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与政府权威(论文文献综述)
陈才力[1](2021)在《公民参与的关键时段对政策实施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耿姣姣[2](2020)在《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尤尔根·哈贝马斯是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批判性理论家”中最突出的一位,被称为“当代的黑格尔和后工业革命的最伟大的哲学家”。他不仅致力于批判理论的重建与现代性批判,而且实现了批判理论的“政治伦理转向”。其中,他关于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晚期资本主义理论和交往行为理论等,对当代的资本主义进行了新的分析与批判,并试图提出他自己的解决之道。特别是在晚期资本主义理论中,他探讨了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时期的资本主义多种危机,并强调了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合法化危机是资本主义更为严重的危机。随着哈贝马斯批判理论的不断深化,他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也进行了相关剖析和批判,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对矛盾只是社会进化过程中的一部分,还应该包括人们的交往行为等,建立起系统化的交往行为理论,并以此为框架对历史唯物主义进行重建。20世纪中后期,西方发达国家进入到晚期资本主义阶段。由于国家干预和科学技术成为新的时代特征,哈贝马斯形成了独具个人特色的技术批判理论以及晚期资本主义危机理论。合法化危机思想是哈贝马斯晚期资本主义危机理论的核心内容,影响着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系统整合和结构转型。文章分别通过四部分内容对其进行研究:首先,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合理性理论是合法化危机思想的主要理论来源,在此基础上,塔尔科特·帕森斯提出合法性与社会系统密不可分,形成了不同于韦伯的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理论;阿尔蒙德在继承韦伯和帕森斯等人思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合法性与政治体系结合的概念,认为合法性不仅存在于政治系统,还与社会文化不可分割。合法性理论的不断延伸和备受关注,引起哈贝马斯对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全面性危机的探讨,促成了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思想的形成。其次,面对社会系统出现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危机倾向以及对经济、行政、合法和阶级四种结构模式进行分析。然后,哈贝马斯提出了一系列的解决构想,内容包含三方面:建立彼此间的交往行为,重构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以及建立协商民主的政治社会。最后,合法化危机思想的阐述和危机解决途径的提出,都表明了哈贝马斯脱离了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方向,虽然丰富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内容,也给我们研究资本主义社会演变提供新的视角,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发展以积极启示,但是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它的当代价值。属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哈贝马斯的晚期资本主义合法化危机思想作为推进现代性的思想力量之一,可以促使作为后发展的中国以矫枉过正的自省姿态进行现代性的自我校正:一方面,哈贝马斯的晚期资本主义合法化危机思想对于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的本质,更深刻地理解经典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要理论资源之一;另一方面,它可以作为一种对抗资本主义垄断与宰制的思想武器,为设计中国特色的现代性方案提供启示。
鞠丽华[3](2019)在《政治传播视域下当代中国国家政治安全维护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今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公共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全人类的关注。由于政治的公共性,各种安全问题总是和政治实践密切相关。建构主义安全研究的代表人物巴瑞·布赞曾说:“政治领域是最大的领域,所有安全事务都属于政治范畴,威胁和防卫都是从政治角度上构成和定义的。^因此,政治安全是其他各项公共安全的保证,居于国家安全体系的核心地位和最高层次,如果政治安全面临挑战与威胁,则直接从根本上威胁着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治合法性密切相关,保证政治安全,不单纯是从外部防范和减少政治体系的威胁因素,从根本上来讲,维护政治安全更是要通过增强政权的合法性程度,提高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水平来实现。国家政治安全维护是一项宏大的课题,与政治发展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其中,政治传播对于国家政治安全维护意义重大,成为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研究的重要视角。国家政治安全与政治传播过程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讲,整个政治过程都可以被看作是信息传播的过程,政治体系的稳定运转必须保证政治信息在政治体系内外的畅通传播。政治传播作为传播主体与受众之间的信息传递、接受、反馈的过程,从国家的角度来讲就是国家如何运用传播手段获取同意的过程,主要是合法性的获得过程,从社会角度来讲就是公众接受并内化政治信息,形成国家政治认同的过程。在当今社会中,政治传播是政治系统获取政治合法性、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面临的国内外安全形势依旧十分严峻和复杂。尽管政治传播越来越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但是我国的政治传播建设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内和国际社会对我国的政治认同,对国家政治安全维护产生不利影响。政治传播对于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重要性以及我国当前国家政治安全面临的现实挑战和政治传播发展的相对滞后都对从政治传播角度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提出了理论和现实要求。从政治传播视域对国家政治安全问题展开研究,研究思路应实现政治学与传播学两种视角的融合。对于政治传播,历来有政治学视角下的研究和传播学视角下的研究两种思路,政治学视角下的研究侧重于将政治看成为一个传播过程,政治就是传播,传播是政府的神经;而传播学视角下的研究侧重于从传播(特别是大众传媒)对政治过程的影响以及公共舆论的形成及影响的角度展开研究,认为“居间政治”已经成为民主的主要模式,传媒在政治过程中的地位日渐重要。由于政治传播视域下的国家政治安全研究是从政治传播的角度对“政治安全”这个政治学中历久弥新的问题进行研究,故而政治学本位是首先要坚持的;同时,在大众传媒对当代民主政治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新媒体对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作用越来越大的背景下,从传播学角度思考政治传播和政治安全问题不仅是理论研究的需要,更是现实推动的结果。鉴于此,政治传播视域下的国家政治安全研究将落脚点放在当代我国国家政治安全的维护上,尤其是分解了当前我国国家政治安全的几个主要构成要素,在各个层面的构成要素下着重分析了政治传播对不同层面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作用及维护路径。具体研究遵循着“阐释概念——建构理论——追溯历史——分析现实——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政治传播视域下当代中国国家政治安全维护问题的论析。