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南通市社会养老服务业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付晓萌[1](2020)在《增能视角下养老机构老年领袖研究 ——以D养老机构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机构进入了快速发展轨道。在新的时期如何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加速养老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成为社会工作研究的重要问题。本研究提出老年领袖这一概念,从养老机构的服务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探讨通过老年领袖建立养老机构与老年人良好的互动关系,提升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的路径。本研究以D养老机构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在梳理机构养老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分析了D养老机构传统管理下的服务问题,以及通过发展老年领袖的方式搭建机构与老年人沟通的平台的解决问题思路。本研究以增能理论为研究视角,探究了老年领袖的发现、选择过程,老年领袖的能力培育的过程和效果,以及老年领袖作用的发挥对养老机构、老年人以及社会工作者带来的影响。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社会工作者在老年领袖的能力培育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老年领袖影响力的提升与维护是养老机构与老年人建立和保持良好关系的关键,老年领袖专业能力的提升是提高老年人与养老机构沟通质量与效率的关键,老年领袖的培育与发展有助于养老机构的改革。并对增能理论在优势群体中的运用与老年领袖的代表性进行讨论。最后提出了若干建议。首先,应鼓励养老机构采取发展老年领袖的方式与老年人建立良好互动关系,采用老年领袖协助社会工作者的方法提升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推动养老机构改革与发展。其次,在发展老年领袖的同时应推进老年领袖的制度化,规范老年领袖的选择与退出机制,对其进行全方位的能力考核。最后,应加强社会工作者对老年领袖的能力培育的力度,对拥有不同能力倾向的老年领袖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得老年领袖的能力都能够在社会工作中进行获得充分运用。
汤君怡[2](2019)在《基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以南通市D乡镇为例》文中研究表明
任冬歌[3](2019)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精神生活问题研究 ——基于山东省泰安市的调查》文中认为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凸显,养老服务需求水平不断提升,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维系,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机构养老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对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支撑作用。但由于我国养老机构出现较晚,已有的实践发展中也存在着诸如供需矛盾突出、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特别是以往过穷日子的时间较长,老年人物质生活问题更容易得到关注,而精神生活问题却容易被忽视。然而,在我国居民收入增长较快,物质生活提升较大的今天和今后,老年人的关注点必由物质生活为主逐步转向精神生活为主。因此,养老机构老年人精神生活问题,尤其是其精神生活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也将成为理论与现实工作者关注的热点。本文以山东省泰安市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精神生活现状为研究对象,以提高泰安市养老机构老年人精神生活满意度为目的。在查阅文献、实地调研、走访专家的基础上,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福利多元主义等相关理论,从理论基础、相关情况分析、样本特征分析、满意度分析、对策建议5个方面,实证研究了泰安市养老机构老年人精神生活的相关问题。
李冰欣[4](2019)在《长春市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突出,老龄人口的急速增长使社会养老的负担随之加重。依照现阶段社会老龄人口发展趋势,如何提高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民办养老机构的作用从而满足养老服务需求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各种社会养老模式中,机构养老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以及养老需求的双重作用下,民办养老机构逐渐发展壮大,成为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程度上缓解了日趋增长的老龄人口与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为老年人家庭提供了更多的养老选择,也减轻了子女供养老人的压力。但是,部分民办养老机构还存在着诸如基础设施差、服务质量低、从业人员素质不足等问题,导致其在入住率上存在不均衡现象。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及访谈法,了解长春市市区内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状况,研究发现民办养老机构普遍在基础设施、医疗护理服务、管理及宣传等方面存在不足。运用回归分析法构建多元回归模型,对其入住率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通过对长春市32家民办养老机构以及264名老人的调查分析得出,长春市民办养老机构的入住率较低,护理服务、机构因素、环境位置因素、老年人因素、家庭因素、医疗条件以及政府资助等是影响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重要因素,其中护理服务是核心。基于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分析结果,从政府、民办养老机构以及社会三方面提出建议:一是加强政府主导作用,扩大资金补贴范围,提高政策优惠力度,完善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二是充分发挥民办养老机构能动性,优化养老机构护理服务供给职能。三是转变传统养老观念,同时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养老氛围。通过各方的努力以期为长春市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启示与帮助,缓解长春市人口老龄压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程秀建[5](2019)在《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作为财产权领域最根本的制度设计,各国都对土地制度作出了基于历史与国情的独特安排。