目的和归宿 |
三、着作权法中公共领域的表现 |
(一)着作权客体中的公共领域 |
(二)着作权权利限制中的公共领域 |
第二章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问题 |
一、网络技术对于着作权制度的影响 |
(一)对创作者的影响 |
(二)对传播者的影响 |
(三)对使用者的影响 |
二、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及其缺陷 |
(一)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 |
(二)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的缺陷 |
三、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的现实问题 |
(一)戏仿行为和重混创作行为 |
(二)搜索引擎 |
(三)P2P网络技术 |
(四)数字图书馆 |
第三章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问题的成因 |
一、理论上网络环境中的着作权法中公共领域未受重视 |
二、制度上网络环境下着作权法中公共领域不够完善 |
(一)作品的独创性与思想表达二分法 |
(二)合理使用 |
(三)法定许可 |
第四章 公共领域保留视角下网络环境中着作权保护边界的路径 |
一、坚持利益平衡原则作为着作权法设计的基本原则 |
二、从制度层面引入公共领域概念 |
三、完善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制度设计 |
(一)完善独创性界定标准及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 |
(二)完善合理使用制度 |
(三)完善法定许可制度 |
(四)增加技术措施合理限制制度 |
(五)增加默示许可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3)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界定及历史发展 |
(一)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内涵及特征 |
1.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内涵 |
2. 网络环境中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特征 |
(二) 网络环境下的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历史发展 |
二、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现状及问题 |
(一)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现状 |
(二)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现存问题 |
1. 适用范围不明确 |
2. 适用标准不清晰 |
3. 权利人保障机制不到位 |
三、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域外考察及借鉴 |
(一)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域外考察 |
1. 英美法系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 |
2. 大陆法系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 |
(二)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借鉴 |
四、完善我国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 |
(一) 明确适用领域 |
1. 网络共享平台适用着作权默示许可 |
2. 搜索引擎中引用着作权默示许可 |
3. 公益性图书馆作品的数字化使用 |
(二) 规范适用标准 |
1. 尊重着作权人的意思表示 |
2. 考量行业惯例 |
3. 考虑公共利益 |
(三) 完善权利人保障机制 |
1. 保障着作权人的任意解除权 |
2. 保障着作权人获得报酬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网络环境下着作权许可制度的困境与出路(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许可制度面临的困境 |
第一节 传统着作权许可制度不能应对数字技术带来的挑战 |
一、传统着作权许可制度数字化水平低 |
二、传统着作权许可制度的许可效率与传播效率脱节 |
第二节 传统作权许可制度不能满足各利益主体需求 |
一、原有着作权保护与信息传播领域之间利益平衡被打破 |
二、二者之间的分歧使着作权立法陷入停滞状态 |
第二章 许可制度困境的根源分析 |
第一节 制度成因分析 |
一、传统许可机制的效率缺失 |
二、传统许可制度导致交易成本增加 |
第二节 权利体系与市场紧张关系分析 |
一、网络环境下权利体系复杂性 |
二、利益主体对不同商业模式的选择 |
第三章 着作权许可制度转型路径评价 |
第一节 我国传统着作权许可制度转型路径的选择 |
一、法定许可制度 |
二、集体管理制度 |
三、传统着作权许可路径的评价 |
第二节 我国实践中的着作权许可模式分析 |
一、超星版权模式 |
二、授权邀约模式 |
三、着作权代理模式 |
第三节 国外网络环境下着作权许可模式的借鉴 |
一、着作权集体管理模式 |
二、知识共享协议 |
第四章 建立以集体管理为中心的多元许可制度 |
第一节 以完善着作权集体管理为中心 |
一、改变集体管理组织设置模式 |
二、取消着作权人与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专属许可 |
三、规范许可收费标准和争议解决机制 |
四、加快集体管理的数字化建设 |
第二节 以构建其他许可模式为补充 |
一、格式化授权邀约模式 |
二、超星版权模式 |
三、着作权代理模式 |
四、知识共享授权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搜寻行为评价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内容 |
1.3 本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论及理论 |
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1 国外研究现状 |
2.1.2 国内研究现状 |
2.2 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搜寻的内涵 |
2.2.1 高校图书馆用户的概念和特点 |
2.2.2 网络环境下信息搜寻行为的概念和特点 |
2.3 网络环境下用户信息搜寻行为的理论依据 |
第三章 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搜寻行为关键影响因素分析 |
3.1 扎根理论 |
3.1.1 扎根理论的概念及特点 |
3.1.2 扎根理论的研究步骤 |
3.2 资料收集 |
3.2.1 文献资料分析 |
3.2.2 访谈资料的获取与整理 |
3.3 影响因素获取 |
3.3.1 开放性编码 |
3.3.2 主轴编码 |
3.3.3 选择性编码 |
3.3.4 效度检验 |
3.4 影响因素确定 |
第四章 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搜寻行为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4.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3 评价指标体系相对权重计算及其一致性检验 |
4.4 评价模型建立 |
第五章 研究结果分析与对策 |
5.1 研究结果分析 |
5.2 研究结论 |
5.3 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搜寻行为提升对策 |
5.3.1 突出资源内容,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 |
5.3.2 建立信息互助,促进社交类平台整合 |
5.3.3 聚焦个性需求,扩大数据库覆盖领域 |
5.3.4 加强教育推广,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
5.3.5 创新服务功能,优化创新型服务资源 |
第六章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图表列表 |