概念阐释部分阐释了国家政治安全的内涵、层次、构成要素、理论基础等基本问题。国家政治安全具有多维内涵,既包括国家政治权力不受威胁、能够有效实施,也包括政治权力存在稳固的社会基础的支持。其中,政治观念安全和政治制度安全是国家政治安全的核心,而观念安全和制度安全主要指其合法性问题。国家政治安全包括价值层面的意识形态安全、政党层面的执政安全、政府层面的有效运转、社会层面的政治秩序稳定、国际层面的国家主权安全五部分构成要素。在当前我国的总体国家安全中,政治安全处于国家总体安全的最高层次,是总体国家安全的根本和保障。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政治安全注重政治发展与政治安全的统一、国内政治安全与国际政治安全的统一、国家政权安全与公民权利和安全的统一、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的统一。理论建构部分在政治传播理论的分析视域内,阐述政治传播与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内在逻辑关联,寻求政治传播与国家政治安全间的理论契合。通过政治合法性的获得,政治传播和国家政治安全内在关联在一起,政治合法性是国家政治安全的本质内容,有效的政治传播通过促进政治合法性的价值、权力和社会基础,不断推进实现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政权安全和政治秩序稳定,进而巩固国家政治安全。在构成要素上,政治传播与国家政治安全存在主体上的一致性、内容上的相关性、媒介上的交互性和目标上的吻合性。历史追溯部分对政治传播视域下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历史演变与现实挑战展开考察。时代特征决定国家政治安全的总体形势和维护方式。新中国成立以后,不同历史时期,处于政治安全本质层面的政治合法性,其来源和基础是由当时的政治发展状况和国家战略选择决定的。不同历史时期政治发展和国家政治安全状况直接通过当时的政治传播过程展现出来,特定时期的政治传播又会对当时政治合法性的获得和国家政治安全维护产生重要影响,对建构当时的政治秩序发挥重要作用。当前,新媒体时代的政治传播对国家政治安全的维护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国家治理现代化及政治传播的现代转型是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本质要求和总体方向。我国的国家政治安全面临着社会思潮多元化、社会认同感缺乏、网络政治参与无序化、国际安全局势复杂化等挑战。现实分析部分以政治合法性为政治传播与国家政治安全维护间的内在逻辑关联,密切结合我国政治安全维护实际,根据当前我国国家政治安全的五部分主要构成要素,从价值层面、政党层面、政府层面、社会层面、国际层面等五个方面构建政治传播视域下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分析框架,分别对我国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研究。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价值层面从政治传播对于意识形态合法性的重要意义出发,论述了如何通过增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本质上是要实现民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认同,以巩固政治合法性的价值基础。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是实现我国意识形态认同的根本要求,政治传播是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基本手段。在我国当前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过程中,要通过促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内容和形式的与时俱进,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传播内容上既要秉持其民主、法治、民本的基本价值追求,又要将价值宣扬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实践结合起来、与广大人民群众活生生的现实生活结合起来,传播方式上通过创新传播理念、完善传播话语、丰富传播途径以适应网络信息化传播的新要求,改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效果,切实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政党层面从分析党的政治传播的向度出发,论述建立双向互动的政治传播过程,增强党的执政合法性的途径。政治传播模式有单向传播和双向传播之分,政治传播的向度对执政党与民众交流的效果具有很大的影响作用,直接关系到执政党获得人民群众支持的状况。尽管单向度的政治宣传在构建党的执政合法性、维护党的执政安全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双向互动的政治传播更有利于这个目的的实现。当前,需要通过加强党内政治沟通文化和制度建设,形成有效沟通的氛围和畅通的党内政治传播渠道,以期通过双向的政治传播,在党内更好地实现聚心聚力的政治目标,为维护党的执政安全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创新传播思维、构建传播新模式等实现党与民众之间信息的双向沟通、良性互动,以期增强党的执政合法性,维护党的执政安全。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政府层面从政府传播中存在的信息公共性不足的现状出发,论述如何通过增强政府传播的公共性,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从政府层面看,国家政治安全建立在政府公信力基础之上。政府通过信息传播影响公众对政府行为的感知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必要条件,对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中信息选择的真实性和回应性对政府公信力建设最为重要,而有选择性地控制政务信息极易导致政府与民众间信息沟通遇阻,引发公众质疑,对政府信任造成威胁。从政府传播的角度来讲,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就是要通过不断增强政府传播的公共性,提高政府行为的公信力,培育和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这需要从树立政府传播公共理念、整合政府传播资源、加强政府传播制度建设等方面展开。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社会层面从政治参与的秩序,特别是网络政治参与无序的现实问题出发,论述如何构建畅通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和信息反馈体系,引导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发展,促进政治秩序的稳定。公民利益表达畅通、政治参与有序、政治认同良好、社会政治秩序稳定是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衡量指标。从信息传播的角度来讲,政治传播反馈渠道的畅通是政治参与有序的重要保障,直接影响到政治秩序稳定。当今时代是一个数字化的网络时代,网络成为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政治信息沟通和交流的新途径,网络政治参与作为政治传播反馈的形式之一,对政治秩序稳定产生重要作用。良性的网络政治参与对于维持社会政治秩序意义重大,但无序的网络政治参与也会给社会政治稳定带来威胁和挑战。引导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发展关键在于保证信息输入的有效性和畅通性,充分发挥网络政治参与表达民意、缓冲矛盾的积极作用,避免网络政治参与的非理性和表达不畅对社会政治秩序的危害。通过推进网络政治参与和信息反馈主体建设、加强网络政治参与和信息反馈政府治理、改善网络政治传播参与和信息反馈环境,推动网络政治参与理性发展,发挥网络政治参与对社会政治秩序稳定的促进作用。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国际层面从对外政治传播对国际政治安全的重要性出发,论述如何通过良好的对外政治传播,构建积极的国际认同,维护国际政治安全。国际认同是一国国际政治安全的深层影响要素。对外政治传播促进国家对外沟通和交流的实现,国际认同的理念基础、规则基础、有效性基础、共识基础的获得都离不开一国的对外政治传播。国际认同的获得过程实质上是一国通过对外政治传播实现政治合法性的国际政治社会化过程。我国国际政治认同的实现需要以让世界知晓“中国要走怎样的发展道路、中国代表着一种怎样的价值”为前提,这离不开强有力的对外政治传播。当前,进一步加强对外政治传播建设、积极促进国际认同是维护我国国际政治安全的重要任务。