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体制转型期工程招投标理论与方法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陈唯[1](2020)在《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的外在因素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公共服务外包发轫于上世纪90年代,经过近30年的发展,公共服务外包制度越来越成熟和完善,并日益成为我国政府推行公共服务改革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以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工具。然而,公共服务外包在将市场力量引入公共服务供给领域时,也为权力干预市场提供了条件。近年来,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活动频发,严重浪费了社会资源、降低了外包质量和损害了政府形象,官员寻租成为了掣肘外包发展的棘手问题。然而在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问题的产生不仅仅是因为官员自身的主观趋利性,更是由于外包中存在种种客观因素才会让官员寻租可为、寻租能为和寻租敢为。因此,正确识别并消除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的外在客观因素对于破解官员寻租问题以实现公共服务外包制度的健康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寻租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为理论基础,在前期文献分析和理论指导下形成本文的价值判断并结合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的现状建立分析框架,从官员寻租的可为前提、能为条件和敢为结果三方面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在公共服务外包中存在构成官员寻租的权力因素、信息因素和风险因素。官员寻租的权力因素是指在公共服务外包中由于权力结构的失衡,外包官员手中具有集中的决策权和审批权,而由于权力行使者的主观趋利性和权力制约的客观缺失,权力异化成为追逐私利的工具,此时权力便提供了官员寻租的可为前提;信息因素是指在公共服务外包的委托代理流程中不可避免产生了政府与社会组织、政府与公众以及社会组织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而在信息不对称下信息优势资源会为官员寻租提供获取租金的资本条件和隐瞒条件,甚至在信息优势条件下官员的个人寻租会演变为部门集体化寻租,此时信息便产生了官员寻租的能为条件;风险因素是指在公共服务外包中由于制度的缺失,官员寻租被发现风险低、被发现后受到的惩处力度弱以及在外包项目高额的租金刺激下,这种“低风险和高收益”的寻租保障最终催化了官员寻租的敢为结果。最后,本文在结合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的典型案例后为规避寻租的权力因素、信息因素和风险因素提出了对策建议从而破解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的问题,以期实现我国公共服务外包的健康发展。
侯佳林[2](2019)在《Z市中央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中央越来越重视投资的作用,投资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高效的投资,如何达到收益的最大化一直是国家经济的重要课题,对此,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的政策,以发展经济为目标,推动了一系列的国家专项资金项目的建设项目,尤其是基础性设施的建设,每年投资金额达上千亿元。而如今投资规模的急剧扩大,给投资监管带来了新的考验。投资金额越来越大,项目数量越来越多,并且如今还面临着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对于中央投资项目的监管来说,则是越来越大的挑战。在我国未来的国民经济发展中,中央专项资金投资依然会在重点项目、行业中有不小的比重和投入,为了更好的发挥中央投资的积极推动和带领作用,就必须要加强对中央投资的监管力度和效益。当前我省Z市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并且处于核心城市群中,是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桥头堡,能否在中央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成效上取得突破将对Z市的总体国民经济带来深重的影响。本文针对Z市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监管的现状,以政府审计及公共管理理论为依据,运用了案例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和实地调查法对Z市的中央投资项目的具体工作展开了一系列调查研究,根据调研成果,认为Z市的中央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存在缺少对资金的全过程的监管,资金调配不协调等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缺少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各级部门信息沟通不够及时,团队专业水平不够高以及监管机制的运行不够通畅。本文针对这些问题及原因分析,从六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具体解决方案,包括对申报环节的严格把控,强调资金配比、概算调整的科学性、严格建立起完善完整的管理机制,以及加强团队的专业水平。通过本文的调查研究,期望能加强Z市对于中央投资项目的资金管控效率,提高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Z市的产业升级和优化以及国民经济的总体的提升。
刘刚[3](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认为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刘次琴[4](2019)在《转型期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增强,对公共体育服务需求越来越强烈。目前我国体育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公共体育服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矛盾。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体系,提高供给水平和效率是满足人民群众体育需求关键着力点,这必将有利于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和“健康中国建设”进程,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和国民素质。本研究以转型期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为研究对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吸收和借鉴当代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运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问卷调查、个案研究、数理统计等研究方法,梳理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理论渊源,探究社会转型时代背景下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和需求、多元主体发展现状,借鉴发达国家先进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经验,构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多元主体合作共赢的模式。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我国公共体育服务需求与日俱增呈现多样性发展趋势,不同阶层的人群、不同区域、城乡居民的需求不同,人民群众对居住的社区(村居)公共体育服务需求最迫切。(2)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有: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与浪费并存;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不均衡;整体水平不高、公众满意度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服务多样性需求与供给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的矛盾。(3)目前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呈多元发展趋势,包括政府、市场(营利组织)、社会(非营利组织、社区及个人)。政府和其它多元主体既是竞争又是合作的关系。(4)在将来较长的时间,政府依然是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关键角色,起主导作用。合作共赢的可能模式为:基于公众需求导向下的政府主导、市场、社会积极参与供给的合作供给模式。(5)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政府的工作重心将转向宏观调控、监督管理和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衡发展等;市场将趋向于发展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社会侧重于志愿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李瑞[5](2019)在《湖北省防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的历史沿革出发,从中梳理湖北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历史经验和教训,并通过实证性的研究方法对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腐败问题进行深入挖掘,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关键,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有效防止和治理腐败问题。本论文共有六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论述研究防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问题的背景、意义、学界研究综述以及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并对本文的主要观点和研究的创新点进行了简要的阐释。第二部分是相关概念及理论。对公共资源、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相关概念进行概括界定,从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理论、公共管理理论和权力制衡理论等方面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问题产生及防治进行理论阐述。第三部分是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探索与实践。通过对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历史沿革的梳理,提炼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历史变革中的实践经验和教训,期望从中总结出有益对策。第四部分是分析当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通过系统分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违纪违法情况,对具体案件进行实证分析,梳理总结相关案件所反映出的领导干部、市场主体和管理主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问题出发,深入剖析出法规制度不严密、监管机制不顺畅、市场主体不诚信、惩戒处罚不到位、管理水平不匹配等方面的原因,为本文的对策分析部分提供研究支持。第五部分是防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的对策建议。在系统分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的基础上,从规范统一市场建设、压实交易各方责任、加大惩戒力度、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水平、推进公开监督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对策。第六部分是结语。主要是对本文的研究进行总结,对研究的不足及改进进行展望,以期在后续的研究中在不断发展完善。