我国独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既牵引着农村,又联结着城市,具有独特的制度品格。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成与完善,作为稀缺土地资源的宅基地的资产功能日益显现。建构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忽视了其经济属性,实践中宅基地利用效率低下与农民缺乏必要的财产性收入来源的矛盾凸显,严重制约了农村、农民的发展。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通过市场配置宅基地资源已成当下改革的必然进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在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下,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我国现行法上并无有关宅基地“资格权”的表述,为寻求中央政策文件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丰富内涵在法律上的妥善表达与实现,需要在我国现行法体系下,以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文件为目标导向,结合实践反馈的经验,建构“三权分置”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法权结构。本文分为三个模块,七章内容。全文以第四章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解读为联结,围绕坚持公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共享富民为价值导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法治创新这一主线展开论证。第一章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一般阐释。通过对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生成及演化溯源,系统地梳理了70余年来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迁历史。建国初期,在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指导下,新中国开展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为配合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国策,通过农业、农村向工业、城市提供原始积累。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与户籍制度双重管制下的城乡二元治理方式将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之上。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是一个系统的、综合的工程,承载着诸如居住、社会保障、财产、社会控制等复杂的功能。立基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之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具有强烈的公法色彩,在特定历史背景及社会环境下形成的宅基地使用权,拥有不同于传统大陆法系一般用益物权的独特秉性:在宅基地产权制度上,“两权分离”基础上形成“一宅两制”;在宅基地利用制度上,行政配置主导与市场配置辅助的双轨配置;在宅基地分配制度上,居住保障基础上构建了一户一宅、无偿分配、永久使用;在宅基地流转制度上,严格限制流转。正是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生成的复杂历史背景与承载的多重功能,决定了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意义以及改革的难度。第二章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实困境及原因分析。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构建于计划经济体系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已经部分完成其历史使命,并因逐渐固化成型的宅基地利用格局在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中的重要的作用,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得以延续至今。但是,“权能残缺”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已不能因应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甚至成为扼制农村振兴、阻碍农业发展、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实践中,宅基地利用效率低下、隐形流转的屡禁不止以及涉宅基地使用权交易的纠纷叠增,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面临重重困境,表现为既不能适应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要求,又无法达致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目标,且有逐步走向管理失控的风险。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时代的变迁。“后乡土社会”下农村社区封闭性与人口非流转性已打破。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所依托的“乡土社会”生活图景发生变迁。其二,功能的演化。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性功能凸显。此消彼长之间,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负载的居住及保障功能在市场经济冲击下逐渐减弱。其三,制度的供给。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由于立法价值偏差以及成文法的滞后性,造成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落后。第三章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路径。市场经济条件下,出于经济效益的要求,当代民法制度催生了对效率的追求。从“所有”到“利用”的物权观念发展,要求实现“物尽其用、物尽其利”。缺乏处分权能的宅基地使用权使得宅基地及农民房屋成为农民手中的“死产”。新型城镇化发展方略下,以乡村为面向的城市化进程需要对既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作出转变,应当更注重农民需要什么,而不是农民可以继续做什么。事实上,作为农民拥有的重要财产性权利,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助于农民实现财产性收入的实质增加。