可以通过有效整合对外政治传播内容、加强对外政治传播话语建设、丰富对外政治传播形式和途径等措施构建积极、主动、有效的对外政治传播过程,充分发挥对外政治传播对于增进国际认同的作用,切实维护我国国际政治安全。政治传播视域下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五个层面彼此紧密相关、相互影响,构建起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多维度、整体性的分析框架。概而言之,五个层面蕴含着国家与社会两种意义上的国家政治安全维护间的关系。国家与社会两个方面的政治安全是政治传播视域下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一体两面,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各个层面都要实现国家(政党、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协调运转。作为国家政治安全主要组成部分的意识形态安全、执政安全、政府公信力和民众的政治参与秩序通过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体现出来,也必须要通过两者之间的互动来实现和维护。五个层面彰显出对内与对外两个方面的国家政治安全维护间的关系。不仅国内政治安全和国际政治安全彼此促进、密切相关,而且国家对内政治传播与对外政治传播也密切联系在一起,国家对内政治传播的内容和模式决定着对外政治传播的基本特征,对外政治传播效果的好坏也会对国内舆论和国内民众的政治认同产生影响,两者共同对国家政治安全维护起到重要作用。五个层面诠释了观念与过程两个范畴的国家政治安全维护间的关系。一方面,政治传播视域下观念范畴上的国家政治安全维护贯穿于各个层面的政治安全维护过程之中,我国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安全是各个层面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核心内容和要实现的基本目标。另一方面,观念范畴上的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通过各个层面的国家政治安全维护过程来实现,通过政治传播过程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对内就是在党的政治传播、政府传播、民众的政治参与等过程中体现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基本价值内涵,维护其主导地位;对外就是在国际政治传播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实现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国际认同。
王波[4](2019)在《普密蓬时代泰国政治稳定问题探析》文中研究表明普密蓬国王在位时期泰国社会出现频繁的军事政变、政府更迭和“街头运动”,这严重困扰着泰国国家的稳定,甚至影响了地区的安全,备受国际社会关注。为此,本文从政党制度和政府权威视角入手,通过普密蓬时代呈现的政治动荡,剖析并反思影响泰国政治稳定问题的成因,以期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稳定发展提供一定的实践参考。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关于政治稳定理论及本文研究视域。政治稳定理论之所以能成为政治学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是因为它是政治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实现政治发展目标的基础保证。其中,政党制度和政府权威两个因素,系政治稳定理论的两大核心组成。本文以政党制度和政府权威为研究视域,剖析普密蓬时代泰国的政治稳定问题。第二部分,主要分析普密蓬国王时代泰国政治动荡的表现。主要表现为:频繁的军事政变与政府更迭,以及频发的“街头运动”。它们直接危及了泰国的政治稳定和国家发展。第三部分,主要剖析普密蓬时代泰国政治稳定问题的成因。本文归结为两个因素:一是,政党制度的缺陷。泰国政党制度的制度化水平低下直接影响了政治功能的发挥;传统政治文化中庇护关系的影响,使党派利益趋向过重,引发冲突;二是,政府权威的合法性危机。泰国国王的权威威胁到政府权威;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以及公共政策执行力不足,引发了泰国政治动荡。第四部分,普密蓬时代泰国政治稳定问题的启示。针对引起普密蓬时代泰国政治稳定问题的政党制度和政府权威两个因素。分析得出,只有建立完善的政党制度、积极提升政府的权威性,才能实现泰国的政治稳定,保证国家的长足发展。今天,对于后普密蓬时代的泰国而言,政治稳定问题仍然是一个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难题。只有健全政党制度、提升政府权威,才能真正实现泰国的政治稳定。
全素[5](2019)在《资本运作与权威形塑 ——利川市山地马拉松文化品牌的个案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政府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不断膨胀,建立和强化政府权威保证政府的主导地位显得十分必要,政府在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行为,包括文化品牌的培育和打造,必然围绕政府权威的建立和强化展开。作为地方政府青睐和倾力的社会事务,文化品牌业态门类众多、规模不一,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不尽相同,其围绕政府权威所采取的策略和行为必然不同。那么,特定的文化品牌中,地方政府采取了怎样的权威形塑策略和行为?成效如何?地方政府的行动逻辑是什么?本文以利川市山地马拉松文化品牌为观察和分析个案,借助布迪厄资本理论,尝试对此做出回答。自2016年首届首站中国山地马拉松系列赛在利川市举办以来,山地马拉松历经发端、发展、成型三个阶段,其赛事规格从地方扩展到全国升格为国际型,性质内涵从体育活动扩展到旅游、文化、城市营销等多个范畴,成为利川市规模与影响力都屈指可数的知名文化品牌。首先,山地马拉松文化品牌的发展得益于其首要主体地方政府的大力培育和推动。地方政府通过经济资本投入、文化资本发掘以及社会资本撬动等资本运作策略和行为,从基础奠定、形象建构、影响扩展三方面助推了文化品牌的生成。其次,地方政府对文化品牌进行了一系列政治化、仪式化建构。从顶层设计建构品牌意识形态、从活动场景和流程建构文化品牌呈现形式、从品牌价值内容效益建构文化品牌表征,地方政府意图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政治展演以及政治认同三个方面形塑政府权威。最后,地方政府打造文化品牌过程中,资本运作与权威形塑相互影响。资本运作形塑政府权威,经济资本运作强化政府行政能力、文化资本运作优化政府文化职能、社会资本运作提升政府威望;政府权威决定资本运作的策略、方式和成效。
黄芳[6](2017)在《增强基层政府法理型权威的路径研究 ——以珠海市S镇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基层政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权中处于“基石”位置。基层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在依法治国背景下,增强基层政府法理型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基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并借鉴西方相关政府治理理论、政治合法性理论,同时以“为人民服务”是政府实质性权威本质来分析增强基层政府法理型权威的路径建设。从理论层面对政府法理型权威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来源进行分析概括,结合我国实践从历史的维度分析中国政府权威的历史演进从而得出启示,并提出了法理型权威的研究分析框架,为构建政府法理型权威提供了理论基础。在实证分析珠海市S镇政府法理型权威现状的基础上,从社会结构、文化、基层行政体制与机制、法治环境与行政方式等方面分析了制约基层政府法理型权威成长的主要因素。运用理论分析和联系社会实际,从创新治理理念与思维、规范职权与健全机制以及优化社会环境等方面,提出增强基层政府法理型权威的路径建设。