致谢 |
(6)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管理的创新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网络环境为高校图书馆管理带来的机遇 |
(一) 提升图书馆管理服务层次 |
(二) 提升图书馆管理效能 |
二、网络环境为高校图书馆管理带来的挑战 |
(一) 网络环境对传统图书管理的冲击 |
(二) 网络环境带来挑战 |
三、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管理创新途径 |
(一) 加强信息资源管理进行创新 |
(二) 加强图书馆管理机制创新 |
(三) 加强服务管理的创新 |
四、结语 |
(7)网络环境下图书馆情报服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情报服务的新挑战 |
1.1 信息服务机构激增 |
1.2 信息服务水平提升 |
1.3 传统服务模式的颠覆 |
2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情报服务的新要求 |
2.1 加强信息的过滤、筛选及控制 |
2.2 做好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重组 |
2.3 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直接或间接指导 |
3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情报服务模式的创新策略 |
3.1 创新服务方式:从被动到主动 |
3.2 创新服务手段:从传统到现代 |
3.3 创新服务内容:从表层到深层 |
3.4 创新服务过程:从单向到多向 |
3.5 创新服务评价:从数量到质量 |
4 结语 |
(8)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及逻辑框架 |
2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网络环境的含义 |
2.1.2 服务的概念 |
2.1.3 图书馆服务的概念 |
2.1.4 图书馆的分类 |
2.2 理论基础 |
2.2.1 图书馆学新老五定律 |
2.2.2 目标管理理论 |
2.2.3 创新理论 |
2.2.4 人力资本理论 |
3 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现状调查 |
3.1 调查对象的选取 |
3.2 基于15所高校图书馆的网站服务内容及功能调查 |
3.3 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调查结果分析 |
3.3.1 传统服务成熟 |
3.3.2 个性化服务各有千秋 |
3.3.3 基于新技术的服务层出不穷 |
3.4 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现状评述 |
3.4.1 服务理念缺乏创新 |
3.4.2 服务内容缺乏创新 |
3.4.3 服务方式缺乏创新 |
3.4.4 创新服务人才缺乏 |
4 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用户需求调查与分析 |
4.1 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用户新需求调查的必要性 |
4.2 基于问卷调查法的高校图书馆用户需求调查 |
4.2.1 调查方法与对象 |
4.2.2 调查内容与统计结果分析 |
4.3 调查结果分析 |
4.4 用户新需求给图书馆服务带来的挑战 |
4.4.1 服务方式方面 |
4.4.2 空间服务方面 |
4.4.3 信息检索方面 |
5 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实证研究——以东北农业大学图书馆为例 |
5.1 东北农业大学图书馆概况 |
5.1.1 东北农业大学图书馆历史及现状 |
5.1.2 东北农业大学图书馆馆藏布局 |
5.1.3 东北农业大学图书馆机构设置 |
5.2 网络环境下东北农业大学图书馆服务现状 |
5.2.1 基础服务 |
5.2.2 电子资源服务 |
5.2.3 信息咨询服务 |
5.3 网络环境下东北农业大学图书馆服务存在的问题 |
5.3.1 管理机制问题 |
5.3.2 资源建设问题 |
5.3.3 服务人员问题 |
5.3.4 资金支持问题 |
6 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创新的对策 |
6.1 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创新的对策 |
6.1.1 服务理念的创新 |
6.1.2 服务内容的创新 |
6.1.3 服务方式的创新 |
6.1.4 创新人才的培养 |
6.2 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创新的保障 |
6.2.1 政策的引领 |
6.2.2 资金的支撑 |
6.2.3 制度的约束 |
6.2.4 目标的驱动 |
7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9)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法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价值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的研究价值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3 论文的创新与写作难点 |
1.3.1 论文的创新 |
1.3.2 论文的写作难点 |
1.4 论文的研究方法 |
第2章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法学基本原理 |
2.1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的界定 |
2.1.1 网络着作权以及网络作品 |
2.1.2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的表现形式 |
2.2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关系主体 |
2.2.1 网络内容提供者 |
2.2.2 网络服务的提供者 |
2.2.3 网络用户 |
2.3 网络环境下的着作权的基本特点 |
2.4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的内容 |
2.4.1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中的精神权利 |
2.4.2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中的经济权利 |
第3章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经济学基本原理 |
3.1 网络环境下一般知识产权保护的经济学原理 |
3.1.1 知识经济与网络对包括着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 |
3.1.2 经济效率、经济激励与包括着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 |
3.1.3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特殊复杂性及其经济效应 |
3.2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经济学分析的国际视角 |
3.2.1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变革下着作权保护的背景分析 |
3.2.2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经济学分析的价值 |
3.2.3 以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为背景的经济学分析 |
3.2.4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给一国带来的经济成本分析 |
第4章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 |
4.1 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概念 |
4.1.1 合理使用基本含义的界定 |
4.1.2 着作权合理使用的性质 |