因此,推进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革对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缓解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以及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人地捆绑”的松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引发了制度功能的转变,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具备了实践可能性。虽然在理论上对于放活流转仍村争议,但多数学者已经提出,不宜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身份限制与宅基地使用权本身的物权属性予以混淆。严格限制农户处分宅基地的做法无异于是将所有的农民都视为“禁治产人”,与现代法律的“理性人”假设不相符。自2005年起,国家在天津等地先后开展了两轮的宅基地流转试点。通过对两轮改革试点的经验总结,得出如下结论:1.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革应坚持以公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共享富民为价值导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法治创新为主线。2.实施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三个前置性问题分别是宅基地应如何估值、改革应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以及如何理顺城乡关系。3.实施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三条不可突破的底线是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可变革、确保耕地红线不可突破以及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第四章为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解读。改革起于农村,源自实践。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革遵循了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惯常模式,即:自实践中自发探索到试点实践和政策先行,待成熟后以法律形式确认固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因实践需要而生成,从多年中央政策中关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连贯表达可见,其实质是农地“三权分置”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领域的延伸与扩展。经由语义逻辑对“分置”与“分离”的辨析,“分置”概念更符合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法律表达。通过对政策文本中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深刻意蕴的解读,可以发现“三权分置”改革的内在逻辑:落实集体所权为起点,保障农户的资格权是关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是落脚点及核心。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强化与落实集体所有权,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实现三方主体共享宅基地权利以及围绕宅基地建构权利,完善民法典权利体系等方面均具有重大意义。第五章为“三权分置”之下的集体所有权的立法表达。沿波溯源,我国集体所有权制度源于农村土地合作化运动。经过国家政治动员而迅速开展的农村土地合作化实践构建了独具中国特色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其建构之初主要作为一项社会变革工具而运行,并未明确区分集体所有制与集体所有权,直至物权法才第一次明确以“集体所有权”的表述方式将其与国家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相并列。通过对既有理念的检讨,集体所有权在性质上符合“新型总有说”理论,属于特殊的共同共有。通过对集体所有权在宪法与民法两个维度的考察,民法上的所权制度设计应在尊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进行,不应将公有制简单视为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而试图照搬西方的物权制度建构我国的农村土地法权体系。实践中,由于主体界定不明、权能残缺以及实现机制阙失造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弱化和虚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彰显了宅基地使用权“自物权化”的同时,极有可能因忽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集体所有权制度的时代功能,而对集体所有权产生新的冲击。因而,集体所有权的法制回应注意在以下三个层面展开:其一,明确集体所有权主体的二元性并将授予其特殊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其二,厘清集体所有权的特殊运行机制,完善其实现机制;其三,赋予集体所有权完整的权能,实现管理权能的回归。第六章为“三权分置”政策中资格权的法制因应。通过对实践及理论上关于宅基地资格权内涵及法律属性的梳理,指出成员权与用益物权两个视角下资格权可能的制度安排与妥适性,证成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属性为集体成员权。宅基地资格权的概念与表述仅在中央政策文件中以通俗用语载明,并无实体法上的意义。立法上仍坚守集体成员权的制度建构,而非创设新的宅基地资格权。物权法上的规范表达从“农民集体”到“本集体成员集体”的转变,意味着对农民集体成员权这种独具中国特色的民事权利的确认。集体成员权制度建构为集体土地利用困境提供制度依据,集体成员权是连接集体成员与成员集体的纽带。完善的集体成员权制度有利于集体所有权的实现与集体成员权益的保护,并能为成员集体内部秩序生发提供制度支撑。由于集体成员权与成员息息相关,具有明显的人法属性,已然溢出了传统民事权利的范围。因此,应将其作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纳入到民法典分则物权编之中。第七章为“三权分置”政策中使用权的法实现。分置的使用权是“三权分置”政策的落脚点,应当在现行法体系内作出妥适的规制。通过对“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实践样态分析,循着宅基地“资格权”属于成员权的权利内容的论证逻辑,分置后的使用权在性质上属于去除身份性的纯粹用益物权,从而在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领域形成“集体所有权+集体成员权(资格权)+宅基地使用权(分置后)”的权利结构。回归到政策本意对“三权分置”作进一步的检讨,“三权分置”后三权在法实现过程中实际表现为“四权”,分由三类权利主体享有,即“集体所有权+集体成员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其他社会主体)”。“三权分置”为宅基地使用权上市流转奠定了基础,但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全无风险。不容忽视的是,资本的嗜血性与农民对抗资本侵蚀能力的弱质性。