杨林川[7](2016)在《集体行动中的内隐与外显权威合法性:作用机制及管理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进入剧烈的社会变迁期,社会稳定面临诸多挑战,群体性事件数量逐渐增多。2015年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首次在公开场合论述合法性问题,权威合法性作为保证社会和政治系统稳定性的关键因素得到了国家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权威合法性是指一种使个体感知到有义务服从权威及其决策的信念,而群体性事件正是指发生在中国社会中针对当地党政部门或强势集团的集体行动,权威合法性在集体行动中的作用机制值得关注。对于权威合法性的研究,西方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从不同的视角展开了一系列研究,并在现阶段逐渐尝试将权威合法性扩展至社会层面,以满足全球化带来的维护社会稳定及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需求。为了适应社会层面的研究,一些研究者提出了针对社会层面的权威合法性的测量工具,并对其作用机制和管理策略进行了实证研究,但并未关注在破坏社会稳定的典型现象——集体行动中权威合法性的作用机制研究,更从未对新兴的在线集体行动中权威合法性的作用进行探索。随着内隐社会认知研究对政治行为的研究带来了新的视角和结论,新的外显测量方式也无法解释内隐态度能够影响政治行为的结果,而集体行动领域也在期待内隐社会认知研究对该领域进行新的探索。这都需要研究者关注内隐与外显权威合法性的关系与两者在集体行动中的作用机制,而后才有可能有针对的研究中国情境下对何种权威合法性进行管理以及如何进行管理的策略。为了回答这一系列理论和现实问题,本研究设计了7个实证研究考察了内隐和外显权威合法性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检验了两者在跨情境集体行动中的心理机制,最后尝试探讨了通过社会公正管理权威合法性的方式。研究一首先探索了内隐权威合法性与外显权威合法性的关系,拓展了权威合法性的概念结构。采用修订后的外显单维量表以及改编的SC-IAT方法测量了142名在校生的外显和内隐权威合法性,结果发现外显权威合法性测量的信效度都较为良好,SC-IAT的分半信度良好;内隐效应显着,说明权威合法性存在内隐层面:内隐和外显权威合法性不相关,所以外显和内隐权威合法性相互分离,且内隐层面上人们感觉应该服从地方政府。研究二在研究一的基础之上通过4个情境实验探索了在中国背景下的内隐和外显权威合法性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各自的作用——即在群体相对剥夺与集体行动意愿关系中的调节作用。首先研究者关注了传统的线下集体行动,探讨了外显和内隐权威合法性在双路径模型中愤怒路径中的调节作用。在子研究2中招募了126名大学生进行实验,在采用已有研究的范式操作了权威合法性和群体相对剥夺后,测量了群体愤怒和线下集体行动意愿;在子研究3中招募了121名大学生,在测量内隐权威合法性后操作群体相对剥夺,然后测量相同的变量。结果在线下集体行动中,外显权威合法性和内隐权威合法性均可以调节群体相对剥夺对集体行动意愿的作用,而且该调节效通过双路径模型中的愤怒路径来中介。其次,研究者关注了线上集体行动,子研究4招募了107位在校生,在对范式改编后操作了权威合法性和群体相对剥夺后,测量了群体愤怒、群体效能和在线集体行动意愿;在子研究5中招募了105位在校生,在测量内隐权威合法性后对群体相对剥夺进行操作,然后测量相同的变量。结果发现在线集体行动的双路径模型得到验证,内隐权威合法性可以调节群体相对剥夺对集体行动意愿的作用,而且该调节效通过双路径模型中的愤怒路径来中介,但外显权威合法性不能调节群体相对剥夺对集体行动意愿的作用。该结论证明了内隐和外显权威合法性在集体行动中的作用机制并不一致。研究三则是在权威合法性的作用得到验证后,基于外显权威合法性低于中值急需管理,而内隐层面人们愿意服从政府权威的现状,关注社会层面中管理权威合法性的常用变量社会公正的作用,初步探索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权威合法性管理策略。首先在子研究6a和子研究6b中使用实验室实验并采用经典范式操纵分配公正和程序公正以及主观社会阶层,260名大学生被试和241名非在校学生成人参与了研究,得出了一致性的结果。然后为了提高外部效度,使用了情境实验并采用已有范式分别操纵分配公正和程序公正以及测量被试的主客观阶层,也得出了与前两个研究一致的结果:在中国被试中个体在分配公正条件下比分配不公条件下感知到的权威合法性更高。对低阶层而言,分配公正能影响不同程序公正条件下权威合法性的感知;在少得不公时,程序公正对权威合法性的影响边缘显着;程序公正会在分配公正和多得不公时使得权威合法性的水平显着降低。对高阶层而言,分配公正能够影响程序公正条件下感知到的权威合法性,但不能影响在程序不公条件下的权威合法性;程序公正能够影响分配公正条件下感知到的权威合法性,但不能影响在分配不公条件下的权威合法性。综上,本论文从管理心理学角度研究权威合法性,所有研究建立在权威合法性概念扩展的基础上,然后在研究二中验证权威合法性在跨情境下集体行动中的心理机制,不仅证实权威合法性在中国背景中的有效性,也提供了内隐权威合法性的独特价值。最后,研究三在前两个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探索权威合法性的管理策略,以期为社会管理者提供科学有效的理论规律和管理策略,保持社会稳定。最后研究者结合权威合法性的理论与研究、内隐社会认知理论、动态双路径模型和社会阶层理论讨论了本研究的相关结果。
李鹰[8](2012)在《行政主导型社会治理模式之逻辑与路径 ——以行政法之社会治理功能为基点》文中认为由“行政垄断”到“行政主导”,乃是我国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与改革之可能向度;这既归因于历史与现实之推力,也是体制与方式之选择。所谓“行政主导型”社会管理模式主要涵括三个基本要素:(1)在主体职能方面,是以行政机关为主导,而以社会组织和公民为辅佐;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构成善治之主体,以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要旨联结为互为协商的合作伙伴关系。(2)在治理手段方面,是以行政管理为主要方式,以市场调控为次要方式;对于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政府采取区别对待,选择性支持和选择性限制相结合的方针;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逐步成为主要的政策基调。(3)在法律规制方面,是以行政法规、规章等为主组成社会治理法律体系,而以私法和社会法等法律为补充;行政法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之功能发挥将愈加得到凸显。“行政主导型”社会治理模式是以宪政体制中“政府权威”与“社会自治”之协作关系为其“逻辑元点”——首先,宪政国家的“政府权威”不是极权主义、敌视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的产物,它是建立在法治主义与民主政治之上的国家权力的体现;对内建构为法治政府,对外表现为主权国家。得因于国家权力的强制性保障,法律秩序的搭建与维护成为可能,而政府对法律制度的尊重与服从进一步稳固了“政府权威”。在社会政治生活领域中,“政府权威”乃“行政权威”生发之原始胎体;“行政权威”乃政府权威在法治境域内之表现形式;“行政优益权”之形成、运行与规制乃是“政府权威”和“行政权威”在行政法治之具体体现。其次,没有政府的主导或引导作用,单凭社会的自发组织性或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无力于维持正常的社会管理。因为社会自治无论是从应然层面还是实然层面都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1)社会自治权力的行使受制于国家权力的垄断或主导;(2)社会权能的发挥受制于现实条件下诸多因素的制约;(3)社会自治因其主体身份、权力运行与行为方式之有违法规而存有“非合法性”可能。最后,“社会组织”在维系政府权威与社会自治之间的关系上起到了桥梁的作用,促成了政府权威与社会自治两者间的双向制衡,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之间呈现出新型的合作互动关系。一方面,社会组织将公民个体力量聚合化,形成了群体性的权力制衡机制,促成了由一元的个人权利制约公权到多元的团体权利制约公权;另一方面又形成了社会与国家的良性合作互动关系,促进了由权利对公权的单向制约到既制衡权力又谋求协商合作的双向关系。因循着“行政主导”之治理模式,我国行政机构体制改革之主路线也开始从“放权让利”经由“行政自我监督”达致“依法行政”的过程;这期间社会组织与公民之社会自治觉悟以及对权利之敏感性亦提升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社会组织与公民渐次与政府共同成为社会治理主体。与之相应的,是政府之职能、角色以及行政之方式与价值都面临着新一轮转型,这驱使着行政主导型社会治理模式具体路径之成型——(1)在政府职能方面,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不再由国家全部包揽,社会私权力机构或者接受国家的“权力下放”,或者主动介入到公共事务当中,积极承担起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职能。这导致公共职能的社会化,公共职能承担主体的多元化;随之而来的是政府职能由“全能”向“有限”的转化。(2)在政府角色方面,随着政府工作的重心由“权力”转向“责任”,政府管理的职能由“管制”转向“服务”。这意味着,政府由“社会统治主体”开始向“社会服务主体”转型,社会管理的主旋律不再是“统治”,而将转为“服务”,政府将以增进公益福利作为行政权力运转的根本宗旨之一。