袁愿[6](2019)在《AH公司战略转型升级研究》文中提出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和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我国经济也己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而随着自动化、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和突破,传统制造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呼声此起彼伏、深入人心,制造型企业进行战略转型实践已是大势所趋。AH公司当前正处在内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之中,公司的资源与能力也与上市之前显着不同,为了应对新的竞争形势和抓住市场机遇,实现经营业绩的可持续增长,上市后的AH公司有必要着手开展战略转型与升级。本文以竞争战略理论、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企业动态能力理论为理论基础,借助PEST分析、波特五力模型等战略分析工具对AH公司的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得出企业面临的市场机遇与挑战。同时,研究了AH公司的战略转型影响因素与转型能力,分析了其战略转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通过SWOT、BCG矩阵分析了其在上市后的战略转型路径选择,即主要采取产业多元化、技术与服务的差异化战略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随后,梳理介绍了公司在公司层、业务层、职能层等三个层面的具体转型措施、保障手段与初步成效,最后提出了不足之处和对应的改进建议。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为AH公司的战略转型提供积极的指导作用,也为同类中小型企业的战略转型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吕永祥[7](2019)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当前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国家监察委员会面临着在腐败存量日益减少的情况下通过有效预防腐败来遏制腐败增量这一重要任务,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研究是一个兼具理论前沿性和实践重要性的研究议题。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以执政为民、秉公用权为目标的政党,她在使用公共权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增进社会公共福祉的同时,还必须同公权力腐败这种公权私用的现象作长期和坚决的斗争。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是我国反腐败战略的两大支柱,随着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国家政权对公权力腐败的成因和廉政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预防腐败在我国反腐败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成为我国反腐败的重要方针。预防腐败是比惩治腐败具有更高复杂性和前瞻性的反腐败战略,对反腐败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原本分散的预防腐败机构及其资源有效地整合起来,为国家监察委员会有效预防公权力腐败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如何结合自己的机构属性和职能设置来有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预防腐败战略,仍旧是摆在国家监察委员会这一新成立的国家反腐败机构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既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深化,也亟待从理论上加以研究和回应。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反腐败机构,预防公权力腐败是其一项重要任务。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理论逻辑是,通过消除公权力腐败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构成要件来切断公权力腐败行为的发生机制。基于此,本文在厘清公权力腐败和预防腐败等核心概念的基础上,借鉴制度预防腐败理论等国内外廉政理论资源,从“公共权力—腐败动机—腐败机会→腐败行为”这一解释公权力腐败发生机理的主流范式出发,结合我国反腐败政策文件对预防腐败战略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设置,尝试性地构建“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制度建设→预防腐败”这一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采取政策试点的改革方法,其政策运行过程先后经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政策试点、国家监察委员会试点的政策扩散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正式形成三个发展阶段。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标志性成果,对我国提升预防腐败的有效性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和之后的两种国家监察机关乃至两种预防腐败体系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提升预防腐败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整合分散的预防腐败职能,构建集中统一的预防腐败体系,对于我国更加有效地预防权力腐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预防腐败实践的角度看,国家监察委员会作为一个兼具预防腐败职能和惩治腐败职能的综合性国家反腐败机构,是我国预防腐败战略的主要执行者。随着预防腐败局、行政监察机关等原预防腐败机构被整合至国家监察委员会之中,国家监察委员会在我国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性更为凸显。国家监察委员会在贯彻执行我国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战略的同时,结合《监察法》赋予的对公职人员开展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等监察职能,形成了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三管齐下的预防腐败模式。机构是履行职能的载体,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履行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提出监察建议等监察职能都有相应的内设机构和外派机构作为支撑,意在通过开展预防性监督和发现性监督防范公共权力滥用,通过开展廉政教育抑制公职人员的腐败动机,通过制度建设减少公职人员的腐败机会,从而释放出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治理效能。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在承认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实践工作取得显着成效的同时,还应客观地看到,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国家监察委员会在预防公权力腐败时还会触及到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结合纪检监察机关的调研材料、相关统计数据等经验材料和理论分析来看,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履行预防腐败职能的过程中亟需解决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和运用监察建议推动被监督单位加强廉政制度建设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等问题。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国家监察委员会要将其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预防腐败的效能,就需要在借鉴中国香港等高度廉洁地区的预防腐败经验的基础上,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和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大目标,从多措并举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效性、构建主体协调、分类施教和高度参与的精细化廉政教育模式和积极运用监察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提升廉政制度质量及其执行力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预防腐败的有效性。虽然公权力腐败行为与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战略之间的较量和博弈将是一个长期的和复杂的过程,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和人大的领导之下,加强与其他预防腐败主体的协调配合,不断提升履行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监察建议三项预防腐败职能的有效性,综合运用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之间的互补效应,就能够在公权力腐败和预防腐败行动之间的长期博弈中不断取得胜利。