4.1.3 着作权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分析 |
4.2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
4.2.1 网络环境对合理使用制度带来的挑战 |
4.2.2 网络环境下的新型使用方式与合理使用 |
4.3 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的利益平衡 |
4.3.1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 |
4.3.2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与公共利益保护的理性思考 |
4.3.3 完善网络环境下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建议 |
第5章 网络环境下计算机软件着作权保护的法经济学分析 |
5.1 网络环境下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表征 |
5.2 网络环境下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比较分析 |
5.2.1 网络环境下计算机软件的着作权保护模式 |
5.2.2 网络环境下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法保护模式 |
5.2.3 网络环境下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法保护模式 |
5.3 网络环境下我国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风险防范和利益平衡 |
5.3.1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防范的一般原理 |
5.3.2 网络环境下计算机软件盗版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在我国的实施 |
5.3.3 网络环境下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利益平衡不足与将来的制度选择 |
第6章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及其救济的法经济学分析 |
6.1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及具体表现 |
6.1.1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 |
6.1.2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 |
6.1.3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责任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
6.2 网络环境下我国着作权侵权救济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
6.2.1 立法语言模糊 |
6.2.2 侵权救济执法难度大 |
6.2.3 管辖权难以确定 |
6.2.4 侵权取证较为困难 |
6.2.5 侵权损害赔偿数额难以确定 |
6.3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救济的域外法比较分析 |
6.3.1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救济的美国经验 |
6.3.2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救济的欧盟经验 |
6.3.3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救济的日本经验 |
6.3.4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救济的国际条约相关规定 |
6.4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救济的完善建议 |
6.4.1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救济的立法建议 |
6.4.2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的执法救济 |
6.4.3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的司法救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与致谢 |
(10)试论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管理变革及其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一、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管理的变革 |
(一) 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 |
1. 管理体制。 |
2. 管理机制。 |
3. 管理模式。 |
(二) 管理对象、手段和服务方式 |
1. 管理对象。 |
2. 管理手段。 |
3. 服务方式。 |
(三) 管理理念 |
1. 文献管理、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 |
2. 公益性管理与产业化的管理理念。 |
3. 图书馆管理的价值取向。 |
二、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管理创新 |
(一)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管理创新的目的要求 |
(二)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 |
1. 管理思想上的创新。 |
2. 管理体制的创新。 |
3. 管理制度的创新。 |
4. 管理方法上的创新。 |
5. 管理人才智能的创新。 |
6. 服务模式的创新。 |
四、网络环境下的传统图书馆(论文参考文献)
- [1]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工作的转变[J]. 师美然. 兰台内外, 2021(34)
- [2]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问题研究 ——以公共领域保留为视角[D]. 刘艳花.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3]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研究[D]. 沈则君. 海南大学, 2019(06)
- [4]网络环境下着作权许可制度的困境与出路[D]. 陈佳俐. 华侨大学, 2019(01)
- [5]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搜寻行为评价体系构建研究[D]. 毛昕雅. 安徽大学, 2019(07)
- [6]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管理的创新探讨[J]. 安东霞. 智库时代, 2018(37)
- [7]网络环境下图书馆情报服务研究[J]. 寸淑梅,翁晓华.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18(06)
- [8]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创新研究[D]. 张晶晶. 东北农业大学, 2017(05)
- [9]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的法经济学分析[D]. 赵玥. 吉林大学, 2017(09)
- [10]试论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管理变革及其创新[J]. 金晚成.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5(02)
标签: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论文; 知识产权法院论文; 知识产权管理论文; 立法原则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