(3)在行政方式方面,“协商式行政方式”突破了传统行政中“命令式行政方式”之强权与强制惯式,在管理主体上将社会自治组织与公民纳入其中,并且在管理手段上趋向于柔和具有弹性的多元化方式。现代民主法治理念的推进以及服务行政的普及,愈加促成行政方式由“命令式行政”向“协商式行政”的积极转向。(4)在行政价值方面,社会转型时期政府之社会治理主导地位固然不可撼动,然而基于社会利益诉求之多样化的需要,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将更多地考虑到社会各方的声音,以合法化的方式对社会主体以及社会组织之自治予以尊重、促进并且维护;由“善治”之多元治理理念取代“秩序”之一元行政理念,乃是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目标之一,也是现代行政法发展的国际性趋势。行政法对于当前社会管理体制之型塑与创新具有三重现实意义:(1)行政法之历史演变顺应了行政法社会观对现代行政法之发展所提出的新要求;(2)行政法之功能发挥促成了“统治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3)行政法之功能的实现保障了善治社会之良序生长与成熟。在实践中,行政法依托于社会导向、社会调节和社会整合三种社会功能之发挥,实现对行政权力之约束、行政立法之规范、行政执法之规控以及行政司法之完善,从而切实助推社会管理在行政法治之规制下得以走向善治。然而当前,尽管社会管理立法在局部取得了诸多成就,但仍然无法掩盖整体性立法不足的困境。我国社会管理立法供需之间存在着理念与制度两个层面的问题——就前者而言,如何搭构行政法治理念与社会管理立法理念之契合成为社会治理之法制建构的内核;就后者而言,由于制度剩余与制度匮乏之现状,导致一方面涉及民生领域的立法尚处于法制真空地带,另一方面现有的法律制度之间因规范的重复与繁琐致使法律间冲突时有发生。行政法功能之发挥还应归其本源,回溯于对社会领域立法之关照,通过协调立法矛盾关系、发挥立法民主决策、完善立法体系架构、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之约束促成社会治理与行政法立法制度创新之有效衔接,从而实现对政府职能、政府角色与行政方式之法律规范,以及对行政价值之有效保障。
陈婷[9](2013)在《恩格斯《论权威》的思想内容及其当代启示》文中研究表明权威是一个集体能够有序进行社会活动的保障,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项事业的领导者,在历经长期的斗争和改革之中,中国共产党建立起自己的合法性的政治权威,但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全面深入,各项事业面临挑战和机遇,政府权威也面临着挑战,政府权威弱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凸显在我们的面前,挑战着政府权威的合法性,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对权威及政府权威这个问题的重视和重新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权威观是我们研究权威的一个理论前提,因此本文基于恩格斯《论权威》的思想内容之上,对权威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分析了权威的发展、权威的本质、政府权威合法性的基础等,联系中国政府面临的现实权威问题,从政府自身转型与建设、公民参与度等方面构建了一系列理论预设。文章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重点分析了本文的研究依据及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是关于《论权威》的创作背景,本文主要从现实社会背景、理论背景、直接原因三个方面对此进行了论述;第三部分是《论权威》的思想内容解读,分析了权威的本质、权威的产生、权威与自治的关系以及革命是最权威的东西,并在这部分对一些学者认为恩格斯的“权威”是狭隘的权威进行了反驳论证;第四部分是中国现代政府权威现状分析和理论预设,探索了中国政府权威的合法性根源、政府权威弱化的现象及原因,以及在此基础提出的政府权威重塑的理论预设;第五部分是本文的结语部分,是对中国政府权威重塑的期望和信心。
莫文廷[10](2013)在《转型期我国法理型政府权威的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今世界是一个非均衡发展的世界,政府在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从目前我国的现代化发展进程来看,政府决定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方式、速度和水平,所以政府权威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资源,一个有效的政府必须是一个有权威的政府。目前我国正经历着社会体制转型交替的特殊历史阶段,如何在这一时期构建有效的政府权威,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从马克斯韦伯对权威观入手,对转型期我国政府权威的转型必要性、现状、成因以及法理权威构建路径进行分析和探讨,希望对我国转型期政府权威的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本文以转型期构建法理型政府权威的必要性为切入点,首先对各种权威理论进行界定和分析比较,然后在系统论述我国目前权威的现状以及引发问题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法理型权威的可行途径。全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分析了选题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的文献综述和转型时期法理型政府权威的一般理论等。第二部分则对建国以来我国政府权威的发展进行纵向考察,对不同历史时期的权威进行分类和比较,从而得出法理型政府权威是我国政府权威发展的必然趋势。第三部分从我国政府所处的转型期的社会环境入手,分析我国政府权威的现状以及形成现状的原因。第四部分主要阐述通过党政关系、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民主建设和培养公民法治意识等四个方面来建设我国法理型的政府权威,确保我国的政府权威是真正建立在理性选择和法律基础之上的。马克思就曾说过:“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所以,处于社会转型期环境中的我国政府,必须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看清未来行政环境的发展趋势,要想延续政府权威的有效性,就必须抓住历史机遇,主动向法理型权威转变。但是从建国以来到改革开放之前的这段时间,我国政府的行政方式是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形成的,法理型权威的基础相当薄弱,因此,必须将转变政府权威提上议事日程。本论文通过广泛查阅各种学术期刊、专着、期刊报纸和学术网站等方式来收集材料,较全面地考察了国内外相关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并在此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指导,针对性地进行阐述,从而形成比较完备的理论成果。
二、合法性与政府权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合法性与政府权威(论文提纲范文)
(2)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现状及评价 |
二、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三、研究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合法化危机思想提出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渊源 |
一、时代背景 |
(一)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形成 |
(二)科学作为意识形态 |
二、理论渊源 |
(一)马克斯·韦伯合理性理论 |
(二)帕森斯、阿尔蒙德、卢曼的思想资源 |
第二章 合法化危机思想的基本内容 |
一、何谓“合法化危机”? |
二、晚期资本主义的结构 |
(一)经济系统的休整 |
(二)行政系统的调控 |
(三)合法性系统的认同 |
(四)阶级结构的变化 |
三、晚期资本主义的三大危机倾向 |
(一)危机倾向一:相对过剩的经济危机 |
(二)危机倾向二:政治的合理性危机 |
(三)危机倾向三:社会文化的动机危机 |
四、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四大危机原理 |
(一)危机原理一:经济层面 |
(二)危机原理二:合理性层面 |
(三)危机原理三:动机层面 |
(四)危机原理四:合法化层面 |
第三章 合法化危机的解决途径 |
一、重建公共领域为重要形式 |
(一)公共领域的形成 |