阳斌[8](2019)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已成为党、国家和社会的共识,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微观组成部分,其精神内涵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保持共性。乡村治理在治理价值上强调多元、合作、参与、法治、规范等多维追求,在治理目标上追求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意味着对传统的、行政主导的一元式权威治理模式进行变革,主张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建立一个多元主体协商、合作、互补的治理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包含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府等核心公共权威组织,也包含事实上参与乡村治理过程的内生或外来的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民间权威及广大人民群众等主体与力量,实现不同治理要素的良性互动,发挥多维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综合效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更具包容性的乡村建设合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则主要强调基层公共权威组织按照法治、透明、回应、责任、有效、廉洁、公正等价值追求进行改造与重塑,建立更为宽松的乡村治理外部环境,在开放与协商中实现乡村治理的民主性建设任务,以促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完成。本文采用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将乡村治理纳入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视野中考察。中国的社会性质决定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开始肩负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重任,“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双重建设目标成为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追求。对此,中国共产党围绕“耕者有其田”进行了漫长的革命探索,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政社合一”的国家整合治理模式逐渐形成,农村以整体的力量支持国家经济的复苏与发展,但“人民公社”的管控模式使农村发展逐渐失去生机与活力。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开始对建国后社会主义建设进行深刻的反思,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拉开了轰轰烈烈的改革开放序幕,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并以农村为突破点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于1982至1986连续5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涉及农村农业发展,在农村经济领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使长久束缚于土地的各种乡村资源逐渐激活,农村社会释放出巨大的经济潜力;在农村政治领域进行“乡政村治”治理探索,将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紧密结合,不断促进基层民主与基层治理向前发展,使广大农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并形成了一系列乡村治理思想。进入新世纪之后,特别是自2004年以来,党中央更是连续16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强调,必须把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有效解决作为新时期全党的工作重点,可见,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将乡村治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40余年的改革开放促使农村各方面事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治理成效的背后也面临诸多治理困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模式,使我国农村不可逆转的走向了现代化道路,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流动速度加快,农民参与分享城市收益的路径越来越广阔,农村与城市的联系更加紧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村外主体参与到乡村治理过程之中,使得乡村治理的主体、客体及环境等方面开始发生变化,农村原有的利益格局开始处于变化与流动之中,全国绝大多数村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同程度的衰败,农村基层治理出现诸多治理困境。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新时代乡村治理困境主要表现为乡村治理主体乏力,难以产生乡村治理合力;乡村治理资源消减,难以有效提供乡村治理的基础平台;基层公共权威组织治理手段策略化选择,难以回应乡村公共需求;乡村治理绩效徘徊不前,老百姓获得感不强;乡村利益格局持续分化,农村非均衡发展严重等。乡村治理困境的产生与“大国家、小社会”的社会形态紧密相关。从国家建构的现实运作逻辑看,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公共权威是推动乡村治理向前发展的动力引擎,但乡村社会内生活力的激发方式与程度明显不够,乡村社会的自治空间相对比较狭窄,而且,基层公共权威组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面临人、财、物缺失的现实难题,严重影响其治理水平,在诸多自上而下的考评体制中,基层公共组织的理性选择方式则是“策略化选择”与“非正式运转”,这势必导致基层治理过程中民主化程度偏低,进而影响基层公共组织的治理能力提升。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乡村治理过程中的群体分化已经产生,精英群体与普众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行为表现及价值追求开始差异化呈现,乡村精英寻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普通大众对土地更加眷恋。务工群体与务农群体参与乡村治理的态度也存在明显的区别,务工群体整体表现为对乡村社会事务的默然冷对,留守务农群体整体表现为对乡村公共事务的坚守。同时,中国农村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也严重影响乡村治理的整体推进,城郊农村在城市文明与乡村惯性的碰撞中滋生出诸多新问题需要智慧回应,远郊农村的特色农业发展需要走“一村一品”之路。因此,乡村转型进一步加剧了乡村治理的内生复杂性,探寻新时代乡村治理困境产生的缘由需要从宏观的视角对其加以综合认识。新时代乡村治理需要以马恩经典理论为指导,加快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既要从马恩经典理论中汲取营养,又要解决探索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这既是一个理论依其自身规定性的逻辑展开过程,又是一个理论付诸于实践的社会运动过程。马克思主义运用唯物史观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其关于乡村治理的相关思想,对于全面分析当代中国农村改革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探索新时代乡村治理转型的科学道路,促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等具有重大的启迪意义。本文在考察马恩关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农业规模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思想,列宁斯大林关于农业基础地位、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合作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等思想的基础之上,积极建构未来乡村治理的复合框架结构,力促乡村治理现代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我国正处于“民主国家”建构进程中,民主化建设已成为构建现代国家的必经环节。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需要加强基层公共权威主体的规范性建设,通过厘清基层公共组织的角色与定位,实现权责对应,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通过重新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破除基层治理传统行政模式的单维弊端,不断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积极构建“政党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参与、社会协同”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乡村治理联动机制,形成乡村治理合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不同治理要素的良性互动,发挥多维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综合效用,在开放与协商中实现治理过程的民主性建设目标。