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宅基地作为农民生产、生存保障的必要性依然存在且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中央政策文件亦不无警醒的提出放活应予“适度”,即以不损害集体所有权的实现为前提,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关键,严格落实一个“不得”和“两个严格”。否则,放活使用权将会遭遇集体所有权有被虚置、农民有居无处所以及使用权自身运行等诸多风险。财产只有进入市场才能实现,就农村发展而言,因其资源禀赋不同,并非均质化的世界,在放活土地使用权方面应作出区分,对不同的农村实际设定不同的管理目标。从宅基地分散、零碎的固有属性来看,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应扩展其经营性功能,以期实现宅基地的分散经营与规模利用又结合。农民房屋作为农民享有所有的权的重要财产,实现其财产性收益的核心是放活转让与抵押,变资产为资本。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直触农村土地制度核心。这是兴村振兴发展战略下国家为农村稳定、农业发展以及农民增收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因此,如何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内涵完整的映射到法律规范之中,将其转化为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具有实践操作性的法律制度以及这一法律制度的建构会对其他相关农地法律制度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均应给予密切的关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应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之上进行,以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三农”问题为依归,而非照搬西方物权理论追求理论上的纯粹与卓越。基于我国特有的产权制度,在历史的视野下寻求资格权及使用权在现有法律体系框架内的妥适表达,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能否落到实处的法制要求和条件。通过集体成员权制度建构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能够达成剥离宅基地使用权负载的身份属性与社会保障功能、实现了宅基地使用权完全用益物权化的使命。
闾志俊[6](2018)在《南通民办养老服务现状、问题及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服务产业,对构建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缓解社会养老压力、减轻政府负担方面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通过对南通市民办养老机构现状调查,发现其经营过程中存在着"硬件配置不够、医疗资源匮乏、人员素质欠佳、服务层次单一、品牌意识不强"等问题,从民办养老机构品牌创建的角度提出了"改善经营条件、加强内部管理、开展服务营销、实施医养结合"等创新发展的措施和对策。
薛功林[7](2017)在《如东县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所谓养老,就是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保障其正常生存,让老年人回归社会,并得到社会的尊重,从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看,养老就是要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的基本生活和安全感受。社区是基层村民或居民的自治组织,也是落实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基础平台,设有各种层次的职能管理和服务机构,管理社区各种事务,服务社区所有成员。在社区这个层面,老年人日常所需要的饮食起居、医疗救护、娱乐消费、文化教育等,总能够得到综合反映与体现。当前社会老龄化发展态势已趋于严峻,养老服务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诸多问题,养老政策制度存在缺陷,养老基础设施缺少投入,再加上专业养老服务人才紧缺,传统的养老服务已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因此,必须加快转变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式,推进社会养老服务结构性调整,进一步优化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本文选择从社区养老服务角度入手,对国内外养老模式特点、养老文献进行研究,分析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现代化建立的必要性,并结合对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如东县,提出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智能化的措施与建议,探导如何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后评估工作,以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安全感与生活获得感。在我国,“未富先老”情况严重,如何养老问题必须面临,探索建立和优化适合中国国情的社区养老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裴育,史梦昱[8](2017)在《江苏省公共养老服务改善与财政可持续发展研究》文中指出基于江苏省的历史数据预测"十三五"期间江苏各市老年人口数和按《江苏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指标实现养老服务改善后各市在公共养老服务领域的财政支出情况,并用DEA模型分别对2015年和2025年江苏各市的公共养老服务财政支出效率进行测算和预测,以此来衡量养老服务改善对政府财政可持续性产生的影响。研究发现:苏南城市在改善过程中,由于财政投入规模过大,可能对财政可持续性造成不利影响;而苏中、苏北城市则需要相对扩大规模,并且政府在整体财政投入过程中需要注重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财政可持续健康发展。
季晓芳,陈亮[9](2016)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南通的地位与提升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通过对沿江15座中心城市经济总体水平、产业结构、交通运输能力、人民生活水平和科技与教育水平五方面的对比分析,发现南通市对沿江其他城市的辐射能力有限、综合地位不高,进而深入研究制约南通提升地位的因素,并从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和加强科技创新三个方面提出了应对策略,以期南通能够抓住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的机遇,在"十三五"及今后更长的时期内取得更大的发展成就。