(二)公共领域的转型 |
二、交往行为理论为主要途径 |
(一)交往行为理论的形成 |
(二)交往行为理论的旨趣 |
三、建立协商民主的政治社会 |
(一)商谈和共识 |
(二)话语与民主 |
第四章 合法化危机思想的当代意义 |
一、合法化危机思想的价值 |
(一)重视科学技术的影响 |
(二)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
(三)增加文化软实力建设 |
二、合法化危机思想的局限性 |
(一)否定了经济危机的决定作用 |
(二)用改良主义方式解决资本主义危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3)政治传播视域下当代中国国家政治安全维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内外关于政治安全的研究现状 |
(二) 国内外关于政治传播的研究现状 |
(三) 研究趋势和述评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 论文的创新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政治安全的基本问题阐释 |
一、国家政治安全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
(一) 政治安全相关概念辨析 |
(二) 国家政治安全的四种界说 |
(三) 本文国家政治安全的基本含义 |
(四) 国家政治安全的构成要素 |
二、国家政治安全的理论基础 |
(一) 新安全观:国家政治安全的观念基础 |
(二) 合法性理论:国家政治安全的理论内核 |
(三) 政治沟通理论:国家政治安全的分析路径 |
三、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国家政治安全 |
(一) 新时代的总体国家安全观 |
(二) 国家政治安全在总体国家安全中的地位 |
(三) 国家政治安全的“总体安全观”考量 |
第二章 政治传播:国家政治安全的理论分析视角 |
一、国家政治安全维护中政治传播视角的提出 |
(一) 政治传播的基本概念 |
(二) 政治传播的要素分析 |
二、政治传播与国家政治安全的内在逻辑关联 |
(一) 传播政治价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
(二) 有效政治沟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 |
(三) 推动公共舆论维护政治秩序稳定 |
三、政治传播与国家政治安全的理论契合 |
(一) 主体上的一致性 |
(二) 内容上的相关性 |
(三) 媒介上的交互性 |
(四) 目标上的吻合性 |
(五) 途径上的有效性 |
第三章 政治传播视域下当代中国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历史演变与现实状况 |
一、政治传播视域下我国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历史演变 |
(一) 革命语境传播阶段的国家政治安全维护(1949-1978) |
(二) 改革语境传播阶段的国家政治安全维护(1978-2001) |
(三) 深化改革语境传播阶段的国家政治安全维护(2002-2011) |
(四) 新时代治理语境传播阶段的国家政治安全维护(2012-今) |
二、政治传播视域下我国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挑战 |
(一) 当前我国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的时代背景 |
(二) 当前我国政治安全面临的现实挑战及对政治传播的要求 |
第四章 价值层面的维护: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与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
一、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作用 |
(一)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是实现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根本要求 |
(二) 政治传播是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基本手段 |
二、当前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存在的问题对意识形态安全造成的威胁 |
(一) 传播内容存在的问题对意识形态安全的影响 |
(二) 传播主体存在的问题对意识形态安全的影响 |
(三) 传播方式存在的问题对意识形态安全的影响 |
三、增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效果,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
(一) 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内容价值性与实践性的统一 |
(二) 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方式与时代发展同步 |
第五章 政党层面的维护:政治传播的向度与党的执政安全 |
一、政治传播的向度对党的执政安全的重要性 |
(一) 政治传播的向度:单向的宣传与双向的传播 |
(二) 双向的政治传播对构建党的执政合法性的重要作用 |
二、当前单向度的政治传播对党的执政安全产生的不良影响 |
(一) 党内政治传播的单向性及影响 |
(二) 党外政治传播的单向性及影响 |
三、完善双向互动的政治传播过程,增强党的执政合法性 |
(一) 畅通上下互动的党内政治传播,增强党的凝聚力 |
(二) 推进双向互动的党外政治传播,巩固党的执政合法性 |
第六章 政府层面的维护:政府传播的信息选择与政府公信力 |
一、政府传播的信息选择对国家政治安全的影响 |
(一) 政府公信力是衡量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指标 |
(二) 政府传播的信息选择是影响政府公信力建设的关键因素 |
二、当前我国政府信息传播的选择性对政府信任造成的威胁 |
(一) 政府自身认识欠缺对政府信任的影响 |
(二) 政府传播信息质量对政府信任的影响 |
(三) 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传播信息对政府信任的影响 |
三、增强政府信息传播的公共性,提高政府公信力 |
(一) 树立公共理念,夯实政府信任的基础 |
(二) 整合传播资源,提高政府传播力和公信力 |
(三) 完善传播制度,保障政府传播公共性的实现 |
第七章 社会层面的维护:民众政治传播的反馈与政治参与秩序 |
一、政治传播的反馈对政治参与秩序的重要性 |
(一) 有序政治参与是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 政治传播反馈对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作用 |
二、网络政治参与:政治传播反馈的形式和政治秩序维护的途径 |
(一) 网络政治参与是民众对政治传播反馈的重要形式 |
(二) 网络政治参与和反馈对政治秩序的积极影响 |
(三) 当前我国无序的网络政治参与和反馈对政治秩序造成的威胁 |
三、建立畅通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反馈体系,促进政治秩序稳定 |
(一) 网络政治参与和信息反馈的主体建设 |
(二) 网络政治参与和信息反馈的政府治理 |
(三) 网络政治参与和信息反馈的环境改善 |
第八章 国际层面的维护:对外政治传播与国际认同 |
一、对外政治传播对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 |
(一) 国际认同:国家政治安全的国际层面 |
(二) 对外政治传播对获得国际认同的重要作用 |
二、当前我国对外政治传播存在的问题及对国际认同的影响 |
(一) 传播理念的相对滞后不利于国际认知的实现 |
(二) 传播话语的相对弱势不利于国际认可的实现 |
(三) 传播途径的相对单一不利于国际认同的实现 |
三、加强对外政治传播建设,积极促进国际认同 |
(一) 促进传播内容整合,全面增强国际认同基础 |
(二) 加强传播话语建设,构建中国特色大国话语体系 |
(三) 完善传播模式,多途径提升国际认同水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普密蓬时代泰国政治稳定问题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主要内容 |
一、政治稳定理论及本文研究视域 |
(一)“政治稳定”的概念及其内涵 |
(二)政治稳定理论概述 |
(三)本文研究视域 |
1.政党制度 |
2.政府权威 |
二、普密蓬时代泰国政治稳定问题的表现 |
(一)频繁的军事政变与政府更迭 |
(二)频发的“街头运动” |
三、泰国政党制度的缺陷影响普密蓬时代的政治稳定 |
(一)政党制度的制度化水平低下 |
(二)政党制度具有庇护关系的特征 |
四、泰国政府权威的合法性危机影响普密蓬时代的政治稳定 |