史煜[9](2019)在《影像记忆中的20世纪西安明城区建筑特征演变研究》文中指出自鸦片战争遭遇西方武力冲击,中国渐从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延续千年的传统建筑体系从沿海至内陆城市渐次发生近现代化演变。西安作为中国内陆传统城市典型代表与华夏文化生发繁荣之地,经历了20世纪来持续变革求新以及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的转变,在取得城市现代化建设巨大成就同时,也面临因明城区大片历史街区建筑消失与城市记忆难以承续的现状。在当前中国城市建设从经济指标“量”的扩张转向历史文化与环境生态“质”的彰显之际,学界对西安都城时代的关注逐步转向对城市近现代发展变迁的研究。鉴于建筑是城市最基本的物质组成,本文选择以20世纪来西安明城区不同时段所生发新建筑作为中西文化碰撞交融的具体产物,以西安从传统向近现代城市的发展历史为线索,利用影像文本“客观纪实性”功能再现建筑形态特征,呈现与解析明城区建筑演进历程,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以及再塑古城历史文化风貌的探索实践提供借鉴。首先,立足影像与建筑文化研究方向,将建筑影像与历史文本相结合作为还原城市记忆的基本载体,在以人为主体、建筑为客体所形成的城市记忆框架中,以西安明城区建筑发展历史为线索,搜集整合20世纪来(1900-2010)不同历史时期典型的建筑影像文本,将其置于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的时空背景中进行分期、分类及演变研究。其次,以建筑学、城市规划学与历史地理学等学科在西安城市建筑方面的相关研究成果为参照,将清末(1900-1911)、民国(1912-1949)与共和国(1949-2010)三个典型时期建筑影像文本进行分类对比,以“图文”互证方式还原西安明城区建筑发展演变历程,借助图像学与现象学等研究方法进行解读,揭示演变特征、规律及综合动因。再次,利用凯文·林奇“城市意象五要素”(道路、边缘、区域、节点、地标)作为体验与认知城市的一种方法,对应分析20世纪不同时段西安城市代表性建筑,尝试还原与建构近现代西安城市记忆。近现代西安传统建筑是顺应时代发展与社会现实需求,从“模仿搬用”到“选择吸收”西方先进建筑形式与技术的演进历程,展现了不同历史阶段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市主体审美与价值观的转变,也是传统建筑体系融合西方文化不断做出权衡与选择的实践过程。以城市记忆的“整体性、时代性、延续性与建构性”为原则,对20世纪以来西安明城区建筑状况进行分析、归纳与总结:(1)“体用”原则上中西“折衷”建筑特征的延续性在西安城市近现代化转型历程中,城市发展渐从传统社会的闭守走向近现代的开放,在继承传统建筑文化“体”对西方建筑形式、材料、结构等因素“用”的基础上,传统建筑主体地位逐步被削弱而日趋式微。是在政治与军事因素主导下,从清末“洋风”模仿建筑到民国以不同程度的中西“折衷”特征为主、兼有少量几何形式特征工业化建筑,经历共和国初期“苏化”因素影响,又从单一国家性建筑逐步走向现代化探索与多元化发展历程,建筑是“自上而下”非自然发展路径,以“局部-整体-简化-创新”不同程度中西“折衷”建筑特征的渐变为其发展规律。(2)传统建筑文化承续及创新的矛盾性与表面性作为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的西北区域重镇与传统内陆城市,近代“洋风”模仿、中西“折衷”建筑到建国10周年经典的“传统”复兴建筑,在改革开放后1990-2010年代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以房地产商业开发与以旧城拆迁改造为手段的城市化建设,带来明城区商业化、功能化的大尺度的现代建筑在明城墙内外无序耸立,因其与西安历史文化缺乏关联而影响古城整体建筑风貌。近年来,西安明城区依旧以在建筑上附加传统元素与佩戴仿古头饰屋顶作为体现古都风貌的手法,令人深感传统建筑传承与创新层面缺乏文化关联呈现出的矛盾心态与形式的表面性。(3)城市建筑演变缺乏历史文化承续性与整体观伴随20世纪以来西安城市建筑特征近现代化演变历程,西安明城区多数历史街区风貌逐步被科技文明所打造的功能化、商业化与符号化的新建筑所替代与消解,建筑景观的汰换更新导致历史特色被抹除失去城市记忆载体,而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也在加速城市记忆的缺失,不利于获得古城西安作为精神家园应有的历史文化认同感与归属感。基于城市记忆与建筑影像的互动同构关系再现西安明城区建筑特征演变历程,省察急躁功利的赶超式与风貌式城市建设行为,汲取东西方城市近现代化发展正反经验,以期在健全城市建设评估与民众参与的监督管控机制,重拾城市文化自信、再塑城市历史风貌,将西安建成生态宜居的家园,肩负起“国家文化形象”的城市职能与使命。
马冉[10](2019)在《政务营商环境研究 ——基于企业需求的视角》文中研究指明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要“着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营商环境分为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等四个大类。其中,政务营商环境指的是制约企业达到其最高生产率的政府服务能力及水平的总和。2019年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关键所在”,因此将其列入2019年政府十项重点工作之一。政务营商环境的优化,有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政商关系规范化,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地区经济发展质量,以及增强国家竞争力。更重要的是,政务营商环境的优化还能通过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建立起安全、高效益、高质量、可持续的财源体系,有力支撑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研究从企业需求的角度如何定义、分析、评价和优化政务营商环境。首先,从营商环境、政务营商环境问题的由来、发展及概念内涵外延的辨析入手,厘清了政务营商环境的内涵和特征,并通过文献的评述和理论的回顾与运用奠定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其次,基于现阶段政务营商环境相关研究存在着整体水平不佳、质量良莠不齐的情况,本文运用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数据进行了理论抽样,在达成理论饱和的基础上,通过三级编码形成了政务营商环境研究的分析框架。之后,运用有监督的机器学习方法,从“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全体留言数据中筛选出政务营商环境相关留言,并运用构建的分析框架对文本数据进行了分类和分析,最终对我国企业在政务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需求偏好形成了整体的认识。再次,基于政务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改进政府服务、提升政府效能所具有的价值导向和评价工具的意义,本文尝试着构建了政务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之后,运用层次分析法对指标体系进行了赋权,并收集了国内地级以上城市的数据,据此来计算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指数,并分析了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的主要特点和我国地方政府在构建政务营商环境方面的主要问题。最后,在综合前述分析的基础上,以服务型政府理论为指导,提出了优化我国政务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改进和优化政务营商环境提供理论支撑和工具选择。通过上述研究,本文发现,企业对政务营商环境的主要诉求包括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充足的现金流与完善的产权保护、有效的政策落实、完备的基础设施与优质的生产要素、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等。但是,政府服务理念转变滞后、服务内容不清晰、服务能力不足、服务制度不健全、服务流程不合理、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企业的需求没有得到有效的满足。要想建立起需求识别有效、服务职能合理、服务能力良好、服务供给优质的政务营商环境,政府需要从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设施、服务制度、服务流程、服务供给、评价标准、激励机制等八个方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并运用合理科学的政务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来评估和指导政务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本文运用经济学的视角与方法研究了一个公共政策问题,并将这个问题置于保障财政可持续发展的背景和逻辑中,即本文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具有跨学科和综合性特点。此外,本文以政务营商环境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了企业对政务营商环境的需求偏好,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政务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测算了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指数、提出了优化政务营商环境的有效路径,这既有助于该领域理论研究的扩展和深化,也希望能够对政府营商环境建设的实际工作提供政策工具和理论指导。
二、经济体制转型期工程招投标理论与方法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经济体制转型期工程招投标理论与方法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的外在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领域 |
1.1.2 研究背景 |
1.1.3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综述 |
1.2.1 研究前沿总述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研究现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意义 |
1.5.1 理论意义 |
1.5.2 现实意义 |
1.6 研究创新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基本理论 |
2.1.1 寻租理论 |
2.1.2 委托代理理论 |
2.1.3 公共选择理论 |
2.2 理论契合 |
2.2.1 以寻租理论分析政府官员权力寻租行为 |
2.2.2 以委托代理理论分析外包的委托代理链 |
2.2.3 以公共选择理论分析外包官员行为选择 |
2.3 理论假设 |
2.3.1 公共服务外包中存在官员权力寻租 |
2.3.2 外包委托代理中存在官员寻租条件 |
2.3.3 官员最终寻租选择的收益大于风险 |
第三章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现状和外在因素 |
3.1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现状 |
3.1.1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的发展历史概况 |
3.1.2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现状 |
3.1.3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危害 |
3.2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行为分析 |
3.2.1 寻租的可为分析:官员寻租的动机萌发 |
3.2.2 寻租的能为分析:官员寻租的条件选择 |
3.2.3 寻租的敢为分析:官员寻租的风险收益 |
3.3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的外在因素 |
3.3.1 权力因素:权力的异化形成寻租可为前提 |
3.3.2 信息因素:信息不对称产生寻租能为条件 |
3.3.3 风险因素:低风险成本诱发寻租敢为结果 |
第四章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的权力因素分析 |
4.1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权力因素的表现 |
4.1.1 权力结构:外包主体的权力分布 |
4.1.2 权力失衡:高度集中的外包权力 |
4.1.3 权力异化:外包官员的权力寻租 |
4.2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权力因素对官员寻租的影响 |
4.2.1 权力主体的主观趋利诱发寻租动机 |
4.2.2 权力制约的客观缺失提供寻租空间 |
4.3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权力因素的规避 |