李秀明[10](2016)在《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的可行性、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研究目的本研究通过梳理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相关理论,总结分析国内外相关经验,以重庆市主城区为实证调研对象,对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的供需现状进行定量与定性研究。通过综合分析量表数据及访谈内容,探索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的可行性、问题及发展策略,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各相关主体提供参考依据。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资料来源:通过系统检索数据库,查阅相关书刊资料,检索搜索引擎收集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的相关文献、研究报告及信息;并通过政府卫生,财政,民政,统计等部委官方网站收集有关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年度报表等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通过统一编制的调查量表,访谈提纲对各样本区进行调研获取实证资料。共对重庆市6名卫生事业管理学、社会学、伦理学、经济学专家和卫生行政领导进行了专家访谈;对四家民营医院相关医务人员共计20名进行了深度访谈;在一家典型的民营医院医养结合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在渝中区、巴南区、九龙坡区和江北区向社区居民发放问卷420份,回收有效问卷400份,并对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方法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深度访谈法,专家访谈法,典型案例研究法,统计分析方法等研究结果(1)对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的基础理论研究进行了扩充,对国际、国内经验进行研究分析,总结出了可借鉴经验。(2)对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的供需现状进行定量统计和分析,对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的供需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并探讨了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的可行性。(3)对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4)结合调查地区的相关研究提出了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发展的对策建议。结论及政策建议通过对国内外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相关文献的研究、供需调查、专家的访谈、经验分析及典型案例的研究,分析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的可行性,发现民营医院医养结合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从而找出制约民营医院医养结合发展的因素,并从社会文化观念与理论层面,政策与制度层面,技术和资源层面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
二、对南通市社会养老服务业的调查与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南通市社会养老服务业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增能视角下养老机构老年领袖研究 ——以D养老机构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文献述评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核心概念与理论 |
一、老年领袖概念的界定 |
二、理论基础:增能理论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本文的创新点 |
第四节 研究案例 |
一、D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
二、D养老机构老年领袖组织概况 |
第三章 D养老机构老年领袖的需要与培育 |
第一节 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需要老年领袖 |
一、传统管理的服务问题 |
二、D养老机构发展老年领袖的可行性 |
第二节 老年领袖的培育 |
一、老年领袖的发现与选择 |
二、老年领袖的能力培育 |
第三节 老年领袖培育的成效 |
一、激发了老年领袖的参与热情 |
二、提升了老年领袖的专业能力 |
三、扩大了老年领袖的影响力 |
第四章 老年领袖的作用与问题 |
第一节 老年领袖的作用 |
一、协助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 |
二、帮助了养老机构 |
三、帮助老年人得到更好的服务 |
第二节 老年领袖培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选人不当无法发挥老年领袖作用 |
二、老年人对老年领袖的信任出现危机 |
三、老年领袖能力未得到全面施展 |
第三节 原因分析 |
一、社会工作者与老年人对老年领袖选择失误 |
二、缺乏老年领袖的选择与退出机制 |
三、忽视老年领袖影响力的维护 |
第四节 进一步培育和发挥老年领袖作用的建议 |
一、建立完善老年领袖的选择与退出机制 |
二、重视维护老年领袖影响力 |
三、拓展老年领袖的工作能力 |
第五章 结论、讨论与建议 |
第一节 简要的结论 |
一、社会工作者在老年领袖的培育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
二、提升和维护老年领袖的影响力是重点 |
三、专业能力的提升是培育老年领袖的关键 |
四、发展老年领袖有利于养老机构的改革 |
第二节 若干讨论 |
一、对增能理论在老年人优势群体中应用的讨论 |
二、对老年领袖代表性的讨论 |
第三节 若干建议 |
一、发展老年领袖推动养老机构的改革 |
二、推进养老机构老年领袖的制度化 |
三、强化社会工作者对老年领袖的能力培育 |
第四节 研究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访谈提纲 |
附录2 :D养老机构膳食管理委员会工作安排表 |
附录3 :D养老机构食材配送验收监督表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精神生活问题研究 ——基于山东省泰安市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
1.研究目的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3.研究评述 |
(三)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相关概念界定 |
(1)养老机构 |
(2)老年人生活质量 |
(3)养老机构老年人精神生活 |
2.理论基础 |
(1)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2)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四)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二、泰安市养老机构及老年人精神生活现状分析 |
(一)泰安市老年人口状况 |
(二)泰安市养老机构发展状况 |
1.养老机构总体发展趋势 |
2.养老机构类型及其特点 |
3.养老机构服务队伍状况 |
4.养老机构入住对象状况 |