(一)国王权威对政府权威的冲击 |
(二)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普遍 |
(三)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力不足 |
五、普密蓬时代泰国政治稳定问题的启示 |
(一)建立完善的政党制度有利于泰国的政治稳定 |
(二)强化政府权威有助于维护泰国政治稳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5)资本运作与权威形塑 ——利川市山地马拉松文化品牌的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综述 |
(一) 政治学视域下文化品牌的价值与意义 |
(二) 文化品牌中政府的角色定位 |
(三) 文化品牌与政府权威 |
(四) 资本运作与文化品牌 |
(五) 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框架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和框架 |
(二) 研究方法 |
四、个案概况 |
第二章 利川市“山地马拉松”文化品牌发展历程 |
一、发端: 品牌首发,国内山地马拉松诞生 |
二、发展: 品牌连锁,规模化举办山地马拉松 |
三、成型: 品牌升级,国内举办国际型赛事 |
四、小结 |
第三章 资本运作: 文化品牌生成 |
一、经济资本投入与文化品牌基础奠定 |
(一) 物质资本与文化品牌基本形式 |
(二) 人力资本与文化品牌形成推力 |
二、文化资本发掘与文化品牌形象建构 |
(一) 个体化或组织化资本与文化品牌打造初衷 |
(二) 制度化资本与文化品牌形成机制 |
(三) 客体化资本与文化品牌内涵丰富 |
三、社会资本撬动与文化品牌影响扩展 |
(一) 社会资本与招商引资 |
(二) 社会资本与社会参与 |
(三) 社会资本与宣传推介 |
四、小结 |
第四章 权威形塑: 文化品牌表征 |
一、顶层设计与意识形态建构 |
(一) 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思想观念有机统一 |
(二) 官方话语和大众话语有机衔接 |
(三) 主体塑造和榜样示范配套 |
二、文化活动与政治展演 |
(一) 剧场舞台布置 |
(二) 观众邀请与安置 |
(三) 现场仪式展演 |
三、文化品牌与政治认同 |
(一) 品牌文化与价值认同 |
(二) 品牌内容与利益协调满足 |
(三) 品牌效益与地区发展 |
四、小结 |
第五章 讨论与结论 |
一、资本运作形塑地方政府权威 |
(一) 经济资本运作强化政府行政能力 |
(二) 文化资本运作优化政府文化职能 |
(三) 社会资本运作提升地方政府威望 |
二、地方政府权威决定资本运作策略、方式和成效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增强基层政府法理型权威的路径研究 ——以珠海市S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关于政府法理型权威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政府法理型权威的涵义和类型 |
一、政府法理型权威的涵义 |
二、政府法理型权威的类型 |
第二节 中国政府权威的历史演进及启示 |
一、第一阶段(1949—1958):传统型权威占主导 |
二、第二阶段(1958—1978):个人魅力型权威占主导 |
三、第三阶段(1978—):法理型权威逐渐生成 |
第三节 我国基层政府法理型权威的研究分析框架 |
一、政治合法性理论 |
二、政府治理理论 |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第二章 珠海市S镇政府法理型权威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珠海市S镇概况 |
一、珠海市S镇地理位置 |
二、珠海市S镇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第二节 S镇政府法理型权威调查问卷的设计与发放 |
一、调查问卷的设计 |
二、问卷的发放与回收情况 |
第三节 S镇政府法理型权威现状调查分析 |
一、S镇政府法理型权威建构的成效 |
二、S镇政府法理型权威建构的不足 |
第三章 影响珠海市s镇政府法理型权威成长的主要因素 |
第一节 社会结构因素 |
一、熟人社会关系模式 |
二、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 |
第二节 文化因素 |
一、官本位思想的影响 |
二、潜规则的文化传统的影响 |
第三节 基层行政体制与机制因素 |
一、压力型体制的负面影响 |
二、治理主体结构不够合理 |
三、基层民主协商机制有待完善 |
第四节 法治环境与行政方式因素 |
一、法治环境仍需优化 |
二、依法行政有待加强 |
第四章 增强基层政府法理型权威的路径思考 |
第一节 创新治理理念与思维 |
一、增强法治治理理念 |
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
三、养成法治思维习惯 |
第二节 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 |
一、完善规范基层政府职权的法律 |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激励机制 |
三、推进基层政府法治方式的创新 |
第三节 优化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环境 |
一、加强基层社会的法治文化建设 |
二、健全依法行政的社会监督机制 |
三、充分利用民间法的制度性资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7)集体行动中的内隐与外显权威合法性:作用机制及管理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部分 研究背景 |
第二部分 文献综述 |
2.1 权威合法性 |
2.1.1 权威合法性的定义 |
2.1.2 权威合法性的研究意义 |
2.1.3 权威合法性的研究历史 |
2.1.4 权威合法性的理论视角 |
2.2 权威合法性的内隐社会认知研究 |
2.2.1 内隐社会认知 |
2.2.2 MODE模型与双重加工理论 |
2.2.3 内隐社会认知测量方法 |
2.2.4 内隐社会认知视角下的权威合法性相关研究 |
2.2.5 小结 |
2.3 集体行动和权威合法性 |
2.3.1 集体行动的定义 |
2.3.2 集体行动的类型 |
2.3.3 集体行动的研究历史 |
2.3.4 集体行动的理论视角 |
2.3.5 权威合法性与集体行动 |
2.3.6 小结 |
2.4 权威合法性的管理策略 |
2.4.1 社会公正与权威合法性 |
2.4.2 社会公正对权威合法性作用的研究现状 |
2.4.3 社会公正与社会阶层 |
第三部分 问题提出与总体研究设计 |
3.1 问题提出与总体研究设计 |
3.2 整体研究思路 |
第四部分 实证研究 |
研究一:权威合法性的结构扩展 |
4.1 子研究1 内隐和外显权威合法性的关系研究 |
4.1.1 研究目的和研究假设 |
4.1.2 研究方法 |
4.1.3 结果与分析 |
4.1.4 讨论 |
4.1.5 小结 |
研究二:群体相对剥夺对跨情境下集体行动意愿的影响:权威合法性的调节作用 |
4.2 子研究2 群体相对剥夺对线下集体行动意愿的影响:外显权威合法性的调节作用 |
4.2.1 研究目的和研究假设 |
4.2.2 研究方法 |
4.2.3 结果与分析 |
4.2.4 讨论 |
4.2.5 小结 |
4.3 子研究3 群体相对剥夺对线下集体行动意愿的影响:内隐权威合法性的调节作用 |
4.3.1 研究目的和研究假设 |
4.3.2 研究方法 |
4.3.3 结果与分析 |
4.3.4 讨论 |
4.3.5 小结 |
4.4 子研究4 群体相对剥夺对线上集体行动意愿的影响:外显权威合法性的调节作用 |
4.4.1 研究目的和研究假设 |
4.4.2 研究方法 |
4.4.3 结果与分析 |
4.4.4 讨论 |
4.4.5 小结 |
4.5 子研究5 群体相对剥夺对线上集体行动意愿的影响:内隐权威合法性的调节作用 |
4.5.1 研究目的和研究假设 |
4.5.2 研究方法 |
4.5.3 结果与分析 |
4.5.4 讨论 |
4.5.5 小结 |
研究三:权威合法性的管理策略研究 |
4.6 子研究6 社会公正操纵对权威合法性的作用:社会阶层的调节作用 |
4.6.1 研究目的和研究假设 |
4.6.2 研究方法 |
4.6.3 子研究6a的结果与分析 |
4.6.4 子研究6b的结果与分析 |
4.6.5 讨论 |
4.6.6 小结 |
4.7 子研究7 社会公正启动对权威合法性的作用:社会阶层的调节作用 |
4.7.1 研究目的和研究假设 |
4.7.2 研究方法 |
4.7.3 结果与分析 |
4.7.4 讨论 |
4.7.5 小结 |
第五部分 综合讨论 |
5.1 内隐与外显权威合法性 |
5.2 线下集体行动心理机制中的内隐与外显权威合法性 |
5.3 线上集体行动心理机制中的内隐与外显权威合法性 |
5.4 社会公正与权威合法性的管理策略 |
5.5 小结 |
5.5.1 理论意义 |
5.5.2 实践意义 |
5.5.3 本研究的贡献 |
5.5.4 本研究的不足及未来研究方向 |
第六部分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后记 |