4.3.1 加强外包官员的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 |
4.3.2 完善公共服务外包法律加强权力规制 |
4.3.3 改革外包项目审批制度推动简政放权 |
第五章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的信息因素分析 |
5.1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信息因素的表现 |
5.1.1 外包委托代理中政府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不对称 |
5.1.2 外包委托代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信息不对称 |
5.1.3 外包委托代理中公众与社会组织的信息不对称 |
5.2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信息因素对官员寻租的影响 |
5.2.1 信息资源成为换取租金的资本条件 |
5.2.2 信息壁垒成为官员寻租的掩饰条件 |
5.2.3 信息优势条件下官员寻租的集体化 |
5.3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信息因素的规避 |
5.3.1 加强对公共服务外包主体的角色认知教育 |
5.3.2 完善外包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
5.3.3 畅通外包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传递效率 |
第六章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的风险因素分析 |
6.1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风险因素的表现 |
6.1.1 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的博弈选择 |
6.1.2 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收益与风险 |
6.2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风险因素对官员寻租的影响 |
6.2.1 外包官员寻租被发现风险低 |
6.2.2 外包官员寻租被惩处力度弱 |
6.2.3 低风险高暴利下的寻租敢为 |
6.3 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风险因素的规避 |
6.3.1 健全多元化的公共服务外包监管机制 |
6.3.2 完善公共服务外包的第三方评估体系 |
6.3.3 强化寻租惩处力度和官员的物质保障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2)Z市中央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总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监管的制度研究 |
1.2.2 关于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研究 |
1.2.3 关于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监管的对策研究 |
1.2.4 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基本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中央投资项目 |
2.1.2 财政资金监管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政府预算管理理论 |
2.2.2 公共权力与委托代理理论 |
2.2.3 政府绩效审计理论 |
第三章 Z市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监管现状 |
3.1 Z市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监管的流程 |
3.2 Z市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监管体系 |
3.3 Z市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监管的模式 |
3.4 Z市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监管的制度 |
3.4.1 计划管理及决策制度 |
3.4.2 资金的概算管理制度 |
3.4.3 惩处制度 |
第四章 Z市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Z市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1 项目前期资金计划控制薄弱 |
4.1.2 资金使用跟踪管理力度不足 |
4.1.3 项目间资金调配存在冲突 |
4.1.4 资金监管体系运行不流畅 |
4.2 Z市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缺少具有针对性的投资计划 |
4.2.2 基层单位约束力较弱 |
4.2.3 监管工作不到位 |
4.2.4 专业技术水平不高 |
4.2.5 缺少高效的信息化监管工具 |
第五章 加强Z市项目资金监管的具体方案 |
5.1 实施目标 |
5.2 实施原则 |
5.3 具体措施 |
5.3.1 计划资金配比突出重点 |
5.3.2 项目申报环节严格把关 |
5.3.3 严格规范概算调整 |
5.3.4 建立监管全过程长效机制 |
5.3.5 严格执纪问责 |
5.3.6 信息化及人才队伍建设 |
5.4 预期成果及保障措施 |
5.4.1 预期成果 |
5.4.2 保障措施 |
第六章 总结 |
6.1 结论 |
6.2 研究的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4)转型期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研究综述 |
1.2.2 国内有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对象、研究方法、论文设计与思路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方法 |
1.3.3 论文设计与思路 |
2 理论渊源: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供给的内在机理 |
2.1 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供给的内在要求 |
2.1.1 公共体育服务的相关概念 |
2.1.2 公共体育服务的基本特征 |
2.1.3 公共体育服务的分类 |
2.1.4 公共体育服务内容 |
2.2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理论支撑 |
2.2.1 公共管理学相关理论 |
2.2.2 经济学相关理论 |
2.2.3 中国共产党的为人民服务思想体系 |
3 社会转型: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供给的时代背景 |
3.1 政府职能转变 |
3.1.1 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手段 |
3.1.2 服务型政府建设 |
3.2 经济体制转型 |
3.2.1 市场化改革 |
3.2.2 经济结构发生变化 |
3.3 文化体制转型 |
3.3.1 文化体制改革 |
3.3.2 文明法治社会逐步完善 |
3.3.3 休闲文化时代的到来 |
4 现状剖析: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需调研 |
4.1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现状 |
4.1.1 公共体育服务相关法律法规 |
4.1.2 参与体育运动积极性 |
4.1.3 体育场地供给情况 |
4.1.4 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情况 |
4.1.5 社会体育指导员供给 |
4.1.6 公共体育服务经费投入 |
4.2 公众对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调查 |
4.3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现状 |
4.4 不同区域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探析 |
4.4.1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
4.4.2 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
4.4.3 湖南省衡南县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
4.5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 |
4.5.1 政府供给存在的问题 |
4.5.2 市场供给存在的缺陷 |
4.5.3 第三部门供给面临的困难 |
4.5.4 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不足 |
5 多元主体: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改革的必然选择 |
5.1 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主体供给的优势 |
5.2 公共体育服务的多元供给主体 |
5.2.1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之一——政府 |
5.2.2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之二——市场 |
5.2.3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之三——社会 |
5.3 .国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及其启示 |
5.3.1 国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 |
5.3.2 国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发展的启示 |
6 合作共赢: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供给的模式构建 |
6.1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可能模式 |
6.1.1 政府为主的合作供给模式 |
6.1.2 市场为主的合作供给模式 |
6.1.3 社会为主的合作供给模式 |
6.1.4 社区自治型供给模式 |
6.2 构建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主体合作关系 |
6.2.1 主导与被主导关系 |
6.2.2 相互竞争的关系 |
6.2.3 相互合作的关系 |
6.3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优化选择 |
6.3.1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优化机制 |
6.3.2 强化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主体供给中政府的责任 |
7 政策建议: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供给的实施方略 |
7.1 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 |
7.1.1 转变政府职能,激励与支持公共体育服务合作供给 |