5.养老机构政策补助及其资金来源 |
(三)泰安市养老机构老年人精神生活基本情况 |
1.数据来源 |
2.文化娱乐方面存在的问题 |
3.社会交往方面存在的问题 |
4.情感慰藉方面存在的问题 |
5.自我实现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三、泰安市养老机构老年人精神生活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一)样本特征分析 |
(二)泰安市养老机构老年人精神生活满意度分析 |
1.总体满意度分析 |
2.不同方面满意度分析 |
四、优化泰安市养老机构老年人精神生活的对策 |
(一)推进“医养结合”,改善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 |
(二)按需科学分类,发展个性化配套服务 |
(三)完善基础设施,鼓励引导老年人积极参加文娱活动 |
(四)提升文化素质,积极组织开办老年学习班 |
(五)弘扬爱老传统,充分发挥子女精神慰藉作用 |
五、研究结论及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4)长春市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机构养老 |
2.1.2 民办养老机构 |
2.1.3 养老机构入住率 |
2.2 理论基础 |
2.2.1 福利多元理论 |
2.2.2 非营利组织理论 |
2.2.3 需求层次理论 |
第3章 长春市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状况及入住率调查 |
3.1 推进长春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 |
3.2 长春市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状况 |
3.3 长春市民办养老机构的入住率调查 |
3.3.1 调查设计 |
3.3.2 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
3.3.3 入住率分析 |
第4章 长春市民办养老机构的入住率影响因素分析 |
4.1 调查方法及调查对象 |
4.1.1 调查方法 |
4.1.2 调查对象情况 |
4.2 影响入住率的因素分析 |
4.2.1 信度分析 |
4.2.2 因子分析 |
4.2.3 相关性分析 |
4.2.4 回归分析 |
4.2.5 回归结果的进一步讨论 |
第5章 提高长春市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对策探讨 |
5.1 加强政府主导作用 |
5.1.1 扩大资金补贴范围,提高政策优惠力度 |
5.1.2 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 |
5.2 发挥民办养老机构能动性 |
5.2.1 加强基础设施硬建设,完善医疗文娱软服务 |
5.2.2 加强宣传力度,丰富营销方式 |
5.2.3 提升管理水平,创新管理观念 |
5.3 扩大护理服务供给 |
5.4 转变传统养老观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第6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5)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进路 |
第一章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一般阐释 |
第一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源起 |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嬗变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演化发展趋势 |
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设定的历史背景回溯 |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功能及特性 |
一、宅基地使用权概念及特征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功能 |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属性 |
第二章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实困境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实困境 |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发展现状描绘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困境的原因分析 |
一、时代变迁: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的社会生活图景变迁 |
二、功能演化: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性功能凸显 |
三、供给不足: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供给不足 |
第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路径 |
第一节 现代化改造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的必要性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的可行性 |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理论研究的现状 |
一、宅基地使用权理论研究梳理 |
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理论争鸣 |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实践 |
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试点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改造的出路 |
第四章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解读 |
第一节 生成逻辑:源于实践的宅基地“三权分置” |
一、实践创新: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生成 |
二、语义逻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语言表达 |
第二节 语词转换:政策文本中的宅基地“三权分置” |
一、文本分析:政策文本中的宅基地“三权分置” |
二、冲击与回应: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现实意义 |
第三节 理论溯源: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理论基础 |
一、理论梳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理论依据 |
二、法权建构: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民法学基础 |
第五章 “三权分置”下集体所有权的立法表达 |
第一节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生成及性质 |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生成溯源 |