(8)行政主导型社会治理模式之逻辑与路径 ——以行政法之社会治理功能为基点(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 历史与现实之推力:由“垄断”到“主导” |
1.1 政府管理模式之转型 |
1.2 公共领域之生发 |
1.3 “全球社团革命” |
2 体制与方式之选择:“议会主导”与“行政主导” |
2.1 由“议会主导”到“行政主导”是当代宪政发展之趋势 |
2.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下之行政主导 |
2.3 社会管理新格局中的行政主导 |
3 社会管理之法治化导向 |
3.1 在理念上,以法治精神统领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
3.2 在法制上,以强化行政法之社会管理功能为本位 |
1 宪政体制:行政主导型社会治理模式之逻辑元点 |
1.1 法治下的“政府权威” |
1.1.1 建立和维护“政府权威”之必要性 |
1.1.2 合法性与“政府权威” |
1.1.3 “行政优益权” |
1.2 可控的“社会自治” |
1.2.1 受限的“社会权力” |
1.2.2 受制的“社会权能” |
1.2.3 “社会自治”之合法困境 |
1.3 “政府权威”与“社会自治”之协作关系 |
1.3.1 “权威主义”与“自治主义” |
1.3.2 转向多元化的“社会权力—国家权力”关系 |
1.3.3 政府与社会共治模式之可能 |
1.3.4 “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冲突之司法解决 |
2 公主私辅:行政主导型社会治理模式之逻辑结构 |
2.1 行政机关之社会治理主导地位 |
2.1.1 行政机关之社会管理权 |
2.1.2 主导方式 |
2.1.3 法律规控 |
2.2 社会组织之社会治理协同地位 |
2.2.1 社会组织之身份定位 |
2.2.2 社会组织之权力配置 |
2.2.3 社会组织之协同功能 |
2.2.4 法律规制 |
2.3 公民之社会治理参与地位 |
2.3.1 公民参与 |
2.3.2 公民参与权 |
2.3.3 法律保障 |
3 公法主治:行政主导型社会治理模式之逻辑推论 |
3.1 社会管理体制之法律治理 |
3.1.1 “公私二元论”之法理解读 |
3.1.2 “公私二元论”之二元突破 |
3.1.3 公法主导之法律体系 |
3.2 “公法主导型”行政规范体制 |
3.2.1 “公法主导”之成因分析 |
3.2.2 我国公法主导型社会管理法制之基本概貌 |
3.2.3 我国公法主导型社会管理法制之现实困境 |
3.3 社会治理与立法制度创新 |
3.3.1 协调立法矛盾关系 |
3.3.2 发挥立法民主决策 |
3.3.3 完善立法体系架构 |
3.3.4 以立法关照社会民生 |
3.3.5 对抽象行政行为之自我纠正 |
4 公退民进:行政主导型社会治理模式之逻辑进路 |
4.1 政府职能:由“全能”到“有限” |
4.1.1 “全能政府”幻象之破灭 |
4.1.2 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之渐进转移 |
4.1.3 行政法对政府职能之规范 |
4.2 政府角色:由“统治”到“服务” |
4.2.1 统治行政 |
4.2.2 服务行政 |
4.2.3 行政法对“政府角色”之规范 |
4.3 行政方式:由“命令”到“协商” |
4.3.1 “命令式行政” |
4.3.2 “协商式行政” |
4.3.3 行政法对行政方式之规范 |
4.4 行政价值:由“秩序”到“善治” |
4.4.1 行政之价值取向 |
4.4.2 “善治”之行政价值分析 |
4.4.3 行政法对“行政价值”之维护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附件 |
(9)恩格斯《论权威》的思想内容及其当代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选题的依据及意义 |
1. 选题依据 |
2. 选题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1. 国内研究情况 |
2. 国外研究情况 |
(三) 研究方法 |
(四) 论文的创新之处 |
二、《论权威》的创作背景 |
(一) 现实社会背景 |
1. 资本主义发展的状况 |
2.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状况 |
(二) 理论背景 |
1. 中古时期的宗教权威思想 |
2. 启蒙运动时期的权威观思想 |
(三) 直接原因 |
1. 巴枯宁等无政府主义者的分裂活动及思想 |
2、共产国际的反击和批判 |
三、《论权威》的思想内容 |
(一) 权威的本质 |
(二) 权威的产生及其长期存在性 |
(三) 权威与自治的关系 |
(四) 革命无疑是天底下最权威的东西 |
(五) 恩格斯的“权威”不是狭隘的权威 |
四、《论权威》对我国现代政治权威建设的启示 |
(一) 政治权威在现代社会中的理论意蕴 |
1. 政治权威及其合法性 |
2. 当代中国政治权威合法性分析 |
(二) 社会转型时期中国政府权威的现状 |
1. 政府权威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
2. 社会转型期中国当代政治权威现状的形成原因 |
(三) 加强政治权威建设的理论预设 |
1. 正确处理政府内部的关系—完善政府体制,建立法理型政府 |
2. 正确处理政府与人民的关系—重建政府在社会中的信用度 |
3. 正确处理权威与民主的关系—在有效政府的领导下加快民主化进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转型期我国法理型政府权威的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外文献综述 |
(二) 国内文献综述 |
三、 论文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 转型时期 |
(二) 权威和政府权威的界定 |
(三) 法理型政府权威的界定及其合法性基础 |
四、 研究方法 |
五、 论文结构安排以及各章节之间的联系 |
第一章 当代中国政府权威的演变和转型时期构建法理型政府权威的必要性 |
一、 当代中国政府权威的发展历程 |
(一)传统型权威与卡理斯玛型权威并存阶段(1949-1978) |
(二) 法理型政府权威的发展(1978 至今) |
二、 转型时期构建法理型政府权威的必要性 |
(一) 发展市场经济需要强有力的政府权威作保障 |
(二) 法理型政府权威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选择 |
(三) 法理型政府权威是建立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 |
第二章 转型时期我国政府权威现状与影响因素分析 |
一、 转型时期我国政府权威现状 |
二、 影响政府权威的因素 |
(一) 政府环境层面 |
(二) 政府自身层面 |
第三章 转型期我国构建法理型政府权威的法理路径 |
一、 理顺党政关系,维护法理权威 |
(一) 我国党政关系的历史演变 |
(二) 依法规范党政关系 |
(三) 依法执政 |
二、 建设法治政府,确立法律权威 |
(一) 坚持权从法出 |
(二) 建立法治政府 |
(三) 建立责任政府 |
三、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扩大行政参与,增强政府权威的合法性基础 |
(一) 转型期的合法性危机 |
(二) 民主是法理型政府权威的重要基础 |
(三) 推进行政参与,加强法理型政府权威 |
四、 提高国民素养,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培育法理型政府权威的社会基础 |
(一) 加强道德建设,增强人们的自律观念 |
(二) 培养人们的法治意识,让法治成为人们的信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四、合法性与政府权威(论文参考文献)
- [1]公民参与的关键时段对政策实施的影响研究[D]. 陈才力. 电子科技大学, 2021
- [2]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思想研究[D]. 耿姣姣. 河南大学, 2020(02)
- [3]政治传播视域下当代中国国家政治安全维护问题研究[D]. 鞠丽华. 山东大学, 2019(02)
- [4]普密蓬时代泰国政治稳定问题探析[D]. 王波. 贵州师范大学, 2019(03)
- [5]资本运作与权威形塑 ——利川市山地马拉松文化品牌的个案研究[D]. 全素.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4)
- [6]增强基层政府法理型权威的路径研究 ——以珠海市S镇为例[D]. 黄芳. 广西民族大学, 2017(02)
- [7]集体行动中的内隐与外显权威合法性:作用机制及管理策略研究[D]. 杨林川. 华中师范大学, 2016(06)
- [8]行政主导型社会治理模式之逻辑与路径 ——以行政法之社会治理功能为基点[D]. 李鹰. 武汉大学, 2012(07)
- [9]恩格斯《论权威》的思想内容及其当代启示[D]. 陈婷. 扬州大学, 2013(04)
- [10]转型期我国法理型政府权威的构建研究[D]. 莫文廷. 广西师范学院, 2013(01)