7.1.2 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
7.2 构建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 |
7.2.1 转变观念,政府统包统揽转变为多元主体合作供给 |
7.2.2 明确主体责任,规范政府与其他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 |
7.2.3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供给 |
7.2.4 推进多元主体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
7.3 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制度保障建设 |
7.3.1 制定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相关法律与配套制度 |
7.3.2 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
7.3.3 强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监督机制 |
8 结论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创新与不足 |
8.2.1 研究创新 |
8.2.2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致谢 |
(5)湖北省防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 |
2.1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相关概念 |
2.1.1 公共资源 |
2.1.2 公共资源交易 |
2.1.3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
2.2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相关理论 |
2.2.1 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倡廉理论 |
2.2.2 公共管理理论 |
2.2.3 权力制衡理论 |
第3章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探索与实践 |
3.1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的发展历程 |
3.1.1 成套设备招标阶段(1959 年至1992 年) |
3.1.2 分散招标到集中管理阶段(1992 年至2007 年) |
3.1.3 综合监管不断深化阶段(2007 至今) |
第4章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与原因分析 |
4.1 腐败问题主要表现 |
4.1.1 领导干部权力干预,出现规避招标 |
4.1.2 市场主体各方串通,围标串标 |
4.1.3 评标专家素养不高,违规评标 |
4.2 原因分析 |
4.2.1 法规制度不严密 |
4.2.2 监管合力不强大 |
4.2.3 市场主体不诚信 |
4.2.4 惩戒处罚不到位 |
4.2.5 管理水平不匹配 |
第5章 防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的对策 |
5.1 规范统一市场建设 |
5.1.1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
5.1.2 形成统一的有形市场 |
5.1.3 进一步拓展进场交易范围 |
5.2 压实交易各方责任 |
5.2.1 强化业主责任 |
5.2.2 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
5.2.3 强化评委责任 |
5.3 加大惩戒力度 |
5.3.1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
5.3.2 构建快速查处机制 |
5.4 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水平 |
5.4.1 健全信息管理系统 |
5.4.2 健全电子招投标系统 |
5.4.3 健全智能监控系统 |
5.5 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监督 |
5.5.1 推进交易过程公开监督 |
5.5.2 推进工程施工公开监督 |
第6章 结语 |
6.1 本文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及改进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和论文 |
(6)AH公司战略转型升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思路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国内外战略转型研究综述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概况 |
第二节 研究述评 |
第三章 战略转型基础理论与分析工具 |
第一节 战略转型相关概念 |
一、战略转型的定义 |
二、战略转型的分类 |
三、战略转型的动因与阻力 |
四、战略转型能力概念及其结构模型 |
第二节 基础理论 |
一、竞争战略理论 |
二、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
三、企业动态能力理论 |
第三节 分析工具 |
一、PEST分析法 |
二、波特五力模型 |
三、SWOT矩阵 |
四、BCG矩阵 |
第四章 AH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分析 |
第一节 AH公司介绍 |
一、AH公司基本情况 |
二、AH公司发展历程 |
三、AH公司战略转型前的发展战略 |
第二节 AH公司外部环境分析 |
一、宏观环境分析 |
二、产业环境分析 |
第三节 AH公司内部环境分析 |
一、AH公司资源分析 |
二、AH公司能力分析 |
三、AH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
第五章 AH公司战略转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AH公司战略转型的必要性分析 |
一、外部驱动因素 |
二、内部驱动因素 |
三、AH公司战略转型的必要性 |
第二节 AH公司战略转型阻力分析 |
一、惯例阻力 |
二、员工阻力 |
三、技术阻力 |
第三节 AH公司战略转型能力分析 |
一、环境识别能力 |
二、资源整合能力 |
三、管理控制能力 |
四、持续创新能力 |
第六章 AH公司战略转型的选择与实施 |
第一节 AH公司战略转型选择 |
一、AH公司生命周期分析 |
二、AH公司SWOT分析 |
三、AH公司BCG矩阵分析 |
第二节 AH公司战略转型方案制订 |
一、使命、愿景与价值观 |
二、总体战略 |
三、战略发展重点 |
四、战略实施路径 |
第三节 AH公司战略转型实施 |
一、公司层战略转型措施 |
二、业务层战略转型措施 |
三、职能层战略转型措施 |
四、AH公司战略转型演变过程 |
第七章 AH公司战略转型的保障措施 |
第一节 组织结构改革 |
第二节 管理机制优化 |
第三节 人力资源保障 |
第四节 研发投入加大 |
第八章 AH公司战略转型的初步成效、不足与建议 |
第一节 初步成效 |
一、经营效益持续增长 |
二、技术实力得到明显提高 |
三、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
四、组织协作能力提高 |
五、企业资源实现初步共享 |
六、企业品牌效应初现 |
第二节 存在的不足 |
一、管理机制仍需改进 |
二、企业文化建设需要加强 |
三、协同创新较为缺乏 |
四、人力资源压力凸显 |
第三节 改进建议 |
一、加强持续创新能力培养 |
二、重视人才培育与梯队建设 |
三、提高战略信息管理能力 |
四、持续推动管理机制革新 |
五、深入开展企业文化建设 |
第九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价值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相关研究 |
(二)预防腐败相关研究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与预防腐败交叉性研究 |
三、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结构 |
四、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可能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的厘定 |
(一)腐败与公权力腐败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与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 |
(三)预防腐败与惩治腐败 |
二、理论基础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理论 |
(二)权力监督与制约理论 |
(三)制度预防腐败理论 |
三、理论分析框架 |
(一)切断公权力腐败发生链条:预防腐败的理论逻辑 |
(二)权力—动机—机会→腐败行为:公权力腐败发生机理 |
(三)监督—教育—制度→预防腐败: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分析框架 第二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及其对预防腐败的积极作用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政策试点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试点的政策扩散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正式形成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对预防腐败的积极作用 |
(一)提升预防腐败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
(二)整合分散的预防腐败职能 |
(三)构建集中统一的预防腐败体系 第三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职能设置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监督职能 |
(一)监督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能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监督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三)以事前监督防范公权力滥用:权力监督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廉政教育职能 |
(一)廉政教育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廉政教育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三)以廉政教育抑制腐败动机:廉政教育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监察建议职能 |
(一)监察建议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建议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三)以制度建设减少腐败机会:监察建议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第四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履行预防腐败职能亟需解决的问题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 |