二、集体所有权属性的理论梳理 |
三、集体所有权属性的多维度思考 |
第二节 集体所有权的现实困境 |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的困境 |
二、“三权分置”对集体所有权的冲击 |
第三节 落实集体所有权的法制回应 |
一、明确集体所有权归属主体 |
二、完善集体所有权的实现机制 |
三、赋予集体所有权完整的权能 |
第六章 “三权分置”政策中资格权的法治因应 |
第一节 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属性 |
一、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认知 |
二、宅基地资格权的性质厘定 |
三、宅基地资格权是集体成员权表现形式 |
第二节 宅基地“三权分置”下的集体成员权表达 |
一、我国集体成员权制度的生成与性质 |
二、集体成员权的权能 |
三、作为成员权的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制回应 |
第七章 “三权分置”政策中使用权的法实现 |
第一节 “三权分置”视野下的宅基地“使用权” |
一、分置的使用权的法律属性 |
二、“三权分置”的四权实现 |
三、“三权分置”政策下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
第二节 使用权“适度放活”的实现路径 |
一、宅基地使用权“适度放活”的实现路径 |
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的实现路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6)南通民办养老服务现状、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背景 |
(一)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服务产业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 |
(二) 多元化养老需求需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创新经营观念 |
二、南通市民办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概况 |
(一) 机构总数及分布情况 |
(二) 服务模式及收费标准 |
(三) 入住群体及入住率 |
三、南通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硬件配置欠缺, 难以提供良好的养老环境 |
(二) 人员素质偏低, 难以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 |
(三) 服务层次单一, 难以满足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
(四) 医疗资源匮乏, 难以满足专业化医护服务需求 |
(五) 品牌意识不强, 难以树立公信力较强的机构形象 |
四、打造南通民办养老服务产业品牌的对策与建议 |
(一) 多渠道筹措资金, 改善机构经营条件 |
(二) 加强内部管理, 推进员工队伍专业化建设 |
(三) 开展市场调研, 以需求为导向开展个性化养老服务 |
(四) 实施“医养结合”, 满足老人专业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
(五) 强化服务营销观念, 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
(7)如东县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目的和方法 |
1.3 论文框架 |
第二章 国内外养老研究与文献综述 |
2.1 社区养老服务的概念界定 |
2.1.1 养老和社区 |
2.1.2 社区养老服务的内涵 |
2.2 国内外养老服务体系研究 |
2.2.1 国外养老模式 |
2.2.2 国内养老现状 |
2.2.3 养老服务文献综述 |
第三章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现代化分析 |
3.1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现代化的时代要求 |
3.2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现代化的设计与搭建 |
3.2.1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现代化的方向 |
3.2.2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现代化的组成 |
3.3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现代化的外部条件 |
3.3.1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现代化的迫切性 |
3.3.2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政策解读 |
3.4 国内外先进的社区养老服务智能化探索 |
3.4.1 智能化理念服务居家养老 |
3.4.2 社区养老服务智能化具备的特征 |
3.4.3 社区养老服务智能化的实施可能 |
3.5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分析 |
3.5.1 养老服务对象分析 |
3.5.2 政府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
3.5.3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模型设计 |
3.5.4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技术路径 |
第四章 如东县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现状与问题 |
4.1 如东县社会老龄化程度加剧 |
4.2 如东县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
4.3 如东县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存在问题 |
第五章 如东县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智能化改造 |
5.1 如东县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
5.1.1 发挥政府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
5.1.2 发挥市场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配置作用 |
5.1.3 发挥老年人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 |
5.2 加强对如东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人力资源的职业培训 |
5.3 如东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智能服务平台建设 |
5.3.1 智能化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的基础要求 |
5.3.2 智能化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改进措施 |
5.3.3 智能化养老服务的建设目标 |
第六章 建立如东县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后评估机制 |