(一)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的表现 |
(二)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的原因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 |
(一)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的表现 |
(二)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的效果不够理想的原因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 |
(一)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的表现 |
(二)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的原因 第五章 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有效性的实践路径 |
一、多措并举提升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效性 |
(一)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和考察权限 |
(二)提高国家监察委员会财政经费供给的独立性 |
(三)保障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
二、构建主体协调、分类施教与高度参与的精细化廉政教育模式 |
(一)加强对廉政教育主体的内部整合与外部协调 |
(二)对不同类型的廉政教育对象分类施教 |
(三)以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对象的参与度 |
三、运用监察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提高廉政制度质量及其执行力 |
(一)以科学化的监察建议帮助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弥补制度缺陷 |
(二)将制度执行不力作为提出监察建议的一种主要情形 |
(三)逐步运用监察建议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后记 |
(8)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研究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1.2.2 国外关于乡村治理的研究 |
1.3 研究的基本思路、重难点和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重点和难点 |
1.3.3 研究创新点 |
1.3.4 研究方法 |
1.4 相关概念界定 |
1.4.1 治理 |
1.4.2 乡村治理 |
第2章 马克思主义关于乡村治理的理论渊源 |
2.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乡村治理的相关思想 |
2.1.1 关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的思想 |
2.1.2 关于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思想 |
2.1.3 关于农业规模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思想 |
2.1.4 关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思想 |
2.2 列宁、斯大林关于乡村治理的相关思想 |
2.2.1 关于农业基础地位的思想 |
2.2.2 关于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想 |
2.2.3 关于通过合作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思想 |
2.2.4 关于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思想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思想的探索发展 |
3.1 中国共产党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乡村建设思想 |
3.1.1 以“耕者有其田”为目标的乡村探索思想 |
3.1.2 “政社合一”背景下的乡村治理整合思想 |
3.2 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思想 |
3.2.1 邓小平农村农业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思想 |
3.2.2 “三个代表”引领下的农村建设思想 |
3.2.3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新农村建设相关思想 |
3.2.4 习近平乡村振兴相关思想 |
3.3 中国共产党加强乡村治理取得的成效 |
3.3.1 乡村治理领导地位得以巩固 |
3.3.2 乡村治理依靠力量得以凝聚 |
3.3.3 乡村治理物质基础得以夯实 |
3.3.4 乡村治理外部条件得以保障 |
3.3.5 乡村治理建设热情得以激发 |
第4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困境分析 |
4.1 乡村治理主体的乏力共生 |
4.1.1 村内外居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融合困境 |
4.1.2 村干部亲“政务”疏“村务”的身份冲突 |
4.1.3 基层政权参与乡村治理的角色错位 |
4.2 乡村治理资源的张力运转 |
4.2.1 乡村治理财力整体匮乏 |
4.2.2 乡村治理项目非专项运行 |
4.2.3 乡村土地资源非集约利用 |
4.3 乡村治理手段的策略化选择 |
4.3.1 乡镇掌控基层民主意图时有突显 |
4.3.2 乡村治理文牍主义偶有蔓延 |
4.3.3 乡村干部维稳追求单维可控 |
4.4 乡村治理绩效的离散趋向 |
4.4.1 乡村公共产品自主供给低效 |
4.4.2 乡村公共文化原子化呈现 |
4.4.3 乡村共同体凝聚力下降 |
4.5 乡村利益格局的持续分化 |
4.5.1 村民利益分配非均衡发展 |
4.5.2 乡村利益主体持续动态博弈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困境之缘由阐释 |
5.1 现代国家建构视阈下的乡村治理张力缘由 |
5.1.1 现代国家建构背景下的整合与释放 |
5.1.2 冲突与博弈:乡村治理的国家建构张力 |
5.1.3 缺失与紧张:基层政权的“非正式运转”逻辑 |
5.2 社会分化视阈下的乡村治理群体分层影响 |
5.2.1 改革开放后乡村治理群体的非充分发展 |
5.2.2 精英与能人:乡村治理过程中的理性小农 |
5.2.3 普众与老弱:乡村治理过程中的边缘群体 |
5.3 社会化小农视阈下的乡村治理态度影响维度 |
5.3.1 社会交互进程中的小农货币约束 |
5.3.2 进城与务工:乡村公共事务无暇关注 |
5.3.3 留守与务农:乡村振兴的中坚守望 |
5.4 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村治理场域影响维度 |
5.4.1 中国城乡融合发展历程 |
5.4.2 近郊农村:城市冲击与乡村惯性的张力场域 |
5.4.3 远郊农村:传统种植与特色农业的本色使命 |
第6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体制创新路径 |
6.1 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的框架建构 |
6.1.1 确立乡村治理的振兴愿景 |
6.1.2 探索乡村治理的自治路径 |
6.1.3 健全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 |
6.1.4 挖掘乡村治理的德治内核 |
6.2 基层党组织统领乡村治理的地位强化 |
6.2.1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乡村经济建设的引领者 |
6.2.2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政治发展的推动者 |
6.2.3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乡村和谐社会的护航者 |
6.2.4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美丽乡村的建设者 |
6.2.5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促进者 |
6.3 基层政府主导乡村治理的职能完善 |
6.3.1 基层政府职能的时代型塑 |
6.3.2 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的高效提升 |
6.3.3 “乡政”与“村治”指导关系的理顺 |
6.4 市场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资源延伸 |
6.4.1 农村资源要素的市场蝶变 |
6.4.2 市场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平台搭建 |
6.4.3 积极构建市场导向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
6.5 民间社会组织协同乡村治理的活力释放 |
6.5.1 民间社会组织与基层权威系统的双维均衡 |
6.5.2 民间社会规范与正统制度体系的治理包容 |
6.5.3 民间社会组织促进乡村治理的空间延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
(9)影像记忆中的20世纪西安明城区建筑特征演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论文研究背景 |
1.1.1 西安城市建筑近现代演发 |
1.1.2 近代西安影像文本的生发 |
1.2 论文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论文研究现状 |
1.3.1 近现代西安城市建筑研究 |
1.3.2 近现代西安城市及建筑影像 |
1.3.3 城市记忆的研究与实践 |
1.4 研究对象界定 |
1.4.1 研究时间界定:1900-2010年 |
1.4.2 研究空间界定:以西安明城区为空间界限 |
1.4.3 研究对象界定:20 世纪以来西安明城区所生发新建筑 |
1.5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内容 |
1.5.3 研究框架 |
2 “建筑影像-城市意象-城市记忆”的逻辑关联 |
2.1 建筑影像:城市记忆的载体 |
2.1.1 影像的内涵及其特征 |
2.1.2 影像文本的阐释 |
2.1.3 影像文本的选择 |
2.1.4 影像文本的价值 |
2.2 城市意象:显现的城市记忆 |
2.2.1 意象的概念及特征 |
2.2.2 城市意象要素的应用 |
2.2.3 城市意象理论的探索 |
2.2.4 城市意象理论的借鉴 |
2.3 城市记忆:内化的城市意象 |
2.3.1 记忆的概念及其特征 |
2.3.2 城市记忆三要素及其建构 |
2.3.3 城市记忆的所指及特征 |
2.3.4 城市记忆的保存与延续 |
2.4 “建筑影像-城市意象-城市记忆”的互动生成结构 |
2.5 小结 |
3 清末西安“洋风”模仿建筑的生发(1900-1911) |
3.1 西北重镇的历史机遇 |
3.1.1 “两宫西狩”与清末新政发布之地 |
3.1.2 清末西安影像文本的生发 |
3.1.3 欧美及日本人眼中的西安 |
3.2 “洋风”模仿建筑的生发 |
3.2.1 教会建筑“洋风”的先导 |
3.2.2 洋务军事工业的创立 |
3.2.3 城墙城门建筑与行宫内的“洋风” |
3.3 内陆传统城市地域风貌 |
3.3.1 坚固的城防体系 |
3.3.2 严整的空间布局 |
3.3.3 延续的建筑风貌 |
3.4 公共建筑近代化萌芽 |
3.4.1 近代城市功能的增加 |
3.4.2 近代文教建筑的创设 |
3.4.3 近代寺观建筑的衰落 |
3.5 小结 |
4 民国西安“中西折衷”建筑的创发(1912-1949) |
4.1 国内外战争期间:短暂而有限的城市发展 |
4.1.1 持续的战火饥荒与“陪都”西京建设 |
4.1.2 城市生活与建筑影像的丰富 |
4.1.3 “洋风”模仿到“中西折衷”建筑 |
4.2 北洋政府时期:持续的灾乱致使城市发展滞缓(1912-1926) |
4.2.1 战争对城市的影响 |
4.2.2 公共建筑的初创 |
4.2.3 医疗建筑的建立 |
4.2.4 文教建筑的近代化发展 |
4.3 南京政府时期:“陪都”西京建设促进经济繁荣(1927-1945) |
4.3.1 开发西北与“西京”建设 |
4.3.2 市政交通建筑的发展 |
4.3.3 军工商业建筑的初创 |
4.3.4 文教建筑持续发展 |
4.4 国内外战争频发:动荡变局导致城市发展衰败(1945-1949) |
4.4.1 抗战时期城市遭受重创 |
4.4.2 战后城市发展快速萧条 |
4.4.3 建筑行业发展走向衰落 |
4.5 小结 |
5 共和国西安建筑现代化的探索实践(1949-2010) |
5.1 共和国时期的城市建设环境 |
5.1.1 计划经济时期的城市风貌 |
5.1.2 城市建筑的阶段性发展 |
5.1.3 影像文本从政治化到多元 |
5.2 工业化建设时期:“生产型”城市建筑的发展(1949-1978) |
5.2.1 经济恢复期与“一五”期间的建筑成就(1949-1957) |
5.2.2 大调整时期城市建设萎缩(1958-1966) |
5.2.3 文革与“三线”建设时期城市建设停滞(1966-1978) |
5.3 市场经济转型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城市建筑增长(1978-1999) |
5.3.1 改革开放时期建筑渐趋起步(1978-1989) |
5.3.2 “旧城拆迁改造”时期建筑的突变(1990-1999) |
5.3.3 城市化加速时期明城区建筑的杂糅(2000-2010) |
5.4 小结 |
6 西安城市建筑近现代化演进分析(1900-2010) |
6.1 农业经济背景下建筑近代化的布局与特征 |
6.1.1 “洋风”模仿搬用时期的建筑(1900-1911) |
6.1.2 “传统”革新求变时期的建筑(1912-1931) |
6.1.3 “现代”初创繁荣时期的建筑(1932-1945) |
6.1.4 战争导致发展停滞时期的建筑(1945-1949) |
6.2 建筑近代化的演进规律与动因 |
6.2.1 新建筑布局与发展规律 |
6.2.2 新建筑演进的综合动因 |
6.3 计划经济背景下建筑现代化的布局与特征(1949-1978) |
6.3.1 “苏化”时期“社会主义民族形式”的建筑(1949-1957) |
6.3.2 大调整时期“新的民族形式”的建筑(1958-1966) |
6.3.3 文革与“三线”建设时期的建筑(1966-1978) |
6.4 市场化与“旧城改造”背景下建筑的布局与特征(1978-2010) |
6.4.1 改革开放初期全面复苏的建筑(1978-1989) |
6.4.2 经济转型时期去旧布新的建筑(1990-1999) |
6.4.3 城建加速时期国际化多元化建筑(2000-2010) |
6.5 建筑现代化的演进规律与动因 |
6.5.1 新建筑布局与发展规律 |
6.5.2 新建筑演进的综合社会动因 |
6.5.3 新建筑演进的影响因素 |
6.6 小结 |
7 20 世纪西安城市建筑演进的文化反思 |
7.1 从传统走向近现代的探索历程 |
7.1.1 政治军事因素的主导 |
7.1.2 地域交通因素的制约 |
7.1.3 经济技术因素的影响 |
7.1.4 文化观念因素的转变 |
7.1.5 城市建设管控与监督机制的不力 |
7.2 近现代城市建筑文化的省视 |
7.2.1 城市规划建设与建筑景观的异化 |
7.2.2 国际化大都市与再塑国家文化形象 |
7.2.3 对21 世纪城市发展的展望 |
7.3 小结 |
8 结语 |
8.1 研究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后续研究工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10)政务营商环境研究 ——基于企业需求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缘起 |
1.1.1 体现改革政策的价值取向 |
1.1.2 实现国家利益的战略选择 |
1.1.3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需要 |
1.1.4 规范政商关系的重要途径 |
1.1.5 保障财政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 |
1.2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技术路线 |
1.3 可能的贡献和研究的难点 |
1.3.1 可能的贡献 |
1.3.2 研究的难点 |
第2章 政务营商环境研究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政务营商环境及其内涵 |
2.1.1 营商环境的由来、发展与界定 |
2.1.2 政务营商环境的概念及重要性 |
2.1.3 政务营商环境的特征 |
2.2 相关概念辨析 |
2.2.1 政务营商环境与政务环境、政务服务、服务型政府 |
2.2.2 政务营商环境与制度质量、政府质量、政府效能 |
2.2.3 政务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 |
2.3 国内外营商环境研究现状综述 |
2.3.1 源起:比较成本分析 |
2.3.2 营商环境、税收政策与经济发展 |
2.3.3 各种营商环境指标排名的大规模涌现与反思 |
2.3.4 营商环境研究的总结与发展趋势 |
2.3.5 国内营商环境相关研究 |
2.4 政务营商环境研究的理论基础 |
2.4.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逻辑起点 |
2.4.2 制度与经济增长:实现路径 |
2.4.3 服务型政府:理论指导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政务营商环境的分析框架建构 |
3.1 问题的提出 |
3.2 研究方法 |
3.2.1 数据来源 |
3.2.2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
3.3 范畴提炼和模型建构 |
3.3.1 开放性编码 |
3.3.2 主轴编码:企业遇到的主要问题和障碍 |
3.3.3 选择性编码:良好政务营商环境的构成要素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政务营商环境的企业需求分析 |
4.1 问题的提出 |
4.2 研究方法 |
4.2.1 数据来源 |
4.2.2 研究设计与研究方法 |
4.3 结果分析 |
4.3.1 企业诉求的议题分布 |
4.3.2 企业诉求的时间分布 |
4.3.3 企业诉求的空间分布 |
4.4.4 企业诉求的文本长度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政务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 |
5.1 构建政务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意义 |
5.1.1 厘清政府角色 |
5.1.2 推动职能转变 |
5.1.3 提升政府效能 |
5.2 既有评价指标体系的分析比较 |
5.3 政务营商环境评价的主要原则 |
5.3.1 一般性原则 |
5.3.2 特殊性原则 |
5.4 政务营商环境评价的主要内容 |
5.4.1 企业需求的识别 |
5.4.2 服务职能的履行 |
5.4.3 服务供给的能力 |
5.4.4 服务供给的结果 |
5.5 政务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测算 |
6.1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指标体系赋权 |
6.1.1 建立层次结构模型 |
6.1.2 构造判断矩阵 |
6.1.3 指标权重计算 |
6.1.4 一致性检验 |
6.1.5 权重计算过程示例 |
6.1.6 政务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的指标权重确定 |
6.2 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测算 |
6.2.1 数据来源及数据处理 |
6.2.2 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水平测算 |
6.3 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的主要特点 |
6.3.1 整体水平相对偏低 |
6.3.2 地区之间差异较大 |
6.3.3 区域内部差距明显 |
6.3.4 地区差距逐渐缩小 |
6.4 地方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
6.4.1 服务理念转变滞后 |
6.4.2 服务内容不清晰 |
6.4.3 服务能力不足 |
6.4.4 服务制度不健全 |
6.4.5 服务流程不合理 |
6.4.6 服务供给不佳 |
6.4.7 评价标准不一 |
6.4.8 激励机制不完善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政务营商环境优化的路径思考 |
7.1 更新服务理念 |
7.2 明确服务内容 |
7.3 完善服务设施 |
7.4 创新服务制度 |
7.5 再造服务流程 |
7.6 优化服务供给 |
7.7 改进评价标准 |
7.8 完善激励机制 |
7.9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本文主要结论 |
8.2 本文研究不足及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8.2.1 研究内容的局限性 |
8.2.2 研究数据的局限性 |
8.2.3 研究方法的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指标体系权重的计算过程数据 |
附录B 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指数的计算过程数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经济体制转型期工程招投标理论与方法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公共服务外包中官员寻租的外在因素研究[D]. 陈唯.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7)
- [2]Z市中央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研究[D]. 侯佳林. 长沙理工大学, 2019(07)
- [3]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4]转型期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研究[D]. 刘次琴. 湖南师范大学, 2019(04)
- [5]湖北省防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问题研究[D]. 李瑞. 武汉理工大学, 2019(09)
- [6]AH公司战略转型升级研究[D]. 袁愿. 厦门大学, 2019(08)
- [7]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研究[D]. 吕永祥. 吉林大学, 2019(10)
- [8]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研究[D]. 阳斌.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3)
- [9]影像记忆中的20世纪西安明城区建筑特征演变研究[D]. 史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9(06)
- [10]政务营商环境研究 ——基于企业需求的视角[D]. 马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