6.1 后评估机制对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的必要性 |
6.2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后评估机制把握的准则 |
6.2.1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后评估 3W准则 |
6.2.2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后评估结果的运用 |
6.3 设置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后评估指标的原则 |
6.4 如东县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后评估机制的建立 |
6.4.1 群众满意度测评 |
6.4.2 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 |
6.4.3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评估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研究总结 |
7.2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江苏省公共养老服务改善与财政可持续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文献综述 |
二、研究设计 |
(一) 研究方法和模型设定 |
1. 马尔萨斯人口模型和回归分析 |
2. 公共养老服务费用测算 |
3. 数据包络分析DEA模型 |
(二) 样本选择和指标选取 |
1. 样本选择 |
2. 投入与产出指标的选取 |
3. 财政可持续性衡量指标的选取 |
4. 数据来源 |
三、计算结果与分析 |
四、政策建议 |
(一) 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二) 增加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 |
(三) 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能力 |
(四) 规范养老机构行为 |
(五) 加强苏中、苏北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
(六) 扩大养老服务资金筹措渠道 |
(七) 建立绩效考评制度 |
(10)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的可行性、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英汉缩略语名词对照 |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绪论 |
1 选题背景 |
2 研究目的 |
3 研究意义 |
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5 研究内容 |
6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主要概念及基本理论 |
1 主要概念 |
2 基本理论 |
第三章 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1 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的必要性 |
2 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需方的可行性研究 |
3 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供方的可行性研究 |
4 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政策可行性梳理 |
第四章 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1 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需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2 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供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 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保障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五章 对策及建议 |
1 社会文化方面的对策建议 |
2 制度及法律法规方面的对策建议 |
3 管理方面的对策建议 |
4 资金保障方面的对策建议 |
5 人才保障方面的对策建议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创新点及展望 |
1 主要研究结论 |
2 创新点 |
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件 |
文献综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四、对南通市社会养老服务业的调查与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增能视角下养老机构老年领袖研究 ——以D养老机构为例[D]. 付晓萌. 杭州师范大学, 2020(02)
- [2]基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以南通市D乡镇为例[D]. 汤君怡. 南京大学, 2019
- [3]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精神生活问题研究 ——基于山东省泰安市的调查[D]. 任冬歌.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19(01)
- [4]长春市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 李冰欣. 长春工业大学, 2019(03)
- [5]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究[D]. 程秀建.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6]南通民办养老服务现状、问题及对策[J]. 闾志俊.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02)
- [7]如东县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研究[D]. 薛功林. 南京邮电大学, 2017(03)
- [8]江苏省公共养老服务改善与财政可持续发展研究[J]. 裴育,史梦昱. 南京审计大学学报, 2017(03)
- [9]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南通的地位与提升研究[J]. 季晓芳,陈亮. 南通职业大学学报, 2016(02)
- [10]重庆市主城区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的可行性、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李秀明. 重庆医科大学, 2016(02)
标签:医养结合论文; 宅基地论文; 养老服务论文;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论文; 社区养老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